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五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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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五十三卷目录

     丧葬部汇考十七

      唐二开元一则上

    礼仪典第五十三卷

    丧葬部汇考十七

    唐二

    元宗开元二十年改修五礼详定凶礼之制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周礼五礼,二曰 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 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 焉。至国有大故,则皆临时采掇附比以从事,事已则 讳而不传,故后世无考焉。至开元制礼,惟著天子赈 恤水旱、遣使问疾、吊死、举哀、除服、临丧、册赠之类,若 五服与诸臣之丧葬、衰麻哭泣,则颇详焉。

    按《旧唐书礼仪志》:“开元二十年,中书令萧嵩与学士 改修定五礼,及颁礼,乃一依行焉。”

    按杜佑《通典》《开元礼五服制度》:“斩衰三年,齐衰三年, 杖周五月,不杖周三月。大功长殇九月,中殇七月,成 人九月;小功殇、成人并五月;缌麻殇、成人并三月, 斩衰三年。”《正服》:“子为父,女子子在室为父。”

    女子重称“子” 者,别于男子,言在室关已许嫁。

    “女子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

    遭哀后而出者,始服齐衰周。出而虞,即受以三年之服,既虞而出。小祥亦如之。除丧而出则已。

    加服嫡孙为祖。

    谓承重者“为曾祖、高祖” ,后亦如之。

    父为长子。

    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将代己为宗庙主,故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于庶子之嫡孙,乃为其嫡子三年矣。

    《义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

    受重,故三年,为所后祖亦如之。凡为人后者,不以嫡子也。

    妻为夫。

    夫尊而亲

    妾为君。

    妾谓夫为君

    国官为国君。

    布带绳屦既葬除之

    衰冠,右正服,加服,衰裳三升,义服三升,半冠同六升。 右缝,通屈一条绳为武,垂下为缨,冠外縪。

    凡服,上曰衰,下曰裳。布八十缕为升。外縪者,冠前后八十缕,屈而出于武,外厌之。

    绖带,屦,右苴麻绖带。首绖大九寸,左本在下,绳缨,五 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七寸二分,绞垂,两结,相去 四寸。妇人绖如男子。男子又有绞带。

    苴,恶色也。首绖象缁布冠之领项,腰绖象大带,绞带象革带,五分腰绖去一为之。齐衰以下用布。

    菅屦外纳。

    《外纳》,纳其馀于外也。

    妇人屦亦如男子。

    杖,右苴,竹杖。其大如腰绖,长齐其心,本在下。主妇亦 杖,诸妇则不杖,童子不杖,其当室者则絻而杖。

    “童子及妇人不杖” 者,以其不能病;然而童子当室。杖者,尊为丧主。

    絻,右状象冠,广寸,无辟积。童子当室亦服之。

    《总论制度》,“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而虞,三虞而卒哭。 十三月小祥,除首绖,练八升布为冠缨,武亦如之。妇 人练总,除腰绖。二十五月大祥,除灵座。”

    自后有祭设几席

    除衰裳,去绖,杖十五升,布深衣,布缟,冠素纰缨,革带, 素屦。妇人除衰裳,去绖,缟总,衣屦如男子。二十七月 禫祭,元冠皂缨,仍布深衣,革带,吉屦。妇人缁总,衣屦 如男子。逾月复平常。

    齐衰三年。《正服》:“子为母。”

    旧《礼》“父卒为母。” 今改与“父在” 同。

    为祖后者,祖卒则为祖母。

    为曾高祖后者,为曾高祖之母亦如之。

    母为长子。

    加服继母“如母。”

    继母之配父与亲母同

    慈母如母。

    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为子,生则养之如母,死则丧之如母。

    《义服》:“继母为长子,妾为君之长子

    与嫡妻同。不敢轻服夫之正统。

    衰冠,“右正服,加服,衰裳四升,义服五升,其缕四升半, 成布四升。冠七升,右缝,布缨,武冠,内縪。”

    前后缝于武内厌缝

    绖带,屦右牡麻绖带,首绖大七寸二分,本在上,绳缨, 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五寸七分半。布代绞带, 屦内纳。

