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612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六百十二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六百十二卷目录
星命部汇考四十八
三命通会二十〈论小儿 论六亲 妻妾 子息 父母 兄弟 定妇人孕
生男女〉
艺术典第六百十二卷
星命部汇考四十八
三命通会二十
论小儿
夫观小儿之命,如种花木之法,善培养者,则根苗茂 盛,花果兴隆;不善培养者反是。何以言之?凡人种花 木,必以土栽培其根,根实则苗盛,必以水浇灌其体, 体壮则花茂;赖阳火温照其花,花实则果成;假金刃 脩伐其枝,枝清则本固。设若土虚根浅,水少苗枯,日 爆花焦,风摧果落,是皆失中和培养之气,其花木安 有不枯之理乎?人之八字,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 时为果,其理皆然。故推小儿之命,要日干有气,月令 生扶,年上栽根,印绶无伤,财官有制,七煞得化,伤官 遇合,气禀中和,不值刑冲破害,此则易养长寿之命。 如煞重身轻,财多身弱,伤官叠遇食神,重逢日干,或 旺甚无依,或太柔少印,气失中和,柱“有刑冲破害,此 则难养促寿之命,二者类如栽培之法耳。”又曰:“小儿 之命,当论时辰为正,先看关煞,次看格局。日主强,财 官旺,有关无煞;日主弱,财官少,常病易养;日干弱,财 官多,有煞有关难养。夫关者何也?即偏官为关,偏财 为煞,专以日干为主,取生成之数断之。关者,譬如今 之关隘,乃险阻之地”,人至关非明文不敢私渡,违者 必致其祸。小儿命犯此关,则为不利。柱中日干强健, 制伏纯粹,印绶无伤,如有明文之类,通达顺遂,易养 长寿,反之则否。又曰:古往今来,只有三命有关最紧, 不应者多,五星家有种关煞,犹三命关之说也。子平 之关,只以煞论,假如初生小儿,甲日者庚为关柱,有 戊土党煞,此为关重无财。日主健旺,得印生解化者, 关轻无害。甲日见庚为九岁关,丁见癸为六岁关,戊 见甲为三岁关,丙见壬为一岁关,壬见戊为五岁关, 癸见己为半岁关。四柱原有者,为是运及太岁流年 遇者,则非。阳干见阳煞,阴干见阴煞,阳忌单年单数, 阴忌双年双数。如一六属水之数,壬属阳为一数,丙 人见之,为一周半关;癸属阴,为六数,丁人见之,为六 岁关。非特干头七煞,为关中隐者亦紧,馀干仿此推 之。小儿犯关,以河洛生成数为断。若夫百日关、铁蛇 关、鸡飞关、阎王关、深水关、鬼门关、四季关、四柱关、将 军箭,其说见《百中经》可考,然多不验,故不录。又曰:“小 儿犯关,如甲子、壬子、戊子”三旬生人,俱从申上数起。 庚子、丙子两旬生人,俱从寅上数起。假如辛未命,是 甲子旬中生人,用甲子从申上数起,顺行一位,一辰 至卯上,本年辛未,此是关也。却看命宫在何宫,若是 兄弟、奴仆、迁移、相貌四宫为犯关,馀宫非在三宫,不 过三岁,六十二宫依次言之,惟第九宫不出,三十岁 死。若行年太岁,大小运冲并,决不能免,谓之“大关。”又 如辰戌年生关在辰子亥酉年,亥午丑未年,卯寅年, 巳年,未卯年子,看命宫在何宫,若煞在三六九十二 宫,是死关也。六九不过三百日,三五周同十二宫,更 兼恶煞来临定凶,谓之“小关。”又一例:子卯丑未寅巳 卯子辰辰巳申午午未丑申寅酉酉戌未亥亥,即三 刑也。假令子生人卯上起煞,其煞在三六九十二宫, 主夭。又春丑巳,夏辰申,秋未亥,冬戌寅,即孤辰寡宿。 又正七月巳亥,二八月辰戌,三九月卯酉,四十月寅 申,五十一月丑未,六十二月子午,正月巳,七月亥,即 六冲,犯此时者主难养。又生时纳音不可克年,如生 年纳音属金,忌午时属火,名曰“鬼关”,犯者多不过三 十夭。