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第016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十六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十六卷目录
乐律总部汇考十六
宋二〈仁宗天圣四则 明道二则 景祐四则 康定一则 庆历一则 皇祐四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三则〉
乐律典第十六卷
乐律总部汇考十六
宋二
仁宗天圣二年禫除初用乐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二年八月丙辰朔,宴崇德殿, 初用乐之半。 按《礼志》,仁宗天圣二年既禫除,百官 五表请听乐,而秋燕用乐之半,诏辅臣曰:“昨日宴宫 中,朕数四上勉皇太后听乐。”王钦若以闻太后,太后 曰:“自先帝弃天下,吾终身不听乐,皇帝再三为请,其 可重违乎?”
天圣五年,以孙奭言,正郊庙之舞,后作《甘露》《瑞木》《嘉 禾》之曲。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十一月辛亥,朝飨景灵宫。壬 子,飨太庙,癸丑,祀天地于圜丘。 按《乐志》:“五年十月, 翰林侍讲学士孙奭言,郊庙二舞失序,愿下有司考 议。”于是翰林学士承旨刘筠等议曰:“周人奏《清庙》以 祀文王,执竞以祀武王,汉高帝、文帝亦各有舞。至唐 有事太庙,每室乐歌异名。盖帝王功德既殊,舞亦随 变。属者。有司不详旧制,奠献止豋歌而乐舞不作,其 失明甚。请如旧制,宗庙酌献复用文舞,皇帝还版位, 文舞退,武舞入。亚献酌醴已,武舞作,至三献已奠还 位则止。”盖庙室各颂功德,故文舞迎神后各奏逐室 之舞。郊祀则降神奏《高安》之曲,文舞已作。及皇帝酌 献,惟豋歌奏《禧安》之乐,而县乐舞缀不作,亚献、终献 仍用武舞。诏从之。是时,仁宗始大朝会,群臣上寿,作 《甘露》《瑞木》《嘉禾》之曲。 又仁宗洞晓音律,每禁中度 曲,以赐教坊,或命教坊使撰进,凡五十四曲,朝廷多 用之。天圣中,帝尝问辅臣以古今乐之异同,王曾对 曰:“古乐祀天地、宗庙、社稷、山川、鬼神,而听者莫不和 悦。今乐则不然,徒娱人耳目而荡人心志。自昔人君 流连荒亡者,莫不繇此。”帝曰:“朕于声技,固未尝留意, 内外宴游,皆勉强耳。”张知白曰:“陛下盛德,外人岂知 之!愿备书《时政记》世,号太常为雅乐,而未施于宴享, 岂以正声为不美听哉?夫乐者,乐也,其道虽微妙难 知,至于奏之而使人悦豫和平,则不待知音而后能 也。今太常”乐县,钟磬埙篪搏拊之器,与夫舞缀羽龠 干戚之制,类皆仿古。逮振作之,则听者不知为乐,而 观者厌焉。古乐岂真若此哉?孔子曰:“恶郑声,恐其乱 雅。”乱之云者,似是而非也。《孟子》亦曰:“今乐犹古乐。”而 太常仍与教坊殊绝,何哉?昔李照、胡瑗、阮逸改铸钟 磬,处士徐复笑之曰:“圣人寓器以声,不先求其声而 更其器,其可用乎?”照瑗逸制作久之,卒无所成。蜀人 房庶亦深订其非是。因着书论古乐与今乐本末不 远,其大略以谓:“上古世质,器与声朴,后世稍变焉。金 石,钟、磬也,后世易之为方响;丝竹,琴箫也,后世变之 为筝;笛、匏笙也,攒之以斗;埙土也,变而为瓯;革,麻料 也,击而为鼓;木柷敔也,贯之为”板。此八音者于世甚 便,而不达者,指庙乐镈钟、镈、磬、宫轩为正声,而概谓 夷部、卤部为淫声。殊不知大辂起于椎轮,龙艘生于 落叶,其变则然也。古者食以俎豆,后世易以杯盂簟 席以为安,后世更以榻案。使圣人复生,不能舍杯盂 榻案而复俎豆簟席之质也。八音之器,岂异此哉?孔 子曰:“郑声淫者”,岂以其器不若古哉?亦疾其声之变 尔。试使知乐者,由今之器,寄古之声,去惉懘靡曼,而 归之中和雅正,则感人心,导和气,不曰治世之音乎? 然则世所谓雅乐者,未必如古,而教坊所奏,岂尽为 淫声哉?
按《会要》,“天圣四年撰。《元日御殿》乐章三曲。五年正月 上皇太后寿于会庆殿。”
按《玉海》:天圣五年十月壬午,判太常礼院孙奭言:“郊 庙用乐,未应古制。皇帝酌献不作文舞,亚献不作武 舞,但奏登歌之曲,盖有司失讲求。”诏两制及礼官详 定。乙未,翰林承旨刘子仪言:“奉诏详定孙奭所言,郊 庙乐舞之制,国初、咸平以前旧仪,僖祖室奠爵,《大善》 之舞作,以次奏本室之舞。今请宫架奏逐室曲作文” 舞。“旧仪,皇帝还版位,文舞退,武舞入。近制,引亚献始 进武舞。今请如旧仪,郊祀之舞,迎神奏文,其亚献、三 献武舞,请如正礼及旧仪,昭应景灵宫如郊祀之仪, 降神至出庙门,宫架乐作,升降殿坛,至彻豆馔,登歌 乐作。”从之。
天圣八年,召群臣观瑞谷,作《观稼乐》。
按《宋史仁宗本纪》:八年八月“丁亥,诏近臣宗室观瑞谷于元真殿,遂宴蕊珠殿。”
按《玉海》。八年八月六日。“召辅臣两制以上。宗室驸马 都尉元真殿观瑞谷。赐宴于蕊珠殿。宰臣以下赋诗。 教坊作观稼乐。酒九行罢。”
天圣九年四月乙巳,阅《大乐》。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按《玉海》,“九年四月,上御承明殿阅大乐,赐乐工钱帛 有差。先是,太常寺以景德中躬案大乐,其后颇多增 制,故请临观焉。”
明道元年作玉芝寿星奇木连理之曲厚德无疆四海会同之舞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十一月己卯,冬至,率百 官贺皇太后于文德殿,御大安殿受朝。 按《乐志》,明 道初,章献皇太后御前殿,见群臣,作《玉芝寿星》、“《奇木 连理》之曲,《厚德无疆》”、“《四海会同》之舞。”
按《玉海》:天圣九年四月丁酉,诏太常寺皇太后御殿 乐章,“升坐曰《圣安之曲》”,公卿入门及酒行曰“《礼安》,上 寿曰《福安》之曲,初举酒曰《玉芝》之曲,作《厚德无疆》之 舞。两举酒曰《寿星之曲》,作《四海会同》之舞。三举酒曰 《奇木连理之曲》。”初命翰林学士孙奭撰曲名,资政殿 学士晏殊撰乐章,至是用之。
明道 年,耕籍田,祀南郊、享太庙,皆亲制乐章。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二月丁未,祀先农于东郊,躬 耕籍田。” 按《乐志》,明道初,章献皇太后御前殿,见群 臣,作《玉芝》《寿星》《奇木连理》之曲。明年,太后躬谢宗庙, 帝耕籍田、享先农,率有乐歌。其后亲祀南郊、享太庙、 奉慈庙、大享明堂、祫享,帝皆亲制降神、送神、奠币、瓒 祼、酌献乐章。馀诏诸臣为之。至于常祀郊庙、社稷诸 祠。亦多亲制。
景祐元年作郊庙乐曲并诏直史馆宋祁等考按律准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冬十月“乙亥,作郊庙《景 安》《兴安》《祐安》之曲。十一月癸丑,作《大安》之曲,以飨圣 祖。” 按《乐志》,元年八月,“判太常寺燕肃等上言,太乐 制器,岁久,金石不调。愿以周王朴所造律准,考按修 治,并阅乐工,罢其不能者。乃命直史馆宋祁、内侍李 随同肃等典其事,又命集贤校理李照豫焉。”于是帝 御观文殿,取《律准》阅视,亲篆之,以属太常。
景祐二年,御延福宫,观大乐,并诏冯元等讨论《乐理》, 为一代之典。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二月戊午,御延福宫,观大乐。 四月庚午,诏天下有知乐者,所在荐闻。八月甲寅,宴 紫宸殿。初用乐。九月壬寅按新乐 按《乐志》:景祐元 年,判太常寺燕肃上言,“太乐制器,岁久金石不调。愿 以周王朴所造律,准考按修治。”明年二月,肃等上考 定乐器,并见工人。帝御延福宫临阅,奏郊庙五十一 曲,因问照乐音高,命详陈之。照言:“朴准视古乐高五 律,视教坊乐高二律。盖五代之乱,雅乐废坏,朴刱意 造准不合古法,用之本朝,卒无福应。又编钟镈磬,无 大小、轻重、厚薄、长短之差,铜锡不精,声韵失美,大者 陵,小者抑,非中度之器也。昔轩辕氏命伶伦截竹为 律,后令神瞽协其中声,然后声应凤鸣,而管之参差 亦如凤翅,其乐传之亘古不刊之法也。愿听臣依《神 瞽律》法,试铸编钟一虡,可使度量、权衡协和。”乃诏于 锡庆院铸之。既成,奏御,照遂建议请改制大乐,取京 县秬黍,累尺成律铸钟,审之,其声犹高,更用太府布 帛尺为法。乃下太常制四律,别诏潞州取羊头山秬 黍,上送于官。照乃自为律管之法,以九十黍之量为 四百二十星,率一星占九秒,一黍之量得四星,六秒 九十黍得四百二十星,以为《十二管定法》。乃诏内侍 邓保信监视群工,照并引集贤校理聂冠卿为检讨 雅乐制度故实官,入内都知阎文应董其事,中书门 下总领焉。凡所改制,皆关中书门下详定以闻。