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259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百五十九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二百五十九卷目录
中书部汇考
汉〈总一则〉
魏〈总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一则 孝文帝太和二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唐〈总一则 元宗开元二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一则〉
明〈总一则 太祖洪武一则 孝宗弘治一则 世宗嘉靖二则 神宗万历一则〉
皇清〈总一则 顺治二则〉
中书部名臣列传
宋
程俱 吕本中
官常典第二百五十九卷
中书部汇考
汉
汉设中书谒者,属于少府。
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 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令丞、中书谒者,成帝建 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初置尚书,员 五人,有四丞。”
按:《后汉书百官志》:“尚书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 置。”
〈注〉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唐、虞官也。《诗》云:“仲山甫,王之喉舌。”盖谓此人。
武帝用宦者,更为中书谒者令。成帝用士人,复故掌, 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
魏
魏始置中书监及令。
按:《晋书职官志》“中书监及令。”案汉武帝游宴后庭,始 使宦者典事尚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成帝改 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 令,而有中官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魏王,置秘 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置监、令,以 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监、令 盖自此始也。
晋
晋承魏,置中书监及令、丞,始设中书侍郎及舍人。 按《晋书职官志》:“中书监及令。”案汉武帝游宴后庭,始 使宦者典事尚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成帝改 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 令,而有中官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魏王,置秘 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置监、令,以 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监令 盖自此始也。及晋因之,并置一人。
中书侍郎,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 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 为帝省,读书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中书侍 郎盖自此始也。及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 复为中书侍郎。
中书舍人,案晋初初置舍人、通事各十人。江左令舍 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后省,而以中书侍 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宋
宋置中书令,统舍人、侍郎、通事舍人之属。
