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二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十一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二十二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十一卷目录

     婚礼部汇考二

      周二总一则中

    礼仪典第二十一卷

    婚礼部汇考二

    周二

    按《仪礼、士昏礼》:“妇至,主人揖妇以入,及寝门,揖入,升 自西阶,媵布席于奥,夫入于室,即席,妇尊,西南面,媵 御沃盥,交。”

    “升自西阶”,导妇入也。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御当为“讶”,讶,迎也,谓婿从者也。媵沃婿盥于南洗,御沃妇盥于北洗。夫妇始接,情有廉耻,媵御交导其志。释曰:此明夫导于妇入门升阶及对席媵御沃盥之仪。云“主人揖妇以入”者,此则《诗》云“‘好人提提’,宛然左辟”是也。云“夫入于室,即席”者,谓婿也。妇在尊西未设席,婿既为主东面,须设馔讫,乃设对席。揖即对席,为前后至之便故也。寻常宾客,主人在东,宾在西,今主人与妻俱升西阶,故云“导妇入”也。“女从者即侄娣也,‘谓婿从也’”者,以其与妇人为盥,非男子之事,谓夫家之贱者也。知“媵沃婿盥于南洗,御沃妇盥于北洗”者,以其有南北二洗。又云“媵御沃盥交”,明知夫妇与媵御南北交相沃盥也。

    赞者彻尊幂。举者盥,出,除鼏,举鼎,入陈于阼阶南,西 面北上,匕俎从设。

    执匕者,执俎者,从鼎而入,设之。匕,所以别出牲体也。俎,所以载也。释曰:案《特牲》《少牢》《公食》与《有司彻》及此《昏礼》等,执匕俎举鼎各别人者,此吉礼尚威仪故也。《士丧礼》举鼎,右人以右手执匕,左人以左手执俎,举鼎人兼执匕俎者,《丧礼》略也。云“从设”者,以从男之事,故从吉祭法也。公食执匕俎之人入,加匕于鼎,陈俎于鼎南,其匕与载,皆举鼎者为之。《特牲》注云:“右人也,尊者于事指”使可也,则右人于鼎北,南面匕肉出之;左人于鼎西,俎南,北面承取肉,载于俎。《士虞》“右人载”者,丧祭少变,故在西方,长者在左也。今昏礼鬼神阴阳,当与《特牲》礼同,亦右人匕,左人载,遂执俎而立以待设也。凡牲有体,别为肩、臂也。臐、肫、胳、脊、胁之等,于鼎以次别匕出之。载者,依其体别,以次载之于俎,故云“别出牲体”也。

    北面《载执》而俟。

    执俎而立,俟豆先设。释曰:知“俟豆先设”者,下文菹醢后乃云“俎入设于豆东”,故知也。

    匕者,逆退复位于门东,北面西上。

    执匕者事毕逆退,由便至此,乃著其位,略贱也。释曰:案士冠未行事,陈主人位讫,即言兄弟及摈者之位。于此初陈鼎门外时,不见执匕者位,至此乃著其位,故言“略贱”也。

    赞者设酱于席前,《菹醢》在其北。俎入,设于豆东,《鱼次》, 《腊特》于俎北。

    豆东,菹醢之东。释曰:酱与菹醢俱在豆,知不在酱东者,下文酱东有黍稷,故知在菹醢东也。

    赞设黍于酱东,稷在其东,设湇于酱南。

    《馔要方》也。释曰:豆东,两俎酱东,黍稷是其要方也。

    设对酱于东。

    “对酱”,妇酱也,设之当特俎。释曰:“婿东面设酱”,在南为右;妇西面则酱,在北为右,皆以右手取之为便,故知设之当特俎东也。

    菹醢在其南,北上。设黍于腊北,其西稷。设湇于酱北。 御布对席。赞启会,却于敦南,对敦于北。

    启,发也。今文启作开。古文却为绤。释曰:“菹醢在其南,北上”者,谓菹在酱南,其南有菹有醢,若婿醢在菹北,从南向北陈,为南上。此从北向南陈,亦醢在菹南为北上也。云“湇,即上文大羹湇在爨”者,羹宜热醢,食乃将入,是以《公食大夫》云“大羹湇不和,实于镫,由门入,公设之于酱西”是也。又主人食公食大夫是也。《特牲》、士虞等为神设,皆为敬尸,尸亦不食也。《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不设者,湇非饮食之具,故无也。《少牢》无湇者,文不备。《有司彻》有湇者,宾尸礼亵,故有之,与《少牢》礼异也。云“设湇于酱北”者,案上设婿湇于酱南,在酱黍之南,特俎出于馔北。此设妇湇于酱北,在特俎东,馔内则不得要方上注云“要方者,据《大判》而言耳。”云“启会却于敦南,对敦于北”者,取婿东面,以南为右,妇西面,以北为右,各取便也。却,仰也,谓仰于地也

    赞告具,揖妇即对筵,皆坐,皆祭。祭荐黍稷肺。

    赞者西面告馔具也。婿揖妇,使即席,荐菹醢。释曰:知“赞者西面告馔具”者,以其所告者宜告主人,主人东面,知西面告也。云“荐菹醢”者,以其《仪礼》之内单言荐者,皆据笾豆而言也。

    “赞尔黍,授肺脊,皆食,以湇酱”,皆祭举。食,举也。

    尔,移也。移置席上,便其食也。皆食食黍也。以,用也。用者,谓用口啜湇。用指𠯗酱。古文黍作稷。释曰:云“祭举,食举也”者,举谓举肺,以其举以祭以食,故名肺为举,则上文所云祭者,祭肺也。郑注云“尔,移也”者,尔训为近,谓移之使近人,故云移置席上,便其食也。案《玉藻》云“食坐尽前。”谓临席前畔,则不得移黍于席上。此云移置席上者,鬼神阴阳,故此昏礼从《特牲》祭祀。云“皆食,食黍也”者,案《特牲》《少牢》祭举,食举乃饭,此先食黍,乃祭举相反者,彼九饭礼成,故先食举,以为导食气。此三饭礼略,故不须导也。此先尔黍稷,后授肺,《特牲》亦然,以其士礼同也。《少牢》佐食先以举肺脊授尸,乃尔黍者,大夫礼与士异故也。然《士虞》亦先授举肺脊,后乃尔黍者,丧礼与吉反故也。云“用者,谓用口啜湇,用指𠯗酱”者,以其大羹汁不用箸,酱又不须以箸,故用口啜湇,用指𠯗酱也。

