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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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卷目录

     春秋部杂录二

    经籍典第二百六卷

    春秋部杂录二

    李氏《刊误》:“《左传》:‘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鲁丧,未 之见也。子产坏客馆之垣,以纳车马。士文伯让之曰: ‘缮完葺墙,以待宾客,若皆毁之,何以供命’?予谓垣坏 葺之而已,今云缮墙,岂古人于文理如此不达耶?所 疑字误,遂有繁文。予辄究其义,是缮宇葺墙以待宾 客’,此则本书‘宇’误为‘完’”,《书》曰“‘峻宇雕墙’,足以为比,况” 上文云:“高其闬闳,厚其墙垣。”又曰:“司空以时平易道 路,圬人以时塓馆宫室。”如此足以待宾客,岂徒葺墙 而可以崇大诸侯之馆哉!

    《栾城遗言》:“公言仲尼《春秋》,或是令丘明作传,以相发 明。”

    公曰:“吾为《春秋集传》,乃平生事业。”

    公少年与坡公治《春秋》,尝作论明圣人喜怒好恶,讥 公、谷以日月土地为训,其说固自得之。元祐间,后进 如张大亨嘉父亦攻此学,大亨以问坡,坡答书云:“《春 秋》,儒者本务。然此书有妙用,学者罕能领会,多求之 绳约中,乃近法家者流,苛细缴绕,竟亦何用?”惟丘明 识其用,终不肯尽谈,微见端兆,欲使学者自求之,故 “仆以为难,未敢轻论也。”

    颍昌太祖书阁有厨三只,中有《春秋说解注》《公》《谷》《左 氏传》,其终卷末后题“丙申嘉祐元年冬,寓居兴国浴 室,东坐第二位,读三传。”次年夏辰时,坡公书名押字, 少年亲书此卷压积蠹简中,未尝开缄,籀偶开之,一 一对拟,今黄门《春秋集传》悉皆有指定之说,想尔时 与坡公同学,潜心稽考,老而著述大成,遗书具在。当 以《黄门集传》为证据。坡公晚岁,谓“《春秋传》皆古人未 至”,故附记之于斯。次年夏辰时疑有月日阙

    《西溪丛语》:《左氏》:“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 之。”杜预曰:“寤寐而庄公已生,故惊而恶之甚,言其生 之易也。”据《风俗通》不举寤生子,俗说儿堕地未可开 目便能视者,谓之寤生子,妨父母。郑武公老终天年, 姜氏亦然,岂有妨父母乎?其说与杜预异。

    唐李济翁《资暇录》云:“古‘使’字作‘李’,《左氏春秋传》言‘行 李’,乃是‘行使’,后人误为‘李’字。《春秋僖公三十年左氏 传》云:‘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杜 预:‘李,使人也’。又《襄公八年左氏传》云:‘亦不使一介行 李告于寡君’。杜预曰:‘行李,行人也’。又《昭公十二年左 氏传》云:‘诸侯靖共好以为事,行理之命,无月不至’。杜” 预曰:“行理,使人通聘问者。或言理,或言李,皆谓行使 也。但文其言,谓之行李,亦作理耳。”以此知其非改古 文为李也。古文字多矣,李济翁不言李,字出何书,未 可遽尔泛举而改作也。刘孝威《结客少年场行》云:“少 年李六郡,遨游遍五都。”李作使音。

    《春秋》,夏姬乃郑穆公之女,陈大夫御叔之妻。其子征 舒弑君,征舒行恶逆,姬当四十馀岁,乃鲁宣公十一 年,历宣公、成公、申公巫臣窃以逃晋,又相去十馀年 矣。后又生女,嫁叔向,计其年六十馀矣,而能有孕。《列 女传》云:“夏姬内挟技术,盖老而复壮者,三为王后,七 为夫人。”或云:“凡九为寡妇,当之者辄死。”《左氏》所载,当 之者已八人矣。宇文士及《妆台记序》云:“春秋之初,有 晋、楚之谚曰:‘夏姬得道,鸡皮三少’。”

    《容斋随笔》:秦穆公袭郑,晋纳邾,捷菑,三传所书略相 似。《左氏》书秦事曰:“杞子自郑告于秦曰:‘潜师以来,国 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 也。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公辞焉,召孟明出师,蹇叔哭 之曰:‘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公曰:‘尔何知? 中寿,尔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与师,哭而送之曰:‘晋 人御师必于殽,殽有二陵焉,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 秦师遂东。《公羊》曰: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 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尔之年 者,冢上之木拱矣,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 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于殽嵚岩,吾将尸尔焉。”子 揖师而行。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 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 《穀梁》曰:“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 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曰:‘子之冢木已拱矣,何知’? 师行,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女死必于 殽之岩崟之下,我将尸女’。于是师行,百里子与蹇叔 子随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何为哭吾师也?”二子曰:

    “非敢哭师也,哭吾子也。我老矣,彼不死,则我死矣。”其
    考证
    书邾事?《左氏》曰:“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晋姬,

    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晋。晋赵盾以诸 侯之师八百乘纳之。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 ‘辞顺而弗从,不祥’。乃还。”《公羊》曰:“晋郤缺帅师,革车八 百乘”,以纳捷菑于邾娄,力沛然若有馀而纳之。邾娄 人辞曰:“捷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子以其指,则捷菑 也,四貜且也。六子以大国压之,则未知齐、晋孰有之 也。贵则皆贵矣。虽然,貜且也长。”郤缺曰:“非吾力不能 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穀梁》曰:“长毂五百 乘,绵地千里,过宋、郑、滕、薛,敻入千乘之国”,欲变人之 主,至城下然后知,何晚也?捷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 《貜且》正也;捷菑,不正也。予谓秦之事,《穀梁》纡馀有味 邾之事,《左氏》语简而切,欲为文记事者当以是观之。 《左传》书晋惠公背秦穆公事曰:“晋侯之入也,秦穆姬 属贾君焉,且曰:‘尽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 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 之。赂秦伯以河外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 梁城,既而不与。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 伯伐晋。”观此一节,正如狱吏治囚,蔽罪议法,而皋陶 听之,何所伏窜,不待韩原之战,其曲直胜负之形见 矣。晋厉公绝秦,数其五罪,书词铿訇,极文章鼓吹之 妙,然其实皆诬秦。故《传》又《书》云:“秦桓公既与晋厉公 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与楚,欲道以伐晋。”杜元凯注 云:“据此三事以正秦罪。”《左氏》于文反复低昂,无所不 究其至。观秦晋争战二事,可窥一斑矣。