金木不可犯巳酉时,火不可犯辰申时,水土不 可犯午戌时,名曰“三关煞”,主夭。若生月乘旺气,或鬼 自绝,无伤元气,亦主中寿。若四柱带父母,四柱一位 二位,虽犯关不死。又有从戌上起,正月逆行至本生 月住,却向日上起子顺行至本生时住,遇辰戌丑未 上是关煞。又寅申巳亥月,见子午卯酉时,子午卯酉 月,见辰戌丑未时,辰戌丑未月,见寅申巳亥时,犯之 必应。以上诸说,亦不尽验。又有小儿运例,阳男阴女, 寅至卯,寅上一岁,卯上二岁,辰上三岁,阴男阳女,申 至未,申上起一岁,未上二岁,午上三岁,一年行一位, 凡接辰巳戌亥年,定有灾殃,号名“孩儿运。”又一法,一 “命二财三疾厄,四妻五福顺行流,数到本年十五岁, 若遇凶煞定可忧。”此星盘中看小儿法也。古有占男 女生时之日阴晴贵贱法,如金命天阴生,主官贵,相 昏暗,贫贱不问大小,风起不长寿,有雨雪,主心善孝 顺。木命天阴生,大富,晴朗有官长寿,天昏衣食平,微短命,有雪雨身贵孝顺。水命天阴生,心恶,倘来衣食 明朗大贵;昏暗短命贫贱,有风起,久后贵人提携。火 命,天阴生,大富,晴朗虽富寿夭;昏暗有官分,不问大 小,风起有衣食,大雪短命,微雪雨,年至五十左右有 病。土命,天阴不过十五死,微雨不过三十大富,昏暗 富贵有官分,寿却夭,大风忤逆短命,雨雪有外财;晴 朗富贵久远。又曰:“凡小儿日时带甲乙者,主印堂宽 目,藏神,人中,长眉疏秀;带丙丁者,主眼大须长额窄, 少年多患疮。带戊己者,主头大额广;带庚字者,主面 方额阔;带辛字者,主凤眼耳朝,口有垂珠;带壬癸者, 主眼大,好吃酒,胆大;犯辰巳多,申酉多者,主左右眼 耳。”〈缺〉犯寅丑或戌亥多者,主一只脚大,一只脚小。犯 三四卯字,辰字者,主使左手。《沈芝》云:“小儿犯丁丙字 多者,主重顶,更加冲破受克,主脑大侏儒寿夭。”时居 卯酉日月门户,主眼圆大或邪眇。又平生好徙移,或 多道路亲离。若带煞刑克,眼大难全。生时是辰戌丑 未,又四柱中多墓,主过房。带午未多者,名执拗煞,主 为性执拗,戌多者亦然。带子亥多,主疝气偏坠,是子 时者无不应。壬子丙子尢紧生时与胎同在辰上者 亦然。带火多主少年脓血之灾。带丁午多有未字者, 主头大害疮疖,或疤痕,或秃疮,大人脑疽。四孟月上 带金火相克,多疮疖惊疾。金水火相克制,主剥皮疮 灾。金水多主晚语,见木主早言。五行一位,生,三四位 幼失乳。犯戊寅、戊申、癸巳日时,主与父母不相保守。 带四孟或四季多者,背父生方不克,陷四孟,母先亡。 辰戌丑未克父母。《尺璧》云:辰戌克父,丑未克母。犯巳 午多者,主十八九前克父母,巳午时尤紧。胎年同位, 及胎生元命者,主先克母。五行全者,主少便清俊伶 俐,是夙有灵骨。五行自生月至时上,以次求生旺少 刑冲者吉,主长寿成器人也。反是则夭。纵使福神多 有救,少年当十生九死,及至成人,亦非长寿。盖禀五 行生旺则气实,气实则寿长。五行死绝则气薄,气薄 则短夭。凡月日时枝干错乱而重见太岁,曰“重元星”, 主过房寄生。螟蛉之子,初生或食神重叠,或偏印太 旺,皆主无乳。四柱财多,主偏生庶出,或过房螟蛉,或 妨克父母。若幼年运行财旺之乡,亦如此类。带生旺 气者,是嫡母所生。胎元命有气,更年与时支刑克,冲 破胎元者,母不正。带四水生船中,三金生逆旅,或闻 锺鼓金革哭声,或有孝子著白衣,妇人相看。见三木 闻喧呼惊怪,或不在正堂,或近园林村庄庭舍。见三 土,生时近冢堤堰积土处,或有土工动作之事。三火, 邻家有丧祸事,或家中有忧恐离别事。若胎元坐生 年驿马,主在胎中频频动跃。生时有脐带缠头时。带 劫煞,主顶有双旋,或纵顶旋。带亡神,主母有惊恐,或 家中有讼及难产。带月煞,主背父而生及偏顶。带正 印者,少惊哭。自襁褓无惊恐,易养。犯五重羊刃,名曰 “满盘刃”,多养不成,更时带刑害者,决死。女儿差慢,终 不免产厄而死。