    杖,桐杖,大如腰绖,通圆之长,齐其心,本在下。十三月 小祥,除首绖,练九升布为冠缨,武亦如之。其他祥禫 变除与斩衰同,逾月,复平常。

    齐衰杖。《周正服》:“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皆报。”

    父卒为父后者,为嫁母无服。母犹服之。不为出母之党服,则为继母之党服。

    “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

    为曾祖、高祖后者,亦如之。

    《义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若继母出,则不服。若继母出嫁,子从而寄育,则服;不从,则不服。

    夫为妻。

    “齐衰不杖。”《周正服》:“为祖父母。”

    父所生庶母亦同,唯为祖后者乃不服。

    为伯叔父,为兄弟,为众子。

    “众子” 者,长子之弟及妾子。凡父母于子,舅姑于妇,不传重于嫡,将所传重,非嫡及养子为后者服之,皆如众子众妇。

    为兄弟之子。

    女在室亦然报之

    为嫡孙。

    “有嫡子则无嫡孙。” 凡为后承嫡者,虽曾孙、元孙,与孙同。

    为姑姊妹女子子在室及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无主》无祭主” ,谓无夫与子,人之所哀怜,不忍降之。

    女子子为祖父母。

    虽出嫁,犹不敢降其祖。

    妾为其子。

    加服:“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出嫁犹不降为父后者” ,“妇人有归宗” 之义,故不自绝其族类。

    降服妾为其父母。

    凡妾为私亲如众人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凡为人后者,本亲降等,其妻又降夫一等。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

    义服:为伯叔母。

    服与伯叔同

    为继父同居者。

    子无大功之亲,与之适人,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是谓“继父同居。” 继子之子不同服,为继父不报。

    妾为嫡妻。

    嫡妻不为妾服

    妾为君之庶子,妇为舅姑。

    其夫为曾祖、高祖后者,其妻从服亦如舅姑。

    为夫兄弟之子。

    男女同报

    舅姑为嫡妇。

    其夫应三年者,然后为其妇齐衰周。

    齐衰五月,《正服》“为曾祖父母。”

    本三月,以其降杀太多,故《新议》改从五月。

    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为曾祖父母。

    齐衰三月,加服为高祖父母。

    “重其衰麻” ,尊尊也;“减其日月” ,因恩杀也。

    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为高祖父母。

    不敢降其祖也

    《义服为继父不同居》。

    右降服亦衰裳四升,冠七升;正服衰裳五升,冠八升; 义服衰裳六升,冠九升。右缝布缨武冠,内縪,前后缝 于武,内厌缝之。

    妇人即布总精粗如男子之冠。

    其绖带与三年同。其杖三年及杖周,皆桐杖,各大如 腰绖,通圆之长,齐其心本在下粗屦内纳,不杖。周则 麻屦五月、三月则绳屦。其三年者,与齐衰同。杖周者, 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逾月除服,平常 禫变节,皆与斩衰同。其父卒母嫁,出妻之子为母,及 为祖后、祖在为祖母,虽周除,仍心丧三年。《义服》齐衰 “三月者,衰裳六升,冠九升,绖带与周亲同而绳屦。 大功殇;正服:长殇九月;中殇,七月。为子、女子子之长 殇、中殇。”

    “殇” 者,男女未成人而死,可哀伤者。男子已娶,女子许嫁,皆不为殇。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哭之以日易月,服周者哭之十三日。大功九

    日。“《小功》五日。” “《缌麻》三日。”

    为叔父之长殇、中殇,为姑姊妹之长殇、中殇,为兄弟 之长殇、中殇,为嫡孙之长殇、中殇。

    嫡曾孙嫡元孙亦同

    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成人九月,正服,为从父兄弟。

    今之同堂兄弟姊妹之在室者:

    为庶孙。

    女在室亦然

    《降服为女子子适人者》。

    “出降” 者,两女各出不再降。若两男各为人,后亦如之。

    出母为女子子适人者。

    女服同

    “为兄弟之女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为人后 者为其姑、姊妹在室者,报。”