    《左传》所载列国人语言书讯,其辞旨如出一手。说者 乃以为皆《左氏》所作,予疑其不必然,乃若润色整齐, 则有之矣。试以《诗》证之,扬之水三篇,一周诗,一郑诗, 一《晋诗》,其二篇皆曰:“不流束薪,不流束楚。”《邶》之《谷风》 曰:“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雅》之《谷风》曰:“习习谷风,维风 及雨。”在南山之阳,在南山之下,在南山之侧,在浚之 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在河之浒,在河之漘,在河之 涘。山有枢,隰有榆;山有苞栎,隰有六驳;山有蕨薇,隰 有杞桋。言“秣其马,言采其虻,言观其旗,言韔其弓”,皆 杂出于诸诗,而兴致一也。盖先王之泽未远天下,书 同文,师无异道,人无异习,出口成言,皆止乎礼义,是 以不谋而同尔。

    姓氏所出,后世茫不可考,不过证以史传,然要为难 晓。自姚虞、唐杜、姜、田、范、刘之外,馀盖纷然杂出。且以 《左传》言之,申氏出于四岳,周有申伯,然郑又有申侯, 楚有申舟,及有申公、巫臣,鲁有申𦈡、申枨,晋有申书, 齐有申鲜虞。贾氏,姬姓之国,以国为氏,然晋有贾华, 又狐射姑亦曰贾季,齐有贾举。黄氏,嬴姓之国,然金 天氏之后又有沈姒,蓐黄之黄,晋有黄渊。孔氏出于 商,孔子其后也。然卫有孔达,宋有孔父,郑有孔叔,陈 有孔宁,齐有孔虺,而郑子孔之孙又为孔张。高氏出 于齐,然子尾之后又为高强,郑有高克,宋有高哀。国 氏亦出于齐,然邢有国子,郑子国之孙又为国参。晋 有庆郑,齐有庆克,陈有庆虎,卫有石碏,齐有石之纷 如,郑有石㚟,周有石尚,宋有石𫸩,晋有阳处父,楚有 阳丐,鲁有阳虎。孙氏出于卫,而楚有叔敖,齐有孙书, 吴有孙武。郭氏出于虢,而晋有郭偃,齐有郭最,又有 所谓郭公者。千载之下,遥遥世祚,将安所质究乎? 陈成子弑齐简公,孔子告于鲁哀公,请讨之。公曰:“告 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左传》曰:孔子请伐齐。公曰: “‘鲁为齐弱久矣,子之伐之,将若之何’?对曰:‘陈常弑其 君,民之不与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伐也’。”说者 以为孔子岂较力之强弱,但明其义而已。能顺人心 而行天讨,何患不克?使鲁君从之。孔子其使于周,请 命天子正名其罪。至其所以胜齐者,孔子之馀事也。 予以为鲁之不能伐齐,三子之不欲伐齐,周之不能 讨齐,通国知之矣。孔子为此举,岂真欲以鲁之半力 敌之哉?盖是时三子无君,与陈氏等耳。孔子上欲悟 哀公,下欲警三子,使哀公悟其意,必察三臣之擅国, 思有以制之,起孔子而付以政,其正君君、臣臣之分 不难也。使三子者警,必将曰:“鲁小于齐,齐臣弑君而 欲致讨,吾三臣或如是”,彼齐、晋大国,肯置而不问乎? 惜其君臣皆不识圣人之深旨。自是二年孔子亡,又 十一年,哀公竟逼于三子而孙于越,比之简公仅全 其身尔。

    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 “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 遂迁于绎。未几而卒。君子曰:“知命。”楚昭王之季年,有 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 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诸 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 移之?”遂弗禜。孔子曰:“楚昭王知天道矣,其不失国也, 宜哉。”按宋景公出人君之言三,荧惑为之退舍。《邾》文, 楚昭之言,亦是物也,而终不蒙福,天道远而不可知 如此。

    《容斋续笔》:《左传》载诸国事,于第一卷首书郑庄公,自后纪其所行尤详,然每事必有“君子”一说,惟诅射颖 考叔以为失政刑,此外率称其善,杜氏注文又从而 奖与之。按庄公为周卿士,以平王贰于虢,而取王子 为质以威王,𢌿虢公政,而取温之麦,取成周之禾,以 王夺不使知政,忿而不朝,拒天子之师,射王中肩,谓 天子不能复巡守,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不胜其母,以 害其弟,至有城颍及泉之誓。是其事君事亲,可谓乱 臣贼子者矣,而曾无一语以贬之。《书姜氏》,谓“母子如 初”,杜注云:“公虽失之于初,而孝心不忘,故考叔感而 通之。”《书》“郑伯以齐人朝王”,曰:“礼也。”杜云:“庄公不以虢 公得政而背王,故礼之。”《书》息侯伐郑,曰“‘不度德’。杜云: ‘郑庄贤’。”书“取郜与防,归于鲁,曰可谓正矣。以王命讨 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书》“使许叔居许东偏,曰‘于 是乎有礼。度德而处,量力而行,相时而动,可谓知礼’。” 《书》“周、郑交恶,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是乃以天子诸 侯混为一区,无复有上下等威之辨。射王之夜,使祭 足劳王。杜云:‘郑志在苟免,王讨之’。”非也。此段尤为悖 理。惟《公羊子》于“克段于鄢”之下书曰“大郑伯之恶”,为 得之。