    三饭,“卒食。”

    卒,已也。《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三饭而成礼也。释曰:云“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者,《少牢》十一饭,《特牲》九饭而礼成,此独三饭,故云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三饭而成礼也。

    赞洗爵,酌酳主人,主人拜受。赞“户内北面答拜。”酳妇 亦如之。皆祭。

    酳,漱也。酳之言“演”也,安也。漱所以洁口,且演安其所食。酳,酌内尊。释曰:自此至“尊否”,论夫妇食讫酳乃彻馔于房之节。云“主人拜受”者,婿拜当东面,“酳妇亦如之”者,妇拜当南面,是以《少牢》云。“皆答拜。”郑注云:“在东面席者东面拜,在西面席者皆南面拜。”故知妇拜南面。若赞答妇拜,亦于户内北面也。云“皆祭”者,祭先也。云“酳,漱也,酳之言演也,安也,漱所以洁口,且演安其所食”者,案《特牲》云:“主人洗角,升,酌酳尸。”注云:“酳犹衍也,是献尸也。谓之酳者,尸既卒食,又欲颐衍养乐之。”又《少牢》云:“主人酌酒,乃酳尸。”注云:“酳犹羡也。既食之而又饮之,所以乐之。”三注不同者,文有详略,相兼乃具。《士虞》亦是酳尸,注直云:“酳,安食也。”不言养乐及羡者丧,故略之。此三酳俱不言献,皆云酳,直取其洁,故注云“漱所以洁口,演安其所食”,亦颐衍养乐之义。知“酳,酌内尊”者,以下文云“赞酌于户外尊”,故知此夫妇酌内尊也。

    赞以《肝》从,皆振祭,哜肝,皆实于俎豆。

    肝,肝炙也,饮酒宜有肴以安之。释曰:案《特牲》《少牢》,献尸以肝从,尸哜之加于俎豆与此同,礼之正也。主人与祝亦以肝从,加于俎,不加于豆者,下尸故不敢同之也。《士虞》献尸,尸以肝加于俎者,丧祭。故郑云“加于俎”,从其牲体也。以丧不志于味,但此云实,不云加,异于祭故也。

    卒爵皆拜。

    妇拜见,上篇《见母章》,此篇《妇见奠菜》一章及《内则》“女拜尚右手。”

    赞答拜,受爵。再酳如初,无从。三酳,用卺亦如之。

    亦无从也。释曰:“卒爵皆拜,赞答拜”者,献主处也。云“再酳如初”者,如自赞洗爵以下至“答拜受爵”也。云“亦无从也”者,三酳用卺亦如之,亦自赞洗爵至受爵,郑直云“亦无从用卺”文,承再酳之下,明知事事如再酳,以其初酳有从,再酳如初无从,三酳用卺亦无从,故郑以“亦无从”言之,其实同再酳也。

    “赞洗爵酌于户外,尊入户西,北”面奠爵,拜,皆答拜。坐 祭卒爵,拜,皆答拜,兴。

    《赞酌》者,自酢也。释曰:言“皆”者,皆夫妇也。三酳乃酌外尊,自酢者皆是略贱者也。既合卺乃用爵,不嫌相袭爵,明更洗馀爵也。

    主人出,妇复位。

    复尊西南面之位释曰:直云主人出,不云处所。案下文云“主人说服于房”矣,则此时亦东房矣。云“复尊西南面之位”者,妇人不宜出复入,故因旧位而立也。

    乃彻于房中,如设于室,“尊否?”

    彻室中之馔,设于房中,为媵御。馂之彻,尊不设,有外尊也。释曰:经云“乃彻于房中,如设于室”,虽据豆俎而言,理兼于尊矣,故云彻尊。不设有外尊,明彻中兼尊也。云“尊否”者,唯尊不设于房中而言也。知为媵御馂之者,下文云“媵馂主人之馀”已下是也。

    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授。姆授巾
    考证

    巾所以自洁清,《今文说》作“税。”释曰:自此至“呼则闻”,论夫妇寝息及媵御馂之事也。云“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者,与沃盥交同,亦是交接有渐之义也。《叠》今文为税,不从者,税是追服之言,非脱去之义,故不从也。

    “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

    衽,卧席也。妇人称夫曰良。《孟子》曰:“将覸良人之所之。”止,足也。古文止作趾。释曰:衽于奥,主于妇席,使御布妇席,使媵布夫席,此亦示交接有渐之义也。云“衽,卧席也”者,案《曲礼》云:“请席何乡,请衽何趾。”郑云:“坐问乡,卧问趾,因于阴阳。”彼衽称趾,明衽卧席也。若然,前布同牢席,夫在西,妇在东。今乃夫在东,妇在西,易处者,前者示有阴阳,交会有渐,故男西女东。今取阳往就阴,故男女各于其方也。云《孟子》者,案《孟子·离娄篇》云:“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厌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覸良人之所之。”注云:“覸,视也。”彼覸为视,亦得为见,故郑此注为见也。引之者,证妇人称夫为良人之义也。云“古文止作趾”者,虽叠古文趾为足,亦一义也。

    主人入亲,说妇之缨。

    入者,从房还入室也。妇人十五许嫁,笄而礼之,因着缨,明有系也。盖以五采为之,其制未闻。释曰:知“从房还入室”者,夫前出说服于房,今言入,明从房入室也。云“妇人十五许嫁,笄而礼之,因着缨”者,案《曲礼》云“女子许嫁缨”,又云“女子许嫁笄”,而字。郑据此许嫁文而言,但言十五许嫁,则以十五为限,则自十五以上皆可许嫁也。云“明有系也”者,缨是系物为之,明有系也。云“盖以五采为之”者,以《周礼巾车职》五“路皆有繁缨就数。”郑注:“缨皆用五采罽为之。”此缨虽用丝为之,当用五采,但无文,故云“盖以疑之也。”云“其制未闻”者,此缨与男子冠缨异,彼缨垂之两傍,结其绦,此女子缨不同于彼,故云其制未闻,但缨有二时不同。《内则》云:“男女未冠笄者,总角衿缨,皆佩容臭。”郑注云:“容臭,香物也。以缨佩之,为迫尊者,给小使也。”此是幼时缨也。《内则》又云:“妇事舅姑,子事父母,衿缨綦屦。”注云:“衿犹结也。妇人有缨,示系属也。”是妇人女子有二时之缨。《内则》示有系属之缨,即许嫁之缨,与此说缨一也。若然,笄亦有二等。案问:丧亲始死笄纚,据男子去冠仍有笄,与妇人之笄并有安发之笄也。爵弁、皮弁及六冕之笄皆是,固冠冕之笄,是其二也。

