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第017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十七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十七卷《目录》。
《乐律总部,汇考》十七
宋三。〈英宗治平三则 神宗熙宁二则 元丰八则 哲宗元祐四则 元符三则〉
《乐律典》第十七卷。
乐律总部汇考十七
宋三
英宗治平元年太常寺奏仁宗配飨明堂歌曲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治平元年六月,太 常寺奏仁宗配飨明堂,奠币歌《诚安》,酌献歌《德安》。 按《文献通考》,仁宗庙室酌献奏《大仁之曲》。
治平二年,礼官请郊庙二舞各用六十四人。
按《宋史英宗本纪》,二年十一月庚午,飨景灵宫;辛未, 飨太庙。壬申,有事南郊。 按《乐志》:“二年九月,礼官李 育上言,南郊、太庙,二舞郎总六十八文舞,罢舍羽龠, 执干戚,就为武舞。臣谨按旧典,文武二舞,各用八佾。 凡祀圜丘,祀宗庙,大乐,令率工人以入就位,文舞入 陈于架北,武舞立于架南。又文舞出,武舞入,有送迎 之”曲,名曰《舒和》,亦曰《同和》,凡三十一章,止用一曲,是 进退同时,行缀先定,步、武容体,各应乐节。夫至德升 闻之舞象揖让,天下大定之舞象征伐柔毅,舒急不 侔,而所法所习亦异,不当中易也。窃惟天神皆降,地 祇皆出,八音克谐,祖考来格。天子亲执圭币,相维辟 公,严恭寅畏,可谓极矣。而舞者纷然纵“横于下。进退 取舍,蹙迫如是,岂明有德、象有功之谊哉?国家三年 而躬一郊,同殿而享八室,而舞者阙如,名曰二舞,实 一舞也。大朝会所以宴臣下,而舞者备其数;郊庙所 以事天地祖考,而舞者减其半,殊未为称。事有近而 不可迩,礼有繁而不可省,所系者大,而有司之职不 敢废也。伏请南郊、太庙,文武二舞各用六十四人,以 备帝王之礼乐,以明祖宗之功德。”奏可。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礼官请以英宗庙为《大英之舞》。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正月丁巳即位,九月乙酉,祔 英宗神主于太庙,乐曰《大英之舞》。 按《乐志》:四年八 月,学士院建言,“国朝宗庙之乐,各以功德名舞。洪惟 英宗继天遵业,钦明勤俭,不自暇逸,践祚未几,而恩 行威立,固已超轶百王之上。今厚陵复土,祔庙有期, 而乐名未立,亡以诏万世。请上乐章及名庙所用舞, 曰《大英》之舞。”自后礼官、御史有所建明,而详定朝会 及郊庙礼文官于乐节有议论,率以时考正之。
神宗熙宁元年定郊庙鼓吹曲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十一月丙戌,朝飨太庙, 丁亥,祀天地于圜丘。” 按《乐志》,熙宁中亲祠南郊,曲 五奏,正宫《导引》《奉禋、降仙台》、祠明堂,曲四奏,黄锺宫 《导引》《合宫歌》,皆以《六州》《十二时》。永厚陵导引、警场及 神主还宫,皆四曲,虞主祔庙,奉安慈圣光献皇后山 陵亦如之。诸后告迁升祔,上仁宗、英宗徽号,迎太一 宫神像、亦以一曲导引。率因事随时、定所属宫调、以 律和之
按《文献通考》:神宗熙宁元年冬至,亲郊在亮暗内,音 乐缘事神皆不可废。于是礼院请郊庙及景灵宫用 乐外,卤簿鼓吹及楼前太常钧容等乐,皆备而不作, 其警场但鸣金钲鼓角而已。诏可。自后或有故,则废 乐,用以为例。
熙宁九年,礼官请更宗庙乐舞之节。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九年,礼官以宗庙 乐节而有请者三:其一,今祠太庙,《兴安》之曲,举柷而 声已过,举敔而声不止,则始终之节未明。请祠祭用 乐,一奏将终,则戛敔而声少止,击柷则乐复作,以尽 合止之义;其二,大乐、降神之乐,均声未齐,长短不协, 故舞行疾徐亦不能一。请以一曲为一变,六变用六, 九变用九,则乐舞始终,莫不应节。其三,周人尚臭,盖 先灌而后作乐。本朝宗庙之礼多从周,请先灌而后 作乐。” 又按《志》,教坊本隶宣徽院,有使、副使、判官、都 色长、色长、高班、大小都知。天圣五年,以内侍二人为 钤辖。嘉祐中,诏乐工每色额止二人,教头止三人,有 阙即填。异时或传诏增置,诈有司论奏,使副岁阅杂 剧,把色人分三等,遇三殿应奉人阙,即以次补。诸部 应奉及二十年、年五十已上,许补庙令或镇将。官制 行,以隶太常寺。同天节、宝慈庆寿宫生辰,皇子、公主 生,凡国之庆事,皆进歌乐词。熙宁九年,教坊副使花 日新言:“乐声高,歌者难继,方响部器不中度,丝竹从 之。宜去噍杀之急,归啴缓之易。请下一律,改造方响, 以为乐准。丝竹悉从其声,则音律谐协,以导中和之 气。”诏从之。十一月,奏新乐于化成殿,帝谕近臣曰:“乐 声第降一律,已得宽和之节矣。”增赐方响,为架三十命太常下法驾、卤部乐,一律如教坊云。
