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五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五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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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五十四卷目录

     诗经部总论六

      宋朱子大全集诗序辨十三则 燕鲁齐诗传略二十八则 答潘恭叔十一

      则 答何叔京四则 答刘平甫二则 答陈肤仲一则

    经籍典第一百五十四卷

    诗经部总论六

    朱子大全集

    诗序辨

    《诗序》之作,说者不同,或以为孔子,或以为子夏,或以 为国史,皆无明文可考。唯《后汉书儒林传》以为卫宏 作《毛诗序》,今传于世。则《序》乃宏作明矣。然郑氏又以 为诸《序》本自合为一编,毛公始分以寘诸篇之首。则 是毛公之前,其传已久,宏特增广而润色之耳。故近 世诸儒多以《序》之首句为毛公所分,而其下“推说”云 云者,为后人所益,理或有之。但今考其首句,则已有 不得诗人之本意,而肆为妄说者矣,况沿袭云云之 误哉!然计其初,犹必自谓出于臆度之私,非《经》本文, 故且自为一编,别附《经》后。又以尚有齐、鲁、韩氏之说 并传于世,故读者亦有以知其出于后人之手,不尽 信也。及至毛公引以入《经》,乃不缀《篇》后而超冠篇端; 不为注文而直作经字;不为疑辞而为决辞。其后三 家之传又绝,而毛说孤行,则其抵牾之迹无复可见。 故此《序》者,遂若诗人先所命题,而《诗》文反为因序以 作。于是读者传相尊信,无敢拟议。至于有所不通,则 必为之委曲迁就穿凿而附合之,宁使《经》之本文缭 戾破碎,不成文理,而终不忍明以《小序》为出于汉儒 也。愚之病此久矣。然犹以其所从来也远。其间容或 真有传授证验而不可废者。故既颇采以附《传》中。而 复并为一编。以还其旧。因以论其得失云。

    《大序》“《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变,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

    《诗》之作,或出于公卿大夫,或出于匹夫匹妇,盖非一 人。而《序》以为专出于国史,则误矣。说者欲盖其失,乃 云“国史䌷绎诗人之情性而歌咏之,以风其上。”则不 唯文理不通,而考之《周礼》,太史之属掌书而不掌诗, 其诵诗以谏,乃太史之属瞽蒙之职也。故《春秋传》曰: “史为书,瞽为诗。”说者之云,两失之矣。

    《小序》:“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

    按《论语》孔子尝言“《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盖淫者 乐之过,伤者哀之过,独为是诗者得其情性之正,是 以哀乐中节而不至于过耳。而《序》者乃析哀、乐、淫、伤 各为一事而不相须,则已失其旨矣。至于伤为伤善 之心,则又大失其旨而全无文理也。或曰:“先儒多以 周道衰,诗人本诸衽席而《关雎》作,故扬雄以周康之 时《关雎》作,为伤始乱。杜钦亦曰:‘佩玉晏鸣,《关雎》叹之, 说者以为古者后夫人鸡鸣佩玉去君所。周康后不 然,故诗人叹而伤之。此《鲁诗》说也,与毛异矣。但以哀 而不伤之意推之,恐其有此理也’。”曰:“此不可知矣。但 《仪礼》以《关雎》为乡乐,又为《房中之乐》,则是周公制作 之时,已有此诗矣。若如鲁说,则《仪礼》”不得为周公之 书,《仪礼》不为周公之书,则周之盛时乃无乡射、燕饮、 房中之乐,而必有待乎后世之刺诗也。其不然也明 矣。且为人子孙乃无故而播其先祖之失于天下,如 此而尚可以为风化之首乎?

    《驺虞》,《鹊巢》之应也。鹊巢之化行,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蕃殖,蒐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

    此序得《诗》之大指,然语意亦不分明。杨氏曰:“《二南》,正 始之道,王化之基,盖一体也。王者,诸侯之风,相须以 为治,诸侯所以代其终也。故《召南》之终,至于仁如驺 虞,然后王道成焉。夫王道成,非诸侯之事也。然非诸 侯有驺虞之德,亦何以见王道之成哉!”欧阳公曰:“贾 谊《新书》曰:‘驺者,文王之囿名;虞者,囿之司兽也’。”陈氏 曰:“《礼记射义》云:‘天子以《驺虞》为节,乐官备也’。”则其为 虞官明矣。猎以虞为主,其实叹文王之仁而不斥言 也。此与旧说不同,今存于此。

