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七百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七百十五卷
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七百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七百十五卷目录

     术数部汇考二十九

      金匮玉衡经叙 金匮章 玉衡章

      龙首经上叙 占岁利道吉凶法 占月利道吉凶行法 占月吉日嫁娶祠祀法

       占月宿何星法 占星宿吉凶法 占天仓天府法 占天一日游所在妇人产避法 占

      神月空剧乳妇庐法 占知臣吏心善恶法 占人君欲拜署五官法 占诸君吏吉凶法

      占诸吏吉凶迁否法 占诸君吏安官舍欲知家内吉凶法 占诸吏安官否法 占君吏欲

      刑戮举事法 占诸郡县有盗贼否法 占杀人亡命可得与否法 占被盗无名盗可得否

      法 占闻盗吉凶亡人所在欲捕得否法 占问囚徒知得寔情否法 占六畜放牧自亡不

      知所在各随其类以其亡时占之 占诸欲知病人生死法 占知囚系罪轻重法 占诸欲

      远行使出吉门法 占诸欲行求事者法 占诸望行者吉凶来否法 占诸欲知行者吉凶

      法 占诸行者欲知家内吉凶法 占诸架星举百事吉凶法 占宅舍可居否法 占田蚕

      种五谷好恶否 占今年举百事商贾田蚕法 占诸市贾求利吉凶法 占诸欲畜集何者

      好法 占诸欲畜生类可得否法 占欲买车舟吉凶何如法

    艺术典第七百十五卷

    术数部汇考二十九

    《金匮玉衡经》

    黄帝曰:“吾授汝此图,《金匮玉衡经》,二子秘之,苟非其 入,道不虚行,垂拱无为,而知未明。不出房,户,可知天 下,不出户房,可致真王。明视登明,所临吉凶,自非至 精,此术不通,闭口闭口,祸害不从,湛露道真,其命必 穷,异域之法,体道亦同,秘之藏之,勿见愚蒙。天乙贵 神,位在中宫,据璇玑,把玉衡,统御四时,揽撮阴阳,手 握绳墨,位正魁罡。左房右参,背虚向张。四七布列,首 罗八方。规矩乾坤,嘘吸阴阳。首五后六,以显吉凶。青 龙主左,系属角亢;白虎辅右,正左觜参。朱雀在前,翻 舞张翼;元武在后,承德收功。六合厨传,勾陈将军,螣 蛇诛斩,金钺锵锵。天后贵配,太常台郎。太阴阴将,主 录后宫。天空下贱,主侍帝庭。白虎伤”害,审其吉凶,各 有部署,不得纵横。天乙统理,中外清明。金木水火,各 有列行。不治魁罡,初建戊己,天之本乡,故能治中。神 气所藏,甲子终癸酉戌亥,孤虚王父之墓,不在旬中。 不治魁罡,是谓重凶。三十六用,金匮玉房,天乙最尊, 为之主王,将中威神,巍巍堂堂。

    金匮章 天乙六壬发用

    《第一经》曰:日辰阴阳中有相克者为用,是谓入不入, 是最急者也。何谓日辰?假令今日甲子,甲为日,子为 辰。阴阳者,日上神为阳神,辰下神为阴神。假令甲子 日平旦,登明临甲,不相克,从魁临子,不相克,传送为 登明,阴不相克,胜光为从魁。阴上贼下,当以胜光为 用。假令十二月壬申平旦,从魁加壬,不相克阴,得小 吉,不相克,贼胜光临申,上克下为用。将得天后,与火 神并在金乡,为忧妇女不安,若怀子堕伤。传得天罡, 将得螣蛇,主惊恐,此人当以八月女子事争斗相惊 恐。传得功曹,将得六合,为后正月,当与吏议嫁娶。若 市买之事。用得金言钱兵,得木忧折伤,得火忧口舌, 得土言斗讼,得水言逃亡淫佚,上克下忧女子,下克 上忧男子。各以四时王相囚死,其所胜为忧。上克下 若亡命他人,下克上为病己身。假令太岁在卯,太冲 为用,吉凶不出岁;二月即太冲为用,吉凶不出月;今 日巳太乙为用,吉凶不出日;平旦寅功曹为用,吉凶 不出时,须臾间耳。坐者勿令起,行者勿令止,吉凶之 事,正在今也。他仿此。假令正月申戌时加未,功曹为 天后,加戌为用,天后为妇女。正月寅中有生火,妇人 妊娠。天后水将与功曹中火并,水火相克,此言子生 毁伤死也。功曹春夏为九天梁,忧县官受王气。戌为 厌,辰时右死,说怪妖也。传见胜光,将得白虎,忧死丧。 终。见六合为天门,主阴私媒妁。魁为天关,出天门,登 天关,涉天梁,见白虎,必忧死丧,为人见闭遮,出入移 徙,妇女逃亡不安至县官。用三传得三火,忧失火烧 杀人,惊雷口舌起。以用所生为吉期,所畏为凶期。功 曹为用,喜在丙丁,凶在庚辛。用起阳辰,忧事废,他人 为方来;在阴辰,忧起己身。传见子母为救,见鬼吏为 重凶。其用中有微气,若神将克其凶者,亦为有救。用 得六甲之孤为元子,得六甲之虚为元夫。以用别吉 凶,为王气所克,法忧县官;相气所胜,法忧钱财;休气 所胜,法忧疾病;囚气所克,法忧囚徒拘系。死气所胜, 法忧死丧家墓休为老人。王相胎气为丁壮,金克木 为折伤,木克土为痈肿,土克水为内闭不通,水克火 为执失明,火克金为惊恐失气异虚狂。《六甲》常以戊 己虚冲为孤。

    第二经曰:“日辰阴阳中有两相克者,先以下克上为 用,上克下为顺,下克上为逆。逆者忧深,在内难解;顺 者忧浅,在外易解。”是谓入者当审所用,言察吉凶之 微。假令二月戊子时加卯,神后临戊戌,寄治于丙,下 克上阴得小吉,上克下,传得功曹,皆上克下,神后当为用。假令壬辰年旦小吉加壬,上克下,当以神后为 用。《周易》以世为卜者身式,以用为卜者身别吉凶者 也。金入木,伤人者也,忧斗讼至县官;水入金,忧女人 至县官;水入土,忧亡遗钱财;土入水,忧斗争布帛;木 入土,忧牢狱口舌,财物系伤;土入木,忧男子持重,疾 病欲祠祀;金入火,忧外人相欺绐;火入金,两女子一 男子有口舌;火入水,忧女子惊吏斗讼。水入火,惊恐 有产病。他准此。假令正月乙巳时加未,传送加乙,上 克下神,后为传送,阴而临申,不相克,从魁加己,下克 上,为用。将得六合,主阴私之事。从魁为下所克,奴婢 从之,期以重忧,有阴谋相贼,从下贱人起,又为相气 所胜。法言:讼财物,传得大吉,终于太乙。法言:战斗相 伤至死亡。何以言之?用起三金终太乙。将得白虎也。 以意分别之。他准此。

    第三经曰:日辰阴阳中有两下克上,或有两上克下, 先以与日比者为用,是谓欲其一,必得其日也,是谓 重相克者,取与日比者,言有两用也。比者为近,忧在 内,不比忧在外,为远,有仇怨,故必得日比也。与盗贼 亡人比里家人。假令正月辛亥日时,日出卯,胜光加 辛,小吉加亥,此两上克下,小吉与辛比,有辛未,无辛 丑,小吉当为用。假令二月丙午时加未,传送加丙,从 魁加午,此两下克上,传送与丙比,有丙申,无丙酉,传 送当为用。刚日用得木,忧县官文书;得火,忧田宅口 舌;得木,忧县官;死鬼;得金,忧迁移不安;刀兵;得水,忧 女人重身至忧人。卯日用得木,忧木器、船车、盗贼;得 水,忧战斗;见血;得土,忧财物豆谷;得“金,忧六畜;得火, 忧女子征召,淫佚内乱。”假令正月壬辰时加辰,胜光 临壬,下克上;登明加辰,下克上。此言无壬亥,有壬午 胜光,当为用老气,所法,忧疾病。火入水,将得天后,为 事起妇女。传见大吉,与勾陈并,法忧战斗。终见传送, 主出入,为得三元武并,必言远出有失。传送加丑,为 下临其墓,法忧悲哀“不乐、喜,梦见死人及孤寡。”他准 此。

