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三百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百九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三百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九卷目录

     户部部汇考三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八则 成宗元贞一则

      明总一则 太祖洪武一则

    官常典第三百九卷

    户部部汇考三

    金设户部尚书侍郎,统郎中、员外之属,掌户籍赋税 之政。

    按《金史百官志》六部,“国初与左右司通署。天眷三年, 始分治户部。尚书一员,正三品;侍郎一员,正四品。”

    泰和八年减一员,承安二年复增。

    郎中二员,从五品。

    天德二年置五员,泰和省作二员,又作四员。贞祐四年置八员,五年作六员。

    员外郎三员,从六品。“郎中而下皆以一员,掌户籍、物 力、婚姻、继嗣、田宅、财业、盐铁、酒曲、香、茶、矾、锡、丹粉、坑 冶、榷场、市易等事。一员掌度支、国用、俸禄、恩赐、钱帛、 宝货、贡赋、税租、府库、仓廪、积贮、权衡、度量、法式、给授 职田、拘收官物、并照磨计帐等事。”

    “泰和令”,作二员,后增一员。贞祐四年作六员,又作八员,五年作四员。

    主事五员,从七品。女直司二员,通掌“户、度、金、仓等事。” 汉人司三员,同员外郎分掌曹事。

    泰和八年减一员,贞祐四年作八员。五年,六员

    兼提控《编附条格》、管勾架阁等事。

    令史七十二人。内女直十七人。译史五人。通事二人。泰和八年增八人。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掌户、礼两部架阁。

    大安三年,以主事各兼之。

    同管勾,从八品。检法,从八品。勾当官五员,各八品。贞 元二年,设干办官十员,从七品。三年,置四员,寻罢之。 四“年,更设为勾当官,专提控支纳、管勾勘覆、经历交 钞,及香茶盐引、照磨文帐等事。”

    《承安》二年作四员,贞祐四年作十五员,五年作十员,“兴定元年五员”,二年复作十员。

    三司,泰和八年,省户部官员,置三司,谓兼劝农、盐铁、 度支、“户部三科”也,贞祐罢之。使一员,从二品。副使一 员,正三品。签三司事一员,正四品。同签三司事一员, 正五品。掌劝农、盐、铁、度支。判官三员,从六品。本参干 官,大安元年更参议规措、审计官三员,正七品。掌同 参干官。知事二员,从七品。

    以识“女直”汉字人充。

    勾当官二员,正八品。

    《大安》元年,置三员照磨,吏员七人。

    “管勾架阁库”一员。正八品。

    三司。令史五十人,内女直十人,汉人四十人,《大安》元年增八人。译史二人,《大定元年》增一人。通事二人。

    知法三员。从八品。

    女直,知法一员。大安元年增二员。

    榷货务。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发卖给随路香茶 盐钞引。

    在京诸税,系中运司见钱,皆权于本务收

    交钞库使。

    旧正八品,后陞从七品。《贞祐》复。

    “掌诸路交钞及检勘钱钞、换易收支之事。”副使,从八 品。“掌书押印合同。”判官,正九品。

    贞祐二年,作从九品。

    都监二员。

    见《泰和令》。

    印造钞引库:

    大安二年,兼“抄纸坊。”

    使,从八品。副,正九品。判,正九品。掌“监视印造,勘覆诸 路交钞盐引,兼提控抄造钞引纸。”

    承安四年,罢“四小库”,并罢库判四员。至宁元年,设二员。贞祐二年,作从九品。

    抄纸坊。

    大安二年,以印造钞引库兼。贞祐二年复置,仍设小都监二员。

    使,从八品。

    贞祐二年,同随朝。

    副使,正九品。判,从九品。

    交钞库物料场:

    至宁元年置。

    场官

    旧“正八品”,后作“正九品。”

    “掌收支交钞物料、随处交钞库钞纸。”坊使,从八品。

    贞祐二年,设于上京,西京、北京,东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间、平阳、太原、京兆、平凉、广宁等府,瑞、蔚、平、清、通、顺、蓟等州,贞祐三年罢之。

    平准务。

    元光二年五月设,十月罢。

    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勾当官六员。

    右自“榷货务”以下,皆属尚书户部。

    元设户部。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以尚书侍 郎统郎官员外之属。又设大司农司。

    按《元史百官志》:“户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 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三员,从六品。掌天下 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凡贡赋出纳之经,金币转通 之法,府藏委积之实,物货贵贱之直,敛散准驳之宜, 悉以任之。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二员, 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分立户” 部,尚书三员,侍郎、郎中四员,员外郎省为三员。三年, 复为左三部。五年,复分为户部,尚书一员,侍郎、郎中 各一员,员外郎又省为三员。七年,始列《尚书》六部,尚 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故。十三年,尚 书增置一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如故。十九年,郎中、员 外郎俱增至四员。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定 以二员为额。明年,以户部所掌视他部特为繁剧,增 置二员。成宗大德五年,省尚书一员,员外郎亦省一 员,各设三员,主事八员,蒙古必阇赤七人,令史六十 一人,回回令史六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 三十二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二十二人,司计官四 人。其属附见于后: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宝钞、玉器。至元二十五年始 置。都提举一员,正四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 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 控案牍一员,司吏二十三人,译史二人,司库四十六 人,内以色目二人参之。