    《柏舟》,言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

    诗之文意事类可以思而得;其时世名氏则不可以 强而推。故凡《小序》,唯诗文明白直指其事,如《甘棠》《定 中》《南山》《株林》之属;若证验的切见于书史,如《载驰》《硕 人》《清人》《黄鸟》之类,决为可无疑者。其次则词旨大概 可知,必为某事而不可知其的为某时某人者尚多有之。若为《小序》者,姑以其意推寻探索,依约而言,则 虽有所不知,亦不害其为不自欺,虽有未当人,亦当 恕其所不及。今乃不然,不知其时者必强以为某王 某公之时;不知其人者必强以为某甲某乙之事,于 是傅会书史,依托名谥,凿空妄语,以诳后人。其所以 然者,特以耻其有所不知,而惟恐人之不见信而已。 且如《柏舟》,不知其出于妇人而以为男子;不知其不 得于夫,而以为不遇于君,此则失矣。然有所不及而 不自欺,则亦未至于大害理也。今乃断然以为卫顷 公之时,则其故为欺罔以误后人之罪,不可揜矣。盖 其偶见此诗冠于三卫变风之首,是以求之《春秋》之 前,而《史记》所书庄、宣以上卫之诸君事皆无可考者, 谥亦无甚恶者。独顷公有赂王请命之事,其谥又为 “甄心动惧”之名。如汉诸侯王,必其尝以罪谪,然后加 以此谥,以此意其必有弃贤用佞之失,而遂以此诗 予之。若将以炫其多知而必于取信;不知将有明者 从旁观之,则适所以暴其真不知,而启其深不信也。 凡《小序》之失,以此推之,十得八九矣。又其为说,必使 《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固已不切于情 性之自然,而又拘于时世之先后。其或书传所载,当 此之时,偶无贤君美谥,则虽有辞之美者,亦例以为 “陈古而刺今。”是使读者疑于当时之人绝无“善则称 君、过则称己”之意,而一不得志,则扼腕切齿,嘻笑冷 语,以怼其上者所在而成群。是其轻躁险薄,尤有害 于温柔敦厚之教。故予不可以不辩。

    《桑中》,刺奔也。卫之公室淫乱,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

    此诗乃淫奔者所自作,序之首句以为刺奔,误矣;其 下云云者,乃复得之,《乐记》之说,已略见本篇矣。而或 者以为刺诗之体,固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辞,而闵惜 惩创之意自见于言外者,此类是也。岂必谯让质责 然后为刺也哉!此说不然。夫诗之为刺,固有不加一 辞而意自见者,《清人》《猗嗟》之属是已。然尝试玩之,则 其赋之之人,犹在所赋之外,而词意之间犹有宾主 之分也。岂有将欲刺人之恶,乃反自为彼人之言,以 陷其身于所刺之中而不自知也哉?其必不然也明 矣。又况此等之人安于为恶,其于此等之诗,计其平 日固已自其口出而无惭矣,又何待吾之铺陈而后 始知其所为之如此?亦岂畏吾之悯惜,而遂憣然遽 有惩创之心耶?以是为刺,不惟无益,殆恐不免于鼓 之舞之,而反以劝其恶也。或者又曰:“《诗》三百篇皆雅 乐也,祭祀朝聘之所用也。《桑间》、濮上之音,郑、卫之乐 也,世俗之所用也。雅郑不同部,其来尚矣。”且夫子答 颜渊之问于郑声,亟欲放而绝之,岂其删《诗》,乃录淫 奔者之词而使之合奏于雅乐之中乎?亦不然也。雅 者,二雅是也;郑者,《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卫者,《邶 鄘》卫三十九篇是也;《桑间》,卫之一篇,《桑中》之诗是也; 《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狎邪 之所歌也。夫子之于郑、卫,盖深绝其声,于乐以为法; 而严立其词,于诗以为戒。如圣人固不语乱,而《春秋》 所记,无非乱臣贼子之事。盖不如是,无以见当时风 俗事变之实,而垂鉴戒于后世,固不得已而存之,所 谓“道并行而不相悖”者也。今不察此,乃欲为之讳其 郑、卫、桑、濮之实,而文之以雅乐之名;又欲从而奏之 宗庙之中、朝廷之上,则未知其将以荐之何等之鬼 神,用之何等之宾客,而于圣人为邦之法,“又岂不为 阳守而阴叛之耶?”其亦误矣。曰:“然则《大序》所谓‘止乎 礼义’”,夫子所谓“思无邪”者,又何谓耶?曰:“《大序》指《柏舟》 《绿衣》《泉水》《竹竿》之属而言,以为多出于此耳。非谓篇 篇皆然,而《桑中》之类亦止乎礼义也。夫子之言,正为 人有邪正美恶之杂,故特言此,以明其皆可惩恶劝 善,而使人得其性情之正”耳,非以《桑中》之诗,亦以无 邪之思作之也。曰:荀卿所谓“诗者中声之所止”,太史 公亦谓三百篇者,夫子皆弦歌之,以求合于《韶》《武》之 音,何耶?曰:荀卿之言固为正经而发,若史迁之说,则 恐亦未足为据也,岂有哇淫之曲,而可以强合于《韶》 《武》之音也耶?

