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五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五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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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五十五卷目录

     诗经部总论七

      宋黄杶说诗总论原诗篇 观诗说

      马端临文献通考四家诗 诗序 论欧诗解 辨郑夹漈诗传 辨说诗

      之失

    经籍典第一百五十五卷

    诗经部总论七

    宋黄杶说诗总论

    原诗篇

    先儒谓《诗》三百篇,其始终皆在于周。尝试论之,自有 天地,有万物,而诗之理已具;雷之动,风之偃,万物之 鼓舞,皆有诗之理而未著也;婴孩之嬉笑,童子之讴 吟,皆有诗之情而未动也;“桴以蒉,鼓以土,龠以苇”,皆 有诗之用而未文也;康衢顺则之谣,元首股肱之歌, 皆诗也。故《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当是时,诗之义已 备矣。至于太康逸豫,而五子述大禹之戒,相与歌咏, 伤今而思古,变风、变雅之体已备矣。《商颂》十有二篇, 而《诗》之为诗者已极其至,然则乌在其始于周?孔子 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前辈谓天下未尝一日 不趋于文,至周而大备。此说尽之。盖自上古以来,喜 怒哀乐之情,斯民之所不能一日无也。惟其耳目之 所闻见者纯一,而心志之所思虑者未广,善恶不知, 理乱不闻,而爱恶之情未彰也。至虞夏则仅有所历 矣,然去古犹未远也。及于商之季、周之始,则其耳目 之所更者益多,而心志之所思虑者交至,利害之毕 见而爱欲之情生,则动于中,形于言,有不自已者。《中 庸》曰:“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夫 有喜有怒、有哀有乐者,人之情也,其情不动而理已 萌。《谱序》曰:“诗之兴也,谅不于上皇之世。”此知其已发 之和,而不知其未发之中也。故夫《三百篇》之诗,皆斯 民喜怒哀乐之真情。惟其情也而不失其所以性,人 也而不失其所以天。民情天性不可泯没,喜怒哀乐 发而中节,故其诗为风、为雅、为颂,否则非正音矣。司 马迁言古诗三千馀篇,虽未可尽信,而吾夫子所删 者,意其所谓发而不中节者也。故曰:“《诗》三百,一言以 蔽之,曰‘思无邪’。”而《大序》亦曰:“发乎情,止乎礼义。”盖曰 “思”曰“情”,则有喜、有怒、有哀、有乐;而思曰“无邪情”曰“止 乎礼义”,则吾所谓中节而和者也。今观诸诗,其盛者 言后稷、先公之风化,文、武、成、康之盛德,温温乎其和 可知。而《变风》《变雅》之作,虽悲愁哀思之中而亦有恻 然爱君之意,则所谓喜怒哀乐之中节者,于此可证。 逮周德既衰,斯民所谓直道而行者不可复见,喜怒 哀乐之不中节,而言词歌咏之不如古。虽有美有刺, 而必出于斯民之真情,天下之公论。孔子录懿王、夷 王之诗,而讫于陈灵渎乱之事,岂非三纲五常至是 有不忍言者欤?故曰:“诗亡然后《春秋》作。”而邵康节亦 曰:“自从删后更无诗。”夫后世名公大儒,歌咏不绝,物 情景态,一唱三咏,伤时感事,嗟叹不足,寥寥乎短章, 浩浩乎大篇,不可胜纪,而曰“无有”乎尔,何康节之薄 后世也。王泽之竭,风俗大变。古人情性之真,非后世 工于词章者所能到欤!《三百篇》之诗,其终始在于周, 可得而原之矣。

    观诗说篇曰孔子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窃尝思孔子之遗言而叹知味之学不传于后世也试妄言之鱼有鱼之味熊掌有熊掌之味脍炙有脍炙