    第四经曰:日辰阴阳中有两比者,以其始入涉害深 者为用。是所谓察其微,见其机者。言起季仲为微,在 孟为机,机者忧深,微者忧浅,为易过也。假令八月甲 申平旦,天罡加甲,下克上神后为河魁,阴下克上,是 为天罡神后为下所克。又俱比甲言甲辰亦有甲子, 天罡是土加甲,始入木乡,涉害犹深为机,神后临戌, 转便入水为微,天罡当为用。假令七月甲子日时加 亥,传送加甲,上克下;阴得功曹,下克上;胜光临子,下 克上;阴得神后,上克下,此俱与日比。胜光度癸得丑 功曹方经庚酉辛,涉害深,功曹当为用,此谓进退失 节,重有忧者也。正月辛酉时加午,太冲临辛,下克上, 传送为太冲,阴而临卯,上克下;功曹加酉下克上,小 吉为功曹,阴而加寅,下克上,太冲、小吉俱为下所克, 又俱比辛,太冲度辛而入戌,忧浅。小吉始入木乡,涉 害小吉当为用,所谓“俛见其仇,仰见其丘。”小吉主妇 女,将得螣蛇,忧死人,女子惊恐有怪。血日生小吉,过 东北鬼门,当见鬼,传得神后,将得天空,妇欲欺其夫, 有二心。终太乙将得天后,为重忧妇女用,为王气所 胜。法忧县官,有兵甲之忧,仇怨相害,以火加水故也。 他准此。

    第五经曰:“日辰阴阳中无相贼者,当以遥与日相克 者为用,是谓交俱不相克,入从独立者也。”此言有一 神阴中住,贼日。若日往克阴中之神,神来贼日身有 忧从外来。日从克神,为有仇怨,从中有望外人而不 来。辰虽有遥相克,不得为用,用日不用辰也。假令四 月辛酉时加巳,大吉加辛,不相贼;阴得天罡,不相克; 神后加酉不相克,阴得太冲,皆不相克,辛遥克太冲 当为用。五月甲午时加戌,登明加甲不相克;传送为 登明,阴不相克;太冲加午不相克,阴得神后不相克。 四课阴阳中并无相克,惟有传送遥往克甲,当以传 送为用。有两遥相克,今日者亦用日比。天乙顺行,若 有臣不可止,忧男子病;逆行父子不可亲忧,女子行 有客不可内谗贼之意。“祸从西南来,扬兵入门相伤 杀,见血慎无西南行”,皆以神将言之。有魁罡白虎谋 相杀,元武为盗。正月己卯时加寅,天罡加巳,不相克, 阴得大吉,不相克;神后加卯,不相克;阴得从魁,不相 克。四课阴阳中并无相克者,已独往克神后,神后当 为用。法主妇女与天乙并,有贵人征召事,又为死者 所胜,法忧死人,馀则及家讼家墓。他准此。

    《第六经》曰:日辰阴阳中并无相克,又无遥相克者,刚 仰柔伏,视昴星所得为用,是谓日辰重,一切用者也。 言刚日当以地上昴星所得神为用,柔日当以天上 昴星所临辰为用。昴星为闭塞,行者稽留,居家有忧 患。刚日男人远行未还,恐斗死于外。柔日伏藏,女子 淫佚,深忧不解。二月戊子时加寅,大吉,加戊不相克; 阴得从魁,不相克;传送加子,不相克;天罡为传送阴, 不相克,四课并不相克,又无遥相克。今日戊是刚,仰 是昴星,上得太乙,当为用。行者后行。九月乙末时加辰,太冲加乙,不相克,阴得功曹,不相克;胜光加未,不 相克,阴得功曹,不相克;胜光加未,不相克,阴得太乙, 不相克。乙酉日伏视天上,昴星所临,当为用,行者止 藏,如不来,居者在家,不欲见人。以此占人一切用,如 以诀吉凶不传终也。正月戊寅时加未,从魁加戊,不 相克;阴得大吉,不相克;胜光加寅,不相克;阴得河魁, 不相克。戊刚日,昴星上见大吉,当为用。行者稽留远 方。关梁将得天乙立六之门,占贵人不安其官,小人 分异,此刚日也。正月己丑时加甲,魁加己,不相克;阴 得大吉,不相克;天罡加丑,不相克;阴得小吉,不相克; 又无遥相克。己酉日当以天上昴星所临,下辰午当 以胜光为用,将得天空,他准此。

    《第七经》曰:“天地复,名曰吟,诸神若归其家。”四日辰不 相克,刚用日上神,酉用辰上神,是谓关梁。阴阳反,故 无所择者也。假令今日,甲刚日也,德在阳,故以日上 神为用。今日,乙酉日也,德在阴,故以辰上神为用。所 以然者,阴阳之气合同,此时不可出行,举事不成占 吉凶。将出徙在外,将移合,将离,视起用神所刑者,传 “用自刑,用其冲。”假令今日甲子功曹临甲,为用功刑 己,中见太乙,太乙刑甲,终见传送,吉凶皆以神将言 之。刚日木神临木,忧文书木器,男子欲远行。火神临 火,男女口舌至县官。金神临金,忧迁徙分异。土神临 土,忧贵人遥使。水神临水,贵人酒。柔日木神加木,忧 船车至县官。火神加火,忧女子淫佚讼屋舍。金神加 金,忧迁移分异,土神加土,忧女子讼,田宅分异。水神 加水,忧财物失走,捉盗不得,家亡不越境。他准此。 《第八经》曰:大吉杀乙戊己辛壬之日,以配子午卯酉 之辰,是谓天地之道,归殃九丑。九丑者,谓五干四辰 合为九也。大吉常天之大杀居其上,行其杀,故曰丑。 谓四仲之日,时加四仲,大吉临日辰,以举百事,大凶 大吉。加日害长,加辰害少,刚日害男,酉日害女。日在 阳伤夫,在阴伤妇,重阳害父,重阴害母。天乙前为阳, 天乙后为阴,日辰皆在天乙前为重阳,日辰皆在天 乙后,为重阴。以四时气为王相,期三年,囚死期三月。 以大吉并将,言其形状。四辰或与大时并,大吉与凶 并。如加九者,大凶,祸重至必有咎,刑戮死亡,流血千 里,万无全者。《经》言:乙者,雷电之始,戊己,北辰下之日 也。辛秋始断刑之日,王日月三光所不照,无功之日 也。四仲之辰,万物之存亡日也。大吉,日月五星所始 也,故合则为害。假令二月壬子时加酉,大吉临子,刚 日也,当杀长男,期。六月戊辰、戊戌、己未丑,所以然者, 王水恶土,故土日土月,期之四季,土月时加酉,四仲 时也。大吉加子,此为加阳辰,小男坐之,二月大时在 子,春土死,此为大凶。《诀》知所坐,以大吉所并将言之。 太阴并坐,祠祀鬼神为败;螣蛇并为惊死;朱雀并坐, 文书若烧死;六合并坐,女子淫佚乱生;勾陈并格斗 死;青龙并坐,馀酒食钱财,天乙并与贵人同忧。天后 并妇人,怀他人子。元武并坐盗贼六畜为败。太常并 女子,以田宅财物为败。白虎并死丧为败。天空并以 偷盗诈欺为败。十一月乙卯时加辰,大吉加乙为用, 将得螣蛇,用传终得三土,忧妇女争田宅,长女坐之。 八月戊子时加卯,大吉加子阴功曹为用。大吉虽不 为用,犹为九丑少男坐之,大吉。设家墓动,他准此。 《第九经》曰:“诸制曰:占事,辰自往加其日上,而又下克 上为用,是谓持其身行就人者,所谓赘婿之意也。”假 令今日甲戌河魁临甲,乙未小吉临乙,丙申传送加 丙,甲辰天罡加甲,乙丑大吉临乙,此则辰加其日而 下克上,以此占吉凶,少将害老,室家相克,中外淫佚, 内乱之道,臣谋其君,子图其父,奴欲谋其主。又一法: 魁加甲,出刑人斗讼。小吉加乙,忧女子酒食。太乙加 癸,女子讼衣服亥加巳,女子钱竞。从魁加丁,欲分异。 胜光加壬,讼田宅,女子喜惊。火神后加戌,女子病死 淫佚,将得天后,淫于亲属。又曰,二月甲戌时加寅,魁 与月神并,未加甲,下克上,吉,又皆有淫乱,将得朱雀, 内相告言;勾陈内相残贼;白虎相杀天空,欲为赘婿, 天后淫佚事。

