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二百四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四十四卷
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二百四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二百四十四卷目录

     屯田部汇考四

      元宪宗二则 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二十九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十一则 武宗

      至大四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六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泰定三则 文宗天历

      一则 至顺二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元二则 至正十一则

    戎政典第二百四十四卷

    屯田部汇考四

    宪宗二年壬子立经略司于汴屯田唐邓等州仍置屯田万户于邓

    按《元史世祖本纪》:“岁壬子,宋遣兵攻虢之卢氏,河南 之永宁卫之八柳渡。帝言之宪宗,立经略司于汴,以 忙哥、史天泽、杨惟中、赵璧为使,陈纪、杨果为参议,俾 屯田唐邓等州,授之兵牛,敌至则御,敌去则耕,仍置 屯田万户于邓,完城以备之。”

    三年癸丑,汪田哥修治利州屯田。世祖立从宜府,屯 田凤翔。

    按《元史宪宗本纪》,“三年正月,汪田哥修治利州。且屯 田。蜀人莫敢侵轶”按《世祖本纪》,“岁癸丑,立从宜府 于京兆。屯田凤翔。”

    世祖中统二年徙留屯蔡州民于怀孟屯田诏凤翔田户专务屯耕又命给绥德州等处屯田牛种农具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年七月丁丑渡江新附民留屯

    蔡州者,徙居怀、孟,贷其种食。十月庚寅,诏“凤翔府种 田户隶平阳兵籍,毋令出征,务屯耕以给军饷。”庚子, 以河南屯田万户史权为江汉大都督,依旧戍守。十 二月壬寅,命陕蜀行中书省给绥德州等处屯田牛 种农具。

    中统三年,设左右卫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二月辛亥,诏诸道括逃军还 屯田,严其禁。六月乙未,命婆娑府屯田军移驻鸭绿 江之西,以防海道。十月丁卯,诏凤翔府屯田军隶兵 籍,仍屯田凤翔。庚午,敕巩昌府总帅汪惟正将戍青 居军还屯田利州”按《兵志》:“古者寓兵于农,汉魏而 下,始置屯田,为守边之计。有国者善用其法。则亦养 兵”息民之要道也。国初用兵征讨,遇坚城大敌,则必 屯田以守之。海内既一,于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 立屯田,以资军饷。或因古之制,或以地之宜,其为虑 甚详密矣。大抵勺陂洪泽,甘、肃、瓜、沙因昔人之制,其 地利盖不减于旧和林、陕西、四川等地,则因地之宜 而肇为之,亦未尝遗其利焉。至于云南、八番、海南、海 北,虽非屯田之所,而以蛮裔腹心之地,则又因制兵 屯旅以控扼之,由是而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 耕之地矣。故著其建置增损之概,而内外所辖军民 屯田,各以次立焉。左卫屯田:世祖中统三年三月, 调枢密院二千人,于东安州南永清县东荒土,及本 卫元占牧地,立屯开耕,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为 军二千名,为田一千三百一十顷六十五亩。”右卫 屯田:“世祖中统三年三月,调本卫军二千人,于永清、 益津等处,立屯开耕,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其屯 军田亩之数,与左卫同。

    中统四年,从河南统军司请,蠲屯田民戍边者。他徭 张晋亨请置屯于汴堤南北,从之。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七月戊戌,河南统军司言,“屯 田民为保甲丁壮射生军凡三千四百人,分戍沿边 州郡,乞蠲他徭。”从之。八月甲寅,给钞付刘整市牛屯 田。

    按《续文献通考》:“是年张晋亨戍宿州,首言汴堤南北 沃壤闲旷,宜屯田以资军食。乃分兵列营,以时种艺, 选千夫长督劝之,期年皆获其利。”

    至元元年以益都卫军屯田燕京又以石抹糺扎剌人屯田商州按元史世祖本纪元年正月癸巳以益都武卫军千

    人屯田燕京,官给牛具。八月己未,发万户石抹篐扎 刺所部千人赴商州屯田。

    至元二年,诏诸路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年正月乙酉,以河南北荒田分 给蒙古军种耕。三月丁亥。敕边军习水战屯田。四月 庚寅。诏西川山东南京等路戍边军屯田。”五月丙寅。 命四川行院分兵屯田按《兵志》:南阳府民屯,“世祖 至元二年正月,诏孟州之东,黄河之北,南至八柳树 枯河、徐州等处,凡荒闲地土,可令阿术、阿剌罕等所 领”士卒,立屯耕种,并摘各万户所管汉军屯田。 至元三年,徙归化民于清州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三年六月,徙归化民于清州 兴济县屯田,官给牛具。”

    至元五年。立河南屯田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五年正月戊午。以陈亳颍蔡 等处屯田户充军。九月己丑。立河南屯田。

    至元六年,发“南京诸路民于唐邓等处立屯。”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兵志》,“南阳府民屯六年, 以攻襄樊,军饷不足,发南京、河南归德诸路编民二 万馀户,于唐邓申裕等处立屯。”

    至元七年,立高丽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十一月丁巳,敕益兵二千,合 前所发军六千,屯田高丽。以忻都及前左壁总帅史 枢并为高丽金州等处经略使,佩虎符,领屯田事。” 按《兵志》:“高丽屯田,世祖至元七年创立。是时东征日 本,欲积粮饷为进取之计。遂以王𬘯、洪茶丘等所管 高丽户二千人,及发中卫军二千人,合婆娑府、咸平 府”军各一千人,于王京东宁府、凤州等一十处置立 屯田,设经略司以领其事,每屯用军五百人。

    至元八年,散南阳元屯户。

    按《元史世祖本纪》,“八年正月己卯,中书省臣言,前有 旨令臣与枢密院、御史台议河南行省阿里伯等所 置南阳等处屯田。臣等以为凡屯田人户。皆内地中 产之民。远徙失业。宜还之本籍。其南京、南阳、归德等 民赋,自今悉折输米粮,贮便近地,以给襄阳军食。前 所屯田,阿里伯自以无效引伏。宜令州郡募民耕佃。” 从之。按《兵志》,南阳府民屯,八年散还元屯户,别佥 南阳诸色户计,立营田使司领之,寻罢,改立南阳屯 田总管府。后复罢,止隶有司。为户六千四十一,为田 一万六百六十二顷七亩。

    至元九年,敕拔都军开渠耕种,遣南人至乞里吉思 屯田。复制沿边屯军就便和籴。

    按《元史世祖本纪》,“九年正月辛巳,移凤州屯田于盐、 白二州。四月癸亥,敕拔都军于怯鹿难之地开渠耕 田。六月壬辰,减乞里吉思屯田所入租,仍遣南人百 名给牛具以往。七月丁巳朔,河南省臣言,往岁徙民 实边屯耕,以贫苦悉散还家。今唐、邓、蔡、息、徐、邳之民, 爱其田庐,仍守故屯,愿以丝银准折输粮,而内地州 县转粟饷军者,反厌苦之。臣议今岁沿边州郡,宜仍 其旧输粮;内地州郡,验其户数,俾折钞就沿边和籴, 庶几彼此交便。”制曰:“可。”

    至元十年。以西川东川屯田。饷潼川青居戍兵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年。冬十月丙辰。以西川编 民东川义士军屯田。饷潼川青居戍兵。