    烛出。

    昏礼毕,将卧息。

    媵馂,主人之馀,御馂妇馀赞酌外尊酳之。

    “外尊”房户外之东尊。释曰:亦阴阳交接之义。云“酌外尊”者,贱不敢与主人同酌内尊也。

    《媵》“侍于户外呼则闻。”

    为尊者有所征求。今文“侍”作“待。”《释》曰:“不使御侍于户外,供承夫妇”者,以女为主,故使媵侍于户外也。

    夙兴,妇沐浴,纚笄宵衣以俟见。

    夙,早也。昏,明日之晨。兴,起也。俟,待也,待见于舅姑寝门之外。古者命士以上,年十五父子异宫。释曰:自此至“授人”,论妇见舅姑之事。云“纚笄,宵衣”者,此则《特牲》主妇宵衣也。不著纯衣𫄸袇者,彼嫁时之盛服,今已成昏之后,不可使服,故退从此服也。郑注言“昏明日之晨”者,以昨日昏时成礼,此经言“夙兴”,故知是昏之晨旦也。云“兴,起也。俟,待也,待见于舅姑寝门之外”者,因训即解之也。云“古者命士以上,年十五,父子异宫”者,兼《内则》云“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不云年限。今郑知十五为限者,以其十五成童,是以郑注《丧服》亦云“子幼”,谓年十五已下,则不随母嫁,故知十五以后乃异宫也。郑言此限者,欲见不命之士父子同宫,虽俟见不得言舅姑寝门外也。

    质明,赞见妇于舅,姑席于阼,舅即席。席于房外,南面, 姑即席。

    质,平也。房外,房户外之西。古文舅皆作“咎。”释曰:此经论设舅姑席位所在,郑知房外是房户外之西者,以其舅在阼,阼当房户之东,若姑在房户之东,即当舅之北,南面向之不便。又见下记云“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于户外,女出于母左。以母在房户西,故得女出于母左,是以知此房外亦房户外之西也。

    妇执笲、枣、栗,自门人升自西阶,进拜奠于席。

    笲,竹器而衣者,其形盖如今之筥。“《籚矣》。进拜”者,进东面乃拜。“奠之”者,舅尊,不敢授也。释曰:此经论妇从舅寝门外入见舅之事也。必见舅用枣栗,见姑以腵修者,按《春秋》庄二十四年经书,秋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公羊

    传云:“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曷用枣栗云乎?腵脩云乎?”注云:“腵脩者,脯也。礼,妇人见舅,以枣栗为贽;见姑,以腵脩为贽。见夫人至尊,兼而用之云乎?辞也。枣栗取其早自谨敬,腵脩取其断断自脩正,是用枣栗腵脩之义也。”案《杂记》云:“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注云:“妇来,为供养也。”其见主于尊者,兄弟以下在位,是为已见,不复特见。又云“见诸父各就其寝”,注云:“旁尊也”,亦为见时不来。今此不言者,文略也。知“笲为竹器”者,以字从竹,故知为竹器。知“有衣”者,下记云:“笲缁被𫄸里,加于桥”,注云:“被,表也。”笲有衣者,妇见舅姑,以饰为敬,是有衣也,云“如今之筥。”“籚矣”者,此举汉法以况义。但汉法去今已远,其状已无可知也。云“进拜者,进东面乃拜”者,谓从西阶进,至舅前而拜。云“奠之者,舅尊不敢授也”者,案下姑奠于席不授,而云舅尊不敢授者,但舅直抚之而已,至姑则亲举之。亲举者,若亲授之然,故于舅得云尊不敢授也。

    舅坐抚之,兴答拜;妇还,又拜。

    “还,又拜”者,还于先拜处拜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释曰:云“先拜处”者,谓前东面拜处也。云“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者,谓若《士冠》,冠者见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母于子尚侠拜,则不徒此妇于舅而已,故广言妇人与丈夫行礼则侠拜,

    降阶受笲,腵脩升进,北面拜,奠于席,姑坐举以兴,拜 授人。

    《人有司》,“姑执笲以起,答,妇拜授,有司彻之,舅则宰彻之。”释曰:此经论妇见姑之事。云“人有司”者,凡行事者皆主人有司也。知舅则使宰彻者,此见下记云“舅答拜宰彻”是也。

    赞醴妇。

    “醴”当为“礼。”“赞礼妇”者,以其妇道新成,亲厚之。释曰:自此至“于门外”,论舅姑堂上礼妇之事。云“醴当为礼”者,《士冠》《内则》《昏义》诸文醴皆破。从礼者,案《司仪注》“上于下曰礼,敌者曰傧。”又案《大行人》云“王礼再祼而酢之”等,用郁鬯,不言玉鬯,再祼而酢而言礼,则此诸文虽用醴礼宾,不得即言主人醴宾,故皆从“上于下曰礼”解之。

    席于户牖间。

    室户西牖东南面位释曰:知“义然”者,以其宾客位于此,是以礼子、礼妇、礼宾客皆于此,尊之故也。

    “侧尊甒醴于房中”,妇疑立于席西。

    疑“正立”自定之貌。释曰:云“妇疑,立于席西”者,以其礼未至而无事,故疑然自定而立,以待事也。

    赞者酌醴,加柶,面枋,出房,席前北面,妇东面拜受,赞 西阶上北面拜送,妇又拜荐脯醢。

    妇东面拜,赞北面答之。变于丈夫始冠成人之礼。释曰:以其赞授,故面枋。《冠礼》赞酌醴,将授宾,则面叶,宾受醴将授子,乃面枋也。此“妇又拜”,并下经“妇又拜”者,皆侠拜也。云“变于丈夫始冠成人之礼”者,按《冠礼》礼子,与此礼妇俱在宾位。礼子南面受醴,此则东面不同,故决之。彼南面者,以向宾拜;此东面者,以舅姑在东,亦面之拜也。

    妇升席,左执觯,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降席,东面坐, 啐醴,建柶,兴,拜。赞答拜。妇又拜,奠于荐东,北面坐取 脯,降,出,授人于门外。