别诏 翰林侍读学士冯元同、祁冠卿照讨论乐理,为一代 之典。又诏天下有深达钟律者,在所亟以名闻。于是 杭州郑向言阮逸、苏州范仲淹言胡瑗,皆通知古乐, 诏遣诣阙。其他以乐书献者,悉上有司。五月,照言:“既 改制金石,则丝竹、匏土、革、木亦当更制,以备献享。”奏 可。照乃铸铜为龠,合升、斗四物,以兴钟镈声量之法。 龠之,率六百三十黍为黄钟之容,合三倍于龠,升十 二倍于合,斗十倍于升。乃改造诸器,以定其法。俄又 以镈之容受差大,更增六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 斗,铭曰“乐斗。”后数月,潞州上秬黍,照等择大黍纵累 之,检考长短尺,成,与太府尺合法,乃定。先时,太常钟 磬每十六枚为虡,而四清声相承不击。照因上言:“十 二律声已备,馀四清声乃郑、卫之乐,请于编县,止留 十二中声,去四清声,则哀思邪僻之声无由而起也。” 元等驳之曰:“前圣制乐,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 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弦之瑟,十三弦 之筝,九弦、七弦之瑟,十六枚之钟磬,各自取义,宁有 一之于律吕”,专为十二数者。且钟磬八音之首,丝竹以下,受之于均,故圣人尤所用心焉。《春秋》号乐,总言 金奏;《诗》《颂》称美,实依磬声。此二器非可轻改。今照欲 损为十二,不得其法,稽诸古制,臣等以为不可。且圣 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钟,又设黄钟至夹钟四清声, 以附正声之次。原四清之意,盖为夷则至应钟四宫 而设也。夫五音,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 物,不相凌谓之正,迭相凌谓之慢,百王所不易也。声 重浊者为尊,轻清者为卑,卑者不可加于尊,古今之 所同也。故列声之尊卑者,事与物不与焉。何则?事为 君治,物为君用,不能尊于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则 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四清“声之设,正谓臣民 相避以为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钟,旋相考击,至《夷 则》以下四管为宫之时,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则凌犯 之音作矣。此甚不可者也。其钟磬十六,皆本周、汉诸 儒之说及唐家典法所载,欲损为十二,惟照独见。臣 以为且如旧制便。”帝令权用十二枚为一格,且诏曰: “俟有知者能考四”钟协调清浊,有司别议以闻。钟旧 饰旋虫,改为龙,乃遣使采泗滨浮石十馀段以为县 磬。先是,宋祁上言:“县设建鼓,初不考击,又无三鼗,且 旧用诸鼓,率多陋敝。”于是敕元等详求典故而言曰: “建鼓四,今皆具而不击,别设四散鼓于县间击之,以 代建鼓。”乾德四年,秘书监尹拙上言:“散鼓不详所置 之由,且于古无文,去之便时,虽奏可,而散鼓于今仍 在。又雷鼓、灵鼓,虽击之皆不成声,故常赖散鼓以为 乐节,而《雷鼗》《灵鼗》《路鼗》阙而未制。今既修正雅乐,谓 宜申敕大匠,改作诸鼓,使击考有声。及创为三鼗,如 古之制,使先播之,以通三鼓,罢四散鼓,如乾德诏书。” 奏可。时有上言,以为“雷鼓八面,前世用以迎神,不载 考击之法,而大乐所制,以柱贯中,故击之无声。”更令 改造山趺,上出云以承鼓,刻龙以饰柱面,各一工击 鼓,一工左执鼗以先引。凡圜丘降神六变,初八面皆 三击椎而左旋,三步则止,三者取阳数也。又载击以 为节,率以此法。至六成,灵鼓、路鼓亦如之。植建鼓于 西隅,皆有左鞞右应,干“隅,左鞞应锺,亥之位也;中鼓 黄钟,子之位也;右应大吕,丑之位也;艮隅,左鞞太簇, 寅之位也;中鼓夹钟,卯之位也;右应姑洗,辰之位也; 巽隅,右应仲吕,巳之位也;中宾蕤宾,午之位也;左鞞 林钟,未之位也;坤隅,右应夷则,申之位也;中鼓南吕, 酉之位也;左鞞无射,戌之位也。”宜随月建,依律吕之 均击之。后照等复以“殿庭备奏四隅,既随月协均,顾 无以节乐,而《周官》鼓人以晋鼓鼓金奏,应以施用。”诏 依《周官》旧法制焉。于是县内始有晋鼓矣。古者镈钟 击为节检,而无合曲之义,大射有二镈,皆乱击焉。后 周以十二镈相生击之。景德中,李宗谔领太常,总考 十二镈钟,而乐工相承,殿庭习用三调、六曲。三调者, 黄钟、太簇、蕤宾也;六曲者,调别有《隆安》《正安》二曲,郊 庙之县,则环而击之。宗谔上言曰:“金部之中,镈钟为 难和,一声不及,则宫商失序。使十二镈工皆精习,则 迟速有伦,随月用律,诸曲无不通矣。”真宗因诏黄钟、 太簇二宫,更增文舞、武舞、《福酒》三曲。至是,诏元等询 考击之法,元等奏言:“后周尝以相生之法击之,音韵 克谐。国朝亦用随均合曲,然但施殿庭,未及郊庙。谓 宜使十二钟依辰列位,随均为节,便于合乐,仍得并 施郊庙。若轩县以下,则不用此制,所以重备乐,尊王 制也。”诏从焉。隋制,内宫县二十虡,以大磬代镈钟而 去建鼓。唐武后称制改用钟,因而莫革。及是,乃诏访 元等曰:“大磬应何法考击?何礼应用?”元等具言:“古者 特磬以代镈钟,本施内宫,遂及柔祀。隋、唐之代,继有 因改。先皇帝东禅梁甫,西瘗汾阴,并仍旧章,陈于县 奏。若其所用吉礼则中宫之县,祀礼则皇地祇、神州 地祇、先蚕,今之奉慈庙、后庙皆应陈设,宫县则三十 六虡,去四隅,建鼓如古便。若考击之法,谓宜同于镈 钟。比缘诏旨,不俾循环互击,而立依均合曲之制,则 特磬固应不出本均,与编磬相应,为乐之节也。”诏可。 九月,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等言:“宋祁所上《大乐图 义》,其论武舞所执九器,《经礼》但举其凡,而不著言其 用后先,故旅进辈作,而无终始之别。且鼗者所谓导 舞也,铎者所谓通鼓也,𬭚者所谓和鼓也,铙者所谓 止鼓也,相者所谓辅乐也,雅者所谓陔步也。宁有导 舞方始而参以止鼓,止鼓既摇而乱以通铎?”臣谓:当 舞入之时,左执干,右执戚,离为八列,别使工人执旌, 最前鼗铎以发之,𬭚以和之,左执相以辅之,右执《雅》 以节之。及舞之将成也,则鸣铙以退行列,筑《雅》以陔 步武,鼗铎𬭚相皆“止而不作。如此,则庶协舞仪,请如 祁所论。”其冬,帝躬款奉慈庙,乐县罢建鼓,始以磬代 镈钟。礼官又言:“《春秋》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初献六 羽。何休、范甯等咸谓不言佾者,明佾则干舞在其中, 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也。江左宋建平、王宏皆据以 为说,故章皇后庙独用文舞。至唐垂拱以来,中宫之 县既用镈钟,其后相承,故仪坤等庙献武舞,备钟石 之乐,尤为失礼。前诏议奉慈之乐,有司援旧典,已用特磬代镈钟,取阴教尚柔,以静为体。今乐去大钟,而 舞进干盾,颇戾经旨,请止用《文德》之舞。”奏可。《大乐》埙 旧以漆饰,敕令黄其色,以本土音。或奏言:“‘柷旧以方 画术为之,外图以时卉则可,而中设一色,非称也。先 儒之说曰:有柄连底挏之’。郑康成以为设椎其中撞 之。今当刱法垂久,用明制作之意有所本焉。柷之中, 东方图以青,隐而为青龙;南方图以赤,隐而为丹凤; 西方图以白,隐而为《驺虞》;北方图以黑,隐而为灵龟; 中央图以黄,隐而为《神蚓》。撞击之法,宜用康成之说。” 从之。又诏以新制双凤“管付太乐局,其制合二管,以 足律声,管端刻饰双凤,施两簧焉。照因自造苇龠、清 管、箫管、清笛、大笙、大竽、宫琴、宫瑟、大阮、大嵇凡十一 种,永备雅乐器。”诏许以大竽、大笙二种下大乐用之。 时又出两仪琴及十二弦琴二种,以备雅乐。两仪琴 者,施两弦;十二弦琴者,如常琴之制而增其弦,皆以 象律吕“之数。”又敕更造十弦、九弦琴,皆令圆其首者 以祀天,方其首者以祀地帝。乃亲制乐曲,以夹钟之 宫、黄钟之角、太簇之征、姑洗之羽,作《景安》之曲,以祀 昊天。更以《高安》祀五帝日月,作《太安》以享景灵宫。罢 旧《真安》之曲。以黄钟之宫、大吕之角、太簇之征、应钟 之羽,作《兴安》以献宗庙。罢旧《理安》之曲。《景安》《兴安》惟 乘舆亲行则用之。以姑洗之角、林钟之征、黄钟之宫、 太簇之角、南吕之羽,作《祐安》之曲以酌献五帝;以林 钟之宫、太簇之角、姑洗之征、南吕之羽作《宁安》之曲 以祭地及大社、大稷。罢旧《靖安》之曲。