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265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百六十五卷 |
第二百六十五卷目录
翰林院部总论
论衡〈别通篇〉
申鉴〈时事第二纂〉
白虎通〈谏诤篇〉
通典〈史官 起居 秘书监〉
文献通考〈论学士待制 论翰苑〉
大学衍义补〈简侍从之臣〉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五卷
翰林院部总论
论衡
《别通篇》
或曰:通人之官,兰台令史,职校书定字比夫太史、太 祝,职在文书,无典民之用,不可施设。是以兰台之史, 班固、贾逵、杨终、傅毅之徒,名香文美,委积不绁,大用 于世。曰:“此不继周世通览之人。”邹衍之徒,孙卿之辈, 受时王之宠,尊显于世。董仲舒虽无鼎足之位,知在 公卿之上。周监二代,汉监周秦,然则兰台之官,国所 监得失也。以心如丸卵为体,内藏眸子,如豆为身。光 明。令史虽微,典国《道藏》,通人所由进;博士之官,儒生 所由兴也。委积不绁,岂圣国微遇之哉?殆以书未定 而职未毕也。
申鉴
《时事第二纂》
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有二史,左史记言, 右史记动。动为《春秋》,言为《尚书》。君举必记,臧否成败, 无不存焉。下及士庶,等各有异,咸在载籍。或欲显而 不得,或欲隐而名章。得失一朝,而荣辱千载,善人劝 焉,淫人惧焉。故先王重之,以嗣赏罚,以辅法教。宜于 令者,官以其日,各书其尽,则集之于尚书,若史官使 掌典其事。不书诡常为善恶则书,言行足以为法式 则书,立功事则书,兵戎动众则书,四夷朝献则书,皇 后贵人太子拜立则书,公主大臣拜免则书,福淫祸 乱则书,祥瑞灾异则书,先帝故事有起居注,日用动 静之节必书焉。宜复其式,内史掌之,以纪内事。
白虎通
《谏诤篇》
王法立史,记事者以为臣下之仪样,人之所取法则 也。动则当应礼,是以必有记过之史。《礼·玉藻》曰:“动则 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礼?保傅》曰:“王失度,则史书 之士诵之,三公进读之。”是以天子不得为非。故史之 义,不书则死。所以谓之史何?明王者使为之也。
通典
《史官》
“史官,肇自黄帝有之,自后显著。夏太史终古,商太史 高势,周则曰大史、小史、内史、外史,而诸侯之国亦置 其官。”又《春秋国语》引《周志》及《郑书》,似当时记事各有 其职。秦有太史令胡母敬,至汉武,始置太史公,以司 马谈为之。卒,其子迁嗣。卒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 史公文书,其修撰之职以他官领之。于是太史之官, 唯知占候而已。自汉以前,职在太史。当王莽时,改置 柱下《五史记疏》“言行盖效古,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 史书之。”自后汉以后,至于有隋,中间唯魏明太和中 史职隶中书,其馀悉多隶秘书。大唐武德初,因隋旧 制,史官属秘书省著作局。至贞观三年闰十二月,移 史馆于门下省,比宰相监修。自是著作局始罢史职。 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其修撰史事, 以他官兼领,或卑品而有才者亦直焉。开元二十五 年,宰臣李林甫监史,以中书地切枢密,记事者,宜其 附近史馆。谏议大夫尹焙遂奏移于中书省北,其地 本尚药𡱈、内药院。
《起居》