    五声本于五行,而征音废。四渎源于四方,而济水绝。 《周官》“六典所以布治,而司空之书亡。”是固出于无可 柰何,非人力所能为也。乃若《六经》载道,而王安石欲 废《春秋》。绍圣中,章子厚作相,蔡卞执政,遂明下诏罢 此经,诚万世之罪人也。

    臧文仲居蔡,孔子以为不知蔡者国君之守,龟出蔡 地,因以为名焉。《左传》所称“作虚器”,正谓此也。至其孙 武仲得罪于鲁,出奔邾,使告其兄贾于铸,且致大蔡 焉。曰:“纥之罪不及不祀,子以大蔡纳请,其可。”盖请为 先人立后也。贾再拜受龟,使弟为为己请,遂自为也。 乃立臧为为之子,曰昭伯。尝如晋,从弟会窃其宝龟 偻句。龟所出地名以卜为信与僭,僭吉。会如晋,昭伯问内 子与母,弟皆不对。会之意欲使昭伯疑其若有他故 者,归而察之,皆无之,执而戮之,逸奔郈。及昭伯从昭 公孙于齐,季平子立会为臧氏后,会曰:“偻句,不余欺 也。”臧氏二事皆以龟,故皆以弟而夺兄位,亦异矣。 自《左氏》载石碏事,有大义灭亲之语,后世援以为说, 杀子孙,害兄弟,如汉章帝废太子庆,魏孝文杀太子 恂,唐高宗废太子贤者,不可胜数。《公羊》书鲁隐公、威 公事,有“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之语,后世援废长立少, 以妾为后妃。如汉哀帝尊傅昭仪为皇太后,光武废 太子强而立东海王阳,唐高宗废太子忠而立孝敬 者,亦不可胜数。

    《容斋三笔》:《左传》议论遣辞,颇有害理者,以文章富艳 之故,后人一切不复言,今略疏数端,以箴其失。《传》云: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杜氏谓不复专 任郑伯也。周公阏与王孙苏争政,王叛王孙苏。杜氏 曰:‘叛者不与也’。夫以君之于臣,而言贰与叛,岂理也 哉!晋平戎于王,单襄公如晋拜成,刘康公徼戎,将遂” 伐之。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国,不义。”晋范吉射、赵鞅交 兵刘氏,范氏世为婚姻。苌弘事刘文公,故周与范氏, 赵鞅以为讨。夫以天子之使出聘侯国而言拜,成谓 周于晋为欺大国,诸侯之卿跋扈于天子而言讨,皆 于名分为不正。其他如晋邢侯杀叔鱼,叔鱼兄叔向 数其恶而尸诸市,其于兄弟之谊为弗笃矣,而托仲 尼之语云“杀亲益荣”,杜氏又谓“荣名益己”,以弟陈尸 为兄荣,尤为失也。

    《公羊传》书楚子围宋,宋人及楚人平事,几四百字。其 称“司马子反”者八,又再,曰“将去而归尔”,“然后而归尔”, “臣请归尔”,“吾亦从之而归尔”,又三书“军有七日之粮 尔”,凡五用“尔”字,然不觉其烦。

    《容斋四笔左传》:“楚庄王围宋,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 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子反惧,与之盟而退 三十里。”杜注曰:“兵法因其乡人而用之,必先知其守 将、左右、谒者、门者之姓名而利道之。”华元盖用此术 得以自通。予按,前三年晋、楚、邲之战,随武子称楚之 善曰:“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军政不” 戒而备,大抵言其备豫之固。今使敌人能入上将之 幕而登其床,则刺客奸人,何施不得,虽至于王所可 也,岂所谓军制乎?疑不然也。《公羊传》云:“楚子反乘堙 而窥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其说比《左氏》为 有理。

    《容斋五笔》。《左传》:鲁哀公二年,晋赵鞅与郑战,誓众曰: “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土田十万。”注云:“《周 书作雒篇》:千里百县,县有四郡。”然则郡乃隶县,而历 代地里郡国志未之或书。又传所载地名从州者凡 五:鲁宣公会齐于平州,以定其位。注云:齐地在泰山 牟县西,见于正经。它如允姓之戎,居于瓜州。注今炖 煌也楚王灭陈,复封之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 齐子尾使闾丘婴伐我《阳州》。注鲁地后四十年又书 “鲁侵齐,门于阳州。”注攻其门也苫越生子,将待事而