    至元十一年,置四川屯田,募军屯田和林,又置各路 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一年正月壬辰,置西蜀四川屯 田经略司。七月乙酉,募生券军八十一人屯田和林。 十月癸巳以香河荒地千顷,置中卫屯”按《兵志》:“中 卫屯田,世祖至元四年于武清香河等县置。十一年, 以各屯地界相去百馀里,往来耕作不便,迁于河西 务荒庄杨家口青台杨家白等处。其屯军之数与左 卫”同,为田一千三十七顷八十二亩。陕西屯田总 管府:世祖至元十一年正月,以安西王府所管编民 二千户,立栎阳、泾阳、终南、渭南屯田。宁夏路放良 官屯田:世祖至元十一年,从安抚司请,以招收放良 人民九百四户,编聚屯田,为田四百四十六顷五十 亩。宁夏营田司屯田:世祖至元八年正月,佥“发己 未年随州、鄂州投降人民一千一百七户,往中兴居 住。十一年,编为屯田户,凡二千四百丁。”叙州宣抚 司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命西蜀四川经略使起立 屯田。”潼川府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佥本府编民 及义士军二千二百二十四户,立屯。”夔路总管府 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置,累佥本路编”民至五千二 十七户,续于新附军内佥老弱五十六户,增入重 庆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置,累于江津、巴县、泸州、 忠州等处,佥拨编民二千三百八十七户,并召募共 三千五百六十六户。

    至元十二年,以生券军屯田八达山,又立顺庆、成都 民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年五月丙戌,以三卫新附生 券军赴八达山屯田。”按《兵志》:“顺庆路民屯,世祖至 元十二年,佥顺庆民三千四百六十八户,置立屯田。”

    成都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二年,佥“阴阳人四十户。”

    办纳屯粮。

    至元十三年,令王孝忠屯田瓜沙,又立广元路民屯 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三年正月戊子,中书省臣言,王 孝忠等以罪,命往八答山采宝玉自效。道经沙州,值 火忽叛,孝忠等自拔来归,令于瓜沙等处屯田。从之。” 按《兵志》:广元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三年,从利路元 帅言,广元实东西两川要冲,支给浩繁,经理系官田 亩,得九顷六十亩。遂以褒州刷到无主人口,偶配为 十”户,立屯开种潼川府民屯。十三年,复佥民一百 四十二户至元十五年,以招宋券军屯田,又置开成等各路屯 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五年二月戊戌。诏中书左丞吕 文焕遣官招宋生熟券军堪为军者月给钱粮,不堪 者给牛屯田。十一月己亥,贷侍卫军屯田者钞二千 锭,市牛具。十二月庚辰,鸭池等处招讨使钦察所领 南征新军不能自赡者千人。命屯田于京兆。戊申,开 成路置屯田总管府”按《兵志》:前卫屯田:“世祖至元 十五年九月,以各省军入备侍卫者,于霸州、保定、涿 州荒闲地土屯种,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屯军与 左卫同,为田一千顷”,叙州宣抚司民屯。“十五年,佥 长宁军、富顺州等处编民四百七十五户,立屯耕种。”

    威楚提举司。屯田:世祖至元十五年,于威楚提举。

    盐使司拘刷漏籍人户充民屯,本司就领其事,与中 原之制不同,为户三十三,为田一百六十五双。 至元十六年,立河西及脱里北屯田,置涟海屯总管 府及提举司。又立昌平西川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正月戊辰,立河西屯田,给 耕具,遣官领之。二月癸卯,发新附军千人屯田脱里 北之地。三月庚申,给千户马乃部下拔突军及土浑 川军屯田牛具。五月甲子,诏涟海等州募民屯田,置 总管府及提举司领之。壬申,徙丁子峪所驻侍卫军 万人屯田昌平。癸巳,以新附军二万分隶六卫屯田。” 西川既平,复立屯田。按《兵志》:“淮东淮西屯田打捕 总管府,世祖至元十六年,募民开耕涟海州荒地,官 给禾种,自备牛具,所得子粒,官得十之四,民得十之 六,仍免屯户徭役。”宝坻屯:“世祖至元十六年,佥大 都属邑编民三百户,立屯于大都之宝坻县,为田四 百五十顷。罗罗斯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 田。十六年,立建昌民屯,拨编民一百四户。又立德昌 路民屯,发编民二十一户。

    至元十七年,令各路军民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二月庚子,畏吾户居河西 界者,令其屯田。三月辛未,给月脱古思八部屯田牛 具。六月辛未朔,以忽都带儿收藉阑遗人民牛畜,拨 荒地令屯田。七月戊午,用姚演言,开胶东河及收集 逃民屯田涟海。十月辛巳,立营田提举司,俾置司柳 林,割诸色户千三百五十五隶之,官给牛种农具。辛” 卯,以汉军屯田沙、甘。十二月辛未,以熟券军还襄阳 屯田。乙酉,淮西宣慰司请以军士屯田。阿塔海等以 发民兵非便,宜募民愿耕者耕之,且免其租三年。从 之。按《兵志》: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屯田,世祖至元 十七年十二月,月儿鲁官人言,“近于灭捏怯土、赤纳 赤、高州忽兰若班等处改置驿传。臣等”议:“可于旧置 驿所设立屯田。”从之。

    至元十八年,以太原新附军五千,屯田甘州,又立南 京及大都等处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六月丙寅,以太原新附军 五千屯田甘州。己卯,增陕西营田粮十万石,以充常 费。癸未,命中书省会计姚演所领涟海屯田,官给之 资与岁入之数,便则行之,否则罢去。七月庚子,括回 回炮手散居他郡者,悉令赴南京屯田。八月壬辰,给 怯薛丹粮,拘其所占田为屯田。九月辛巳,大都立蒙 古站屯田岁输包银者,及真定等路阑遗户,并令屯 田,其在真定者,与免皮货。”十月丙申,募民淮西屯田。 乙巳,命安西王府协济户及南山隘口军,于安西、延 安、凤翔、六盘等处屯田。壬子,改大都、南阳、真定等处 屯田孛兰奚总管府为农政院。十二月乙卯,以诸王 扎忽儿所占文安县地给付屯田。丙辰,调新附军屯 田。按《兵志》:武卫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发迤南军 人三千名,于涿州、霸州、保定、定兴等处,置立屯田,分 设广备、万益等六屯,别立农政院以领之。”德安等 处军民屯田总管府:“世祖至元十八年,以各翼取到 汉军,及各路拘收手号新附军,分置十屯,立屯田万 户府。”陕西屯田总管府。十八年,立屯田所管军 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正月,命肃州、沙州、瓜 州置立屯田。先是,遣都元帅刘恩往肃州诸郡视地 之所宜,恩还言“宜立屯田”,遂从之。发军于甘州黑山 子、蒲峪、泉水渠、鸭子翅等处立屯田,为户二千二百 九十,为田一千一百六十六顷六十四亩。亦集乃 屯田。世祖至元十“六年,调归附军人于甘州,十八年, 以充屯田军。”汀漳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以福建 调军粮储费用,依腹里例置立屯田,命管军总管郑 楚等,发镇守士卒年老不堪备征战者,得百有十四 人,又募南安等县居民一千八百二十五户,立屯耕 作。”广元路民屯。“十八年,发新得州编民七十七户 屯田,为”户共八十;

    至元十九年,罢屯田总管府,以其事隶枢密院,令管 军万户兼之。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九年六月乙未,发六盘山屯田 军七百七十人,以补刘恩之军。七月戊辰,征鸭池回军,屯田安西,以钞给之。九月丁巳,以阿合马没官田 产充屯田。庚申,游显乞罢涟、海州屯田,以其事隶管 民官,从其请。十月乙巳,罢屯田总管府,以其事隶枢 密院,令管军万户兼之。十二月癸卯,罢南京屯田总” 管府,以其事隶南阳府。按《兵志》:“陕西屯田总管府, 十九年,以军站屯户,拘收为怯怜口户计放还而无 所归者,籍为屯户,立安西、平凉屯田,设提领所以领 之。”陕西等处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十九年二月, 以盩厔南系官荒地,发归附军,立孝子林、张马村军 屯,贵赤延安总管府屯田。世祖至元十九“年,以拘 收赎身、放良不兰奚及漏籍户计,于延安路探马赤 草地屯田,为户二千二十七,为田四百八十六顷。” 宁夏等处新附军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十九年三 月,发迤南新附军一千三百八十二户,往宁夏等处 屯田。”绍庆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九年,于本路未当 差民户内,佥二十三名,置立屯田。”嘉定路民屯:“世 祖至元十九年,佥亡宋编民四户,置立屯田。”顺庆 路民屯。“十九年,复于民户内差拨一千三百二十六 户,置民屯。”叙州宣抚司民屯。“十九年,续佥一百六 十户。”