《周官》有左右史,记其言事,盖今起居之本。汉武帝有 禁中起居,后汉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则汉起居注 在宫中,为女史之任。又王莽时置柱下五史,秩如御 史,听事侍傍,记其言行,此又起居之职。自魏至晋,起 居注则著作掌之。其后起居皆近侍之臣录记也,录 其言行,与其勋代。历代有其职而无其官。后魏始置 其起居令史,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录帝言及 宴宾客训答。后又别置修起居注二人,以他官领之。 北齐有起居省。后周有外史,掌书王言及动作之事, 以为《国志》,即起居之职。又有著作二人,掌缀国录,则 起居注、著作之任,自此而分也。至隋初,以吏部散官 及校书、正字有叙述之才者掌起居“之职,以纳言统 之。”至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著作如外史矣,宜 置起居官以掌其内,乃于内史省置起居舍人二员, 次内史舍人下。大唐贞观二年,省起居舍人,移其职 于门下,置起居郎二人。显庆中,复于中书省置起居 舍人,遂与起居郎分掌左右。龙朔三年改为左右史, 咸亨元年复旧。天授元年,又为左右史。神龙初,复旧每皇帝御殿,则对立于殿。〈左郎右舍人矣〉有命,则临陛俯听, 退而书之,以为《起居注》。凡册命、启奏、封拜、薨免,悉载 之史馆,得之以撰述焉。
《秘书监》
《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三 皇五帝之书。汉氏图籍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阁广内, 贮之于外府。又有御史中丞,居殿中,掌兰台秘书及 麒麟、天禄二阁,藏之于内禁。后汉图书在东观,桓帝 延熙二年,始置秘书监一人,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 合同异,属太常。
〈注〉以其掌图书秘记,故曰《秘书》。
后省。魏武帝又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
〈注〉“即中书令”之任。
文帝黄初初,乃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 为“监”,掌艺文图籍之事。初属少府,后乃不属。
〈注〉《自王肃》为监,乃不属。
其兰台,亦藏书籍,而御史掌之。
〈注〉魏薛夏云:“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
晋武帝以秘书并入中书省,其秘书著作之局不废。 惠帝永平中,复别置秘书监,并统著作局,掌三阁图 书。自是秘书之府始居于外。其监铜印墨绶,进贤两 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
〈注〉华峤为秘书监南省文章门下撰集皆统之
宋与晋同梁曰:“秘书省。”
〈注〉任昉字彦升为秘书监自齐永元以来秘阁四部篇卷纷杂昉手自雠校由是篇目定焉。
陈因之。后魏亦有之。后周秘书监亦领着作监,掌国 史。隋秘书省领着作、太史二曹。炀帝增置少监一人, 后又改监、少监并为令。大唐武德初,复改为监。龙朔 二年,改秘书省为兰台,改监为太史,少监为侍郎。咸 亨初,复旧。天授初,改秘书省为麟阁。神龙初,复旧,掌 经籍图书,监国史,领着作、太史二局。太极元年,增秘 书少监为二员,通判省事。其后,国史、太史分为别曹, 而秘书省但主书写勘校而已。
〈注〉汉初,御史中丞掌兰台秘书图籍之事。至魏、晋,其制犹存。故历代营都邑、置府寺,必以秘书省及御史台为邻。
虽非要剧,然好学君子亦求为之。
〈注〉魏徵后为秘书监奏引学者校定四部书自是秘府图籍粲然毕备。
丞,魏武帝置秘书令及丞一人,典尚书奏事。后文帝 黄初中,欲以何祯为秘书右丞。
〈注〉文帝征何祯至为秘书郎月馀祯因事帝令问外曰:“吾本用祯为丞何以为郎”按主者罪遂改为丞时秘书旧丞尚未转乃以祯为右丞。
其后遂有左右二丞。刘放为左丞,孙资为右丞,后省。
〈注〉魏薛夏字宣声为秘书丞帝常与推论书传呼之不名谓之薛君。
晋复置秘书丞,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
〈注〉嵇绍、司马彪、傅畅、王谧等并为此官。
宋为黄绶,馀与晋同,齐、梁尤重。
〈注〉齐王俭字仲宝为秘书丞上表求校坟籍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献之梁刘孝绰除秘书丞武帝曰:“第一官当与第一人。”又张率字士𥳑吴郡人迁秘书丞武帝曰:“秘书丞天下清官东南胄绪未有为之者今以相处卿定有名称也。”