    都提举万亿广源库,掌香药、纸札诸物,设置同上。提 控案牍二员,司吏一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一十三 人。

    都提举万亿绮源库,掌诸色段疋,设置并同上,而副 提举则增一员。提控案牍设三员,后省二员。司吏二 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二十六人,内参用色目二人。 都提举万亿赋源库,掌丝绵布帛诸物,设置并同上, 提控案牍二员,其后省一员。司吏一十七人,译史一 人,司库一十五人,内参用色目二人。

    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一员,从九品。世祖至元二 十八年,以四库钱帛事繁,始置一员,仍给印。

    提举富宁库。至元二十七年始创。提举一员,从五品; 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分掌“万亿 宝源库出纳金银之事。”吏目一人。其后,司吏增至六 人,译史一人,司库八人。

    诸路宝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都提举一 员,正四品;副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提举一员,正五 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 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国初,户部兼领交钞公 事。世祖至元,始设交钞提举司,秩正五品。二十四年, 改“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升正四品,增副达鲁花赤、提 控案牍各一员。其后定置已上官员,提控案牍,又增 一员,设司吏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 人,奏差七人。

    宝钞总库,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 副使三员,正七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改“元宝库”为 “宝钞库”,秩正六品。二十六年,升从五品,增大使、副使, 设司库。其后遂定置已上官员:司吏七人,译史一人, 司库五十人。

    “印造宝钞库”,达鲁花赤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 品;副使二员,正八品。中统四年始置,秩从八品。至元 二十四年,升从七品,增达鲁花赤一人。其后遂定置 已上官员。

    烧钞东西二库。达鲁花赤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 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至元元年,始置“昏钞库”,用正 九品印,置监烧昏钞官。二十四年,分立烧钞东西二 库,秩从八品,各置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员。

    行用六库。中统元年,初立中都行用库,秩从七品,提 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 至元二十四年,京师改置库者三:曰光熙,曰文明,曰 “顺承”,因城门之名为额。二十六年,又置三库:曰健德, 曰和义,曰崇仁。并因城门以为名。

    大都宣课提举司,掌诸色课程,并领京城各市。提举 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 品;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世祖至元十九年,并大 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至武宗至大元年,改宣课提举司。其属四:

    “马市、猪羊市,秩从七品;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 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世祖至元三十年,始置 牛驴市、果木市,品秩设官同上。

    鱼蟹市,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大元年始置。

    煤木所,提领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 员。至元二十二年始置。

    大都酒课提举司,掌酒醋榷酤之事。至元十九年始 置。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 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二员,司吏五人。二十八年,省同 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馀如故。

    “抄纸坊”,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二 员,从九品。中统四年始置,用九品印,止设大使、副使 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升正八品,增置提领、副使各 一员。

    印造盐茶等引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四 年置,掌印“造腹里行省盐茶矾铁等引”,仍置攒典、库 子各一人。

    右已上属户部。其万亿四库,国初以太府掌内帑之 出纳,既设左藏等库,而国计之领在户部,仍置“万亿 等库”,为收藏之府。中统元年,置库官六员,而未有品 秩俸给。至元十六年,始为提举万亿库,秩正五品。二 十四年,改陞都提举“万亿库”,秩正四品。二十五年,分 立四库,以分掌出纳。至二十七年,又别立富宁库焉。 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 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 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 二员,掌凡漕运之事。世祖中统二年,初立军储所,寻 改漕运所。至元五年,改漕运司,秩五品。十二年,改都 漕运司,秩五品。十九年,改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 品。二十四年,内外分立两运司,而京畿都漕运司之 额如旧,止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 站车攒运公事”,省同知、运判、知事各一员,而押纲官 隶焉。延祐六年,增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其后,定置 “官员已上正官各二员,首领官四员,吏属令史二十 一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 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二人。其属二十有四。

    新运粮提举司,秩正五品。至元十六年始置,管站车 二百五十辆,隶兵部。开设运粮埧河,改隶户部。定置 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一 员,吏目一员,司吏八人,奏差十二人。

    京师二十一仓,秩正七品。

    万斯北仓,中统二年置。万斯南仓,至元二十四年置。 干斯仓,中统二年置。永平仓,至元十六年置。永济仓, 至元四年置。惟亿仓、既盈仓、大有仓,并系皇庆元年 置。屡丰仓、积贮仓,并系皇庆元年增置。已上十仓,每 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 二员,正八品。

    丰穰仓,皇庆元年置。广济仓,皇庆元年置。广衍仓,至 元二十九年置。大积仓,至元二十八年置。既积仓,盈 衍仓,至元二十六年置。相因仓,中统二年置。顺济仓, 至元二十九年置。已上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 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通济仓。中统二年,置庆贮仓。至元四年,置丰润仓。至 元十六年,置丰实仓。年置。已上四仓,每仓各置监 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 品;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秩正五品,掌漕运之事。至元三 十一年,始置中千户一员,中副千户二员。

    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掌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 李二寺、通州等处攒运粮斛。至元二十四年,自京畿 运司分立都漕运司,于河西务置总司,分司临清。运 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 运判三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 品;提控案牍二员,内一员兼照磨;司吏三十三人,通 事、译史各一人,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一人。其属七十 有五。