    奠于荐东,升席奠之,取脯,降出授人。亲彻且荣得礼。人谓“妇氏人。”释曰:郑知“奠者升席奠之”者,见上《冠礼》礼子、礼宾,皆云“即筵奠于荐东,降筵北面坐取脯”,明此奠时升席南面奠,乃降,北面取脯,降出授人。云“亲彻且荣得礼”者,言且兼二事,何者?下飨妇之俎不亲彻,此亲彻又自出门授人,故云亲彻,且荣得礼。下飨不亲彻俎者,于礼时礼讫,故于后略之。知人是妇氏人者,以其在门外,妇往授之,明是妇氏之人也。

    舅姑入于室,妇盥馈。

    《馈》者,妇道既成,成以孝养。

    《特》。合升,侧载,无鱼、腊,无稷,并南上。其他如《取女礼》。

    “侧载”者,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异尊卑,并南上”者,舅姑共席于奥,其馔各以南为上。其他谓酱湇菹醢。女谓妇也,如取妇礼,同牢时。释曰:自此至“之错”,论妇馈舅姑成孝养之事。云“其他如取女礼”者,则自侧载以下南上以上,与取女异。异者,彼则有鱼腊并稷,此则无鱼腊与稷。彼男东面,女西面,别席,其酱醢菹,夫则南上,妇则北上。今此舅姑共席东面,俎及豆等皆南上,是其异也。豚载皆合升,若成牲载一胖,是常得云侧,此乃载胖,故云侧。但周人尚右,故知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是以郑云“异尊卑”也。云“并南上”者,舅姑共席

    “于奥,其馔各以南为上” 者,决同牢男女东西相对,各上其右也。云“其他,谓酱湇菹醢” 者,以同牢时,夫妇各有此四者,今以馈舅姑,亦各有此四物,故云如同牢时也。虽不言酒,既有馈,明有酒在,其他中酒在内者,亦在北牖下,外尊亦当在房户外之东,郑不云者,略耳。

    妇赞成祭,卒食一酳,无从。

    赞“成祭”者,授处之。今文无成也。释曰:“赞成祭”者,谓授之,又处置,令知在于豆间也。

    席于北牖下。

    室中,北墙下。释曰:此席将为妇馂之位处也。

    妇彻,设席前如初,西上。妇馂,舅辞,易酱。

    “妇馂”者,即席将馂也。辞易酱者,嫌淬污。释曰:“妇彻,设于席前如初,西上”者,此直馂馀,舅辞易酱者,舅尊故也。不馂舅馀者,以舅尊嫌相亵。言西上者,亦以右为上也。言将者事未至,以其此始言妇馂之意,至下文妇馂姑之馔,乃始馂耳。云“辞易酱者,嫌淬污”者,以其酱乃以指𠯗之淬污也。

    妇馂姑之馔,御赞祭豆黍肺,举肺脊,乃食,卒,姑酳之, 妇拜受,姑拜送,坐祭,卒爵,姑受,奠之。

    奠于篚。释曰:云“御赞祭豆黍肺,举肺脊”者,御赞妇祭之也。郑知“奠之于篚”者,此云如《取女礼》,取女有篚,明此亦奠之于篚可知也。

    妇彻于房中,媵御馂,姑酳之,虽无娣,媵先。于是与始 饭之错。

    古者嫁女,必娣侄从之,谓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侄卑,若或无娣,犹先媵客之也。“始饭谓舅姑。错”者,媵馂舅馀,御馂姑馀也。古文始为姑。释曰: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者,媵有二种,若诸侯有二媵,外别有侄娣,是以庄公十九年经书: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女弟也。”诸侯夫人自有侄娣,并二媵各有侄娣则九女。是媵与侄娣别也。若大夫士无二媵,即以侄娣为媵。郑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是据大夫士言也。云“侄,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侄卑”者,解经云“虽无娣,媵先”之义,以其若有娣,乃先媵即侄也。云“犹先媵,客之也”者,对御是夫之从者,为后。若然,侄与娣俱名媵,今言虽无娣,媵先似娣不名媵者。但侄娣俱是媵,今去娣,娣外唯有侄侄。言媵先,以对御为先,非对娣也。称“媵”,以其侄娣俱是媵也。云“始饭谓舅姑”者,舅姑始饭,而今媵馂舅馀,御馂姑馀,是交错之义,若媵御沃盥,交也。舅姑为饭始,不为馂始,俗本云“与始馂之错”者,误也。

    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 奠酬。

    以酒食劳人曰飨。南洗在庭,北洗在北。堂。设两洗者,献酬酢,以洁清为敬。奠酬者,明正,礼成,不复举。凡酬酒皆奠于荐左,不举。其燕,则更使人举爵。释曰:自此至“归俎于妇”,氏人,论飨妇之事。此飨与上盥馈同日为之知者,见《昏义》。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郑彼注云:“昏礼不言厥明”,此言之者,容大夫以上礼多,或异日。故知此士同日可也。此与上事相因,亦于舅姑寝堂之上,与礼妇同在客位也。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者,按下记云:“飨妇,姑荐焉。”注云:“舅姑共飨妇,舅献姑荐脯醢。”但荐脯醢,无盥洗之事。今设此洗,为妇人不下堂也。云“姑洗于北洗,洗者洗爵”,则是舅献姑酬,共成一献,仍无妨姑荐脯醢也。云“凡酬酒皆奠于荐左,不举”者,此经直云奠酬,不言处所,故云“凡”,通《乡饮酒》《乡射》《燕礼》之等。云“燕则更使人举爵”者,按《燕礼》献酬讫,别有人举旅行酬是也。飨亦用醴酒,知者,以下记云“庶妇使人醮之”,注云:“使人醮之,不飨也。酒不酬酢曰醮,亦有脯醢,适妇酌之以醴,尊之;庶妇酌之以酒,卑之”是也。若然,知记非醴妇者,以《记》云“庶妇使人醮之”,明适妇亲之。按:上醴妇虽适,使赞者亲,明记醮庶妇使人当飨节也。

    “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

    “授之室,使为主”,明代己。释曰:按《曲礼》云:“子事父母,升降不由阼阶。”阼阶是主人尊者升降之处。今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是授妇以室之事也。云“授之室”,昏义之文也。

    归妇俎于妇氏人。

    言“俎”,则《飨礼》有牲矣。妇氏人,丈夫送妇者,使有司归以妇俎,当以反命于女之父母,明其得礼。释曰:按《杂记》云:“大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是宾所当得也。飨时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肴干而不食,故归俎。此飨妇,妇亦不食,故归之也。经虽不言牲,既言俎,俎所以盛肉,故知有牲。此妇氏人,即上妇所授脯者也,故上注引此妇氏人,证所授人

