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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一百三十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卷目录
勋爵部汇考二
周〈总一则 武王二则 穆王二则 孝王一则 平王一则 惠王二则 威烈王一则
安王一则〉
秦〈总一则 始皇帝一则〉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卷
勋爵部汇考二
周
周制,列爵惟五,分土惟三,而命赏礼仪,各有差等。 按《书经武成》篇:“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注〉列诸侯之爵为公、侯、伯、子、男之五等。分诸侯之土为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按《礼记曲礼》:“五官之长曰伯。”
〈注〉谓为三公。《周礼》九命作伯。
是《职方》。
〈注〉职,主也。是伯分主东西者,是或为氏。
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注〉摈者,辞也。《春秋传》曰:“王命委之三吏。”谓三公也。
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 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九州之长,入天子 之国曰牧。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于外 曰侯,于其国曰君;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 子,于内自称曰不穀,于外自称曰王老。庶方小侯,入 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孤;诸侯见天 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王制》:王者 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 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 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 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 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 视附庸。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 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 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 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 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 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 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 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 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天子使其大夫 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天子之县,内诸侯禄 也,外诸侯嗣也。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 九命。〈卷音衮〉
〈注〉“制”者,言三公命服之制也。命数止于九。天子之三公八命著鷩冕。若加一命,则为上公,与王者之后同而著衮冕,故云“一命衮。”若为三公而有加衮者,是出于特恩之赐,非例当然,故云“若有加则赐”也。人臣无过九命者,《大宗伯》再命受服,与此不同。马氏曰:“三公衮服,有降龙无升龙。”
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大国之卿, 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
〈注〉方氏曰:“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则知次国之卿再命、一命也。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则知三等之国,其大夫皆一命而已。大国对下卿言,卿指上中可知,小国特言卿,则兼三等之卿可知。言下大夫而不及上、中者,盖诸侯无中大夫,而卿即上大夫故也。前言上、中、下之所当与此不同者,位虽视其命,不能”无详略之异也。
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 之。
〈注〉《将之》,谓使者执此以将命也。
“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𫓧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 鬯。未赐圭瓒,则资鬯于天子,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 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之大夫为三 监,监于诸侯之国者,其禄视诸侯之卿,其爵视次国 之君,其禄取之于方伯之地。“诸侯世子世国,大夫 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士,以君 其国。”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
〈注〉世子世国,畿外之制也。天子大夫,不世爵而世禄。先王使人爵人,必取其有德有功者。列国之君薨,其子未得赐爵,则其衣服礼数,视天子之元士赐爵,而后得如先君之旧也。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而有大功德者亦世之。《左传》言:“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月令》:“立夏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于 南郊。还反,行赏封,诸侯庆赐遂行,无不欣说。”《礼器》: “礼有以高为贵者,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 尺,士三尺,天子诸侯台门,此以高为贵也。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元衣𫄸裳。天子之 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此 以”文为贵也。《玉藻》:凡自称伯,曰“天子之力臣”;诸侯 之于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边邑,曰“某屏之臣 某”;其于敌以下,曰“‘寡人。”小国之君,曰“孤’,摈者亦曰孤。”