    《考盘》,刺庄公也。不能继先公之业,使贤者退而穷处。

    此为美贤者穷处而能安其乐之诗,文意甚明。然《诗》 文未有见弃于君之意,则亦不得为“刺庄公”矣,盖 失之而未有害于义也。至于郑氏遂有“誓不忘君之 恶,誓不过君之朝,誓不告君以善”之说,则其害义又 有甚焉。于是程子易其训诂,以为陈其不能忘君之 意,陈其不得过君之朝,陈其不得告君以善,则其意 忠厚而和平矣。然未知郑氏之失,生于序文之误,若 但直据《诗》词,则与其君初不相涉也。

    《有女同车》,刺忽也。郑人刺忽之不昏于齐。太子忽尝有功于齐,齐侯请妻之,齐女贤而不取,卒以无大国之助,至于见逐,故国人刺之。

    按《春秋传》,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太子忽,忽辞,人问其故,忽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曰:‘自求多福’。在 我而已,大国何为?”其后北戎侵齐,郑伯使忽帅师救 之,败戎师。齐侯又请妻之。忽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 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 谓我何?”遂辞诸郑伯。祭仲谓忽曰:“君多内宠,子无大” 援,将不立,忽又不听;及即位,遂为祭仲所逐。此《序》文 所据以为说者也。然以今考之,此诗未必为忽而作。 《序》者但见“孟姜”二字,遂指以为齐女而附之于忽耳。 假如其说,则忽之辞昏,未为不正而可刺;至其失国, 则又特以势孤援寡,不能自定,亦未有可刺之罪也。 《序》乃以为国人作诗以刺之,其亦误矣。后之读者,又 袭其误,必欲煆炼罗织,文致其罪,而不肯赦。徒欲以 徇说《诗》者之谬,而不知其失是非之正,害义理之公, 以乱圣经之本指,而坏学者之心术。故予不可以不 辩。

    《狡童》,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

    昭公尝为郑国之君,而不幸失国,非有大恶,使其民 疾之如寇仇也。况方刺其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 命,则是公犹在位也。岂可忘其君臣之分而遽以“狡 童”目之耶!且昭公之为人,柔懦疏阔,不可谓狡;即位 之时年已壮大,不可谓童;以是名之,殊不相似。而序 于“山有扶苏”,所谓“狡童”者,方指昭公之所美,至于此 篇,则遂移以指公之身焉,则其舛又甚,而非《诗》之本 指明矣。大抵《序》者之于《郑诗》,凡不得其说者,则举而 归之于忽;文义一失,而其害于义理有不可胜言者。 一则使昭公无辜而被谤;二则使诗人脱其淫谑之 实罪,而丽于讪上悖理之虚恶;三则厚诬圣人删述 之意以为实贱昭公之守正,而深与《诗》人之“无礼于 其君”,凡此皆非小失,而后之说者犹或主之。其论愈 精,其害愈甚,学者不可以不察也。

    《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

    序以《史记》为文,详见本篇。但此诗若非武公自作,以 述其赂王请命之意,则诗人所作,以著其事而阴刺 之耳。《序》乃以为美之,失其旨矣。且武公弑君篡国,大 逆不道,乃王法之所必诛而不赦者。虽曰尚知王命 之重而能请之以自安,是亦御人于白昼大都之中, 而自知其罪之甚重;则分薄赃饵贪吏以求私,有其 重宝而免于刑戮,是乃猾贼之尤耳。以是为美,吾恐 其奖奸诲盗而非所以为教也。《小序》之陋固多,然其 颠倒顺逆,乱伦悖理,未有如此之甚者。故予特深辩 之,以正人心,以诛贼党,意庶几乎《大序》所谓“正得失” 者,而因以自附于《春秋》之义云。