    右“成服”衰裳八升,冠十升。馀皆与长殇同。

    《义服》:“为夫之祖父母,为夫伯叔父母报。”

    报者旁亲,不足以尊降。

    “为夫之兄弟女适人者,报”;“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舅 姑”,“为众子妇。”

    右:降服衰裳七升,正服衰裳八升,冠同十升;义服衰 裳九升,冠十升。

    妇人则笄总精粗,如男子冠。

    牡麻绖,首绖大五寸七分半。长殇及成人皆九月,绖 以绳缨。中殇皆七月,绖无缨,俱五分。首绖去一以为 腰绖,大四寸六分,布带,绳屦。

    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 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兄弟之下殇,为嫡孙之下殇, 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从父兄弟姊妹之长 殇,为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为侄丈夫妇人之 长殇。”

    出嫁姑为之服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

    《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 之长殇。”

    右降正服,冠衰同十升,义服十一升,澡麻绖带。

    《澡》,谓去其莩垢,不绝其本。

    《冠》左缝不厌。

    妇人布总精粗如男子

    首绖,大四寸六分,绳缨。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 三寸七分,布带。吉屦,无絇。妇人衰绖,精粗,如男子。

    降服不澡

    成人正服为,从祖祖父报。

    祖之兄弟也。兄弟之孙女在室亦如之。

    为从祖父报。

    父之同堂兄弟,同堂兄弟之女,在室亦如之。

    为从祖姑姊妹在室者报。

    父之“同堂姊妹。” 及己再从姊妹。

    为从祖兄弟报。

    再从兄弟

    为从祖姑在室者、报。

    从祖姊妹

    为外祖父母为舅及从母丈夫妇人报。

    母之兄弟姊妹

    《降服为从父姊妹适人者》,报。

    同堂姊妹

    “为孙女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报。” 《义服》:“为从祖祖母报。”

    祖之兄弟妻

    为从祖母报。

    父之同堂兄弟妻

    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适人者,报;娣、姒妇,报。“为同母 异父兄弟姊妹,报。为嫡母之父母、兄弟、从母。”

    谓“妾子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嫡母卒,则不服。”

    为庶母慈己者。

    谓庶母之乳养己者

    为嫡孙之妇。

    有嫡妇,则无嫡孙之妇。曾孙、元孙为后者,服其妇,如嫡孙之妇。

    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从母。

    母卒,则为其母之党服,不为继母之党服。

    嫂叔报。

    兄娣弟妻同

    右降服衰,裳十升;正服衰,裳十一升,冠同十一升;义 服衰,裳十二升。冠与衰同,其绖如小功五月,唯麻断 本。

    缌麻三月。《殇正服》:“为从父兄弟姊妹之中殇、下殇,为

    庶孙丈夫妇人之中殇、下殇,为从祖叔父之长殇,为
    考证
    从祖兄弟之长殇,为舅及从母之长殇,为从父兄弟

    之子之长殇,为兄弟之孙之长殇,为从祖姑姊妹之 长殇。”

    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为侄丈夫妇 人之中殇。”

    出嫁姑为之服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中殇、下殇。

    《义服》:“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长殇,为夫之叔父之 中殇、下殇,为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成人正服,为族兄弟。

    《三从兄弟》、三从姊妹,出嫁即无服。

    为族曾祖父报。

    曾祖之兄弟、曾孙女出嫁即无服。

    为族祖、父报。

    曾祖之兄弟、同堂兄弟孙女出嫁,则不服。

    “为曾孙,元孙。”为外孙。

    女子子之男女

    为从母兄弟姊妹。

    今谓之“姨兄弟姊妹。”

    为姑之子。

    外兄弟姊妹

    为舅之子。

    内兄弟姊妹

    为族曾祖姑在室者报。

    曾祖之姊妹

    为族祖姑在室者报。

    祖之同堂姊妹

    为族姑在室者报。

    父之再从姊妹

    降服“为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

    父之“同堂姊妹。” 及己之再从姊妹。

    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父报。

    为同堂伯叔父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若无嫡母及嫡母卒,则申“妾子服;外祖父母、舅从母服。”