生时见官符,父有公讼,母有惊恐,《咸 池》重合,不得亲父母养育,或非嫡母所生。《重叠》见空 亡,主惊颠失坠,克父母。生时犯空亡及自死绝者,七 岁前羸疾,七岁后陡肥。胎犯空亡,主左眼圆小。见前 丧后吊,名曰丧“吊直帐”,多汤火灾,见丧门吊客。初生 时有白懵尿草之性,生时见丧门,母氏难产,及生则 母多疾病。凡俗推小儿正否,命见孤辰寡宿多隔房 异宅。势不行,气不转,幼离父母。如戊辰木得庚辰金, 木为金克,其势不行。如庚辰金见己巳火,金气转于 十二支,则有火截,所以气不转。馀仿此推。胎中带廉 贞两位冲一位,阴阳不正为庶子。或六害相刑带煞, 主过房。胎月生时,大小墓空,刑绝同处,不是双生异 母,必是寄侄抱归。日时犯勾绞克身,多主惊吊。生时 若逢禄,少年乳粗口有角,或少时就好酒。《古诗》曰:“时 逢年害临华盖,四季胎空加六害,若非寄养外人家, 庶出倚亲多此辈。”如戊寅戊午得戊“戌时,生时与年 干同,为华盖之例。”又曰:“时入空亡子拗性,天元受克 多刚劲,或加辰戌等,宫中庶出,不然身两姓。如辰戌 丑未四时生空亡中,多是庶出,又性执拗。”《生产定时 歌》云:“子午卯酉面向天,寅申巳亥侧身眠,辰戌丑未 定是覆,此是人间定时仙。”或问:偶然同产一母所生, 何以别贵贱荣枯?答曰:“凡一时有八刻十二分,故有 浅深前后,吉凶不同。其有同时一母所生,须分浅深 及日时之阴阳。如阳日时兄胜,阴日时弟胜,浅则占 先时之气,深则占后时之气。古歌云:‘双生之法有奇 门,欲验荣枯视日辰,阴日弟强兄必弱,阳时兄贵弟 须贫’。”李九万云:“凡小儿带四生,多主双生。”《神白经》云: “阳命后生者死,阴命先生者死,不以男女论。”又一说, 一时分方向,如木命向东方者受生气,向西方者受 克气,贵贱寿夭,以是别之。余闻三河王氏,兄弟双生, 弟先中,兄后中,功名寿夭,大率相似,而兄竟不如弟。 颖州李氏兄弟双生,因差一时,故弟登科甲,兄止秀 才。考其八字日时,果如前说。
===论六亲===或问:“阴阳何所配合为夫妇而成六亲?”答云:“如甲以乙为妹,配与庚金为妻。丙以丁为妹,配与壬水为妻。 戊以己配甲,庚以辛配丙,壬以癸配戊,一阴一阳配 成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六 亲者,父母、兄弟、妻子也。六甲娶己为妻,甲己合而生 庚辛为子男,取克干为嗣。”〈庚是也庚见甲〉女取干生为“息。”〈辛是 也己生辛〉则己者庚辛之母,庚辛者己之子也。庚娶乙木 为妻,乙庚合而生丙丁,则乙庚者丙丁之父母,庚为 父,乙为母,故谓阴干生我者为母,我克阳干者为父, 克我者为官为子,我克者为财、为妻,比和者为兄弟 娣妹,生我妻。阴干为丈母,妻克阳干为丈人,克我女 者为女婿,食神为孙。其馀六亲,俱于十干变化取用。 且如六甲生人,以癸水为母,癸为正印,如遇巳土正 财,戊土为父。〈戊合癸也〉戊是偏财,如遇比劫,则父有伤,六 乙生人,亦以癸为母,癸是偏印,以戊为父,戊是正财, 甲乙俱以庚辛为子,庚金为男,在甲则为七煞,在乙 则为正官也。辛金为女,在乙则为七煞,在甲则为正 官也。巳土为妻,戊土为妾,谓乙木克己土也。虽云阴 见阴,不成配合,然阴木克不得阳土,且妇人以阴为 正也,故云甲乙俱“以己为妻,戊为妾。”如女人则甲遇 庚七煞,乙遇庚正官,皆夫星也。谓庚是阳男,为正夫 属阳,不可以辛阴为夫也,但阳见阳多无情,阴见阳 则夫妇和鸣。或云:取正财为妻,偏财为妾女,甲则辛 为正夫,取阴阳之正合也。甲乙生人,俱以甲为兄姊, 乙为弟妹,以丁为婆,生我父者为祖母,丁生戊也,壬 水为公,壬与丁合也。又以丁火为丈母,生我妻者为 我外母。丁生己,配与甲,作正妻也。壬为丈人,壬与丁 合也。妻之兄弟为妻舅。己土为妻,戊土则为妻兄妻 舅,癸水则是舅之妻,为妗也。