于时制诏有司 以太祖、太宗、真宗三圣并侑,乃以黄钟之宫作《广安》 之曲以奠币,《彰安》之曲以酌献;又诏躬谒奉慈庙章 献皇后之室,作《达安》之曲以奠瓒,《厚安》以酌献;章懿 皇后之室,作《报安》之曲以奠瓒,《衍安》以酌献;皇帝入 出,作《乾安》,罢旧《隆安》之曲。常祀至日祀圜丘,太祖配, 以黄钟之宫作《定安》以奠币,《英安》以酌献;孟春祀感 生帝,宣祖酌,以太簇之宫作《皇安》以奠币,《肃安》以酌 献;祈谷祀昊天,太祖配,作《仁安》以奠币、《绍安》以酌献; 孟夏雩上帝,太祖配,以仲吕之宫,作《献安》以奠币、《感 安》以酌献;夏至祭皇地祇,太祖配,以蕤宾之宫,作《恭 安》以奠币、《英安》以酌献;季秋大飨明堂,真宗配,以无 射之宫,作《诚安》以奠币、《德安》以酌献;孟冬祭神州地 祇,太宗配,以应钟之宫,作《化安》以奠币、《韶安》以酌献。 又造《冲安》之曲,以七均之为八十四,皆作声谱,以授 有司,《冲安》之曲独未施行。亲制郊庙乐章二十一曲, 财成颂体,告于神明。诏宰臣吕夷简等分造乐章,参 施群祀。又为《景祐乐髓新经》,凡六篇:第一,释十二均; 第二,明所主事;第三,辨音乐;第四,图律吕相生并祭 天地宗庙用律及阴阳数配;第五,“十二,管长短第六。 历代度量衡皆本之于阴阳,配之于四时,建之于日 辰,通之于鞮竺,演之于壬式遁甲之法,以授乐府,以 考正声,以赐群臣焉。”初,照等改造金石,所用负程凡 七百十四,攻金之工百五十三,攻木之工二百十六, 攻皮之工四十九,刮摩之工九十一,抟埴之工十六, 设色之工百八十九,起五月止九月成。金石具七县, 至于鼓吹及十二案,悉修饰之。令冠卿等纂《景祐大 乐图》二十篇,以载镕金鑢石之法,历世八音诸器异 同之状,新旧律管之差。是月,与新乐并献于崇政殿, 诏中书、门下、枢密院大臣豫观焉。自董监而下至工 徒凡七百馀人,进秩赏赐各有差。其年十一月,有事 南郊,悉以新乐并圣制及诸臣乐章用之。先是,左司 谏姚仲孙言:“照所制乐多诡异,至如炼白石以为磬, 范中金以作钟,又欲以三辰、五灵为乐器之饰。臣愚, 窃有所疑。自祖宗考正大乐,荐之郊庙,垂七十年,一 旦黜废而用新器,臣窃以为不可。”御史曹修睦亦为 言。帝既许照制器,且欲究其术之是非,“故不听焉。” 按《燕肃传》:肃判太常寺兼大理寺,复知审刑,肃言:“旧 太常钟磬皆设色,每三岁亲祠,则重饰之。岁既久,所 涂积厚,声益不协。乃诏与李照、宋祁同按王朴律,即 划涤考击,合以律准,试于后苑,声皆协。” 按《刘夔传》: “夔字道元,建州崇安人,进士中第,补广德军判官,累 迁尚书屯田员外郎,权侍御”史李照改制大乐钟磬, 夔以为“乐之大本,与政化通,不当轻易其器。愿择博 学之士以补卿丞。凡四方妄献说以要进者,请一切 罢之。”帝善其言。 按《聂冠卿传》,冠卿累迁尚书工部 郎中。初,翰林侍讲学士冯元修大乐,命冠卿检阅事 迹,又预撰《景祐广乐记》。 按《刘敞传》,敞直集贤院,判 尚书考功,方议定大乐,使中贵人参其间。敞谏曰:“王 事莫重于乐,今儒学满朝,辨论有馀,而使若赵谈者 参之,臣惧为袁盎笑也。” 按《宋庠传》:庠弟祁,迁太常 博士,同知礼仪院。有司言太常旧乐数增损,其声不 和。诏祁同按试。李照定新乐,胡瑗铸钟磬,祁皆典之。 预修《广乐记》。又撰《大乐图》二卷。
按《文献通考》:景祐中,直舍人院刘敞请皇帝亲制迎 送神乐章表:“臣闻唯孝能飨,唯圣能作。何则?升降之 节,俎豆之事,祝史所兼预者,非孝之首也;金石之奏羽龠之容,工师所勉及者,非乐之本也。故《卿云》之歌, 待虞舜而后著;《清庙》之什,必姬旦而后显。诚以奋至 德之光,叙敕天之命,非群下浅识所可及也。伏见陛” 下发明诏,躬孝思,将以孟冬穀旦,大祫大室。此实旷 古之上仪,奉先之懿典,焜耀千载,燕翼万世。诚宜祓 饰厥文,挥绰厥声,使幽部震响,蒙昏耸观。今容官肄 仪,御瞽展器,有司之事,略皆备矣。至于乐有迎神送 神之章,所以合乎六律,播乎八风。诏告天地之间,揄 扬肹蚃之际,上当对越先烈,以称《长发之祥;下可垂 之永年,以袭〈旧六〉》之业。兹体甚大,难以属人。伏惟尊 号陛下,性与道合,艺由天纵,制作轶河洛,声身中律 度。诚少留睿思,裁成能事,日月光华,金玉英润。于以 妥安神灵,万福来集,发扬耳目,庶尹允谐,则度越周 汉,浸寻姚姒,岂紫芝赤雁浮夸浅近之比哉!
景祐三年,冯元等上《景祐广乐记》。诏群臣集议之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二月丙辰命官较太常锺律。 三月乙未观新定锺律。 按《乐志》,三年七月冯元等 上新修《景祐广乐记》八十一卷。诏翰林学士丁度、知 制诰胥偃、直史馆高若讷、直集贤院韩琦取邓保信 阮逸胡瑗等钟律,详定得失可否以闻。九月,阮逸言 “臣等所造钟磬,皆本于冯元、宋祁,其分方定律,又出 于胡瑗《算术》,而臣独执《周礼》嘉量声中黄钟之法,及 《国语》钧钟弦准之制,皆抑而不用。臣前蒙召对,言王 朴律高而李照钟下。”窃睹御制《乐髓新经历代度量 衡》篇言“《隋书》依《汉志》黍尺制管,或不容千二百,或不 啻九寸之长。”此则明《班志》已后,历代无有符合者。惟 蔡邕铜龠,本得于《周礼》遗范。邕自知音,所以只传铜 龠,积成嘉量,则是声中黄钟,而律本定矣。谓管有大 小长短者,盖嘉量既成,即以量声定尺明矣。今议者 但争《汉志》黍尺无准之法,殊不知钟有钧石量衡之 制。况《周礼》《国语》,姬代圣经,翻谓无凭,孰为稽古?有唐 张文收定乐,亦铸铜瓯,此“足验周之嘉量,以声定律 明矣。臣所以独执《周礼》铸嘉量者,以其方尺深尺,则 度可见也;其容一釜,则量可见也;其重均,则衡可见 也;声中黄钟之宫,则律可见也。既律度量衡如此符 合,则制管歌声,其中必矣。臣昧死欲乞将臣见铸成 铜瓯,再限半月内更铸嘉量,以其声中黄钟之宫。”乃 取李照新“钟,就加修整,务合周制。《钟量法度》文字已 编写次,未敢具进。”诏送度等并定以闻。十月,度等言: “据邓保信黍尺二,其一称用上党秬黍圆者,一黍之 长,累百成尺,与蔡邕合。臣等检详前代造尺,皆以一 黍之广为分,惟后魏公孙崇以一黍之长为寸法,太 常刘芳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即为一分,中尉”元正 以一黍之广度黍二缝以取一分,三家竞不能决。而 蔡邕《铜龠》,本志中亦不明言用黍长广累尺,合邓保 信黄钟管内秬黍二百粒,以黍长为分,再累至尺二 条,比保信元尺一长五黍,一长七黍。又律管黄钟龠 一枚,容秬黍千二百粒,以元尺比量,分寸略同,复将 实龠秬黍再累者校之,即又不“同。其龠合升斗,亦皆 类此。”又阮逸、胡瑗《钟律法黍尺》,其一称“用上党羊头 山秬黍中者,累广求尺,制黄钟之声。”臣等以其大黍 百粒,累广成尺,复将管内二百粒,以黍广为分,再累 至二尺,比逸等元尺一短七黍,一短三黍。盖逸等元 尺并用一等大黍,其实管之黍大小不均,遂致差异。 又其铜律管十“二枚,臣等据楚衍等围九方分之法, 与逸等元尺及所实龠秬黍再累成尺者校之,又各 不同。又所制铜称二量,亦皆类此。臣等看详,其钟磬 各一架,虽合典故,而黍尺一差,难以定夺。”又言:“太祖 皇帝尝诏和岘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年间,荐 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依《景表》旧尺,俟 天下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之,以从周、汉之制。” 其阮逸、胡瑗、邓保信并李照所用太府寺等尺及阮 逸状进《周礼度量法》,其说疏舛,不可依用。 按《律历 志》:“道体为一,天地之元,万物之祖也。散而为气,则有 阴有阳;动而为数,则有奇有偶;凝而为形,则有刚有 柔;发而为声,则有清有浊;其著见而为器,则有律有 吕,凡礼乐刑法、权衡度量,皆出于是。自周衰乐坏,而 律吕候气之法不传。西汉刘歆、扬雄之徒,仅存其说。 京房作准以代,律分六十声,始于南事,终于去灭。然 声细而难分,世不能用。历晋及隋、唐,律法微隐。《宋史》 止载律吕大数,不获其详。今掇仁宗论律及诸儒言 钟律者,记于篇,以补续”旧学之阙。仁宗著《景祐乐髓 新经》,凡六篇,述七宗二变,乃管分阴阳,剖析清浊,归 之于本律,次及间声,合古今之乐,参之以六壬遁甲。 