    为从祖祖姑适人者报。

    祖之姊妹

    为人后者为外祖父母。

    本生外祖父母

    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报。

    义服为族曾祖母报。

    曾祖兄弟之妻

    为族祖母报。

    “祖之同堂” ,兄弟之妻。

    为族母报。

    父之再从兄弟之妻

    “为庶孙之妇”,“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伯叔母。”

    同堂伯叔母

    为庶母。

    父妾有子者

    “为乳母”,为婿。

    女子子之夫报

    为妻之父母。

    从妻服之

    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为夫之从祖祖父母报。

    夫之祖兄弟及妻

    为夫之从祖父母报。

    夫之父,同堂,兄弟及其妻,

    “为夫之外祖父母报”“为夫之从祖兄弟之子。”

    夫之再从兄弟之子

    “为夫之从兄弟之妻”“为夫之从父姊妹在室、及适人 者”“为夫之舅及从母报”

    改葬“缌子为父母,妻妾为夫”,既葬除之。

    右降。《正义》服冠衰同,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 其布,冠右缝不厌。

    妇人总精粗,如男子之冠。

    澡麻断本以为绖。首绖大三寸七分,绳缨,五分首绖 去其一以为腰绖,二寸九分。布带,吉屦,无絇。

    “皇家所绝旁亲服”者,皇弟子为之,皆降一等。凡童子 不缌,当室则缌。

    《衰裳制度》:“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𧘑。”

    削犹杀也。𧘑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凡裳,前三幅,后四幅。

    若齐裳,内衰小。

    齐,缉也。凡五服之衰,一斩四缉。缉裳者内展之,缉衰者外展之。

    负出于适寸。

    负,在背者也。适,辟领也。负出于辟领外旁一寸。

    适博四寸出于衰。

    博,广也。辟领广四寸,则与阔中八寸,两之为尺六。

    “寸出于衰” 者,旁出衰外也。

    衰长六寸,博四寸。

    广长当心

    《衣带下尺》:

    “《衣带》下尺” 者,要也,广足尺,以掩裳上际。

    衽,二尺有五寸。

    衽,所以掩裳际也。上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凡用布三尺五寸。

    “袂”属幅。

    属,犹连也,《连幅》谓不削也。

    《衣》二尺有二寸。

    此谓“袂中衣” ,自领至要二尺二寸,倍之,四尺四寸,加《辟领》八寸,又倍之。凡衣用布一丈四寸。

    《袪》尺二寸。

    袪袖口也

    皇帝临诸王妃主丧,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 尚舍直长先设行宫大次于主人第大门外之西,南 向。守宫于主人大门外,随便设诸从驾文武之官便 次。其所临者五属之亲,于乘舆未到之前,并先集列 于主人之第。其执事先于其寝北设障幔,为主人五 属妇女拜哭次。其日未出宫前四刻,侍中版奏:“请中 严。”出宫前三刻,捶一鼓为一严。

    三严时节,前一日侍中奏裁

    所司整设小驾卤簿于所出宫门外如常仪。出宫前 二刻,又捶二鼓为“再严。”奉礼于所出宫门外设陪从 之官位如常。尚舍奉御先于主人第大门外便殿之 内,设皇帝便座,南向。又于主人堂上中间设素下床 席,为哭位,亦南向。典仪又于主人庭中设陪从官位, 文东武西,重行北面,相对为首。又于御座前阶下设 奉慰位,主人执事于堂下。设五属之亲位于东阶之 东,重行,西面北上。又设五属妇女位于堂北幔下,主 女位于东厢,西面南上;妻妾位于西厢,东面南上;众 妇人位于北厢,重行南面。诸亲在东,相对为首。

    “以服《精粗》” 为序,而尊者差前其五属,外内并临于此所。

    诸陪从之官,各常服赴集其位。有司整列皇帝四望 车以下及仗卫之属应列卤簿者于内外如常仪。出 宫前一刻,又捶三鼓为三严,侍卫之官诣阁奉迎如 常。侍中版奏:“外办。”皇帝服常服,御舆以出,伞扇华盖, 侍卫警跸如常仪。皇帝降舆升车,黄门侍郎进当车 前,跪奏称:“黄门侍郎臣某言,请乘舆发。”退复位。