    《大雅·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

    “受命”,受天命也;“作周”,造周室也。文王之德,上当天心, 下为天下所归往,三分天下而有其二,则已受命而 作周矣。武王继之,遂有天下,亦卒文王之功而已。然 汉儒惑于谶纬,始有《赤雀丹书》之说,又谓文王因此 遂称王而改元。殊不知所谓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 已矣。理之所在,众人之心而已矣。众人之心,是非向 背,若出于一,而无一毫私意杂于其间,则是理之自 然,而天之所以为天者不外是矣。今天下之心既以 文王为归矣,则天命将安往哉?《书》所谓“天视自我民 视,天听自我民听”,所谓“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 自我民明畏”,皆谓此耳。岂必《赤雀丹书》而称王改元 哉?称王改元之说,欧阳公、苏氏、游氏辩之已详。去此 而论,则此《序》本亦得《诗》之大旨,而于其曲折之意有 所未尽,已论于本篇矣。

    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

    此诗之序,有得有失。盖其本例以为非美非刺,则诗 无所为而作;又见此诗之次适出于宣王之前,故直 以为刺厉王之诗;又以《国语》有左史之言,故又以为 亦以自警。以《诗》考之,则其曰“刺厉王”者失之,而曰“自 警”者得之也。夫曰“刺厉王”之所以为失者,《史记》卫武 公即位于宣王之三十六年,不与厉王同时,一也;诗 以小子目其君,而“尔、汝”之无人臣之礼,与其所谓“敬 威仪、慎出话”者自相背戾,二也。厉王无道,贪虐为甚, 《诗》不以此箴其膏肓,而徒以威仪词令为谆切之戒, 缓急失宜,三也。诗词倨慢,虽仁厚之君有所不能容 者,厉王之暴,何以堪之,四也。或以《史记》之年不合,而 以为追刺者,则《诗》所谓“听用我谋,庶无大悔,非所以 望于既往之人”,五也;曰自警之所以为得者,《国语》左 史之言,一也;《诗》曰“谨尔侯度”,二也;又曰“聿丧厥国”,三 也;又曰“亦聿既耄”,四也;诗意所指,与《淇澳》所美、《宾筵》 所悔相表里,五也。二说之得失,其佐验明白如此,必 去其失而取其得,然后此诗之义明。今序者乃欲合 而一之,则其失者固已失之,而其得者亦未足为全 得也。然此犹自其诗之外而言之也。若但即其《诗》之 本文而各以其一说反复读之,则其训义之显晦疏 密,意味之厚薄浅深,可以不待考证而判然于胸中 矣。此又读《诗》之简要直诀,学者不可以不知也

    《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此诗详考《经》文而以《国语》证之,其为康王以后祀成 王之诗无疑;而毛、郑旧说定以颂为成王之时周公 所作。故凡颂中有“成王”及“成”、“康”字者,例皆曲为之说 以附己意。其迂滞僻涩,不成文理,甚不难见;而古今 诸儒无有觉其谬者;独欧阳公著《时世论》以斥之,其 辩明矣。然读者狃于旧闻,亦未遽肯深信也。《小序》又 以此诗篇首有“昊天”二字,遂定以为郊祀天地之诗。 诸儒往往亦袭其误。殊不知其首言“天命”者,止于一 句;次言文、武受之者,亦止一句。至于成王以下,然后 详说不敢康宁、缉熙、安静之意,乃至五句而后已。则 其不为祀天地而为祀成王,无可疑者。又况古昔圣 王制为祭祀之礼必以象类。故祀天于南,祭地于北, 而其坛壝乐舞器币之属亦各不同。若曰“合祭天地 于圜丘”,则古者未尝有此渎乱庞杂之礼;若曰一诗 而两用,如所谓“冬荐鱼”、“春献鲔”者,则此诗专言天而 不及地;若于泽中方丘奏之,则于义何所取乎?《序说》 之云,“反复推之,皆有不通”,其谬无可疑者。故今特上 据《国语》,旁采欧阳以“定其说,庶几有以不失此诗之 本旨耳。”或曰:“《国语》所谓‘始于德让,中于信宽,终于固 和,故曰‘成’者,其语‘成’字,不为王诵之谥,而韦昭之注, 大略亦如毛郑之说矣。此又何耶’?”曰:“叔向盖言‘成王 之所以为‘成’,以是三者,正犹子思所谓‘文王之所以 为‘文’,班固所谓‘尊号曰昭’,不亦宜乎者耳!韦昭何以 知其’’”必谓文、武以是成其王道,而不为王诵之谥乎? 盖其为说,本出毛、郑而不悟其非者。今欲一涤千古 之谬,而不免乎以误证误,则亦将何时而已耶!或者 又曰:苏氏最为不信《小序》,而于此《诗》无异词;且又以 为周公制作所定,后王不容复有改易。成王非创业 之主,不应得以基命称之。此又何耶?曰:苏氏之不信 《小序》,固未尝见其不可信之实也。夫周公制作,亦及 其当时之事而止耳。若乃后王之庙所奏之乐,自当 随时附益。若商之《元鸟》,作于武丁孙子之世,汉之庙 乐,亦随时而更定焉。岂有周公之后王,乃独不得褒 显其先王之功德,而必以改周公为嫌耶?基者,非必 造之于始,亦承之于下之谓也。如曰“邦家之基”,岂必 谓太王、王季之臣乎?以是为说,亦不得而通矣。况苏 氏所以为此,实未能忘《北郊集议》之馀忿,今固不得 而取也。