    《第十经》曰:“闭口闭口,阴在汝后”,度四而同,言从后神 逆数至从魁,合丑神,阴阳之位,男亡责阴,女亡责阳。 始其亡人位久归其乡,囚死为近,王相为远,重阴不 出,参以反吟,亡人归阳,盗者发阴,一由元武者也。此 六癸之支为阴,六甲之支为阳。假令功曹为元武,阴 在登明;天罡为元武,阴在大吉。此谓六甲旬头尾阴 阳也。假令正月庚子时加辰,天罡为元武,阴得登明。 欲知盗者是谁,视庚上之神得太冲。太冲,木也,生于 亥,盗者亲属也。九月丁巳时加丑,从魁为天乙,加未, 神后为元武而加戌,女亡,西北门责戌地,男亡当责 从魁,从魁加未责未地,此为疫,四逆责四神者也。酉 六未八,六八四十八里。女亡责神后,神后加戌,戌五 子九,五九四十五里,王气付而倍之,相气因而十之, 休气因而倍之,囚气如数,死气半之。正月甲子时加 卯,天罡为元武而加申,天罡为阳也。阴在大吉加巳男亡,东南行巳地求之;女亡,西南行申地求之。“闭口” 者,言黄帝重他人阴私,故言闭口。六甲为阳者,甲子 神后,甲戌河魁,甲申传送、甲午胜光、甲辰天罡、甲寅 功曹,此六甲支为元武阳也。六癸支为其阴。甲子旬 有癸酉,癸酉用从魁。甲戌旬有癸未,癸未为小吉。甲 申旬有癸巳,癸巳为太乙。甲午旬有癸卯,癸卯为太 冲。甲辰旬有癸丑,癸丑为大吉。甲寅旬有癸亥,癸亥 为登明,此六癸支为元武阴也。文大难解,其四方验, 此之谓也。

    玉衡章 天乙六壬发用

    《第一经》曰:“用之物气,与今日同类,无问其馀,见为亲 疏者”,此谓所生,为其所死,为物所令。今日甲乙木也。 登明为用,为气,为生事者吉。戌小吉为用为物,百物 皆死不生。亥卯未俱木,故同类木生于亥,死于未者 也。无问其馀,但得登明中木,不问水也。但得小吉中 木,不问其中火土也。亲疏者,言用起登明,登明甲乙 之家。功曹太冲,为亲兄弟,小吉。外昆弟外孙。欲为吉 事。阴阳中见登明,为吉。若为死事,阴阳中有小吉善 用。与今日比者,亲属兄弟,日与阳比男,阴比女,以占 吉凶,百事比自亲,内外至亲也。他亦准此。

    第二《经》曰:“始生与死,今日相视,见而相恶,以知新故。” 假令今日乙魁临乙为用,魁中有金,西方位也,为始 生。今日乙大吉临乙为用,大吉中有死金,为死也。今 日相视者,此谓乙中之木欲克魁,大吉中土,恶见魁, 大吉中金,情不达好,故曰:“见而相恶。”用起始生,万事 皆新,吉凶如神将言,言用起死,万事皆故。占人娶妇, 或与交通。今欲取之,若去妇。今欲还之,或是故物。今 欲求之。今日《丁大吉》临丁为始生,天罡临丁为死。今 日巳天罡临巳为始生,小吉临巳为死。今日《辛小吉》 临辛为始生,河魁临辛为死。今日《癸大吉》临癸为始 生,天罡临癸为死。丁中有水,大吉天罡中亦有水。巳 中有木,小吉天罡中亦有木;辛中有火,《小吉魁》中亦 有火,癸中有土,《小吉魁》中亦有土。此皆当为用者也, 独五酉日用此耳。即刚日以用起阳为新,起阴为故, 有王相气为新,囚死气为故;用起阳为方来,阴为去 事。又一法,今日乙天乙为新,大吉为故;今日丁传送 为新,天罡为故;今日巳登明为新,小吉为故;今日辛 功曹为新,魁为故;今日癸太乙为新,天罡为故,各以 神将言之。今日乙木生于亥,长于卯,死于未,登明为 用,故事太冲新事,小吉方来故事。他准此。

    《第三经》曰:“四立之日,名曰四绝。是谓谁适?忧者天祸, 视汝此言。四立者,立春之日,少阳气始;立夏之日,太 阳气始;立秋之日,少阴气始;立冬之日,太阴气始:故 曰四立。”何谓四绝?时受死始立,以先之一日,相付悲 哀,相去决绝,故曰四绝。假令立春先之一日,巳上望 见日,言天上日临巳,此时占吉凶,必为暴祸,在门流 血至县官,不出其时。女子逆生,月神正临此日。月神 谓正月登明,二月河魁月将也。俱死辰,其性速。假令 辛亥立春,先之一日庚戌,月将临庚是也。谁适忧者? 天祸视汝。得此日而临之,以占万事,必为暴死道,其 不出月中也,独临庚不以。至,皆以神将言之。 《第四经》曰:“四离之辰,上望见月,是谓不祥。祥无少多, 天寇所过。”四离日: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 冬、冬至,此四离之辰,上望见月宿。言正月室,二月奎, 三月胃,四月毕,五月井,六月柳,七月张,八月角,九月 氐,十月心,十一月斗,十二月婺女。是言春分之日,阴 阳分离,各行其令,祥无少多,天寇“所过。”此言春分阴 气在卯,盗杀百草,榆荚为落;夏至阳气在午,盗杀百 草,荠麦死;秋分阴气在酉,秋当刑杀,而有秋华之芳; 冬至阳气在子,万物蛰藏,荠麦之类得冬始生,皆非 正气,故曰寇盗。月者,积阴之精,主刑,以此占事,必有 寇窃暴至。其不出其日,月中心神将言之。又一法,春 分以甲子亥为离辰月宿临亥,是不可远行,必逢盗 窃,贼寇亡遗,却死道中。何以言之?春分阴气在卯,寇 盗草木也。

    《第五经》曰:“时克其日,用又助之。所治之事,上上为忧。 神将内战,是谓天罡四张,万物尽伤。”假令今日甲乙 时加庚辛,是金金克甲乙木也。故言时克其日,起用 传送,从魁并金,又克甲乙木,是谓“用又助之。神将内 战”者,言从魁传送并缺二字为青龙。青龙木也,畏传送, 从魁金也,是谓内战。馀皆准此。天罡者,时用及所治 之事,皆共克今日,又上下相克,求救不能解,故言“四 张,万物尽伤。”以此时举事不成,忧毁伤,家亡。假令二 月庚子时加巳,大吉。加庚不相克,太乙加子,下克上 为用。时加巳,巳克庚,是时克日也。太乙为用,又克庚, 是用又助之,以占吉凶,如上法。

    《第六经》曰:阳不与阴合,阴不与阳亲,三言相得,如往 比焉。法曰:“无淫无淫,奸生其中。”假令正月甲子时加 卯甲者,阳为夫子,阴为妇,魁临甲,传送加子,甲欲从 子,畏传送子,欲从甲,畏河魁土,故不相亲。三言比者, 言三传之神,还自比同类也。谓三木三金三火者也此言用起魁传胜光终功曹,谓寅午戌俱是火之位, 亥卯未俱木,申子辰俱水,巳酉丑俱金,此之谓也。以 占人皆为淫邪之心,事将危败也。八月庚辰时加申, 天罡加庚,神后加辰,天罡土克神后水,是阳不与阴 合也。阴不与阳亲,神后为阴,畏天罡之土,是阴不与 阳亲也。用起神后传见传,送终天罡,是三言也,皆得 其类,故曰“比。”此言阴阳不合,而用三传内自得。以此 占人言内将有私亲,亲以谋讼之意。何以言之?神后 既为天罡,阴又为起用,阳一神有二从,故知人有两 心淫佚之意。言无淫者,以此时御淫妇,必有祸起也。 上克下,过在男;下克上,过在女。以《神将》言之。

    《第七经》曰:“阳无所依,阴无所亲,祸生于外,内及其身。” 所谓阳无所依者,谓用下克上,阴无所亲,言归阴克 之,大恶天地反时也。正月庚寅壬午,时加巳,此时不 可举百事,咎及其身,进退失节,重有忧也。正月壬子, 时加巳,太乙加壬,胜光加子,是阳无所依。《胜光传》见 神后,《太乙传》见登明,为阴无所亲。以此占人君无所 因,父无所亲,必见欺殆。当此之时,天地犹恐,况于民 乎。