    “之味,食熊掌如无鱼,食鱼如无脍炙,吾方乐嗜乎此, 而又何暇外慕哉?”李翱言:“观《诗》则不知有书,观书则 不知有诗。”世或讥其言之过,予窃意其必尝哜其味, 而后有是言也。孔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孟子 曰:“诵其诗,读其书。”孔子于《诗》曰:“兴于《礼》”曰:“立,于《乐》曰 成”;孟子于《诗》曰诵,于书曰读。非固岐而二之也。圣贤 知味之学止于此,而学者未之或思焉。后世学《诗》如 学《礼》,诵《诗》如读书,是之谓不知味。且六经之言皆天 理也,固不容或异;而学者之于六经,必有所从入也, 则不可不知其所以异。《春秋》之书,严褒贬于一字;《礼 经》之书,辨度数于一词;《典》《谟》之书其事实;《易》《象》之书 其辞微。至于《诗》,所言非一国,所作非“一人,而其义则 非一体。合而言之,则出于斯民一时歌咏之真情,而 非有心于章句言词之末。或有意触于此,而起义于 彼,未必果有是物也;或适感于今而有思于古,未必 果有是事也。其美是人也,则言其车马之美,衣服之 盛;而刺是人也,亦复以是言之。此当观其爱恶之情, 而不必辨其物之等”差也。其言周之盛,则形容文武 之德,成康之太平;而言周之衰,亦复以是形容之。此 当观其哀乐之情,而不必疑其时之不同也。曰:“周馀 黎民,靡有孑遗”,周果无遗民乎?是特忧之之辞耳。曰: 僖公能复周公之字,僖公果能复周公之宇乎?是特愿之之辞耳。“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 逑。”详味此章,自见后妃处深宫之中,其安闲和易之 气象如此,而不必以《雎鸠》比后妃也。“狼跋其胡,载疐 其尾。公孙硕肤,赤舄几几。”详味此章,自见周公处危 疑之地,其雍容不迫之气象如此,而不必以《狼跋》比 周公也。《三百篇》之义莫不皆然,在学者触类而长之 耳。故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 是为得之。此孟子所以尤长于《诗》也。后世知味之学 不传,而诸家之说不类。汉氏之初,《诗》分为四,鲁诗起 申公。按《汉书》,申公与楚元王俱传《诗》于浮丘伯。伯者, 荀卿之门人。卿所读之诗,不知何所传。今观其书所 引《诗》,如“有凤有凰,乐帝之心”之句,则其渊源自不正。 韩诗出于韩婴,虽时见于他诗,至于经文,亦有不同, 如《逶迤》《郁夷》之类是也。《齐诗》起于辕固,今没不复见。 惟鲁人大毛公《诗》作《诂训》,盛行于世。其后河间献王 得以小毛公为博士。自汉以来,学者率舍三家而从 毛氏。至后汉桓、灵时,郑康成为之注,不言名而言“氏” 者。汉氏承灭学之后,学者各专门命氏,以显其家之 学。不谓之注而谓之“笺”者,《字林》云:“笺,表也,识也。”郑氏 以毛公之学已得其旨,而特为之敷畅也。自是以后, 说者愈多。然梏于章句者,不足见诗人之情,而求通 一篇者,适足以戾三百篇之义。诗固有一言而终篇 咏之者,所以见其言之不足,而非有异义也;固有一 事而反复论之者,所以见其形容之不尽,而非“有异 意也。而皆必求为之说,无乃失之凿。故善说《诗》者,当 以无说为说,而不必求异于古人也。”张横渠云:“《诗》之 情性,温厚平易,今固以崎岖求之,以艰难索之,则其 心先狭隘矣。惟平易其心,则意思广大,此知味之学, 而观《诗》之法也。”又云:“古人之心,止乎礼义,则能喜怒 刺怨,观诗者亦须先自和畅。”大哉斯言!窃尝得其说 而求于《诗》,油然自得,难以告人。学者试以心体之,礼 义自见,而又安以纷纷之说为哉!孔子云:“《诗》可以兴” 者,谓其吟咏情性,足以起人之善意也;可以观者,谓 其止乎礼义,足以知情性之正也;可以群者,谓其心 平气和,与物无竞也;可以怨者,谓其优游不迫,怨而 不怒也。举是数者,岂泥于言语文字间所能得哉!伊 川先生尝语人曰:“今人不曾读书,如诵《诗》三百,授之 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哉!”是 未读《诗》时,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既读 《诗》后,便达于政,能专对,始是读诗人而不为《周南》《召 南》,其犹正墙面而立。须是未读《周南》《召南》,一似面墙, 到读了后,便不面墙,方始有验。呜呼!此读《诗》之法而 知味之学也。故子贡因理而悟《诗》,子夏因诗而悟《礼》 者也,盖亦以是得之。