    燕鲁齐诗传略

    燕韩婴作《内外传》数万言,颇与齐、鲁间殊,然归一也。 《汉·艺文志》:“《韩故》三十六卷,《内传》四卷,《外传》六卷,《说》四 十一卷。”《隋·经籍志》:“《韩诗》二十二卷,《薛氏章句》:《韩诗翼 要》十卷,汉侯苞撰。梁有《韩诗谱》一卷。”《唐艺文志》:“《韩诗 卜商序》,《韩婴注》二十二卷,又《外传》十卷。”

    关雎

    诗人言睢鸠贞洁慎匹,以声相求,隐蔽乎无人之处。 故人君退朝,入于私宫,后妃御见,去留有度,应门击 柝,鼓人上堂,退反宴处,体安志明。今时大人内倾于 色,贤人见其萌,故咏《关雎》,说淑女,正容仪以刺时。薛君 章句后汉书明帝诏应门失守关雎刺世宋均曰应门听政之处也言不以政事为务有宣淫之心关睢 乐而不淫思得贤人与之共化修应门之政者也又冯衍传注薛夫子章句曰睢鸠贞洁云云

    《窈窕》,贞专貌淑女,奉顺《坤》德,成其纲纪。

    卷耳

    顷。筐,欹筐也。《金罍》,大夫器也。天子以玉,诸侯大夫皆 以金,士以梓。一升曰爵,爵尽也,足也。二升曰觚,觚,寡 也,饮当寡少。三升曰觯,觯,适也,饮当自适也。四升曰 角,角,触也,不能自适,触罪过也。五升曰散,散,讪也,饮 不自节,为人所谤讪也。总名曰爵,其实曰觞。觞者,饷 也。觥亦五升,所以罚不敬。觥,廓也,所以著明之貌。君 子有过,廓然著明,非所以饷不得觞。韩诗说正义又仪礼疏

    芣苢

    伤夫有恶疾也。直曰“车前”,“瞿”曰“芣苢。”芣苡,木名,实似 李;芣苡,泽泻也;芣苡,臭恶之菜,《诗》人伤其君子有恶 疾,人道不通。缺二字《不得》发愤而作,以兴“芣苢虽为恶 菜,我犹采采而不已”,以兴“君子虽有恶疾,我犹守而 不离”去。

    驺虞

    天子掌鸟兽官。

    柏舟

    卫宣姜自警所作。

    燕燕

    卫定姜归,其娣送之而作。

    蝃𬟽

    刺淫奔女也。《诗》人言“蝃𬟽在东”者,邪色乘阳,人君淫 佚之征,臣子为君父隐藏,故言“莫之敢指,乃如之人 兮。”

    《黍离》

    伯封作也。离离,黍貌也。诗人求亡不得,不识于物,视 彼黍离离然忧甚之时,反以为稷之苗,乃自知忧之

    甚也。昔尹吉甫信后妻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
    考证
    而不得,作《黍离》之诗。