按《宋书百官志》:“中书令一人,中书舍人一人,中书侍 郎四人,中书通事舍人四人。”汉武帝游后廷,始使宦 者典尚书事,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元帝时,令弘 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成帝改中书谒者 令曰中谒者令,罢谒者。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 官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王,置秘书令,典尚书 奏事,又其任也。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及 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奉以入, 为帝省读书可。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晋江左初, 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晋初,置舍 人一人,通事一人。江左初,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 人,掌呈奏案章。后省通事,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宋初又置通事舍人,而侍郎之任轻矣。舍 人直阁内隶中书,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 吏。
南齐
南齐仍置中书监令、侍郎、舍人。
按:《南齐书百官志》:“中书监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 事舍人无员。中书省职,置主书令史,正书以下。”
梁
梁仍设中书监令,统侍郎、舍人等员。
按《隋书百官志》:“中书省置监、令各一人,掌出内帝命。 侍郎四人,功高者一人,主省内事。又有通事舍人、主 事令史等员,及置令史以承其事。”通事舍人,旧入直 阁内,梁用人殊重,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多以他官兼 领。其后除通事,直日中书舍人。天监七年,徐勉为 吏部尚书,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中书监为十 五班,中书令为十三班,中书舍人为“四班”,又中书正 令史为“三品勋位。”
陈
陈设中书省,总机要,置舍人五人,领主事十人,书吏 二百人。
按《隋书百官志》:“国之政事,并由中书省。有中书舍人 五人,领主事十人,书吏二百人。书吏不足,并取助书, 分掌二十一局事,各当尚书诸曹,并为上司,总国内 机要。而尚书唯听受而已。被委此官,多擅威势。中书 监秩中二千石,品第二;中书令秩中二千石,品第三; 中书侍郎秩千石,品第四;中书通事舍人依减秩例, 六百石,品第八。”
北魏
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置中书通事四人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真君五年正月, 侍中、中书监、宜都王穆寿,司徒、东郡公崔浩,侍中、广 平公张黎辅政,置通事四人。”
孝文帝太和 年诏议官制定中书监令及郎官舍人阶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 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寮议定百官,著 于令:中书监从第一品中,中书令第二品中,中书侍 郎第四品上,中书议郎第五品中,中书舍人从第六 品上。”
太和二十三年,复次中书监令以下阶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 高祖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中 书监从第二品,中书令第三品,中书侍郎从第四品 上阶,中书舍人第六品。”
北齐
北齐中书省管司王言“置监、令、侍郎,并领舍人省,中 书舍人、主事之属。”
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制官,中书省管司王言及司进 御之音乐。监令各一人,侍郎四人,并司伶官,西凉部 直长伶官,西凉四部伶官,龟兹四部伶官,清商部直 长伶官,清商四部又领舍人省,中书舍人、主书各十 人。”
〈注〉舍人省,掌署敕行下,宣旨劳问。
中书监为从第二品,中书令为第三品,中书侍郎为 从第四品上阶,中书舍人为从第六品上阶,“中书省 医师”为从第九品。
北周
北周依《周官》,置内史中大夫,以掌王言,而小史上士 则属春官。