    《第八经》曰:“辰克其日,下克上,是为乱首,必将害老者 也。”辰克日者,诸日伐伐,自临其辰也。假令今日丙子 太乙,挟丙加子,乙酉太冲,挟乙加酉,壬戌登明,挟壬 加戌,癸未神后,挟癸加未,丁亥胜光,挟丁加亥,甲申 功曹,挟甲加申,辛巳从魁,挟辛加巳,己卯小吉,挟己 加卯,戊寅天罡,挟戊加寅,此皆辰克其日,用下克上, 以此占人事,必为逆道。臣弑其君,子害其父母,妻谋 其夫,奴婢害主,百事凶。正月甲申时加卯来克甲,一 逆也。魁加甲为用下克上,二逆也。用为王者,所克必 言县官,至死丧。何以言之?春土死丧,若为天狱,他准 此。

    《第九经》曰:“所谓用起囚死,斗令日忧,是谓天狱。于身 方有杀囚,必虞戮辱者也。用起囚死者,言神将俱死 气也。斗令今日忧”,言斗系今日之所生也。假令秋七 月庚申,胜光为青龙而加庚,太乙为勾陈而加未,当 为用也。斗又系己巳者,庚申所生,功曹为螣蛇,加巳 为太乙,阴太冲为朱雀,加午而为胜光。阴螣蛇朱雀 火,功曹太冲木,秋火囚,木死皆无气。斗系所生,不可 举百事,皆为系囚之忧。又法,七月丁卯时加巳,传送 为用。秋丁囚,囚气所克,斗系卯,卯者丁之本,此家有 系囚也。斗系子亥,小儿牢狱出行。正月乙未时加申, 小吉加乙,下克上为用。王正月死斗。又系癸,癸者乙 之本,所谓死囚。斗令日忧,谓斗系今日之本,言天狱 临身。忧系囚死者,言囚死之气刑于狱也。二月乙酉 时加巳,斗系亥,亥者乙之本,故忧。小吉为功曹,阴而 加寅为用,春土死,言用起囚死者也。传得神后,终太 乙与白虎并,必有死王。小吉,木之狱也。俛见其仇,仰 见其丘,如以墓论之,虽得青龙,不能为救也。他准此。 《第十经》曰:“三光并立,用在其中。”谓日之阳神,王相三 光,用起吉,将之有王相三光,此言三阳阳,非谓传用 之阴也,故言三阳之光者也。言辰之阳神及用所与 斗将皆多吉,如有王相之气,是谓三光,用在其中也。 传用又得吉将,上下相生终克始,元初有上下不相 克,下不相贼,气在王相一神重得吉,虽有凶将后有 福,终“而有喜,必有重庆,当此之时,远出万里,入水不 溺,入病不易,恶鬼不当,入兵不伤,所种者生,所为者 成,所求者得,所欲者听,病困不死,系者无刑,刀虽临 颈慎勿惊,举尸入棺犹复生,出幽入冥,是谓神灵。圣 人之教,贤者之经,谨而按之,与神圣并,藏之金匮,无 泄此形。”又一法曰:“正月甲寅时加巳,传送”为青龙,青 龙春王,加甲并寅,此日上神与吉将并王相者也。《经》 言:“正月甲寅,王日也”,一光,青龙又王,又立王上二光, 年立,木门三光也。功曹为传送,阴而加甲,此为是阳 神,而与天后将并为用,是谓用在其中者也。此时天 地反凶,而神将并吉。法曰有凶,从其多者,此之谓也。 又一法,天乙顺行,前三五加日辰,此一阳终王相,不 相克二阳曰照今日之本,三阳也。又令用在其中。假 令六月戊辰时,皆受王相之气,传送为胜光,阴而加 午为用传送六月受相气,亦谓三光。传得魁,与元武 并加申,终神后,与天后并而加戌,此谓始王相,终于 吉将者,故重庆虽复有凶不能害之。天乙逆行前三 五加日辰,一阴用,终囚死,上下相克,二阴时克其年, 三阴也。斗月照今日之本为殃,用在其中,名曰重阴, 终自祸患,必困穷。系者虽解,身属官。病者虽起,精魂 入棺,居家衰耗,破败忧患。以占万事,大凶。所谓“入九 地之下役三阴”者也。

    《龙首经》

    黄帝将上天,次召其三子而告之曰:“吾昔受此《龙首 经》于元女”,经章传义,十有二绪。

    言六壬十二经也

    盖吾所口受不传者

    谓《龙首记》“三十六用” 也。

    吾今日告汝,汝固能行之乎?“内以自辅,外修黔首。”

    黔首者民也

    《术与》贤者,若不能行,则埋之名山三泉之下,慎无妄 泄,使不神,吾将为汝参会其中。

    谓起用也

    遂其终始。

    谓三传也

    要正之本。

    谓正日辰

    同之一首:

    谓“阴阳有四时” ,其用一也。

    《万物俱主》各自理,

    言事物虽非一名,各自其部分。

    义不相干,事不相扰。

    言虽有事,事蜂至,各以其物次第期之。事虽众多,各有次第,事不相扰乱也。

    敬修其神,以为天宝。天乙,常居太渊之宫。

    言天乙至尊,固守而不行,以四时气游于四方。太渊者,宫名也,在北斗维之中央,直神后之左右。

    《春游玉堂》。

    大吉临四仲时

    夏,游《明堂》。

    神后加四仲

    秋,《游绛堂》。

    登明加四仲

    冬“游生死之场。”

    河魁

    其居一也。

    言一坎数在干

    右《元冥》。

    少阴也。言向南面西方也。

    左明光:

    少阳也。言其向南面。在东方也。

    背太阴。

    背子亥也

    向正阳。

    向巳午也

    翳《华盖》。

    斗名也

    而乘玉衡。

    大吉小吉

    《回璇玑》。

    斗七星也

    而临八方。

    “东西南北” 及四维也。

    将四《七》,

    谓二十八宿

    使三光,

    日月星也

    通八风。

    谓八节之风也

    定五行。

    谓东方木,南方火,西方金,北方水,四季土,便用事之比。

    《令》“六壬领吉凶。”

    言日辰阴阳及所坐所养之御,三阴三阳,故曰“《六壬》也。”

    使旬始将五岳。

    谓六甲之始也。凡数旬始,必以五子元起。假令甲子旬,青龙在神后,将兵所立;次得丙子,朱雀在神后,执法所立;次得庚子,白兽在神后,敌家之处;次得壬子,元武在神后,补吏兵士处。此《遁甲》五方时下所在也。

    《二神受气》,或处阴,或处阳。

    言魁罡也

    各尽其正。

    言魁罡临人五方十二日也。

    以处五乡。

    东西南北及中央,为五乡也。天罡临东方,木青临南方,火赤临西方,金静临北方,水清临四维,土盛下。天罡为阳所临,皆生,天罡为阴所临,则死也。

    “金木水火土”,上下相当。

    “谓神与用日辰四课上下相克伤” 也。

    《死生之决》,前后相更。

    谓天乙前后将之吉凶,《三传》思之也。

    子且识之,思念勿忘。

    “常” 被服饮食精习也。

    口授贤士,无传泄其章。

    勿传龙首与非其人

    三子拜受而起,龙忽腾翥。三子仰瞻,尚见龙头矣。遂以名其经曰《龙首》云。

    占岁利道吉凶法

    阳岁以大吉临太岁,阴岁以小吉临太岁。视天上甲 庚所临为天道,天上丙壬所临为人道,魁罡所临为 拘检。

    一云:“天上丙壬下天道,乙辛下兵道,丁癸下鬼道。举事从天道,大吉利,人道次之,甲庚是也。”

    架屋起土,买卖田宅,入官舍便时,在天道百倍,在人 道十倍,在拘检道县官,大凶。

    假令今年太岁在寅,大吉临寅,视天上甲庚临地乙 辛为天道,天上丙壬临地丁癸为人道,魁罡临己亥 为拘检,魁为拘,罡为检。他岁效此。若岁在子午卯酉 为四仲,天道及人道皆在四维,难可移徙。谓阳岁在 子寅辰午申戌,皆以大吉临之;阴岁在丑卯巳未酉 亥,并以小吉临之。