    名之。阳州之役获焉,名之曰阳州,是齐、鲁皆有此地
    考证
    也。卫庄公登城以望,见戎州曰:“我,姬姓也,何戎之有

    焉?”以上惟瓜州之名至今。

    孔子作《春秋》,以一字为褒贬,大抵志在尊王。至于纪 年叙事,只因旧史。杜预见《汲冢书》,《魏国史记》谓其著 书文意大似《春秋经》,推此足以见古者国史策书之 常也。所谓书日不书日,在轻重事体本无所系,而《公 羊》《穀梁》二传每事断之以日,故窒而不通。《左氏》惟有 “公子益师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一说,其他亦鲜。 今表二传之语,以示儿曹。《公羊》云:“益师卒。何以不日? 远也。葬者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 也。过时而日,隐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当 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庚寅入邴”,其 日何?难也。取邑不日,桓之盟不日,信之也。甲寅齐人 伐卫。伐不日。此何以日?至之日也。壬申,公朝于王所。 其日何?录乎内也。辛巳,晋败秦于殽诈,战不日,此何 以日?尽也。甲戌,败敌于咸。其日何?大之也。子卒,何以 不日?隐之也。即位不日,《穀梁》最多。卑者之盟不日。大 夫日卒,正也;诸侯日卒,正也。日入,恶入者也。外盟不 日,取邑不日,大阅崇武,故谨而日之。前定之盟不日。 公败齐师,不日,疑战也。公败宋师,其日,成败之也。“齐 人灭遂”,其不日,微国也。“公会齐侯盟于柯。”桓盟虽内 与,不日,信也。媵陈人之妇,其不日数渝,恶之也。癸亥, “葬纪叔姬”,不日。卒而日葬,闵纪之亡也。子卒日,正也; 不日,故也。有所见则日。“戊辰,盟于葵丘。”桓盟不日,此 何以日?美之也。辛卯,“沙鹿崩。”其日,重变也。戊申,陨石 于宋。是月,六鹢退飞。石无知,故日之;鹢微有知之物, 故月之。乙亥,齐侯小白卒。此以正其日之何也?壬申, 公朝于王所。其日,以其再致天子,故谨而日之。日系 于月,月系于时,其不月,失其所系也。丁未,商臣弑其 君髡。日髡之卒,所以谨商臣之弑也。乙巳,“及晋处父 盟。”不言公,讳也。何以知其与公盟以其日也。甲戌,取 须句。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不正其再取,故谨而日 之也。辛丑,葬襄王。日之甚矣,其不葬之辞也。乙卯,晋、 楚战于邲,日,其事败也。癸卯,晋灭潞。灭国有三术:中 国谨日,卑国月,夷狄不日。其日,潞子贤也。甲戌,楚子 卒。夷狄卒而不日,日少进也。癸酉,战于其日;或曰 日,其战也;或曰日,其悉也。梁山崩,不日,何也?高者有 崩道也。“鼷鼠食郊牛角”,不言日,急辞也。庚申,莒溃,恶 之,故谨而日之也。秋,“公至自会。”不日,至自伐郑也。丙 戌,郑伯卒于操。其日,未逾境也。乙亥,臧孙纥出奔邾。 其日,正纥之出也。蔡世子弑其君。其不日,子夺父政, 是谓“夷之。”冬,十月,葬蔡景公。不日卒,而月葬,不葬者 也。四月,楚公子比弑其君。弑君者日不日,比不弑也。 甲戌,同盟于平丘,其日善。是盟也,内之大事;日即位, 君之大事也。其不日,何也?以年决者,不以日决也。定 之即位,何以日也?著之也。他释时月者亦然,通经之 士,可以默喻矣。沙鹿、梁山为两说尢?不然。苏子由《春 秋论》云:“《公羊》《穀梁》之传,日月土地”,皆所以为训。夫日 月之不知,土地之不详,何足以为喜怒?其意盖亦如 此。

    《扪虱新话》:“少正卯之诛,不见于《春秋》,或者以为非卿, 故不书,非也。孔子之作《春秋》,正以道不行,故用空言 以寄褒贬耳。若少正卯之诛,则其志可以少伸,赏罚 之权可以复振,空言何用哉?使二百四十年事事如 此,《春秋》虽不作可也,何少正卯之足书云。”

    予读《左氏右尹》子革与王言如响,析父语之子革曰: “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王出复语子革乃诵《祈 招》之诗。尝戏谓:子革固善谏矣,然使刘暾闻之,则子 革不免为弑君。刘暾正色诘郭彰,彰怒曰:“‘我能截君 角也’。暾勃然谓彰曰:‘君何敢擅宠作威福天子法官, 而欲截角乎’?”求纸笔奏之,众人解释乃止。今子革乃 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子革不亦危哉!”每读 至此,不觉失笑。以吾观之,刘暾之言,正似儿戏,而史 臣乃载之以为鲠直,何耶?

    《左氏》有傅会《论语》处甚多。子曰:“赐不受命而货殖焉。” “亿则屡中”,《左氏》曰:“赐不幸言而中,是使赐多言也。”子 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左氏》曰:“小邾射以句 绎来奔。”曰:“使季路要我,吾无盟矣。”此皆附会之言,不 足取。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左氏》遂曰:“裨谌谋于野 则获。”盖以“草”为“草野”之草,且其所叙复与《论语》异,当 以《论语》为正。

    《贵耳集》:荆公黜词赋尊经,独《春秋》非圣经不试,所以 元祐诸人多作《春秋传》解,自胡安定先生始,如孙莘 老辈皆有《春秋集解》,则知熙宁、元祐诸人议论素不 同矣。唐子西云:“挟天子以令诸侯,诸侯必从,然谓之 尊君则不可。挟六经以令百氏,百氏必服,然谓之尊 经则不可。”

    《临溪诗话》:“班固云:‘《春秋五传》,谓左丘明、公羊高、穀梁 赤、邹氏、夹氏’。又云:‘邹氏无书,夹氏未有书’。而韩愈赠 卢仝诗曰:‘《春秋》五传束高阁,独抱韦编究终始’。不知 此二传果何等书也《学斋呫哔》:“《左传昭十年》:‘子皮归,谓子羽曰:‘《夏书》云:‘欲 败度,纵败礼’。我之谓矣’’。”注云逸书也又十七年,太史 曰:“在此月也。”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 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注逸书也余按:此两节皆见 于今文《尚书》。如子皮所举“欲败度,纵败礼”两言,今见 于《太甲篇》,乃《商书》也。而子皮以为《夏书》,固失之矣;而 杜预遂以为逸书,失尤甚矣。至如周太史所举“辰不 集于房”四言,今见于《引征》,正是《夏书》,只差一“不”字,无 可疑者;而杜乃注为《逸》,殊可讶焉!故辨之以明传注 不可尽信如此。

    枕谭《左传》方城以为“城”,“方”本“万”字讹耳。唐勒《奏土论》 曰:“我是楚也,世伯南土。”自越以至叶垂,弘境万里,故 曰万城。

    《芥隐笔记》:“掫师”用《左氏》捍掫事。文艺传义“形于色”,用 《左氏》孔子语。

    《读书杂抄》:“孔子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字而不名 者十二人耳。”孙觌作《赵善发字序》。