陈、隋印绶与齐同,历代皆有。
〈注〉后周柳虬为秘书丞时秘书虽领着作不参史事因虬为丞始命监掌焉。
大唐龙朔二年,改为兰台大夫,咸亨初复旧。掌府事, 勾稽省署抄目。
秘书郎,后汉马融字季长,为秘书郎,诣东观典校书。 及魏武建国,又置秘书郎,尝以刘卲为之,出乘鹿车。
〈注〉王肃《表》曰:“臣以为秘书职于三台为近密,中书郎在尚书丞、郎上,秘书丞、郎宜次尚书郎下,不然则宜次侍御史下。秘书丞、郎俱四百石,迁宜比尚书郎,出亦宜为郡。此陛下崇儒术之盛旨也。尚书郎、侍御史皆乘犊车,而秘书丞、郎独乘鹿车,不得朝服,又恐非陛下转台郎以为秘书丞、郎之本意也。”
晋秘书郎掌中外三阁经书,校阅脱误。进贤一梁冠, 绛朝服,亦谓之“郎中。”武帝分秘书图籍为甲、乙、丙、丁 四部,使秘书郎中四人各掌其一。
〈注〉左太冲为三都赋自以所见不博求为秘书郎中。又郑默字思元为秘书郎删省旧文除其浮秽中书令虞松曰:“而今而后朱紫别矣。”锺会左太冲刘隗等并为此官。
宋、齐秘书郎皆四员,尤为美职,皆为“甲族起家之选, 待次入补,其居职例十日便迁。”
〈注〉宋王敬弘子恢之召为秘书郎敬弘求为奉朝请与恢之。《书》曰:“秘书日有限故有竞朝请无限故
《无竞》,“吾欲使汝处无竞之地。” 文帝许之。
《梁》亦然。
〈注〉张缵字伯绪为秘书郎固求不迁欲遍观阁内图籍。
自齐、梁之末,多以贵游子弟为之,无其才实。
〈注〉当时谚曰:“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
历代皆有,北齐又谓之郎中。隋除中寺亦四员。大唐 亦四员,分掌四部经籍图书,分判校写功程事。龙朔 中,改兰台郎,咸亨初复旧。开元二十八年减一员。 秘书校书郎,汉之兰台及后汉东观,皆藏书之室,亦 著述之所,多当时文学之士,使雠校于其中,故有校 书之职。
〈注〉初,汉成帝时,已命光禄大夫刘向于天禄阁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右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太医监李柱国校方伎。后以诸大夫扬雄等亦典校于其中。
后汉兰台置令史十八人。
〈注〉秩百石,属御史中丞。
又选他官入《东观》,皆令典校秘书,或撰述传记。
〈注〉后汉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撰《光武本纪》及诸传记。又以傅毅为兰台令史与班固贾逵共典校书。
盖有校书之任而未为官也,故以郎居其任,则谓之 “校书郎。”
〈注〉“明帝召班固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后迁为郎,典校秘书。”又“刘珍与校书郎刘𫘦𬳿马融校定《东观五经》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定正文字。”又“杨忠字子山,征诣兰台,拜校书郎。”又窦章为东观校书郎。
以郎中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中》。
〈注〉后汉蔡邕拜郎中校书东观。又马融为校书郎中诣东观典秘书。
当时重其职,故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道家蓬莱 山焉。至魏始置秘书校书郎,晋宋以下无闻。至后魏 有秘书校书郎。北齐亦有校书郎。后周有校书郎,下 士十二人,属春官之外史。隋校书郎十二人,炀帝初 减二人,寻更增为四十人。大唐置八人,掌雠校典籍, 为文士起家之良选。其弘文、崇文馆、著作、司经局,并 有“校书之官”,皆为美职,而秘书省为最。
秘书正字:后汉桓帝初,置秘监书,掌图书古今文字, 考合同异。其后,监、令掌图籍之纪,监述作之事,不复 专文字之任矣。今之正字,盖令、监之遗职,校书之通 制,历代无闻。齐集书省有正书,北齐秘书省有正字。 隋置四人。大唐因之,掌刊正文字,其官资轻重,与校 书郎同。
〈注〉贞元八年,革校书四员、正字两员,属集贤殿