元丰元年诏学士宋敏求等定朝会宫县之乐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十一月“己丑,命龙图阁 直学士宋敏求等详定正旦御殿仪注。” 按《礼志》:“元 年宋敏求上朝会仪二篇,令式四十篇,诏颁行之。其 制,元正、冬至大朝会,大乐令展宫架之乐于横街南, 鼓吹令分置十二案于宫架外,协律郎二人,一位殿 上西阶之前楹,一位宫架西北,俱东向。及百僚客使 文”武官俱入就位。侍中版奏:“中严”,又奏“外办。”宫悬撞 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帝御舆出,协律郎举麾,奏《干 安乐》,鼓吹振作。帝降舆坐,协律郎偃麾,乐止,百官、宗 室及辽使以次入,正安乐作,就位,乐止。押乐官归本 班。起居毕,复案位。三师、亲王以下及御史台外正任 辽使太尉、中书令、门下侍郎及户部尚书、礼部尚书、 司天监奏:“礼毕。”殿下鸣鞭,宫悬撞蕤宾之钟,左五钟 皆应。协律郎举麾,宫悬奏《乾安乐》,鼓吹振作。帝降坐 御舆,入自东房,偃麾,乐止。侍郎奏解严,百官并退。有 司设食案。大乐令设豋歌,殿上二舞入立于架南。预 坐尚食奉御设寿尊于殿东楹少南,设坫于尊南,加 爵一。百官立班如朝贺仪。侍中版奏:“中严外办。”帝御 舆出东房,乐作,帝即坐,乐止。群臣上寿。尚食奉御酌 御酒一爵,授太尉,太尉自东阶侍立,举第一爵,《和安 乐》作,饮毕,乐止。尚食奉御进酒,殿中监省酒以进,帝 举第二爵,登歌作《甘露》之曲,饮讫,殿中监受爵,乐止。 群臣就位,各赐酒。大官令行酒,宫县作《正安》之乐,文 舞入立宫架北,觞行一周,凡行酒讫,并大官令奏巡 周,乐止。尚食进食升阶,以次置御坐前。又设群官食 讫,大官令奏食遍,大乐丞引《盛德升闻》之舞入,作三 变止,出。殿中监进第三爵,登歌作《瑞木成文》之曲,饮 讫乐止,群官皆坐。又行酒作乐、进食如上仪。大乐丞 引《天下大定》之舞,作三变止出。殿中监进第四爵,登 歌奏《嘉禾》之曲,如第三爵。大官令行酒又一周,乐止。 侍中跪奏:“礼毕。”殿下鸣鞭,大乐令撞蕤宾之钟,左右 钟皆应。协律郎举麾,大乐令令奏《乾安》之乐,鼓吹振 作,帝降坐御舆,入自东房,乐止。侍中奏解严,所司承 旨放仗,百寮再拜,相次退。
“元丰二年,详定所请更朝会乐十事,太常议仍如旧。” 按《宋史神宗本纪》,二年夏四月癸亥,定正旦御殿仪。 秋七月戊寅,详定朝会仪。丁亥,详定郊庙礼仪。 按 《乐志》,二年详定所以朝会乐而有请者十其一。唐元 正冬至大朝会,迎送王公,用舒和。《开元礼》以初入门, 舒和之乐作,至位乐止。盖作乐所以待王公。今中书 门“下、亲王、使相先于丹墀上东西立,皇帝升御坐,乃 奏乐引。三品以上官未为得礼,请侍从及应赴官先 就立位,中书、门下、亲王、使相、诸司三品、尚书省四品 及宗室将军以上,班分东西入,《正安》之乐作,至位乐 止。”其二。今朝会仪举第一爵,宫县奏《和安》之曲;第二、 第三、第四,登歌作《庆云》《嘉禾》《灵芝》之曲,“则是合乐在 前,登歌在后,有违古义。请第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 堂上之乐随歌而发;第二爵,笙入奏《庆云》之曲,止吹 笙,馀乐不作;第三爵,堂上歌《嘉禾》之曲,堂下吹笙瑞 木成文之曲,一歌一吹相间;第四爵,合乐奏《灵芝》之 曲,堂上下之乐交作。其三定,文舞、武舞各为四表,表 距四步为酂缀,各六十四。舞者服进贤冠,左执龠,右 秉翟,分八佾,二工执纛引前,衣冠同之。舞者进蹈安 徐,进一步则两两相顾揖,三步三揖,四步为三辞之 容,是为一成。馀成如之。”自南第一表至第二表为第 一成,至第三表为再成,至北第一表为三成,覆身却 行至第三表为四成,至第二表为五成,复至南第一 表为六“成,而武舞入。今文舞所秉翟羽,则集雉尾,置 于髹漆之柄,求之古制,实无所本。聂崇义《图》羽舞所 执,类羽葆幢,析羽四重以结绶,系于柄,此纛翳之谓 也。请按图以翟羽为之。其四:武舞服平巾帻,左执干, 右执戈,二工执旌居前,执鼗、执铎各二工;金𬭚二,四 工举二工执镯、执铙、执相在左,执雅在右,亦”各二工 夹引,舞者衣冠同之。分八佾于南表前。先振铎以通 鼓,乃击鼓以警戒。舞工闻鼓声,则各依酂缀,总干正 立定位,堂上长歌以咏叹之。于是播鼗以导舞,舞者 进步,自南而北,至最南表,以见舞渐。然后左右夹振 铎,次击鼓,以金𬭚和之以金镯,节之以相而辅乐,以 《雅》而陔步。舞者发扬蹈万,为猛贲趫速之状。每步一 进,则两两以戈盾相向,一击一刺为一伐,四伐为一 成,成谓之变。至第二表为一变,至第三表为二变;至 北,第一表为三变,舞者覆身向空,却行而南;至第三 表为四变,乃击刺而前;至第二表回易行列,舂雅节, 步分左右而跪,以右膝至地,左足仰起,象以文止武。 为五变。舞蹈而进,为兵还振旅之状。振铎、摇鼗、击鼓, 和以金𬭚。废镯、鸣铙,复至南第一表为六变而舞毕。 古者人君自舞《大武》,故服冕执干戚。若用八佾而为 击刺之容,则舞者执干戈。说者谓武舞战象乐六奏, 每一奏之中,率以戈矛四击刺,戈则击兵,矛则刺兵玉戚非可施于击刺。今舞执干戚,盖沿袭之误。请“左 执干,右执戈。”其五,“古之《乡射礼》,三笙一和而成声,谓 三人吹笙,一人吹和。今朝会作乐,丹墀之上,巢笙、和 笙各二人,其数相敌,非也。盖乡射乃列国大夫士之 礼,请增倍为八人,丹墀东西各三巢一和。其六,今宫 县四隅虽有建鼓、鞞应,相传不击。乾德中,诏四建鼓 并左右鞞应,合十有二,依李照所奏,以月建为均,与 镈钟相应。鞞应在建鼓傍,是亦朔鼙、应鼙之类。请将 作乐之时,先击鼙,次击应,然后击建鼓。”其七。今乐县 四隅设建鼓,不击,别施散鼓于乐县内代之。乾德中, 尹拙奏宜去散鼓,诏可,而乐工积习亦不能废。李照 议作晋鼓以为乐节,请乐县内去散鼓,设晋鼓以鼓 金奏。其八。古者瞽、蒙、视了皆掌播鼗,所以节一唱之 终,请宫县设鼗,以为乐节。其九,以天子礼求之,“凡乐 事,播鼗击颂磬,笙磬以钟鼓奏《九夏》”,是皆在庭之乐。 戛击则柷,敔球则玉磬,搏拊所以节乐,琴瑟所以咏 诗,皆堂上乐也。磬奏在堂下,尊玉磬,故进之使在上, 若击石拊石,则当一庭。后世不原于此,以春秋郑人 赂晋侯歌钟二肆,遂于堂上设歌钟歌磬。