    至元二十年,以新附军屯东京,史弼陈弭盗之策,诏 “以贼党屯田及置陕西等处诸屯”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年四月“庚寅,枢密院臣言,蒙 古侍卫于新城等处屯田,砂砾不可种,乞改拨良田。 从之。八月甲午,敕大名、真定、北京、卫辉四路屯驻新 附军于东京屯田。九月戊寅,史弼陈弭盗之策,为首 及同谋者死,馀屯田淮上。”帝然其言,诏以其事付弼。 贼党耕种内地,其妻孥送京师,以给鹰坊人等。十一 月乙丑,罢开成路屯田总管府,入开成路,隶京兆宣 慰司。按《兵志》:“陕西等处万户府屯田:二十年,以南 山把口子巡哨军人八百户,于盩厔之杏园庄,宁州 之大昌原屯田。绍庆路民屯,二十年,于彭水县籍 管万州寄户内佥拨二十户。顺庆路民屯,二十年, 复佥二百一十二户增入,总之,五千一十六”户。罗 罗斯宣慰司。二十年,始立军屯,发爨僰军人一百二 十户,叙州宣抚司民屯。二十年,叙州佥民一千九 百户。

    至元二十一年,以新附军增芍陂逃军,付安西王屯 田,又立五河、涟海等处诸屯。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一年正月“丙寅,阔阔伱敦言, 屯田芍陂兵二千,布种二千石,得粳糯二万五千石 有奇,乞增新附军二千。”从之。二月壬辰,以别速带逃 军七百馀人付安西王屯田,给以牛具。四月壬午,令 军民同筑堤堰,以利五卫屯田。六月甲子,从憨答孙 请,移阿剌带和林屯田军与其所部相合,屯田五河。 “十月壬子,定涟海等处屯田法。”“十一月癸卯,以江淮 间自襄阳至于东海多荒田,命司农司立屯田法,募 人开耕,免其六年租税并一切杂役。”按《兵志》:岭北 行省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并和林阿剌䚟元领 军一千人,入五条河金复州万户府屯田:世祖至 元二十一年五月,发新附军一千二百八”十一户,于 忻都察置立屯田、芍陂屯田万户府:世祖至元二 十一年二月,江淮行省言:“安丰之芍陂,可溉田万馀 顷,乞置三万人立屯。”中书省议:“发军士二千人,姑试 行之。”后屯户至一万四千八百八名,陕西等处万 户府屯田。二十一年,发文州镇戌新附军九百人,立 亚柏镇军屯。复以燕京戍守新附军四百六十三户, 于德顺州之威戎立屯开耕。为户“孝子林屯三百一 户,张马村屯三百一十三户,杏园庄屯二百三十三 户,大昌原屯四百七十四户,亚柏镇屯九百户,威戎 屯四百六十三户。为田孝子林二十三顷八十亩,张 马村七十三顷八十亩,杏园庄一百一十八顷三十 亩,大昌原一百”五十八顷七十九亩,亚柏镇二百六 十八顷五十九亩,威戎一百六十四顷八十亩。潼 川府民屯:二十一年,行省遣使于遂宁府择监夫之 老弱废疾者,得四十六户,佥充屯户,总之二千四百 一十二户。夔路万户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 从四川行省议,除沿边重地分军镇守,馀军一万人, 命官“于成都诸处择膏腴地立屯开耕,为户三百五 十一人,为田五十六顷七十亩,凡创立十四屯。”“成 都等路万户府军屯:于本路崇庆州义兴乡楠木园 置立,为户二百九十九人,为田四十二顷七十亩。” “河东陕西等处万户府军屯:置立于灌州之青城陶 坝,及崇庆州之大栅头等处,为户一千一百二十八 名,为田二百八顷七亩。”“广安等处万户府军屯,置, 立于成都路崇庆州之七宝坝,为户一百五十名,为 田二十六顷二十五亩。”“保宁万户府军屯:置立于 重庆州晋源县之金马,为户五百六十四名,为田七 十五顷九十五亩。”“叙州万户府军屯:置立于灌州 之青城,为户二百二十一名,为田三十”八顷六十七 亩。“五路万户府军屯,置,立于成都路崇庆州之大栅镇孝感乡,及灌州青城县之怀仁乡,为户一千一 百六十一名,为田二百三顷一十七亩。”“兴元金州 等处万户府军屯,置,立于崇庆州晋源县孝感乡,为 户三百四十四名,为田五十六顷。”“随路八都万户 府军屯:置,立于灌州青城、温江县,为户八百三十二 名,为田一百六十二顷五十七亩。旧附等军万户 府军屯,置,立于灌州青城县、崇庆州等处,为户一千 二名,为田一百二十九顷五十亩。炮手万户府军 屯,置立于灌州青城县龙池乡,为户九十六名,为田 一十六顷八十亩。顺庆军屯,置立于晋源县义兴 乡、江源县将军桥,为户”五百六十五名,为田九十八 顷八十七亩。平阳军屯:“置立于灌州、青城、崇庆州 大栅头”,为户三百九十八名,为田六十九顷六十五 亩。遂宁州军屯,为户二千名,为田三百五十顷。 嘉定万户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摘蒙古、汉军 及嘉定新附军三百六十人,于崇庆州、青城等处屯 田。宁夏等处新附军万户府屯田:“二十一年,遣塔 塔里千户所管军人九百五十八户屯田,为田一千 四百九十八顷三十三亩。”

    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增芍陂屯士,移五条河军屯 兀札失蛮。又以新附军田亦集,乃并成都、清沧及诸 路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正月“戊子,阔阔伱敦言, 先有旨遣军二千屯田芍陂,试土之肥硗,去秋已收 米二万馀石,请增屯士二千人。从之,移五条河屯田 军五百于兀札失蛮。辛卯,括京师荒地,令宿卫士耕 种。七月戊寅,分甘州屯田新附军三百人田于亦集 乃之地。八月戊申,分四川镇守军万人屯田成都。九 月丙寅,遣蒙古军三千人屯田清沧、靖海。”按《兵志》: “武卫屯田,二十二年,罢农政院为司农寺,自后与民 相参屯种。”广济署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二年正月, 以崔黄口空城屯田,岁涝不收,迁于清沧等处,后大 司农寺以尚珍署旧领屯夫二百三十户归之,既又 迁济南、河间五百五十户,平滦、真定、保定三路屯夫 四百五十户,并入本屯”,为户一千二百三十,为田一 万二千六百顷三十八亩。丰润署:“世祖至元二十 二年创立,于大都路蓟州之丰润县,为”户八百三十 七,为田三百四十九顷。成都路《民屯》:二十二年,续 佥泸州编民九千七户充屯田户,亦集乃屯田。“二 十二年,迁甘州新附军二百人往”屯,亦集乃合即渠 开种,为田九十一顷五十亩。