按:杜佑《通典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 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后周置内史中 大夫二人,掌王言。亦其任也。 又后周有小史上士 二人,属春官。
隋
隋设内史省,置监令,统侍郎、舍人等员。
按《隋书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内史省,内史省置监、令各一人,寻 废监,置令二人,侍郎四人,舍人八人,通事舍人十六 人,主书十人,录事四人。 内史令为正三品,内史侍 郎为正四品,内史舍人为正六品上阶,通事舍人为 从六品上阶,主书为从八品上阶,内史录事为正九 品”上阶。
文帝开皇三年加舍人为从五品又增置通事舍人员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开皇三年四月, 诏内史舍人加为从五品,增置通事舍人十二员,通 旧为二十四员。”
开皇十四年,内史省置主事令史员。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十四年诸省各 置主事令史员
炀帝大业三年内史省加置起居舍人员而以通事舍人为谒者台职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品自第一至于第九,唯置正、从,而除 上下阶。内史省减侍郎员为二人,减内史舍人员为 四人,加置起居舍人员二人,从六品。次舍人下,改通 事舍人员为谒者台职,减主书员,置四人,加为正八 品。”
大业十二年。改内史为“内书。”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云云。
唐
唐制,“中书省置舍人,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及诏旨、制 敕、玺书、册命、起草诸事,而起居则掌记注,通事则掌 通奏。”
按《唐书百官志》:“中书省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 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既 下则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 四曰忘误。制敕既行,有误则奏改之。大朝会诸方起 居,则受其表状。大捷祥瑞,百寮表贺,亦如之。册命大 臣,则使持节读册命。将帅有功及大宾客,则劳问,与” 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滞,百司奏议考课,皆预裁 焉。以久次者一人为阁老,判本省杂事;又一人知制 诰,颛进画,给食于政事堂,其馀分署制敕,以六员分 押,尚书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枢密迁授不 预。姚崇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为商量状,与本状皆 下紫微令,判二状之是否,然后乃奏。开元初,以它官 掌诏敕册命,谓之“兼知制诰。”肃宗即位,又以它官知 中书舍人事。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 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会昌末,宰相李德裕 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先是, 知制诰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时,选尚书郎为之。主书 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
〈注〉有令史二十三人,书令史五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修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 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
〈注〉有楷书手四人,典吏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 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 入之节。蛮夷纳贡,皆受而进之。军出,则受命劳遣。既 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视其疾苦。凯还,则郊迓。”
〈注〉有令史十人,典谒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废谒者台,改通事谒者曰通事舍