    为一也

    舅飨送者以一献之礼,酬以束锦。

    送者,女家有司也。爵至酬宾,又从之以束锦,所以相厚。古文锦皆作帛。释曰:此一献与飨妇一献同礼则异,彼兼有姑,此依常飨宾客法。知送者,是女家有司者,故《左氏传》云:“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以此而言,则尊无送卑之法,则大夫亦遣臣送之,士无臣,故知有司送之也。云“古文锦皆为帛”者,此及下文锦皆为帛,不从古文者,《礼》有玉锦,非独此文,则礼有赠锦之事,故不从古文也。

    姑飨妇人,送者酬以束锦。

    妇人送者,隶子弟之妻妾。凡飨,速之。释曰:《左氏传》云:“士有隶子弟。”士卑无臣,自以其子弟为仆隶,并己之子弟之妻妾。但尊无送卑,故知妇人送者,是隶子弟之妻妾也。云“凡飨,速之”者,按《聘礼》飨食速宾,则知此舅姑飨送者亦速之也。凡速者,皆就馆速之,是以下云“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锦。”郑云“就宾馆”,则宾自有馆。若然,妇人送者亦当有馆。男子则主人亲速,其妇送者不亲速,以其妇人迎客,不出门,当别遣人速之。

    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锦。

    赠送也。就宾馆。释曰:按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迎叔姬”,《公羊传》曰:“大夫越境逆女,非礼也。”郑注《丧服》亦云:“古者大夫不外娶。今言异邦得外娶者,以大夫尊,外娶则外交,故不许。士卑不嫌,容有外娶法,故有异邦送客也。”郑知就馆者,赠贿之等皆就馆,故知此亦就馆也。

    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

    没,终也。“奠菜”者,以篚祭菜也,盖用堇。释曰:自此至“飨礼”,论舅姑没三月庙见之事。必三月者,三月一时天气变,妇道可以成之故也。此言舅姑俱没者,若舅没姑存,则当时见姑,三月亦庙见舅。若舅存姑没,妇人无庙可见,或更有继姑,自然如常礼也。按《曾子问》云:“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郑云:“谓舅姑没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供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于室,此言奠菜,即彼祭于祢一也。奠菜亦得称祭者,若《学记》云“皮弁祭菜”之类也。云“奠菜者以篚”,按下云“妇执笲菜”,篚即笲,一也。郑知菜盖用堇者,舅姑存时用枣栗腶脩,义取早起肃栗,治腶自脩,则此亦取谨敬。因《内则》有堇荁芬榆供养,是以疑用堇,故云盖也。

    “席于庙奥,东面,右几。”席于北方,南面。

    庙、考妣之庙“北方墉下。”释曰:按《周礼司几筵》云:“每敦一几。”郑注云:“《周礼》虽合葬及时同,在殡,皆异几,体实不同。祭于庙,同几,精气合。”又《祭统》云:“设同几。”同几即同席。此即祭于庙中而别席者,此既庙见,若生时见舅姑,舅姑别席异面,是以今亦异席别面,象生不与常祭同也。郑知“庙,考、妣庙”者,《曾子问》云:“择日而见于祢”,又象生时见舅姑,故知“考妣庙也。”

    祝盥,妇盥于门外。妇执笲菜,祝帅妇以入。祝告称妇 之姓,曰:“某氏来妇,敢奠嘉菜于皇舅某子。”

    帅,道也。入,入室也。“某氏”者,齐女则曰姜氏,鲁女则曰“姬氏。”“来妇”,言来为妇,嘉美也。皇,君也。释曰:“洗在门外,祝与妇就而盥之”者,此亦异于常祭,象生见舅姑,在外沐浴,乃入舅姑之寝,故洗在门外也。云“祝帅妇以入”者,象《特牲》阴厌,祝先主人入室也。云“某子”者,言若张子、李子也。

    妇拜扱地,坐奠菜于几东席上,还,又拜如初。

    “扱地”,手至地也。妇人扱地,犹男子稽首。释曰:云“扱地,手至地”者,以手之至地谓之扱地,则首不至手,又与男子空首不同。云“妇人扱地,犹男子稽首”者,妇人肃拜为正。今云扱地,则妇人之重拜也,犹男子之稽首,亦拜中之重,故以相况也。按《周礼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郑云:“稽首拜,头至地也。顿首拜,头叩地也。空首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吉拜,拜而后稽颡,谓齐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与顿首相近,故谓之吉拜。云。“凶拜,稽颡而后拜”,谓三年服者。“振动,谓战栗变动之拜。”郑大夫云:“奇拜,谓一拜也。褒读为报,报拜、再拜是也。”郑元谓“一拜答臣下拜,再”拜,拜神与尸。郑司农云:“肃拜,但俯下手,今时撎是也。”但九拜之中,四者是正拜,即稽首、顿首,空首肃拜是也。稽首,拜中之重,是臣拜君之拜也。顿首,平敌相与之拜。故《左氏传》齐侯拜鲁侯为稽首,鲁君答以顿首。齐于鲁责稽首,答曰“天子在

    无所稽首,是臣于君以稽首,故《燕礼》臣与君皆云“稽首” 也。空首者,君答臣下拜也。肃拜者,妇人以肃拜为正,若以男子于军中亦肃拜,故《左氏传》晋郤至云“敢肃使者” 是也。馀五者皆依于正拜。振拜。郑云:“《书》曰:‘王动色变’” 者,是武王观兵,白鱼入王舟,王动色变,武王于时拜天神,为此拜当稽首也。奇拜既为一拜,是君答臣下之拜,当以附空首也。褒拜为尸及神,亦当附稽首也。其吉拜,先吉拜,为顿首,后稽颡,则吉拜当附顿首也。凶拜为先稽颡,后吉拜之。此周之三年之丧,拜后为吉拜,当附稽首也。《左氏传》“穆嬴抱太子适赵氏,顿首于宣子” 者,私求法,故不为肃拜。《丧小记》云:“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 者,为重丧,故亦不肃拜也。

    妇降堂,取笲菜入,祝曰:“某氏来,妇敢告于皇姑某氏。” 奠菜于席,如初礼。

    降堂,阶上也。室事交乎户,今降堂者,敬也。于姑,言“敢告。”舅,尊于姑。释曰:此为来妇奠于姑,设于北坐之前,以见姑也。不直云降而云降堂者,则在阶上,故云降堂,阶上也。云“室事交乎户,今降堂者,敬也”者,室事交乎户,《礼器》文。彼子路与季氏之祭云:“室事交乎户,堂事交乎阶。”今此既是室之事,当交于户,今乃交于阶,故言敬也。云“于姑言敢告舅尊于姑”者,上文于舅言“敢奠嘉菜”,不言告,是舅尊于姑;言告,是姑卑也。