其一释十二均曰:“黄钟之宫,为子、为神后、为土、为鸡 缓、为正宫调太簇商、为寅、为功曹、为金、为般颉、为大 石调姑洗角为辰、为天刚、为木、为嗢没斯、为小石角; 林钟征”、为未、为小吉、为火、为云汉、为黄钟征,南吕羽 为酉、为从魁、为水、为滴、为般涉调,应钟变宫为亥、为 登明、为日、为密、为中管黄钟宫,蕤宾变征为午、为《胜 先》、为月、为莫、为应钟征,大吕之宫为大吉、为高宫,夹钟商为大冲、为高大石,仲吕角为太一、为中管小石 调,夷则征为传送、为大吕征,无射羽为河魁、为《高般 涉》,黄钟变宫为正宫调,林钟变征为黄钟征,太簇之 宫为中管高宫,姑洗商为高大石,蕤宾角为歇指角, 南吕征为太簇征,应钟羽为中管《高般涉》,大吕变宫 为高宫,夷则变征为大吕征,夹钟之宫为中吕宫,仲 吕商为双调林钟角在今乐亦为林钟角,无射征为 夹钟征,黄钟羽为中吕调,太簇变宫为中管高宫,南 吕变征为太簇征,姑洗之宫为中管中吕宫,蕤宾商 为中管商调,夷则角为中管林钟角,应钟征为姑洗 征;大吕羽为中管中吕调,夹钟变宫为中吕宫,无射 变征为夹钟征;仲吕之宫为道调宫,林钟商为小石 调,南吕角为越调,黄钟征为中吕征,太簇羽为平调, 姑洗变宫为中管中吕宫,应钟变征为姑洗征,蕤宾 之宫为中管道调宫,夷则商为中管小石调,无射角 为中管越调,大吕征为蕤宾征,夹钟羽为中管平调, 中吕变宫为道调宫,黄钟变征为仲吕征,林钟之宫 为南吕宫,南吕商为歇指调,应钟角为大石调,太簇 征为林钟征,姑洗羽为高平调,蕤宾变宫为中管道 调宫,大吕变征为蕤宾征,夷则之宫为仙吕,无射商 为林钟商,黄钟角为高大石调,夹钟征为夷则征,仲 吕羽为仙吕调,林钟变宫为南吕宫,太簇变征为林 钟征,南吕之宫为中管仙吕宫,应钟商为中管林钟 商,大吕角为中管高大石角,姑洗征为南吕征,蕤宾 羽为中管仙吕调,夷则变宫为仙吕宫,夹钟变征为 夷则征,无射之宫为黄钟宫,黄钟商为越调,太簇角 为变角,仲吕征为无射征,林钟羽为黄钟羽,南吕变 宫为中管仙吕宫,姑洗变征为南吕征,应钟之宫为 中管黄钟宫,大吕商为中管越调,夹钟角为中管双 角,蕤宾征为应钟征,夷则羽为中管黄钟羽,无射变 宫为黄钟宫,仲吕变征为无射征。一明所主事。调五 声为五行、五事、四时、五帝、五神、五岳、五味、五色为生 数。一、二、三、四、五,成数;六、七、八、九、十,为五藏五官及五 星。《三辩音声》曰:“宫。声沈厚粗大而下,为君;声调则国 安,乱则荒而危。”合口通音谓之宫,其声雄洪,属平声, 西域言婆陁力。商。声劲凝明达上,而下归于中,为臣; 声调则刑法不作,威令行,乱则其宫坏。开口吐声谓 之商,音,“将将”仓仓然,西域言“稽识”,稽识犹长声也。角 声长而通彻,中平而正,为民。声调则四民安,乱则人 怨。声出齿间谓之“角”,喔喔确确然,西域言“沙识”,犹质 直声也。征声抑扬流利,从下而上归于中,为事。声调 则百事理,乱则事隳。齿合而唇启谓之征;“倚倚嚱嚱 然”,西域言“沙腊”,沙腊,和也。羽声喓喓而远彻,细小而 高。为物声调则仓廪实,庶物备乱则匮竭。齿开唇聚 谓之羽;“诩雨酗芋然”,西域言“般赡”;“变宫”,西域言“侯利 箑”,犹言觓,律声也。变征声,西域言“沙侯。”“加滥”,犹应声 也。其四明律吕相生,祭天地宗庙,配律阳之数,曰太 空,育五太。《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极也。分为七政,阳 数七,所以齐律吕,均节度,不可加减也。以育六甲。六 甲,天之使,行风雹,䇲鬼神,为岁日,时有善恶,故为九 宫。”九者,阳数变化之道也。为四正卦,五行十干,阴阳 错综,律吕相叶,命宫而商者应,修下而高者降,下生 隔八,上生隔六,皆图于左。其五著十二管短长,其六 出度量“衡,辩古今尺龠。律吕真声,本阴阳之气,可以 感格天地,在于符合。尺寸短长,宜因声以定之。因声 定律,则庶几为得;以尺定声,则乖隔甚矣。”初,冯元等 上新修《景祐广乐记》,时邓保信、阮逸、胡瑗等奏造钟 律,诏翰林学士丁度、知制诰胥偃、右司谏高若讷、韩 琦取保信、逸、瑗等钟律,详考得失。度等上议曰:“保信 所制尺,用上党秬黍,圆者一黍之长,累而成尺。律管 一,据尺裁九十黍之长,空径三分,空围九分,容秬黍 千二百,遂用黍长为分,再累成尺。校保信尺律不同, 其龠合、升、斗、深阔,推以算法,类皆差舛,不合周、汉量 法。逸瑗所制,亦上党秬黍,中者累广求尺,制黄钟之 律。今用再累成尺,比逸瑗所制,又复不同。至于律管 龠、合、升、斗、觓、豆、区、釜,亦率类是。盖黍有圆、长、大小,而 保信所用者圆黍,又首尾相衔,逸等止用大者,故再 考之即不同。”尺既有差,故难以定钟磬。谨详古今之 制,自晋至隋,累黍之法,但求尺裁管,不以权量累黍 参校,故历代黄钟之管,容黍之数不同。惟后周掘地 得古玉斗,据斗造律,兼制权量,亦不同周、汉制度,故 《汉志》有备数、和声、审度量权衡之说,悉起于黄钟。今 欲数器之制参互无失,则《班志》积分之法为近。逸等 以大黍累尺,小黍实龠,自戾本法。保信黍尺以长为 分,虽合后魏公孙崇所说,然当时已不施用。况保信 今尺以圆黍累之,及首尾相御,有与实龠之黍再“累 成尺,不同。其量器分寸,既不合古,即权衡之法,不可 独用。”诏悉罢之。又诏度等详定太府寺并保信、逸、瑗 所制尺。度等言:“尺度之兴尚矣。《周官》:‘璧羡以起度’。《礼 记》:‘布手为尺’。《淮南子》:‘十二粟为一寸’。《孙子》:‘十釐为分, 十分为寸’。虽存异说,莫可适从。《汉志》:元始中,召天下通知钟律者百馀人,使刘歆典领”之。是时周灭二百 馀年,古之律度当有考者。以歆之博贯艺文,晓达历 算,有所制作,宜不凡近。其《审度之法》云,“一黍之广为 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先儒训解经籍,多引以为义, 历世祖袭,著之定法。然岁有丰俭,地有硗肥,就令一 岁之中,一境之内,取以校验,亦复不齐。是盖天物之 生,理难均一,古之“立法,存其大概尔。故前代制尺,非 特累黍,必求古雅之器以杂校焉。晋泰始十年,荀勖 等校定尺度,以调钟律,是为晋之前尺。”勖等以古物 七品勘之: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 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 武铜尺。当时以勖尺揆校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前 史“称其用意精密。”《隋志》所载诸代尺度,十有五等,然 以晋之前尺为本,以其与姬周之尺、刘歆铜斛尺、建 武铜尺相合。窃惟周汉二代,享年永久,圣贤制作,可 取则焉。而隋氏销毁金石,典正之物,罕复存者。夫古 物之有分寸,明著史籍,可以酬验者,惟有法钱而已。 周之圜法,历载旷远,莫得而详。秦之半两,实重八铢。 汉初四铢,其文亦曰半两。孝武之世,始行五铢。下暨 隋朝,多以五铢为号。既历代尺度屡改,故大小轻重, 鲜有同者。惟刘歆置铜斛,世之所铸错刀,并大泉五 十,王莽天凤元年,改铸货布、货泉之类,不闻后世复 有两者。臣等检详《汉志》《通典》《唐六典》云:“大泉五十,重 十二铢,径一寸二分。错刀环如大泉,身形如刀,长二 寸;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 有奇,广八分;足股长八分,间广二分,围好径二分半; 货泉重五铢,径一寸。”今以“大泉”、“错刀”、货布、货泉四物 相参校,分寸正同,或有大小轻重与本志微差者,盖 当时盗铸既多,不必皆中法度,但当较其首、足、肉好、 长广、分寸皆合正史者用之,则铜斛之尺从可知矣。 况经籍制度,皆起周世,以刘歆术业之博,祖冲之算 数之妙,荀勖揆较之详密,校之既合周尺,则最为可 法。兼详隋牛弘等议,称后周太祖敕苏绰造铁尺,与 宋尺同,以调中律,以均田度地。唐祖孝孙云,“隋平陈 之后,废周玉尺,用此铁尺律,然比晋前尺长”六分四 釐。今司天监影表尺,和岘所谓“西京铜望臬”者,盖以 其洛都旧物也。今以货布、错刀、货泉、大泉等校之,则 景表尺长六分有奇,略合宋、周、隋之尺。由此论之,铜 斛、货布等尺寸,昭然可验。有唐享国三百年,其间制 作法度,虽未逮周、汉,然亦可谓治安之世矣。今朝廷 必求尺之中,当依汉钱分寸。“若以为太祖膺图受禅, 创制垂法,尝诏和岘等用影表尺,与典修金石,七十 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依影表 旧尺,俟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之,以从周、汉之 制。”王朴《律准尺》比汉钱尺寸长二分有奇,比影表尺 短四分,既前代未尝施用,复经太祖朝更易,其逸瑗、 保信及照所用太府寺等尺,其制弥长,出古远甚。又 逸进《周礼度量法议》,欲且铸嘉量,然后取尺度权衡, 其说疏舛,不可依用。谨考旧文,再造影表尺一,校汉 钱尺二,并大泉、错刀、货布、货泉总十七枚上进。诏度 等以钱尺、影表尺各造律管,比验逸、瑗并太常新旧 钟磬,考定音之高下以闻。度等言:“前承诏考太常等 四尺,定可用者,止按典故,及以《汉志》古钱分寸,参校 影表尺,略合宋、周、隋之尺,谓宜准影表尺施用。今被 旨造律管,验音高下,非素所习,乞别诏晓音者总领 校定。”