著作郎。汉东京图书,悉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入直 东观,撰述国史,谓之“著作东观”,皆以他官领焉。盖有 著作之任,而未为官员也。
〈注〉兰台令史班固、傅毅,洛阳令陈崇,长陵令尹敏,司隶校尉孟冀及杨彪等,并著作东观。
魏明帝太和中,始置著作郎官,隶中书省,专掌国史。
〈注〉卫觊字伯儒以侍中尚书典著作。
晋元康二年,诏曰:“著作旧属中书令,秘书既典文籍, 宜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于是改隶秘书,后别自 置省。
〈注〉谓之“著作省。”
而犹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
〈注〉李充字弘度为大著作于时典籍混乱充删除烦重分作四部秘阁以为永制。又曰:“荀勖以中书监孙盛以秘书监并领着作孙绰以散骑常侍及陈寿并为大著作。”又应亨祖嘉让著作《表》曰:“自司隶校尉奉至臣父五代著作不绝拜俗以为美谈
进贤两梁冠介帻绛朝服。”
〈注〉王隐待诏著作,单衣介帻,月朔诣于著作省,亦其任也。
宋齐与晋同。梁制,一梁冠而无印绶。
〈注〉以上并大著作。
魏氏又置佐著作郎,亦属中书。晋佐著作郎八人,进 贤一梁冠,绛朝服,秘书监自调补之。
〈注〉太元四年,诏秘书无监,使吏部选佐。著作郎有监,复旧。又《阎纂集》云:“邹湛谓秘书监和峤曰:‘阎纂可佐著作’。峤曰:‘此职闲重,势贵多争,不暇求才’。”按此,则大著作秘监自调也。
晋制,佐著作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宋初以国 朝始建,未有合撰者,其制遂废矣。宋、齐以来,遂迁佐 于下,谓之著作佐郎,亦掌国史集注起居。梁初,周舍、 裴子野皆以他官领其职,官制与大著作同。陈氏为 令、仆、子起家之选。后魏有著作郎、佐郎,北齐有著作 郎、佐郎各二人。后周有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 缀国录,属春官之外史。隋于秘书省置著作曹,著作郎二人,佐郎八人。炀帝加佐郎为十二人。大唐为著 作局,置著作郎二人,佐郎四人。
〈注〉开元二十六年,减佐郎二员。
亦属秘书省。
〈注〉自宋以后,《国史》悉属“秘书。”
龙朔二年,改著作郎为司文郎,中佐郎为司文郎,咸 亨初复旧。初,著作郎掌修国史及制碑颂之属,分判 局事,佐郎贰之。徒有撰史之名,而实无其任,其任尽 在史馆矣。其属官有校书郎二人。后魏著作省置校 书郎,北齐著作亦置校书郎二人。隋亦同。掌雠校书 籍,若本局无书,兼校本省典籍、正字二人。
〈注〉隋著作曹置正字二人,今减一人,掌同校书。
集贤殿书院
大唐开元中置。汉、魏以来,秘书省有其职。梁武帝于 文德殿内列藏众书。北齐有文林馆学士,后周有麟 趾殿学士,皆掌著述。隋平陈之后,写书正副二本,藏 于宫中。炀帝于东都观文殿上东西厢贮书。自汉延 熹至隋、唐,皆秘书掌图籍,而禁中之书,时或有焉。初, 开元五年十一月,于乾元殿东廊下写四部书,仍令 秘书监马怀素、右散骑常侍褚无量总其事,于丽正 殿安置,为修书使。至十二年,学士张说等宴于集仙 殿,于是改殿名“集贤”,改修书使为集贤殿书院学士, 五品已上为学士,每以宰相为学士者知院事。初,燕 国公张说为中书令,知院,制以右常侍徐坚副之。自 尔常以近密官为副,兼判院直学士,六品以下为之。 侍讲学士,开元初,褚无量、马怀素侍讲禁中,为侍读。 其后,康子元等为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司直学 士。
文献通考
《论学士待制》