盖歌钟则 堂上歌之,堂下以钟鼓应之耳。歌必金奏相和,名曰 歌钟,则以节歌是已,岂堂上有钟邪?歌磬之名,本无 所出。晋贺循奏置登歌簨虡,采玉造小磬,盖取舜庙 鸣球之制。后周登歌,备录钟磬,隋唐迄今,因袭行之, 皆不应礼,请正。至朝会堂上之乐不设钟磬。其十,古 者歌工之数。大射工六人,四瑟,则鼓以四人,歌以二 人。天子八人,则瑟与歌皆四人矣。魏、晋以来,登歌五 人,隋、唐四人,本朝因之,是循用周制也。《礼》:“登歌下管, 贵人声也”,故《仪礼》瑟与歌工皆席于西阶上。隋、唐相 承,庭中磬虡之下,击以偶歌琴瑟,非所谓升歌贵人 声之义。今堂上琴瑟,比“之周制,不啻倍蓰,而歌工止 四人,音高下不相权。盖乐有八音,所以行八风,是以 舞佾与钟磬俱用八为数。请罢庭中歌者,堂上歌为 八。琴瑟之数放此,其筝、阮、筑悉废。”太常以谓:“堂上钟 磬去之,则歌声与宫县远。汉、唐以来,宫室之制,寖广 堂上,益远庭中,其上下乐节,苟不相应,则繁乱而无 序。况朝会之礼,起于西汉,则后世难以纯用三代之 制。其堂上钟磬,庭中歌工,与筝筑之器,从旧仪便。”遂 如太常议。
按《玉海》。“元丰二年八月。知太常礼院杨杰。上大乐十 二均图。”
元丰三年,诏“秘书监致仕刘几与致仕礼部侍郎范 镇及杨杰等重定大乐。”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三年五月,诏秘书 监致仕刘几赴详定所议乐。以礼部侍郎致仕范镇 与几参考得失。而几亦请命杨杰同议。且请如景祐 故事,择人修制大乐。诏可。初,杰言“大乐七失:一曰歌 不永言,声不依永,律不和声。盖金声舂容,失之则重; 石声温润,失之则轻;土声函胡,失之则下;竹声清越, 失”之则高;丝声纤微,失之则细;革声隆大,失之则洪; 匏声丛聚,失之则长;木声无馀,失之则短。惟人禀中 和之气,而有中和之声。八音律吕,皆以人声为度,言 虽永,不可以逾其声。今歌者或咏一言而滥及数律, 或章句已阕而乐音未终,所谓歌不永言也。请节其 烦声,以一声歌一言。且《诗》言人志,咏以为歌。五声随 歌,是谓依咏;律吕协奏,是谓和声。先儒以为依人音 而制乐,托乐器以写音,乐本效人,非人效乐者,此也。 今祭祀乐章,并随月律,声不依咏,以咏依声,律不和 声,以声和律,非古制也。二曰八音不谐,钟磬阙四清 声。虞乐九成,以箫为主;商乐和平,以磬为依;周乐合 奏,以金为首。钟、磬、箫者,“众乐之所宗,则天子之乐用 八。钟磬箫,众乐之本,乃倍之为十六。且十二者律之 本声,而四者应声也。本声重大为君父,应声轻清为 臣子,故其四声曰轻清,或曰子声也。”李照议乐始不 用四清声,是有本而无应,八音何从而谐哉?今巢笙、 和笙,其管十九,以十二管发律吕之本声,以七管为 应声,用“之已久而声至和,则编钟、磬、箫宜用四子声, 以谐八音。三曰金石夺伦。乐奏一声,诸器皆以其声 应,既不可以不及,又不可以有馀。今琴、瑟、埙、篪、笛、箫、 笙、阮、筝、筑,奏一声则镈钟、特磬、编钟、磬击三声,声烦 而掩众器,遂至夺伦,则镈钟、特磬、编钟、编磬节奏与 众器同,宜勿连击。四曰舞不象成,国朝郊庙之乐,先 奏文舞,次奏武舞,而武舞容节六变:一变象六师初 举,二变象上党克平,所向宜北;三变象维扬底定,所 向宜东;南;四变象荆湖来归,所向宜南;五变象邛蜀 纳款,所向宜西;六变象兵还振旅,所向宜北而南。”今 舞者发扬蹈厉,进退俯仰,既不足以称成功盛德,失 其所向,而文舞容节尤无法度,则舞不象成也。五曰 《乐失节》。奏乐之始,则翕然如众羽之合纵之,纯如也; 节奏明白,皦如也;往来条理,绎如也:然后成。今乐声 不一,混殽无驭,则失于节奏,非所谓成也。六曰祭祀、 飨无分乐之序。盖金石众作之谓奏,咏以人声之谓歌。阳律必奏,阴吕必歌,阴阳之合也。顺阴阳之合,所 以交神明,致精意。今冬至祀天,不歌大吕;夏至祭地, 不奏《太簇》;春飨祖庙,不奏《无射》;秋飨后庙,不歌小吕; 而四望山川,无专祠用乐之制,则何以赞导宣发阴 阳之气,而生成万物哉?七曰郑声乱雅乐。然朱紫有 色而易别,《雅》《郑》无象而难知,圣人惧其难知也,故定 律吕中正之音,以示万世。今古器尚存,律吕悉备,“而 学士大夫不讲考击,奏作委之贱工,则雅、郑不得不 杂。愿审条钟琯,用十二律还宫均法,令上下通习,则 郑声莫能乱雅。”遂为《十二均图》并上之。其论以为:“律 各有均,有七声,更相为用,协本均则乐调,非本均则 乐悖。今黄钟为宫,则太簇、姑洗、林钟、南吕、应钟、蕤宾 七声相应,谓之黄钟之均;馀律为宫,同之。”宫为君,商 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君者,法度号令之所出, 故宫生征;法度号令,所以授臣而承行之,故征生商; 君臣一德,以康庶事,则万物得所,民遂其生,故商生 羽,羽生角。然臣有常职,民有常业,物有常形,而迁则 失常,故商、角、羽无变声。君总万化,不可执以一方;事 通万务,不可滞于“一隅。故宫、征有变声,几律吕之调”, 及其宫乐章,具著于图。帝取所上《图》考其说,乃下《镇》 《几》参定,而王朴、阮逸之黄钟,乃当李照之太簇。其编 钟、编磬虽有四清声,而黄钟、大吕,正声舛误;照之编 钟、编磬,虽有黄钟、大吕,而金阙四清声,非古制也。朴 之太簇、夹钟,则声失之高,歌者莫能追逐。平时设而 不“用。圣人作乐,以纪中和之声,所以导中和之气,清 不可太高,重不可太下,必使八音协谐,歌者从容而 能永其言。”镇等因请择李照编钟、编磬十二参于律 者,增以王朴无射、应钟及黄钟、大吕清声,以为黄钟、 大吕、太簇、夹锺之四清声,俾众乐随之,歌工咏之,中 和之声庶可以考。请下朴二律,就太常钟磬择其可 用者用之,其不可修者别制之。