《杂记·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
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注〉赞《大行》者,《书》说大行人之礼者名也。藻,荐玉者也,三采六等,以朱白苍画之,再行也。子男执璧,作此赞者失之矣。
按:《周礼天官》:太宰之职,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 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
〈注〉两,犹耦也,所以协耦万民。系犹缀也。牧,州长也。九州各有封域以居民也。长,诸侯也。一邦之贵,民所仰也。
《地官》大司徒之职,“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 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 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 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 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注〉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税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国也,属天子。参之一者亦然。故《鲁颂》曰:“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论语》曰:“季氏将伐颛臾,孔子曰:‘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则方五百里、四百里,合于《鲁颂》《论语》之言:“诸男食者四之一,适方五十里。”独此与今《五经》家说合耳。郑元谓“其食者半参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国地贡轻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乃贡其馀,若今《度支经》用馀为司农谷”矣。大国贡重,正之也;小国贡轻,字之也。凡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乃有附庸,为其有禄者当取焉。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鲁于《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锡之”也。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春官》大宗伯之职,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
〈注〉异姓王:“婚姻甥舅。”
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
〈注〉每命异仪,贵贱之位乃正。
《壹命》受职。
〈注〉“始见命为正吏”,谓列国之士,于子男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郑司农云:“受职治职事。”
再命受服。
〈注〉郑司农云:“受服,受祭衣服,为上士。”郑元谓“此受元冕之服。列国之大夫再命,于子男为卿。卿大夫自元冕而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则爵弁服。”
《三命受位》。
〈注〉郑司农云:“受下大夫之位。”郑元谓“此列国之卿,始有列位于王,为王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
四命受器。”
〈注〉郑司农云:“受祭器,为上大夫。”郑元谓“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
五、《命赐则》
〈注〉郑司农云:“则者,法也。出为子男。”郑元谓:“则,地未成国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王莽时以二十五成为则,方五十里,合今俗说子男之地”,独刘子骏等识古有此制焉。
六、《命赐官》
〈注〉郑司农云:“子男入为卿,治一官也。”郑元谓“此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诸侯
七命赐国。”
〈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郑司农云:“出就侯伯之国。”
八、《命作牧》
〈注〉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于诸侯。郑司农云:“一州之牧,王之三公亦八命。”
九命作《伯》。
〈注〉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 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
〈注〉等,犹齐等也。镇,安也,所以安四方。镇圭者,盖以四镇之山为瑑饰,圭长尺有二寸,公二王之后及王之上公,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上也。桓圭盖亦以桓为瑑饰,圭长九寸,“信”当为“身”,声之误也。身圭、躬圭,盖皆象以人形为瑑饰,文有粗缛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长七寸,谷所以养人,《蒲
“为席,所以安人。” 二玉,盖或以谷为饰,或以蒲为瑑,饰璧皆径五寸,不执圭者,未成国也。
王命诸侯则傧。
〈注〉傧,进之也。王将出命,假祖庙,立依前,南乡。傧者进,当命者延之,命使登。内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策以出。此其略也。诸侯爵禄其臣,则于祭焉。
《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与其位。“凡封国、 命诸侯王位,设黼依,依前南乡,设莞筵纷纯,加缫席 画纯,加次席黼纯,左右玉几。”
〈注〉斧谓之黼。其绣白黑采,以绛帛为质,依其制如屏风然,于依前为王设席,左右有几,优至尊也。郑司农云:“纷读为豳,又读为和粉之粉,谓白绣也。纯读为均服之均。纯,缘也。缫读为藻率之藻。”次席,虎皮为席。郑元谓:“纷如绶,有文而狭者。”缫席,削蒲蒻展之,编以五采,若今合欢矣。画谓云气也。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 饰。”
〈注〉人执以见曰“瑞”,礼神曰“器。”瑞,符信也。服饰,服玉之饰,谓缫藉。
“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 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 王。诸侯相见,亦如之。
〈注〉缫,所以荐玉,木为中干,用韦衣而画之。就,成也。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绿也。郑司农云:“以圭璧见于王。《觐礼》曰:‘侯氏入门,右坐奠圭,再拜稽首’。侯氏见于天子,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觐,冬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诸侯亦执圭璧以相见,故邾隐公朝于鲁。《春秋传》曰:‘邾子执玉,高其容仰’。”
土圭以致四时日月,封国则以土地。