人。
元宗开元元年十一月庚寅改中书省为紫微省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五年九月壬寅。复紫微省为“中书省。”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辽
辽设中书舍人院,隶中书省。
按《辽史百官志》:“南面朝官,辽有北面朝官矣,既得 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 诸卫、东宫之官。”
中书省,初名政事省,太祖置官。天禄四年,建政事省。 兴宗重熙十三年,改中书省。
中书舍人院。中书舍人室昉,景宗保宁间为政事舍 人。道宗咸雍三年见中书舍人马铉。
宋
宋设中书舍人掌制诰,而起居舍人则掌记注。 按《宋史职官志》:“中书省舍人四人,旧六人,掌行命令, 为制词,分治六房,随房当制。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 人,则论奏,封还词头。国初,为所迁官,实不任职,复置 知制诰及直舍人院,主行词命,与学士对掌内外制。 凡有除拜,中书吏赴院纳词头。其大除拜,亦有宰相 召舍”人面授词头者。若大诰命中书,并敕进入,从中 而下,馀则发敕官受而出之。及修《官制》,遂以实正名, 而判后省之事。分案五:曰“上案”,掌册礼及朝会所行 事;曰“下案”,掌受付文书;曰“制诰案”,掌书录制词及试 吏校其功过;曰“谏官案”,掌受诸司关报文书;曰“记注”, 掌案录记注。其杂务则随所分案掌之。元丰六年,诏 中书省置点检房,令舍人通领。元祐元年,诏舍人各 签诸房文字,其命词则轮日分草。九月,诏时暂阙官, 依门下、尚书省例,送本省官兼权。绍圣四年,蹇序辰 请自今命词以元行遣文书同检,送两制舍人。从之。 建炎后同。他官兼摄者则称权舍人,资浅者为直舍 人院。
起居舍人一人,掌同门下省起居郎,侍立修注官。元 丰前,以起居郎、舍人寄录,而更命他官领其事,谓之 “同修起居注。”官制行,以郎、舍人为职任。淳熙十五年罗点自户部员外郎为起居舍人,避其祖讳,乃以为 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其后两史或阙而用资浅 者,则降旨以某人权侍立修注官。
元
元中书省不置舍人,以左右司分掌六房之科。 按《元史百官志》:“中书省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 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 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司。左司所掌吏礼房之科有 九,一曰南史,二曰北史,三曰贴黄,四曰保举,五曰礼, 六曰时政记,七曰封赠,八曰牌印,九曰好事。知除房 之科有五,一曰次品,二曰常选,三曰台院选,四曰见 阙选,五曰别里哥选。户杂房之科有七,一曰定俸,二 曰衣装,三曰羊马,四曰置计,五曰田土,六曰太府监, 七曰会总。粮房之科有六,一曰海运,二曰攒运,三曰 边远,四曰赈济,五曰事故,六曰军匠。银钞房之科有 二,一曰钞法,二曰课程。应办房之科有二,一曰“饮膳, 二曰草料。”令史二人,蒙古书写一十人,回回书写一 人,汉人书写七人,典吏十五人。
右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 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 司。右司所掌,兵房之科有五,一曰边关,二曰站赤,三 曰铺递,四曰屯田,五曰牧地。刑房之科有六,一曰法 令,二曰弭盗,三曰功赏,四曰禁治,五曰枉勘,六曰斗 讼。“工房之科有六,一曰横造军器,二曰常课段疋,三” 曰“岁赐”,四曰《营造》,五曰“应办”,六曰《河道》。
令史二人,蒙古书写三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 一人,典吏五人。
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左司十六人,右司六人。 汉人省掾,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 回回省掾,十四人,左司九人,右司五人。
世祖至元九年并尚书省入中书省罢中书舍人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九年春正月甲子,并尚书省 入中书省,平章尚书省事阿合马同平章尚书省事 张易并中书平章政事,参知尚书省事张惠为中书 左丞,参知尚书省事李尧咨、麦术丁并参知中书政 事。罢给事中、中书舍人、检正等官,仍设左右司,省六 部为四,改称中书。冬十一月己卯,并中书省左右司” 为一。