而太常以为大乐法 度旧器,乞留朴钟磬,别制新乐,以验议者之术。诏以 朴乐钟为清声,毋得销毁几等,谓:“新乐之成,足以荐 郊庙,传万世。其明堂、景灵宫降天神之乐六奏,旧用 夹锺之均三奏谓之夹锺为宫;夷则之宫一奏谓之 黄钟为角;林钟之均一”奏,谓之太簇为征,姑洗为羽。 而《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征,姑洗 为羽。”而圜钟者,夹钟也。用夹钟均之七声,以其宫声 为始终,是谓圜钟为宫;用黄钟均之七声,以其角声 为始终,是谓黄钟为角。用太簇均之七声,以其征声 为始终,是谓太簇为征;用姑洗均之七声,以其羽声 为始终,是谓姑洗为羽。今用夷则之均一奏,谓之黄 钟为角,林钟之均二奏,谓之太簇为征、姑洗为羽,则 祀天之乐,无夷则、林钟而用之,有太簇、姑洗而去之 矣。《唐典》,祀天以夹钟宫、黄钟角、太簇征、姑洗羽,乃《周 礼》也,宜用夹钟为宫。其黄钟为角,则用黄钟均,以其 角声为始终;太簇为征,则用太簇均,以其征声为始 终;姑洗为羽,则用姑洗均,以其羽声为始终。祭地祗、 享宗庙,皆视此均法以度曲几等。又以太常磬三等, 王朴磬厚,李照磬薄,惟阮逸、胡瑗磬形制精密而声 太高,以磬氏之法摩其旁,轻重与律吕相应。钟三等, 王朴钟所谓“声疾而短闻”者也,阮逸、胡瑗钟所谓“声 舒而远闻”者也,惟李照钟有“旋虫之制,钟磬皆三十 有六架,架各有十六,则正律相应,清声自足。其堂上、 堂下篪笛,率从新制,而调琴、瑟、阮、筑、埙诸器,随所下 律。”诏悉从之。乃缉新器用,徙置太常,辟屋以贮藏之。 考选乐工,汰其椎钝,癃老而优募能者,补其阙员,立 为程度,以时习焉。初,皇祐中,益州进士房庶论尺律 之法,以为尝“得古本《汉书》,言在《律历志》,范镇以其说 为然。请依法作为尺律,然后别求古乐参考。”于是庶 奉诏造律管二,尺、量、龠各一,而殿中丞胡瑗以为非。 诏镇与几等定乐,镇曰:“定乐当先正律。”帝然之。镇作 律、尺等,欲图上之,而几之议律主于人声,不以尺度 求合。其乐大抵即李照之旧而加四清声,遂奏乐成, 第加恩赉,而镇谢曰:“此刘几乐也,臣何预焉。”乃复上 奏曰:“太常镈钟,皆有大小轻重之法,非三代莫能为 者。”禁中又出李照、胡瑗所铸铜律及尺付太常,按照 黄钟律合王朴太簇律,仲吕律合王朴黄钟律,比朴 乐才下半律,外有损益而内无损益,钟声郁而不发, 无足议者。照之律虽是,然与其乐“校三格,自相违戾。 且以太簇为黄钟,则是商为宫也。方刘几奏上时,臣 初无所预。臣顷造律,内外有损益,其声和又与古乐 合。今若将臣所造尺律,依大小编次太常镈钟,可以 成一代大典。”又太常无雷鼓、灵鼓、路鼓,而以散鼓代 之。开元中,有以画图献者,一鼓而为八面、六面、四面, 明堂用之。国朝郊“庙,或考或不考,宫架中惟以散鼓, 不应经义。又八音无匏土二音。笙竿以木斗攒竹而 以匏裹之,是无匏音也;埙器以木为之,是无土音也。 八音不具,以为备乐,安可得哉?”不报。 按《礼志》:三年 翰林学士张璪言:“先王顺阴阳之义,以冬至祀天,夏 至祀地,此万世不可易之理。”于是礼官请如璪议,设宫架“乐、文武二舞,改制乐章。”
按《文献通考》:初,杰欲销王朴旧钟,意新乐成,虽不善, 更无旧钟可校,乃诏许借朴钟为清声,不得销毁。后 辅臣至太常,按试前一夕,杰乃陈朴钟已敝者,一县 乐工不平,夜易之而杰不知。明日,辅臣至,杰厉声云: “朴钟甚不谐美。使乐工叩之,韵更佳。”杰大沮。
元丰四年,以详定所言,增设钟虡及建鼓。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九月甲辰,详定郊庙奉祀礼 仪。十二月乙亥,慈圣光献皇后禫祭,宰臣王圭等上 表请听乐,不许。自是五表,乃从之。” 按《乐志》:“四年十 一月,详定所言,搏拊琴瑟以咏,则堂上之乐以象朝 廷之治;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则堂下之乐 以象万物之治。后世有司失其传,歌者在堂,兼设钟 磬;宫架在庭兼设琴瑟;堂下匏竹,寘之于床,并非其 序。请亲祠宗庙及有司摄事,歌者在堂不设钟磬,宫 架在庭不设琴瑟;堂下匏竹,不寘于床。其郊坛上下 之乐,亦以此为正,而有司摄事如之。”又言:“以《小胥》宫 县推之,则天子钟磬、镈十二虡为宫县明矣。故或以 为配十二辰,或以为配十二次,则虡无”过十二。先王 之制废,学者不能考其数。隋、唐以来,有谓宫县当二 十虡,甚者又以为三十六虡。方唐之盛日,有司摄事, 乐并用宫县。至德后,太常声音之工散亡,凡郊庙有 登歌而无宫县,后世因仍不改。请郊庙有司摄事,改 用宫架十二虡。太常以谓用宫架十二虡,则律吕均 声不足,不能成均。请如礼。宫架四面如辰位,设镈钟 十二虡,而甲、丙、庚、壬设钟,乙、丁、辛、癸设磬位各一虡, 四隅植建鼓,以象二十四气。宗庙、郊丘如之。
按《玉海》,元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详定礼文所言: “按《仪礼大射仪》,诸侯之制,钟磬镈九,则天子钟磬镈 十二虡为宫架明矣。所有郊庙有可摄事乐,请改用 宫架十二虡。”从之。
元丰五年,布衣叶防上书论乐,补为“乐正。”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十二月丁巳,新乐成。” 按《乐 志》:五年正月,开封布衣叶防上书,论乐器律曲不应 古法,复下杨杰议。杰论“防增编钟、编磬二十有四为 簨制,管箫视钟磬数,登歌用玉磬,去乐曲之近清声 者舞不立表。”皆非是。其言均律差互与刘几同。请以 晋鼓节金奏,考经礼制簨虡教国子、宗子舞,用之郊 庙,为何所取?而范镇亦言自唐以来至国朝三大祀, 乐谱并依《周礼》。然其说有黄钟为角、黄钟之角、黄钟 为角者,夷则为宫;黄钟之角者,姑洗为角。十二律之 于五声,皆如此率。而世俗之说乃去“之”字,谓太簇曰 黄钟商,姑洗曰黄钟角,林钟曰黄钟征,南吕曰黄钟 羽。今叶防但通世俗裔部之说,而不见《周礼》正文,所 以称“本寺”均差互,其说难行。帝以乐律绝学,防草莱 中,习之尤难,乃补防为乐正。