    至元二十三年,立江南等处营田总管府。又立各路 屯田及牛种农具。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正月“丙申,以新附军千 人屯田合思罕关东旷地,官给农具牛种。二月戊申, 枢密院奏,前遣蒙古军万人屯田,所获除岁费之外, 可粜钞三千锭,乞分廪诸翼军士之贫者。”帝悦,令从 便行之。调京师新附军二千,立营屯田。四月庚子,敕 免云南从征交阯蒙古军屯田租。辛丑,陕西行省言, 延安置屯田鹰坊总管府,其火失不花军逃散者皆 入屯田,今复供秦王阿难答所部阿黑答思饲马,及 输他赋。有旨,皆罢之。七月己巳,中书省臣言:“以江南 隶官之田,多为豪强所据,立营田总管府,其所据田, 仍履亩计之。”庚午,立淮南洪泽、芍陂两处屯田。十月 癸丑,遣侍卫新附兵千人屯田别十“八里,置元帅府 即其地总之。壬戌,徒戍甘州新附军千人,屯田中兴, 千人屯田亦里黑。十一月戊辰,遣蒙古千户曲出等, 总新附军四百人,屯田别十八里。十二月乙卯,以阿 里海牙所芘逃民无主者千人屯田。丙辰,遣蒲昌赤 贫民垦甘肃闲田,官给牛种农具。”按《兵志》:尚珍署: “世祖至元二十三年置,立于济宁路之兖州,为户四 百五十六,为田九千七百一十九顷七十二亩。”大 宁路海阳等处打捕屯田所:“世祖至元二十三年,以 大宁、辽阳、平滦诸路,拘刷漏籍放良孛兰奚人户,及 僧道之还俗者,立屯于瑞州之西濒海荒地开耕,设 打捕屯田总管府”、洪泽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二 十三年,立洪”泽南北三屯,设万户府以统之。先是,江 淮行省言:“国家经费,粮储为急。今屯田之利,无过两 淮,况芍陂、洪泽,皆汉、唐旧尝立屯之地,若令江淮新 附汉军屯田,可岁得粮百五十馀万石。”至是从之。 罗罗斯宣慰司,二十三年,发爨僰军一百八十户,立 军屯。是年,又立会州路民屯,发本路所辖州邑编民 四十户,宁夏营田司屯田。二十三年,续佥渐丁,得 三百人,为田一千八百顷。

    至元二十四年,立安西屯田总管府及阇廛等诸路 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六月乙亥,以陕西泾、邠 干及安西属县闲田,立屯田总管府,置官属,秩三品。 七月癸丑,以河西管牙赤所部屯田军,同沙州居民 修城。河西瓜沙等处,立阇廛屯田。八月丁亥,以北京 伐木三千户屯田下滦。十月戊寅,从总帅汪惟和言分所部四川军五千人屯田六盘。十一月戊戌,以别 十八里汉军及新附军五百人,屯田合迷玉速曲之 地。十二月丁卯,发河西甘肃等处富民千人,往阇廛 地,与汉军新附军杂居耕植。”按《兵志》:左右钦察卫 屯田:“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发本卫军一千五百一十 二名,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户所及钦察屯田千户所, 于清州等处屯田。”永平屯田总管府:世“祖至元二 十四年八月,以北京采取材木百姓三千馀户,于滦 州立屯,设官署以领其事,为户三千二百九十,为田 一万一千六百一十四顷四十九亩。”营田提举司 不详其建置之始。其设立处所,在大都漷州之武清 县,为户军二百五十三,民一千二百三十,析居放良 四百八十,不兰奚二百三十二,《火者》一百七十口,独 居不兰奚一十二口,黑瓦木丁八十二名,为田三千 五百二顷九十三亩。

    至元二十五年,置淮东、西两道劝农营田司,及督各 路军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正月“‘丙午,以平江盐兵 屯田于淮东。癸丑,江淮行省言,管内七十馀城止屯 田两所,宜增置淮东西两道劝农营田司’。制曰:‘可’。四 月辛巳,命甘肃行省发新附军三百人屯田亦集,乃 督巩昌兵五千人屯田六盘山。六月丁卯,以延安屯 田总管府复隶安西省。七月壬子,命斡端戍兵三百 一十人屯田。十一月壬午,以忽撒马丁为管领甘肃 陕西等处屯田等户达鲁花赤,督斡端、可失合儿工 匠千五十户屯田。壬辰,罢建昌路屯田总管府。”按 《兵志》:“武卫屯田,二十五年,别立屯田万户府,分管屯 种军人。叙州宣抚司民屯。二十五年,富顺州复佥 民六百八户,增入旧屯。湖南道宣慰司、衡”州等处 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五年,调德安屯田万户府军士 一千四百六十七名,分置衡州之清化,永州之乌符, 武冈之白仓,置立屯田。”

    至元二十六年,立左右翼屯田万户府及云南等各 处军屯。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二月癸丑,爱牙合赤请 以所部军屯田咸平、懿州,以省粮饷。己巳,立左右翼 屯田万户府。乙亥,省屯田六署,为营田提举司。三月 庚辰,立云南屯田,以供军饷。己丑,赐陕西屯田总管 府农器种粒。四月己酉,复立营田司于宁夏府。戊午, 省江淮屯田打捕提举司七,所存者徐、邳、海州、扬州”、 两淮、淮安、高邮、昭信、安丰镇、巢黄、鱼网、石湫,犹十二 所。按《兵志》:“武卫屯田,二十六年,以屯军属武卫亲 军都指挥使司,兼领屯田事。”左翼屯田万户府:“世 祖至元二十六年二月,罢蒙古侍卫军从人之屯田 者,别以斡端别十八里回还汉军,及大名、卫辉两翼 新附军,与前后二卫迤东还戍士卒,合并”屯田,设左 右翼屯田万户府以领之。遂于大都路霸州及河间 等处,立屯开耕,置汉军左右手二千户、新附军六千 户所,为军二千五十一名,为田一千三百九十九顷 五十二亩。右翼屯田万户府其置立岁月,与左翼 同。金复州万户府屯田:二十六年,分京师应役新 附军一千人,屯田哈思罕关东荒地绍庆路民屯: 二十一年,佥彭水县未当差民户三十二户增入。二 十六年,屯户贫乏者多负逋,复佥彭水县编民一十 六户补之,为户九十一。保宁万户府军屯:世祖至 元二十六年,保宁府言:“本管军人,一户或二丁三丁, 父兄子弟应役,实为重并。若又迁于成都屯种,去家 隔远,逃匿必多。乞令本府在营士卒及夔路守镇军 人,止于保宁沿江屯种。”从之。佥军一千二百名,顺 庆等处万户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发军于沿 江下流汉初等处屯种,为户六百五十六名,为田一 百一十四顷八十亩。