诏乃罢之。而若讷卒用汉货泉度尺寸,依《隋书》 定尺十五种上之,藏于太常寺。一周尺与《汉志》刘歆 铜斛尺、后汉建武中铜尺、晋前尺同;二,晋田父玉尺 与梁法尺同,比晋前尺为一尺七釐三,梁表尺比晋 前尺为一尺二分二釐一毫有奇;四、汉官尺,比晋前 尺为一尺三分七毫五,魏尺,杜夔之所用也,比晋前 尺为一尺四分七釐六,晋后尺,晋江东用之,比晋前 尺为一尺六分二釐七,魏前尺比晋前尺为一尺一 寸七釐八,中尺比晋前尺为一尺二寸一分一厘九。 后尺同。隋《开皇尺》、周氏尺比晋前尺为一尺二寸八 分一厘十。东魏后尺比晋前尺为一尺三寸八毫十 一。蔡邕铜龠尺同后周玉尺比晋前尺为一尺一寸 五分八釐十二。宋氏尺与钱乐之浑天仪尺、后周铁 尺同,比晋前尺为一尺六分四釐十三。太府寺铁尺 制,大乐所裁造尺也。十四杂尺,刘曜浑仪土圭尺也, 比晋前尺为一尺五分十五。梁朝俗尺,比晋前尺为 一尺七分一厘,太常所掌。又有后周王朴律准尺,比 晋前尺长二分一厘,比梁表尺短一厘。有司天监影 表尺,比晋前尺长六分三釐,同晋后尺。有中黍尺,亦 制乐所新造也。其后宋祁、田况荐益州进士房庶晓 音,祁上其《乐书补亡》三卷,召诣阙。庶自言:“尝得古本 《汉志》,云:‘度起于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一黍之起, 积一千二百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 分’。今文脱‘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以来, 累黍为尺以制律,是律生于尺,尺非起于黄钟也。且 《汉志》一为一分者,盖九十分之一。后儒误以一黍为分,其法非是。当以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实管中黍,尽 得九十分,为黄钟之长九寸加一以为尺,则律定矣。” 直秘阁范镇是之,乃为言曰:“照以纵黍累尺,管空径 三分,容黍千七百三十;瑗以横黍累尺,管容黍一千 二百,而空径三分四釐六毫。是皆以尺生律,不合古 法。今庶”所言,实千二百黍于管,以为黄钟之长,就取 三分以为空径,则无容受不合之差。校前二说为是。 盖累黍为尺,始失之于《隋书》。当时议者以其容受不 合,弃而不用。及隋平陈,得古乐器,高祖闻而叹曰:“华 《夏》旧声也。”遂传用之。至唐,祖孝孙、张文收号称知音, 亦不能更造尺律,止沿隋之古乐,制定声器。“朝廷久 以钟律未正,屡下诏书,博访群议,冀有所获。今庶所 言,以律生尺,诚众论所不及。请如其法试造尺律,更 以古器参考,当得其真。”乃诏王洙与镇同于修制所 如庶说,造律尺龠,律径三分,围九分,长九十分,龠径 九分,深一寸。尺起黄钟之长,加十分,而律容千二百 黍。初,庶言:太常乐高古乐五律,比律成才下三律,以 为今所用黍,非古所谓一稃二米黍也。尺比横黍,所 累者长一寸四分。庶又言:“古有五音,而今无正征音。 国家以火德王,征属火,不宜阙。今以五行旋相生法, 得征音。”又言:“《尚书》同律、度量衡,所以齐一风俗。今太 常、教坊、钧容及天下州县各自为律,非《书》同律之义。 且古者帝王巡狩方岳,必考礼乐同异,以行诛赏。谓 宜颁格律,自京师及州县毋容辄异,有擅高下者论 之。”帝召辅臣观庶所进律尺龠,又令庶自陈其法,因 问律吕旋相为宫事,令撰图以进。其说以五正二变 配五音,迭相为主,衍之成八十四调。旧以宫、征、商、羽、 角五音次第配七声,然后加变宫、变征二声以足“其 数,推以旋相生之法,谓五行相戾,非是,当改变征为 变羽,易变为闰,随音加之,则十二月各以其律为宫, 而五行相生,终始无穷。”诏以其图送详定所。庶又论 吹律以听军声者,谓以五行逆顺可以知吉凶,先儒 之说略矣。是时,瑗、逸制乐有定议,乃补庶试秘书省 校书郎,遣之。镇为《论》于执政曰:“今律之与尺,所以不 得其真,累黍为之也。累黍为之者,史之脱文也。古人 岂以难晓不合之法,书之于史,以为后世惑乎?殆不 然也,易晓而必合也,房庶之法是矣。今庶自言其法 依古,以律而起尺,其长与空径与容受与一千二百 黍之数,无不合之差。诚如庶言,此至真之法也。且黄 钟之实一千二百”黍,积实分八百一十。于算法圆积 之,则空径三分,围九分,长九十分,积实八百一十分, 此古律也。《律体》本圆,圆积之是也。今律方积之,则空 径三分四釐六毫,比古大矣。故围十分三釐八毫,而 其长止七十六分二釐,积实亦八百一十分。《律体》本 不方,方积之,非也。其空径三分,围九分,长九十分,积 实八百一十分,非外来者也,皆起于律也。以一黍而 起于尺,与一千二百黍之起于律,皆取于黍。今议者 独于律则谓之索虚而求分,亦非也。其空径三分,围 九分,长九十分之起于律,与空径三分四釐六毫,围 十分三釐八毫,长七十六分二釐之起于尺。古今之 法,疏密之课,其不同较然可见,何所疑“哉?若以谓工 作既久而复改为,则淹引岁月,计费益广,又非朝廷 制作之意也。其淹久而计费广者,为之不敏也。今庶 言太常乐无姑洗、夹钟、太簇等数律,就令其律与其 说相应,钟磬每编才易数三,因旧而新,敏而为之,则 旬月功可也,又何淹久而广费哉?”执政不听。四年,镇 又上书曰:“陛下制乐以事天地宗庙,以扬宗祖之休, 兹盛德之事也。”然自下诏以来,及今三年,有司之论, 纷然未决,盖由不议其本,而争其末也。窃惟乐者,和 气也,发和气者,声音也。声音之生,生于无形,故古人 以有形之物传其法,俾后人参考之,然后无形之声 音得,而和气可道也。有形者,秬黍也、律也、尺也、龠也、 釜也、斛“也,算数也,权衡也,钟也、磬也。”是十者必相合 而不相戾,然后为得。今皆相戾而不相合,则为非是 矣。有形之物非是,而欲求无形之声音和,安可得哉? 谨条十者非是之验,惟裁择焉。按《诗》:“诞降嘉种,维秬 维秠。”诞降者,天降之也。许慎云:“秬,一稃二米。”又云:“一 秬二米。”后汉任城县产秬黍二斛八斗,实皆“二米,史 官载之,以为嘉瑞。又古人以秬黍为酒者,谓之秬鬯, 守庙降神,惟用一尊,诸侯有功,惟赐一卣,以明天降 之物,世不常有而可贵也。今秬黍取之民间者,动至 数百斛,秬皆一米。河东之人谓之黑米,设有真黍,以 为取数至多,不敢送官,此秬黍为非是一也。”又按先 儒皆言,“律空径三分,围九分”,长九十分,容千二百黍, 积实八百一十分。今律空,律径三分四釐六毫,围十 分二釐八毫,是为九分外大其一分三釐八毫,而后 容千二百黍,除其围广,则其长止七十六分二釐矣。 说者谓“四釐六毫为方分,古者以竹围为律,竹形本 圆,今以方分置算,此律之为非是,二也。”又按《汉书》分 寸、尺丈,引本起黄钟之长,又云“九十分黄钟之长”者, 据千二百黍而言也。千二百黍之施于量,则曰黄钟之龠;施于权衡,则曰黄钟之重;施于尺,则曰黄钟之 长。今遗千二百之数,而以百黍为尺,又不起于黄钟, 此尺之为非是,三也。又按《汉书》言“龠,其状似爵”,谓爵 盏,其体正圆,故龠当圆径九分,深十分,容千二百黍, 积实八百一十分,与律分正同。今龠乃方一寸,深八 分一厘,容千二百黍,是亦以方分置算者,此龠之非 是,四也。又按《周礼》釜法,方尺圆其外,深尺容六斗四 升。方尺者,八寸之尺也;深尺者,十寸之尺也。何以知 尺有八寸十寸之别?按《周礼》“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 尺。”璧羡之制,长十寸,广八寸,同谓之度。尺以为尺,则 八寸、十寸俱为尺矣。又《王制》云:“古者以周尺八尺为 步,今以六尺四寸为步。”八尺者,八寸之尺也。六尺四 寸者,十寸之尺也。同谓之周尺者,是周用八寸十寸 尺明矣。故知八寸尺为釜之方,十寸尺为釜之深,而 容六斗二升千二百八十龠也。积实一百三万六千 八百分。今釜方尺“积千寸。”此釜之非是,五也。又按《汉 书》,斛法,方尺圆其外,容十斗,旁有庣焉。当隋时,汉斛 尚在,故《隋书》载其铭曰:“审律嘉量斛,方尺圆其外,庣 旁九釐五毫,羃百六十二寸,深尺容一斛。今斛方尺, 深一尺六寸二分。”此斛之非是,六也。又按算法,圆分 谓之径圆,方分谓之方斜,所谓径三,围九,方五,斜七 是也。今圆分而以方法算之,此算数非是,七也。又按 权衡者,起千二百黍而立法也。周之釜,其重一钧,声 中黄钟;汉之斛,其重二钧,声中黄钟。翮斛之制,有容 受,有尺寸,又取其轻重者,欲见薄厚之法以考其声 也。今黍之轻重未真,此权衡为非是,八也。又按:“凫氏 为钟,大钟十分具,鼓间之,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 具,钲间之,以其二为之厚。今无大小薄厚,而一以黄 钟为率,此钟之非是,九也。又按:磬氏为磬,倨句一矩 有半,其博为一,股为二,鼓为三,盖各以其律之长短 为法也。