元丰六年,御大庆殿,初用新乐,更定郊庙舞名。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正月丁丑朔,御大庆殿受朝, 始用新乐。 按《乐志》:六年春正月,御大庆殿,初用新 乐。二月,太常言,郊庙乐虡,若遇雨雪望祭,即设于殿 上。”三月,礼部言:“有司摄事昊天舞名,请初献曰《帝临 嘉至》,亚、终曰《神娭锡羡》,太庙初献曰《孝熙昭德》,亚、终 献曰《礼洽储祥。诏可。九月,礼部言:〈周礼〉》,凡大祭祀,王 出入则奏《王夏》,明入庙门已用乐矣。今既移祼在作 乐前,皇帝诣罍洗奏《乾安》,则入门亦当奏《乾安》,庶合 古制。其入景灵宫及南郊壝门,乞如之。 又按《志》:六 年五月,召见米脂砦所降戎乐四十二人,奏乐于崇 政殿。以三班借职王恩等六人差监在京闲慢库务 门及旧城门敢勇三十六人与茶酒。新任殿侍《大晟 乐书》曰:“前此,宫架之外列熊罴,案所奏皆夷乐也,岂 容淆杂?”大乐乃奏罢之。然古鞮鞻氏掌四夷乐,𩎟师、 旄人各有所掌,以承祭祀,以供宴享。盖中天下而立, 得四海之欢心,使鼓舞焉,先王之所不废也。《汉律》曰: “每大朝会,宜设于殿门之外。”天“子御楼,则宫架之外 列于道侧,岂可施于广庭,与大乐并奏哉?” 又按《志》, 元丰中,言者以鼓吹害雅乐,欲调治之,合与正声相 得。杨杰言:“正乐者,先王之德音,所以感召和气,格降 上神,移变风俗。而鼓吹者,军旅之乐耳。盖鼓角横吹 起于西域。圣人存四裔之乐,所以一天下也;存军旅 之乐,示不忘武备”也。鞮鞻氏“掌四裔之乐与其声歌, 祭祀则龡而歌之,燕亦如之。”今大祀车驾所在,则鼓 吹与《武严》之乐陈于门而更奏之,以备警严;大朝会 则鼓吹列于宫架之外,其器既异先代之器,而施设 概与正乐不同。国初以来,奏大乐则鼓吹备而不作, 同名为乐,而用实异,虽其音声间有符合,而宫调称 谓不可淆混,故大乐以十二律吕名之,鼓吹之乐则 曰正宫之类而已。若以律吕变裔部宫调,则名混同 而乐相紊乱矣。遂不复行。 按《礼志》,“六年冬至,祀昊 天上帝于圜丘,以太祖配。是日,帝至坛中,宫架乐作, 至午阶下版位,西向立,乐止。有司请行事,宫架奏《景
安》之乐,文舞作六成止。帝再拜诣罍洗,宫”《架乐作》,至洗南,北向,乐止。帝搢圭盥帨讫,乐作,至坛下,乐止。升午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殿中监进镇圭,《嘉安乐》 作,诣上帝神坐前再拜,乐止。《广安乐》作,诣太祖神坐 前,如上帝仪,登歌乐作,帝降坛,乐止。宫架乐作,还位 西向立,乐止。礼部尚书、户部尚书以下奉馔俎,宫架 《丰安乐》作,奉奠讫,乐止。再诣罍洗,帝盥帨、洗爵、拭爵 讫,宫架乐作,至坛下,乐止。升自午阶,登歌乐作,至坛 上,乐止。登歌《禧安乐》作;诣上帝神坐前,执圭俛伏,兴, 乐止。太祝读册,帝再拜讫,乐作。次诣太祖神坐前,如 前仪,登歌乐作,帝降自午阶,乐止。宫架乐作,还位西 向立,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宫架《正安之乐》作,乐止。亚 献盥帨讫,《正安乐》作,礼毕,乐止。终献、行礼,并如上仪。 献毕,宫架乐作,帝升自午阶,乐止。登歌乐作,至饮福 位,乐止。《禧安乐》作,饮福讫,乐止。帝还位,赐胙行事,陪 祀官再拜,宫架、《宴安》乐作,一成止。宫架乐作,帝诣望 燎位,南向立,乐止。礼毕,宫架乐作,帝出中壝门,归大 次,乐止。有司奏《解严》,帝乘舆还青城,将至宣德门,奏 《采荠》一曲,入门,乐止。
元丰七年。礼部请冢宰摄行郊祀乐。仍准亲祠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七年正月。诏从协 律郎荣咨道请。于奉宸库选玉造磬。令太常审定音 律。六月礼部言。“亲郊之岁。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遣 冢宰摄事。礼容乐舞谓宜加于常祀。而其乐虡二十。 乐工百五十有二。舞者六十有四。与常岁南北郊上 公摄事无异。未足以称钦崇之意。乞自今准亲祀用 二十六虡。工人三百有六,舞人百二十有四。”诏可。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定神宗庙乐曰《大明之舞》。 按《宋史哲宗本纪》,八年三月戊戌即位。十一月丁酉, 祔神宗于太庙。庙乐曰《大明之舞》。
哲宗元祐元年荣咨道以亲祠明堂请用玉磬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九月辛酉,大飨明堂。 按《乐志》:元年荣咨道言,“先帝诏臣制造玉磬,将用于 庙堂之上,依旧同编钟以登歌。今年亲祠明堂,请用 之以章明盛典。”从之。