〈注〉“以致四时日月”者,度其景至不至,以知其行得失也。“冬夏以致日,春秋以致月。”土地,犹度地也。封诸侯以土圭度日景,观分寸长短,以制其域所封也。
《典命》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
〈注〉五仪,公、侯、伯、子男之仪。五等,谓孤以下四命、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也。或言仪,或言“命”,互文也。
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 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 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 为节。
〈注〉“上公”,谓王之三公有德者,加命为二伯,二王之后亦为上公。“国家”,国之所居,谓城方也。公之城盖方九里,宫方九百步;侯伯之城盖方七里,宫方七百步;子男之城盖方五里,宫方五百步。“《大行人职》则有诸侯圭藉、冕服、建常、樊缨、贰车、介牢、礼朝位之数焉。”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 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
〈注〉四命,中下大夫也。“出封”,出畿内,封于八州之中,加一等,褒有德也。大夫为子男,卿为侯伯,其在朝廷,则亦如命数耳。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凡诸侯之适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 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
〈注〉誓犹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既命以为之嗣,树子不易也。公之子如侯伯而执圭,侯伯之子如子男而执璧,子男之子与未誓者皆次。小国之君执皮帛而朝会焉,其宾之,皆以上卿之礼焉。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 再命,其士一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 数。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 一命,其士不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 数。
〈注〉视小国之君者,列于卿大夫之位,而礼如子男也。郑司农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春秋传》曰‘列国之卿,当小国之君’。固周制也。”郑元谓“《王制》曰:‘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
〈注〉“用事”祭祀,视朝甸、凶吊之事,衣服各有所用。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 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 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元冕。”
〈注〉六服同冕者,首饰尊也。郑司农曰:“大裘,羔裘也。衮,卷龙衣也。鷩,裨衣也。毳,罽衣也。”郑元谓《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希绣。”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希读为
𫄨。王者相变,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 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虫》,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以为缋,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希以为绣,则《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鷩画以雉,谓《华虫》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画虎蜼,谓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希,刺粉米无画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元者,衣无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谓元焉。凡冕服皆元衣𫄸裳。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 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 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元冕 而下如孤之服。
〈注〉自“公之《衮冕》”至“卿大夫之元冕”,皆其朝聘天子及助祭之服。诸侯非二王后,其馀皆元冕而祭于己。
《夏官》大司马之职,“建牧立监,以维邦国。”
〈注〉牧,州牧也。监,监一国谓君也。维犹连结也。
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
〈注〉《赏地》,赏田也。在远郊之内,属六乡焉。等犹差也,以功大小为差。
王功曰“勋。”
〈注〉辅成王业,若周公。
国功曰“功。”
〈注〉保全国家若伊尹。
民功曰“庸。”
〈注〉法施于民,若后稷。
事功曰“劳。”
〈注〉“以劳定国。”若《禹》。
治功曰“力。”
〈注〉制法成治若咎繇。
战功曰“多。”
〈注〉《克敌出奇》,若韩信、陈平。
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勋诏之。
〈注〉铭之言名也。生则书于王旌,以识其人与功也。死则于烝,先王祭之。诏,谓告其神以辞也。
大功,司勋藏其贰。
〈注〉贰犹副也。《功书》藏于天府,又副于此者,以其主赏。
掌赏地之政令。
〈注〉《政令》,谓役赋。
凡赏无常,轻重视功。
〈注〉《无常》者,功之大小,不可豫。
凡颁赏《地参》之一食。
〈注〉郑司农云:“不以美田为采邑。”郑元谓:“赏地之税,参分计税,王食其一也,二全入于臣。”
“惟加田”,无国正。
〈注〉加田。既赏之,又加赐以田,所以厚恩也。郑司农云:“正谓税也。禄田亦有给公家之赋贡,若今时侯国有司农、少府钱谷矣,独加赏之田无征耳。”
《秋官》大行人“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以同 邦国之礼而待其宾客。上公之礼,执桓圭九寸,缫藉 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缨九就,贰车九乘,介九 人,礼九牢。其朝”位宾主之间九十步,立当车轵。摈者 五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再祼而酢,飨礼九献,食礼 九举,出入五积,三问三劳。诸侯之礼:执信圭七寸,缫 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缨七就,贰车七乘,介 七人,礼七牢,朝位宾主之间七十步,立当前疾。摈者 四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壹祼而酢,飨礼七献,食礼 七举,出入四积,再问再劳。诸伯执躬圭,其他皆如诸 侯之礼。诸子执谷璧五寸,缫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 五斿,樊缨五就,贰车五乘,介五人,礼五牢,朝位宾主 之间五十步,立当车衡,摈者三人,庙中将币三享,王 礼,壹祼不酢。飨礼五献,食礼五举,出入三积,壹问壹 劳。诸男执蒲璧,其他皆如诸子之礼。