按:学士、待制二官,始于唐,皆以处清望儒臣,俾备顾 问。其初既无专职,亦无定员。宋因其制,而以三馆为 储材之地,故职名犹多。元丰《新官制》,其职名之元不 附丽于三省寺监者,皆从废革,然除昭文、集贤二学 士。元丽中书门下省外,独翰林学士一官,在唐以无 所系属,而最为清要,故不可废。而诸学士、待制,则以 其为三馆清流,未欲遽废,故以为朝臣补外加恩之 官,盖有同于阶官,而初无职掌矣。龙图阁为储祖宗 制作之所,故其官视三馆。自后列圣相承,代代有宸 奎之阁,而建官亦如之。于是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 之官,始不可胜计矣。《野处》讥其滥及俗吏、童𫘤,然职 名既多,自不容不滥施也。又所谓学士、直阁者,尊卑 不同,故难概称,于是舍学士、直阁之名而就以所掌 殿阁呼之,遂有丁紫宸、秦天章之称,则以为名称非 便,而改以他殿阁。然所谓“端明”、龙图、显谟、“敷文、焕章” 之类,亦俱非人臣之称谓,流传既久,曰某端明,曰某 龙图,不觉其非宜耳。昭文、集贤,元隶两省,既已叙其 事于各门,殿阁学士、待制与翰林学士,元皆无所附 隶,故叙“殿阁”于《翰林》之后。
《论翰苑》
翰苑经筵在近代为至清要显美之官,而杜岐公《通 典》叙职官独阙焉。盖学士、讲读之官,皆始于唐开元 之时。讲读隶集贤殿,故《通典》于集贤学士条下附载。 而翰林学士,《唐史志》以为独无所隶。然自开元建学 士院之后,居之者多名流,至号内相,乃略不叙述,则 为阙事矣。古人有一事必有一官曹,虽历代沿革不 同,而所掌之事则一也。故《通典》所载唐所置之官而 前代无之者,则叙其所掌之事,以通于前代。如通事 舍人,唐所制也,而其事则秦汉以来谒者之任也;集 贤殿书院,唐置也,而其事则汉魏以来秘书省之职 也。然则翰林学士之官,独不可通之于前代乎?盖以 言语文字备顾问,以翰墨技艺侍中待诏,则汉武帝 所以处邹、枚、严、徐,灵帝所以招鸿都文学之类是也。 至于出入禁闼,特被亲遇,参谋军国,号称“内相”,则汉、 魏以来侍中领尚书事,秘书监、中书监之类是也。若 代言典诰之任,则武帝所以命司马相如,历代所以 置中书舍人是也。但学士院之官,所职丛杂不一,而 其位亦高卑不等。唐多以他官兼之。中世以后,则所 掌者制诏而已。宋则又以唐所置集贤殿讲读之官 隶之。元丰官制既行,而讲读始去“翰林”之名,自为经 筵之官矣。故以《经筵》附见“学士院”之后,存其旧也。
大学衍义补
《简侍从之臣》
《书冏命》:“王若曰:‘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 忠良。其侍御仆从,罔匪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出入 起居,罔有不钦,发号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祗若,万邦 咸休。惟予一人无良,实赖左右前后有位之士,匡其 不及,绳愆纠谬,格其非心,俾克绍先烈’。”
蔡沈曰:“文武之君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固无待于侍御、仆从之承弼者,然其左右奔走皆得正人,则承顺正救亦岂小补哉?”
臣按:穆王此言非但以求助于伯冏,而实欲求助于一时前后左右侍从之臣有位者也。
《国语》。近臣进规,宋司马光言于其君曰:“窃见祖宗 之时,闲居无事,常召侍从近臣,与之从容讲论,万事 委曲详悉,无所不至。所以然者,一则欲使下情上通, 无所壅蔽;二则欲知其人能否,才器所任,是以黜陟 取舍,皆得其宜,太平之业,由此而致。陛下龙飞,奄有 四海,虽圣贤英睿得于天纵,然与当世士大夫未甚 相接,民间情伪未甚尽知。臣谓宜诏侍从近臣,每日 轮一员直资善堂,夜则宿於崇文院,以备非时宣召。 伏望圣慈少解严重,细加访问,以广聪明,裨益大政。” 又曰:“臣屡曾上言,乞诏侍从近臣,每日轮直宿,以备 非时宣召,已蒙开纳,将谓即时施行。自后迁延日久, 窃意内外之臣,必有欺惑天听而沮难”之者,其意盖 欲陛下常居禁中,不与群下相接,以壅蔽聪明而固 其权宠,此岂忠臣之所为而陛下之福耶?臣愿陛下 断自圣意,使之更直听政,馀暇特赐召对,与之从容 讲论古今治体,民间情伪,使各竭其胸臆所有,而陛 下更加采择,是者取之,非者舍之,忠者进之,邪者黜 之。如此,则下情尽达而圣德日新矣。
臣按:侍从之臣固当朝夕,人主左右无间昼夜者也,若惟进见有时,第于视朝行礼之时暂尔行立,则又与群臣无异,乌在其为侍从哉?是以昼则更直,夜则入宿,非但以备不时宣召,万一宫禁有不测之变,亦必得人以筹度处置、属笔命辞,不然,仓卒之间何以应变哉?