    河西务十四仓,秩正七品。

    永备南仓、永备北仓、广盈南仓、广盈北仓、“充溢仓,已 上五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 副使二员,正八品。”

    “崇墉仓、大盈仓、大京仓、大稔仓、足用仓、丰储仓、丰积 仓、恒足仓、既备仓,已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 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通州十三仓, 秩正七品。

    有年仓,富有仓,广储仓,盈止仓、及秭仓、“迺积仓,乐岁 仓,庆丰仓,延丰仓,已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 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足食仓,富储仓,“富衍仓及衍仓,已上四仓,各置监支 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河仓一十有七,用从七品印馆陶仓,旧县仓,陵州仓,傅家池仓,已上各置监支纳 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

    秦家渡仓,“尖冢西仓、尖冢东仓,长芦仓,武强仓、夹马 营仓、上口仓,唐宋仓,唐村仓,安陵仓、四柳树仓,淇门 仓,伏恩仓,已上各置监支纳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 从九品;副使一员。”

    直沽广通仓,秩正七品,大使一员。

    《荥阳》等纲凡三十:曰济源,曰陵州,曰献州,曰白马,曰 滏阳,曰完州,曰河内,曰南宫,曰“沂莒”,曰霸州,曰东明, 曰获嘉,曰盐山,曰“武强”,曰胶水,曰东昌,曰武安,曰汝 宁,曰修武,曰安阳,曰开封,曰仪封,曰蒲台,曰邹平,曰 中牟,曰胶西,曰卫辉,曰浚州,曰曹、濮州。每纲皆设押 纲官二员,计六十员,秩正八品。每编船三十只为一 纲,船九百馀只,运粮三百馀万石,船户八千馀户,纲 官以常选正八品为之。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提举一员, 正四品;同提举一员,正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掌 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国初,中统始置景州 提举司,管领景州、滦阳新匠三冶。至元十四年,又置 檀州提举司,管领双峰、暗峪、大峪、五峰等冶。大德五 年,檀州、景州三提举司并置檀州等处采金铁冶都 “提举司”,而滦阳、双峰等冶悉隶焉。他如河东、山西、济 南、莱芜等处铁冶提举司及益都、般阳等处淘金总 管府,其沿革盖不一也。

    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掌场灶榷 办盐货,以资国用。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 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首领官,经历一 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国初, 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创立运司,立 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清沧课盐” 使所。中统三年,改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 年,以刑部侍郎、右三部郎中兼沧清课盐使司。寻改 立河间都转运盐使司,立清、沧课三盐司。十二年,改 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 转运使司事,寻罢,改立清、沧二盐使司。二十三年,改 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二十七年,改令户部尚书行 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二十八年,改河间等路都 转运司。延祐六年,颁分司印,巡行郡邑,以防私盐之 弊。

    盐场二十二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 从八品。办盐各有差。利国场、利民场、海丰场、阜民场、 阜财场、益民场、润国场、海阜场、海盈场、海润场、严镇 场、富国场、兴国场、厚财场、丰财场、《三义》沽场、芦台场、 越支场、石碑场、济民场、惠民场、富民场。

    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品秩职掌同上,运判止一员。 国初,始置益都课税所,管领山东盐场,以总盐课,后 改置运司。中统四年,诏以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 运司。至元二年,命有司兼办其课,改立山东转运司。 至元十二年,改立都转运司。延祐五年,以盐法涩滞, 降分司印,巡行各场,督收课程,罢胶莱盐司所属盐 场:

    “盐场一十九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 从八品;管勾一员。”从八品。永利场、宁海场、官台场、丰 国场、新镇场、丰民场、富国场、高家港场、永阜场、利国 场、固堤场、王家冈场、信阳场、涛洛场、石河场、海沧场、 行村场、登宁场、西由场。

    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品秩职掌同前“运判”增 一员。国初,设平阳府,以征课程之利。中统二年,改置 转运司,置提举解盐司。至元二年,罢运司,命有司掌 其务,寻复置转运司。二十二年,立陕西都转运司,诸 色税课悉隶焉。二十九年,置盐运司,专掌盐课,其馀 课税归有司,解盐司亦罢。延祐六年,更为河东陕西 “等处都转运盐使司”,隶省部。其属三:

    解盐场,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 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 提领一员,从九品。

    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 提领一员,从九品。

    大司农司,秩正二品。凡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悉 掌之。至元七年始立,置官五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 兼领劝农事。十八年,改立农政院,置官六员。二十年, 又改立务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一员,务农使 一员,同知二员。是年,又改司农寺达鲁花赤一员,司 农卿二员,司丞一员。二十三年,仍为大司农司,秩仍 正二品。大德元年,增领大司农事一员。皇庆二年,升 从一品,增“大司农一员。定置大司农四员,从一品;大 司农卿二员,正二品;少卿二员,从二品;大司农丞二 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架阁 库管勾一员,照磨一员,并正八品;掾史十二人,蒙古 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 使一人,典吏五人籍田署,秩从六品,掌耕种藉田,以奉宗庙祭祀。至元 七年始立,隶大司农。十四年,罢司农,隶太常寺。二十 三年,复立大司农司,仍隶焉。署令一员,从六品;署丞 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供膳司,秩从五品,掌供给应需货买百色生料,并桑 哥籍入赀产。至元二十二年始置,隶司农。置达鲁花 赤一员,提点一员,并从五品;司令一员,正六品;丞一 员,正七品;吏一人。

