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十八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十八卷目录

     冠礼部总论一

      礼记曾子问 郊特牲 杂记 冠义

      孔子家语冠颂

      说苑修文

      白虎通绋冕

    礼仪典第十八卷

    冠礼部总论一

    礼记

    《曾子问》

    《曾子问》曰:“将冠子,冠者至,揖让而入。闻齐衰大功之 丧,如之何?”孔子曰:“内丧则废,外丧则冠而不醴,彻馔 而埽,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则废。”

    陈注冠者,宾与赞礼之人也。大门内之丧,则废而不行,以冠礼行之于庙,庙在大门之内,吉凶不可同处也。若是大门外之丧,可以加冠,但《冠礼》三加之后,设醴以礼新冠之人。今值凶事,止三加而止,不醴之也。初欲迎宾之时,醴及馔具皆陈设,今悉彻去,又埽除冠之旧位,使净洁更新,乃即位而哭。

    如将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齐衰大功小功之丧,则 因丧服而冠,除丧不改冠乎?孔子曰:“天子赐诸侯大 夫冕弁服于大庙,归设奠,服赐服。”于斯乎有冠醮,无 冠醴,父没而冠,则已冠埽地而祭于祢,已祭而见伯 父,叔父而后飨冠者。

    陈注未及期日,在期日之前也。“因丧服而冠”者,因着丧之成服,而加丧冠也。此是孔子之言。曾子又问:“他日除丧之后,不更改易,而行吉冠之礼乎?”孔子答云:“诸侯及大夫,有幼弱未冠,总角从事,至当冠之年,因朝天子,天子于大庙中,赐冕服弁服,其受赐者,荣君之命,归即设奠告庙,服所赐之服矣。于此之时,惟有冠之醮,无冠之醴。醮是以酒为燕饮,醴则独礼受服之人也。其礼如此,安得有除丧改冠之礼乎?父没而冠”,谓除丧之后,以吉礼礼冠者,盖齐衰以下可因丧服而冠,斩衰不可。《疏》曰:“吉冠是吉时成人之服,丧冠是丧时成人之服。谓之醮者,酌而无酬酢曰醮。醴重而醮轻者,醴是古之酒,故为重。醮之所以异于醴”者,三加之后,总一醴之醮,则每一加而行一醮也。

    《郊特牲》

    《冠义》:始冠之,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其緌 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冠而敝之可也。”

    集说郑氏曰:“始冠三加,先加缁布冠也。大古无饰,非时人緌也。”《杂记》曰:“‘大白缁布之冠不緌’。大白即大古白布冠,今丧冠也。齐则缁之者,鬼神尚幽暗也。唐、虞以上曰大古,冠而敝之,此重古而冠之耳。三代改制,齐冠不复用,以白布冠质,以为丧冠。”孔氏曰:“此总论初冠之义。以《仪礼》有士冠礼,此说其义,故云冠义。下篇有”《燕义》、昏义,与此同。大古之时,其冠唯用白布,常所冠也。若其齐戒,则染之为缁。今始冠重古,故先冠之也。古礼布冠,不合有緌,而后世加緌,故记者云其緌也。引孔子之言,谓未闻缁布冠,有緌之事。“冠而敝之”者,言缁布冠初加,暂用冠之,罢冠则敝弃之可也。以其古之齐冠,后世不复用也。下云“三王共皮弁素积。”故郑注云:“唐、虞以上曰大古”,与《易》之大古别也。皇氏曰:“郑云‘《杂记》‘缁布冠无緌’,而《玉藻》云‘缁布冠缋緌’者,此经所论,谓大夫、士故缁布冠无緌;诸侯则位尊尽饰,故有緌也’。”延平周氏曰:“齐则缁之以幽思也。末世缁布冠加之以緌,孔子以为吾未之闻。然非天子不议礼,虽孔子亦不得不从当世之所尚。则冠之加緌,虽非礼,但冠而弃之可也,故曰‘冠而敝之可也’。盖敝有弃意。”严陵方氏曰:“缁布之冠,大古尚质,未闻有緌;末世寖文,乃加緌尔。《玉藻》言‘缁布冠缋,緌者,兼末世言之也。孔子未尝闻其緌者,指盛世言之也’。”马氏曰:“冠者礼之始,而嘉事之重者也。其数见于《士。冠礼》于此则言”其义也,故曰:《冠义》。緌者,冠之饰。山阴陆氏曰:“据此有两《冠义》,《冠礼》亦取此篇。然则后所谓《冠义》,又其后人拾其馀也。”陈注《冠义》,言冠礼之义也。冠礼三加,先加缁布冠,是太古齐时之冠也。缁布为之,不用笄,用𫠆以围发际,而结于项中,因缀之以固冠耳,不闻有垂下之緌也。此冠后世不复用,而初冠暂用之,不忘古也。冠礼既毕,则敝弃之可矣。《玉藻》云:“缁布冠缋緌。”是诸侯位尊,尽饰故也。然亦后世之为耳。石梁王氏曰:“冠一段,当附冠”义。