范纯仁言于其君曰:“本朝设侍从之官,自待制、谏议 已上,学士、舍人皆是古来九卿之职,朝廷待之,恩礼 既异,士民瞻仰,位望亦崇,是宜朝夕论思,同共休戚。 今乃忘本徇末,择易舍难,只将主判司局便为己之 职事。人情既务因循,朝廷不加考核,其间乃有优游 缄默,养望待迁,无爱君忧国之言,乏尽忠补过之义; 或有时政得失,唯能退有后言,处之不惭,仅同胡、越。 未必人人苟禄,盖因习以成风。伏望明降诏旨,督责 近侍,凡是朝廷阙失,并须论列奏陈。所上封章,其尽 心论奏而言多中理者,稍加褒进;其持禄不言或言 而无取者,量行黜责。如此则庶职修举,朝廷获多士 之助,近臣免尸素之讥。”
臣按:侍从之臣非止一类,凡在代言、讲读之属与夫给事左右之臣皆是也。虽其执事各有主判司局,然于供职之外皆当蓄见闻以备顾问,进言说以尽规益,不可但缄默而已也。
《周礼》:“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凡命诸侯及 孤卿大夫,则策命之。”
《吴澂》曰:“内史犹今之内制、翰林之职也。”
臣按:《八枋诏》于冢宰、内史复掌以诏王,盖史官公论之所出,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之柄有所不公,史氏直笔以书之。吴澂谓内史为翰林之职,盖以其命诸侯公卿大夫则策命之,犹今学士院之草制诏也。然谓之史乃掌文书赞治之名,今制并史馆于翰林,其亦此意欤?我太祖皇帝于吴元年已置翰林院,以陶安为翰林学士,于是设承旨学士、侍读、侍讲学士、直学士及待制、应奉等官。洪武九年诏定百官品级,承旨与六部尚书俱正三品,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从四品。十八年三月始定翰林官制,而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之名。设学士二员,秩五品,讲、读学士各一员,从五品。其属则有侍讲、侍读、《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外此又设修撰、编修、检讨,以为史官,皆属之翰林院焉。夫学士代言之官,讲读经筵之职,《五经》博士典籍则前代秘书之属,侍书待诏则前代供奉之名,而所谓“史官” 者,则前代著作起居之任也。今则并属于翰林,则是今代翰林一司实兼前代诸职,其职任尤非他用比也。永乐初,太宗皇帝又柬七人者入内阁,专知制诰,备顾问,参预机务,然其秩犹止五品也。至仁宗皇帝又于本官上加以卿佐、师保,其任用尤为重焉。历任既久,又易本官以文渊阁大学士、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大学士云。
《唐书》: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备顾问,出入侍从,因 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 也。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自太宗时,名 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 召文士元万顷等草诸文词,常于北门候进止,时人 谓之“北门学士。”元宗初制翰林待诏,以张说、张九龄 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 务剧,文书多壅滞,迺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 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后又改供奉为学士,别置 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 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天子私人, 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唐之学士、《弘文》《集贤》 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
臣按:此设立翰林院之始。夫翰林之设,三代以前无有也,然《汤诰》《微子之命》之类,其体制言辞类非人君所自言者,安知当时无代言之臣哉?但其名制不见于经典,无可考耳。汉制,尚书郎主作文书起草,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虽无代言之名,其端已见于此矣。至唐以后始设官以掌王言,居禁林深严之地,为“天子亲信之臣。人主之心,欲有所言,欲有所为,欲有所谋猷于庙堂,欲有所施设于朝廷,欲有所播告于天下,喜其人,欲有以奖之,怒其人,欲有以责之,皆假诸其手,俾代王言,以宣其心,传其意,必得夫颖敏开通之士,谙练该博之才,授旨即得其心,听言即知其意,而言又足以成文,文又能以成章” ,举理而不遗其事,通今而不悖乎古。必得如是之人,然后足以当是任。苟为不然,徒以其才藻之艳丽,言辞之捷给,而于治道民情罔有所知,君德治体略无所补,又焉用彼为哉!
宋翰林学士掌内制、制诰、赦敕、国书及宫禁所用之 文辞。凡后妃、亲王、公主、宰相除拜则草词,赦降德音 则先进草。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所献纳则 请对或奏对。
臣按:学士之职不止于代王言,而又以备顾问、资献纳焉,夫然则所用者不独以其能文辞而已,非道足以贯天人、学足以通古今、才足以适世用者不足以膺此选也。
太祖谓宰相曰:“北门深严,当择审重士处之。”范质曰: “窦仪清介谨厚,然在前朝已自翰林迁端明,今又迁 兵部尚书,难于复召。”上曰:“禁中非此人不可,卿当谕 朕意,勉再赴职。”太宗时,张洎欲迁翰林,上曰:“学士 之职,清切贵重,非他官可比。”
臣按:宋欧阳修尝举钱惟演,言朝廷之官,虽宰相亦可杂以他才为之,惟翰林学士非文章之士不可,夫学士之职,非有文章之士固不可冒此名也,然孔子所谓“有德者必有言” ,韩愈亦谓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夫所谓文学之士必得有道德仁义之人以处清切贵重之地,庶几可以华国尔,苟非其人而轻授之,岂不污是选哉。
唐元宗开元三年,始召马怀素、褚无量更日侍读。 宋真宗咸平二年,以杨徽之、夏侯峤并为翰林侍读 学士,班次翰林学士。
臣按:此翰林置侍读及侍读学士之始。
汉明帝时,张酺数侍讲于御前。灵帝时,杨赐、刘宽俱 侍讲于华光殿。虽有“侍讲”之号,而未以名官。唐元 宗开元十三年始置侍讲。宋真宗咸平二年,国子 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
臣按:此翰林置侍讲及侍讲学士之始。
唐元宗谓宰相曰:“朕每读书,有所凝滞,无从质问,可 选儒学之士,使入侍读。”宋太宗命吕文仲为翰林 侍读,寓直禁中,以备顾问。真宗视朝之暇,即令讲说。 尝曰:“朕听政之馀,惟文史是乐,讲论经义,宁有倦耶?”