元祐三年,范镇上《新乐》,帝御延和殿,召执政共观,赐 诏嘉叹。以太常言仍用旧制。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十二月甲辰,范镇定铸律度 量钟磬以进,令礼部太常参定。 按《乐志》:“三年范镇 乐成,上其所制乐章三,铸律十二,编钟十二,镈钟衡 一、尺一、斛一,响石为编磬十二,特磬一,箫、笛、埙篪、巢 笙、和笙各二,并书及图法。”帝与太皇太后御延和殿, 诏执政侍从、台阁讲读官皆往观焉。赐镇诏曰:“朕惟 春秋之后,礼乐先亡,秦、汉以来,韶武谨在。散乐工于 河海之上,往而不还;聘先生于齐鲁之间,有莫能致; 魏晋以下,曹郐无讥。岂徒郑卫之音,已杂华戎之器, 间有作者,犹存典刑。然铢黍之一差,或宫商之易位, 惟我四朝之老,独知五降之非。审声知音,以律生尺。 览《诗》《书》之来上,阅簨簴之在廷,君臣同”观,父老太息, 方诏学士大夫论其法,工师有司考其声,上追先帝 移风易俗之心,下为老臣爱君忧国之志,究观所作, 嘉叹不忘。镇为《乐论》,其自叙曰:“臣昔为礼官,从诸儒 难问乐之差谬,凡十馀事,厥初未习,不能不小抵牾。 后考《周官》《王制》、司马迁《书》《班氏志》,得其法,流通贯穿, 悉取旧书,去其抵牾,掇”其要,作为八论。其《论律》《论黍》 《论尺》《论量》《论声器》,言在《律历志》。论钟曰:“夫钟之制,《周 官凫氏》言之甚详。”而训解者,其误有三。若云“带,所以 介其名也,介在于鼓、钲、舞、甬、衡之间,介于鼓、钲、舞之 间则然,非在甬、衡之上。”其误一也。又云:“舞上下促,以 横为修,从为广,舞广四分。”今亦去径之二分以为之 间,则舞间之方常居铣之四也;舞间方四,则鼓间六 亦其方也。鼓六钲六舞四,既言鼓间与舞佾相应,则 鼓与舞皆六,所云“钲六舞四”,其误二也。又云“鼓外二, 钲外一”,彼既以钲鼓皆六,无厚薄之差,故从而穿凿, 以迁就其说,其误三也。今臣所铸编钟十二,皆从其 律之长,故钟口十者,其长十六,以为钟之身。“钲者正 也,居钟之中,上下皆八,下去二以为之鼓,上去二以 为之舞,则钲居四而鼓与舞皆六。是故于鼓、钲、舞、篆、 景、栾、隧、甬、衡、旋、虫,钟之文也,著于外者也。广、长、空、径、 厚薄大小,钟之数也,起于内者也。若夫金锡之齐,与 铸金之状,率按诸《经》,差之毫厘,则声有高下,不可不 审。”其镈钟亦以此法而四倍之。今太常钟无大小,无 厚薄,无金齐,一以黄钟为率,而磨以取律之合,故黄 钟最薄而轻。自大吕以降,迭加重厚,是以卑陵尊,以 小加大,其可乎?且清声者不见于《经》,惟《小胥》注云:“钟 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 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国朝旧有四清声, 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论磬》曰:“‘臣所造 编磬,皆以《周官》磬氏为法。若黄钟,股之博四寸五分, 股九寸,鼓一尺三寸五分,鼓之博三寸,而其厚一寸, 其弦一尺三寸五分。十二磬各以其律之长而三分 损益之,如此其率也。今之十二磬,长短厚薄皆不以律,而欲求其声,不亦远乎!钟有齐也。磬,石也,天成之 物也。以其律为之长短厚薄,而其声和。此出于自然, 而圣人者能知之,取以为法,后世其可不考正乎?考 正而非是,则不足为法矣。特磬则四倍其法而为之。 国朝祀天地、宗庙及大朝会,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 庙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祔,后庙特磬遂为无用之 乐。臣欲乞凡宫架内于镈钟后各加特磬,贵乎金石 之声小大相应。论八音曰:匏、土、革、木、金、石、丝、竹’。是八 物者,生天地间,其体性不同而至相戾之物也。圣人 制为八器,命之商则商,命之宫则宫,无一物不同者, 能使天地之间至相戾之物无不同,此乐所以为和, 而八音所以为乐也。”乐下太常,而杨杰上言:“元丰中, 诏范镇、刘几与群臣详议郊庙大乐,既成而奏,称其 和协。今镇新定乐法,颇与乐局所议不同。且乐经仁 宗帝作,神考睿断,奏之郊庙朝廷,盖已久矣,岂可用 镇一说而遽改之?”遂著《元祐乐议》以破镇说。其议乐 章曰:“国朝大乐,所立曲名,各有成宪,不相淆杂,所以 重正名也。故庙室之乐,皆以大名之,如《大善》《大仁》《大 英》之类是也。今镇以《文明》之曲献祖庙,以《大成》之曲 进皇帝,以《万岁》之曲进太皇太后,其名未正,难以施 于宗庙。”朝廷议宫架加磬,曰:“镇言:国朝祀天地、宗庙 及大朝会,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庙乃用特磬,非也。 今已升后庙,特磬遂为无用之乐。欲乞凡宫架内于 镈钟后各加特磬,贵乎金石之声,小大相应。按《唐六 典》,天子宫架之乐,镈钟十二,编钟十二,编磬十二,凡 三十有六虡。宗庙与殿庭同。凡中宫之乐,则以大磬 代钟,馀如宫架之制。今以镈钟、特磬并设之,则为四 十八架,于古无法。皇帝将出宫架,撞黄钟之钟,右五 钟皆应。皇帝兴宫架,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未闻 皇帝出入,以特磬为节。”议十六钟磬曰:“‘镇谓清声不 见于经,惟《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十六枚而在一 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 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 异。按编钟、编磬十六,其来远矣,岂徒见于《周礼小胥》 之注哉?汉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帝 因是陈”礼乐、《雅》《颂》之声,以风化天下。