明
明制,初设中书直省舍人。后省革,仍设舍人。专掌书 写诰敕册符铁券及书籍图篆等事。
按《明会典》:“中书舍人,国初中书省设直省舍人,从八 品。洪武九年改中书舍人,正七品。后中书省革,更定 为从七品,职专书写诰敕、册符、铁券等事,共额设二 十员,无正副例,推年深者一人掌印。其恩荫带俸及 文华、武英殿东西二房,内阁诰敕、制敕二房分直者, 无常员。文华殿门东房,别设中书舍人分直,职专奉” 旨书写书籍等项。《武英殿》西门房别设中书舍人分 直,职专奉旨写篆册宝图书等项。 凡亲王之国,敕 符事号,赴内阁誊写,其《底簿》付《印绶》监照收。凡亲王、 郡王并妃初授封号,合授《金册》、银册,俱从银作局﹐造 册文写完﹐,仍送本局镌刻。凡王府自郡王以下至奉 国中尉,自王夫人以下至乡君及仪宾,合给诰命。公 侯、驸马伯、内外文武官及藩王土官合给诰敕命,俱 从该部奏准送写。凡公侯伯初授封爵,合给铁券。从 工部造完送写诰文并《券阴则例》毕、转送银作局镌 刻填金、仍领回以右一面颁给、左一面年终奏送《古 今通集》库收贮。凡内外文武官应给诰敕,俱于翰林 院领写。其新制武官诰命、自有《织定诰文》。《请诰》《续诰》、 俱从兵部径自送黄填写。凡诰敕轴俱南京织染局 织造、赍送工部、转送印绶监、会同掌印官检选收贮。 或不堪用、仍会同参奏。凡王府诰轴旧制王云龙,王 夫人云凤轴,嵌七宝后亲郡王俱用册。惟亲郡王生 母封夫人者,仍给诰命如旧制。镇国将军及夫人用 玉轴,辅国将军及夫人犀轴,奉国将军及淑人、镇国 中尉及恭人,俱金轴,辅国中尉及宜人、奉国中尉及 安人,俱角轴。郡主及郡主、仪宾犀轴,县主及县主、仪 宾,郡君及郡君、仪宾,俱金轴,县君及县君、仪宾,乡君 及乡君、仪宾,俱角轴。凡文武官诰敕轴,旧制,官一品 云鹤锦,夫人云鸾锦,俱玉轴;二品狮子夫人㶉𪆟,俱 犀轴;三品、四品瑞荷、淑人、恭人芙蓉,俱金轴;五品瑞 草、宜人、四季花,俱角轴;六品、七品、安人、孺人,俱葵花 乌木轴。及八品、九品官同。文用玉箸篆,武用柳叶篆, 品级花样、引首同新制。武官诰轴,一品至七品俱铠 甲葵花引首,抹金轴,仍用柳叶篆文。今兼用之。凡该 用诰敕轴,俱于御前奏过,将原领印绶监勘合号纸 备细填写,各该给诰敕、职名、流品、轴数,缴进该监比 对登记。内号底簿,照数领用。其号纸,文官并王府蕃 王、土官与武职,旧制俱用“智”字号,武宫新制用“仁”字 号。凡写诰敕,成化二十三年奉旨照奏准年月填写。 凡写完诰敕轴,类编勘合底簿。公、侯、伯、内外文武官旧用二十八宿,后更定,公、侯、伯本身并追封用“仁”、“义”、 “礼”、“智”字,蕃王及文官一品、二品本身同,三品以下用 十二“支”字,追封用“文”、“行”、“忠”、“信”等字。武官新制,续诰用 《千字文》,请诰仍用二十八宿。永乐以后,请诰用《急就 章》。蛮夷土官各从文武类编,每字编满一千道,仍从 前续编。若王府并驸马都尉,俱不编号。其底簿,王府 及仪宾共一扇,驸马都尉、蕃王、土官各一扇,公、侯、伯 共一扇,文官一品二品各一扇,三品至五品共一扇, 六品至九品共一扇,武官请诰、续诰各一扇。外官品 级虽与京官相同,俱列于后。用宝完备收候。每年终 于御前奏过,送《古今通集》库收贮。凡编完诰敕轴,会 同该部、该司该科官与尚宝司官、于皇极门用宝讫, 仍领回收贮,候该部请旨颁给。凡吏部兵部奏过应 该拘收追夺诰敕,俱会掌印官收贮烧毁,仍于《勘合 底簿》内明白开注。凡颁赐文武官扇,从司礼监办完 送写。凡大祀天地,分官二员,随驾供事。凡《万寿圣节》、 正旦、冬至及传制、传胪等项,分官四员,于皇极殿侍 班。凡册封宗室,例充副使。凡会试、委官一员、与制敕 房官收掌试卷。凡武举。正德十三年题准、委官一员、 与兵部属官收掌试卷。凡写武官诰敕并《誊黄》。监生 旧用八十名、后定为四十名、俱从兵部送用。天顺八 年、令会同兵部堂上官选取。成化十三年题准、以二 十五名写诰、十五名转送通政司誊黄。凡行移各衙 门、俱从通政司转行。凡各官俸、通政司关支。今自行 关支。监生月粮、兵部关支。凡每日各官并监生酒饭、 俱光禄寺供给。凡写诰敕合用纸札笔墨、具奏于司 礼监关支。其武官诰敕、合用纸札笔墨。该兵部具奏、 行顺天府买用。凡裱装用宝勘合底簿等项、合用裱 褙等匠八名。工部每季差拨。应用南京中书舍人。后 不设
按《春明梦馀录》:“诰敕房中书,永乐初,选翰林院文学 之臣六七人,直文渊阁,参典机务,诰册制诰皆属之, 而誊副缮正,则中书分直更入,事竣辄出。宣德间,三 杨始置厨馔于阁之东偏,而选能书者处于阁之西 小房,谓之西制敕房。诸学士则居阁之东五楹,专管 敕诰具稿,定正于阁臣,乃付中书缮进,谓之东诰敕 房。”而带知制诰衔,则唯阁臣与诸学士而已,中书等 官不敢僭也。时诸学士每早与阁臣会食乃退。正统 九年,陈循入阁后,学士唯刘铉一人过自逊避,退朝 止于东阁,不复会食视诰敕。以后学士皆因之。至后 诰敕悉委于中书,而中书称为“内阁书办。”
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定选除中书舍人例