    占月利道吉凶行法

    阳月以大吉临月建,皆视天上,甲庚所临为天道,丙 壬所临为人道,魁罡所临为拘检。阳月为奇月,阴月 为偶月,移徙吉凶,皆如《太岁法》。月禁又急,不可见犯。 假令正月建寅,以大吉临寅,视天上甲庚临地下,乙 辛为天道,丙壬临地下,癸为人道,魁临亥为拘,罡临 己为检也。

    占月吉日嫁娶祠祀法

    欲令魁临月厌,以魁顺数左行,登明、神后、大吉、功曹、 太冲天罡为阳也,以魁逆数右行,从魁传送,小吉、胜 光、太乙天罡为阴也。阳将五干,阴将六属二谓甲乙 丙丁等,亦为日也。六属谓子午等,为辰也。阳将日杀 男,阴将辰杀女,阴阳不将,乃为吉也。日辰若得阳中 之辰,阴中之日,举百事,福及子孙矣。

    假令正月厌在戌,魁临壬癸甲乙为阳将,五干日也。 酉申、未辰巳午为阴将,六辰也。吉日若得丙子、丙寅、 庚子、庚寅、丁亥、丁丑、丁卯、辛亥、辛卯、辛丑,皆阴阳不 将日辰也。十二月皆效此。魁罡下辰为厌冲破,大凶。 月厌:正月戌,二月酉,三月中,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巳, 逆行十二辰。

    占月宿何星法

    常以月将加卯为地上乙所得星,右行,如今日数止, 即月宿星也。

    “正月一日,宿在室,二日在壁,三日在奎,四日在娄。以次逆行。室,月尽日,月宿在壁,二月一日,月宿在壁,二月一日,月宿在奎,至月尽日,月宿在娄。三月一日宿在胃,四月一日在毕,五月一日在井,六月一日在柳,七月一日在张,八月一日在角,九月一日在氐,十月一日在心,十一月一日在斗,十二月一日在女。若闰” 月,朔宿后一宿是也 。假令正月,闰壁是也。

    假令二月五日,以魁临卯,乙上见奎星。当唱言:“奎一、 娄二、胃三、昴四、毕五。”则为月宿星,日在毕也。十二月 皆持月将临卯,取乙上神所得星右行数。唯正月浊 卯上星数右行,不从乙也。假令正月三日,登明临卯, 卯上见营室,数右行,营室一,东壁二,奎三。为月宿星, 得奎也。他准此。

    占星宿吉凶法

    春三月,东方七宿为岁位,南方七宿为岁前。神枢云传送从 魁下是也西方七宿为岁对,北方七宿为岁后。孟夏二星 为负冲,季夏二星为掩冲。正月初,春夏秋冬,效此岁 位。负冲、折冲、掩冲、岁前挟毕,皆凶。岁后岁对天仓、天 府,皆大吉。日辰虽凶,不能为害也。

    占天仓天府法

    常以天罡临月建,大吉下二星为天仓,魁下为天府, 小吉下二星为致死。仲月无天府及为冲星,孟月无 致死及折冲星,季月无天仓及为英星。天仓天府举 事,德及三世大吉。致死,负冲、奄句、芒星举事,致死丧 大凶。

    占天乙日游所在妇人产避法

    天乙日游,以戊戌日上天,六日以甲辰日下地,中宫 居东室,五日以己酉,徙居东北。维中六日以乙卯日 徙居东方,五日以庚申日徙居东南。维六日以丙寅 日,徙居南方,五日以辛未日徙居西北。维六日以戊 子日徙居北方,五日以癸巳日入中宫,居西方,五日 又以戊戊日上天游,不在中宫。乳妇要须出,当避之 “所在之方,莫向之也。”

    凡产忌法,常以月将大时,月将下为咸池,神后下为 丰隆,大吉下为日大将,功曹下为女蓐,太冲下为宫 星,天罡下为天候,太乙下为招摇,胜光下为轩辕,小 吉下为女夭,传送下为雷公,从魁下为月杀,河魁下 为日刑。

    占神月空剧乳妇庐法

    “常以璇玑加三五。”孟为寅午戌之月,则加寅申子辰, 月加申,巳酉丑加巳,亥卯未加亥。天罡下为天候,太 乙下为轩辕,小吉下为招摇,从魁下为月杀,河魁下为雷公,登明下为咸池,神后下为丰隆,又为吴时。时 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无恩之刑也。丑刑戌,戌 刑未,未刑丑,逆刑也。子刑卯,卯刑子,互相刑也。孟月 以功曹,仲月以神后,季月以魁临,月建,视天上丙壬, 丙壬所临,地下皆空,吉可居也。皆避雷公、招摇、轩辕、 咸池、吴时、丰隆天候时刑矣。

    占知臣吏心善恶法

    以问时事占之。

    一云:“天罡加月建为重阳,天魁加太岁为重阴,罡临太岁为阳覆阴,臣欺君。魁加月建为阴覆阳,君欺臣也。”

    日辰上神阴,得吉神将,有王相气,休气上下相生,与 日辰上神不相克,则臣下忠孝,常怀爱上敬教。日辰 上阴神得凶将,有王相气,休气下贼其上,又今日之 辰,自贼其日及辰,阴上日神贼上神,此臣下不忠顺, 奸猾难折勒骄,常有篡弑之心也。

    假令阴上神,登明天空,贪汗慢欺;朱雀巧言令色;天 罡勾陈,持上罪过,魁居白兽,欲为大乱。

    假令九月丙午日中时,占臣下心意何如。功曹临丙

    丙上遇前三之将也

    太冲临午:

    午上得前四之将也

    功曹阴上神,得登明,将得天乙。天乙居日之阴神,太 冲上神,得神后将,为螣蛇。螣蛇辰上辰上阴神为发 用也。皆上下相生自和。遥生日辰上阳神功曹太冲, 此为臣下忠孝,安上爱下也。

    此亦是两神克日,以日比为用,故用神后子,取有两子之比,主忧从外来之事也。

    假令六月壬辰日入时,胜光临酉。

    酉上遇后一日也,以此酉时天乙乘太冲。

    “传送为临壬”,日上阳神也。“大吉”为“临辰”,辰上阳神也。 传送阴上神,得《太乙》。

    日之阴神,太乙发用也。

    上克下,又遥贼日上神。

    《大吉》为神之阳,其阴上见传送也。

    《得魁》:魁为凶神。

    辰之阴,上神后五之将也。

    《今日之辰复贼》日。

    谓辰土贼壬水

    此为臣子不忠孝,谋欲乱君,以钱财之事,他效此。

    占人君欲拜署五官法

    《记》:“吏当谒时,无令所谒之官伤君年上神,到王相时, 为君忧患,以君年上神,将为所忧。”刑状。当谒水官曹 吏,无令火神临君年。谒木官曹吏,无令土神临君年。 谒金官曹吏,无令木神临君年。

    假令君年立巳,当谒金官曹吏,时功曹临巳,将为朱 雀,为伤官年上神。金克木故也《朱雀》告言口舌事也。利秋 金。王时,必为所言于上府,皆效之。功曹庭掾,为土官 曹库吏,为金官狱曹、贼曹、仓部曹,皆为水官卧曹,为 木官户曹,为火官外部吏及内不属五曹者,皆属功 曹,为土官。

    占诸君吏吉凶法

    将及小吏始入官,临政视事时,慎无令人年上神,贼 初拜除日,又无令所出门上神贼人年上神,文官欲 得青龙,武官欲得太常,与日辰相生,不欲相刑克。

    《神枢》云:“欲入文官、武官,必今日辰阴阳中,及用传中有青龙、太常者,吉也。”

    假令人年立丑,以甲乙日拜官署事,始到官,视事时 始从魁丑临,此谓“人年上神”,贼初拜除日也。

    假令人年立亥,小吉临之,而南之午地,视事时功曹 临午,此所出门上神,贼人年上神也。文官视事,青龙 在胜光,此谓与日相生,必迁日辰,阴阳传中,宜视其 神所言之。欲知迁官,离青龙、太常为月期,以青龙所 临辰为时期。假令从魁临未,而文官欲入官视事,胜 光为青龙临辰,以甲相生,法迁增利。日离青龙,三辰 “为三岁,辰离青龙七辰为七月。青龙所居之神王土, 其日戌巳,青龙加辰为时,期后三岁,七月戊己日辰 时”,迁太常效青龙,月生青龙,太常为迁在外,青龙太 常生日,迁在内。内者坐迁增秩。即不能备此法者,慎 无令魁、罡、螣蛇、白虎、元武临日辰,人年立行恶加其 墓,即不可用也。甲乙墓在未,丙丁墓在戌,庚辛墓在 丑,壬癸墓在辰,戊己墓亦在辰。