    辅用库,秩正九品,掌规运息钱,以给供需。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秩从九品,提领一员,大使 一员,副使一员。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至元二十 九年始置。

    蔚州面户提领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办白面葱 菜,以给应办,岁计十馀万斤。

    右属“供膳。”

    永平屯田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 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司吏四人。至元二十四年,始 立于永平路南马城县,以北京采木三千人隶之。所 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一员,署丞一员,直 长一人,吏目二人,吏二人。

    世祖至元七年春立司农司冬改为大司农司以都水监隶之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七年春二月壬辰,立司农司, 以参知政事张文谦为卿。设四道巡行劝农司。冬十 二月丙申朔,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添设巡行劝农 使副各四员,以御史中丞孛罗兼大司农卿。安童言 “孛罢以台臣兼领,前无此例。”有旨:“司农非细事,朕深 谕此,其令孛罗总之。”辛酉,以都水监隶大司农司。 至元十年春三月甲寅朔,诏申谕大司农司,“遣使巡 行劝课,务要农事有成。”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年。冬十一月戊辰。立“司农司,掌官田邸舍 人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夏四月乙酉。省泉府司入户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诏复立泉府司,秩从二品。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秋八月己未,诏复立泉 府司,秩从二品,以答失蛮领之。初,和礼霍孙以泉府 司商贩者,所至官给饮食,遣兵防卫,民实厌苦,不便, 奏罢之。至是,答失蛮复奏立之。”

    至元二十三年,复立大司农司,专掌农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春二月乙巳,复立大司 农司,专掌农桑。夏六月乙巳,以立大司农司,诏谕中 外。诏以大司农司所定《农桑辑要》书颁诸路。冬十月 己酉,中书省具宣徽大司农、大都上都留守司存减 员数以闻。帝曰:“在禁近者朕自沙汰,馀从卿等议之。” 至元二十七年春三月庚申,罢行司农司及各道劝 农营田司。增提刑按察司佥事二员。总劝农事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八年夏五月癸丑,增置户部司计,正七品。 秋八月己巳,“置中书省检校二员,秩正七品,俾考核 户工部文案疏缓者。”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成宗元贞元年夏五月辛巳罢行大司农司

    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

    明户部设尚书、侍郎,统“十三清吏司,掌天下财赋出 入之数。”

    按《明会典》:“户部尚书左右侍郎,掌天下户口田粮之 政令。其属初曰民部,曰度支部,曰金部,曰仓部。后改 为十三清吏司,曰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 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正官:尚书一员,左、右侍郎各一员。

    嘉靖中。内一员总理西苑农事。后裁

    “总督仓场”一员。

    宣德五年,添设本部尚书一员,专督仓场。后或用侍郎,无定衔,俱不治部事。嘉靖中,令兼理西苑农事。隆庆初,罢兼理。万历九年裁革,命本部左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复设。

    首领官:司务二员,照磨一员,检校一员。

    属官:浙江司、江西司、福建司、河南司、湖广司,郎中、员 外郎各一员,主事各四员。

    内湖广司主事三员。管“通州大运等仓”

    陕西司郎中三员:

    内一员总理甘肃钱粮。一员驻札花马池。整理客兵粮草。隆庆四年、改驻延绥镇城

    员外郎一员,主事四员。

    广东司、广西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各二员。 山东司,郎中二员

    内一员、“总理辽东粮储”

    员外郎一员,主事三员。

    山西司,郎中四员:

    内一员“总理宣府粮储。一员总理大同粮储。一员提督蓟州等处粮草”

    员外郎一员,主事四员。

    内一员:“宁武关管粮。”

    四川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三员。

    云南司,郎中三员:

    内一员“通州管理粮储。”一员“东官厅监收放钱粮。”

    员外郎一员,主事九员。

    内六员、管旧太仓

    贵州司郎中三员:

    内一员“总理密云粮饷。”一员总理永平粮饷。

    员外郎一员。主事三员。

    国初,设子部四,曰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洪武二十三年改为十二部:曰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北平、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九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改首领官、主事为司官,每司各二员。永乐元年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十九年革北京清吏司,增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元年,添设山西司主事一员,于承运库办事,后不设。七年,添设四川、云南二司员外郎各一员。后俱革。十年,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正统以后,添设河南、四川二司郎中各一员。后俱革。又添设山东司郎中一员,山西司郎中三员,主事一员。陕西司郎中二“员,管理边储。又因管仓、管关、管厂、管库等项,陆续添设云南司主事八员,陕西司主事四员,浙江、江西、湖广三司主事各三员,福建、河南、山东、山西、四川、贵州六司主事各二员,广东、广西二司主事各三员。后革二员,与各司员外郎遇缺差用。”嘉靖三十八年,添设“云南司郎中一员,管理粮运。贵州司郎中一员,总理密云粮储。”四十三年,添设贵州司郎中一员,总理永平粮储。隆庆六年,添设云南司郎中一员,东官厅收放钱粮。万历九年,裁革。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广东、广西六司主事各一员,江西、山东、山西、四川、云南、贵州六司主事各二员,陕西司主事三员。十一年,复设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十司主事各一员。