其馀八干,俱以类推。女 人取用,与男不同,我生者为子,克我者为夫,生我夫 者为姑,克我姑者为公。其馀父母兄弟,皆与男同断, 但须辨其阴阳耳。如甲乙干,则以丙为男,丁为女,庚 为夫,辛为夫之兄弟,己为姑,甲为公也。或曰:食神为 子,伤官为女,取阴阳之各生也。《经》云:“以年为祖业,月 为父母兄弟门户,日为妻妾己身,时为子息。”须看四 柱之中,父母兄弟妻子,星居何地,论旺相休囚而言 其吉凶。如父母星坐长生旺库禄马贵人之地,则主 父母富贵,福寿荣耀。如坐空刑克煞死亡衰败交并 之地,则主父母贫薄,破伤刑夭,或死于外,及不善终。 若带刑带破害,虽居于生旺库之地,主父母有寿而 贫贱。兄弟星若生得时得令,坐长生库旺禄马贵人 之地,则主兄弟富贵,荣华成群。如坐刑克煞刃死绝 衰败之地,兄弟不得力,如坐长生旺库而遇刑冲破 害者,虽有兄弟而仇敌及不得力。如妻妾星坐生旺 库禄马贵人之地,或有物以生之,主妻妾富贵荣华, 美貌多才。如坐空刑克煞羊刃死绝冲败之地,则主 妻妾贫薄,丑貌刑夭,淫乱残疾,或产亡不得力,如坐 生旺禄马之地,被刑冲破害,妻虽有寿,亦主破相贫 薄。如禄马贵人财库之地,带刑冲克煞,主妻虽富贵 亦夭。如子息星坐生旺禄马贵人官印之地,有物以 相生,主子息荣华聪明,多得送老。如坐禄马贵人居 于死绝之地,虽有聪明俊秀,不送老也。如居生旺之 地,被刑冲破害,有子主愚顽,或残疾送老。如居死绝, 又刑冲破害劫财之地,不得子之力,纵有子,主残疾 破相,或不才女命。如子居生旺之地,主多子。如坐禄 马贵人,主子富贵福寿。如坐空刑克煞,并冲羊刃死 绝之地,主子不得力。若妾位居生旺,则宜主偏生之 子。《赋》云:“论其眷属,忧其死绝。”《三命》云:“四柱观其九族, 三元辨其六亲”是也。或问甲乙日主,以戊癸为父母, 四柱干支,并无癸水,只戊壬二字显于干头,或藏于 地支,则论何者为父母?答曰:“《本经》所谓明干有时明 干取,明干无时暗中求”是也。如柱无癸字,只有戊字, 是甲乙之父,将父求其母,如无母,只将壬为母,亦须 论戊为父,其戊壬不得系婚配,非儿女嫁娶,必是服 内成亲,或母多父岁,或失婚而再配也。或又问:甲“日 主月支年支是乙木,时支是甲木,乙先甲后,何为兄? 何为弟?”答曰:“不论先后,只以强为兄,弱为弟。夫人之 生也,上父母,下妻子,中兄弟,其联属离合,命之为也。 言命不及六亲,自是偏见。但世人不达正理,以五阳 干取为母、为妻、为女,五阴干取为父、为夫、为男,谬戾 甚矣。此法教人,甲取己为妻,乙亦”取己为妻,不当取 戊,戊乃阳也。甲以庚为嗣,以戊为父,以癸为母,乙亦 如之,不拘偏正,惟辨阴阳,阳男阴女,理之大顺也。《神 白经》云:“甲人丁为父,壬为母,乙人戊为父,癸为母。”馀 八干例见,是不论阳男阴女,只取阴生阴。阳生阳,则 生我者为母,与母合干为父,夫妻合而后生子。阳干 伤官为父,正印为母,阴干正财为父,偏印为母。见父 则无父而发,见母则无母而发。克年干不利父,克月 干不利母,干鬼不利父,倒食不利母,胎与四柱交并, 即有异父母也。其说亦通。又曰:“春秋二分前后,犯卯 酉日时者,主散绝骨肉祖业。辛酉日时,名白虎临庭在日克妻,在时克子,不利骨肉。戊申戊寅名六道消 虚”,主不利亲族。壬戌日时,名“天后失行,主不利妻孥。” 《广录》云:“凡命生时,辰戌丑未,主妨父母,带劫煞、亡神、 元辰、羊刃多者亦然。日时犯两重亡神者,克母。若时 犯辰戌丑未,却不犯恶煞,亦不克天元。”《变化书》云:“凡 命生在父母气绝弱之位者,必刑克,带煞多者,主离 背,不必在四季之时。”《尺壁》云:“凡时犯劫煞羊刃,虽非 辰戌丑未,亦有克四维母、四正父也。”《直道歌》云:“四季 生人背太阳,定主父先亡。”壶中子云:“月坐孤虚,棣萼 凋悴。”〈孤乃孤神虚乃六虚命中得之兄弟衰绝〉《尺壁》云:“凡巳酉丑全带辛 字者,主骨肉在他乡,不得归葬。”《鬼谷遗文》云:“五墓为 盖藏之地,时贵亦妨。四孟是孤绝之神,带煞必克。”《珞 琭子》云:“眷属同于水火,相逢于沐浴之乡,骨肉中道 分离,孤宿尢嫌于隔角。古歌云:‘隔角分明亥子初,日 时犯著定应孤,若非父母隔绝早,定主偏房外寄居。 累犯惟宜孤立吉,更将年’”上来求日。妻家不是丧无 人,便是自身姓非一。时上子孙少更迟,不然不出在 亲闱。月中兄弟应须少,日里当防换几妻。