    文献通考

    四家诗

    石林叶氏曰:“《诗》有四家,《毛诗》最后出,而独传,何也?”曰: “岂惟《毛诗》始,汉世之《春秋》《公谷》为盛,至后汉而左氏 始立,而后之盛行者独左氏焉。礼家之学,五传弟子 分曹教授。盖小戴最为后出,而今之言《礼》者,惟小戴 为众所宗。此无它,《六经》始出,诸儒讲习未精,且未有 他书以证其是非,故杂伪之说可入,赵宾之《易》,张霸” 之书是也。历时既久,诸儒议论既精,而又古人简书 时出于山崖壁屋之间,可以为证,而学者遂得即之 以考同异,而长短精粗见矣。长者出而短者废,自然 之理也。《六经》自秦火后,独诗以讽诵相传。《韩诗》既出 于人之讽咏,而齐鲁与燕语音不同,训诂亦异,故其 学往往多乖。独毛之出也,自以源得于子夏,而其书 贯穿先秦古书。其释“鸱鸮也”,与《金縢》合;释“北山、烝民 也”,与《孟子》合;释“昊天有成命”,与《国语》合;释《硕人》、“清人”、 “黄鸟、皇矣”,与《左传》合;而《序由庚》等六章与《仪礼》合。盖 当毛氏时,《左氏》未出,《孟子》《国语》《仪礼》未甚行,而学者 亦未能信也。惟河间献王博见异书,深知其精。迨至 晋、宋诸书盛行,肄业者众,而人始翕然知其说近正。 且《左氏》等书,汉初诸儒皆未见,而《毛说》先与之合,不 谓之“源流子夏”,可乎?唐人有云:“《齐诗》亡于魏,《鲁诗》亡 于晋,《韩诗》虽存,无传之者。”今韩氏《章句》已不存矣,而 《齐诗》犹有见者。然唐人既谓之亡,则《书》之真伪未可 知也。

    东莱吕氏曰:“《鲁》《齐》《韩》、毛师读《异义》亦不同,以《鲁》《齐》《韩》 之义尚可见者较之,独《毛诗》率与经传合,《关雎》,正风 之首,三家者乃以为刺,馀可知矣。是则毛之诗义,最 得其真也。”

    诗序

    《释文》:旧说云“《关雎》,后妃之德也。”至“用之邦国焉。”名《关 雎序》,谓之小序。此以下则大序也。大序是子夏作,小 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未尽,毛更足成之。 后汉《儒林传》卫宏从谢曼卿受学,作《毛诗序》,善得风 雅之旨,至今传于世。

    《隋志》:“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卫敬仲 更加润色石林叶氏曰:“世人疑《诗序》非卫宏所为,此殊不然。使 宏凿空为之乎?虽孔子亦不能使宏诵师说为之,则 虽宏有馀矣。且宏《诗序》有专取诸书之文而为之者, 有杂取诸书所说而重复互见者,有委曲宛转,附经 而成其书者,不可不论也。《诗》有六义:一曰风,二曰赋, 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其文全出于《周官》,情 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其文全出于 《礼记》。成王未知周公之意,公乃为诗以遗王。其文全 出于《金縢》,高克利好而不顾其君,文公恶而欲远之, 不能,使高克将兵而御狄于境,陈其师旅,翱翔河上, 久而不召,众散而归。高克奔陈,其文全出于《左传》。微 子至于戴公,其间礼乐废坏,其文全出于《国语》。古者 长民,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其文全出于公 孙尼子。则《诗序》之作,实在数书既传之后明矣。此吾 所谓专取诸书所言也。《载驰》之诗,许穆夫人作也,闵 其宗国颠覆矣;又曰:卫懿公为狄人所灭。《丝衣》之诗, 既曰“绎宾尸矣”,又曰“《灵星》之诗”,此盖众说并传,卫氏 得善辞美意,并录而不忍弃之,此吾所谓杂取诸书 之说而重复互见也。《驺虞》之诗,先言人伦既正,朝廷 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而复继之以蒐田以时,仁 如《驺虞》则王道成。《行苇》之诗,先言周家忠厚,仁及草 木,然后继之以“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耇,养老乞”言,此 又吾所谓委曲宛转,附经而成其义也。即三者而观 之,《序》果非宏之所作乎?汉世文章未有引《诗序》者,惟 《黄初四年》有“共公远君子近小人”之说,盖魏后于汉, 宏之《诗序》至此始行也。