    至元二十七年,给“回回屯田牛种,高丽屯民食。”又遣 使钩考延安屯田,及立诸路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正月“庚申,给滕竭儿回 回屯田三千户牛种。三月庚申,放寿、颍屯田军千九 百五十九户为民,撤江南戍兵代之。”四月癸巳,太傅 玉、吕鲁言,“招集斡者所属亦乞烈,今已得六百二十 一人,令与高丽民屯田,宜给其食。”敕辽阳行省验实 给之。十一月丁卯,遣使钩考延安屯田。按《兵志》,淮 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屡欲中废,不果。二十七年, 所辖提举司一十九处,并为十二,其后再并,止设八 处,为户一万一千七百四十三,为田一万五千一百 九十三顷三十九亩。叙州宣抚司民屯:二十七年, 取勘析出屯户,得二百八十四保宁万户府军屯: 二十七年,发屯军一百二十九人,从万户也”速迭儿 西征,别佥渐丁军人入屯,为户一千三百二十九名, 为田一百一十八顷二十七亩。广安等处万户府 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七年,拨广安旧附汉军一百一 十八名,于新明等处立屯开耕,为田二十顷六十五 亩。”鹤庆路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佥鹤庆路编民一百户,立民屯。二十七年,佥爨僰军一百五十 二户,立军屯为田。”军屯六百八双,民屯四百双,俱己 业。武定路总管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七年,以云 南戍军粮饷不足,于和曲、禄劝二州爨僰军内,佥一 百八十七户,立屯耕种,为田七百四十八双。”威楚 路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五年,立威楚民屯,拘刷本 路漏籍人户,得一千一百一户,内八百六十六户官 给无主荒田四千三百三十双,馀户自备己业田一 千一百七十五双。二十七年,始立屯军,于本路爨僰 军内佥三百九十九户,内一十五户官给荒田六十 双,馀户自备己业田一千五百三十六双。中庆路 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置立中庆民屯,于所属 州县内拘刷漏籍人户,得四千一百九十七户,官给 田一万七千二十二双,自备己业田二千六百二双。 二十七年,始立军屯,用爨僰军人七百有九户,官给 田二百三十四双,自备己业田二千六百一双。曲 靖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 十二年,立曲靖路民屯,拘刷所辖州郡诸色漏籍人 户七百四十户立屯。”十八年,续佥民一千五百户增 入,其所耕之田,官给一千四百八十双,自备巳业田 三千双。十二年,立澂江民屯,所佥屯户,与曲靖同,凡 一千二百六十户。二十六年,始立军屯,于爨僰军内 佥一百六十九户。二十七年,复佥一百二十六户增 入。十二年,立仁德府民屯,所佥屯户,与澂江同,凡八 十户,官给田一百六十双。二十六年,始立军屯,佥爨 僰军四十四户。二十七年,续佥五十六户,增入所耕 田亩四百双,俱系军人己业。乌撒宣慰司军民屯 田:世祖至元二十七年,立乌撒路军屯,以爨僰军一 百一十四户屯田。又立东川路民屯,屯户亦系爨僰 军人八十六户,皆自备己业。临安宣慰司兼管军 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立临安民屯二 处,皆于所属州县,拘刷漏籍人户开耕。宣慰司所管 民屯三百户,田六百双。本路所管民屯二千户,田三 千四百双。”二十七年,续立爨僰军屯,为户二百八十 八,为田一千一百五十二双。罗罗斯宣慰司兼管 军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七年,立会通民 屯,屯户系爨僰土军二户,湖南道宣慰司衡州等 处屯田”:“二十七年,募衡阳县无土产居民,得九户,增 入清化屯为户。清化屯军民五百九户,乌符屯军民 五百户,白仓屯同为田。清化屯一百二十顷一十九 亩,乌符屯一百三顷五十亩,白仓屯八十六顷九”十 二亩。

    至元二十八年,增金齿屯田军。又敕“屯田官以三岁 为满,互于各屯内调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正月己卯。立金齿等处 宣慰司都元帅府。以上都虎贲士二千人屯田。官给 牛具农器。用钞二万锭。五月辛亥。令蒙古戍兵屯田 川中以御寇。六月丙戌。敕屯田官以三岁为满,互于 各屯内调用。九月己酉。设安西延安凤翔三路屯田 总管府。”按《兵志》: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屯田,“二十 八年,发虎贲亲军二千人,入屯嘉定万户府军屯, 二十八年,还之。元翼止馀屯军一十三名,为田二顷 二十七亩。”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军民 屯:世祖至元十二年,命于所辖州县拘刷漏籍人户, 得六千六十有六户,置立屯田。十四年,佥本府编民 四百户益之。十八年,续佥永昌府编民一千二百七 十五户增入。二十六年,立大理军屯,于《爨僰》军内拨 二百户。二十七年,复佥爨僰军人二百八十一户增 入。二十八年,续增一百一十九户。总之,民屯三千七 百四十二户,军屯六百户为田。军民己业二万二千 一百五双。

    至元二十九年,诏行屯于合敦奴孙界。又以枢密院 奏,复延安等处屯军及各路营屯。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九年三月“甲午,诏遣脱 忽思侬、独赤、昔烈门至合敦奴孙界,与驸马阔里吉 思议行屯田。壬子,枢密院臣奏,延安、凤翔、京兆三路 籍军三千人,桑哥皆罢为民,今复其军籍,屯田六盘。 从之。八月辛丑,宁夏屯田成功,升其官脱儿赤。九月 壬午,水达达,女直民户由反地驱出者,押为本地,分” 置万夫、千夫、百夫内屯田。十一月戊寅,枢密院奏,“一 卫万人,尝调二千屯田木八剌沙,上都屯田,二年有 成,拟增军千人。”从之。按《兵志》:忠翊侍卫屯田:世祖 至元二十九年十一月,命各万户府摘大同、隆兴、太 原、平阳等处军人四千名,于燕只哥赤斤地面及红 城周回,置立屯田,开耕荒田二千顷。仍命西京宣慰 司领其事,后改立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以领之。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屯田:二十九年,增军一千,凡 立三十四屯,于上都置司,为军三千人,佃户七十九, 为田四千二百二顷七十九亩。浦峪路屯田万户 府: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十月,以蛮军三百户、女直一 百九十户,于咸平府屯种。陕西屯田总管府。二十九年,立“凤翔、镇原、彭原屯田放罢。”至元十年,所佥接 应成都、延安军人,置立民屯,设立屯田所,寻改为军 屯,令千户所管领。

    至元三十年,立诸路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正月“戊戌,和林汉军四百 留百人,馀令耕屯杭海。戊辰,枢密院奏,兀浑察部兀 末鲁罕军每岁运米六千四百二十六石以给之,计 佣值为钞万二千八百五十二锭。”诏边境无事,令本 军屯耕以食。甲戌,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颜言,“扬州 忙兀台所立屯田,为田四万馀顷,官种外,听民耕垦。” 诏从之。戊寅,诏旧隶乃颜胜纳答儿女直户四百,虚 糜廪食,令屯田扬州。二月丁未,以新附洞蛮军三百 人屯田真定。三月己巳,立行大司农司。洪泽、芍陂屯 田,旧委四处万户,诏存其二,立民屯。七月壬申,以只 儿合忽所汰乞儿吉思户七百,屯田合思合之地。八 月丙戌,括所在荒田无主名者,令放良漏籍等户屯 田。丁未,湖广行省言:“海南海北多旷土,可立屯田。”诏 设镇守黎蛮海北海南屯田万户府以董之。按《兵 志》:“浦峪路屯田万户府,三十年,命本府万户和鲁古 䚟领其事,仍于茶剌罕剌怜等处立屯金复州万 户府屯田。三十年,以王龙帖木儿、塔失海牙两万户 新附军一千三百六十户,并入金复州,立屯耕作,为 户三千六百四十一,为田二千五百二十三顷。”陕 西屯田总管府三十年,复更为民屯。为户:“凤翔一千 一百二十七户,镇原九百一十三户,栎阳七百八十 六户,后存六百五十户;泾阳六百九十六户,后存六 百五十八户;彭原一千二百三十八户,安西七百二 十四户。后存二百六十二户;《平凉》二百八十八户,终 南七百七十一户,后存七百一十三户;渭南八百一 十一户,后存七百六十六户。为田:凤翔九十顷一十 二亩,镇原四百二十六顷八十五亩,栎阳一千二十 顷九十九亩,泾阳一千二十顷九十九亩,彭原五百 四十五顷六十八亩,安西四百六十七顷七十八”亩; 平凉一百一十五顷二十亩,终南九百四十三顷七 十六亩,渭南一千二百二十二顷三十一亩。海北 海南道宣慰司都元帅府民屯:世祖至元三十年,召 募民户,并发新附士卒,于海南、海北等处立屯田。 至元三十一年,罢贵赤屯田总管府,及立各路军民 屯田。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十一年七月“乙卯,给瓜沙之民 徙甘州屯田者牛价钞二千六百锭。”十一月丁巳,罢 贵赤屯田总管府按《兵志》:“洪泽万户府屯田,三十 一年罢三屯万户,止立洪泽屯田万户府以统之。其 置立处所,在淮安路之白水塘黄家畽等处。为户一 万五千九百九十四名。为田三万五千三百一十二 顷”二十一亩。德安等处军民屯田总管府:三十一 年,改立总管府,为民九千三百七十五名,军五千九 百六十五名,为田八千八百七十九顷九十六亩。 成都路民屯:三十一年,续佥千户高德所管民一十 四户,梁千户翼军屯:世祖至元三十年,梁王遣使 诣云南行省言,“以汉军一千人置立屯田。三十”一年, 发三百人备镇戍巡逻,止存七百人于乌蒙屯田,后 迁于新兴州,为田三千七百八十九。双浦峪路屯 田万户府,三十一年罢万户府屯田。