    凡黄门侍郎奏请、皆进跪奏称“某官臣某” 言讫。俛伏、兴。

    驾动,警跸如常。黄门侍郎与赞者夹辂以出。至侍臣 上马所,黄门侍郎进,跪奏称:“请驾权停,敕侍臣上马。” 俛伏,兴。侍中前承诏,退称:“制曰可。”黄门侍郎退唱:“侍 臣上马。”赞者承传,文武侍臣上马毕,黄门侍郎奏称: “请乘舆发。”退复位。銮驾动,称警跸,鼓吹不作。文武群 官应陪从者,乘马以从。驾至行宫门外,侍中进,跪奏: “请降车。”俛伏,兴,退复位。皇帝降车,御舆就大次,其舆 辇以下钑戟仗卫之属,陈列于大次之前左右。皇帝 变服素服,其陪从之官各舍于便次。变服、素服,其侍 臣及武官不变服。主人、相者引主人内外五属之亲, 各服衰服,就堂下外内位次哭。典仪一人立于堂下 东阶东南,赞者二人立于其南,退,俱西面。皇帝变服 讫,御舆出,侍御如常。主人免绖,去杖,司仪令引出大 门外,望见乘舆,止哭,再拜迎。仍引主人先入门右,西 面立,不哭。

    其未殡,即通拜迎、拜送于大门内。

    皇帝至堂。侍中跪奏“请降舆。”升俛伏、兴。

    于所临丧者,非尊秩则御舆升堂。

    皇帝降舆,升自东阶,即哭位。巫、祝各一人先升。巫执 桃立于东南,祝执茢立于西南,相向。千牛四人执戈 随升,二人先,二人后,侍臣夹升,列于户内外及阶下 左右。其仗卫卤簿止列于门外内如常。司仪令引主 人入中庭,北面。典仪称:“拜。”主人内外皆再拜。敕引主 人升。司仪令引主人升,立于户内之东,西面。侍中跪 奏:“请哭。”俛伏,兴。皇帝哭。典仪称“哭”,赞者承传唱“可哭。”

    凡典仪有词赞者、皆承传。

    主人以下在位者皆哭。典谒引诸从官应陪临者入, 即班位立定。典仪称“拜”,从官在位者皆再拜。典仪称 “哭”,从官在位者皆哭。十五举声。典仪称“止”,从官在位 者皆止。典谒引诸王为首者一人进,舍人接引诣奉 慰位,跪奉慰,俛伏,兴。舍人引退。典谒接引还本位。又 典谒次引诸从官文武行首一人进,舍人接引诣奉 慰位,跪奉慰,俛伏,兴。舍人引退。典谒引从官在位者 出。又典谒次引诸王等以次出。侍中跪奏:“请哭止。”俛 伏,兴。皇帝止。典仪称:“哭止。”主人以下皆止。司仪令引 主人降立于庭中之东,北面。典仪称:“拜”,主人以下皆 再拜。侍中跪奏:“请哭止。”俛伏,兴。皇帝降御舆出,侍卫 警跸如初。司仪令引主人先出,俟于大门外,拜送。皇帝至大次,降舆,即御座变服。司仪令引主人哭还庐 次。皇帝停大次未发前三刻,侍中版奏:“请中严。”所司 先奏三严,捶鼓整列,仗卫卤簿于还途如来仪。奉礼 于行宫南门外道左,向道重行,设陪从之官位,文左 武右。陪从之官于便次变服常服,赴集位所。典谒引 即班位。三严已,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御舆出,侍卫警 跸并如初。皇帝降舆升车,黄门侍郎奏请及群官陪 从,鼓吹不作,并如来仪。乘舆至殿前,若阁外回车,侍 中跪奏:“请降入。”俛伏,兴。皇帝降车,御舆入,侍臣从至 阁如初。侍中版奏:“解严。”将士各还其所,百官皆退。 临外祖父母丧,皇后父母、宗戚贵臣,并与临诸王妃 主礼同。其临诸王妃之丧及凡内丧,则并幸其前寝 次也。