今亦以黄钟为变,而无长短厚薄之别,此磬 之非是,十也。前此者,皆有形之物也,可见者也。使其 一不合,则未可以为法。况十者之皆相戾乎?臣固知 其无形之声音不可得而和也。请以臣章下有司,问: “黍之二米与一米,孰是?律之空径三分与三分四釐 六毫,孰是?律之起尺与尺之起律孰是?龠之圆制与 方制孰是?釜之方尺,圆其外深尺与方尺孰是?斛之 方尺,圆其外庣旁九釐五毫与方尺六寸二分孰是? 算数之以圆分与方分孰是?权衡之重以二米,秬黍 与一米孰是?钟磬依古法有大小、轻重、长短、薄厚,而 中律孰是,是不是定,然后制龠、合、升、斗、釜、斛,以校其 容受;容受合,然后下诏以求真黍;真黍至,然后可以 为量、为钟磬;量与钟磬合于律,然后可以为乐也。今 尺、律本未定,而详定、修制二局,工作之费,无虑千万 计矣。”此议者所以云云也。然议者不言有司论议依 违不决,而顾谓作乐为过举,又言当今宜先政令,而 礼乐非所急,此臣之所大惑也。傥使有司合礼乐之 论,是其所是,非其所非,陛下亲临决之,顾于政令不 已大乎?昔汉儒议盐铁,后世传《盐铁论》。方今定雅乐 以求废坠之法,而有司论议“不著盛德之事,后世将 何考焉愿令有司,人人各以经史论议条上,合为一 书,则孰敢不自竭尽,以副陛下之意。如以臣议为然, 伏请权罢详定、修制二局,俟真黍至,然后为乐,则必 至当而无事于浮费也。”诏送详定所。镇说自谓得古 法。后司马光数与之论难,以为弗合。世鲜钟律之学, 卒莫辩其是“非焉。” 按《徐复传》:“复初游京师,举进士 不中,退而学《易》,游学江淮间数年,益通天文地理诸 家之说。他日听其乡人林鸿范说《诗》,且言诗之所以 用于乐者,忽若有得,因以声器求之,遂悟大乐于七 音十二律清浊次序,及钟磬侈弇,匏竹高下制度皆 洞达。方仁宗留意于乐,诏天下求知乐者,大臣荐胡” 瑗,瑗作钟磬,大变古法,复笑曰:“圣人寓器以声,今不 先求其声而更其器,其可用乎?”后瑗制作皆不效。 景祐五年,以右司谏韩琦言,悉用太常旧乐。李照所 上,勿复施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五年五月,“右司谏 韩琦言。臣前奉诏详定钟律。尝览《景祐广乐记》。睹照 所造乐。不依古法。皆率己意别为律度。朝廷因而施 用。识者非之。今将亲祀南郊。不可重以违古之乐上 荐天地宗庙。窃闻太常旧乐见有存者。郊庙大礼请 复用之。”诏资政殿大学士宋绶、三司使晏殊同两制 官详定以闻。七月,绶等言:“李照新乐比旧乐下三律, 众论以为无所考据,愿如琦请。郊庙复用和岘所定 旧乐。钟磬不经镌磨者,犹存三县奇七虡,郊庙殿庭 可以更用。”太常亦言:“旧乐宫县用龙凤散鼓四面,以 应乐节。李照废而不用,止以晋鼓一面应节。旧乐建 鼓四,并鞞、应共十二面,备而不击。李照以四隅建鼓, 与镈钟相应击之。旧乐,雷鼓两架各八面,止用一人 考击,李照别造雷鼓,每面各用一人椎鼓,顺天左旋, 三步一止,又令二人摇𩊠以应之。又所造大竽、大笙、 双凤管、两仪琴、十二弦琴并行。今既复用旧乐,未审照所作乐器制度合改与否?”诏悉仍旧制,其李照所 作,勿复施用。
康定元年阮逸上钟律制议并图三卷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云云。
庆历五年命再修广乐记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庆历五年十一月, 宋祁言先与冯元等同修乐书,照改作钟磬,寻以不 协而废乐书。《一庙大典》宜删去“照乐事”一节,增未备 事迹。辛丑,命翰学张方平、侍读学士宋祁再修《广乐 记》。
皇祐二年明堂礼仪使请明堂随月用律诏出明堂乐曲及舞名并肄太常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上言阮逸所上声谱不可用诏两制太常集议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二年六月“己未,出新制明堂 乐八曲。丁卯,以自制黄钟五音五曲并肄于太常。九 月丁亥,阅雅乐。己酉,朝飨景灵宫。庚戌,飨太庙。辛亥, 大飨天地于明堂。十一月丁卯,诏中书门下省两制 及太常官详定大乐” 按《乐志》:“二年五月,明堂礼仪 使言,明堂所用乐,皆当随月用律。九月以无射为均, 五”天帝各用本音之乐。于是内出明堂乐曲及二舞 名:迎神曰《诚安》,皇帝升降行止曰《仪安》;昊天上帝、皇 地祇、神州地祇位奠玉币曰《镇安》,酌献曰《庆安》;太祖、 太宗、真宗位奠币曰《信安》,酌献曰《孝安》;司徒奉俎曰 《饎安》;五帝位奠玉币曰《镇安》,酌献曰《精安》,皇帝饮福 曰《胙安》,退文舞、迎武舞、亚献、终献皆曰《穆安》,彻豆曰 《歆安》,送神曰《诚安》,归大次曰《憩安》,文舞曰《右文化俗》, 武舞曰《威功睿德》。又出御撰乐章《镇安》《庆安》《信安》《孝 安》四曲,馀诏辅臣分撰。庚戌,诏御所撰乐曲名与常 祀同者更之。遂更常所用圜丘寓祭明堂《诚安》之曲 曰《宗安》,祀感生帝《庆安》之曲曰《光安》,奉慈庙《信安》之 曲曰《慈安》。六月,内出御撰《明堂乐》八曲,以君、臣、民、事、 物配属五音,凡二十声为一曲;用宫变、征变者,天、地、 人、四、时为七音,凡三十声为一曲;以子母相生,凡二 十八声为一曲,皆黄钟为均。又明堂月律,五十七声 为二曲,皆无射为均;又以二十声、二十八声、三十声 为三曲,亦无射为均。皆自黄钟宫入无射。如合用四 十八或“五十七声,即依前谱次第成曲,其彻声自同 本律。及御撰《鼓吹警严曲》合宫歌,并肄于太常。”是月, 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言:“奉诏与参议阮逸所上 《编钟四清声谱法》,请用之于明堂者。窃以律吕旋宫 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钟,准为十二正声,以律计, 自倍半。说者云,半者,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 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子声,即清声也。其正管长 者为均,自用正声;正管短者为均,则通用子声而成 五音。然求声之法,本之于钟,故《国语》所谓“度律均钟” 者也。其编金石之法,则历代不同。或以十九为一虡 者,盖取十二钟当一月之辰,又加七律焉;或以三十 一为一虡者,以一均声更加浊倍。或以十六为一虡 者,以均清、正为十四,宫、商各置一,是谓县八用七也。 或以二十四为一虡,则清、正之声备。故唐制以十六 数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天地、宗庙、朝会各有所施。 今太常钟县十六者,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 四清声,虽于《图典》未明所出,然考之实有义趣。盖自 夷则至应钟“四律为均之时,若尽用正声,则宫轻而 商重。缘宫声以下,不容更有浊声。一均之中,宫弱商 强,是谓陵僭。”故须用子声,乃得长短相叙。自角而下, 亦循兹法。故夷则为宫,则黄钟为角;南吕为宫,则大 吕为角;无射为宫,则黄钟为商、太簇为角;应钟为宫, 则大吕为商、夹钟为角。盖黄钟、大吕、太簇、夹钟正“律 俱长,并当用清声,如此则音律相谐而无所抗,此四 清钟可用之验也。至他律为宫,其长短尊卑自序者, 不当更以清声间之。自唐末世,乐文坠缺,考击之法 久已不传。今若使匏、土、丝、竹诸器尽求清声,即未见 其法。”又据《大乐》诸工所陈,自磬、箫、琴和巢笙五器,本 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五弦阮、九弦琴, 则有太宗皇帝圣制谱法,至歌工引音极唱,止及黄 钟清声。臣等参议,其清、正二声,既有典据,理当施用。 自今大乐奏夷则以下四均,正律为宫之时,商、角依 次并用清声,自馀八均,尽如常法。至于丝竹等诸器, 旧有清声者,令随钟石教习;本无清声者,未可刱意 求法,且当如旧。惟歌者本用中声,故夏禹以声为律, 明人皆可及。若强所不至,足累至和。请止以正声作 歌,应合诸器,亦自是一音,别无差戾。其阮逸所上声 谱,以清浊相应,先后互击,取音靡曼,近于郑声,不可 用。”诏可。七月,御撰《明堂无射宫乐曲谱》三,皆五十七 字:五音一曲,奉俎用之;二变七律一曲,饮福用之;七 律《相生》一曲,退文舞、迎武舞及亚献、终献彻豆用之。 是月,上封事者言:“明堂酌献五帝《精安》之曲,并用黄 钟一均声,此乃国朝常祀五时迎气所用旧法,若于 亲行大飨,即所未安。且明堂之位,木室在寅,火室在 巳,金室在申,水室在亥,盖木、火、金水之始也;土室在西南,盖土王之次也。