    所属衙门:“宝钞提举司,提举一员。”

    旧有副提举一员,典史一员,后俱革。

    “抄纸局”,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后不设。

    印钞局: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后俱革。

    “广盈库。”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二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宝钞广惠库”,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广积库。”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典史各一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赃罚库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二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外承运库:

    后革。旧有大使、副使各二员,俱革

    承运库。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行用库:

    后革。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俱革

    甲字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乙”字库,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丙字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丁”字库,大使一员,副使一 员。

    旧二员。嘉靖三十六年、革一员

    “戊’字库,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御马仓,大使、副使各一员。太仓银库,大使一员。

    旧有副使一员。嘉靖三十六年革

    军储仓:

    后革。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俱革

    长安、西安、北安门仓,副使各一员。东安门仓,副使一 员。

    旧二员。万历八年革一员。

    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

    旧有大使、副使各一员。隆庆六年俱革。

    《十三司职掌》:浙江等十三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 分掌钱谷诸务。有注差者,从吏部选授,有题差者,疏 名上请,有部差者,本部札委。其限或三年,或一年,或一季而代,散见别款。其各司分辖,万历三年议准,“以 北直隶府州卫所归并福建司,南直隶府州卫所归 并四川司盐政并山东司,在外临德诸仓并云南司”, 在内御马象房等仓、归广西司。崇文门及浒墅等关 税、归贵州司。其在京卫分、及各衙门分属仍旧。今备 列于后

    “浙江司,分管浙江布政司、浙江都司,带管在京衙门 及各仓。”留守左卫、龙虎卫、义勇右卫、羽林右卫、应天 卫、龙骧卫、康陵卫、神机营、龙虎卫仓、义勇右卫仓、龙 骧卫仓、康陵卫仓,旧有果勇营,嘉靖二十九年,并五 军营内。旧管神武中卫,万历三年,归福建司。南京龙 骧卫、龙虎卫、龙虎左卫、应天卫、羽林右卫、留守左卫、 水军左卫,直隶“神武中卫,归四川司。”

    “江西司,分管江西布政司、江西都司,带管在京衙门 及各仓。”金吾左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旗手卫、济阳 卫、金吾左卫仓、金吾前卫仓、金吾后卫仓、旗手卫仓、 济阳卫仓,旧有振威营,嘉靖二十九年并五军营。内 神机营、左哨并神机营。内旧管河间府、河间卫、沈阳 中屯卫、大同中屯卫、“沧州守御千户所,万历三年归 福建司。应天府旗手卫、济川卫、金吾左卫、金吾后卫、 江淮卫、金吾前卫,归四川司。南赣盐税,归山东司。 湖广司分管湖广布政司、湖广都司、湖广行都司后 革兴都留守司带管在京衙门及各仓。”羽林前卫、通 州卫、豹韬卫、和阳卫、永陵卫、昭陵卫,国子监教坊司, 羽林前卫仓、通州卫仓、永陵卫仓、昭陵卫仓,旧有扬 威营、五军营、左掖。嘉靖二十九年并五军营。内旧管 太医院,万历三年归陕西司;南京豹韬卫、豹韬左卫、 和阳卫,直隶广德州,归四川司。

    “福建司,分管福建布政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带 管在京衙门并各仓,及直隶府、州、都司、卫、所并各仓。 顺天府骁骑右卫、虎贲右卫、武成中卫、留守后卫、茂 陵卫、通州右卫、燕山左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武成 中卫仓、留守后卫仓、茂陵卫仓、燕山左卫仓、通州右 卫仓。五军营、巡捕营、勇士营、四卫营。”顺天府及巡捕 以下三营,俱万历三年归本司。永平府、保定府,河间 府,真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通州左卫,“神武中 卫,神武右卫,涿鹿卫,涿鹿左卫,涿鹿中卫,东胜左卫, 大同中屯卫,沈阳中屯卫,河间卫,兴州左屯卫,兴州 右屯卫,兴州中屯卫,兴州前屯卫,兴州后屯卫,开平 中屯卫,德州卫,定州卫,定边卫,德州左卫,忠义中卫, 真定卫,武清卫,永平卫,山海卫,密云中卫,密云后卫, 镇朔卫,遵化卫,东胜右卫,卢龙卫,抚宁卫,延庆卫,蓟 州卫,宁山卫,天津卫,天津左卫,天津右卫,保定左卫, 保定右卫,保定中卫,保定前卫,保定后卫,营州左屯 卫,营州右屯卫,营州中屯卫,营州前屯卫,营州后屯 卫,保安卫,茂山卫,平”定千户所,梁城守御千户所,广 昌千户所,渤海守御千户所,居庸关千户所,宽河守 御千户所,紫荆关千户所,倒马关千户所,沧州千户 所,顺德守御百户所,万全都司,武定守御千户所,大 宁都司,山口仓、永盈仓、通济仓,保安州,延庆州自永 平府以下,万历三年归本司旧管。“南京水军右卫、龙 江右”卫,虎贲右卫,骁骑右卫,庐州府,安庆府,庐州卫, 六安卫,安庆卫,万历三年归四川司,长安、东安、“西安、 北安等四门仓,归云南司,金盏儿甸仓,明智坊草场, 归广西司,福建盐运司归山东司。”