    妇出,祝,阖牖户。

    凡庙,无事则闭之。释曰:先言牖后言“户”者,先阖牖,后闭户,故为文然也。以其祭讫则阖牖户,明是无事则闭之,以其鬼神尚幽暗故也。

    老醴妇于房中,南面,如舅姑醴妇之礼。

    因于庙见,礼之。释曰:舅姑生时见讫,舅姑使赞醴妇于寝之户牖之间。今舅姑没者,使老醴妇于庙之房中,其礼则同,使老及处所则别也,象舅姑生时因见礼也。故此亦因庙见礼之也。

    婿飨妇送者丈夫、妇人,如舅姑飨礼。

    释曰:舅姑存,舅姑自飨送者,如上文。今舅姑没,故婿兼飨丈夫妇人,如舅姑飨礼,并有赠锦之等。

    《记士昏礼》:“凡行事必用昏昕,受诸祢庙,辞无不腆,无 辱。”

    用昕,使者用昏,婿也。婿,悉计反,从士从胥,俗作“婿女之夫。”腆,善也。宾不称币,不善,主人不谢,来辱。释曰:凡言记者,皆经不备者也。云“用昕使”者,谓男氏使向女家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者皆用昕。昕即明之始,君子举事尚早,故用朝旦也。云“用昏,婿也”者,谓亲迎时也。知“辞无不腆”者,《郊特牲》云:“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妇德也。”注云:“此二者,所以教妇正直信也。”是宾纳征之时,不得谦虚为辞。注云“主人不谢来辱者”,此亦是不为谦虚,教女止直之义也。

    挚不用死,皮帛必可制。

    挚雁也。《皮帛》,俪皮,束帛也。释曰:云“挚不用死”者,凡挚亦有用死者,是以《尚书》云:“三帛,二生一死。”挚即士挚雉。今此亦是士礼,恐用死雁,故云不用死也。云“皮帛必可制”者,可制为衣物,此亦是教妇以诚信之义也。

    腊必用鲜鱼,用鲋必殽全。

    “《殽》全”者,不馁败,不剥伤。释曰:“腊用鲜”者,义取夫妇日新之义。云“鱼用鲋”者,义取夫妇相依附者也。云“殽必全”者,义取夫妇全节无亏之理。此并据同牢时也。

    “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

    许嫁,已受纳征礼也。笄女之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释曰:“女子许嫁”,谓年十五已上至十九以下。按《曲礼》女子许嫁,缨有笄,兼有缨,示有系属。此不言缨,文不具也。云“醴之称字”者,犹男子冠醴之称字同,是以《礼记丧服小记》云:“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是其义同也。知“许嫁已受纳征礼也”者,以纳采、问名、纳吉三礼,虽使者往来,未成交亲,故《曲礼》云:“非纳币不交不亲。”郑据纳征,唯未行请期亲迎也,二者要待女二十为之。云“笄女之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者,按《杂记》云:“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郑注云:“言妇人执其礼”,明非许嫁之笄。彼以非许嫁笄,笄轻,故无主妇,女宾使妇人而已,明许嫁笄当使主妇对女宾执其礼,其仪如冠男也。又许嫁者用醴礼之,不许嫁者当用酒醮之,敬其早得礼也。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三月。若祖庙已毁,则教于宗室。

    祖庙,女高祖为君者之庙也。以有缌麻之亲,就尊者之宫,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宗室、大宗之家。”释曰:此谓诸侯同族之女,将嫁之前教成之法。经直云“祖庙”,郑知女高祖为君者之庙也,以有

    “缌麻之亲” 者,以其诸侯立五庙,太祖之庙不毁,亲庙四以次毁之。《经》故云未毁与已毁,是据高祖之庙而言,故云祖庙,女高祖为君者之庙也。共承高祖,是四世缌麻之亲。若三世共曾祖,是小功之亲。若共祖,是大功之亲。若共祢庙,是齐衰之亲。则皆教于公宫。今直言缌麻者,举最疏而言亲者,自然教于公宫可知也。云“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者,《昏义》文,郑彼注云:“妇德,贞顺也。妇言,辞令也。妇容,婉娩也。妇功,丝麻也。” 云“宗室,大宗之家” 者,按《丧服小记》“继别为宗” ,谓别子之世,适长子族人来宗事之者,谓之宗者,收族者也。高祖之庙既毁,与君绝服者,则皆以大宗之家教之。又小宗有四,或继祖,或继祢,或继曾“祖,或继高祖,此等至五代,皆迁不就之教者,小宗卑” 故也。

    问名,主人受雁还,西面对宾受命乃降。

    受雁于两楹间,南面,还于阼阶上,对宾以“女”名。释曰:此亦记经不具者,按经直云问名如纳采之礼,《纳采礼》中无主人西面对事,故记之也。知“受雁于两楹间南面”者,纳采时,宾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又云授于楹间,南面问名,如纳采之礼,故亦楹间南面授雁于彼,唯不云西面,故记之也。云“还于阼阶上,对宾以女名”者,此即西面对,与拜时北面异处也。

    祭醴,始扱一祭,又扱再祭。宾右取脯,左奉之,乃归,执 以反命。

    《反命》谓使者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还报于婿父。释曰:云“祭醴”者,谓赞醴妇之时,礼成于三,其为三祭之时,始祭醴之初,故云始扱一祭。及又扱,则分为两祭,故云又扱再祭,是为三也。云“宾右取脯,左奉之,乃归”者,经直云“降筵北面坐取脯”,不言用左右手,故记之也。云“右取脯,左奉之”者,谓先用右手取得脯,乃用左手兼奉之,以降授从者于西阶下,乃归执以反命也。知反命是此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者,以下云“凡使者归,反命曰:某既得将事矣,敢以礼告。”言凡非一,则知四者皆有反命也。以纳采与问名同使亲迎又无使者,故据此四者而言也。