    《神枢》曰:“凶期以青龙太常所畏为;忧期,以四时之气,休老日死,为所坐轻重。他效此。”

    占诸吏吉凶迁否法

    以月将加时日辰及人年上,得吉神将,上下相生,即 大吉。其神又有王相气,时加王相之乡,为得迁,非此 者皆凶。得休气,且免官退,罢囚气,且系上下,又相贼 有罪;死气凶,恶神传得吉神将,有救为忧。外日上神 将王相吉,为迁;年上神将王相吉,亦迁。日年上神皆 凶,辰上神虽善,为不迁。日辰年皆吉,为迁不疑也。欲知迁期,以魁离今日之辰为期。

    假令今日之辰是寅,魁加午,为在向后五日,若五月。 他效此。

    《金匮》云:“迁不迁,问何官” ,谓问文武之官也。说曰:日辰上皆有王相气,迁文官。若阴上神有王相气,迁武官。日辰及阴上土神俱相重迁,用神加孟仲迁在内,加季迁在外。

    占诸君吏安官舍欲知家内吉凶法

    日辰上之阴,得吉神将,有王相气者吉,休囚皆凶。次 神将,言其形状。

    假令得天罡为白虎,主死丧元武,言亡遗矣。欲知衰 吉是谁,以年上神言之,阳神为父,阴神为母。

    《神枢》所谓“安不安,以神言” ,则是此篇之例也。

    占诸吏安官否法

    日辰人年上得吉神,将休气,上下相生者,为安官。其 有王相气,迁其神将,凶。有王相气,上下相生,亦安官。 上下相贼,不安官吉神凶将,俱有气,又上下相贼者, 弥不安也。得传送,有行来事。得朱雀,口舌言讼事。得 元武,亡遗盗忧疑事也。

    《光明符》云:“以月将加月建行年上见休老之气者,免官。” 《神枢》云:“日辰阴阳俱囚,休废者当失职矣。”

    占君吏欲刑戮举事法

    人君及部吏,欲得行刑,推问当事时,无令天乙吉神 将及王相之气,临今日之辰。吉神者,谓功曹胜光,传 送神后,大小吉也,吉将者,谓天乙、六合、青龙、太常、太 阴、天后也,皆不可使临今日之辰与辰之阴。又辰阴 上之神,不可使克人年上神,克人年上神,必还害身 也。

    假令人年立未,太冲临之,今日之辰巳也。大吉临巳, 大吉阴在丑,从魁加丑,此为“阴上之神克人年上神, 法行此事,吉神将及王相气临今日之辰,与辰之阴 上神,贼人年上神,谓从魁克太冲也,殃及后嗣害子 孙。”人年谓人君及部吏之会也。他效此。

    占诸郡县有盗贼否法

    正月辰时,螣蛇临今日之辰。若元武在日辰阴阳,皆 为有贼盗。欲知何党贼,以用上将言之。得白虎,杀人 贼;朱雀,烧人贼;元武,小盗,在阳且有在阴已有传,得 六合,为不发。若用神为囚气,所胜狱囚且阵亡。君欲 谋下害吏者,皆以用神处其福奇所在。

    假令功曹为用,而得勾陈,当有贼在东北角。他效此。

    占杀人亡命可得与否法

    以其杀吉时,正月辰以元武为主日辰,又其上神有 制元武者,为得日辰,上下不制,元武所临为亡人。 假令二月丙申日人定时,河魁加亥,有杀人者,时登 明为元武阴临子,亡人在北方,丙上得天罡,申上得 小吉,皆为土神,并克北方,能制登明。法为戊己日得, 他效此。

    占被盗无名盗可得否法

    以其亡时占之,若不知亡时,以来人言时占之。正月 时,以元武阴上神为盗神,日辰及年上神有制盗神 者,可得。

    假令十月甲子日人定时,功曹加亥:亥上得后五将此时射 盗,太乙为太阴临甲,太冲为太常临子,天罡为元武 临丑。法以元武阴上神为盗贼,小吉为天罡阴上神, 小吉,即盗也。家在西南,为人黄色,羊目多鬓,好出行。 今日甲木也,为制盗神,子上神得太冲,太冲木也。亦 克盗神,凶。盗不出刑中,必得之。日辰及年上神,不制 盗神及元武者,贼不可得也。他效此。

    占闻盗吉凶亡人所在欲捕得否法

    以闻知之时射之。今日日辰上神有克元武所居神 者,即得。日辰及其上神,无贼元武所居神者,不得。 假令九月甲午日,日跌未时,太冲加未,闻贼在其家。 魁为六合临甲,功曹为天后临午,天罡为元武临申, 天罡土神也,甲木日也,功曹临午之木神也,并克元 武所居神,为得贼,不敢格战,当将兵马围贼家。时兵 马主当居神后上,击胜光下也。

    假令到贼家时,神后临酉,宜居贼家,酉上东向击卯 地,必胜,获之。他效此。

    假令五月甲寅日巳时,小吉加巳,魁为元武,甲寅木 日辰也。并制元武日,贼必不敢斗也。法皆水攻火,又 见今日辰,及起其后二,攻其前四。

    假令今日甲子后二在戌,当从戌攻辰是也。又无令 囚对王相攻,言夏壬癸不可向四维也。他准此为囚 死当王。如秋甲乙,不可西向攻盗贼也,必以阴攻阳, 背子亥,登明神后,向胜光太乙攻此,当慎之。自“五月” 已下,皆《式经》正文。

    占问囚徒知得实情否法

    正月时,四面有席,疑欲令今日之日,自制其辰。

    如“甲辰” 、丁酉、乙丑、甲戌、戊子、癸巳、丙申之例是也。

    问者吏居青龙及功曹下,置囚于勾陈及天罡白虎 下,必令元武居无气之神,即元武所居之神,畏今日日辰及青龙所居神囚,即翰冒辞,不敢更言。

    假令神上将:得天空囚,忍痛怀漫;得朱雀囚,空言自 诬;得螣蛇囚,惶怖稍伏;得白虎,自杀。

    假令正月甲辰平旦,登明加寅,吏欲问囚,今日甲木 制辰上,功曹在巳,青龙居胜,光临于酉,责问囚时,吏 宜居巳及酉,天罡在未。未上得六合将勾陈在申,使囚居未 地。若申地传送为白虎,在亥巳,问囚宜于亥地上为 元武,丑日甲克土,土神畏今日甲申有王气,问囚囚 不敢欺也。他效此。

    占六畜放牧自亡不知所在各随其类以其亡

    时占之

    正月时为责胜光之地。牛责大吉,犬责河魁,鸡责从 魁,羊责小吉,猪责登明。欲知东西南北,各随其神所 临,在所胜之地为放纵,在所畏之地为拘系,在所生 所喜之地为人逃匿之天一,顺治责螣蛇,逆责元武, 为各随其所居神。日辰上神有制螣蛇、元武及物类 神者为得,不制者不得。其物类神自临其日辰者为 “归家。”其神与白虎并临囚死之地为“死亡。”其神与六 合、太阴并为人欲隐藏之。欲知远近,以其物类神所 临,上下相乘为道里数。日辰上制物类神,为得日期。 假令三月壬申日中时,从魁加午时,马自放,责胜光, 胜光临卯。式经云东西南北各归其世是也为在东方。《胜光》为午数 九,卯数六,六九五十四里。今日之辰申上神,得登明, 为制。《胜光法》,壬癸亥子日寻得。

    假令先得壬癸,壬癸日得;先得亥子,亥子日得。又一 法,以其神所来乘为道里数,临子午九,丑未八,寅申 七,卯酉六,辰戌五,乃至巳亥四,此并为道里数也。他 效此。

    假令今日日辰上神,但制元武、螣蛇,不制物类之神, 亦为得。若制元武、螣蛇,元武等亦得两制者,保十必 得无疑也。

    物类若驴骡,当责太冲也。一云从魁为刀,太冲为项,神后为屠,太乙为斧,刀临项死,头临刀不死,屠临釜死,釜临屠不死也。

    假令六月壬寅日巳时占失猪。天乙居太乙而加辰, 为“顺治合责。”螣蛇居天罡而加卯,太冲为辰之阳神 而克天罡,此为日辰上神制螣蛇,所失猪果自归。为 登明加戌,戌与亥相近故也。他效此。