    “山东司,分管山东布政司、山东都司,山东盐运使司, 辽东都司,带管在京各卫、各仓,及直隶等处盐课衙 门,锦衣卫、大宁中卫、大宁前卫、锦衣卫仓,大宁中卫 仓,大宁前卫仓,两淮盐运使司,河间长芦盐运使司, 两浙盐运使司,河东陕西盐运使司,福建盐运使司, 四川提举司,陕西灵州盐课司,并西河和漳县,广东” 海北二提举司,云南、黑、白、安宁五井四提举司,江西、 南赣盐税,自“两浙盐运使司以下,万历三年并。本司 旧有鼓勇营,嘉靖二十九年并五军营内旧管在京 象房,万历三年归广西司,直隶德州卫、德州左卫、武 定守御千户所,归福建司,南京锦衣卫、扬州府、扬州 卫、仪真卫、高邮卫、沂州卫,归四川司。”

    “山西司,分管山西布政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带 管在京各卫、各仓,及各边镇:燕山前卫、永清左卫、永 清右卫、兴武卫、镇南卫、燕山前卫仓、永清左卫仓、永 清右卫仓、山西镇、宣府镇、大同镇,旧有立威营、神机 营左哨”,嘉靖二十九年并神机营内。旧管在京北草 场仓,万历三年,归广西司,直隶保安州、延庆州、保安 “卫,宁山卫,平定千户所,广昌千户所,归福建司,南京 龙江左卫,兴武卫,镇南卫,江阴卫,苏州府,苏州卫,镇 海卫,太仓卫,嘉兴千户所,归四川司,河东盐运司,归 山东司。”

    “河南司,分管河南布政司、河南都司,带管在京卫、所 各仓,及直隶卫所:裕陵卫、大兴左卫、燕山右卫、府军 前卫、牧马千户所,裕陵卫仓、大兴左卫仓、燕山右卫” 仓、北府军前卫仓、府军前卫、南新仓、潼关卫、蒲州千户所,旧有效勇营、五军营右哨。嘉靖二十九年并五 军营。内“旧管南京飞熊卫、英武卫、孝陵卫、广武卫、松” 江千户所,汝宁千户所,松江府,凤阳府,睢阳卫,归德 卫,颍川卫,泗州卫,寿州卫,宿州卫,中都留守司,凤阳 卫,凤阳右卫,凤阳中卫,留守左卫,留守中卫,长淮卫, 怀远卫,皇陵卫,“万历三年,归四川司,汤山草场仓,归 广西司。”

    陕西司分管陕西布政司、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带 管在京各衙门俸粮,并各仓及各边镇俸粮,旧系各 衙门收纳。嘉靖四十二年题准,总归禄米仓关支。宗 人府、中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前军都 督府、后军都督府、吏、户、礼、兵、刑、工部、都察院、通政使 司、大理寺、翰林院、詹事府、太仆寺、尚宝司、鸿胪寺、六 科,中书舍人、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嘉靖四十二年 并本司。中城兵马司,东城兵马司,西城兵马司,南城 兵马司,北城兵马司,京卫武学、文思院、皮作局,以上 二衙门,嘉靖四十年归本司。”留守右卫、长陵卫、献陵 卫、景陵卫、献陵卫仓、景陵卫仓、神枢营、随侍营、延绥 镇、宁夏镇、甘肃镇、固原镇,“旧有奋武”营,嘉靖二十九 年并五军营,内三千营改神枢营。旧管直隶定边卫, 归福建司。南京横海卫,留守右卫,宁国府、滁州、徐州、 滁州卫、徐州卫,宣州卫、徐州左卫,万历三年归四川 司。陕西灵州盐课司,并西和、漳县,归山东司。

    “四川司,分管四川布政司、四川都司、四川行都司,带 管两京衙门,并各仓及直隶府、州卫、所:彭城卫、武德 卫、腾骧左卫、腾骧右卫、府军后卫、武功左卫、武功右 卫、武功中卫、神策卫、忠义后卫、金吾右卫、忠义后卫 仓、府军后卫仓、金吾右卫仓、彭城卫仓、彭城卫、南新 仓,应天卫、天策卫、神策卫、武德卫、府军后卫、金吾右” 卫,龙骧卫,龙虎卫,应天卫,羽林右卫,留守左卫,水军 左卫,龙虎左卫,豹韬卫,豹韬左卫,和阳卫,飞熊卫,英 武卫,广武卫,孝陵卫,旗手卫,济川卫,金吾左卫,金吾 前卫,金吾后卫,江淮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 虎贲左卫,横海卫,留守右卫,留守前卫,沈阳左卫,沈 阳右卫,锦衣卫,龙江左卫,兴武卫,镇南卫,江阴卫,广 洋卫,羽林左卫,鹰扬卫,留守中卫,水军右卫,龙江右 卫,虎贲右卫,骁骑右卫,自“天策卫以下,俱万历三年 归本司。”安庆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徽州 府、宁国府、池州府,旧止有此府。太平府、庐州府、凤阳 府、淮安府、扬州府、广德州、徐州、和州,滁州,苏州卫,镇 海卫,太仓卫,金山卫,安庆卫,新安卫,建阳卫,宣州卫, 庐州卫,六安卫,宿州卫,高邮卫,沂州卫,徐州卫,徐州 左卫,寿州卫,睢阳卫,归德卫,颍州卫,邳州卫,仪真卫, 泗州卫,留守左卫,留守中卫,凤阳卫,凤阳右卫,凤阳 中卫,中都留守司,滁州卫,淮安卫,大河卫,扬州卫,长 淮卫,怀远卫,镇江卫,皇陵卫,神武中卫,汝宁千户所, 洪塘千户所,松江千户所,兴化千户所,“崇明沙守”御 千户所,嘉兴千户所,“自安庆府以下,俱万历三年归 本司。旧有耀武营,嘉靖二十九年并五军营。”“内张家 湾批验所,万历二年革。旧管顺德府,万历三年归福 建司;河间、长芦盐运司,归山东司。在京𣵡石桥仓、𣵡 石桥南仓,归广西司。”