妻妾
正财妻,偏财妾也。且如甲日生用,己为正财,即为正 妻。戊为偏财,即为偏妻。若日干健旺,四柱见己,为正 妻。得时令遇旺乡,略带官星,主妻贤明才貌兼全。因 妻遇贵岁,时中有印临之,主妻有财物嫁资。若正财 衰,偏财旺,显,主有偏妻分缘。若己字落陷,或坐死绝 之乡,或生春令,日主健旺。如甲寅等类,主不了克妻。 若妻生得旺,日坐衰局,或居死墓之地,主自淹滞,一 生著妻妾欺,或再嫁他人。若甲申甲戌日生,甲寅乙 卯月日,主大旺,虽有妻以比肩分夺,恐不免嫁他人, 或着他人占之,或妻有别情。馀同此例断。
子息
子嗣者,即官星也。官星得令,八字无伤,官冲克加之, 日主自坐旺乡,便子孝送终,后代荣昌。假甲乙日用 金为嗣,金旺则四九之子合数。若日主柔弱坐煞,官 星坐旺显之地,更带三刑六害,隔角交加,或合煞局, 定主子多不孝,远离他乡亡家。若日主太旺坐空亡 宫,命带伤官败财,官星无气,定一生孤独无子送终, 偏房庶出亦难招。若时上七煞太旺,或七煞制伏太 过,皆主难为子。如官煞相混,去留不清,或招两般子, 但透煞者,必先招女煞为偏子或为女也。余考士大 夫命有子者,官多正出,煞多庶出,煞重女多,官重多 子。又以干支分女子,干支叠见,子女俱多。若时落空 亡,原是官煞,子女亦有二三伤官俱无,带财印别论, 印则有女,财则有子。若伤官成格,如鼠贵刑合之例。 柱有官煞,亦主有子,落空则无。若伤官坐煞,如丙日 见己亥时之类,亦有子,但不和顺。若论生子岁运,官 煞重,则在伤官食神,官煞轻,则在财年,或官煞年,官 煞轻,食伤重,须是偏印正印年,官煞重而财又多,须 得比劫羊刃,或天地合,三合、六合年分,以此活法参 之,蔑不中矣。
父母
父以偏财论,母以印绶论,无伤则少年无妨害。假庚 日用甲为父,如柱中再见庚字,或合巳酉丑金局,即 伤父。若命带七煞则不妨。如日干健旺,甲字在亥卯 未寅,或冬令,主父母和顺,或父受封爵,皆可类推。又 戊日生者,取丁火为母,忌柱中正财太重,转克印绶, 如贪财坏印之说。元带天地之财,运行财乡则克早, 只有地财运未。行财乡则克迟,四柱有正官一位不 妨,如戊日生四柱,原有二壬,皆得地主,母有二夫,正 印为母,偏印为继庶之母。若人命带父母全,一生得 祖业分缘,又无克剥之患。
兄弟
兄弟者,即劫财比肩,甲见乙,乙见甲之类。如庚日坐 寅午戌之上,或临死墓之乡,却有辛酉自旺之地,带 财得时,主弟自明显兄不及弟之福。如兄弟相和,强 弱相分,其理则一。如不和者,乃四柱带庚丁辛丙之 类,兄之官星,克弟之本身,如此五行,自然不和。《本经》 云:“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此之谓也,馀仿此推。 《歌》云:“煞官混杂带三刑,更无财曜是偷生,我明他暗 从他象,父死之时不赴灵。庚金化成火相持,父亡见 血不须疑。比肩三合族人害,三刑零落及离妻,比肩 暗损及门房,兄弟无情被罔欺,如带比肩成别象,兄 弟不睦报君知。妻带三合及坐妻,妻从认得是亲支, 坐妻透妻成别象,定主离妻又娶妻,多透妻财须怕 妇,妇归绝路不生儿,化成别象克正夫,必主欺夫礼 义疏,身旺食强亦如此,食明旺相慬然殂。阳母专位 主偏生,母来父上受其惊。天时地利生过月,七煞兼 行顶上偏,儿归煞地母有疾,丙丁双者顶双灵。日禄 归时须孕梦,小儿无乳食神冲。