〈注〉“缫,藉以五采韦衣板,若奠玉,则以藉之。”冕服,著冕所服之衣也。九章者自山龙以下,七章者自华虫以下,五章者自宗彝以下也。常,旌斿也。斿,其属。㡎垂者也。樊缨,马饰也。以罽饰之,每一处五采备为一就。就,成也。贰,副也。介,辅己行礼者也。《礼大礼》,饔饩也。三牲备为一牢。朝位,谓大门外,宾下车及王车出迎所立处也。王始立大门内,交摈,三辞,乃乘车而迎之。齐仆为之节,上公立当轵,侯伯立当疾,子男立当衡,王立当轸,与庙,受命祖之庙也。飨,设盛礼以饮宾也。问,问不恙也。劳,谓苦倦之也。皆有礼以币致之。故书“祼”作“果。”郑司农云:“车轵轵也,三享,三献也。祼读为灌。再灌,再饮公也。而酢,报饮王也。”举,举乐也。出“入五积”,谓馈之刍米也。前疾为驷马车,辕前胡下垂拄地者。郑元谓三享皆束帛加璧,庭实惟国所有。《朝士仪》曰:“奉国地所出重物而献之。”明臣职也。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礼不嫌
有等也。王礼王,以郁鬯礼宾也。《郁人职》曰:“凡祭祀宾客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 礼者,使宗伯摄酌圭瓒而祼之,既拜送爵,又摄酌圭瓒而祼,后又拜送爵,是谓再祼。再祼宾乃酢王也。礼,侯伯一祼而酢者,祼宾,宾酢王而已,后不祼也。礼:子男一祼不酢者,祼宾而已,不酢主也。不酢之礼,《聘礼》礼宾是与。九举,举牲体九饭也。“出入” ,谓从来讫去也。每积有牢礼,米禾刍薪,凡数不同者,皆降杀。
《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注〉《礼籍》,名位尊卑之书。
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 用糓璧,男用蒲璧。”
〈注〉成,平也。瑞,信也。皆朝见所执以为信。
《司仪》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以诏仪容、辞令、揖让 之节。
〈注〉出接宾,曰“摈。”入。赞礼曰“相以诏”者,以礼告王,
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
〈注〉谓王既祀方明,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旗置于宫,乃诏王升坛。诸侯皆就其旗而立。诸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东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门东,北面东上;诸男门西,北面东上。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无亲者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异姓婚姻也,揖时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举之。
《冬官考工记》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 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 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
〈注〉命圭者,王所命之圭也。朝觐执焉,居则守之。子守糓璧,男守蒲璧,不言之者,阙耳。故《书》或云:“命圭五寸,谓之躬圭。”杜子春云:“当为七寸。”郑元谓:“五寸者,璧文之阙,乱存焉。”
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龙莫及反〉
〈注〉郑司农云:“全,纯色也。龙当为尨,尨谓杂色。郑元谓全纯玉也。”龙、瓒、将,皆杂名也。卑者下尊,以轻重为差,玉多则重,石多则轻。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
按:《仪礼》:“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姓则曰伯舅;同姓 小邦则曰叔父,其异姓小邦则曰叔舅。”
武王克商有天下兴灭继绝封宿焦诸国遂首封功臣吕尚于齐
按《史记周本纪》:武王罢兵而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 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王 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 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 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
〈注〉郑元曰:“宗彝,宗庙樽也。作分器,著王之命及所受物也。”《地理志》,弘农陕县有焦城,故焦国也。《正义》曰:《左传》云:“祝其,实夹谷。”杜预云:“夹谷即祝其也。”服虔云:“东海即祝其县也。”《地理志》云:燕国有蓟县。
按《齐太公世家》,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其先祖尝 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于吕,或封 于申,姓姜氏。夏商之时,申吕或封枝庶子孙,或为庶 人。尚其后苗裔也。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吕 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西伯将出猎, 卜之曰:“所获非龙非彨,非虎非罴,所获霸王之辅。”于 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说,曰:“自吾 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耶?吾太 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载与俱归,立为师。或 曰:“太公博闻,尝事纣,纣无道,去之。游说诸侯,无所遇, 而卒西归周西伯。”或曰:“吕尚处士,隐海滨。周西伯拘 羑里、散宜生、闳夭素知而招吕尚,吕尚亦曰:‘吾闻西 伯贤,又善养老,盍往焉’。”三人者,为西伯求美女奇物, 献之于纣,以赎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国。言吕尚所以 事周虽异,然要之为文武师。周西伯昌之脱羑里归, 与吕尚阴谋修德以倾商政,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 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周西伯 政平。及断虞芮之讼,而诗人称西伯受命曰:文王伐 崇、密、须、犬夷,大作丰邑,天下三分其二归周者,太公 之谋计居多。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业,东 伐以观诸侯集否。