    适子冠于阼,以著代也。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 尊,喻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集说郑氏曰:“阼者,东序少北,近主位也,每加而有成

    人之道,成人则益尊,醮于客位,尊之也。三加者,始加缁布冠,次皮弁,次爵弁。冠益尊则志益大也。冠而字之者,重以未成人之时呼之。孔氏曰:“按《士冠礼》,冠者在主人之少北,是近主位也。庶子则冠于房户外,南面。客位,谓户牖之间南面,此谓适子。若夏、殷醮用酒,每一加则一醮于客位,周则用醴,三加毕,乃一醮于客位,庶子则皆醮于房户外。三加者,晓喻冠者之志意,令益大也。初加缁布冠,欲其尚质重古;次加皮弁,欲其行三王之德;后加爵弁,欲其行敬事神明。是志益大。”按《冠礼》:“既冠见母毕,立西阶东,南面,宾东面,字之曰伯某甫。”是冠而字之也难。未成人之时呼其名,故以字代之。郑注:“重难也。”严陵方氏曰:“冠者成人之服,阼者主人之阶。成人则将代父为主,故冠于阼以著代,著则所以明之也。醮则以酒泽之也,每一加则一醮,盖酒以飨宾,故醮于客位。冠于阼是以主道期之,醮于客位是以宾礼崇之也。以其有成人之道,故以是礼加之,故曰‘加有成也。然缁布之粗不若皮弁之精,皮弁之质不若爵弁之文,故曰‘三加弥尊。服弥尊则志宜弥大,故曰‘喻其志也’。以《冠礼》考之,非特冠弥尊,而衣也屦也亦弥尊,非特衣屦弥尊,至于祝辞醮辞亦然。所以喻其志则一而已’’。”延平周氏曰:“《皮弁》,天子视朝之皮弁也;《爵弁》,天子戎事之韦弁也。皮弁之色白,白则喻其自洁而有所受。韦弁之色赤,赤则天道”下降于南方之色,而喻其将出而与物酬酢也。以视朝之服而对于戎事之服,戎事为大,故曰“三加弥尊”,喻其志也。然士之冠而用天子之弁服可乎?夫冠昏,人道之大,先王欲重其礼,虽士之贱,亦不嫌于与天子同服。故始冠而用爵弁,其犹始昏而用角枕欤?《诗》曰:“角枕粲兮”,盖言新昏者也。而《周官玉府》,于王之丧,则共角枕。此所以知先王欲重其礼,而虽士之微,亦不嫌与天子同服也。山阴陆氏曰:“此记适子有故而醮,若无故,有冠醴、无冠醮,《士冠礼》是也。醴礼简,醮礼繁。醮用酒,醴用醴。醴在房内,醮在房外;醴脯醢而已,醮有折俎。”新安朱氏曰:“此本无‘适子’字,加‘有成也’,在‘弥尊’字下,‘冠而’下有‘已’”字。敬其名作“成人之道”,盖传诵之讹也。陈注:著代,显其为主人之次也。酌而无酬酢曰醮。客位在户牖之间。“加有成”,加礼于有成之人也。三加,始冠缁布冠,次加皮弁,又次加爵弁也。喻其志者,使其知广充志意,以称尊服也。此适子之礼。若庶子则冠于房,户外南面,醮亦户外也。夏殷之礼,醮用酒,每一加而一醮。周则用醴,三加毕,乃总一醴也。

    《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

    陈注《委貌》、章甫、毋追,皆缁布冠,但三代之易名不同,而其形制亦应异耳。是皆先王制礼之道,故皆以道言之。委貌即元冠,旧说。委,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章,明也,所以表明丈夫。毋,发声之辞。追,犹椎也,以其形名之。此一条是论三加始加之冠。

    周弁,殷冔,夏收。

    陈注周之弁,殷之冔,夏之收,各是时王所制,以为三加之冠。旧说弁名出于盘。盘,大也。冔名出于幠。幠,覆也。收所以收敛其发也。形制未闻。

    三王共《皮弁》素积。

    陈注皮弁,以白鹿皮为之,其服则十五升之布也。白与冠同以素为裳,而辟积其要中,故云“皮弁素积”也。三代皆以此为再加之冠服。

    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 冠礼之有?诸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

    集说郑氏曰:“言五十乃爵为大夫也。其有昏礼,或改取也。夏初以上,诸侯幼而即位者,犹以士礼冠之,亦五十乃爵命也。至衰末未成人者多见篡弑,乃更即位,则爵命之,以正君臣,而有诸侯之冠礼。”孔氏曰:“二十而冠,五十爵为大夫,故无大夫冠礼。四十强而仕,亦应无士冠礼。而云有者,立礼悉用士为正,所以五等并”依士礼冠子也。若试为大夫者,亦用士礼,故郑注《冠礼记》云:“周之礼,年未五十而有贤才者,试以大夫之事,犹服士服,行士礼也。三十而昏,五十乃为大夫”,亦应无大夫。昏礼而云有者,是改取也。“诸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者,言夏初以前,诸侯未有冠礼,与士冠同。夏末以来,诸侯有冠礼,与士礼异。故《大戴礼》有《公冠篇》,加元冕为四加也。此经直明诸侯不云天子,又下云“天子之元子犹与士同”,则天子与士异也。然则天子冠礼,其来已久,但无文以言之。《玉藻》云:“元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郑注:“始冠之冠。”是天子别有冠礼也。贾氏曰:“按《丧服》,‘大夫为兄弟之长殇,降服小功’。郑云:‘谓为士若不仕者’,明”其或亦为大夫,则不为殇而降也。盖《小记》云:“丈夫冠而不为殇。”此兄殇者,既有德行,年未二十而得为大夫,则是大夫亦不以