    又曰:世以《诗序》为孔子作。《隋经籍志》谓子夏作。先儒 相承云毛公及卫宏润益之。今定为孔子作,固不可。 若孔子授子夏而传之”,是亦尝经孔子所取,亦何伤 乎?大抵古书参有无《序》者,皆系之于篇末,盖以总其 凡也。今书有《序》,孔安国以为孔子作,自安国始迁之 逐篇之首。《易》有《序卦》《彖》《象》《爻辞》,王辅嗣迁之逐卦之 中。至太史公《自序》、扬子云《法言》皆其遗法。况《诗》皆记 先王之政与列国之事,非见其序,盖有全篇,莫知所 主意者。孔子虽圣人,人事之实,亦安能臆断于数百 载之下,而谓卫宏能之,可乎?所谓卫宏从谢曼卿受 学而作者,范晔之言尔。据《史》,毛公,赵人,与河间王同 时,三传而为徐敖,初无谢曼卿者。独《东汉·贾逵传》言, “父徽学《毛诗》于谢曼卿,至显宗令撰《齐》《鲁》、韩诗,与毛 氏同异。”盖汉自中兴后,《毛诗》始见,郑康成与卫宏略 先后,岂有不知,而以宏之言为孔子者?此理尤甚明。 吾谓古者凡有是诗,则有是序。故太师陈之,则可以 观风俗;道人采之,则可以知训戒;学者诵之,则可以 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其藏在有司。”孔子删《诗》既 取其辞,因以其序命子夏之徒为之,则于理为近矣。 《诗》《书》之序,自史传不能明其为何人所作,而先儒多 疑之。至朱文公之解《经》,则依古经文析而二之,而备 论其得失,而于《诗》《国风》诸篇之序诋斥尤多。以愚观 之,《书序》可废,而《诗序》不可废。就《诗》而论之,《雅》《颂》之序 可废,而《十五国风》之序不可废,何也?《书》直陈其事而 已。序者后人之作,藉令其深得经意,亦不过能发明 其所已言之事而已,不作可也,《诗》则异于《书》矣。然《雅》 《颂》之作,其辞易知,其意易明,故读《文王》者深味“文王 在上”以下之七章,则文王受命作周之语赘矣;读《清 庙》者深味于“穆清庙”之一章,则“祀文王”之语赘矣。盖 作者之意已明,则序者之辞可略;而敷衍附会之间, 一语稍烦,则祗见其赘疣而已。至于读《国风》诸篇,而 后知《诗》之不可无序,而序之有功于《诗》也。盖《风》之为 体,比兴之辞多于叙述;风谕之意浮于指斥。盖有反 覆咏叹,联章累句,而无一言叙作之之意者,而叙者 乃一言以蔽之,曰为某事也。苟非其传授之有源,探 索之无舛,则孰能臆料当时指意之所归,以示千载 乎!而文公深诋之,且于《桑中》《溱洧》诸篇辨析尤至,以 为安有刺人之恶而自为彼人之辞,以陷于所刺之 地而不自知者哉!其意盖谓《诗》之辞如彼,而《序》之说 如此,则以诗求诗可也。乌有舍明白可见之诗辞,而 必欲曲从臆度难信之序说乎?其说固善矣,然愚以 为必若此,则诗之难读者多矣,岂直《郑》《卫》诸篇哉!夫 《芣苢》之序,以妇人乐有子为后妃之美也,而其诗语 不过形容采掇芣苢之情状而已;《黍离》之序,以为闵 周室宫庙之颠覆也,而其诗语不过慨叹禾黍之苗 穗而已;此诗之不言所作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若 舍《序》以求之,则其所以采掇者为何事,而慨叹者为 何说乎?《叔于田》之二诗,序以为刺郑庄公也,而其诗 语则郑人爱叔段之辞耳;《扬之水》《椒聊》二诗,序以为 刺晋昭公也,而其诗语则晋人爱桓叔之辞耳。此诗 之序,其事以讽,初不言刺之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 若舍《序》以求之,则知四诗也,非子云《美新》之赋,则袁 宏《九锡》之文耳,是岂可以训,而夫子不删之乎!《鸨羽》 《陟岵》之诗,见于《变风》,序,以为征役者不堪命而作也; 《四牡》《采薇》之诗,见于《正雅》,序,以为劳使臣遣戍役而作也;而深味四诗之旨,则叹行役之劳苦,叙饥渴之 情状,忧孝养之不遂,悼归休之无期,其辞语一耳。此 诗之辞同意异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 文王之臣民亦怨其上,而《四牡》《采薇》不得为正雅矣。 即是数端而观之,则知序之不可废。序不可废,则《桑 中》《溱洧》何嫌其为“刺奔”乎?盖尝论之,均一劳苦之词 也,出于叙情闵劳者之口,则为《正雅》;而出于困役伤 财者之口,则为“变风”也;均一淫泆之词也,出于奔者 之口则可删,而出于刺奔者之口则可录也。均一爱 戴之辞也;出于爱叔、段、桓叔者之口则可删,而出于 刺郑庄、晋昭者之口则可录也。夫《芣苢》《黍离》之不言, 所谓“叔于田”、扬之水之反辞以讽,《四牡》《采薇》之辞,同 《变风》,文公胡不玩索诗辞,别自为说,而卒如序者之 旧说,求作诗之意于诗辞之外矣,何独于《郑》《卫》诸篇 而必以为奔者所自作,而使正经为录淫辞之具乎? 且夫子尝删《诗》矣,其所取于《关雎》者,谓其乐而不淫 耳,则夫《诗》之可删,孰有大于淫者?