    其尊应就丧,殡寝者,则临殡寝所。

    凡临诸王妃主尊亲者及师保傅与三老五更、二王 后丧,则敬同外祖。其所临幸者,若第邻宫阙,率尔往 还,则容不备。卤簿与严鼓,皆禀当时别仪注。其内外 文武陪从官,准驾备略。

    “备” ,谓官从具。“略” ,谓减省之。

    车驾若经太庙,则侍中跪奏,式过乃复常。

    除服:除外祖父母丧,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 守宫先于别殿外门外,随便设百官文武便次如初。 于除服前之夕,尚舍奉御于别殿设素下床席焉。至 日平晓而除服。

    外祖父母,则五月先下旬之吉也。其从朝制公除,则祖父母五日也。

    于除服前三刻,侍中版奏:“请中严。”诸卫勒所部屯门 列仗如常。典仪于别殿前设诸王百官三品以上位 如初,又设奉慰位如初,设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位于 别殿门外如初。百官文武应陪临者,并赴集大门便 次,各服素服。典谒引就别殿门外位。尚衣奉御以箧 奉素服吉屦升殿,位于殿东间,北面立,腰,兴,进于寝 庭。侍卫之官诣阁奉迎如常式。除服前一刻,侍中版 奏:“外办。”皇帝仍服缞服,御舆出。左右直卫钑㦸警跸 并如初。皇帝升别殿,降舆即哭位,侍卫如初。侍中跪 奏:“请哭。”俛伏,兴。皇帝哭,十五举声,侍中跪奏:“请哭止。” 从礼制除服,俛伏,兴。皇帝止。尚衣奉御以箧奉衣屦 进,跪授,兴。仍赞“变除。”

    《于变除》则权设步障,已而去之。

    变除已,侍中又跪奏:“请哭。”俛伏,兴,还本位。皇帝哭。通 事舍人引诸王百官三品以上入,各就班位定。舍人 赞拜,群官在位者皆再拜。舍人赞哭,群官在位者皆 哭,十五举声。舍人赞止,群官在位者皆止。舍人引诸 王为首者一人进诣奉慰位,跪奉慰,俛伏,兴。舍人引 退还本位。又舍人次引百官文武行首一人进诣奉 慰位,跪奉慰,俛伏,兴。舍人引退还本位。舍人赞“拜”,在 位者皆再拜。舍人引三品以上出其四品以下位于 门外者。典谒赞“拜”,赞“哭”,赞止,引退,如三品以上之仪。 侍中跪奏:“请哭止。”还俛伏,兴。皇帝止御舆降还,其夹 御之官从至阁如初。所司奏宣解严如常仪。

    除皇后父母丧服,与除外祖父母礼同。其有异者,皇 后父母则三月先下旬之吉除也,公除则三日而除 之。

    《会丧制》,遣百僚会王公以下丧。守宫先于主人第大 门外,随便量设百官文武应会吊者便次。其日,司仪 令先于主人第前寝庭,北面重行设百官位,以西为 上。百官应会吊者,并赴集主人第门外便次,各服素 服,司仪以次引入就班位。立定,司仪赞“可哭”,诸官在 位者皆哭,十五举声,司仪赞“可止”,诸官在位者皆止。 司仪引诸官行首一人升诣主人前席位展慰。

    非应致敬者则立慰

    讫,引降出。又司仪引诸在位者以次立。

    不致敬者出,应致敬者再拜引退。

    会葬:“遣百僚会王公以下葬。”