按:《明会典》:“凡中书舍人,洪武二十六年定,于进士、举 人、监生内选除。间有大臣子孙荫授,或令识习字出 身者,不在此例。”
孝宗弘治十年授文华殿书办监生试中书舍人
按《明会典》,“凡文华殿书办,例以善书监生儒士选补, 食粮三年,司礼监题送吏部授职。”弘治十年,议照纂 修例,监生授试中书舍人,儒士授序班,仍旧办事。
世宗嘉靖三十年再定选择中书舍人例
按《明会典》,“凡制敕、诰敕两房中书官,旧例皆以举人、 监生、儒士相兼取用。”嘉靖三十年题准,“间于各衙门 相应官员及进士内选择,其主事、评事改吏、礼二部 带衔,进士授中书舍人,馀仍原职,分委两房办事。” 嘉靖四十四年,令以告选举人考授中书。
按:《明会典》,“四十四年令于会试后告选举人内,考三 四员,授试中书舍人职衔,送制敕房供事,许会试一 次。”
神宗万历元年定两殿中书考满官阶
按《春明梦馀录》:“万历元年,定两殿中书九年考满官 阶,升至正五品止。如再有年劳,止得加陞服俸。”
皇清
《大清会典》:“内阁首领官:满典籍二员。汉军典籍二员。”
汉典籍二员已上初制各设三员。康熙九年,定各设二员。俱以中书舍人掌理。
属官满侍读十一员。内满文五员,汉文六员,蒙古侍读二员,汉军侍读二员。
“满中书舍人七十五员,内满文撰文二十员,办事二十员。满、汉撰文十七员,办事十八员。蒙古中书舍人十九员,内撰文九员,办事十员。汉军中书舍人十三员,内撰文五员,办事八员。汉中书舍人三十六员,内撰文六员,办事三十员。中书科满中书舍人一员。汉中书舍人八员。满笔帖式十六员,内满文十三员。满” 、汉文三员。顺治初,置中书科,设汉中书舍人十二员,推资俸深者一员,掌理科事。九年,增设满记事官一员,同掌科事。十五年,裁汉中书舍人四员。十八年,令满官掌印。康熙六年,仍推汉中书舍人资俸深者一员,同掌科事。九年,改满记事官为中。
书舍人职专缮写
册宝诰敕等事。其恩荫中书舍人、无常员。笔帖式
十六员
凡授封亲王世子、及亲王妃、世子妃、公主金:
册郡王、郡王妃,镀金银。
册其
册文及
《宝文》由翰林院撰定、移送本科书写汉字
《宝文》。移取礼部儒士篆写。其
宝印、“由礼部铸造。” 其
册由工部制造。制造库工匠至本科镌刻。镌毕、呈
内阁覆阅。传礼部仪制司官员当堂给发。凡授封贝勒贝子、及贝勒贝子夫人、郡主县主郡君、纸
册赭金黄套面,银签。镇国公以下,奉恩将军以上
镇国公夫人以下、奉恩将军恭人及乡君以上、龙边
《诰命》,锦面,玉轴,牙签,黄带。公、侯、伯以下世袭诰命,锦面犀轴。其文俱由翰林院撰定,移送本科。
书写书毕、移送内阁请用。
宝转给该部
凡外藩蒙古亲王、郡王、俱用纸
册贝勒、贝子、公等、或用
册文或用
诰命、照内阁翰林院发稿书写
凡文武有功人员、应世袭罔替者、例用世袭
诰命、应准袭一次至几次者、例用世袭
敕书。遇承袭之人、将原颁
诰命敕书、添写于后。其文由内阁发出。书毕送内
阁请用
宝转给该部
凡原颁给世袭
诰命敕书、填写已满者、另换新
诰敕送内阁请用
宝并旧
诰敕发该部转给
凡文武官遇
封典:一品,玉轴,鹤及狮锦面。二品犀轴,赤尾虎锦。
面。三品、四品,贴金轴瑞荷锦面。五品,角轴瑞草锦面。六品以下,俱角轴葵花锦面。由吏兵二部,题请内阁发出文稿,本科书毕,送内阁请用。
宝转给该部
凡书写
诰敕、俱照题准年月填写
凡纸
册龙边世袭
诰命敕书及
诰敕笔墨等项、并纸匠八名、俱移文工部、取用银
朱纸札等项。移文户部取用
凡吏兵二部题准、文武官员应给
封典者、俱于本科挂号稽察
凡各省乡试充副主考官、顺天文武乡试充同考官、俱送礼兵二部题请
钦点:
凡文会试、本科官一员、同内阁中书收掌试卷。凡武会试、本科官一员、同兵部司官、收掌试卷
世祖章皇帝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顺治元年,以翰林官分隶内三院,称内翰。”
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内翰林弘文院,九年设。典籍
顺治十六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十六年设。”
典籍,撰文,办事,中书
中书部名臣列传
宋
程俱
按《宋史》本传,“俱字致道,衢州开化人。以外祖尚书左 丞邓润甫恩,补苏州吴江主簿,监舒州太湖茶场。坐 上书论事罢归。起知泗州临淮县,累迁将作监丞。近 臣以撰述荐,迁著作佐郎。宣和二年,进颂,赐上舍出 身,除礼部郎,以病告老,不俟报而归。建炎中,为太常 少卿、知秀州。会车驾临幸,赐对,俱言:‘陛下德日新,政 日举,赏罚施置,仰当天意,俯合人心,则赵氏安而社 稷固,不然则宗社危而天下乱,其间盖不容发’。”高宗 嘉纳之。金兵南渡,据临安,遣兵破崇德、海盐,驰檄谕 降。俱率官属弃城保华亭,留兵马都监守城。朝廷命 俱部金帛赴行在。既至,以病乞归。绍兴初,始置秘书 省,召俱为少监,奏修《日历》,秘书长贰得预修纂,自俱 始。时庶事草创,百司文书,例从省记,俱摭三馆旧闻, 比次为书,名曰《麟台故事》上之。擢中书舍人兼侍讲。 