    猗嗟

    《舞则纂兮》,言其舞则应雅乐也。薛君章句文选注《四矢变兮》。 变,易也。释文

    伐檀

    顺流而风曰沦。何谓“素餐兮?”素者,质也。人但有质朴 而无治民之材,名曰素餐。尸禄者,颇有所知,善恶不 言,默然不语,苟欲得禄而已,譬如尸焉。薛君章句文选注

    蟋蟀

    “《岁聿其莫》聿”,语辞也。莫,晚也。言君之年岁已晚也。薛君 章句文选法

    匪风

    匪车揭兮,中心𢛁兮。《说》曰:“是非古之风也。”发发者,是 非古之车也。揭揭者,盖伤之也。汉书王吉传吉学韩诗

    䲭鸮

    《𫛢鴂》,鸟名也。《䲭鸮》所以爱养子者,适以病之。爱怜养 其子者,谓坚固其窠巢;病之者,谓不知托于大树茂 枝,反敷之苇。风至。《折巢覆》有子则死,有卵则破, 是其病也。文选注

    湛露

    《愔愔》《夜饮》。说文作愿愔愔,和悦之貌。夫饮之礼,不脱屦而 即序者,谓之“礼”;疏而上坐者,谓之宴;能饮者饮之,不 能饮者已,谓之醧;齐颜色,均众寡,谓之沉;闭门不出 者,谓之“湎。”故君子可以宴,可以醧,不可以沉,不可以 湎。

    鼓钟

    昭王之时作。正义郑于中候握河纪注云昭王之时鼓钟之诗所为作者依三为说也南 夷之乐曰《南》,四夷之乐唯《南》可以和于雅者,以其人 声音及龠,不僭差也。后汉书注薛君云

    王者舞六代之乐、《四夷之乐》,大德广被之所及。内传《文选》注。

    生民

    三王各正其郊。转说说礼记正义姜姓,“原”字。韩诗章句史记注圣人 皆无父,感天而生。异义韩鲁韩说正义《惟》,辞也。

    《侯苞》云:“卫武公刺王室,亦以自戒。”

    天作

    彼徂者岐,有夷之行。徂,往也。夷,易也。行,道也。彼百姓 归文王者,皆曰:“岐周有易道,可往归矣。”易道,谓仁义 之道而易行,故岐道阻险而人不难。

    振鹭

    《西雍》,文王之雍也。言文王之时,辟雍学士皆洁白之 人也。薛君章句后汉书注

    商颂

    美襄公。史记宋世家襄公之时修仁行义欲与盟会其大夫正考甫美之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 兴作商颂注韩诗章句美襄公

    鲁申培始为《诗传》,号《鲁诗》。《汉志鲁故》二十五卷,《说》二 十八卷。《隋志》《鲁诗》亡于西晋,而《小学》有《一字石经鲁 诗》六卷。

    “佩玉晏鸣”,《关雎》叹之。汉书杜钦传李奇曰后夫人鸡鸣佩玉去君所周康王后不然 故诗人叹而伤之臣瓒曰此鲁诗也

    “先君之思,以畜寡人。”此卫夫人定姜之诗也。定姜无 子,立庶子衎,是为献公。畜,孝也。献公无礼于定姜,定 姜作诗,言献公当思先君定公以孝于寡人。

    齐辕固为传。《汉志》:“《齐后氏故》二十卷,传三十九卷;《孙 氏故》二十七卷,传二十八卷,《杂记》十八卷。”《隋志》:《齐诗》, 魏代已亡。

    卫宣公之子寿闵其兄伋之且见害,作忧思之诗,《黍 离》之诗是也。洪迈容斋四笔齐诗以为云云按晁氏诗序论齐鲁韩三家以正风为鲁诗 《驺虞》为天子掌鸟兽官。齐诗章句

    《朱子大全集》。

    答潘恭叔

    诗备六义之旨

    六义次序,孔氏得之。但“六”字之旨极为明白。只因郑 氏不晓《周礼》龠章之文,妄以《七月》一诗分为三体,故 诸儒多从其说,牵合附会,紊乱颠错,费尽安排,只符 合得郑氏曲解《周礼》一章,而于《诗》之文义意旨,了无 所益,故鄙意不敢从之。只且白直依文解义,既免得 纷纭,枉费心力,而六义又都有用处,不为虚设。盖使 读《诗》者知是此义,便作此义推求,极为省力。今人说 《诗》,空有无限道理,而无一点意味,只为不晓此意耳。 《周礼》以六诗教国子,亦是使之明此义例,推求《诗》意, 庶乎易晓。若如今说,即是未通经时,无所助于发明; 既通经后,徒然增此赘说。教国子者何必以是为先? 而《诗》之为义,又岂止于六而已耶!《龠章之〈豳雅〉》《豳颂》, 恐《大田》《良耜》诸篇当之,不然,即是别有此诗而亡之。 如王氏说又不然,即是以此《七月》一篇吹成三调,词 同而音异耳。若如郑说,即两章为《豳风》,犹或可成音 节,至于四章半为《豳雅》,三章半为《豳颂》,不知成何曲 拍耶?