    并与遣百僚会丧礼同

    中宫成服,为父母、祖父母三日成服。本司散下其礼, 所司随职供办。尚寝先于后举哀,别殿东壁设素下 床席,为后成服位,西向。为祖父母则北壁下,南向。尚 服先制后齐缞周之服,又制六宫之服亦如之。其日, 成服前三刻,尚仪版奏:“请中严。”其别殿上女侍临者, 代哭如初。成服前二刻,司赞于别殿前幔下,整设六 宫哭位如初。又于殿上后位前设席,为奉慰位。六宫 并仍初服,集列于阁外次。女侍者各以箧奉其缞服 进授,仍赞变服焉。司赞一人升立于殿上东楹之南, 掌赞二人立于阶下,俱西面。尚服以箧奉缞服升东 阶,北面立。成服前一刻,尚仪版奏:“外办。”至时后仍初 服即位,六尚以下侍卫如初。尚仪跪奏:“请哭后哭。”从 临者皆哭,十五举声,尚仪跪奏:“请哭止。成服后止。”尚 服以箧奉缞服进,跪授,兴;仍赞“变服”焉。

    于变服则权设步障,已而去之。

    变服已,尚仪又跪奏:“请哭,后哭。”司宾引六宫入即班位,立定,司赞称:“拜”,六宫在位者皆再拜。司赞称:“哭,六 宫在位者皆哭。”十五举声,司赞称:“止”,六宫在位者皆 止。司宾引六宫行首一人升,诣后前,跪奉慰,兴,司宾 引降还本位。司赞称:“拜”,六宫在位者皆再拜讫,司宾 引六宫退。尚仪跪奏:“请哭止,后止。”从临者皆止。后退 舍别殿,六尚以下侍卫如初,于阁哭临如初。其日晡 临,晡前二刻奏严,六宫赴集,一刻奏办,引即位哭临 如初。其有公主应从成服者,则制小功五月之服,引 即位哭如初。与后俱成服哭临,先拜慰如六宫之仪, 于六宫退,赞止,引退。自后朝晡哭临如初,以至卒哭。

    若公除,则如《别礼》。

    其为曾祖、高祖父母,则与其六宫成齐衰三月之服, 如常礼。

    为外祖父母成服,与为祖父母同。其异者,与六宫俱 成小功五月之服。其日内外应交慰者,赴集奏引,即 上下位次哭临抚慰及拜哭奉慰如常礼。自后皆然。 外命妇及百官三品以下并无服,诸亲等亦赴集奉 慰如常。自后亦然。其亲王妃主以下哭,则举哀之日 奉慰。

    后奔父母、祖父母丧,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 尚舍先设行宫便殿于主人大门内之右,南向。又于 便殿之后及左右厢,量设六宫以下陪从者便次。又 于丧寝前设障幔,为六宫以下拜哭次。主人五属之 亲,于车驾未至之前,并集列于主人第。其日出宫前 四刻,尚仪版奏:“请中严。”出宫前三刻,诸卫等备列常 行仗卫卤簿于所出宫门外,内如常仪。出宫前二刻, 内谒者监于主人第“丧寝户西设荐席,为后哭位,东 向。”

    其奔祖父母丧,则户内俱西南厢北面。

    又于丧寝庭幔下,北面重行,设“六宫以下拜哭位次, 北向西上。《鸿胪》于丧寝北张帏幕,为主人五属妇人 哭位。其六宫以下从者,各素服集列,以俟陪从如常 式。”

    已成服,则服《缞服》。

    内仆进垩车。其仗卫之属应充卤簿者,并以次整列。 次所出宫门外内如常仪。未出宫前一刻,其六尚以 下应陪从者,并以次进迎如常式。小舆进于中庭。至 时,尚仪版奏:“外办”后,仍举哀之服,升舆出。

    已成服,则服《缞服》。

    三面,周以白布。行帏至阁外,后降舆,升垩车,内仆执 御。其内侍以下前导夹引舆,六尚以下乘车陪从如 常仪。六宫等应从者,乘车以次序从如常。仗卫夹引 后哭,从临者随哭不绝声。于后未至之前,司仪赞“主 人内外五属之亲各出就前堂哭位,五属妇人出就 后幕下位。”俱如丧寝之仪。内谒者监一人,升立于丧 寝东楹之南,内给使二人立于阶下,并西面。后至主 人第,降车所,尚仪跪奏:“请降车入。”后降车,仍哭。入自 闱门,三面周以行帏,从临者仍哭从不绝声,六尚以 下哭从如初。侍者夹扶主人降诣东阶之南,仍立哭。