今以文公《诗传》考 之,其指以为男女淫泆奔诱,而自作诗以叙其事者, 凡二十有四。如《桑中》《东门之𫮃》《溱洧》《东方之日》《东门 之池》《东门之杨》《月出》,则序以为刺淫,而文公以为淫 者所自作也。如《静女》“木瓜采葛,丘中有麻”,“将仲子遵 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萚兮狡童,褰裳丰风雨,子 衿扬之”,水,“出其东门,野有蔓草”,则序本别指他事,而 文公亦以为淫者所自作也。夫以淫昏不检之人,发 而为放荡无耻之辞,其诗篇之繁多如此,而夫子犹 存之,“则不知所删何等之篇也。”或曰:“文公之说,谓《春 秋》所记,无非乱臣贼子之事,盖不如是,无以见当时 事变之实,而垂鉴于后世,故不得已而存之,所谓并 行而不相悖也。”愚以为未然。夫《春秋》,史也;《诗》,文词也; 史所以纪事。世之有治,不能无乱,则固不容存禹汤 而废桀、纣,录文、武而弃幽、厉也。至于文辞,则其淫哇 不经者直为删之而已,而夫子犹存之,则必其意不 出于此,而序者之说是也。夫后之词人墨客,跌荡于 礼法之外,如秦少游、晏叔原辈作为乐府,备狭邪妖 冶之趣,其词采非不艳丽可喜也,而醇儒庄士深斥 之,口不道其词,家不蓄其书,惧其为正心诚意之累 也。而诗中若是者二十有“四篇,夫子录之于经,又烦 儒先为之训释,使后学诵其文,推其义,则《通书》《西铭》 必与《小山词选》之属兼看并读,而后可以为学也。”或 又曰:“文公又尝云:‘此等之人安于为恶,其于此等之 诗,计其平日固已自其口出而无惭矣。又何待吾之 铺陈而后始知其如此,亦复畏吾之闵惜,而遂幡然 遽有惩创’”之心耶?愚又以为不然。夫羞恶之心,人皆 有之,而况淫泆之行,所谓不可对人言者,市井小人 至不才也。今有与之语者,能道其宣淫之状,指其行 淫之地,则未有不面颈发赤,且惭且讳者。未闻其扬 言于人曰:“我能奸我善淫”也。且夫人之为恶也,禁之 使不得为,不若愧之而使之自知其不可为。此铺张 揄扬之中,所以为闵惜惩创之至也。夫子谓宰我曰: “汝安则为之”,夫岂真以居丧食稻衣锦为是乎!万石 君谓子庆曰:“内史贵人坐车中自如固当。”夫岂真以 不下车为是乎!而二人既闻是言也,卒为之羞愧改 行,有甚于被谯让者。盖以非为是而使之求吾言外 之意,则自反而不胜其愧悔矣。“此《诗》之训也。”或曰:“序 者之序《诗》,与文公之释《诗》,俱非得于作《诗》之人亲传 面命也。《序》求《诗》意于辞之外,文公求《诗》意于辞之中, 而子何以定其是非乎?”曰:“愚非敢苟同《序》说而妄议 先儒也。盖尝以孔子孟子之所以说《诗》者,读《诗》而后 知《序》说之不谬,而文公之说多可疑也。孔子之说曰: ‘诵《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孟子之说曰:“说诗 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夫 经非所以诲邪也,而戒其无邪;辞所以达意也,而戒 其害意。何也?噫,圣贤之虑远矣。夫诗,发乎情者也,而 情之所发,其辞不能无过,故其于男女夫妇之间,多 忧思感伤之意,而君臣上下之际,不能无怨怼激发 之辞。十五国风为诗百五十有七篇,而其为妇人而 作者,男女相悦之辞,几及其半。虽以《二南》之诗如《关 雎》《桃夭》诸篇为正风之首,然其所反复咏叹者,不过 情欲燕私之事耳。汉儒尝以《关雎》为刺诗矣,此皆昧 于无邪之训,而以辞害意之过也,而况邶鄘之末流 乎?故其怨旷之悲,遇合之喜,虽有人心者所不能免。 而其志切,其辞哀,习其诗而不知其旨,易以动荡人 之邪情泆志,而况以铺张揄扬之辞而序淫泆流荡 之行乎!然诗人之意,则非以为是而劝之也。盖知诗 人之意者莫如孔、孟,虑学者读诗而不得其意者,亦 莫如孔、孟。是以有《无邪》之训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 邻乎邪也。使篇篇如文王《大明》,则奚邪之可闲乎?是 以有害意之戒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戾其意也;使 章章如清庙臣工,则奚意之难明乎?以是观之,则知 刺奔果出于作诗者之本意,而夫子所不删者,其诗 决非淫泆之人所自赋也。或又曰:“文公尝言《雅》者,二雅是也。郑者,《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卫者,《邶鄘》卫 三十”九篇是也;《桑间》、卫之一篇,《桑中》是也;《二南》《雅》《颂》, 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狭邪之所作也。 夫子于郑、卫,盖深绝其声于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词 于诗以为戒。