    “二十而始冠也。” 新安朱氏曰:“引《丧服》之文,见大夫而有兄殇,又其兄若为大夫则不降服,则知其身与兄皆未二十矣,是不必五十乃为大夫也。盖其得为大夫之时,已治成人之事,或已因丧而冠,如《家语》所说人君之例,故不待二十而冠也。” 贾意当是如此。然则亦为继世而为大夫者言耳,非谓以贤才而选者也。石林叶氏曰:“自此至‘德之杀也’,见于《仪礼士冠礼》之末。其文前后相错,自郑氏以来不能了,故学者至今惑之,此专为《士冠礼》言也。诸侯天子无焉” ,所以《仪礼》系于本篇之末。天下无生而贵者,谓天子之元子与大夫之子也。后世有未冠而为大夫者,故言以官爵,人德之杀也。诸侯天子君薨,虽未冠,必即位,则生而贵矣,不可与士比,故言“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 举诸侯则天子可知。一加而冠缁布,再加而冠皮弁,三加而冠爵弁,士服也,然后谓之士。此天子元子与大夫之子所同者也。男子二十而冠,大夫五十而后爵,盖未有大夫而始冠者,此大夫所以无冠礼也。诸侯天子既冠而即位,固已同于士礼矣。未冠而即位,则既为诸侯天子,何缁布皮弁爵弁之云,则冠礼无复施,安得有公侯之冠礼?此所以为夏之末造也。郑氏谓“诸侯虽父死,年未及五十,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 ,古礼虽不可尽见,然天子诸侯固未尝以年断。审如其说,不幸有未冠而立,立未及五十而死,则终身不得为诸侯天子乎?此理之必不然者也。严陵方氏曰:“古者诸侯无冠礼。盖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况诸侯乎?皆用士冠礼而已。父在则为士,父没则代为君。以彼年未冠而父没者,不可以居诸侯之位而用士礼,故至夏末有诸侯冠礼。然则诸侯之有冠礼,为未冠而父没者造之也。” 延平周氏曰:“冠不再,昏不一,故大夫无冠礼而有昏礼。天子之元子,其礼犹止于士而已,何诸侯冠礼之有?特夏之末造也。然自夏以降,不特诸侯有冠礼而已。盖天子之元子,诸侯之世子,皆用士之冠礼。果元子、世子之年,未及冠而天子崩,诸侯薨,则元子、世子亦有君道,而复用士礼可乎?故《玉藻》云:‘元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 盖言此也。

    “天子之元子,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继世以立诸 侯”,象贤也。以官爵人,德之杀也。

    “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此释夏末有诸侯冠礼之意。以官爵人德之杀也,明所以无大夫冠义也,言官爵之授,随德隆杀也。大夫以上,虽以德授爵,犹无冠礼,兼明士又德薄而无爵也。集说严陵方氏曰:“嗣诸侯者有冠礼,嗣大夫则无之。盖诸侯继世以立,大夫以官爵之而不继世也。诸侯必继世以立,所以象贤;大夫不继世,为其德之杀也。”新安王氏曰:“天子之元子,士也。此文系《冠礼》下。夫天子元子,冠同于士,其馀与士不同。虽君储副,有君父在上,故冠用士礼,所谓无生而贵者也。象,法象也。父祖之”贤,子孙能法象之,故使之。虽未冠,南面君国,是以诸侯别有冠礼也。爵言命,为大夫也,视诸侯德有杀,故冠惟士礼与诸侯不同,此言大夫之所以无冠礼也。陈注元子,适长子也。其冠亦行士之冠礼。“无生而贵”,言有德乃有位也。立诸侯以继其先世,以其能法前人之贤行也。以官爵人,必随其德之大小而为隆杀也。

    《杂记》

    “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 三,乃出。

    郑注言《虽》者,明齐衰以下皆可以丧冠也。始遭丧,以其冠月,则丧服因冠矣。非其冠月,待变除卒哭而冠次庐也。虽,或为“唯。”自此以下,明遭丧冠取之节,谓将冠值丧,当成服时,因丧服加冠,非但轻服得冠,虽有三年重丧,亦可因丧服而冠,故云可也。“冠于次”,谓加冠于庐次之中,若齐衰以下,加冠于次舍之处。冠后入丧所,哭而跳踊,每哭一节三踊,如此者三,凡九踊,乃出就次所。《曾子问》云:“将冠子未及期日,有齐衰、大功、小功之丧”,则因“《丧服》而冠。”言未及期日,知冠月则可冠也。次,庐也,据重服而言也。集说庐陵胡氏曰:“《夏小正》冠用二月。若正月遭丧,则二月不得因丧而冠,必待冠除受服之节。”陈注当冠而遭五服之丧,则因成丧服而遂加冠,此礼无分服之轻重,故曰“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居丧之次,乃入哭踊。凡踊三,踊为一节,三者三,言如此者三次也。乃出,出就次所也。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 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 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郑注“此皆谓可用吉礼”之时。父大功卒哭,而可以冠;子嫁子小功卒哭,而可以取妇;己大功卒哭,而可