师行师尚父,左杖黄钺,右把白旄, 以誓曰:“苍兕苍兕,总尔众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遂 至盟津,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 伐也。”武王曰:“未可。”还师与太公作此《太誓》。居二年,纣 杀王子比干,囚箕子。武王将伐纣,卜龟兆不吉,风雨 暴至,群公尽惧,唯太公强之劝武王,武王于是遂行。 十一年正月甲子,誓于牧野,伐商纣。纣师败绩,纣反 走,登鹿台,遂追斩纣。明日,武王立于社,群公奉明水。 卫康叔封布采席,师尚父牵牲,史佚策祝以告神,讨 纣之罪。散鹿台之钱,发巨桥之粟,以振贫民。封比干 墓,释箕子囚。迁九鼎,修周政,与天下更始。师尚父谋 居多。于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营丘,东就国。道宿行迟。逆旅之人曰:“吾闻时难得而易 失,客寝甚安,殆非就国者也。”太公闻之,夜衣而行,犁 明至国。莱侯来伐,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莱,莱人夷也。 会纣之乱而周初定,未能集远方,是以与太公争国。 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 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及周成王少时,管、蔡 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 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 得征伐,为大国,都营丘。
按《路史》:黄帝应代,有风后为之相,因八卦,设九宫,以 安营垒,次定万民之竁。黄帝灭蚩尤,徽猷多本于后。 尤北复以其轻,剿其馀于辋谷,人赖其利,遂世祀之, 是为金山之神。谡封其后于任,黄帝之孙任己实归。 其在唐虞,俱有封土,书缺不见。夏后氏之初,封之庖, 为姒姓,遾周之兴,武王复其后于宿,后有密宿、须句、 颛臾,邑于泲上,实典太昊之祀,以为“《东蒙》主。”是以季 氏将伐颛臾,而孔子伤之。而“宿”之后则兴于宋,俱不 复见。
〈注〉庄公十年也。
“炎帝戏,戏生器,器生巨及伯陵、祝庸。祝庸为黄帝司 徒,居于江。水生术嚣、兑首、方颠,是袭土壤。”生条及句 龙,句龙生垂及信,垂生噎鸣,是为伯夷。为虞心吕,且 功于水。封吕,生岁十二。泰岳袭吕,馀列申许。周初复 泰岳,后于申,既申伯入卿,而楚蚀其壤。宣王开元舅 申伯于谢。武王得泰岳,后文叔绍之,许灵公徙叶,悼 公迁城父,曰焦夷。二十有四世,郑灭之。
〈注〉昭九年书“许迁于夷”,《周纪》谓“武王封之焦”,非也。昭十八年“迁析”,定四年迁容城,定六年游吉灭许,以许男归,一作“斯蘧。”然哀元年许男与楚围蔡,盖国灭而君在,说者以为复立之也,非矣。
黄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儿恶德充,帝内之,是生苍林、 禺阳。禺阳最少,受封于任,为任姓。“谢、章、舒、洛、昌、㓶、终、 泉、卑、禺”,皆任分也,后各以国令氏禺号。生禺京,傜梁 儋人,《傜梁》生番禺,番禺是始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 光,是主为车,建侯于薛。又十二世仲虺为汤左相,始 分任祖。已七世成迁为挚,有女归周,是诞文王。逮武 之世,复薛侯,后灭于楚。武王克商,求封帝之裔于葪, 以复㓶。
〈注〉太戊时臣扈,武丁时祖己,皆国薛。杜云:“历三代,六十四世。齐威公时,尝绌为伯。”
周兴,封少昊氏之后于祁。
〈注〉《潜夫论》:“武王封少昊后,盖古帝后皆封矣。”按:周封杞、宋为二王后,并陈以备三恪。《左氏》说者更以黄帝、尧、舜为三恪,而少昊不预。
帝颛顼高阳氏。�姓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季 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是 曰“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 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晏安封。�为。 �姓:朱、娄、驺、绎、倪、莒、小朱、根、牟,皆�分也。《武王》得,� 挟,复封之朱,曰朱娄,黎子国也。《西伯戡黎》,武王复以 封汤后。 帝尧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庶弟九, 其封于留者,为留氏。后有留累,以豢龙事夏,引甲,赐 之氏曰御龙,以更飂董之后。既迁于鲁,商居大夏,为 唐氏、御氏、扰氏、扰龙氏。至周,封帝后于铸。铸祝是分 侯于随,为铸氏、祝氏。随氏既更累之裔于方城,为唐 公。楚并唐,其徙杜者为杜氏、唐杜氏、屠氏、唐孙氏、李 氏。
〈注〉周有铸侯达、臧宣叔。取于铸者。《礼》《传》皆作“祝”,声同转。
《武王》始封鬻熊之后熊绎于楚。
按《史记·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 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 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 帝喾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 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 复居火正,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 而产焉。其长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 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昆吾氏夏之 时尝为侯伯,桀之时汤灭之。彭祖氏,殷之时尝为侯 伯,殷之末世灭彭祖氏。季连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 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周文王之 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 熊丽,熊丽生熊狂,熊狂生熊绎。《熊绎》当周文王之时, 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 田,姓芈氏,居丹阳。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 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俱事成王。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姬姓,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 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 吴,是曰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 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伯禹定 荆州,季芈实居其地,生附叙,始封于熊,故其子为穴熊,荆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后鬻熊子者,师臣西伯。 成王时,熊氏畔,乃复封子绎于荆,居丹阳,是为楚。十 七世通祈周显号事,抑乃自称之子赀,迁郢及魏,为 秦诈留子横徙陈,凡二十有五世而秦灭之。濮、罗归、 越宾滇。�麋、芈蛮,皆芈分也。