今乃欲为之讳其郑、卫、桑濮之实,而文 以雅乐之名,又欲从而奏之宗庙之中,朝廷之上,则 未知其将以荐之于何等之鬼神,用之于何等之宾 客乎?愚又以为未然。夫《左传》言季札来聘,请观周乐, 而所歌者邶鄘、卫、郑皆在焉,则诸诗固雅乐矣。使其 为里巷狭邪所用,则周乐安得有之?而鲁之乐工亦 安能歌异国淫邪之诗乎?然愚之所论,不过求其文 意之指归,而知其得于情性之正耳。至于被之弦歌, 合之音乐,则《仪礼》《左传》所载古人歌诗合乐之意,盖 有不可晓者。夫《关雎》《鹊巢》,闺门之事,后妃夫人之诗 也,而《乡饮酒》《燕礼》歌之;《采𬞟》《采蘩》,《夫人》,大夫妻能主 祭之诗也,而射礼歌之;“《肆夏》、繁《遏渠》”,宗庙配天之诗 也,而天子享元侯歌之;《文王》《大明绵》,文王兴周之诗 也,而两君相见歌之。以是观之,其歌诗之用,与诗人 作诗之本意,盖有判然不相合者,不可强通也。则乌 知郑、卫诸诗,不可用之于燕享之际乎?《左传》载列国 聘享赋诗,固多断章取义,然其太不伦者,亦以来讥 诮。如郑伯有赋《鹑之奔奔》,楚令尹子围赋《大明》,及穆 叔不拜《肆夏》,甯武子不拜《彤弓》之类是也。然郑伯如 晋,子展赋《将仲子》,郑伯享赵孟子,太叔赋“《野有蔓草》; 郑六卿饯韩宣子,子齹赋《野有蔓草》;子太叔赋《褰裳》, 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箨兮》。”此六诗 固皆文公所斥,以为淫奔之人所作也。然所赋皆见 善于叔向、赵武、韩起,不闻被讥。乃知郑、卫之诗未尝 不施之于燕享,而此六诗之旨意训诂,当如序者之 说,不当如文公之说也。或曰:序“者之辞,固有鄙浅附 会,居然可见者,先儒疵议之非一人矣,而子信之,何 邪?”曰:“愚之所谓不可废者,谓《诗》之所不言而赖《序》以 明者耳。至《诗》之所已言,则《序》语虽工,不读可也,况其 鄙浅附会者乎!盖作《序》之人,或以为孔子,或以为子 夏,或以为国史,皆无明文可考。然郑氏谓毛公始以 寘诸《诗》之首,则”自汉以前,经师传授,其去作诗之时, 盖未甚远也。千载而下,学者所当尊守体认,以求诗 人之意而得其庶几,固不空因其一语之赘疣,片辞 之浅陋,而欲一切废之,凿空探索而为之训释也。姑 以近代词人之作譬之,如所谓“皇帝二载初闰,八月 初吉”,如所谓“吾闻京城南,兹惟群山囿”,则辞意明白, 无俟《序》说者也。放翁之诗曰:“城上危楼画角哀,沈园 非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曾逐孤鸿照影来。”“梦 断香销四十年,沈园老柳不吹绵。此身行作稽山土, 犹吊遗踪一怅然。”其题曰《沈园》而已。诚斋之诗曰:“饱 喜饥嗔笑杀侬,凤凰未必胜狙公。虽逃暮四朝三外, 犹在桐花竹实中。”其题曰:“无题”而已。是三诗者,不言 所谓,人莫能知其所以作之意也。刘后村《诗话》释之 曰:“放翁初婚某氏,颇倦于学。严君督过之,竟至仳,离 某氏,别适某官。一日,通家于沈园,目成而已。晚年游 园,感而赋之。诚斋既里居,累章乞休,致不得命,再予 祠,有感而赋。以为虽脱吏责,尚縻闲廪,不若相忘于 物外也。然后三诗之”意始明。夫后村之说,即三诗之 序也。后村之于杨、陆二公,相去不百年,得于长老之 所诵说,口耳之所习闻,笔之简册,可以质诸二公而 不缪也。倘后乎此千百载,说者必欲外后村之意而 别为之说,则虽其体认之精,辩析之巧,亦终于臆说 而固有引。文公之于《诗序》,于其见于经传,信而有证 者则从之,如“《硕人》《载驰》”、“《清人》《鸱鸮》”之类是也。其可疑 者,则未尝尽断以臆说,而固有引他书以证其谬者 矣。曰:是则然矣。然愚之所以不能不疑者,则以其恶 《序》之意太过,而所引援指摘,似亦未能尽出于公平 而足以当人心也。夫《关雎》,《韩诗》以为衰周之刺诗;《宾 之初筵》,《韩诗》以为卫武公饮酒悔过之诗;皆与《毛序》 反者也,而《韩诗》说《关雎》则违夫子“不淫”“不伤”之训,是 决不可从者也。《初筵》之诗夫子未有论说也,则诋毛 而从韩。夫一韩诗也,《初筵》之序可信,而《关雎》之序独 不可信乎?《邶柏舟》,《毛序》以为仁人不遇而作,《文公》以 为妇人之作,而引《列女传》为证,非臆说矣。然《列女传》 出于刘向。向上封事,论恭显倾陷正人,引是诗“忧心 悄悄,愠于群小”之语,而继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愠也, 则正毛《序》之意矣。夫一刘向也,《列女传》之说可信,而 《封事》之说独不可信乎?此愚所以疑文公恶《序》之意 太过,而引援指摘,似为未当,此类是也。夫本之以孔、 孟说《诗》之旨,参之以《诗》中诸序之例,而后究极夫古 今诗人所以讽咏之意,则《诗序》之不可废也审矣。愚 岂好为异论哉!