    成宗元贞元年罢瓜沙等州屯田立肇州万户府及蒙古等诸路屯田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年正月壬申,罢瓜沙等州屯田。 七月乙卯,减海南屯田军之半,还其元翼。壬午,立肇 州屯田万户府,以辽阳行省左丞阿散领其事。”按 《兵志》:岭北行省屯田:“成宗元贞元年,摘六卫汉军一 千名,赴称海屯田。”肇州蒙古屯田万户府,“成宗元 贞元年七月,以乃颜不鲁古赤及打鱼水达达女直 等户”,于肇州旁近地开耕为户,“不鲁古赤二百二十 户,水达达八十户,归附军三百户,续增渐丁五十二 户。”嘉定路民屯:“成宗元贞元年,拨成都义士军八 户,增入为户一十二。”海北海南道宣慰司都元帅 府民屯:成宗元贞元年,以其地多瘴疠,纵屯田军二 千人还,各翼留二千人,与召募民之屯种。

    元贞二年,给屯田军农具,又改立叙州等万户府军 屯。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二月乙亥,给称海屯田军农 具,庚戌,给秃秃合所部屯田农器。七月庚午,肇州万 户府立屯田,给以农具种食。”按《兵志》:“叙州宣抚司 民屯,成宗元贞二年复放罢站户一千一十七户,依 旧屯田,总之为户四千四百四十四。”叙州等处万 户府军屯:“成宗元贞二年改立叙州军屯,迁遂宁屯 军二”百三十九人于叙州宣化县喁口上下荒地开 耕,为田四十一顷八十三亩。

    大德元年给各部屯田牛种又立漳州及芍陂洪泽等屯田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年正月己丑,以药木忽儿所部贫乏,摘和林汉军置屯田于五条河,以岁入之租资 之。辛卯,给晋王所部屯田农器千具。二月已未,以新 附军三千屯田漳州。四月壬寅,给岳木忽儿所部和 林屯田种。七月癸未,增晋王所部屯田户。十一月丁 丑,总帅汪惟和以所部军屯田沙州、瓜州,给中统钞 二万三千二百馀锭,置种牛田具。十二月丙申,徙襄 阳屯田合剌鲁军于南阳,户受田百五十亩,给种牛 田具。戊戌,复立芍陂、洪泽屯田。”已卯,瓜州屯田军万 人贫乏,命减一千,以张万户所领兵补之。甲申,增两 淮屯田军为二万人。按《兵志》:“汀漳屯田,成宗元贞 三年,命于南诏、黎畬各立屯田,摘拨见戍军人,每屯 置一千五百名,及将所招陈吊眼等馀党入屯,与军 人相参耕种。为户汀州屯一千五百二十五名,漳州 屯一千五百一十三名为田,汀州屯二百二十五顷, 漳州屯二百五十顷。”右翼屯田万户府:成宗大德 元年十一月,发真定军人三百名,于武清县崔黄口 增置屯田。按本纪元贞三年二月改元大德

    大德二年,置汀州及浦峪、赣州等屯田。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正月丁酉,置汀州屯田。三月 庚寅,以两淮闲田给蒙古军。五月辛卯,罢海南黎民 万户府及屯田万户府,以其事入琼州军民安抚司。” 九月庚辰,吉赣立屯田按《兵志》:“浦峪路屯田万户 府,大德二年,拨蛮军三百户属肇州蒙古万户府,止 存女直一百九十户,依旧立屯,为田四百顷。赣州 路南”安寨兵万户府屯田:“成宗大德二年正月,以赣 州路所辖信丰、会昌、龙南、安远等处,贼人出没,发寨 兵及宋旧役弓手,与抄没漏籍人户立屯耕守,以镇 遏之”,为户三千二百六十五,为田五百二十四顷六 十八亩。

    大德三年,并五条河汉军入称海,罢海南北屯田万 户府。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岭北行省屯田:“大 德三年,以五条河汉军悉并入称海海北海南道 宣慰司都元帅府民屯。大德三年,罢屯田万户府,屯 军悉令还役,止令民户八千四百二十八户屯田,琼 州路五千一十一户,雷州路一千五百六十六户,高 州路九百四十八户,化州路八百四十三户,廉州路 六十”户为田。琼州路,二百九十二顷九十八亩。雷州 路,一百六十五顷五十一亩。高州路,四十五顷。化州 路,五十五顷二十四亩。廉州路,四顷八十八亩。 大德四年,罢称海屯田,又改置太和岭及立五条河 诸屯。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二月甲戌,罢称海屯田,改置 于呵扎之地,以农具种实给之。乙亥,置西京太和岭 屯田,四月丙辰,置五条河屯田”按《兵志》:“大同等处 屯储总管府屯田:成宗大德四年,以西京黄华岭等 处田土颇广,发军民九千馀人,立屯开耕。大宁路 海阳等处打捕屯田所,成宗大德四年罢之,止立打 捕屯田所”,为户元拨并召募共一百二十二,为田二 百三十顷五十亩。

    大德五年,拨南阳府屯田给新籍畏吾而户耕,仍给 粮。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八月“庚午,秃剌铁木而等自 和林犒军还,言和林屯田,宜令官军广其垦辟,量给 农具,仓官宜任选人,可革侵盗之弊。”从之。十月丙戌, 拨南阳府屯田,给新籍畏吾而户,俾耕以自赡,仍给 粮三月。

    大德六年,置罗里及黄花岭屯田,又立屯储军民总 管万户府。

    按《元史成宗本纪》,“六年正月乙卯,筑浑河堤,长八十 里,仍禁豪家毋侵旧河,令屯田军民耕种。九月乙未, 遣阿牙赤撒罕秃会计称海屯田岁入之数,仍自今 令宣慰司官与阿剌台共掌之。丁未,中书省臣言,罗 里等扰民,宜依例遣置屯田所。”从之。十月甲子,置大 同路黄花岭屯田,罢军储所,立屯储军民总管万户 府,设官六员,仍以军储所宣慰使法忽鲁丁掌之。十 二月“甲子,衡州袁舜一等诱集二千馀人,侵掠郴州。 湖南宣慰司发兵讨之,获舜一及其馀党。命诛其首 谋者三人,馀者配洪泽芍陂屯田,其胁从者招谕复 业。”按《兵志》:“大同等处屯储总管府,屯田六年,始设 屯备军民总管万户府。”

    大德七年,令“军习农者,教军前屯田”,又立屯于瓜、沙 二州。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正月丁巳,命枢密院选军习 农业者十人,教军前屯田。六月己丑,御史台臣言,“瓜 沙二州,自昔为边镇重地,今大军屯驻甘州,使官民 反居边外,非宜。乞以蒙古军万人,分镇险隘,立屯田 以供军实为便。”从之。

    大德八年,命“卫兵半隶屯田,仍谕屯官及屯田者,以 勤惰为赏罚。”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二月辛卯,命诸王出伯所部军屯田于薛出合出谷。三月庚辰,命凡为衙兵者,皆 半隶屯田,仍谕各卫屯官及屯田者,视其勤惰以为 赏罚。”

    大德九年,复立“洪泽、芍陂及云南屯田。”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五月癸亥,复立洪泽、芍陂屯 田,令河西行省平章阿散领其事。十月戊戌,诏芍陂、 洪泽等屯田为豪右占据者,悉令输租。十一月丁未, 立云南屯田,命伯颜察而董其事。”