既皆用五行本始所王之次,则 献神之乐,亦当用五行《本始》月律各从其音以为曲。 其精安五曲,宜以无射之均,太簇为角,献青帝;仲吕 为征,献赤帝;林钟为宫,献黄帝;夷则为商,献白帝;应 钟为羽,献黑帝。”诏两制官同太常议。而尧臣等言:大 飨日迫,事难猝更。诏俟过大礼,详定以闻。九月,帝服 靴袍御崇政殿,召近臣、宗室、馆阁、台谏官阅雅乐,自 宫架、登歌、舞佾之奏,凡九十一曲,遍作之。因出太宗 琴阮谱及御撰《明堂乐曲音谱》,并按习《大乐新录》赐 群臣。又出新制颂埙、匏笙、洞箫,仍令登歌以八音诸 器各奏一曲。遂诏鼓吹局按警场,赐大乐、鼓吹令丞 至乐工、徒吏缗钱有差。帝既阅雅乐,谓辅臣曰:“作乐 崇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今将有事于明堂,然世鲜 知音,其令太常并加讲求。”时言者以为镈钟、特磬,未 协音律,诏令邓保信、阮逸、卢昭序同太常检详典礼, 别行铸造。太常荐太子中舍致仕胡瑗晓音,诏同定 钟磬制度。闰十一月,诏曰:“朕闻古者作乐,本以荐上 帝、配祖考,三五之盛,不相袭沿。然必太平,始”克明备。 周武受命,至成王时始大合乐。汉初亦沿旧乐,至武 帝时始定《泰一》《后土》乐诗。光武中兴,至明帝时始改 《大予》之名。唐高祖造邦,至太宗时孝孙、文收始定钟 律,明皇方成唐乐。是知经启善述,礼乐重事,须三四 世声文乃定。国初亦循用王朴、窦俨所定周乐,太祖 患其声高,遂令和岘减一律,“真宗始议随月转律之 法,屡加按核。然念《乐经》久坠,学者罕专,历古研覃,亦 未完绪。顷虽博加访求,终未有知声知经可信之人。 尝为改更,未适兹意。中书门下其集两制及太常礼 乐官,以天地、五方、神州、日月、宗庙、社蜡祭享所用登 歌、宫县,审定声律是非,按古合今,调谐中和,使经久 可用,以发扬祖宗之功德,朕何惮改为。但审声验书, 二学鲜并,互诋胸臆,无所援据,慨然希古,靡忘于怀。” 于是中书门下集两制、太常官,置局于秘阁,详定大 乐王尧臣等言:天章阁待制赵师民博通今古,愿同 详定,及乞借参知政事高若讷所校十五等古尺。并 从之。 又按《志》,皇祐中,大飨明堂,帝谓辅臣曰:“明堂 直端门,而致斋于内,奏严于外,恐失靖恭之意。”诏礼 官议之,咸言:“‘警场本古之鼛鼓,所谓夜戒守鼓者也。 王者师行、吉行皆用之。今乘舆宿斋,本缘祀事,则警 场亦因以警众,非徒取观听之盛,恐不可废。若以奏 严之音去明堂近,则请列于宣德门百步之外,俟行 礼时,罢奏一严,亦足以称虔恭之意’。帝曰:既不可废, 则祀前一夕,迩于接神,宜罢之。” 按《高若讷传》,若讷 强学善记,明历学。皇祐中,诏累黍定尺,以制钟律,争 论连年不决。若讷以汉货泉度一寸,依《隋书》定尺十 五种上之。 按《胡瑗传》,瑗以经术教授吴中。景祐初, 更定雅乐,诏求知音者,范仲淹荐瑗白衣对崇政殿, 与阮逸同较钟律,分造钟磬各一虡,以一黍之广为 分,以制尺,律,径三分四釐六毫四丝,围十分三釐九 毫三丝。又以“大黍累尺,小黍实龠”,丁度等以为非古 制,罢之。皇祐中,更铸太常钟磬,驿召瑗、阮逸与近臣、 太常官议于秘阁,遂典作乐事。
皇祐三年正月,诏“采磬石令诸路有藏古尺律者上 之。”又诏两制及礼官参定乐名。冬十二月,召侍臣观 新乐于紫宸殿。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秋七月丁巳。两制、礼官上大 乐名曰《大安》。 按《乐志》:三年正月,诏徐、宿泗耀、江、郑、 淮阳七州军采磬石。仍令诸路转运司访民间有藏 古尺律者上之。二月,诏两制及礼官参稽典制。以定 国朝大乐名。中书门下审加详阅以闻。初,胡瑗请太 祖庙舞用干戚,太宗庙兼用干羽,真宗用羽龠,以象 三“圣功德。然议者谓国朝七庙之舞多虽不同,而干 羽并用,又庙制与古异。及瑗建言,止降诏定乐名而 已。”七月,尧臣等言:“按《太常》,天地、宗庙、四时之祀,乐章 凡八十九曲,自《景安》而下七十五章,率以安名曲,岂 特本道德政教嘉靖之美,亦缘神灵祖考安乐之故。 臣等谨上议,国朝乐宜名《大安》。”诏曰:“朕惟古先格王, 随代之乐,亦既制作,必有称谓,缘名以讨义,繇义以 知德。盖名者德之所载,而行远垂久之致焉。故《韶》以 绍尧,《夏》以承舜,《濩》以救民,《武》以象伐,传之不朽,用此 道也。国家举坠正失,典章交备,独斯体大,而有司莫 敢易言之。朕悯然念玆,大惧列圣之休,未能昭揭于 天下之听。是用申敕执”事,远求博讲而考定其衷。今 礼官学士迨三有事之臣,同寅 辞以大安之议来 复,且谓:“艺祖之戡暴乱也,安天下之未安,其功大;二 宗之致太平也,安天下之既安,其德盛;洎朕之承圣 烈也,安祖宗之安,其仁厚。”祗览所议,熟复于怀。恭惟 神德之造基,神功之戢武,章圣恢清净之治,冲人蒙 成定之业。“虽因世之迹各异,而靖民之道同归。以之 播钟球,文羽龠,用诸郊庙,告于神明,曰大且安,诚得 其正。”十二月,召两府及侍臣观新乐于紫宸殿,凡镈 钟十二,黄钟高二尺二寸半,广一尺二寸,鼓六,钲四舞六,甬衡并《旋虫》高八寸四分,遂径一寸二分,深一 寸一厘。篆带每面纵者四,横者四,枚景挟、鼓与舞四 处各有九,每面共三十六,两栾间一尺四寸,容九斗 九升五合,重一百六斤;大吕以下十一钟,并与黄钟 同制,而两栾间递减至应钟,容九斗三升五合,而其 重加至应钟,重一百四十八斤。并中新律。本律。特磬 十二。黄钟、大吕股长二尺,博一尺,鼓三尺,博六寸九 分寸之六,弦三尺七寸五分;太簇以下,股长尺八寸, 傅九寸,鼓二尺七寸,博六寸,弦三尺三寸七分半,其 声各中本律。黄钟厚二寸一分,大吕以下递加其厚, 至应钟厚三寸五分。诏以其图送中书。议者以为《周 礼》“大钟十分其鼓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 间,以其一为之厚。”则是大钟宜厚,小钟宜薄。今大钟 重一百六斤,小锺乃重一百四十八斤,则小钟厚非 也。又“磬氏为磬,倨句一矩有半,博为一,股为二,鼓为 三。三分其股博,去其一以为股博;三分其鼓博,以其 一为之厚。”今磬无博厚无长短,亦非也。
按《玉海》,皇祐三年三月甲午,诏令两制及礼官参稽 典制,定国朝大乐名。先是二月二十一诏曰:“朕闻至 乐之大,统和天人,奋雷先闻,万物蠢若圣人观象于 豫,以崇荐配。百代之兴,咸有制作。眇观载籍,旁采纬 谍,咏功象德,率著号崇。颛喾题根英之文,陶虞纪明 绍之羙。三王殊宪,称谓炳焉。降及后世,鲜克遵尚。唯 东汉命以大予《开元》,自云唐乐,虽摭古未远,而雅于 言道,希风咸、夏,朕所慕焉。故前诏执事,访图博议,将 以立度出均,考音正律,权衡审量,修器协舞,以定本 朝之述作,用章祖考之谟烈。夫名生于义,义出乎实, 名正言顺,然后事成而礼乐兴焉。庶几光辉,永𢌿来 裔。其令两制及礼官参稽典制,议定《国朝大乐》名。中 书门下审加详阅,称朕意焉。”
皇祐四年,房庶上《律吕旋相图》。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十二月壬辰,观新乐。”
按《玉海》,“四年二月庚寅,益州进士试校书郎房庶上 《律吕旋相图》。而胡瑗、阮逸制乐已有定议。止以图送 详定所。”
皇祐五年夏四月,诏群臣议大乐。九月,御崇政殿,召 近臣观新乐。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夏四月甲午,命刘沆、梁适监 议大乐。六月乙亥,御紫宸殿按大安乐,观宗庙祭器。 九月乙酉,观新乐。 按《乐志》,五年四月,命参知政事 刘沆、梁适监议大乐。是月,知制诰王洙奏“黄钟为宫 最尊者,但声有尊卑耳,不必在其形体也。”言钟磬依 律数为大小之制者,经典无正文,惟郑康成立意言 之,亦自云假设之法。孔颖达作《疏》,因而述之。据历代 史籍,亦无钟磬依数大小之说。其康成、颖达等,即非 身曾制作乐器。至如言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 二律,一尺八寸,是磬有大小者。据此以黄钟为律。臣 曾依此法造黄钟特磬者,正得林钟律声。若随律长 短为钟大小之制,则黄钟长二尺二寸“半,减至应钟, 则形制大小比黄钟才四分之一。又九月、十月以无 射、应钟为宫,即黄钟、大吕反为商声,宫小而商大,是 君弱臣强之象。今参酌其镈钟、特磬制度,欲且各依 律数,算定长短、大小、容受之数,仍以皇祐中黍尺为 法,铸大吕、应钟钟磬各一,即见形制、声韵所归。”奏可。 五月,翰林学士承旨王拱辰言:“奉诏详定大乐,比臣 至局,钟磬已成。窃缘律有长短,磬有大小。黄钟九寸 最长,其气阳,其象上,其正声为宫,为诸律之首,盖君 德之象,不可并也。今十二钟磬,一以黄钟为率,与古 为异。