〈注〉附:《叙史》作“附沮”,《大戴》附沮氏产穴熊。季芈,即季连,芈姓也。
穆王元年命辛伯馀靡
按《竹书纪年》:“元年,己未,春正月,王即位,胙昭公命伯 馀靡。”
穆王十六年,“造父始封于赵。”
按《史记·赵世家》:“赵氏之先,与秦共祖,至中衍为帝太 戊御。其后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恶来,事 纣,为周所杀,其后为秦。恶来弟曰季胜,其后为赵。季 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 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 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 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乃赐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 氏。
按《竹书纪年》:“穆王十六年,王命造父始封于赵。”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匽 姓。伯翳封费,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后启,为鸟 俗氏,后有孟亏、仲衍。仲衍臣商太戊,其裔戎胥轩纳 郦山氏,生仲潏,仲潏生处父,处父健步,是为蜚廉,生 革暨季胜。胜三世造父封赵。
孝王十三年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
按《史记秦本纪》: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 修织,元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取少典之 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元圭, 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帝舜曰:“咨尔费,赞禹 功,其赐尔皂游,尔后嗣将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 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 赐姓嬴氏。大费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 若木,实费氏。其元孙曰费昌,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 狄。费昌当夏桀之时,去夏归商,为汤御,以败桀于鸣 条。大廉元孙曰孟戏,中衍鸟身人言帝太戊闻而卜 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 遂世有功,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其元孙 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恶来。恶来有 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周武王之伐纣, 并杀恶来。是时蜚廉为纣石北方,还无所报,为坛霍 太山而报,得石棺,铭曰:“帝令处父,不与殷乱,赐尔石 棺,以华氏死”,遂葬于霍太山。蜚廉复有子曰季胜,季 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 骅骝、𫘧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 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缪王以赵城 封造父,造父族由此为赵氏。自蜚廉生季胜,以下五 世至造父,别居赵,赵衰其后也。恶来革者,蜚廉子也, 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 大骆,大骆生非子,以造父之宠,皆蒙赵城,姓赵氏。非 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 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马大蕃息。孝王欲以为 大骆适嗣申侯之女,为大骆妻,生子成,为适。申侯乃 言孝王曰:“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潏,以 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骆 妻,生适子,成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王其图 之。”于是孝王曰:“昔柏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 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 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 骆适者,以和西戎。”秦嬴生秦侯。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匽 姓。伯翳封费,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后启,为鸟 俗氏,后有孟亏、仲衍。仲衍臣太戊,其裔戎胥轩内郦 山氏生仲潏,仲潏生处父,处父健步,是为蜚廉。生革 暨季胜。革五世曰非子,孝王封之秦谷,使复嬴氏。
平王元年命秦为诸侯赐以岐丰之地复封其子于梁
按《史记·秦本纪》:“襄公元年,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襄 公二年,戎围犬丘世父,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馀, 复归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 为适,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 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 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 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 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 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乃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三, 祠上帝西畤。
按《路史》:非子五世:“襄公勤于平王,锡之岐丰,以为侯 王功。秦仲既国襄,而复录其少子康,使有夏阳为梁伯。”
惠王十年冬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
按《春秋》庄公二十七年。 按《左传》二十七年冬,“王使 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
按:《史记周本纪》:“惠王十年,赐齐桓公为伯。”
惠王二十四年,封郳犁来为“小邾子。”