俱论:“国家之患,在于论事者不敢尽情,当事者不敢任责。言有用否,事有成败,理固不齐。今言不合则见 诽于当时,事不谐则追咎于始议。故虽有智如陈平, 不敢请金以行间;勇如相如,不敢全璧以抗秦;通财 如刘晏,不敢言。理财以赡军食,使人人不敢当事,不 敢尽谋,则艰危之时,谁与图回而恢复乎?”武功大夫 苏易转横行,俱论祖宗之法:文臣自将作监主簿至 尚书左仆射,武臣自三班奉职至节度使,此以次迁 转之官也;武臣自阁门副使至内客省使,为横行,不 系磨勘迁转之列,其除授皆颁特旨,故元丰之制,以 承务郎至特进为寄禄官,易监主簿至仆射之名,武 臣独不以寄禄官易之者,盖有深意也。政和间,改武 臣官称为郎、大夫,遂并横行易之为转官等级。盖当 时有司不习典故,以开侥幸之门。自改使为大夫以 来,常调之官,下至皂隶,转为横行者不可“胜数。且文 臣所谓庶官者,转不得过中大夫,而武臣乃得过皇 城使,此何理也?夫官职轻重在朝廷,朝廷爱重官职, 不妄与人则官职重,反是则轻,轻则得者不以为恩, 未得者常怀觖望,此安危治乱所关也。”徐俯为谏议 大夫,俱缴还,以为:“俯虽才俊气豪,所历尚浅,以前任 省郎遽除谏议,自元丰更制以来,未之有也。昔唐元 稹为荆南判司,忽命从中出,召为省郎,使知制诰,遂 喧朝听,时谓监军崔潭峻之所引也。近闻外传,俯与 中官唱和,有‘鱼须’之句,号为警策。臣恐外人以此为 疑,仰累圣德。陛下诚知俯,姑以所应得者命之。”不报。 后二日,言者论俱前弃秀州城,罢为提举江州太平 观,久之,除徽猷阁待制。俱晚患风庳,秦桧荐俱领史 事,除提举万寿观、实录院修撰,使免朝参,俱力辞不 至。卒,年六十七。俱在掖垣,令下有不安于心者,必覆 言之,不少畏避。其为文典雅闳奥,为世所称。
吕本中
按《宋史》本传:“本中,字居仁,元祐宰相公著之曾孙,好 问之子。幼而敏悟,公著奇爱之。公著薨,宣仁太后及 哲宗临奠,诸童稚立庭下,宣仁独进本中,摩其头曰: ‘孝于亲,忠于君,儿勉焉。祖希哲,师程颐。本中闻见习 熟,少长,从杨时、游酢、尹焞游,三家或有疑异,未尝苟 同。以公著遗表,恩授承务郎。绍圣间,党事起,公著追’” 贬本中坐焉。元符中,主济阴簿、秦州士曹掾辟大名 府帅司干官。宣和六年,除枢密院编修官。靖康改元, 迁职方员外郎,以父嫌奉祠。丁父忧,服除,召为祠部 员外郎,以疾告去。再直秘阁,主管崇道观。绍兴六年, 召赴行在,特赐进士出身,擢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 人。内侍李琮《失料历》,上以潜邸旧人,不用保任,特给 之。本中言:“若以异恩别给,非所谓宫中府中当为一 体者。”上见缴还,甚悦,令宰臣谕之曰:“自今有所见,第 言之。”监阶州草场苗互以赃败,有诏从黥。本中奏:“近 岁官吏犯赃,多至黥籍,然四方之远,或有枉滥,何由 尽知。异时察其非辜,虽欲抆拭,其可得乎?若祖宗以 来,此刑尝用,则绍圣权臣当国之时,士大夫无遗类 久矣。愿酌处常罚,毋令奸臣得以籍口于后世。”从之。 七年,上幸建康,本中奏曰:“当今之计,必先为恢复事 业,求人才,恤民隐,讲明法度,详审刑政,开直言之路, 俾人人得以尽情。然后练兵谋帅,增师上流,固守淮 甸,使江南先有不可动之势,伺彼有衅,一举可克。若 徒有恢复之志,而无其策,邦本未强,恐生他患。今江 南、两浙,科须日繁,闾里告病。倘有水旱乏绝,奸宄窃 发,未审朝廷何以待之?”近者臣庶劝兴师问罪者,不 可胜数。观其辞固甚顺,考其实不可行。大抵献言之 人,与朝廷利害绝不相侔,言不酬,事不济,则脱身而 去。朝廷施设失当,谁任其咎?鸷鸟将击,必“匿其形。今 朝廷于进取,未有秋毫之实,所下诏命,已传贼境,使 之得以为备,非策也。”又奏:“江左形势,如九江、鄂渚、荆 南诸路,当宿重兵,临以重臣。吴时谓西陵、建平,国之 藩表,愿精择守帅,以待缓急,则江南自守之计备矣。” 内侍郑谌落致仕,得兵官,本中言:“陛下进临江浒,将 以有为。今贤士大夫未能显用,岩穴幽隐未能招致, 乃起谌以统兵之任,何邪?”命遂寝。引疾乞祠,直龙图 阁、知台州,不就,主管太平观。召为太常少卿。八年二 月,迁中书舍人。三月,兼侍讲。六月,兼权直学士院。金 使通和,有司议行人之供,本中言:“使人之来,正当示 以俭约,客馆刍粟若务充悦,适启戎心。且成败大计, 初不在此,在吾治政得失,兵财强弱,愿诏有司,令无 乏可也。”初,本中与秦桧同为郎,相得甚欢。桧既相,私 有引用,本中封还除目,桧勉其书行,卒不从。赵鼎素 主元祐之学,谓本中公著,后又范冲所荐,故深相知。 会《哲宗实录》成,鼎迁仆射,本中草制,有曰:“合晋、楚之 成,不若尊王而贱霸;散牛、李之党,未如明是以”去非。 桧大怒,言于上曰:“本中受鼎风旨,伺和议不成,为脱 身之计。”风御史萧振劾罢之,提举太平观。学者称为 东莱先生,赐谥文清。有诗二十卷,得黄庭坚、陈师道 句法。《春秋解》一十卷、《童蒙训》三卷、《师友渊源录》五卷, 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