    关雎疑周公所作

    凡言风者,皆民间歌谣,采诗者得之,而圣人因以为

    乐,以见风化流行,沦肌浃髓,而发于声气者如此。其 谓之“风”,正以其自然而然,如风之动物而成声耳。如 《关雎》之诗,正是当时之人被文王太姒德化之深,心 胆肺肠一时换了,自然不觉形于歌咏如此。故当作 乐之时,列为篇首,以见一时之盛,为万世之法,尤是 感人妙处。若云周公所作,即《国风》《雅》《颂》,无一篇是出 于民言,只与后世差官撰乐章相似,都无些子自然 发见活底意思,亦何以致移风易俗之效耶?

    《卷耳诗》疑文王征伐四方,朝会诸侯时后妃所作。

    《卷耳》诗恐是文王征伐四方、朝会诸侯时后妃所作。 首章来喻得之,后三章疑承首章之意而言,欲登高 望远而往从之,则仆皆病而不得往,故欲酌酒以自 解其忧伤耳。大意与《草虫》等篇相似。又《四愁诗》云:“我 所思兮在大山,欲往从之梁父艰。”亦暗合此章耳。

    樛木序文

    “有嫉妒之心,则必无逮下之思矣。”此《序》却未有害也。 思疑恩字之误

    螽斯序文

    “《螽斯》不妒忌”,未有以察之。《小序》又非的确可信之书。 《诗》中亦无不妒忌之意,但见其众多和集之状,如人 之不妒忌耳。

    《桃夭》诗曰:“华曰叶。自其生意之所及,以至无所不及。” 言室家,家室家人,亦其德之所及,以至无所不及也。一则生意浸大,一则德意浸广,宛转取譬,此言意之所以无穷也。

    《桃夭》序文首句恐已涉附会矣。他说得之。

    《羔羊》之序与《桃夭》相似,《二南》篇中类多如此。《委蛇》,如 毛氏说,即于“正直”二字意尤亲切。然《小序》本未必能 尽《诗》意,即郑、张二说意亦自佳;更须审择取舍,或兼 存而自为一义,不妨不可强合为一说也。

    “振振君子” ,即是家室。思念君子,不著其恶,而著其善。盖居者念行者,事之常也。

    “殷其雷”,本无“著其恶”之意,不必为此说。但如《死麇》之 吉士,日月之德音,则须说破耳。

    《摽有梅》上二句盖言男女之念,人皆有之,而若是者皆女子之发乎情而不能以自达者也。下两句盖言必待媒妁之言、婚礼之备而后可行,亦止乎礼义之谓也。此诗即人情之近,以感切当时之为人父母者,使之婚姻之不失其时而已。或曰:是皆当时女子自赋之辞,则不足以为风之正经矣。

    “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甚善。感切人之父母,却恐未 必有此意。或是女子自作,亦不害。盖《里巷》之诗,但如 此,已为不失正矣。

    《小星兼取》。程说甚善。

    《江沱》之序,恐未安,又始则不能无悔,至“不我与” ,则随其所遇而安,终不我过,则处之已熟,知其无可奈何,无复忧虑。啸,如渊明之舒啸。

    《小序》固不足信;然谓“江、沱之间”,则未有以见其不然; 盖或因其所见山川以起兴也。“其后也悔”、“其后也处” 两句,若如今说以为媵之自言,则“后”字不通;而三章 “其”字皆指物之称,亦非所以自命也。《集传》“啸”字之义, 向来伯恭深以为然。“野有死麇”,言强暴者,欲以不备 之礼为侵陵之具者得之。驺虞“驱发”之说,近亦疑之。 《楚词》云:“君王亲发兮,惮青兕。”此为发矢之义明矣。然 旧说虞人翼五豝以待公射,中则杀一而已,恐文势 不顺,疑此亦为禽兽之多,见蒐田以时,不妄杀伐。至 于当杀而杀,则所谓取之以时,用之以礼,固不病其 杀之多也。盖养之者仁也,杀之者义也,自不相妨,不 必曲为之说,兼文势如此乃顺。如杜诗“一箭正坠双 飞冀”之比。若如所解,即当先言五豝,而后言一发,乃 可通耳。