    “广东司分管广东布政司并都司带管在京各卫、所、 各仓,及神武左卫、义勇前卫、义勇后卫、鹰扬卫、羽林 左卫、留守中卫、蕃牧千户所、奠靖千户所、神武左卫 仓、义勇前卫仓、义勇后卫仓、羽林左卫仓。”旧有显武 营、五军千二营,嘉靖二十九年并五军营。内神机营、 左掖并神机营。旧管保定府、大名府、延庆卫、茂山卫、 居庸关、紫荆关,万历三年归福建司。南京广洋卫,羽 林左卫,鹰扬卫,留守中卫,镇江府,太平府,“和州,建阳 卫,镇江卫,归四川司。坝上仓、黄土仓、郑家庄、马房仓, 归广西司,广东盐课提举司,归山东司。”

    广西司分管广西布政司并都司带管在京衙门及 各仓场。光禄寺、太常寺、牺牲所、司牲司,太仓银库。内 府十库:宽河卫、蔚州左卫,留守前卫,沈阳左卫,沈阳 右卫,宽河卫仓,蔚州左卫仓,留守前卫仓,西城坊草 场,安仁坊草场,北新草场,明智坊草场,台基厂草场, 中府草场,天师庵草场,御马仓坝,上仓坝,上东马房 “仓坝上北马房仓坝,上南仓,金盏儿甸仓,北高仓,义 河仓,湖渠马房仓坝,上北仓,黄土仓,郑家庄马房仓, 汤山草场仓,北草场仓,𣵡石桥仓,𣵡石桥南仓峪口 张家庄马房仓,南石渠仓,南石渠,西仓峪口官庄马 房仓,峪口杨家桥马房仓,东直门里牛房仓,东直门 外牛房仓,吴家驼牛房仓,内象房仓”,外象房仓、神乐 观通州草场自“明智坊草场以下,万历三年并。本司 旧有东安门仓,万历八年革。并明智坊草场,又有鸣 玉坊草场、崇教坊草场,弘治九年革。旧管真定府真 定卫、神武右卫、定州卫,万历三年归福建司,南京留 守前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淮安府徽州府淮安卫、 大河卫、邳州卫、新安”卫,“归四川司。”

    “云南司分管云南布政司并都司。漕运带管在京衙门各仓,及在外各仓,忠义右卫,忠义前卫、府军卫、府 军左卫,府军右卫,泰陵卫、虎贲左卫、大军仓,忠义右 卫仓,忠义前卫仓,府军卫仓,府军左卫仓,府军右卫 仓,泰陵卫仓,虎贲左卫仓,内府各监局、军器局,皇城 四门仓,临清仓,德州仓,徐州仓,淮安仓,天津仓。自临” 清仓以下,俱万历三年并。本司旧有花园草场,弘治 九年革。旧有五军营,右掖敢勇营,嘉靖二十九年并 五军营。内旧管顺天府古北口仓、山口仓、永盈仓、居 庸仓、延庆仓、蓟州仓、蓟州卫、镇朔卫、遵化卫、武清卫、 东胜右卫,兴州前屯卫,兴州左屯卫,兴州右屯卫,兴 州中屯卫,密云中卫,忠义中卫,涿鹿卫,涿鹿左卫,涿 鹿中卫,天津卫,天津左卫,天津右卫,密云后卫,梁城 守御千户所通济库,万历三年归福建司。御马仓,“东 马房坝、上南仓坝,上北仓,官庄马房、张家庄马房,杨 家桥马房,南石梁仓,归广西司。”南京府军卫,府军右 卫,府军左卫,虎贲左卫,常州府,归四川司。云南盐课 提举司归山东司。

    “贵州司,分管贵州布政司,贵州都司,带管在京各衙 门各仓,及各边镇钞关。会州卫、富峪卫、济州卫、会州 卫仓、富峪卫仓、济州卫仓。”宝钞提举司,上林苑监、崇 文门分司、正阳门宣课司、安定门税课司,德胜门税 课司,都税司、批验茶引所,张家湾宣课司。自崇文门 分司以下,万历三年归本司。蓟州镇、永平镇、密云镇、 昌平镇、易州镇,以上边镇,俱万历三年归本司。临清 钞关、浒墅钞关、九江钞关、淮安钞关、“北新钞关、扬州 钞关、河西务钞关,以上钞关,俱万历三年归本司。”旧 有练勇营、五军营、左哨,嘉靖二十九年并五军营。内 旧营、义河仓、台基厂,万历三年归广西司。广平府、永 平府,山海卫、卢龙卫、抚宁卫、东胜左“卫,开平中屯卫, 兴州右屯卫,通州左卫,永平卫,归福建司。”