    占诸欲知病人生死法

    当以其初得病日时占之。

    假令螣蛇、白虎、魁罡克初病日及占日,日上神人年 所立辰辰上神者,皆为死。白虎所居神王相,而贼初 病日及病人年,白虎阴上神,又有气佐白虎,共克病 日人年者,急呼妻子出,病者必不起,立死也。死气为 白虎,克人年,病日者死。又魁罡为白虎,加病人元辰 者,立死。白虎非必在日辰阴阳中也,视直所居神与 “病日人年相克与否。”

    假令不知初病时日,以今日日上神诀之,今日日上 神,克用人行年及年上神者死。阳命男,阴命女,以前 八后六为元辰。阴命男,阳命女,以前六后八为元辰。 假令阴命未生男,即从未至子,为前六后八,他准此。 白虎所居神,贼今日及人年上神亦死。若独贼病日 之辰不克今日为愈。《说》者云:“白虎生初病日病日生” 白虎,皆为病愈。白虎贼病日,人年一一皆死。白虎与 病人年日辰相生,皆为愈,与病日同类,为安久。 假令甲子日占病,登明神后为白虎者,此为白虎生 病日,病者不死。春以胜光、太乙为白虎者,此为病。日 生白虎,病者皆愈矣。功曹、太冲为白虎者,此为同类, 为病久。白虎阴阳皆有气,并伤日立死,不“伤立起。”白 虎无气,病者愈。

    假令白虎所居,神金也,时秋有气,若以甲子日占之, 虽年及甲上有火神,火将恐死,谓火至秋无气,恐不 能救有气也。此并《式经》文也。

    假令不知病日人年所居立之辰,以今日用《神诀》之 《三传》,终于白虎。若日入墓者,为知吉凶期,以用神言 之。

    假令功曹直用,当丙丁日愈,庚辛日死。又天乙为用, 生气在丑未。辰戌之日,螣蛇为用,死在巳亥日。他效 此。

    又一法:不知初病日时,以人来问时占之日辰人年 临其墓,亦为死日。人年所立辰之阴阳神入其墓者 亦死;日墓还临其日辰者亦死,年墓还地年者亦死。 假令甲乙日射病时,天上甲乙临未,为日入其墓,若 小吉临甲乙,为墓其日也。

    假令病者,年立子,问事时,神后临辰,为年所立之辰, 阴阳神入其墓。若天罡加子,为墓临其年,皆死辰墓 效《日墓》之例。

    又一法,用神始终得日墓,皆凶。天罡击今日日墓,为 墓门开,亦死。甲乙寅卯木墓在未,丙丁巳午火墓在 戌。馀支干准此之例也小吉木墓,河魁火墓、大吉金墓,天罡为 水土之墓

    《式经》曰:“白虎阴阳有气,伤病日人年者死,人年上神王相克白虎者愈,病日生白虎者亦愈。白虎生病日者死。白虎与病日同类者,为之安久也。”

    占知囚系罪轻重法

    《式经》云:“先建系日,日辰阴阳,而取其当者,而传其始终于休,罪重终囚,加罪终死,罪重后轻。”

    正日时视用神,终于王相之气;贵人救之无罪,终于 休气;罪重,终于囚气;加罪,终于死气;先重后轻,终于 螣蛇;罪重无疑必死,终于朱雀;数见掠笞,终于勾陈; 有所勾连,终于《元武》;置辞而亡,终于天空;空无所有。 有责也终于《白虎》,被罪至死。终于吉将。传得其子,为有 救。《罪得解传》入其狱,为有罪。传得他狱,为移狱所。所 为狱者,墓也。

    假令功曹、太冲、小吉为狱,登明神后即天罡,是其狱 也。例此所谓“移狱”者,假令起功曹,终于河魁,为移狱。 一法以初系日占之,各以其所犯为坐。假令斗伤人, 以勾陈杀人,以白虎窃盗,以元武相告,罪名以朱雀 假令犯坐伤,以勾陈所居神贼系日,即论也。系日贼 勾陈者,不论也。勾陈与日同类为系久传神得其狱 者,必论。

    假令以甲乙日系天乙,居小吉临未;系日丙丁,天乙 临戌;系日庚辛,天乙临丑;系日壬癸,天乙临辰;系日 戊己,天乙亦临辰,为必离讼狱。传勾陈之阴,得白虎, 白虎所居之神与勾陈并贼,其系日者死。

    《式经》曰:“假令以甲乙日系勾陈所居在金神上者,此为勾陈胜系日者,即被论罪也。若勾陈居土神上者,此为系日胜勾陈,即免被论罪也。”

    传勾陈之阴得天乙,天乙生系日日辰者,为贵人救 之也。

    《传》勾陈得系日子母,人将哀,哀可为上书也。

    假令七月己未日食时传送,为太常,临巳。

    谓日辰上共得后四之将。

    神将不相刑,又有王相气,谓金王故也。天罡为勾陈, 加卯传得其母。

    谓辰上得太乙也

    勾陈与日同类,法为安人,不然蒙听令欲之吉凶之 期者,以用神传终为有救神期也。

    假令七月己未日酉时,天乙治神后加于辰,太冲亦 加今日,日辰神将不相刑,有王气传得其母。登明加卯故也 勾陈与日同类,法当系久,然《蒙》得出传,而得传送天 乙,为移狱也。

    占诸欲远行使出吉门法

    始行时,欲令今日日辰人,年上得吉神将,有王相休 气而出,小吉。得传送下,即大吉。慎无令魁罡临所出 门上。所出门上之神,又不可伤行者年上神。门上神 者,所出入门也。

    假令八月甲申日时,卯正日时,行者年立戌,戌上得 登明。欲南行之午,午上得小吉,小吉伤登明,此为门 上神,伤行者年上神也。门伤行者之年,道必有殃。年 伤门,行者不安,必有疾病而还。

    此所谓“年上神伤门上神” 也。

    又到日无令贼初令之时。假如始行之日,以甲乙时 加寅卯,慎勿以庚辛日申酉时到也。若到时贼初发 之日,咎及失君,又勿令阴阳中绝其类。谓凡欲出行, 欲今日辰阴阳中有传送,传送上遇吉将,则行者吉; 有凶将,则行者凶也。

    假令行时传送不在日辰阴阳中,直视传送上有吉 将,亦不可有恶将也。

    假令遇凶将,是螣蛇,为惊恐;朱雀,口舌拘留;勾陈,见 斗战;元武亡遗;天空见耗病,所求不在白虎,死丧也。 他效此。

    又法:欲将帅出行,欲令天罡临四季为神在外,百事 吉。

    《神枢》又云:“无令所之之乡,伤其年,乃有喜。” 假令欲行,行人年立四季,此为所之之乡,伤其年也。他效此。

    占诸欲行求事者法

    “以始行正日时,无令今日辰上神伤行者年之所立 地辰”,所立地辰,亦勿令伤辰上神。若伤辰上神,是谓 相刑,其事不成也。

    假令年立巳,而今日丙寅,神后临寅,此辰上之神伤 人,年所立地辰也。

    假令是日时神后临寅,人年立辰,此为年所立地辰 伤辰上神也。法欲有求作者,欲令今日日辰阴阳,及 用传中有其事类。事类者,谓求财欲得青龙小吉,求 缯彩欲得太常,求蚕欲得胜光之比也。故《式经》云:“辰 上神伤其地年,所求难得,后自亡遗。”

    占诸望行者吉凶来否法

    必当视所至地之阳神,以卯为限,以子午上神为至 期。东方南方,以酉为限,子上神为至期;西方北方,以 卯为限,午上神为至期假令望酉地,人从魁加戌为巳发,加子为半道,加卯 为得限,当来以午上神为至期。午上神得神后,以壬 癸亥子日至。

    假令望巳地人,太乙加午为巳发,加酉为得限当来, 以子上神为至期,子上得传送期,庚辛申酉日至。 假令望寅地人,功曹加酉为来,望申地人,传送加卯 为来,望子地人,神后加卯为来,望午地人,胜光加酉 为来,皆以子午上神为至期。诸望行者过限,皆以为 闻,其闻为不来也。要所至事类度为不来。所为事类 者,望贵人以《天一》。亦为望父望父母,以太常;望兄弟,以太 阴;望妇女,以天后;望子孙,以六合;望友及夫钱财二 千石等,以青龙望盗,以《元武》望死丧,以白虎;望奴婢, 以天空下亦同使“望吏捕以朱雀,望行道还以螣蛇,望斗 战以勾陈”,并以所加今日日辰,皆以此为来传以为 至期度限为不来也。