其事载于《礼乐 志》,不为不详,岂因刘几然后用哉?且汉承秦,秦未尝 制作礼乐,其称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遗法也。 其王朴乐内编钟、编磬,以其声律太高,歌者难逐,故 四清声置而弗用。及神宗朝下三律,则四清声皆用 而谐协矣。《周礼》曰:“凫氏为钟,厚薄之所震动,清浊之 所由出,则清声岂不见于经哉!今镇箫、笛、埙篪、巢笙、 和笙献于朝廷,箫必十六管,是四清声在其间矣。自 古无十二管之箫,岂箫韶九成之乐已有郑、卫之声 乎?”礼部、太常亦言:“镇乐法自系一家之学,难以参用, 而乐如旧制。” 按《范镇传》,镇于乐尤注意,自谓得古 法,独主房庶“以律生尺之说。司”马光谓不然,往复论 难,凡数万言。初,仁宗命李照改定大乐,下王朴乐三 律。皇祐中,又诏胡瑗等考正。神宗时,诏镇与刘几定 之。镇曰:“定乐当先正律。”神宗曰:“然。虽有师旷之聪,不 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镇作律尺、龠、合、升、斗、豆、区、釜、斛, 欲图上之。又乞访求真黍以定黄钟。而刘几即用李 照乐,加用四清声而奏。乐成,诏罢局,赐赉有加。镇曰: “此刘几乐也,臣何与焉。”至是,乃请大府铜为之,逾年 而成,比李照乐下一律有奇。帝及太皇太后御延和 殿,召执政同阅视,赐诏嘉奖,下之太常,诏三省侍从 台阁之臣皆往观焉。镇时已属疾,乐奏三日而薨,年 八十一。赠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忠文。 按《杨杰传》,杰 官“太常,神宗诏秘书监刘几、礼部侍郎范镇议乐,几 请命杰同议。杰言大乐七失,并图上之。神宗下几、镇 参定,镇不用杰议,自制,乐成,诏褒之。哲宗即位,议乐 又用范镇说,杰复破镇乐章曲名、宫架加磬、十六钟 磬之非。又论镇以黑黍用秠律铜量,叩之不合黄钟, 以世无真黍,用大府尺为乐尺,下旧乐”三律。杰在神 宗时与镇异议,至是复攻之,镇之乐律卒不用。 按《文献通考》:元祐初,镇用房庶律法上所定乐,下诏 褒美。杨杰言:“按《尔雅》:‘秬,黑黍,秠一稃二米’。法律有用 秬黍之文,无用秠之说,以为必得秠然后制律,未之 前闻。镇所造铜量斛在上,斗在下,左耳为升,右耳上 为合,下为龠,上三下二,与汉”制符矣。《汉志》量声中黄 钟,始于黄钟,而反复焉。孟康曰:“反斛声中黄钟,覆斛 亦中黄钟之宫。”臣叩镇所造铜量,其声不与黄钟合, 则非汉制也。黄帝命伶伦断竹节两间,听凤之鸣,以 为律吕,此造律之本也。初无用黍之法,至汉制乃有 用黍之制。镇以为世无真黍,乃用大府尺以为乐尺, 而又下一律有奇,其实下旧乐三律矣,其可用乎?《镇 乐律》卒不行。
元祐四年,始命大乐正叶防撰《朝会二舞仪》。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十二月癸丑,更定朝仪二舞, 曰《威加四海,化成天下》。 按《乐志》,“四年十二月,始命 大乐正叶防撰朝会二舞仪。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第一变舞人去南表三步,总干而立,听举乐。三鼓前 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持 干荷戈,相顾作猛贲趫速之状;再鼓皆转身向里,以 干”戈相击刺,足不动;再鼓皆回身向外,击刺如前;再 鼓皆正立举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面相向立,干 戈各置腰;再鼓各前进,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后,左手 执干当前,右手执戈在腰,为“进旅”;再鼓各相击刺;再 鼓各退身复位,整其干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 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转面相向,秉干持戈,坐作; 再鼓,各相击刺;再鼓皆起收其干戈,为克捷之象;再 鼓皆正立,遇节乐则蹲;第二变听举乐,依前蹲;再鼓 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正面,作猛贲趫速之状;再 鼓各转身向里相击刺,足不动;再鼓各转身向外,击 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陈其干戈, 左右相顾,为猛贲趫速之状;再鼓皆并入行,以八为 四;再鼓皆两两对相击刺;再鼓皆回易行列,左在右, 右在左;再鼓皆举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 各分左右;再鼓各扬其干戈;再鼓交相击刺;再鼓皆 总干正立,遇节乐则蹲。第三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 舞,进一步转而相向;再鼓整干戈,以象登台讲武;再 鼓皆击“刺于东南;再鼓皆按盾举戈,东南向而望,以 象漳、泉、奉、土;再鼓皆击刺于正南;再鼓皆按盾举戈, 南向而望,以象杭、越来朝;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 鼓皆击刺于西北;再鼓皆按盾举戈,西北向而望,以 象克殄、并、汾;再鼓皆击刺于正西;再鼓皆按盾举戈, 西向而望,以象肃清银、夏;再鼓皆舞,进一步”正跪,右 膝至地,左足微起;再鼓皆置干戈于地,各拱其手,象 其不用;再鼓皆左右舞蹈,象以文止武之意;再鼓皆 就拜,收其干戈,起而躬立;再鼓皆舞,退,鼓尽即止以 象兵还振旅。