    大德十年,枢密院请“以太和岭屯田,视所收多寡为 赏罚。”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四月甲辰,枢密院臣言,太和 岭屯田,旧置屯储总管府,专督其程,人给地五十亩, 岁输粮三十石。或他役不及耕作者。悉如数征之,人 致重困。乞令军官统治,以宣慰使玉龙失不花总其 事,视军民所收多寡以为赏罚。”从之按《兵志》:广西 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獞兵屯田。成宗大德二年,黄 圣许叛,逃之交趾,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七亩。部 民有吕瑛者,言“募牧兰等处及融、庆溪洞猺獞民丁, 于上浪、忠州诸处开屯耕种。”十年,平大任洞贼黄德 宁等,以其地所遗田土,续置藤州屯田为户,“上浪屯 一千二百八十二户,忠州屯六百一十四户,那扶屯 一千九户,雷留屯一百八十七户,水口”屯一千五百 九十九户,续增藤州屯二百八顷一十九亩。

    大德十一年,以汉军万人屯田和林,又改定“忠翊侍 卫、大同”等屯例。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一年八月癸卯。改也里合牙营 田司为屯田运粮万户府。十二月癸卯,以汉军万人 屯田和林按《兵志》“忠翊侍卫屯田,成宗大德十一 年,改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仍领屯田大同等处 屯储总管府屯田。十一年,放罢汉军,还红城屯所,止 存民夫在屯。”

    武宗至大元年从中书省言天下屯田令有司履亩具籍以闻

    按《元史武宗本纪》,“元年二月甲寅,和林贫民北来者 众,以钞十万锭济之,仍于大同隆兴等处籴粮以赈, 就令屯田。十月己巳,中书省言,天下屯田百二十馀, 所用者多非其人,以致废弛。除四川甘州、应昌府、云 南为地绝远,馀当选习农务者,往与行省宣慰司亲 履其地,可兴者兴,可废者废,各具籍以闻。”从之。按 《兵志》:左卫率府屯田,武宗至大元年六月,命于大都 路漷州武清县及保定路新城县置立屯田。

    至大二年,调国王部等军赴和林屯田,令各卫董屯 官三年一易。立“镇守海口屯储指挥使。”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二月乙丑,以和林屯田,去秋 收九万馀石,其宣慰司官吏部校车士,给赏有差。辛 未,调国王部及忽里合赤、兀鲁带、朵来等军九千五 百人赴和林。壬申,令各卫董屯田官,三年一易。四月 癸亥,摘汉军五千,给田十万顷,于直沽沿海口屯种, 又益以康里军二千,立镇守海口屯储亲军都指挥” 使司。八月壬子,中书省臣言:“沙、瓜州摘军屯田,岁入 粮二万五千石。撒的迷失叛,不令其军入屯,遂废。今 乞仍旧遣军屯种,选知屯田地利色目、汉人各一员 领之。”从之。

    至大三年,给永平等处屯田军牛具,又赐“和林贫民 农具、田种,及续至者口粮。”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三月辛卯,发康里军屯田永 平,官给之牛。四月庚戌,以钞九千一百五十八锭有 奇市耕牛、农具,给直沽酸枣林屯田军。六月乙卯,和 林省臣言:贫民自迤北来者,四年之间靡粟六十万 石、钞四万馀锭,鱼网三千,农具二万。”诏尚书、枢密差 官与和林省臣覆实,给赐农具田种,俾自耕食。其续 至者,户以四口为率,给之粟。

    至大四年,敕甘肃、和林二省经理屯务,复别立屯署 于《忠翊侍卫》。

    按《元史武宗本纪》,四年六月“壬子,敕甘肃省给过川 军牛种农器,令屯田。丁巳,命和林行省右丞孛里马 速忽经理称海屯田。十一月辛丑,命延安、凤翔、安西 军屯田红城者,还陕西屯田。十二月庚辰,复以陕西 屯田军三千,隶红城万户府。”按《兵志》:忠翊侍卫屯 田,“武宗至大四年,以黄华领新附屯田军一千人,并 归”本卫,别立屯署。是年,改大同侍卫为“中都威卫”,属 之徽政院。分屯军二千,置弩军翼,止以二千人分置 左右手屯田千户所,黄华领新附军,屯如故。

    仁宗皇庆元年遣官疏决文安田水给称海屯牛又令户部经理河南屯田及汀漳等各路屯政

    按《元史仁宗本纪》,“元年二月壬申,以霸州文安县屯 田水患,遣官疏决之。丙子,给称海屯田牛二千。三月 甲子,遣户部尚书经理河南屯田。十一月戊戌,调汀 漳畬军代亳州等翼汉军于本处屯田。”按《兵志》:“武 卫屯田,仁宗皇庆元年改属卫率府,后复归之武卫。”

    大同等处屯储总管府屯田:仁宗时,改万户府为

    总管府:为户,军四千二十,民五千九百四十五,为田

    五千顷。

    延祐元年敕储称海五河屯粟及芍陂甘肃等屯田又置沙瓜等处屯储万户府及经界诸卫屯田

    按《元史仁宗本纪》:“元年四月丁亥,敕储称海五河屯 田粟,以备赈济。六月壬辰,诸王察八儿属户匮乏,给 粮一岁,仍俾屯田以自赡,发军增垦河南芍陂等处 屯田。十月丙申,复甘肃屯田,置沙瓜等处屯储总管 万户府。十二月乙巳,敕经界诸卫屯田。”

    延祐二年,敕“阿宿卫户贫乏者,给农具,及立忠翼侍 卫乌蒙等屯田。”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七月乙卯,敕阿宿卫户贫乏 者,给牛种耕具,于连怯烈地屯田按《兵志》:忠翼侍 卫屯田:仁宗延祐二年,迁红城屯军于古北口太平 庄屯种。乌蒙等处屯田总管府军屯:仁宗延祐二 年,立乌蒙军屯。“先是云南行省言,乌蒙乃云南咽喉 之地,别无屯戍军马,其地广阔,土脉膏腴,皆有古昔 屯田之迹,乞发畏吾儿及新附汉军屯田镇遏。”至是 从之。为户军五千人,为田一千二百五十顷。

    延祐三年,发高丽、女直户屯田于滨州诸处,又复五 条河屯田。

    按《元史仁宗本纪》,“三年七月庚午,发高丽、女直军千 五百人,于滨州、辽河、庆云、赵州屯田。九月辛丑,复五 条河屯田”按《兵志》岭北行省屯田:“延祐三年,罢称 海屯田,复立屯于五条河。”

    延祐五年,给“中翊府等处屯田牛种农具。”置重庆路 屯田。

    按《元史仁宗本纪》,“五年四月庚子。给中翊府阎台顺 州屯田钞万锭,置牛种农具。七月丙寅。调军五千。乌 蒙等处屯田。置总管万户府。十一月壬戌。改黄花领 屯储军民总管府为屯储总管府,设官四员。十二月 辛亥。置重庆路江津巴县等处屯田”按《兵志》:“右翼 屯田万户府,仁宗延祐五年四月立卫率府。以本府 屯”田并属詹事院,后复归之枢密,分置汉军千户所 三,别置新附军千户所一,为军一千五百四十人,为 田六百九十九顷五十亩。忠翊侍卫屯田:“五年,复 佥中都威卫军八百人,于左都威卫所辖地内别立 屯署。”

    延祐六年,命朔方蒙古民议兴屯田,又于肇州等地 分屯置署。

    按《元史仁宗本纪》:六年六月“庚戌,诏以驼马牛羊分 给朔方蒙古民戍守边徼者,俾牧养以自赡,仍命议 兴屯田。七月甲戌,命分简奴儿及流囚罪稍轻者,屯 田肇州。十一月庚子,敕晋王部贫民二千,居称海屯 田。十二月己巳,河南塔塔剌地置屯田,立军民万户 府。”按《兵志》:“岭北行省屯田六年,分拣蒙古军五千 人”,复屯田《称海》。