    或曰:“夫子何以删《诗》?昔太史公曰:‘古《诗》本三千馀篇, 孔子去其重复,取其可施于礼义者三百五篇’。孔氏 曰:‘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 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所言,未可信也。朱文公曰:‘三百五篇,其间亦未必皆可施于礼义,但存其实以为 鉴戒耳’。之三说者,何所折衷’?”愚曰:若如文公之说,则 《诗》元未尝删矣,今何以有诸《逸诗》乎?盖文公每舍《序》 以言《诗》,则《变风》诸篇祗见其理短而词哇,愚于前篇 已论之矣。但以经传所引逸诗考之,则其词明而理 正,盖未见其劣于《三百五篇》也,而何以删之?《三百五 篇》之中,如诋其君以“硕鼠狡童”,如欲刺人之恶,而自 为彼人之辞,以陷于所刺之地,殆几不可训矣,而何 以录之?盖尝深味圣人之言,而得圣人所以著作之 意矣。昔夫子之言曰:“述而不作。”又曰:“盖有不知而作 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多闻阙疑。”异时尝举史阙文之 语,而叹世道之不古;存夏五郭公之书,而不欲遽正 前史之阙误,然则圣人之意盖可见矣。盖《诗》之见录 者,必其序说之明白,而旨意之可考者也。其轶而不 录者,必其序说之无传,旨意之难考,而不欲臆说者 也。或曰:“今三百五篇之序,世以为卫宏、毛公所作耳。 如子所言,则已出于夫子之前乎?”曰:“其说虽自毛、卫 诸公而传,其旨意则自有此诗而已有之矣。《鸱鸮》之 序见于《尚书》;《硕人》《载驰》《清人》之序见于《左传》,所纪皆 与作”诗者同时,非后人之臆说也。若《序》说之意,不出 于当时作诗者之口,则鸱鸮诸章,初不言成王疑周 公之意,《清人》终篇亦不见郑伯恶高克之迹。后人读 之,当不能晓其为何语矣。盖尝妄为之说曰:“作诗之 人可考,其意可寻,则夫子录之,殆述而不作之意也; 其人不可考,其意不可寻,则夫子删之,殆”多闻阙疑 之意也。是以于其可知者,虽比兴深远,词旨迂晦者, 亦所不废,如芣苢“鹤鸣蒹葭”之类是也。于其所不可 知者,虽直陈其事,文义明白者,亦不果录,如“翘翘车 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之类是也。于其可 知者,虽词意流泆,不能不类于狭邪者,亦所不删,如 《桑中溱洧》,“野有蔓草,出其东门”之类是也。于其所不 可知者,虽词意庄重,一出于义理者,亦不果录,如“周 道挺挺,我心扃扃,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之类是也。 然则其所可知者何?则《三百五篇》之序意是也。其所 不可知者何?则诸逸诗之不以序行于世者是也。欧 阳公《诗谱补亡后序》曰:“后之学者,因迹前世之所传 而较其得”失,或有之矣。若使徒抱焚馀残脱之经,伥 伥然于去圣千百年之后,不见先儒中间之说,而欲 特立一家之论,果有能哉?此说得之。盖自其必以为 出于卫宏、毛公辈之口,而先以不经之臆说视之,于 是以特立之己见,与之较短量长于辞语工拙之间, 则祗见其龃龉而不合,疏缪而无当耳。夫使序《诗》之 意,