    昭九年,屠蒯曰:“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言以 出令。”注气和则志充此语与《孟子》不合。

    《左》襄十三年:“周之兴也,其诗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 言刑善也。及其衰也,其诗曰:‘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言不让也。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农力 以事其上。及其乱也,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 其伎以凭君子。”“刑”“善”二字最要看,“农力”乃农用,八政 之农厚也。《左注》阙。

    《左襄十四年》:“吴子诸樊既葬而除丧,将立季札,札辞。” 杜注曰:“诸樊,吴子乘之长子也。乘卒,至此春十七月, 既葬而除丧。”《公羊传哀六年》:齐除景公之丧。何休曰: “期而小祥,服期者除。”

    《左成十八年》:“二月乙酉朔,晋悼公即位于朝。”杜注:“朝 庙五日而即位也。厉公弑绝,故悼公不以嗣子居丧。” 每见杜预于丧礼多以薄,如此类者,不可胜数。 《左成十三年》:“刘子曰云云。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 以取祸。”杜氏曰:“养威仪以致福。”《汉志》颜师古曰:“之往 也,能养生者,则定礼义威仪自致于福;不能者则丧 之以取祸乱。” 尝见吕氏《左传》说,谓福不言取而祸 言取。盖性中只有福,何尝有祸?养是则为福,反是则 取祸,祸自外至也。今观颜注,亦此意也。

    襄三十年郑子皮授子产政。杜注曰:“伯有死,子皮知 政,以子产贤,故逊之。”传内“知政”字非一。襄二十六年 公孙挥曰“子产其将知政矣。”桓公五年王夺郑伯政。 注曰不使知王政愚按:后世官制上“知”字,此已有之。 《襄二十九年》,“士文伯寡君使丐请命。”注丐本又作丐 古害反,士文伯名也。今传本皆作“丐”字,或作“丐”字。《释 例》亦然。解者云:士文伯是范氏之族,不应与范宣子 同名,作丏是也。案士文伯字伯瑕。又春秋时人,名字 皆相配,楚令尹阳丐,字子瑕,即与文伯名字正同。又 郑有驷乞,字子瑕,丐与乞义同。则作“丐”者是古人,不 嫌同名。又案鲁有仲婴齐,是庄公之孙。又有公孙婴 齐,是文公之孙。仲婴齐于公孙婴齐为从祖,同时同 名。郑有公孙段,字子石,又云“伯石”、印段字伯石,《传》又 谓之二子石。然印假即公孙假,从父,兄弟之子,尚同 名字,伯瑕与宣子何废同乎?又《哀四年》蔡侯申同高 祖名。

    《隐元年》“共叔段。”注曰:“段出奔共,故曰共叔。犹晋侯在 鄂,谓之鄂侯。”

    《左氏》昭二十八年,司马叔游曰:“郑书有之,恶直丑正, 实蕃有徒。”注郑书古书名也言害正直者,实多徒众, 此不知何书。愚按:襄三十年《传》郑书有之。注郑国史 书

    《左庄二十九年》:“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火见而 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杜氏曰:“谓今九月,周十 一月,龙星角亢,晨见东方,三务已毕,戒民以土功事。 大火心星次角亢,见者致筑作之物。”水昏正,谓今十 月,定星昏而中,于是植板干而兴作。日南至微阳始 勋,故土功息。

    《桓五年》:“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始杀而尝,闭蛰而 烝,过则书。”杜氏曰:“启蛰,夏正建寅之月,祀天南郊。龙 见建巳之月,苍龙宿之体,昏见东方,万物始盛,待雨 而大,故祭天远为百谷祈,膏雨始杀。建酉之月,阴气 始杀,嘉谷始熟,故荐尝于宗庙。闭蛰建亥之月,昆虫 闭户,万物皆成,可荐者众,故烝祭宗庙。”按:此两龙晨 昏不同,故详记之。

    桓二年“秋,大雩。”书,不时也。杜氏曰:“《十二公传》惟此年 及襄二十六年有两秋,此发雩祭之例,欲显天时以 指事,故重言秋。”

    “旝动而鼓。”杜氏曰:旃也,通帛为之。盖今大将之麾,执 以为号令。陆释曰:旝,古外反,又古活反,又作桧。建大 木,置石其上,发机以磓敌。若按陆氏说,如今炮架之 类。徐锴谓诸书为旌旗,惟许叔重《潘安仁赋》谓之驳 炮。字有如此者,亦有从石者。按从石作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 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 而况昭违乱之赂器于太庙?按臧哀伯即臧孙达,即 僖伯公子𫸩之子。《观鱼》之谏与此篇皆有德之言也。 《庄公十一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公右歂孙生 搏之。宋人请之,宋公靳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鲁囚也, 吾弗敬子矣。”“病之。”杜注:“戏而相愧曰靳。”万不以为戏, 而以为己病。服氏曰:“耻而恶之曰靳。”按寇莱公《言行 录》有“一青帏二十馀年,或以公孙弘事靳之。臧武仲 曰:‘在上者洒濯其志,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 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 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 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愚按:臧氏世有名 言。《世本》:“孝公生僖伯𫸩,𫸩生哀伯达,达生伯氏瓶,瓶 生文仲辰。”

    齐庄公伐卫,将遂伐晋。晏平仲曰:“不德而有功,忧必 及君。”崔杼曰:“不可。小国间大国之败而毁焉,必受其 咎。君其图之。”弗听。陈文子见崔武子曰:“将如君何?”武 子曰:“吾言于君,君弗听也。以为盟主,而利其难。群臣 若急,君于何有?”文子退,告其人曰:“崔子将死乎?”谓君 甚而又过之。又云:遂伐晋,取朝歌。又二十五年,崔杼 弑君。注文子陈完之孙须无武子崔杼也杼言有急 不能顾君,欲弑之以悦晋文子,谓“弑君之恶,过于背 盟主。”愚按:文子既知崔子有无君之心,但退以告人, 然则虽其后洁身避乱,弃十乘之马以之他邦,其亦 不仁甚矣。故夫子许其清,而不许其仁。