    疑何彼秾矣

    《何彼秾矣》,此诗义疑,故两存之。东迁之初,王室犹未 甚卑也。王命诸侯,固有不斥其名者,如微子、毕公之 类。文侯当时既有大功,称字,或是礼秩当然,未可便 为王室衰弱之证。

    答何叔京

    《公羊》“分陕”之说可疑,盖陕东地广,陕西只是关中雍 州之地耳,恐不应分得如此不均。周公在外,而其诗 为王者之风;召公在内,而其诗为诸侯之风,似皆有 碍。陈少南以其有碍,遂创为“分岐东西”之说。不惟穿 凿无据,而召公所分之地愈见促狭,盖仅得今陇西 天水数郡之地耳,恐亦无此理。《二南》篇义,但当以程 子之说为正。

    邶《鄘卫》之诗,未详其说,然非《诗》之本义,不足深究,欧 公此论得之。

    罪人斯得,前书已具报矣,不知看得如何?此等处须 著个极广大、无物我底心胸看,方得。若有一毫私吝, 自爱惜、避嫌疑之心,即与圣人做处天地悬隔矣。万 一成王终不悟周公,更待罪几年,不知如何收煞?《胡氏家录》有一段论此,极有意,思之如何?

    “倬彼《云汉》”,则为章于天矣。“周王寿考”,则何不作人乎? 遐之为言何也此等语言,自有个血脉流通处,但涵泳久之, 自然见得条畅浃洽,不必多引外来道理言语却壅 滞,却诗人活底意思也。周王既是寿考,岂不作成人 材?此事已自分明,更著个“倬彼云汉,为章于天”,唤起 来便愈见活泼泼地,此六义所谓兴也。兴乃兴起之 义。凡言兴者,皆当以此例观之。《易》以言不尽意,而“立 象以尽意”,盖亦如此。

    答刘平甫

    昨因听儿辈诵诗偶得此义可以补横渠说之遗谩 录云可于疑义簿上录之

    一章言后妃志于求贤审官,又知臣下之勤劳,故“采卷耳” ,备酒浆,虽后妃之职,然及其有怀也,则不盈顷筐而弃置之于周行之道矣,言其忧之切至也。

    二章、三章,皆臣下勤劳之甚,思欲酌酒以自解之辞。凡言“我” 者,皆臣下自我也。此则述其所忧,又见不得不汲汲于《采卷》耳也。四章,甚言臣下之勤劳也。

    又《定之方中》“匪直也人” 云云,言非特人化其德而有塞渊之美,至于物被其功,亦至众多之盛也。

    答刘平甫二

    《关雎》章句,亦方疑之,当作四章三章章四句,一章章 八句,乃安。但于旧说俱不合,莫可兼存之否?“好逑”“如” 字,乃安。毛公自不作“好”字说。更检《兔罝》“好仇”处,看音 如何,恐不须点破也。苏黄门并《载驰》诗中两章四句, 作一章八句,文意亦似《关雎》末后两章,“琴瑟友之,钟 鼓乐之”作,一章八句,依故训说,亦得。

    答陈肤仲孔硕

    所论《诗序》之疑,旧尝有此论,而朋友多不谓然,亦不 能与之力争,姑著吾说以俟后之知者而已。《关雎序》 文之失固然。《论语》之意亦谓其乐得淑女也,不过而 为淫;其哀夫不得也,不过而为伤;正如《诗》文之谓耳。 但序者不晓,乃析哀、乐、淫、伤为四事,而所谓“伤善之 心”者尤为无理,是则不可不察也。然这等处姑默识 “之,不必遽与人辩。今人耳学都不将心究索,难与论 是非也。大抵诸经文字有古今之殊,又为传注障碍。 若非理明义精,卒难决择。不如且读《论语》《孟子》《大学》 《中庸》,平易明白,而意自深远,只要人玩味寻绎,目下 便可践履也。”陆学固有似禅处,然鄙意近觉婺州朋 友专事闻见,而于自己身心全无功夫,所以每劝学 者兼取其善,要得身心稍稍端静,方于义理知所决 择,非欲其兀然无作,以冀于一旦豁然大悟也。吾道 之衰,正坐学者各守己偏,不能兼取众善,所以终有 不明不行之弊,非是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