    纳征执皮,摄之内文兼,执足左首随入西上参分庭, 一在南。

    摄犹辟也。兼执足者,左手执前两足,右手执后两足,左首象生。《曲礼》曰:“执禽者左首。”随入为门中厄狭,西上中庭位并。释曰:按经直云“纳征元𫄸”,束帛俪皮,如纳吉礼,则授币得如授雁之礼。至于庭实之皮,无可相如,故记之。执皮者,二人相随而入,至庭北面,皆以西为左,一手执两足毛在内,故云“内文。”云“左首,象生”者,按《聘礼》执皮者皆左首,此亦执皮而左首,故云象生,与执禽者同,故引《曲礼》“执禽者左首”为证。必象生者,取妇人生息之义。云“随入为门中厄狭者,皮皆横执之。”按《匠人》云:“天子庙门,容大扃七个。”注云:“大扃,牛鼎之扃,长三尺,每扃为一个,共二丈一尺。”此士庙门降杀甚小,故云门中厄狭,而执皮者又横执之,故二人相随,乃可以入,不得并行也。至中庭则稍宽,故得俱北面西上也。

    宾致命,释外足,见文。主人受币,士受皮者自东出于 后,自左受,遂坐,摄皮逆退,适东壁。

    宾致命,主人受币,庭实所用为节。士谓若中士、下士不命者,以主人为官长,自由也。释曰:此亦为经不见主人之士受皮之事,故记之也。云“释外足”者,据人北面以足向上执之,足远身为外,释之则文见,故释外足,见文也。云“受皮者,取皮自东方出于后,自左受”者,谓自东方出于执皮者之后,至于左,北面受之,故云自左受也。“逆退”者,二人相随,自东而西,今以后者先向东行,故云逆退也。郑云:“宾致命,主人受币,庭实所用为节”者,以其上经纳征纳币,如纳吉之礼,其目已具,今言之者,为执皮者,释外足见文,及士受皮时节不见,故云宾堂上致命时,庭中执皮者,释外足见文,主人堂上受币时,主人之士于堂下受取皮,是其庭实所用为节也。云“士谓若中士下士不命”者,但诸侯之士,国皆二十七人。依《周礼典命》,侯伯之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命与不命。国皆分为三等,上九中九、下九。按《周礼》三百六十官皆有官长,其下皆有属官。但天子之士,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与诸侯之士异。若诸侯上中下士同命。今言士谓若中士下士不命者,据上士为官长者,若主人是中士,则士是下士。若主人是下士,则士是不命之士。府史之等,此不命与子男之士不命者别。彼虽不得君简策之命,仍得人君口命为士,此则不得君命,是官长自辟除者也。按《既夕》宰举币,是士之府史,则庭实胥徒为之。云“自由也”者,谓由执皮者之左受之

    “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于房外。

    女既次纯衣,父醴之于房中,南面,盖母荐焉,重昏礼也。女奠爵于荐东,立于位而俟婿。婿至,父出,使摈者请事。母出南面房外,示亲授婿,且当戒女也。释曰:此亦前经不具,故记之。云“女既次纯衣,父醴之于房中,南面”者,见于上文。云“盖母荐焉”者,舅姑共飨,妇姑荐脯醢,故知父母醴女,亦母荐脯醢,重昏礼,故母荐也。云“女奠爵于荐东,立于位而俟婿”者,按《士冠礼》子与醮子及此篇礼宾、礼妇皆奠爵于荐东,明此亦奠荐东也。云“婿至,父出,使摈者请事”者,见于上文。云“母出南面房外,示亲授婿,且当戒女也”者,并参下文而言也。

    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母戒 诸西阶上不降。

    必有正焉者,以托戒之使不忘。释曰:此《记》亦经不具,以母出房户之西南面,女出房西行,故行出于母左。父在阼阶上西面,故因而戒之。云“母戒诸西阶上”者,母初立房西,女出房,母行至西阶上,乃戒之也。云“托戒使不忘”者,谓托衣笄恒在身而不忘,持戒亦然,故戒使不忘也。下文父母及庶母重云戒者,并与此文相续成也。此士礼,父母不降送,按桓公三年经书:“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穀梁传》曰:“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祭门则庙门。言不出庙门,则似得下堂者。彼诸侯礼与此异,以其大夫、诸侯,天子各有昏礼,故不同也。

    “妇乘以几”;从者二人坐持几,相对。

    持几者重慎之。释曰:上经虽云“妇乘以几”,不见从者二人持之,故记之也。此几,谓将上车时而登,若王后则履石,大夫诸侯亦应有物履之,但无文,以言今人犹用台,是石几之类也。

    妇入寝门,赞者彻尊幂,酌元酒三属于尊,弃馀水于 堂下阶间加勺。

    属注也。元酒涗水贵新,昏礼又贵新,故事至乃取之,三注于尊中。释曰:经中唯置酒尊,不见彻幂以下事,故记之。记云:“酌元酒,三注于尊。”谓于外器中酌,取此涗水,三度注于元酒尊中,礼成于三,故三注之也。云“元酒、涗水,贵新”者,按《郊特牲》云:“明水涗齐,贵新也。”又云“凡涗,新之也。”是礼有贵新也。今昏礼事至乃取之,故云贵新也。若然,礼有元酒、涗水、明水三者,各逐事物生名,元酒据色而言,涗水据新取为号,其实一也。以上古无酒,用水为酒,后代虽有酒,用之配尊,不忘本故也。明水者,按《周礼秋官司烜氏》云:“以阴鉴取明水于月。”《郊特牲》云:“其谓之明水也,由主人之洁,著此水也。”注云:“著犹成也。言主人齐洁,此水乃成,可得也。”配尊之酒,三酒加元酒,郁鬯与五齐,皆用明水配之。《郊特牲》云:“五齐加明水,三酒加元酒。”不言郁鬯者,记人文略也。相对元酒与明水别,通而言之,明水亦名元酒,故《礼运》云:“元酒在室。”彼配郁鬯、五齐,是明水名为元酒也。以其俱是水,故通言水也。若天子、诸侯祭祀,得郁鬯与五齐、三酒并用,卿、大夫、士祭,直用三酒与元酒,无五齐与郁鬯及明水。若生人相礼不忘本,亦得用。以其用醴,醴则五齐之中《醴齐》之类也。

    笲缁被𫄸里加于桥。舅答拜,宰彻笲。

    被,表也。笲,有衣者。妇见舅姑,以饰为敬。桥所以庪笲,其制未闻。今文桥为镐。释云:上经虽云笲,不言表里加饰之事,故记之也。

    妇席荐馔于房。

    醴妇,飨妇之席荐也。释曰:此亦于《经》不见,故记之。但醴妇时唯席与荐无俎,其飨妇非直有席,荐并有俎,俎则不馔于房,从鼎升于俎,入设于席前。今据醴妇时同有席与荐馔于房中者而言也,