    《成公十一年》,“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嫁其外妹于施 孝叔。”按:此谓同母异父。

    子产为政,有事,伯石赂与之邑。子大叔曰:“国皆其国 也,奚独赂焉?”子产曰:“无欲实难,皆得其欲,以从其事, 而要其成。非我有成,其在人乎?何爱于邑?邑将焉往?” 子产与子大叔所见大小,于是可知。

    《僖二十八年》:“晋子犯曰:‘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 老’。”此“饱”字即可对孟子“馁”字。

    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 又云:“卫告于陈,卫孔达帅师伐晋。君子以为古。古者 越国而谋。”杜《注》云:“合古之道而失今事伯主之礼。故 国失其邑,身见执辱。”愚按:此事《传》意取之,杜元凯以 成败论人,陈、卫之君未为不是也。

    管仲曰:“会而列奸,谓郑世子华欲谋郑,何以示后嗣? 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 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古人 畏史若此,然管仲犹以利害言,又以见诸侯之史,遗 逸者多矣。

    文十五年,齐人来归公孙敖之丧。许翰以谓文伯、惠 叔二子之哀诚无已,故鲁人从其请国。《史》记其事,仲 尼因而不改者,以敖著教也。胡仁仲亦曰:“有子考无 咎,《左传》曰‘为孟氏且国故也’。”杜《释例》曰:“公孙敖纵情 弃命,既已绝位,非大夫也。而备书于经者,惠叔毁请 于朝,感子以赦父,敦公族之恩,崇仁孝之教。”

    文公十八年,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 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惠伯不 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仲 杀恶及视而立宣公。《正义》曰:“恶是齐甥,齐侯许废恶 者,恶以世适嗣立,不受齐恩。宣公非分得国,荷恩必 厚。齐侯新立,欲亲鲁为援,故许之。此真威公之子也”, 惟利是嗜。

    齐懿公侵鲁,伐曹。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 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 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君子之不虐幼 贱,畏乎天也。”云云。以礼为天,至此时犹然。

    楚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子反欲取之,巫 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杀御叔,杀灵侯,戮夏南, 出孔仪,丧陈国,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 乎?”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其子黑 要烝焉,巫臣使道焉,曰:“归吾聘女。”王遣姬归郑,巫臣 聘诸郑。成二年巫臣止《庄王》曰:“贪色为淫,淫为大罚。”止 子反曰:云云,“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言人之生也 难而死为易,何为取此以速其死?其言可谓深切矣, 而己实取之人,至于物欲所移,明知其死而不暇恤 也。

    晋侯使巩朔献齐捷于周,王弗见,使单襄公辞焉。王 以巩伯宴而私贿之,使相告之曰:“非礼也,勿籍。”注云 籍书也王畏晋,故私宴贿以慰巩朔。既曰“勿籍”,而传 者犹得之简册,并与王之私语而书之,世之为善为 恶,未有能揜者也。

    庆封奔吴,富于其旧。叔孙豹曰:“善人富谓之赏,淫人 富谓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将聚而歼旃。”秦君无道,后 子曰:“针闻之,国无道而年谷熟,天赞之也,鲜不五稔。” 楚灵王示诸侯,汰宋,向戍曰:“不十年,侈其恶不远,恶 远而后弃。善亦如之,德远而后兴。”楚灵王诱蔡侯而杀之,叔向曰:“天之假助不善,非祥之也,厚其凶恶而” 降之罚也。子产曰:“天将弃蔡以壅楚,盈而罚之,天将 多阳虎之罪而毙之晋。”卜偃曰:“虢必亡矣。”亡夏阳不 惧,而又有功,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凡此皆谓天 假不善而倾覆之。

    《僖二十五年》,晋侯围原,命三日粮。原不降,命去之。谍 出曰:“原将降矣。”公曰:“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 退一舍而原降。又二十七年,“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 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宣,明也。未明于见 用之信,于是乎伐原以示信。《昭十五年》,晋荀吴围鼓。 鼓人或请以城叛。左右曰:“师徒不勤而可以获城,何” 故不为?荀吴曰:“好恶不愆,民知所适,事无不济。”三月, 鼓人或请降。荀吴曰:“好恶不愆,城可获而民知义所, 有死命而无二心,不亦可乎?鼓人告食竭力尽,而后 取之。”愚谓此等便是霸者气象。意原之必降,而因以 示信;鼓之必获,而因以示义。

    《昭二十二年》,“刘子挚卒,无子,单子立刘蚠。”按《传》,刘献 公之庶子伯蚠事单穆公,则刘献公未尝无子。古人 无适子者,便谓之无子。

    《隐五年》《观鱼传》:“吾将略地焉。”注略总摄巡行之名传 曰:“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疏若国境之内,不应讥公 远游,且云远地,明是他境。《释例》辞欲略地,则非鲁境。 《土地》名棠,在鲁部内,云“本宋地”,盖宋、鲁之界上。愚按: 《经》《传》中“略”字皆是封界之义,所谓“简略”、“方略”、“取略”、“经 略”、“大略”之类,只是一义。言略地,正封界也,而传注中 多有误体此字者。

    桓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胡氏曰:“弗者,迁辞, 恶失信也。”愚谓《春秋》惟此“弗”字。