按《春秋·庄公五年注》:“郳,附庸国也。东海昌虑县东北 有郳城。”犁来,名,未受爵命为诸侯。传发附庸称名例 也。其后数从齐桓以尊周室,王命以为小邾子。 按 《僖公七年注》:“小邾子来朝”,始得王命而来朝也。邾之 别封,故曰小邾。
威烈王二十三年命韩赵魏为诸侯
按《史记周本纪》云云。 按《韩世家》,韩之先与周同姓, 姓姬氏。其后苗裔事晋,得封于韩原,曰韩武子。武子 后三世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韩厥,晋景公之三年, 晋司寇屠岸贾将作乱,诛灵公之贼赵盾。赵盾已死 矣,欲诛其子赵朔,韩厥止贾,贾不听。厥告赵朔令亡。 朔曰:“子必能不绝赵祀,死不恨矣。”韩厥许之。及贾诛 赵氏,厥称疾不出。程婴、公孙杵臼之藏赵孤赵武也, 厥知之。景公十一年,厥与郤克将兵八百乘伐齐,败 齐顷公于鞍,获逢丑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 卿之位,号为献子。晋景公十七年,病,卜大业之不遂 者为祟,韩厥称赵成季之功,今后无祀,以感景公。景 公问曰:“尚有世乎?”厥于是言赵武而复与故赵氏田 邑,续赵氏祀。晋悼公之十年,韩献子老。献子卒,子宣 子代,宣子徙居州。晋平公十四年,吴季札使晋,曰:“晋 国之政卒归于韩、魏、赵矣。”晋顷公十二年,韩宣子与 赵、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县。晋定公十五年,宣子与 赵简子侵伐范、中行氏。宣子卒,子贞子代立。贞子徙 居平阳。贞子卒,子简子代。简子卒,子庄子代。庄子卒, 子康子代。康子与赵襄子、魏桓子共败知伯,分其地, 地益大,大于诸侯。康子卒,子武子代。武子二年,伐郑, 杀其君幽公。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景侯虔元年, 伐郑,取雍丘;二年,郑败我负黍。六年,与赵、魏俱得列 为诸侯。
按《赵世家》,“襄子姊前为代王夫人。简子既葬,未除服, 北登夏屋,请代王,阴击杀之。遂兴兵平代地,以代封 伯鲁子周为代成君。”伯鲁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 死,故封其子。襄子娶空同氏,生五子。襄子为伯鲁之 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传位与伯鲁子代成君。成 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 年卒。浣立,是为献侯。献侯少,即位,治中牟。襄子弟桓 子逐献侯,自立于代。一年卒。国人曰“桓子立,非襄子 意”,乃共杀其子,而复迎立献侯。十三年,城平邑。十五 年,献侯卒,子烈侯籍立。烈侯六年,魏、韩、赵皆相立为 诸侯,追尊献子为献侯。按《魏世家》,魏文侯元年,秦 灵公之元年也。与韩武子、赵桓子、周威王同时。六年, 城少梁。十三年,使子击围繁、庞,出其民。十六年,伐秦, 筑临晋元里。十七年,伐中山,使子击守之,赵仓唐傅 之。西攻秦,至郑而还,筑雒阴、合阳。二十二年,魏、赵、韩 列为诸侯。
按《路史》:“造父七世,叔带隶晋,九世而武立。又六世,籍 始命。复再世而析晋。三世,主父益大。又五世,邯郸没, 秦诸大夫立嘉于代。”
安王十六年命田和为齐侯
按《史记齐太公世家》:“康公十九年,田常曾孙田和始 为诸侯,迁康公海滨。二十六年,康公卒,吕氏遂绝其 祀。田氏卒有齐国,为齐威王,强于天下。”按《田敬仲 完世家》,“陈完者,陈厉公佗之子也。完生周太史过陈, 陈厉公使卜完,卦得观之否,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 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而在异国乎?非此其 身“也,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后,物 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厉公者,陈文公少子也,其 母蔡女。文公卒,厉公兄鲍立,是为桓公。桓公与佗异 母,及桓公病,蔡人为佗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佗 为厉公。厉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于蔡人,数归厉公, 亦数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林自立,是为庄公。故陈完不得 立为陈大夫。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蔡人杀 陈佗”,罪之也。庄公卒,立弟杵臼,是为宣公。宣公十一 年,杀其太子御寇。御寇与完相爱,恐祸及己,故奔齐。 齐桓公欲使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得免负担,君之惠 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齐懿仲欲妻完,卜之, 占曰:“是为凤凰于蜚,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 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卒妻完。完 之奔齐,齐桓公立十四年矣。完卒,谥为敬仲。仲生稚 孟夷。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田稚孟夷生湣孟 庄,田湣孟庄生文子须无。田文子事齐庄公,晋之大 夫栾逞作乱于晋,来奔齐,齐庄公厚客之。晏婴与田 文子谏,庄公弗听。文子卒,生桓子无宇。田桓子无宇 有力,事齐庄公,甚有宠。无宇卒,生武子开,与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 受之;其粟予民,以大斗行阴德于民,而景公弗禁。由 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强,民思田氏。晏子数谏景 公,景公弗听。已而使于晋,与叔向私语曰:“齐国之政, 卒归于田氏矣。”晏婴卒后,范、中行氏反晋,晋攻之急, 范、中行请粟于齐。田乞欲为乱,树党于诸侯,乃说景 公曰:“范、中行数有德于齐,齐不可不救。”齐使田乞救 之而输之粟。景公太子死,后有宠姬曰芮子,生子荼。 景公病,命其相国惠子与高昭子以子荼为太子。景 公卒,两相高、国立荼,是为晏孺子。而田乞不说,欲立 景公佗子阳生。阳生素与乞欢。晏孺子之立也,阳生 奔鲁。田乞伪事高昭子、国惠子者,每朝代参乘,言曰: “始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 危,谋作乱。又绐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发,先之。” 诸大夫从之。田乞、鲍牧与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 子。昭子闻之,与国惠子救公。公师败田乞之众,追国 惠子。惠子奔莒,遂反,杀高昭子。晏孺子奔鲁。田乞使 人之鲁迎阳生。阳生至齐,匿田乞家。请诸大夫,曰:“常 之母有鱼菽之祭,幸而来会饮。”会饮,田氏。田乞盛阳 生橐中,置坐中央。发橐出阳生,曰:“此乃齐君矣。”大夫 皆伏谒。将盟立之,田乞诬曰:“吾与鲍牧谋共立阳生 也。”鲍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诸大夫欲悔,阳生 乃顿首曰:“可则立之,不可则已。”鲍牧恐祸及己,乃复 曰:“皆景公之子,何为不可?”遂立阳生于田乞之家,是 为悼公。乃使人迁晏孺子于骀,而杀孺子荼。悼公既 立,田乞为相,专齐政。