    《集灵记》云:凡望行人,以甲乙日占,用得巳午神者为将至,用亥子神者为背日,背日为不至也。《金匮》云:“至不至” ,问前四言甲午日前四戌,戌上所见神为至期,假令戌上见功曹,则寅上至。一说云:至应而不至,乃用此法也。又云:占行人以生旺为至期,假令用起水神,则甲子日至,遇墓者则不来,假令壬癸日月起天罡,为遇墓,遇墓则至而不来。《史苏经》曰:卜外生以人王至,而卜家人,遇墓亦至也。凡占吉凶赊促,所之远近,皆以计神占之。计神者,河魁是也。故《金匮》云:“数以魁离日。” 假令魁加未,未数八,魁数五,五八四十为吉凶,在四十日内,行人当之,为四百里也。他皆仿此。一说云:魁罡离初发日为期,日临初发日即日至也。

    又法:居外望内人,以夏至辰之阴神;若内望外人,以 冬至辰之阳神,临今日日辰。日辰与太冲临未,皆为 “来。”

    假令夏至以卯卯之阳神太冲,今日丙丁太冲临寅 为本,临午为中,临戌为末,皆为来也。假令太冲临午, 当以丙丁巳午日至月,期五月。假令冬至以午午之 阳神胜光也。今日甲乙胜光临亥为本,临卯为中,临 未为末,皆来。假令胜光临亥,当以壬癸亥子日至月, 期十月。

    一法:望行者,天罡系今日日辰,为今日至;顺系日辰 至,逆系日辰,为不至。所谓“逆顺”者,假令望西方人,天 罡系北方,东方日辰为顺,顺即来系南方,西方为逆, 逆不来也。天道左游,天罡为逆,天罡临月辰,人年悬 门候之。望西方、北方人,以卯为门,午上神为至期。望 南方、东方人,以酉为门,子上神为至期。凡所望神入 其门即为至。凡望不至者,皆云“刑人以刑。”假令望寅 地人,寅上有凶将,以凶事留;有吉将,以吉事留。青龙、 太常为钱财,酒食为吉。他效此。

    假令白虎为死丧,勾陈为斗战,朱雀为口舌,对吏望 吉人得吉将,凶人得凶将即来。他效此。

    占诸欲知行者吉凶法

    审知“行者,年所立辰之阳神,与吉将并临有气之乡, 上下相生,即吉无过;与恶神将并临囚死之乡,上下 相贼,又临年墓日墓者,皆凶也。”

    假令行者年立寅,占时,而功曹当与白虎并临未者, 此为与凶将并临其年墓也,大凶。日墓假之又一法:若不 知行者年,以日为行者身,辰为行者。日之辰阴阳,得 辰之神阴,为与吉神将并,即吉;与凶神将并,即凶也。

    占诸行者欲知家内吉凶法

    正日时辰上神之阴,得吉神将,王相休气,上下相生 即吉,得凶神恶将即凶,以其极而论之。假令得白虎, 死丧事得大吉,及休气为耗病,各以善恶将言之。他 效此。

    占诸架屋举百事吉凶法

    “正日时无令,今年太岁阳神临今日日辰,及欲所治 地,即十二岁灭门。又无令,魁、罡、螣蛇、白虎临今日日 辰,大凶,欲使大吉。”胜光功曹在日辰阴阳中,与日辰 相合,即大吉。非此者皆凶。欲入庐舍效此,以日辰上 神将言其吉凶。将得白虎,多死丧;将得元武,多亡遗; 将得勾陈,多斗讼;将得朱雀,多口舌县官;将得螣蛇, “多怪,将得天空多衰耗,治生不成,六畜不蕃息,朱雀 与登明,天乙并合宅见诛。”直用神传中有救,为后起 者当避之。

    假令今年太岁在卯,八月甲戌日日出时,天罡加卯, 欲架屋及盖屋。太冲为太岁阳神临甲,将得朱雀。魁 为元武临酉,日辰阴阳中无大吉,胜光功曹,又太岁 阳神下临日,以举百事,大凶。

    “假令是日时,欲治寅地居,为在太岁阳神下,亦大凶 也。”他效此。

    占宅舍可居否法

    正日时,视日辰上神神阴,得吉神将,有王相休气,上 下相生,可居吉。若凶神有囚死气,上下相贼,即凶不 可居。以尤者,言其形状假令白虎死丧,天空虚耗,他效此。

    占田蚕种五谷好恶法

    正日时,欲令今日日辰上神多王相气,与所欲为物 类相生。又欲天乙所居神与太岁上神相生,物类神 即大吉。日辰阴阳及用传中有其物,必成熟也。无令 魁罡、螣蛇、白虎、囚死之气临日辰者凶。物类者,谓蚕 以胜光,禾以功曹太冲,黍小豆以太乙胜光,麦以传 送从魁,稻大豆,以登明神后,麻以小吉大吉。

    假令欲占蚕,日辰阴阳及用传中有胜光,因而三传 “胜光”,皆得吉神,将得天乙所居神与太岁上神相生, “胜光”即大吉也。

    假令太岁在辰,四月戊辰日中时,传送临午,占蚕善 恶何如。胜光临辰,此为有其物类,太岁上神自得胜 光将,得青龙神将相生,天乙在大吉。不与胜光相克, 则为太岁日辰上神,皆有王相之气,无有灾害,诸物 类等,并效此也。若物类神与太岁上神相贼,天乙所 居神克日辰,阴阳中无其事类,则为大凶败也。

    占今年举百事商贾田蚕法

    皆以日辰及家长年上神将言之。

    假令得传送青龙及王相之气,可为商贾。得“胜光”,大 吉神将,皆宜田蚕。亦以所欲为类神,上得凶者,言所 生得元武,为亡遗。馀效此。

    占诸市贾求利吉凶法

    正日时,欲皆令今日之时辰上神及人年上神,与所 欲为市买物类,相生者吉。又欲今日日辰,阴阳中有 小吉。青龙,青龙所居神与今日日辰上神相生者吉。 太岁上神不克人年上神,人年上神不制青龙者吉。 又欲令所往至之地,上有吉神将,有王相气,与人年 上神不相贼,市估有利。

    假令九月戊子日日昳时,太冲加未,欲为估市人。年 立巳,太岁在寅,大吉,为天乙临于戊。戊寄位在巳巳即人年立辰 “传送为青龙临子”,此为有其物类,其日辰与人年上 神及青龙所居神相生,大吉。临人年,魁临太岁,不与 人年神相贼,而北出传送下,大吉利。虽先备二吉,一 凶可用。务令日辰人年上神相生物类者,可用也。

    《式经》云:“审问所之之乡,东西南北四维,得与年相生,多王相之气者,即有福,估市有利,不逢贼盗,所居见好,所欲者得。” 但青龙居有气之神,而加有气之乡,即得财。若青龙制人年,即无所得。

    占诸欲畜集何者好法

    正日时,各以其事类,在日辰阴阳及用《传》中,有其物 类,物类又与人年上神相生者,吉利可为畜积也。直 用神始于无气,终于王相,即前利少,后利多,非此者 皆凶。所言“物类”者,粟以木神,黍小豆以火神,麦以金 神,麻以土神,稻大豆以水神,丝绵以太常,布帛以神 后,皮革以白虎,田蚕以《胜光》。假令七月甲子日鸡鸣 时,太乙加丑,谋欲收麦。天罡加子,阴上神得传送,传 送金神为麦类,在用神阳,阳中人年立申,申上得神 后,与传送相生为物类,与人年上神相生也,是为可 收也。用起天罡,天罡气休老传终,皆得王相气,为后 多利。他效此。

    占诸欲畜生类可得否法

    正日时,视日辰上神,无魁罡、螣蛇、白虎,即吉可畜收。 视其物类,神王相临,有气之乡,为吉多利。魁罡所加, 不宜畜也。

    假令魁罡加未,羊不可畜;加亥,猪不可畜。他效此。

    占欲买车舟吉凶何如法

    正日时,视日辰上神阴阳及用神《传》中有六合、太冲 与吉将并合,又与日相合者,吉,可乘,为使利主,与凶 将并,贼今日者,损主,勿乘之。

    “假令太冲与元武并者,乘而亡之,与白虎并数载死, 人宜丧事。他皆效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