    “以冠子小功卒哭而可以取妻”,必偕祭乃行也。下殇小功齐衰之丧,除丧而后可为昏礼。凡冠者,时当冠,因丧而冠之。集说:孔氏曰:“大功谓己有大功之丧,末谓卒哭之后。取妇有酒食之会,集乡党僚友,涉近欢乐,故大功之末,乃可得为《经》文。大功据己身,不云父;小功据其父,不云身,互而相通,故郑《注》同之。”谓父及己身俱有大功之末、小功之末,父是大功之末,己亦是大功之末,乃得行此冠。子、嫁子,父小功之末,己亦小功之末,可以嫁取;必父子俱然,乃得行事,故云“必偕祭乃行。”知“父子俱大功小功”者,若姑姊妺,出适父子俱为大功,从祖兄弟父子俱为小功,其服同也。若父齐衰,子大功则不可。若父大功,子小功,可以冠嫁,未可取妇。必父子俱小功之末,可以取妇。若父小功,己缌麻,灼然合取可知。下殇小功,谓本齐衰重服,降在小功,不可冠嫁;其馀小功,可以冠取。若其齐衰,长殇、中殇,降在大功,理不可冠嫁矣。经云“大功、小功之末,可以吉冠”,则大功、小功之初,当冠之时,则因丧服而冠之。郑因前经三年之丧可冠,于此复明轻丧亦可以冠也。范氏曰:“按《礼》,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于子已为无服也。以己尚在大功丧中”,犹未忍为子取妇,近于欢事也。故于冠子,嫁子则可,取妇则不可矣。己有缌麻之丧,于祭亦废,婚亦不通矣,况小功乎?又曰:五服之制,各有月数,月数之内,自无吉事,故曰缞麻,非所以接弁冕也。《春秋左氏传》:齐侯使晏子请继室于晋,叔向对曰:“寡君之愿也,缞绖之中,是以未敢请。”时晋侯有少姜之“丧耳。礼贵妾缌,而叔向称在缞绖之中。推此而言,虽轻丧之麻,犹无婚姻之道也。而敦本敬始之义,每于婚冠见之矣。《杂记》曰:‘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小功之末,可以取妇’。而下章云:‘己虽小功,卒哭可冠取妻也’。”二文诚为相代。寻此言为男女失时,或继嗣未立者耳,非通例也。横渠张氏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疑“大功之末”已下十二字为衍,宜直云“父大功之末。”云“父大功”,则是己小功之末也,而己之子缌麻之末也,故可以冠取也。盖冠取者,固已无服矣,凡卒哭之后,皆是末也。所以言衍者,以上十二字义无所附着。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是己自冠取妻也。”山阴陆氏曰:“入小功之末,谓小功服之在父行者,若从祖父母、从姊妹、从祖父祖母、从祖祖姑是也。大功之末,在卑行者,若孙及从父兄弟、从父姊妹兄弟之子妇是也。大功之末,不言可以取妇、不可以取妇也。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言主冠取者,虽在可以主之域,然”其冠取者。若有小功未卒哭。亦不可也。陈注末,服之将除也。旧说以末为卒哭后,然大功卒哭后尚有六月,恐不可言末。《小功》既言末,又言卒哭,则末非卒哭明矣。下言“父小功之末”,则上文“大功之末”,是据己身而言。旧说父及己身俱在大功之末,或小功之末,恐亦未然。下殇之小功,自期服而降,以本服重,故不可冠取也。

    “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 首。”

    郑注女虽未许嫁,年二十亦为成人矣。《礼》之“酌以成之”,言妇人执其礼,明非许嫁之笄。既笄之后,去之鬈首,犹若女有鬌紒也。此节论女未许嫁加笄分别之事。女子十五许嫁而笄,则主妇及女宾为笄礼,主妇为之著笄,女宾以醴礼之。若未许嫁,至二十而笄,则《嫁人礼》之无主妇、女宾,不备仪也。既笄后,寻常燕居,则去其笄而鬈首,谓分发为鬌紒也。既未许嫁,犹为少者处之。