    南京户部尚书一员。右侍郎一员

    嘉靖二十六年、革南京粮储都御史,以本部侍郎督理粮储。

    司务一员,照磨一员。

    浙江司、福建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员。

    江西司,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

    隆庆四年革。万历十一年复设。

    主事二员。

    旧一员。

    湖广司,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

    万历九年革。十一年复设。

    主事一员。

    广东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一员。

    旧二员、内一员管“黄册。”隆庆三年、革一员。

    广西司郎中一员

    旧有员外郎一员。隆庆三年革。

    主事二员。

    内一员管《黄册》。

    河南司、山东司、四川司、贵州司,郎中、主事各一员。 山西司,郎中一员。

    旧有员外郎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主事二员。

    内万历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复设

    陕西司郎中一员。

    旧有员外郎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

    主事一员。

    云南司,郎中一员。

    旧有员外郎一员。隆庆四年革。

    主事二员。

    内万历九年革一员。十一年复设

    所属衙门:“宝钞提举司。”

    旧有提举一员,隆庆三年,归并九库大使兼管。

    广积库,大使一员,承运库大使一员,赃罚库大使一 员,甲、乙、丙、丁、《戊》字库大使各一员,宝钞广惠库大使 一员。

    军储仓:

    旧有大使一员。隆庆三年革

    长安门仓。副使一员。东安、西安、北安门仓。

    旧有副使各一员。隆庆三年革。

    “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大使一员。

    南京户部《十三司职掌》:

    浙江清吏司,管“南京左军都督府,南京水军左卫并 仓,南京留守左卫并仓,南京龙虎左卫,南京龙骧卫 并仓,南京龙虎卫并仓,南京应天卫并仓。”

    “江西清吏司,管南京都察院,南京尚宝司,南京通政 使司,南京吏科等六科,应天府龙潭税课局,龙江里 外河泊所,批验茶引所,南京五城兵马司,都税司,聚 宝门宣课司,江东宣课司,太平门税课司,龙江宣课 司,龙江税课局,聚宝门、朝阳门分司。南京旗手卫,并 东、西二仓;南京江淮卫,南京金吾后卫,并东、西、南三 仓,南京金吾前卫,南京金吾左卫湖广清吏司“管南京国子监,南京太医院,南京豹韬 左卫并仓,南京豹韬卫,并东西二仓,南京羽林前卫, 南京和阳卫,本部军储仓,南京教坊司,广德州, 福建清吏司,‘管南京后军都督府,南京长安等四门 仓,南京虎贲右卫并仓,南京水军右卫并仓,南京骁 骑右卫’”并仓。“南京龙江右卫”:“南京留守后卫”:南京兵 部典牧所、安庆府,庐州府。

    山东清吏司。“管南京兵部,南京太仆寺,南京锦衣卫, 并乌龙潭仓,南京中军都督府,中和桥马草场,南京 金川门马草场,平凉中护卫,安东中护卫,沈阳中护 卫”,辽东都司,扬州府,两淮都转运盐使司。

    山西清吏司。管“南京兴武卫并南北二仓,南京龙江 左卫并北仓,南京江阴卫并仓”,“南京镇南卫”,河东、陕 西都转运盐使司。苏州府

    河南清吏司。管“南京礼部,南京钦天监,南京广武卫、 南京飞熊卫、南京英武卫、孝陵卫、南京牧马千户所、 凤阳府、松江府。”

    陕西清吏司,管“南京右军都督府、南京大理寺、南京 鸿胪寺、南京翰林院、南京羽林右卫、南京留守右卫、 南京横海卫、宁国府、滁州、徐州。”

    四川清吏司“管南京工部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南 京武德卫、南京神策卫并仓,南京金吾右卫,南京天 策卫并南北二仓,南京府军后卫并仓”,池州府,顺德 府。

    广东清吏司。“管南京中军都督府,南京刑部,南京羽 林左卫,南京济川卫,南京鹰扬卫并仓,南京留守中 卫并仓,南京广洋卫并仓”,太平府、镇江府、保定府、河 间府、和州。

    “广西清吏司管南京前军都督府、南京内官监、南京 司礼监、南京太常寺、南京光禄寺、南京神乐观、南京 神帛堂、南京织染局、孝陵神宫监、南京御马监、南京 供应监、南京兵仗局、南京酒醋面局、南京牺牲所、南 京甲乙丙丁戊字库,南京承运宝钞、《广惠广积》赃罚 库,南京沈阳左卫、南京沈阳右卫并仓,南京留守前 卫”、徽州府、淮安府

    云南清吏司,“管南京府军卫并仓,南京府军左卫并 东西二仓,南京府军右卫并东西二仓,南京虎贲左 卫并仓。”顺天府、常州府、应天府,龙江关、石灰关,江东 巡检司,“瓜埠巡检司。”南京兵部大胜关,“三山门水关, 上方门水关,驯象门水关,上新河钞关。”

    贵州清吏司,“管南京吏部、大名府、真定府。”

    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奏准凡户部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

    按:《明会典》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