臣按:设官以讲读名,将资之以讲明经义,质正凝滞,非备其员以美观听也。官而谓之读、谓之“讲” ,必执经以侍左右,讲道以明义理,然后足以称其名焉。
唐制,“史馆修撰掌修国史。”
臣按:修撰之名始见于此,然考之史书,又有所谓北门修撰、集贤修撰、右文殿修撰者,皆所谓“史官” 者也。
宋置“会要所”,以纂修国史,置“修国史、同修国史、修撰、 编修官、检讨官。”
臣按:编修、检讨专以修史始见于此,前此固有所谓编修官者,盖专以修《经武要略》为职,属之枢密院,名虽同而实则异也。然编修、检讨在前代者皆名以官,我朝止称编修、检讨云。臣尝因是而通论古今之史官矣,夫天下不可一日而无史,亦不可一日无史官也。百官所任者一时之事,史官所任者万世之事,《周礼》“宰夫八职,有史以赞治。” 汉法,太史公位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唐及宋宰相皆兼史官,其重有如此者。自成周有左、右史,汉有起居注,唐、宋之起居舍人、著作郎之属,皆所谓史官也。我朝开国之初,犹设起居注,其后革之,而惟以修撰、编修、检讨当国史焉。遇有纂修,则以大臣为之监修,学士为之总裁,其法制可谓简而要矣。然是职也,是非之权衡,公议之所系也。禹不能褒鲧、管、蔡不能贬周公,赵盾不能改董狐之书,崔氏不能夺《南史》之简公。是公非纪善恶,以志鉴戒,自非得人,如刘知几所谓兼、才、学、识三者之长,曾巩所谓“明足以周万事之理,道足以适天下之用,智足” 以知难知之意,文足以发难显之情,不足以称是任也。虽然,此犹非其本也。若推其本,必得如元揭徯斯所谓“有学问文章知史事而心术正” 者,然后用之,则文质相称,本末兼该而足。
以为一代之良史矣朝廷诚得斯人、付以纂述之任、储之馆阁之中、以为异日大用之阶、其所关系、夫岂小哉。
汉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
臣按:此《五经》博士之始。夫《五经》之在汉有专门之学,故当时各设博士以掌之,然不徒用以训诂名义而已,于凡朝廷政事之有更张、事体之有疑义、议论之际,博士皆得与焉,辄问以经义何当,汉之政尚经术,犹为近古也如此,后世虽设此官,姑备其名焉尔。诚能复汉之故事,遇国家政事之有可疑者,俾文学经术之士皆得以议论其间,考古引经,以为可否之决。其于明廷议政,未必无所补
《周礼》:“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三 皇、五帝之书。汉氏图籍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阁广 内,贮之于外府。又有御史,居殿中,掌兰台秘书及麒 麟、天禄二阁,藏之于内禁。后汉图书在东观,桓帝 延禧二年,始置秘书监一人,掌典图书,考合同异。 唐制,秘书省掌经籍图书之事,秘书郎掌四部图籍, 校书郎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宋有秘书监,掌古 今经籍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数之事,官有监、少监、 丞,属有著作郎、秘书郎、校书、正字,各以其职隶于长 贰。宋太宗因唐制,建昭文、史馆、集贤院于禁中,昭 文、集贤置大学士、直学士,史馆置监修国史、修撰、直 馆,昭文亦置直馆,集贤又有修撰、校理之职,名数虽 异,而职务略同。
谢绛曰:“太宗肇造三馆,立秘阁。真宗景德中,图书寝广,大延天下英俊之士,数临幸,亲加劳问,递宿广内,有不时之召。人人力道术、究艺文,知天子尊礼甚勤,而名臣高位繇此其选也。”