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为田 成子。鲍牧与齐悼公有郄弑悼公。齐人共立其子壬, 是为简公。田常成子与监止俱为左右相,相简公。田 常心害监止,监止幸于简公,权弗能去。于是田常复 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齐人歌之曰:“妪 乎采𦬊,归乎田成子!”齐大夫朝。御鞅谏简公曰:“田、监 不可并也,君其择焉。”君弗听。子我者,监止之宗人也。 常与田氏有郤,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宠。子我曰: “我欲尽灭田氏,适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于田氏疏 矣。”不听。已而豹谓田氏曰:“子我将诛田氏,田氏弗先, 祸及矣。”子我舍公宫,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宫,欲杀 子我。子我闭门。简公与妇人饮檀台,将欲击田常。太 史子馀曰:“田常非敢为乱,将除害。”简公乃止。田常出, 闻简公怒,恐诛,将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贼也。”田常 于是击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胜,出亡。田氏之 徒追杀子我及监止,简公出奔。田氏之徒追执简公 于徐州。简公曰:“早从御鞅之言,不及此难。”田氏之徒 恐简公复立而诛己,遂杀简公。简公立四年而杀,于 是田常立简公弟骜,是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为相。 田常既杀简公,惧诸侯诛己,乃尽归鲁、卫侵地,西约 晋、韩、魏、赵氏,南通吴、越之使,修功行赏,亲于百姓,以 故齐复定。田常言于齐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 行之;刑罚人之所恶,臣请行之。”行之五年,齐国之政 皆归田常。田常于是尽诛鲍、晏、监、止及公族之强者, 而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邪,自为封邑,封邑大于平 公之所食。田常乃选齐国中女子长七尺以上为后 宫,后宫以百数,而使宾客舍人出入后宫者不禁。及 田常卒,有七十馀男。田常卒,子襄子盘代立,相齐常 谥为“成子。”田襄子既相齐宣公,三晋杀知伯,分其地。 襄子使其兄弟宗人尽为齐都邑。大夫与三晋通使, 且以有齐国。襄子卒,子庄子白立。田庄子相齐宣公, 宣公四十三年,伐晋,毁黄城,围阳狐。明年,伐鲁葛及 安陵,明年,取鲁之一城。庄子卒,子太公和立。田太公 相齐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鲁之郕。明年,宣公与郑 人会西城伐卫,取毋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会自廪 丘反。宣公卒,子康公贷立。贷立十四年,淫于酒妇人, 不听政。太公乃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明年,鲁败齐平陆。三年,太公与魏文侯会浊泽,求为 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请立齐相田 和为诸侯,周天子许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为齐 侯,列于《周室。纪》元年,齐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 公午立。
按:《通鉴纲目》:“安王十六年,初命齐田和为诸侯。”
秦
秦制,设爵二十等,以赏功劳。
按《通典》:“秦制,爵二十等以赏功劳,二十彻侯。”
〈注〉《后汉志》曰:彻侯,金印紫绶,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避汉武帝讳,改曰“通侯”,或曰“列侯。”
十九、《关内侯》
〈注〉颜师古曰:“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也。”荀绰《百官表注》曰:“时六国未平,将帅皆家关中,故以为号。”刘昭曰:“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各有户数为限。”如淳《释》曰:“列侯出关就国也。但爵其身,有家累者,与之关内之邑,食其租税。又有伦侯建成侯赵亥、昌武侯冯无择是也,但有封名而无
食邑
十八、《大庶长》
〈注〉刘昭曰:“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皆将军也。所将庶人更卒,故以为大庶长,即大将军也。左右庶长即左右偏裨也。”
十七、《驷车》庶长
〈注〉言乘《驷马》之车而为众庶之长。
《十六》《大上造》:
〈注〉言皆主上造之士。
十五少上造。十四右更。
〈注〉言“主令领更卒,部其役事。”
十三中更,十二左更,《十一右庶长》。
〈注〉言为众列之侯。
十、“左庶长”,九“五大夫。”
〈注〉大夫之尊者也。刘昭曰:“自公士至五大夫,皆军吏也。”
八《公乘》:
〈注〉言得乘公家之车也。刘昭曰:“自吏民爵不得过公乘,过者得贳,与子若同产。”然则公乘者,军吏之爵最尊者。
《七公大夫》。
〈注〉与下同。
六官大夫。
〈注〉加“官公”者,示稍尊也,亦谓之“国大夫。”
五大夫。
〈注〉列位从大夫。
四、《不更》。
〈注〉言不预更卒之事。
《三、簪袅》
〈注〉以组带马曰“袅。”“簪”“袅”者,主饰此马。
二,《上造》。
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
一、《公士》
〈注〉言有爵命,异于士卒。刘昭曰:“步卒之有爵为士者也。”战国之际,秦项之间,权设班宠,有加赐邑君者,盖假其位号,或空受其爵耳。则田婴为靖郭君,白起为武安君,魏冉弟为华阳君,秦昭王弟为泾阳君,及高陵君,蔡泽为刚成君,其后项梁为武信君,陈馀为成安君,李左车为广武君之类是也。至汉尤多,盖在封爵之外别加为美号也。
始皇帝二十六年始罢封建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按《史记始皇本纪》:二十六年,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 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镇之,请立诸子,唯上幸 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 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 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 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 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 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 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 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 名民曰黔首。
按:《通鉴纲目》:“始皇帝二十六年,初并天下,更号皇帝, 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销兵器,一法度,徙豪杰于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