    果不出于作诗之初,而皆为后人臆度之说,则比 兴讽咏之词,其所为微婉幽深者,殆类东方朔“声謷” “凥高”之隐语,蔡邕“黄绢”“幼妇”之廋词,使后人各出其 智以为猜料之工拙,恐非圣经诲人之意也。或曰:“诸 《小序》之说固有舛驰鄙浅而不可解者,尽信之可乎?” 愚曰:“《序》非一人之言也,或出于国史之采录,或出于 讲”师之传授,如《渭阳》之“首尾异说”,《丝衣》之两义并存, 则其舛驰固有之,择善而从之可矣。至如其辞语之 鄙浅,则序所以释经,非作文也,祖其意足矣,辞不必 玩也。夫以夫子之圣,犹不肯杂取诸逸诗之可传者, 与《三百五篇》之有序者并行,而后之君子乃欲尽废 《序》以言《诗》,此愚所以未敢深以为然,故复摭述而不 作“多闻阙疑”之言,以明孔子删《诗》之意,且见《古序》之 尤不可废也。

    论欧诗解

    晁氏曰:欧公解《诗》,毛、郑之说已善者,固为之不改,至 于质诸先圣则悖理,考于人情则不可行,然后易之, 故所得比诸儒最多。但平日不信符命,尝著书以《周 易》《河图》《洛书》为妖妄,今又以《生民》《元鸟》、之诗为怪说。 苏子瞻曰:“帝王之兴,其受命之符,卓然见于《诗》《书》者 多矣,《河图》《洛书》《元鸟》《生民》之诗,岂可谓诬也哉!恨学” 者推之太详,流入谶纬,而后之君子亦矫枉过正,举 从而废之,以为王莽、公孙述之流,缘此作乱。使汉不 失德,莽、述何自起而归罪三代受命之符?亦过矣。

    辨郑夹漈诗传

    《毛诗》自郑氏既笺之后,而学者笃信康成,故此诗专 行,三家遂废。《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西晋。隋、唐之世, 犹有《韩诗》可据。迨五代后,《韩诗》亦亡,至今学者只凭 毛氏,且以《序》为子夏所作,更不敢拟议。盖事无两造 之辞,狱有偏听之惑。今作《诗辨妄》六卷,可以见其得 失。陈氏曰:“《辨妄》者,专指毛、郑之妄,谓《小序》非子夏所” 作可也,尽削去之,而以己意为之《序》,可乎?樵之学虽 自成一家,而其师心自是,殆孔子所谓“不知而作”者 也。

    按:夹漈专诋《诗序》,晦庵从其说。所谓“事无两造之辞, 则狱有偏听之惑”者,大意谓《毛序》不可偏信也。然愚 以为譬之听讼,《诗》者,其事也;齐、鲁、韩、毛则证验之人 也。《毛诗》本书具在,流传甚久,譬如其人亲身到官,供 指详明,具有本末者也。齐、鲁、韩三家本书已亡,于它书中间见一二,而真伪未可知,譬如其人元不到官, 又已身亡,无可追对,徒得之风闻道听,以为其说如 此者也。今舍《毛诗》而求证于齐、鲁、韩,犹听讼者以亲 身到官,所供之案牍为不可信,乃采之于傍人传说, 而欲以断其事也,岂不误哉!

    辩说诗之失

    古者重声教,故采《诗》以观所被之浅深。然今三百篇 有出于太师所采者,《周南》《召南》是也;有录于史官而 非太史所采者,《豳风》及周大夫所作是也。其馀诸国 风多是东迁以后之作,率皆诸国史官所自记录。方 周之盛,美刺不兴,《汉广》《江沱》诸诗,虽足以见诸侯之 美,而风化之原,实系于周。其后天子不能统一诸侯, 诸侯善恶皆无与于周,故不以美、刺皆谓之“变风”,以 其不系于二南,而各自为风也。《周礼》,“王巡狩,则太史 太师同车。”又其官属所掌,皆有奠世系之说。方采《诗》 之时,太师掌其事,而太史录其时世。及巡狩礼废,太 师不复采诗。而后诸国之诗皆其国史所自记录,以 考见风俗盛衰,政治得失。若《左传》于高克之事,则曰 “郑人为之赋《清人》”;庄姜之事,则曰“卫人为之赋《硕人》”, 必有所据矣。故《大序》曰:“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 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讽其上,达于事变,而 怀其旧俗。”是说《诗》者不可不辨采诗之时世也。《黍离》 降为《国风》,此时王泽犹未竭也。故人民忠爱其君,犹 能若此。其后听者既玩,而言者亦厌,遂与之相忘,则 虽《国风》亦不可复见。至此则书契以来,文治之迹始 划绝矣。以时考之,《国风》止于《泽陂》,在顷王之世,当鲁 文公之时,故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故说《诗》者尚论 其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