臣按:前代藏书之府非止一处,而掌书之官非止一职,名数虽异而职务略同。
“今代图籍皆藏内阁,所设之官止一典籍焉。” 盖本朝翰林之官,虽有异名,实无异职。其所储书,非独以存前代之旧,盖将以资儒臣之考阅讲究,以开发其聪明,以为异时大用之具也。仰惟太祖开基,既设翰林院,置学士等官。又虑人才非储养作兴,不能有成。乃《洪武癸丑》,命编修张唯等十人入禁中文华堂肄业,诏宋濂为之师。上听政之暇,辄幸堂中,取其文亲评优劣,命光禄给酒馔,每食,皇太子、亲王迭为之主,给冬夏衣,时赐白金鞍马。太宗永乐甲申,命学士解缙选新进士中材质英敏者,得修撰曾棨,编修周述、周孟简,庶吉士杨相、王英、王直等二十八人,又增周忱为二十九人,俾就文渊阁进其学。且谕之曰:“文渊阁古今载籍所萃,尔各食其禄,日就阁下,恣尔玩索,务实得于己,庶国家皆得尔用。” 命司礼监给笔札,光禄寺供饮馔,分钞以市膏烛,赐第以为居止。列圣相承,按为故事。每遇开科间,于进士中选其俊异者,如《甲申制》,读书中秘,以储养之。前后得人,比诸他进士为多用之,当时有得贤之效,书之史册,为儒者之荣。是诚一代盛举也。臣伏读文皇帝《谕棨等》有曰:“人须立志,志立则功就,未有无志而建功成事者。汝等皆今之英俊,当立志远大,不可安于小成。” 为学必造道德之微,必具体用之全,为文必驰驱班、马、韩、欧之间。古之文学之士,岂皆天成,亦积功所致也。一时诸贤,服膺圣训,莫不奋发立志,勉进学业,皆大有所成就,留者擅文学之名,出者播政事之誉。大哉《皇言》!其所以主张文教,作兴人才,为世道虑也,一何远哉!三代以下所仅见也。嗟乎!贤才不易得,亦不易知。必随时而取之,不限一时,必多方以试之,不拘一艺,然后贤才毕用而无遗。苟惟取之于此时,而他时则“否,试之以一艺而他艺则否,而欲所用皆得其人难矣。臣请著为定制,一次开科,一次选用,简择之馀,乃分诸司观政。待新进士诣太学行释菜礼毕,即敕礼部谕俾各录平日所作文字投献,封送翰林考订。其中有辞采文理,其学可进者,别出题试之。其所试之文,与所投之卷相称,即取以预选,不问年之长幼,质之强弱,苟有器识才思者,即如故事命官教育,以俟其成。若其辞钩棘而意诡异者,不在所取。三年之后,随其材器而任使之。每科不必多选,所选不过二十人;每选不必多留,所留不过三五辈。如此则国家储材以待用者,无非通经学古、明体适用之儒,布诸庶位,列于内外者,又皆” 得夫文学博雅之士,以错杂于政事理法之间,以润饰之。臣见天下彬彬然多文雅之士,儒皆真儒,吏非俗吏。凡其制作以华国,施为以辅世者,咸有可称述者矣。《为治要务》,《用人要术》,莫先于此。
唐武德二年,改内史舍人为“中书舍人。”
臣按:此中书舍人设官之始。然是官也,故隶于中书省,故以“中书舍人” 为名。我朝罢中书省,尚仍其
旧名,名虽同而实则异也。盖前代之中书,与翰林学士分掌内外制诰,以为两制,盖属文之官也。我朝之中书舍人,则专以书写为职耳。书者六艺之一,汉人谓之“小学” ,以试学童为吏者也。夫人能之无庸设,官,设之始自今日。盖以王言所系之重,前代乃属笔于吏胥,殊无慎重之意。祖宗以此设官,盖有深意,必得夫素通经术,深明《六书》之义,心正笔正,如柳公权所云者居之,庶不汗王言耳。苟粗识偏旁,而学术无素者,尚不足以当此,况又粗率侧媚,而流品非清者哉!
以上简侍从之臣。臣按:翰林之职,以备顾问,参议论,侍讲读,谓之“侍从” 可也,而博士、典籍舍人等官亦系之“侍从” 者,盖以今制皆属于翰林故也。中书舍人之职,虽有专科,然所书者学士所草之制,况今内阁亦有舍人,别书诏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