    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秦伯伐晋,晋侯谓庆 郑曰:“寇深矣,若之何?”对曰:“君实深之,可若何?”公曰:“不 孙。”卜右庆郑,吉。弗使。战于韩原,晋戎马还泞而止。公 号庆郑。郑曰:“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 《晋语》曰:秦饥,惠公命输之粟。虢射请勿与,郑请与之。 公曰:“非郑之所知也。”遂不与。秦侵晋,至于韩。公谓庆 郑曰:“寇深矣,奈何?”庆郑曰:“非郑之所知也,君其讯射 也!”公曰:“舅所病也。”舅射晋侯逆秦师,使韩简视师。复曰: “师少于我,斗士倍我。我怠秦奋,倍犹未也。”公曰云云。 遂使请战。韩简退曰:“吾幸而得囚。”秦改馆晋侯。蛾析 谓庆郑曰:“盍行乎?”对曰:“陷君于败,败而不死,又使失 刑,非人臣也。臣而不臣,行焉。适十一月,晋侯归。丁丑, 杀庆郑而后入。”愚按:晋惠公愎谏违卜,自取败亡,固 无所逃其罪。而庆郑弃君于险,韩简以“得囚不与败” 为幸,此意欠厚。

    僖十一年,扬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焚 东门,王子带召之也。十二年,齐侯使管夷吾平戎于 王,使隰朋平戎于晋。注平和也前年,晋救周伐戎,故 戎与周、晋不和。按和戎自此始,见于《传》。齐始霸,不能 御戎以强王室,而出此下策。

    《季隗》曰:“我二十五年矣。”僖二十三叔向曰:“我先君文公生 十七年,得士五人。”昭卜三“绛县老人使之年。”按古者论 齿皆称年,如此类甚众,则《外丙》二年、仲壬四年为齿 无疑。于是昭公十九年矣,亦齿也。

    文元年,“内史叔服能相人。”按“相人”字始此。

    郑忽不昏于齐。君子曰:“善自为谋。”注言独洁其身谋 不及国卫孔达帅师伐晋,君子以为古。古者越国而 谋。注合古之道而失今事伯主之礼愚按:《传》于郑忽、 卫孔达,其词无贬也,而杜元凯以利害言之。

    吴败楚舟师,子期又以陵师。陆军败。令尹子西喜曰:“乃 今可为矣!”知惧而后可治于是乎迁郢于鄀,而改纪其政,以 定楚国。楚赖子西以安,乃今可为之语,甚妙。 《庄元年》天王追命鲁桓,昭七年追命卫襄。注如今之 哀册定九年,“齐侯得敝无存之尸,三隧之,与之犀轩 与直盖。”注:“隧,衣也。比殡三加隧,深礼厚之。”犀轩,卿车, 直盖,高盖,初以士服,次大夫服,次卿服。犀轩,是卿车 明矣。三隧,终以卿服。襄十四年四月,郑公孙虿卒,赴 于晋。六月,晋侯请于王,王追赐之大路,使以行礼也。 《张安世传》:“宣帝封贺冢。”注身死追封故云封冢也按: 此乃“《赠官》之始。”

    《文十二年》随会“能贱而有耻。”服虔云:“能处贱又且知 耻,言不可污辱。”愚按:东汉马援谓梁松、窦固曰:“凡人 为贵,当可使贱,如卿等,当不可复贱。”居高坚自持,勉 思鄙言。

    《宣十二年》,“知庄子反,其子罃,每射抽矢。”纳诸厨武 子之房。厨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爱,董泽之蒲,可 胜既乎?”《正义》曰:重物不可举者,谓之不胜;用之不可 尽者,亦言不胜。史传多有此事,今人无复此语,故少 难解耳。

    成十五年,会于戚,讨曹成公也。执而归诸京师。《书》曰 “晋侯执曹伯。”不及民也。注恶不及民曹负刍杀太子 而自立乱之大者也谓恶不及民可乎,此《左氏》不知 本之,论成十六年“是大泜曹也”;哀十一年“吴其泜矣”;昭二十 九年“若泜弃之物乃坻伏”,并注:“泜,灭也。”意此字当作 “泯”,以避唐讳改。

    襄十四年,“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 注行之所在亦设朝位按:此如《孟子》所谓“朝廷。” 襄十九年,齐崔杼杀高厚而兼其室,郑子展、子西杀 子孔而分其室。三十年,楚公子围杀大司马𫇭掩而 取其室。此等事自襄以后方盛。

    襄十七年,宋皇国父为大宰,为平公筑台,妨农。子罕 请俟农功之毕,弗许。筑者讴。子罕闻之,亲执扑以行。 注传善子罕分谤《分谤盖始于此》。事惟其是,既谤胡 可分。

    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享之殽烝。武子私问其故。 王闻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闻乎?王享有《体荐》”云云。 宣十六年晋荀跞如周“葬穆后。”昭十五籍谈为介,景王享之。 求彝器,籍谈辞以“王灵不及”云云。王曰:“叔氏而忘诸 乎叔父?唐叔”云云。又《成二年》晋献齐捷事亦类此。按: 此二王多识前言往行,贤于晋大夫远矣。

    先轸死于敌,以其子且居代,将中军。郑乱,子产之父 子国为郑盗所杀。襄十年子产为卿。非也十九年方为卿周乱,刘 文公蚠之父献公卒,蚠为卿。昭二十三年按:此事甚多,不 见《居丧》。仅见晏子

    《昭三十一年》,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旦占诸史 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注简子梦适与日食 会谓咎在己,故问之史、墨。知梦非日食之应,故释日 食之咎,而不释其梦。愚按:杜注与占梦视祲之意异。 《昭十四年》“收介特”,注:“单身民也。”疏:“一介行李介麋。”则 介亦特之义也。《二十八年》“君亦不使一个,辱在寡人。” 注一个单使二传介个异

    《宣十七年》,齐顷公帷妇人,使观鲁、晋、卫、曹使者。范武 子召文子曰:“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乎!”注豸解也襄 十六年,宣子曰:“丐在此,敢使鲁无鸠乎?”因看《左传》录 出,如“齐有豸,鲁无鸠”,亦好对。