臣等亦尝询逸、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则声不能 谐,故臣窃有疑。请下详定大乐所,更稽古义参定之。” 是月,知谏院李兑言:“曩者紫宸殿阅太常新乐,议者 以钟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复诏近臣详定。 窃闻崇文院聚议,而王拱辰欲更前史之义,王洙不 从,议论喧啧。夫乐之道,广大微妙,非知音入神,岂可 轻议?西汉去圣尚近,有制氏世典大乐,但能纪其铿 锵,而不能言其义,况今又千馀年,而欲求三代之音, 不亦难乎!且阮逸罪废之人,安能通圣明述作之义, 务为异说,欲规恩赏。朝廷制乐数年,当国财匮乏之 时,烦费甚广,器既成矣,又欲改为,虽命两府大臣监 议,然未能裁定其当。请以新成钟磬与祖宗旧乐参 校其声,但取谐和近雅者合用之。”六月,帝御紫宸殿, 奏太常新定《大安》之乐,召辅臣至省府、馆阁预观焉, 赐详定官器币有差。八月,诏:“南郊姑用旧乐,其新定 《大安》之乐,常祀及朝会用之。”翰林学士胡宿上言:“自 古无并用二乐之理。今旧乐高,新乐下,相去一律,难 并用。且新乐未施郊庙,先用之朝会,非先王荐上帝、 配祖考之意。”帝以为然。九月,御崇政殿,召近臣、宗室、 台谏、省、府推、判官,观新乐,并新作晋鼓。乃以瑗为大 理寺正,逸复尚书屯田员外郎,保信领荥州防御使, 入内东头供奉官,贾宣吉为内殿承制,并以制钟律 成,特迁之。 按《李兑传》,兑为殿中侍御史,太常新乐成,王拱辰以为十二钟,磬一以黄钟为律,与古异。胡 瑗及阮逸亦言声不能谐,诏近臣集议,久而不决。兑 言:“乐之道广大微妙,非知音入神,讵容轻议。愿参新 旧,但取谐和近雅者,合而用之。” 按《胡宿传》,宿兼通 五行灾异之学,及言皇祐新乐与旧乐难并用,皆如 其言。 按《王洙传》,洙除史馆修撰,迁知制诰,诏诸儒 定雅乐,久未决。洙与胡瑗更造钟磬,而无形制容受 之别。皇祐五年,有事于南郊,劝上用新乐,既而议者 多非之,卒不复用。
按《玉海》,仁宗尝曰:“钟磬之音未合古法,其集两制太 常与知音者考定其当。”既而议者各矜所习,久而不 决。上乃命各为钟律以献。又新作晋鼓、三牲鼎、鸾刀, 以补礼器之缺。御崇政殿,召辅臣、谏官、宗室、御史、省 府推判临视之。时皇祐五年九月十九日乙酉也。 按《文献通考》:四年,知制诰王洙等献新乐,议者以为 钟磬皆不合古,遂复命近臣详定,仍命参政刘沆、梁 适监议。而当议者各安所习,久而不决,乃命诸家作 钟律以献。五年九月,亲临视之,迁胡瑗、阮逸等官。而 议者谓“黄钟为万事根本,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 至隋,用累黍为尺,而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陈,得 古乐,遂用之。唐兴,因其声以制乐,其声”犹不失于古。 五代之乱,大乐沦散,王朴始用尺定律,而声与器皆 失之,故太祖患其声高,特减一律,至是又减半。然太 常乐比唐声犹高五律,比今燕乐高三律。上虽勤劳 制作,未能得其当者,有司失之,以尺生律也。其后诏 名《大安》,帝御紫宸殿,奏太常新定《大安之乐》。八月,诏: “南郊始用旧乐,其新定”《大安》之乐,常祀及朝会用
至和元年御制太庙乐章肄于太常
按《宋史仁宗本纪》,至和元年十一月甲子,出太庙禘 祫时飨及温成皇后乐章,肄于太常。 按《乐志》:元年, 言者多以阴阳不和,由大乐未定。帝曰:“乐之不合于 古久矣。水旱之来,系时政得失,岂特乐所召哉?”二年, 潭州上浏阳县所得古钟送太常。初,李照斥王朴乐 音高,乃作新乐,下其声。太常歌工病其太浊,歌不成 声,私赂铸工,使减铜齐而声稍清,歌乃协然。照卒莫 之辨。又朴所制编钟皆侧垂,照、瑗皆非之。及照将铸 钟,给铜于铸泻务得古编钟一,工人不敢毁,乃藏于 太常。钟不知何代所作,其铭云:“粤朕皇祖宝和钟,粤 斯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叩其声,与朴钟《夷则》清声 合,而其形侧垂。瑗后改铸,正其钮,使下垂,叩之弇郁 而不扬;无射钟又长角而震掉,声不和。著作佐郎刘 羲叟谓人曰:“此与周景王无射钟无异,上将有眩惑 之疾。”
嘉祐元年御制恭谢乐章诏用旧乐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元年八月甲子,出恭谢乐章, 肄于太常。九月辛卯,恭谢天地于大庆殿。 按《乐志》: 元年,帝御大庆殿受朝。前一夕,殿庭设仗卫既具。而 大雨雪。至压宫架折。帝于禁中跣而告天。遂暴感风 眩。人以羲叟之言为验。八月,御制恭谢乐章。是月,诏 恭谢用旧乐。 又按志:“元年,钧容直系籍三百八十 三人。”六年,增置四百三十四人。诏以为额,阙即补之。 七年,诏隶班及二十四年年五十以上者,听补军职, 隶军头司。其乐,旧奏十六调,凡三十六大曲,鼓、笛二 十一曲并他曲甚众。嘉祐二年,监领内侍言:“钧容直 与教坊乐并奏,声不谐。”诏罢钧容旧十六调,取教坊 十七调肄习之。虽间有损益,然其大曲《曲破,并急慢 诸曲,与教坊颇同矣。
按《玉海》。嘉祐元年。范镇言。“自用新乐以来。众异并至。 乞且用旧乐。以俟异时制作。”丁丑。诏太常恭谢用旧 乐。
嘉祐四年,御制祫享乐舞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四年九月,御制祫 享乐舞名:僖祖奏《大基》,顺祖奏《大祚》,翼祖奏《大熙》,宣 祖奏《大光》,太祖奏《大统》,太宗奏《大昌》,真宗奏《大治》,孝 惠皇后奏《淑安》,孝章皇后奏《静安》,淑德皇后奏《柔安》, 章怀皇后奏《和安》,迎神、送神奏《怀安》,皇帝升降奏《肃 安》,奠瓒奏《顾安》,奉俎、彻豆奏《充安》,饮福奏《僖安》,亚献、 终”献奏《祐安》,退文舞、迎武舞奏《显安》,皇帝归大次,奏 《定安》,登楼礼成,奏《圣安》,驾回奏《采茨》,文舞曰《化成治 定》,武舞曰《崇功昭德》。帝自制迎神、送神乐章,诏宰臣 富弼等撰《大祚》至《采茨》曲词十八。
嘉祐七年,御制《明堂迎神乐章》。又以礼官议,堂上始 置柷敔,大祠与国忌同日,皆不去乐。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八月乙亥朔,出明堂乐章,肄 于太常。九月己酉,朝飨景灵宫;庚戌,飨太庙,辛亥,太 飨明堂。” 按《乐志》:七年八月,御制明堂迎神乐章,皆 肄于太常。翰林学士王圭言,“昔之作乐,以五声播于 八音,调和谐合,而与治道通。先王用于天地宗庙社 稷,事于山川鬼神,使鸟兽尽感,况于人乎!”然则乐虽 盛“而音亏,未知其所以为乐也。今郊庙升歌之乐,有 金、石、丝竹、匏土革而无木音。夫所谓柷敔者,圣人用以著乐之始终,顾岂容有缺耶!且乐莫隆于《韶》,《书》曰 ‘戛击’,是柷敔之用。既云下而击鼗,知鸣球与柷敔之 在堂,故《传》曰:‘堂上堂下,各有柷敔也。今陛下躬祠明 堂,宜诏有司考乐之失,而合八音之和’。”于是下礼官 议,而堂上始置柷敔。又秘阁校理裴煜奏:“大祠与国 忌同者,有司援旧制,礼乐备而不作。忌日必哀,志有 所至,其不有乐宜也。然乐所以降格神祇,非以适一 己之私也。谨按开元中,礼部建言,忌日享庙应用乐。 裴宽立议:庙尊忌卑则作乐,庙卑忌尊则备而不奏。 中书令张说以宽议为是。宗庙如此,则天地、日月、社 稷之祠,用乐明矣。臣以为凡大祠天地、日、月、社稷与 忌日同者,伏请用乐。其在庙则如宽之议,所冀略轻 存重,不失其称。”下其章,礼官议曰:“《传》称祭天以禋为 歆神之始,以血为陈馔之始;祭地以埋为歆神之始, 以血为陈馔之始;宗庙以灌为歆神之始,以腥为陈 馔之始。”然则天地宗庙皆以乐为致神之始,故曰“大 祭有三始”谓此也。天地之间,虚豁而不见其形者,阳 也。鬼神居天地之间,不可以人道接也。声属于阳,故 乐之音声,号呼召于天地之间,庶几神明闻之,因而 来格,故祭必求诸阳。商人之祭,先奏乐以求神,先求 于阳也。次灌地,求神于阴,达于渊泉也。周人“尚臭,四 时之祭,先灌地以求神,先求诸阴也。然则天地神祇、 人鬼之祀,不可去乐明矣。今七庙连室,难分庙忌之 尊卑。欲依唐制及国朝故事,庙祭与忌同日,并县而 不作。其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作之。若祠天地日月、九 宫太一及蜡百神,并请作乐。社稷以下诸祠,既卑于 庙,则乐可不作。”翰林学士王圭等以为“社稷国之所 尊,其祠日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伏请亦不去乐。”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