    飨妇,姑荐焉。

    舅姑共飨妇,舅献爵,姑荐脯醢。释曰:经直言“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时同明日,不言姑荐,故记之也。

    妇洗“在北堂直室东隅,篚在东,北面盥。”

    洗在北堂所谓北洗,北堂房中半以北洗,南北直室东隅,东西直房户与隅间。释曰:经唯言北洗,不言洗处及篚,故记之也。房与室相连谓之房,无北壁,故得北堂之名,故云洗在北堂也。云“所谓北洗”者,经中所谓北洗也。云“北堂,房半以北”者,以其南堂是户外,半以南得堂名,则堂是户外之称,则知此房半以北得堂名也。知房无北户者,见上文云“尊于房户之东”,房有南户矣。《燕礼》《大射》皆云“羞膳者,升自北阶,立于房中。”不言入房,是无北壁而无户,是以得设洗,直室东隅也。云“洗南北,直室东隅”者,是南北节也。云“东西直房,户与隅间”者,是东西节也

    妇酢舅,更爵自荐。

    “更爵”男女,不相因也。释曰:谓舅姑飨妇时,舅献姑荐。今妇酢舅,妇自荐之,嫌别人荐,故记之也。

    不敢辞洗,舅降,则辟于房,不敢拜洗。

    不敢与尊者为礼。释曰:此当在妇酢舅之上,退之在下者,欲见酬酒洗时亦不辞故也。此对士冠、《乡饮酒》之等,主与宾为礼,皆辞洗,此则不敢也。此事于经不见,故记之也。

    凡妇人相飨,无降。

    姑飨妇人送者于房,无降者,以北洗篚在上。释曰:本设北洗,为妇人有事不下堂。今以北洗及篚在上,故不降。经不言,故记之也。言“凡”者,欲见舅姑共飨妇,及姑飨妇人送者皆然,故言“凡”也。

    妇入三月,然后祭行。

    “入夫之室,三月之后,于祭乃行”,谓助祭也。释曰:此据舅在无姑,或舅没姑老者。若舅在无姑,三月不须庙见则助祭。按《内则》云“舅没则姑老者”,谓姑六十,亦传家事,任长妇。妇入三月庙见,祭菜之后,亦得助夫祭,故郑云“谓助祭也。”此亦谓适妇。其庶妇无此事,亦以经不见,故记之也。

    庶妇则使人醮之。妇不馈。

    庶妇,庶子之妇也。使人醮之,不飨也。酒不酬酢曰醮。亦有脯醢,适妇酌之以醴,尊之,庶妇酌之以酒,卑之,其仪则同。不馈者,共养,统于适也。释曰:“不飨”者,以适妇不醮而有飨,今使人醮之,以醮替飨,故使人醮之,不飨也。云“酒不酬酢曰醮”者,亦如庶子醮然。知亦有脯醢者,以其飨妇及醮子皆有脯醢,故知亦有脯醢也。云“其仪则同”者,适妇用醴于客位东面拜受醴,赞者北面拜送。今庶妇虽于房外之西,亦东面拜受,醮者亦北面拜送,故云其仪则同也。云“不馈者,共养统于适也”者,谓不盥馈、特豚,以其共养统于适妇也。

    《婚辞》曰:“吾子有惠,贶室某也。”

    《婚辞》:摈者请事告之辞。吾子,谓女父也。称有惠,明下达。贶,赐也。室犹妻也。子谓公冶长,可妻也。某,婿名。释曰:郑知婚辞是摈者请事告之辞者,以其言吾子有惠贶室某也,是使告主人辞,明知是摈者出门请事,使者告之辞也。知“吾子谓女父”者,使人告摈者,称前已有惠贶其妻于婿某,申明是女父,乃得以女许人,故知吾子女父也。云“明下达”者,此摈者称有惠贶室,即婿家旧已有辞,下达女家见许,今得言贶室也。故引上文“下达”以释此也。引“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者,证以女许人称贶室,室犹妻也。

    某有先人之礼,使某也请纳采。

    某,婿,父名也,某也,使名也。释曰:亦是使者门外通连上语,告摈者之辞也。以其使者称向主人摈者,故知“上某”是婿父,下某是使者名也。

    对曰:“某之子蠢愚,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辞。”

    对曰:者,摈出纳宾之辞。某,女父名也。吾子谓使者。古文弗为,不无“能”字。释曰:郑知“对曰”者,摈出纳宾之辞者,以其上文宾告摈者辞,下经致命主人,明此是中间摈者出,领宾告者辞;下经致语入告主人,摈者又领主人此语以告使者知也。

    “致命曰:敢纳采。”

    释曰:此使者升堂致命于主人辞。若然,亦当有主人对辞,如纳征致命,主人对辞。不言之者,文不具也。

    《问名》曰:“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

    某,使者名也。“谁氏”者,谦也。不必其主人之女。释曰:问名,宾在门外请问名,主人许,无辞者,纳采、问名同使,前已相亲,于纳采许昏讫,故于问名略不言主人所传辞也。是以于此有见宾、升堂、致命主人之辞也。自此已下有纳吉、纳征、请期之等,皆有门外宾与摈者传辞,及升堂致命,主人对,或理有不须而言,或理须辞而文不具,以情商度,义可皆知也。知“某使者名也”者,以使者对主人称某既受命,明是使者之名也。云“谁氏者,谦也”者,以其下达乃纳采,则知女之姓矣。今乃更问主人女为谁氏者,恐非主人之女,假外人之女收养之,是谦不敢必其主人之女也。其本云问名,而云谁氏者,妇人不以名行,明本不问女之三月名,此名即姓号之名。若《尚书》孔注云:“虞氏,舜名。”舜为谥号,犹为名解之,明氏姓亦得为名。若然,本问名上氏姓,故云谁氏也。

    对曰:“吾子有命,且以备数而择之,某不敢辞。”

    “卒曰某氏。”不记之者,明为主人之女。释曰:云“吾子有命”者,正谓行纳采问名,使者将命来,是已有命来择,即是且以备数而择之也。“卒曰某氏”者,主人终卒对客之辞,当云某氏对使也。云不记之者,明为主人之女者,若是他女,当称女氏以答今

    不言之者,明是主人之女,容旧知之,故不对,是以云“明为主人之女” 也。

    醴曰:“子为事故,至于某之室,某有先人之礼,请醴从 者。”

    言“从”者,谦不敢斥也。

    对曰:“某既得将事矣,敢辞。”

    《将行》:

    先人之礼,敢固以请。

    主人辞固如故。

    某辞不得命,敢不从也。

    宾,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