壬子乙酉时偏生,丙 戊丁壬妻护灵,背父而生甲乙卯,此时须要记分明。” 《赋》云:“过房入舍,年月冲分,随母从夫,财空印旺,早年 父丧。”偏财临死绝,煞宫幼岁母离。印绶逢财多死地比肩重而兄弟无情,羊刃多而妻宫有损。官逢死绝 之地,子招难得。若见伤官太甚,儿亦难留。如遇冲破, 提纲定主离于祖业。再见空亡,三番四废,印绶逢生, 母当贤贵,偏财归禄,父必峥嵘。官星临禄旺之乡,子 当荣显。七煞遇长生之位,女招贵夫自身借宫所生, 多主依人过活。妻星失令,半路抛离。若乃借宫所生, 亦是他人义女。印绶旺而子少息希,七煞强而女多 男少。偏财逢败,父主风流。子曜若临,破家荡产。妻入 墓不得妻财,父临库父当先死。比肩逢禄,兄弟名高。 印绶被克,母亲丧早。桃花若坐煞星妻宫,必主淫荡。 年冲月者,祖基不守,日冲时者,妻子难为。若见天元 刑战,父母不全。如遇地支所生,凶中成吉。七煞能生 正印,萱堂暮景精神。伤官喜助偏财,椿老百年安逸。 比肩虽有兄弟比重而父寿难延。旺财可以生官,财 多而母年不固。食神频见,难招继续之人,羊刃重逢, 再配持家之妇。官鬼盛则昆仲消疏,七煞兴则己身 不利,夫妻偕老,皆因财旺身强,子女盈眸,只为官兴 煞盛,四柱相生值吉曜,三代皆全,五行战克遇凶星, 六亲不备。若推女命,反此参详,婆是偏财,若是伤官, 当考寿公为比劫,如逢七煞命难延,财官兴盛,必招 富贵之夫。“食比司权,当生贤孝之子,印绶能伤子息, 逢财反得安康,同类干头为娣妹,财上支绝不兴夫, 此则六亲真妙诀,五行生克定荣枯。”又曰:“年逢刃煞, 幼年早丧爹娘,时遇刃伤,末年却损儿女,冲者无兄 弟,刑者损六亲,外冲六亲无力,内冲夫妇不协,岁月 官印财全,三代祖先富贵,日时煞刃逢枭,半路”妻儿 亏损。男命伤官多损子,女命伤官多克夫。伤官见财 而有子,七煞有制乃多儿。财重刑伤父母鬼旺后代 迁荣。劫财重重父早丧,破印太重母先亡。岁月财官 旺相,公父显荣。日时禄马相生,妻儿贤俊。印伏藏而 财秉令,庶出奸生。正财旺而身失时,母年早丧。偏官 偏印偏财叠逢,必然偏庶。正官正印正财独遇,的是 正宗。男旺官,子必多,女重枭,儿必绝。月中劫背绝财 官,父终外土。岁月背逐更冲害,公葬他乡。日逢刃,时 逢枭,妻妾产亡。岁值煞,月值伤,兄弟难有。月令伤,官 多夺长时。行神煞,兄弟无。男命劫叠外家稀,女人煞 重亲骨绝。专禄兼阴错,外舍伶仃。逐马见阳差。公姑 真假,印旺妨儿女,财重妒公姑,岁月叠煞有刑害,公 姑遭伤日时背。〈背禄乃比肩劫财也〉逐无救助,妻儿离克正财, 偏财复见合,虽多妻妾主滥淫。偏官正官更冲害,任 有丈夫而偷奸。旺夫伤子,乃食位而受伤。旺子伤夫, 察官星而丧绝。女命印旺官轻,夫权在手。男命财多 身弱,妻语惬心。日下伤官持刃,夫必恶亡。月中带印 刑冲,母家零落。刃健煞刚,祖基微薄。官强财旺后代 昌荣。日逢背禄逐马多,破祖离乡之客。时遇财旺生 官,有兴家助国之男。煞刃月逢,有父无母。偏官叠见, 多生女子少生男。偏财复逢,少爱正妻多爱妾。财源 得地,因妻致富成家,其妻抑且有为。官位临垣,显己 增崇祖业,而男亦须兴旺。月官印年伤官,父优祖劣。 日财位时劫财,父兴子败。比劫重婚必迟,官星生儿 必早。男逢伤官阳刃逢官煞,不可断其无嗣。女命伤 官,枭印行财官,亦堪决其有子。女人食重遇官轻,夫 衰子旺。男命煞旺,逢比劫,兄有弟无,太过不及,兄弟 俱无。库位中和同气,主有煞生,旺官败绝,女子盛而 男子衰。财官旺身主休,夫家兴而祖家失。女人比劫 太多,夫有绝妻之义。男子财胜劫重,妻怀私欲“之心; 年月印绶相生,受现成之基业;日时伤官伤,尽发不 义之横财。年上官星父祖为官,月上官星兄弟必贵。 男逢比劫定伤妻女,入印枭难嗣子;阳刃逢伤官七 煞,骨肉亲友伤情。三合六合相和友善,五湖四海。” 