    卫蒯聩逃入己氏,曰:“活我,吾与汝璧。”己氏曰:“杀女,璧 其焉往?”桓元奔汉中,以玉尊遗冯迁曰:“汝何敢杀天 子?”迁曰:“我杀贼耳。”二人者但知璧玉之活己,愚亦甚 矣。

    僖二十八年,晋侯败楚人于城濮,遂盟于践土,盖晋 于是乎霸也。按《左氏》:“是年五月丁未,晋侯献楚俘于 王,驷介百乘,徒兵千,郑伯傅王,用平礼也。王策命晋 侯为侯伯,赐之大辂、戎辂、彤弓矢、玈弓矢、秬鬯、虎贲。” 晋侯辞从命。此所谓晋侯,即晋文公重耳也;所谓王, 即周襄王郑也。考于《书》有《文侯之命》曰:“昔王锡晋文 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其命曰:‘王若曰父,义和丕 显文武,克谨明德,昭升于上,敷闻在下,惟时上帝集 厥命于文王’。”此所谓晋文侯,即晋侯仇也;所谓王,即 平王宜臼也。平之与襄,相去六世;仇之与重耳,相去 十侯。司马迁作《晋世家》,叙晋文公践土之会,献楚俘 于周,乃曰:“周作《晋文侯命》。”其词自“王若曰”已下,皆书 “文侯之命”之语,是非迁偶误以晋文公为晋文侯邪? 而前世传注诸儒无有非之者,其说如何?《左氏》之用 平礼也,杜预注以周平王亨晋文侯之礼享晋侯,虽 然,谓用其享礼可也,而史迁直以平王、文侯之命为 襄王命,文公重耳,可乎?太史公之书,岂容轻议?当俟 知者咨之。右马涓、巨济示其诸从子,令讨论。

    文公十六年《公羊传》:“毁泉台。泉台者何?郎台也”云云。 未成则为郎台,既成则为泉台。何休曰:“庄公所筑于 郎,以郎讥。临民之漱浣,毁泉台何以书?讥何讥尔?筑 之讥,毁之讥,先祖为之。己毁之,不如勿居而已矣。”何 休曰:“但当勿居,令自毁坏;不当故毁,暴扬先祖之恶。” 《穀梁》亦曰:“不如勿处而已矣。”愚按,《左氏》襄十五年,“宋 向戍见孟献子,尤其室,曰:‘子有令闻,而美其室,非所 望也’。”对曰:“我在晋,吾兄为之毁之重劳,且不敢间。”《注》 谓献子友其兄,且不隐其实,亦同此意也。

    《懒真子》楚子问齐师之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 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何故,注云 马牛之风逸”,盖末界之微事,故以取论。然注意未甚 明白。仆后以此事问元城先生曰:“此极易解,乃丑诋 之辞尔。齐楚相去南北如此远离,马牛之病风者,犹 不相及。今汝人也,而辄入吾地,何也?”仆始悟其说,即 《书》所谓“马牛其风”,注云“马牛其有风逸。”此两“风”字,同 为一意。

    扬州检法寇中大庠,河朔人也,好为大言以屈座。一 日于客次中问座客云:“《左传》‘山木如巾,弗加于山;鱼 盐蜃蛤,弗加于海’。注云‘如在山海,贾不加贵’。何也?”庠 乃以此八字平分作两句,故座客卒然不能答。庠意 气甚自得。时仆为江都丞,独后至,见诸人默然。庠复 举前语问,仆笑曰:“此乃一句,何为分为两句也?”庠笑 曰:“果然,谩不得。”盖晏子之意,以谓陈氏施私恩以收 人心,故低价以授与民,是以山木鱼盐之类,虽在齐 国,如在山海之中,不加贵也。“贾”,读如价,非商贾之贾柴慎微言《春秋》载二百四十二年之事,其为简册无 几耳。故多从省文。后世妄行穿凿,故其说不胜繁芜。 且如《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九月,侨如以 夫人归姜氏至自齐。”《左氏》曰:“称还,尊君命也。舍还,尊 夫人也。”殊不知乃《经》之省文也。《经》中若此书者多矣。 成十八年“公孙归父如晋”,“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昭十三年“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十四年“意如至自 晋”;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至自晋”,皆省文 也。譬之水性本清,尘泥汨之则浊也。若复去之,则水 性明矣。今读《春秋》者,但不为诸家所汨,则圣人之意 见矣。

    《孝经序》云:“鲁史《春秋》,学开五传。”韩退之云:“《春秋》五传 束高阁,然今独有三家。”今按《前汉艺文志序》云:“《春秋》 分为五。”注云:“左氏、公羊氏、穀梁氏、邹氏、夹氏。”而邹氏、 夹氏有录无书。乃知二氏特有名尔。然《王阳传》称能 为《驺氏春秋》,何也?岂非至后汉之初,此书亦亡乎?故 曰有录无书。前汉邹、驺同音通用。

    《西溪丛语》:绛县老人云:“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 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季者,末也。今, 今日也。”谓已得四百四十五年全甲子,其末一甲子 六十日,而今日乃癸未,才得二十日也,故曰三之一。 文公之十一年,至襄公三十年,通七十四年。以《年表》 考之,文公之十一年,岁在己巳;襄公之三十年,岁在 戊午。今乃云七十三年者,盖谓襄公之三十年,上距 文公之十一年,得七十三年也。所谓“亥二首六身”者, 《注》云:“亥字二画在上,并三六为身,如算之六。”盖古之 亥字如此写,故曰二首六身。其下六画如算字,三个 六数也。所谓下二如身,是其日数,则六千六百六旬 也,故曰是日数也。且四百四十五甲子,合得二万六 千七百日,乃差四十日,则前所谓“其季于今三之一”, 谓其末一甲子才得二十日,故少四十也。且不谓之 日而谓之旬者,盖古以甲子数日,故谓之旬,如今阴 阳家所谓“甲子旬中”、“甲午旬中”之类是也。与书期三 百有六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