    《冠义》

    孔疏按郑《目录》云:“名曰《冠义》”者,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此于《别录》属吉事。《世本》云:“黄帝造火食旃冕。”是冕起于黄帝也。但黄帝以前则以羽皮为之冠,黄帝以后乃用布帛。其冠之年,即天子诸侯十二。故襄九年《左传》云:“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又云:“一星终也”,十二年岁星一终。又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尚有兄伯邑考。又《金縢》云:“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十五而已著弁,既已著弁,则已冠矣。”是天子十二而冠,与诸侯同。又《祭法》云:“王下祭殇五。”若不早冠,何因下祭五等之殇?大夫冠年虽无文,案《丧服》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大夫既为昆弟之长殇,则不二十始冠也。其士则二十而冠也。《曲礼》云“二十曰弱冠”是也。集说蓝田吕氏曰:“冠《礼》之设,所以明长幼之义也。古者自二十而冠,自十九而下,皆为童子。凡为童子,以事长者,为之事也。紒而不冠,衣而不裳,名而不字,皆所以别成人、教逊弟也。《阙党童子将命》,孔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孟子曰:‘徐行后

    “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然弟不弟在于徐行疾行之间,皆所以养童子之道,不可不慎也。《冠礼》一废,童子与先生并行,耻弟于长者矣。盖逊弟之节,不谨于童稚之间,及其成人,则扞格不入,此所以人材之难成,教之所由废也。” 长乐陈氏曰:“二十而冠,始学礼。盖男子者,阳之类也,而二十则为阴之数矣。二十而冠者,以阴而成乎阳,犹之女阴类也,而十五则阳之数矣。《十有五年而笄》,以阳而成乎阴,阴阳之相成,性命之相通也。” 山阴陆氏曰:“‘二十曰弱冠’,则二十而冠,礼之大节在是也。唯天子诸侯十五而冠,早成其德。先儒谓晋侯曰:‘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 鲁襄公是时年十二。诸侯十二而冠,误矣。盖曰“可以冠” ,则非礼之正也。《金縢》,王与大夫尽弁。成王时年十五,则冠在是岁可知。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 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 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 后礼义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 辞令顺。故曰:“冠者礼之始也。”

    集说蓝田吕氏曰:“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故知礼者,人知天地也,未有天地不具,而能有物者也,此人之所以为人,必在乎礼义也。知生乎思,思则得之,故尽致思之功,然后可以达乎高明;礼主乎行,行则致之,故尽躬行之实,然后可以极乎密察。此礼义之始,所以必在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也。容体者,动乎四体之容者也;颜色者,生色见乎面目者也;辞令者,发乎语言而有章者也。三者修身之要,必学而后成,必成人而后备。童子未成人者也,于斯三者,不可以不学。”故古之教子能食,教以右手能言,教唯与俞。七年教之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教之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十年学幼仪,十三学舞射御,则养之有素矣。养之久则安,安则成,故至于二十,则三者备矣,然后可以冠而责成人之事。君子之容舒迟,见所尊者齐遫。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此容体正欤?衰绖则有哀色,端冕则有敬色,介胄则有不可辱之色。根于心而生色,睟然见于面,此颜色齐欤,长者不及。无儳言,毋剿说,毋雷同,必则古。昔称先王“与君言,言使臣;与大夫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子弟;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此辞令顺欤。故唯备此三者,然后可以明人伦。人伦明,然后礼义立,而可以为成人。成人,然后可以有冠有裳而服备。故冠礼者,所以成人之礼。礼之成人,而行礼义,自此始矣。故曰“冠者礼之始也。”马氏曰:“正容体则斯远暴慢矣,齐颜色则斯近信矣,顺辞令则斯远鄙倍矣。冠而后服备,服备以德成,成德以服彰。故服其服者,文以君子之容,遂以君子之辞,实以君子之德,所以称其服也。故曰‘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石林叶氏曰:“义以为质,礼以行之,人之道也。修人道者,亦必有渐,故男子二十而冠。冠之始也,欲其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已。及夫体正而不失足于人,色齐而不失色于人,辞顺而不失口于人,则人道备,故言礼义备。及夫君臣正而朝廷肃,父子亲而闺门定,长幼和而宗”族有礼,则人道正矣,故言“礼义立。”钱塘于氏曰:“《冠义》一篇,如首曰‘人之所以为人者在礼义中,曰‘成人之道’,曰‘成人与为礼’,曰‘以成人见,终,曰‘责成人之礼’,曰责四者之行于人,曰‘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学者知冠之时,欲其成乎人,而必责其能成人,其望君子以成人自勉者切矣’’。”

    是故古者圣王重冠。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 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故冠于阼, 以著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 之,成人之道也。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 成人而与为礼也。元冠元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 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

    郑注国本,国以礼为本也。阼谓主人之北也。适子冠于阼,若不醴,则醮用酒于客位,敬而成之也。户西为客位。庶子冠于房户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冠者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每加益尊,所以益成也,字所以相尊也。乡先生,谓乡老而致仕者,服元冠元端,异于朝也。集说孔氏曰:“阼是主人接宾处,适子冠于阼,所以著代父之义也。”郑注:“阼谓主人之北。若不醴则醮用酒,庶子冠于户外,又因醮焉。”皆《士冠礼》文。《周礼》“适子则以醴礼之,庶子则以酒醮之。”其于周时或有旧俗,行先代之礼,虽适子亦用酒醮,则因而行,不必改也。醮者,醮尽之义