又曰:“凡推六亲男命,以年为父,胎为母,月为兄弟官 员,以月为僚友,日为己身妻妾,时”为子孙官员,以时 为帝座祸福。凡是子午卯酉日生,主娶子午卯酉命 妻。若妻申子辰生丑生甲己生者,皆不永。如克过头 妻再醮,不在此限。亦有屡克,直到娶生日干支不同 者,方不克。寅申巳亥辰戌丑未生,俱同上说。凡命四 柱内,有我克者为妻,无我克者,名曰“局中无妻。”却看 所生日在何地,如在财旺之乡,当有得力之妻或美 妾。更带贵人禄马年,主妻带官嫁夫。若在本命时,财 死墓绝败处,定主克陷,或一生鳏居。若日禄在时上 遇见,如六丙日得癸巳时,六壬日得辛亥时之类,名 名誉煞,不惟主富,亦主因妻有官。若日带年之官,或 年之印,主妻夺夫权,或禄出妻荫,或妻权贵之家,驸 马郡马之类。日坐命财,更在财生旺之乡,主得妻财, 又主妻贤明。若在死绝墓处,得妻家死人。财。日坐贵 人,主妻有族望,不然贤淑美丽,及有美妾少仆。若命 带日刑,日带年冲、破年阳刃、劫煞、六厄、元辰空亡,或 三四娶或无妻。日带自刃,名曰“日煞”,或时阳刃归日, 俱主克妻。日带破碎煞,须主色痨血疾,或厄难之类, 丑日尤紧,己酉日差慢,日带年墓,日带正印,主克正 室,或以娼妾为妻。五行顺则吉。日带刑害冲破,又带恶煞,或坐浮沉煞,多主妻生离,或恶死。日在命财死 墓绝处,主克妻。如金命人日在午未申上,仍以纳音 论之。《古诗》云:“纳音金命木为妻,午未宫为死葬期,更 进一辰妻是绝,若无倾陷也先亏。日坐华盖,主频频 克妻,或娶娼妾为妻,大抵四季日多如此。古诗云:‘时 逢华盖主身孤,有子临年必定殂。日若值时妻屡克, 不娶娼尼即婢奴’。”《寸珠》云:“日坐华盖,主妻不廉不孝。 日坐驿马,主妻多病慵懒或孤。五行相克,亦主克陷。 辛酉日生克妻,癸巳日生主夫妻有病,或酒色荒淫。 年日同”一位,名主本同宫,主克妻,娶同年妻方免,俗 谓之凤凰池。沈芝云:兄弟同宫凤凰池,但使人心怀 不佳。日时相冲、相破、相刑、六害,皆主离婚离嗣,男女 通用,申日辰时,未日亥时,寅日戌时,丑日巳时,皆为 井栏斜冲,主难为妻。更带食神,名绝房煞,主多女少 男。如甲辰壬午带倒食者尢紧。《古赋》云:“井栏斜冲,庄 子鼓盆而歌”,正谓此也。日是自刑,主妻多病。日坐沐 浴煞,主得美,妻多不廉。凡命以日之纳音,论妻之数 目,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甚者倍之。凡人妻位冲 辰,为娶妻之年,罕有与日三合六合而见妻者,更以 巧拙言之。《赋》云:“日凌亲年,老妇无恭。”如乙丑人见辛 日乃伤年干癸日乃吞乙,干遇午日是乙之长生,多 不伏夫。盖年为父母,日为妻妾,更支神刑冲带煞,故 无恭顺,或助生别干则不然,如乙见辛有壬字,辛金 生壬水,壬水生乙木也。又云:“有前见害,琴瑟不调。”谓 当生己,见六害,行年大小运又遇,谓之有前见害,其 年必主夫妻不和。又云:“日支忽在岁前,众笑怕妻声 丑恶。”盖日为妻妾,支神在太岁前主怕妻,或妻性气, 凡是煞临妻位者,主多伤克,若妻家零落乃免。又云: “阴惆阳怅”,亥来子上妨夫。夹角夹维,寅向丑边克妻。
辰戌丑未不为惆怅煞,惟阴阳并处然后有之。亥人向子,乃阴怅其阳,如妻号其夫,故言亥来子上妨夫。子人得亥,乃阳怅其阴,如夫哭其妻。子来亥上妨妻,不待言而见也。子午卯酉无隔角寡宿煞,惟方隅四处然后有之。寅人得丑乃隔角寡宿,则不利妻,故曰“寅向丑边克妇。” 丑人得寅隔角孤辰,则不利夫。丑向寅上克夫,故不待说也。
又曰:“凡男于妻绝中生者,不宜生女,生女则丧妻。如 甲子金,男以木为妻,七月生,为妻绝。女于夫绝中生 者,不宜生男,生男即丧夫。如甲子金,女以火为夫,十 月生,为夫绝也。馀准此推。”
癸亥、丙寅、己巳、乙巳、庚申等日为鼓盆煞,畏其日之旺也。与孤鸾大同。又云:“绝宫为鼓盆之煞。”