    延祐七年。以旷地屯田朔方。复置五条河诸路屯田 按《元史英宗本纪》。延祐六年“命百司庶务。必先启太 子。七年二月壬申。以辽阳大同、上都、甘肃官牧羊马 牛驼给朔方民户。仍给旷地屯种。三月即皇帝位。五 月己丑。复置五条河屯田。七月壬午。立普定路屯田。 分乌撒乌蒙屯田卒二千赴之”按《兵志》。忠翊侍卫 屯田:“七年十二月,罢左都威卫及太平庄、白草营等 处屯田,复于红城周回立屯,仍属中都威卫。岭北 行省屯田”:“七年,命依世祖旧制,称海、五条河俱设屯 田,发军一千人,于五条河立屯。”重庆五路镇守万 户府军屯:“仁宗延祐七年,发军一千二百人,于重庆 路三堆、中嶆、赵市等处屯耕,为田四百二十”顷。

    英宗至治元年命广备利民地土与左卫诸处互易又立岭北行省屯田万户府

    按:《元史英宗本纪》不载。按《兵志》:“武卫屯田,英宗至 治元年,命以广备利民二千户军人所耕地土,与左 卫率府忙古䚟屯田千户所互相更易,屯军三千名, 为田一千八百四顷四十五亩。忠翊侍卫屯田,英 宗至治元年始改为忠翊侍卫,屯田如故,为田二千 顷,后移置屯所,不知其数。”左卫率府屯田,“英宗至 治元年”以武卫与左卫率府屯田地界相离隔绝,不 便耕作,命以两卫屯田互更易之,分置三翼屯田千 户所,为军三千人,为田一千五百顷。岭北行省屯 田:英宗时立屯田万户府,为户四千六百四十八,为 田六千四百馀顷。

    至治二年,如立“左右钦察卫”,又于大宁等处创立屯 田。

    按《元史英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左右钦察卫屯田: “英宗至治二年,始分左右钦察卫,以左右手屯田千 户所分属之。”宗仁卫屯田:“英宗至治二年八月,发 五卫汉军二千人,于大宁等处创立屯田,分置两翼 屯田千户所,为田二千顷。”

    ====泰定帝泰定元年三月丁亥罢大同路黄华岭及崇庆屯田六月庚午置海剌秃屯田总管府====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云云。

    泰定三年,罢后卫屯田。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不载。按《兵志》,后卫屯田,置立 岁月与前卫同。后以永清等处田亩低下,迁昌平县 之太平庄。“泰定三年五月,以太平庄乃世祖经行之 地,营盘所在,春秋往来,牧放卫士头匹,不宜与汉军 立屯”,遂罢之,止于旧立屯所,耕作如故。屯军与左卫 同,为田一千四百二十八顷一十四亩。

    泰定四年二月戊子,以马忽思为云南行省平章事, 提调乌蒙屯田。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云云。

    文宗天历二年创立龙翊侍卫以左右钦察隶之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左右钦察卫屯田: “文宗天历二年,创立龙翊侍卫,复以隶焉。为军左手 千户所七百五名,右手千户所四百三十七名,钦察 千户所八百名。为田左手千户所一百三十七顷五 十亩,右手千户所二百一十八顷五十亩,钦察千户 所三百顷。”

    至顺元年命聚斡罗思一万给田百顷立为宣忠扈卫

    按《元史文宗本纪》:“元年十月壬子,立宣忠扈卫亲军 都万户营于大都北,市民田百三十馀顷赐之。十二 月己酉,宣忠扈卫斡罗思屯田,给牛种农具。”按《兵 志》:“宣忠扈卫屯田,文宗至顺元年十二月,命收聚讫 一万斡罗斯,给地一百顷,立宣忠扈卫亲军万户府 屯田,依宗仁卫例。”

    至顺二年三月癸卯,敕河南行省右丞那海提督境 内屯田。

    按:《元史文宗本纪》云云。

    顺帝元统二年立湖广𥟖兵屯田万户府其屯户官给之资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十月丁卯,立湖广黎兵屯田 万户府,统千户一十三所,每所兵千人,屯户五百,皆 土人为之,官给田土、牛种、农器,免其差徭。”

    至元二年八月壬辰立屯卫于马札罕之地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元三年,立屯于宁夏雄州等处,仍命探马赤军屯 田。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正月癸丑,立宣镇侍卫屯田 万户府于宁夏。十月丙午,立屯田于雄州。十二月丙 戌,命阿速卫探马赤军屯田。”

    至正元年罢两淮屯田命屯储御军于河南屯种又命燕帖木儿提调屯田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年三月“庚戌,罢两淮屯田手号 打捕军役,令属本所领之。癸丑,命屯储御军于河南 芍陂、洪泽、德安三处屯种。丙子,以行省平章政事燕 帖木儿就佩虎符,提调屯田。”

    至正六年。十二月甲午。设立海海剌秃屯田二处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八年,罢海海、剌秃屯田,又以秃忙兀三处屯田 拨还虎贲司。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二月乙亥,以北边沙土苦寒, 罢海海剌秃屯田。壬辰,太平言,“孛答、乃秃、忙兀三处 屯田,世祖朝以行营旧站拨属虎贲司,后为豪有力 者所夺,遂失其利,今宜仍前拨还。”从之。

    至正十三年,命各处系官田,并付司农分司立法佃 种。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正月辛未,命悟良哈台、乌 古孙良桢兼大司农卿,给分司农司印。西自西山,南 至保定、河间,北至檀、顺州,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 元管各处屯田,悉从分司农司立法佃种。合用工价、 牛具、农器、谷种、召募农夫诸费,给钞五百万锭,以供 其用。丙戌,以武卫所管盐台屯田八百顷,除军见种” 外,荒闲之地尽付分司农司。三月己丑,以各卫门系 官田地并宗、仁等卫屯田地土,并付司农分司播种。 四月己酉,诏取勘徐州、汝宁、南阳、邓州等处荒田,并 户绝籍没入官者。立司牧署,掌司农分司耕牛。又立 玉田屯署。

    至元十五年,诏“凡有水田之处,设大兵农司。”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五年闰正月壬寅,以各卫军人 屯田京畿,人给钞五锭,以是日入役,日支钞二两五 钱,仍给牛种农器,命司农司令本管万户督其勤惰。 是岁诏凡有水田之处,设大兵,农司招集人夫,有警 乘机进讨,无事栽植播种。”

    至正十六年十二月,命大司农司屯种雄、霸二州,以 给京师,号“京粮。”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十七年,令江淮等处屯田: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七年四月“丙午。监察御史五十 九言。今京师周围虽设二十四营。军卒罢弱。素不训 练。诚为虚设。傥有不测诚可寒心。宜速选择骁勇精锐,卫护大驾,镇守京师。实当今奠安根本。固坚人心 之急务。况武备莫重于兵。而养兵莫先于食。今朝廷 拨降钞锭。措置农具。命总兵官于河南克复州郡。且 耕且战,甚合寓兵于农之意。为今之计,权命总兵官, 从宜于军官府选委能抚字军民者,兼路府州县之 职,务要农事有成,军民得所,则扰民之害益除,而匮 乏之忧亦释矣。”帝嘉纳之。十一月辛丑,山东道宣慰 使董抟霄言:“请令江淮等处各枝官军,分布连珠营 寨,于隘口屯驻守御,宜广屯田,以足军食。”从之。 至正十九年,大都兵农司置分司十道,专督屯种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九年三月,诏孛罗帖木儿移兵 镇大同,以为京师捍蔽。大都兵农司仍置分司十道, 专督屯种。以孛罗帖木儿领之。所在侵夺民田,不胜 其扰。太不花溃散之兵数万,钞掠山西,察罕帖木儿 遣陈秉直分兵驻榆次,招抚之,其首领悉送河南屯 种。

    至正二十年正月己丑朔,察罕帖木儿请以巩县改 五军州万户府,招民屯种,从之。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二十一年九月壬申,命孛罗帖木儿于保定以 东,河间以南,从便屯种。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二十二年正月丁卯,命察罕帖木儿屯种于陕 西。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