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第一变:舞人立 南表之南,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 皆稍前而正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顾左揖;再 鼓皆右顾右揖;再鼓皆开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 立;再鼓皆少却身,初辞,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顾, 以右手在前,左手推后为再辞;再鼓皆左顾,以左手 在前,右手推出为固辞;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进 一步并立;再鼓皆俛身相顾,初谦合手当胸;再鼓皆 右侧身,左垂”手,为《再谦》;再鼓皆左侧身,右垂手,为《三 谦》;再鼓,皆躬而授之,遇节乐则蹲,第二变听举乐则 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面相向;再鼓皆稍前相揖;再 鼓皆左顾左揖;再鼓,开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 复相向;再鼓皆却身为初辞;再鼓皆舞,辞如上仪;再 鼓皆再辞;再鼓皆固辞;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 舞,进一步;再鼓相向;再鼓皆顾为初谦;再鼓皆再谦; 再鼓皆三谦;再鼓皆躬而授之,正立遇节乐则蹲,第 三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两两相向;再鼓 皆相趋揖;再鼓皆左揖如上;再鼓皆右揖;再鼓皆开 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复相向;再鼓皆却身初 辞;再鼓皆再辞;再鼓皆固辞;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 鼓皆舞,进一步,两两相向;再鼓皆相顾初谦,再鼓皆 再谦,再鼓皆三谦,躬而授之,正立节乐则蹲。”凡二舞 缀表器及引舞振作,并与《大祭祀》之舞同。协律郎陈 祈按阅,以谓节奏详备,自是朝会则用之。
元祐八年,诏“增稷坛乐。”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八年太常博士孙 谔言,臣尝奉社稷之祠。亲睹陈设。初疑其阙略不备。 退而考元祐祀仪,乃与所亲见者合焉。其登歌之乐, 虽有钟磬、簨虡、搏拊、柷敔之属,独陈太社坛上,而太 稷阙焉。夫宫架不备。非所以重社稷也。周公制祭祀 之法,则有灵鼓以鼓之,有帗舞以舞之,有太簇、应钟、 咸池,以极其歌舞之节,此乐文之备也。唐社稷用二 十架,至于开元,亦循三代之遗法,于坛之北,宫架备 陈别异天神中建灵鼓、歌钟、歌虡,各设二坛,下舞、上 歌,何其盛也!臣稽考典礼,凡祭祀太社、太稷,宜仿《周 官》及《开元礼》文,于坛之北备设宫架、钟、匏、竹各列二 坛,南架之内,更植灵鼓。”于是集侍从、礼官议,增稷坛 乐,而添用宫架之说不行。 按《礼志》,“三年从博士孙 谔言,祭太社、太稷,皆设登歌乐。”
元符元年学士院上乐章又诏复元丰乐制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夏四月壬寅。学士院上 宝玺灵光翔鹤乐章 按乐志。元年十一月。诏登歌 钟磬。并依元丰诏旨。复先帝乐制也。
按,《文献通考》:哲宗受传国宝,命官改制乐章,凡三章, 大朝会上寿用之。其一《永昌》,其二《神光》,其三《翔鹤》。 元符二年,诏信州司法参军吴良辅改造乐器,教习 登歌。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二年正月,诏前信 州司法参军吴良辅,按协音律,改造琴瑟,教习登歌。 以太常少卿张商英荐其知乐故也。初,良辅在元丰 中,上《乐书》五卷,其书分为四类,以谓天地兆分气数。 爰定律厥气数,通之以声,于是撰释律。律为经,声为纬,律以声为文,声以律为质,旋相为宫。七音运生”,于 是撰《释声》。“声生于日,律生于辰,故经之以六律,纬之 以五声,声律相协,和而无乖。播之八音,八音以生”,于 是撰《释音》。“四物,兼采八器,以成度数,施设,象隐于形, 考器论义,道德以明。”于是撰《释器》。类各有条,凡四十 四篇。大抵考之经传,精以讲思,颇益于乐理,文多,故 弗著焉。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定哲宗庙乐,学士院并奏撰山 陵乐章。
按《宋史徽宗本纪》,元符三年正月即位,八月癸亥,祔 哲宗神主于太庙,乐曰《大成之舞》。 按《乐志》:“三年七 月,学士院奏,太常寺鼓吹局应奉大行皇帝山陵卤 簿鼓吹仪仗,并严更警场,歌词乐章,依例撰成。灵驾 发引至陵所,仙吕调导引等九首,已令乐工协比声 律。”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