金申酉火巳午水,土亥子木寅卯名“望乡煞”,恶其命 之强也,与建禄无异。又亥未戌春巳子辰夏寅卯午 冬申酉丑秋名“狼藉煞。”
《百忌历》以正月为“大败,二月狼藉,三月八败。男败妻家,女败夫家。”
又寅申巳亥生七月,子午卯酉生丑月,辰戌丑未生 卯月,名“绝房煞。”《百忌历》云:“以十二支辰月上呼,男害 妻儿父母,女伤夫主公姑。”子位者,以妻所生者为之。 假如木命人,以土为妻,土生金为子,阴命以所生者 为子,如木命人,以火为子,如子位在旺相之乡,主有 聪明忠孝之子,光显祖宗,反之则否。欲知子之性情, 各以五行推之。木命人以金为子,主其子性怀廉正, 刚烈自用。火以水为子,性谦和恬淡,扶高接下。土以 木为子,性慈忠孝,柔顺谦和,宜少不宜老。金以火为 子,性多贪悭,中心虚妄,逐利胜己,有始无终。水以土 为子,性缓慢,凝重耿介,老而有福。五行各在有气之 乡,当以是论。若在休墓之地反是。男命四柱内无鬼, 名曰“局中无子”,却看生时在何地?如木命以金为子, 若局中无子,而得申酉巳时者,必有子,名曰子乘旺 气,若金死于子,绝于寅,即无子也。凡以时之纳音,推 子之数,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有气乘旺,则倍数 言之,无气背时,则减数言之。有不依数者,在五十后 祸福方定。若男犯局中无子,又时不在鬼生旺之乡, 却支干与年合者,但只生女得成,生子不育。古诗云: “哭子带刑死位傍,子多复是少年亡,忽若干支并德 合,只宜养女得成双。”如一命癸未、癸亥、丙辰、戊子,此 是局中无子,又在官鬼死绝地,却癸与戊合,故生女 多子皆不成。若见甲子则主有子。以日干论,丙辰以 癸为子,引归时上建禄临官之地,主多子,然却无子, 是以纳音取年,上论亦准。又如一命,癸未、甲子、辛卯、 癸巳,是局中有子在死地,喜时引官鬼长生之地,故 生数子而女少。又有一郎官,庚辰、壬午、戊寅、辛酉,白 虎临庭下,五十六不禄,儿女俱无。《尺璧》云:凡命犯亥 字,多得儿,巳字多得女,时带年冲、刑、破、害、刃劫元辰, 俱克子时带年空亡,重者绝子。自刃飞刃克子,时坐 华盖克子,五十后如见不牢,时带自刑,子多疾病六 厄,子多厄浮沉煞死、泻痢。时坐本音墓,主有寿无子 送老。但有孙息坐日破空亡,刑冲食刃,皆主克头。子 纳音带绝气,又时在绝乡,如癸巳、壬寅、庚申、乙亥、丁巳等时是也。假令庚申得壬寅时,定主绝嗣。凡命见 申日亥时,巳日寅时互换见者,名曰狡害煞,主绝嗣, 须庶出过房佳。古诗云:“五行狡害最不良,夫妇孤单 独守房,死去坟前无子哭,求他异姓却相当。”《鬼谷遗 文》云:若人生时见禄马往来朝命,不犯孤寡,亦有子 孙时干克年干及倒食年干者,主生男不顺。《五行要 论》云:凡大“小二运,与岁命三合六合者,主有孕生男 女之庆,阳多生男,阴多生女。若纯阳则极而反阴生 女,纯阴则极而反阳生男。假如甲子命属阳,大小运 临辰位,或申位三合,外夹辛巳,太岁属阴,则是阳多 生男。馀准此。”
定妇人孕生男女
诀曰:“父母岁数两头安,受胎之月中心取。干坎艮震 为男儿,巽离坤兑总属女。假父母年双为拆,受胎月 只为单,成坎卦定男父母年只为单,受胎月双为拆, 成离卦定女父年上,母年下胎月中。馀准此推。”又一 法:以《大衍》之数推之。诀曰:“七七四十九,问娘何月有, 除却母生年,单奇双是偶,奇偶若不常,寿命不长久。” 假先下四十九数于算盘,乃加上其母受胎月数,总 得若干数,若值正月胎,是五十数,其母三十一除去, 止馀一十九数。九则为单,单则男。若单生女,双生男, 主夭折。一云:加除法,以天一地二、人三除之,看剩数。 又云:“除一、除二、除三除尽,看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