    郑注《士冠礼》“酌而无酬酢曰醮” 是也。冠于客位,尊以成人,若宾客待之也。加,有成也,谓益加有成人之事。此记是士冠礼,故三加。若大夫亦同。《士冠礼》云:“古者五十而后爵” ,何大夫冠礼之有?是大夫虽冠,用士礼,若诸侯则有冠礼,故《左传》云:“公冠用祼享之礼行之,金石之乐节之。” 其加则四,而有元冕。故《大戴礼》公冠“四加” 也。诸侯四加,则天子亦当五加衮冕也。今唐礼,母见子,但起立不拜。按《仪礼》,庙中冠子以酒脯奠庙讫,子持所奠酒脯以见于母,母拜其酒脯,重从尊者处来,故拜之,非拜子也。元冠、元端,上士则元裳,中士则黄裳,下士则杂裳。以其初成人,故著元端,异于朝服也。若朝服则素裳奠挚,奠之于君也。以摰,谓以雉也。《士相见礼》,冬用雉,夏用腒。乡大夫,在朝之卿大夫。蓝田吕氏曰:“国之所以为国,人道立也。人之所以为人,礼义立也。冠礼者,所以责其为成人,礼义所由始也。上帝降衷于下民,则所以为人,天命之神明相之。筮日筮宾于庙门之外,成人之始,质之神而不敢专,敬之至也。敬至则礼” 重,礼重则人道立,此国之所以为国也。故曰“所以为国本也。” 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赞者筵于东序之北,西面。将冠者即筵而冠,则其位与主人同在阼也。父老则传之子,姑老则传之妇,所传皆适也。故《冠礼》“子冠于阼” ,《昏礼》“舅姑飨妇,卒飨,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 ,所以著其传付之意也。未尝传而示之以传付之意,所以使之知继之之重,敬守而不敢坠也。卒冠而醴,若醮,则席于宾位,以礼宾之礼礼其子,所以为成人敬也。始加缁布,次加皮弁,次加爵弁,三加而服弥尊,亦所以为成人敬也。古者,童子虽贵,名之而已,所以别长幼也。至冠卒醴,然后宾字之曰“伯某、甫仲、叔季” ,唯其所当为成人之道,而敬其名也。冠者就筵受觯,荐脯,醢祭,卒奠觯,降筵,北面取脯,降自西阶,适东壁,北面见于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冠者见于兄弟,兄弟再拜,冠者答拜,故曰“见于兄弟,兄弟拜之。” 母拜之义,古今学者疑焉。孔氏《疏义》曰:“庙中冠子以酒脯奠庙,子持所奠脯以见母,母以脯自庙中来,故拜之,非拜子也。” 此说未然。所荐脯醢,为醴子设,非奠庙也。盖古者有庸敬,有斯须之敬。如为师则不臣王,臣虽微,在诸侯之上,尸在庙门内,则全于君,皆斯须之敬也。与其所庸敬,各申其义,并行而不相悖也。子之于母,固所尊也,所尊则庸敬矣。然妇人之义,在家从父,已嫁从夫,夫死从子,母虽尊也,卒有从子“之道。故当其冠也,以成人之礼礼之,则屈其庸敬,以申斯须之敬,明从子之义,犹未害乎母之尊也。庸何疑哉?” 乃易服,服元冠、元端、爵韠,奠挚见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元冠,士服也。元端异于朝服,以始冠而异之也。所以见君于乡大夫、乡先生者,始以成人接也,且明贵贵长长之义也。长乐陈氏曰:“《仪礼》曰:‘主人元冠而朝服,缁带而素韠,立于庙门之东面以筮日者,以日月往来而吉凶无常者也。古之人举大事,兴大功,则必择之以元辰,占之以卜人,而况冠礼之大者也。元冠以象道之幽,朝服皮弁以致其诚之洁,缁以黑为主,素以白为主,黑与白纯而不变者也。唯夫有道之君子’” ,素其诚而不杂其行,此所以筮日而日无不吉也。筮其宾客,《仪礼》所谓“前期三日,如求日之仪” 是也。昔之人有吉事,则与贤者欢成之,有凶事则亦与贤者哀戚之。冠礼吉事,所以筮宾而欢成之也。上而有冠,则天道也;中而有服,则人道也;下而有履,则地道也。故三加而弥尊,每加莫不有此三者焉。夫始加也,其冠则缁布,而服则元端爵韠,屦则黑而其絇青。再加也,冠则皮弁,而服则素积素韠,屦则白而絇缁。及其三加,则冠非特此,而授之以𫄸裳𩎟韐也,屦则𫄸而其絇黑。其加之有序,其序之有章,而众人由之,亦足以得性命之文,而况夫君子者乎?所谓“喻其志则有成” 者,凡在是也。母所以“生我者也,兄所以长我者也,而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 岂非以见其既冠而深责之以成人耶?此家与之成礼也。君者出令以正我者也,而不可以不见,故元端元冠以奠摰见于君,非特家与之成礼也,而国又与之成礼也。乡大夫以智,帅我者也,乡先生以德先我者也,而不可以不见,故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者,非特国与之成礼,而乡党邻里亦与之成礼也。故自一家达于一乡,自一乡达于一国,莫不与之成礼。故曰:“将责成人者,将责其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 其是之谓乎!盖冠必用醴,若不醴则醮焉。以醴者,大古之物,故其礼简,所以示质;酒者后世之味,故其礼烦,所以示文。故适子用醴,庶子用醮。适妇有醴与飨,庶妇使人醮之,不飨。诸侯大夫受赐服于天子,归设奠,服赐服。

    于斯乎有冠醮无冠醴,是醮轻于醴也。士冠若不醴则醮者则冠适子,或醴或醮,惟其所用矣。严陵方氏曰:“缁布者,齐冠也。皮弁者,朝服也。爵弁”者“祭服也。齐所以洁己,朝所以接人,祭所以交神”,则弥尊之义又见于此。且每一加则一醮,加弥尊则醮亦弥尊矣。“元冠、元端”者,齐服也。既加以缁布冠矣,而又服元端者,盖缁布则古之齐冠也,元冠则今之齐冠也。缁布以既冠而敝之,故奠挚则服元冠焉。挚则夏用腒,以防腐败之患故也。乡大夫则乡之有职事者,乡先生,则乡之有年德者,既加以皮弁之朝服,而奠挚止。齐服者,取夫洁己以进也,童子则委挚而退尔。以挚见,故曰以成人见也。所谓元冠元端者,《礼运》曰:“天子齐元衣、元冠、元裳。”《郊特牲》曰:“元冕齐戒。”《司服》曰:“其齐服有元端,或曰元冕,或曰元冠,或曰元衣,或曰元端,何也?盖有旒则谓之元冕,无旒”则谓之元冠;以其身之所依,则谓之元衣;以其服有两端,则谓之元端。或元衣而加元冕,或元衣而加元冠,皆谓之元端。《玉藻》曰:“天子元端而祭,则元冕。”元端者,祭服也。元冠、元端,齐服也。然而元冕虽以祭,亦有用之以齐者,《郊特牲》言“元冕齐戒”是也。元冠虽以齐,亦有用之以燕者,《玉藻》言“元端而居”是也。马氏曰:“‘圣言其内,王言其外。知礼乐之情者能作。作者之谓圣,故必曰圣。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故必曰王。冠礼出于圣王,而士大夫由之以行也。旬之外则筮日,前期三日则筮宾。筮日必吉者,所以期于终身之吉。筮宾必贤者,所以要其终身之贤。故戒宾辞曰:‘愿吾子之教也’。”“筮’,则”质之于鬼神者,所以敬冠事。敬冠事,以其君臣父子长幼之道所自出,而治之所由兴也。故曰:“为国本也。”《初加》之辞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嘏福。”《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耇无疆”,受天之庆。弃尔幼志,顺尔成德,修其内而已。敬尔威仪,淑慎尔德,内外修也。以成厥德,德之成也。寿考惟祺,未有数也。故次之以“眉寿万年。”眉寿万年,犹有数也,故终之以“黄耇无疆。”不惟服之加也,而其德亦有加;不惟其德之加也,其寿亦有加。故曰:“三加弥尊,加有成也。”《郊特牲》曰:‘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喻其志也。志言其始,成言其终。已冠而字之,尊其名也。如母与兄弟,无答拜之礼而拜之者,与为成人之礼也’。各执其所当执之挚以见于君。乡大夫犹周之乡大夫也。石林叶氏曰:“所以为国本者何也?盖冠以成之,则责其为子,为子将至于为父,子则有臣道也”,父则有君道也。为国之本,莫大于是,字所以表德,故已成人而称字也。母兄弟虽在所亲,而比于父则有所屈,故与其为礼,则拜之而不及父,则是父不可屈也。天道始于北,故冠与衣皆用元。乡大夫,乡先生也,虽在所尊,而比于君则在所后,故其奠挚则先于君,是不可后也。孔子曰:“入则事父兄,出则事公卿,于冠可以见之也。”新安朱氏曰:“不醴而醮,乃当时国俗不同,有如此者。如鲁、卫之幕有縿布,祔有离合,皆《周礼》自不同,未必夏、殷法也。《记注》所云,若以杞、宋二代之后,及他远国未能纯用《周礼》者言之,则或可通,然亦未有明文可详考也。”陈注吕氏曰:“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赞者筵于东序,少北,西面,将冠者即筵而冠,是位与主人同在阼也。父老则传之子,所以著其传付之意也。酌而无酬酢曰醮,醮于户西南面,宾位也。以礼宾之礼礼其子,所以为成人敬也。始加缁布冠,再加皮弁,次加爵弁,三加而服弥尊,亦所以为成人敬也。冠于阼阶,醮于客位者”,适子也。若席子,则冠于房外,南面,遂醮焉。所以异者,不著代也。古者童子虽贵,名之而已,冠而后宾,字之,以成人之道,故敬其名也。母之拜子,先儒疑焉,不知此礼为适长子代父承祖者,于祖为正体,故礼之异于众子也。元冠,齐冠也。元端服,天子燕居之服,诸侯及卿大夫士之齐服也。挚用雉乡,先生,乡之年德俱高者,或致仕之人也。

    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 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 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 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故圣王重礼,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是故古者重冠, 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 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先王重冠,故行之于庙,士行之于祢庙,故《士冠礼》注:“庙谓祢庙。”既在祢庙,此云“尊先祖”者,尊祢即尊先祖之义。且下士祖祢共庙,其诸侯则冠于太祖之庙,故《左传》云“先君之祧处之。”《聘礼》云:“不腆先

    《君之祧》,《郑注》以为始祖之庙,则天子当冠于始祖之庙也。集说:蓝田吕氏曰:“所谓成人者,非谓四体肤革异于童稚也,必知人伦之备焉。亲亲、贵贵、长长,不失其序之谓备,此所以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孝弟忠顺之行立也。有诸己然后可以责诸人,故人伦备然后谓之成人,成人然后可以治人也。古者重事必行之庙中,《昏礼》纳采至亲迎,皆主人筵几于庙。”《聘礼》,“君亲拜迎于大门之外而庙受。爵有德,禄有功,君亲策命于庙。《丧礼》既启则朝庙,皆所以示有所尊而不敢专也。冠礼者,人道之始,所不可后也。”石林叶氏曰:“为人子孝,故事君则忠;为人弟弟,故事兄则顺。既冠而母与兄弟拜之,责以孝弟之行也;君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之,责以忠顺之”行也。忠顺之行立,则身修而人道备,故可以为人。人道备于己,则推以治国家,故可以治人。古之圣帝明王欲责人如此,故筮日“筮宾以敬之”,乃所以重责之。五礼而嘉处其终,嘉礼而冠居其首,言冠者礼之始,则知其为嘉事之重也。盖在冠则谓之礼,在礼则谓之事,重其事,故行之于庙。

    孔子家语

    《冠颂》

    邾隐公既即位,将冠,使大夫因孟懿子问礼于孔子。 子曰:“其礼如世子之冠。冠于阼者,以著代也。醮于客 位,加其有成,三加弥尊,导喻其志。冠而字之,敬其名 也。虽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其礼无变,天下无生而贵 者故也。行冠事,必于祖庙,以祼享之礼将之,以金石 之乐节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示不敢擅也。”懿子曰: “天子未冠即位,长亦冠乎?”孔子曰:“古者王世子虽幼, 其即位则尊为人君。人君治成人之事者,何冠之有?” 懿子曰:“然则诸侯之冠,异天子与?”孔子曰:“君薨而世 子主丧,是冠也,与人君无所殊也。”懿子曰:“今邾君之 冠,非礼也。”孔子曰:“诸侯之有冠,礼也。夏之末造也,有 自来矣,今无讥焉。”天子冠者,武王崩,成王年十有三 而嗣立,周公居冢宰,摄政以治天下,明年夏六月,既 葬,冠成王而朝于祖,以见诸侯亦为君也。周公命祝 雍作《颂》曰:“祝王辞达,而勿多也。”祝雍辞曰:“使王近于 民,远于年,啬于时,惠于财,亲贤而任能。”其颂曰:“令月 吉日,王始加元服。去王幼志,服衮职。钦若昊命,六合 是式。率尔祖考,永永无极。此周公之制也。”懿子曰:“诸 侯之冠,其所以为宾主何如?”孔子曰:“公冠则以卿为 宾,无介,公自为主,迎宾揖,升自阼,立于席北。其醴也, 则如士飨之以三献之礼。既醴,降自阼阶。诸侯非公 而自为主者,其所以异,皆降自西阶,元端与皮弁异, 朝服素韠。公冠四加元冕,祭其酬币,于宾,则束帛乘 马。王”太子庶子之冠拟焉,皆天子自为主,其礼与士 无变,飨食宾也皆同。懿子曰:“始冠必加缁布之冠,何 也?”孔子曰:“示不忘古。太古冠布,齐则缁之。其緌也,吾 未之闻,今则冠而敝之可也。”懿子曰:“三王之冠其异, 何也?”孔子曰:“周弁、殷冔、夏收,一也。三王共皮弁,素积, 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

    汉刘向说苑

    《修文》

    冠者,所以别成人也。修道束躬,以自申饬,所以检其 邪心,守其正意也。君子始冠必祝成礼,加冠以厉其 心。故君子成人,必冠带以行事,弃幼少嬉戏惰慢之 心,而衎衎于进德修业之志。是故服不成象,而内心 不变。内心修德,外被礼文,所以成显令之名也。是故 皮弁素积,百王不易,既以修德,又以正容。孔子曰:“正 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 猛乎!”

    白虎通

    《绋冕》

    冠者。也。所以持其发也。人怀五常,莫不贵德示 成,礼有修饰,首别成人也。《士冠经》曰:“冠而字之,敬其 名也。”《论语》曰:“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礼所以十九 见正者而冠何?渐三十之人耳。男子阳也,成于阴,故 二十而冠。《曲礼》曰:“二十弱冠。”言见正。何以知不谓正 月也?以礼《士冠经》曰:“夏葛屦,冬皮屦。”明非岁之正月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