    其奔祖丧,则主人仍立哭以待。

    众主人并降,立于主人之后,西面北上立哭。

    以服精粗为序

    后至丧寝庭,主人哭止,再拜,仍立哭。女侍者扶引后 哭,升自西侧阶,进尸西,跪,凭尸抚心哭。从临者皆哭。 于后之升也,内谒者监及司宾引六宫以下从奔者, 各权舍于便次。其仗卫卤簿屯列于外内如常式。主 人以下应升者升,各即位哭。后哭尽一哀,仍扶引即 位哭,从临者仍哭。

    若已殡,则先引进灵前,跪凭灵哭尽哀奏引退,西面再拜,乃即位而哭。

    内谒者监及司宾引六宫以下入即班位。内谒者监 称“拜”,给使承传唱“可拜。”

    凡内谒者监有词,给使皆承传。

    六宫以下皆再拜,内谒者监称“哭”,六宫以下在位者 皆哭,十五举声。内谒者监称“止!”六宫以下在位者皆 止。

    若已成服,则引行首升拜慰如常礼。

    内谒者监称“拜”,六宫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内谒者监 及司宾引六宫以下退还便次。尚仪跪奏:“请哭止,后 止。”从临者皆止后降即便殿。内侍版奏:“解严。”

    将士仍不得辄离部伍

    其服已,则百官应奉慰者,皆赴奉慰如常礼。自后后 依时哭临如常礼。

    其为父母、祖父母丧,则自后奏引哭于后寝次。

    “其未成服而奔”,则至成服日即与主人俱成服。其奔 父母之丧,则成服而还宫。其有别敕令还宫,则随旨 期。其未即还宫也,则诸卤簿仗卫及六宫以下应还 者,先还。其六宫以下之留者,与后依时哭临及成服 如后之礼。于后还宫日之朝,诸应奉迎之官及仗卫 卤簿等,并赴主人第,奉迎如式。于还宫日,车从未发 前三刻,尚仪版奏:“请中严。”诸卫整列仗卫卤簿,于还途如来仪。至时,尚仪版奏:“外办。”后哭拜讫,六尚夹引 后降出,常侍从者夹引左右如初,主人拜送如常礼。 后出内门,奏“哭止。”升车,从临者皆止,三面,周以行帏。 六宫以下各乘其车,序从如初。至阁外,尚仪跪奏:“请 降入。”后降车,升舆入。内侍以下陪从至阁如初。内侍 版奏“解严。”诸列卤簿者各还其所。自后赴葬及练祥, 则出入如初礼。

    皇太后、皇后于父母、若祖父母之丧已葬已还而不 赴葬,则于启日之朝,与六宫以下服缞服,奏引,各即 上下位次,哭临拜慰如初。若父在、若祖父在为母、若 祖母之丧,十一月而小祥,则与六宫以下于位次行 变除之礼,易以练总,除腰绖,哭临受慰如常礼。其禀 旨行公除之礼,则十三日而除,其行除礼如别条。 后临外祖父母丧,并与“奔祖父母丧”礼同。其异者,乘 犊车。其仗卫羽仪之属,则如平常,而位于丧寝中间 之西北壁下,南面即位乃哭。其主人内外五属之亲, 并哭于前堂,妇人哭于后庭。应升者,待令乃升。皇太 后、皇后每出临,若须严鼓,并须准所临远近及卤簿 备略禀旨,在于当时。

    后临。内命妇丧,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降临 前二刻,尚仪版奏:“请中严。”尚寝先于命妇以下寝中 间北厢设素下床席,为后哭位,南向。小舆进于内庭。 降临前一刻,尚仪版奏:“外办。”后服素服,升舆出,常侍 从者侍卫如常式。至内命妇以下丧寝,降舆即位哭、 侍卫如常式。于后之将至也,女侍者启引亡者所生 “皇子,降东阶之南,西面再拜。”

    已成服则去杖

    又女侍者启引亡者所生皇女,出北户,降寝北,南面 再拜,引并升,复位,哭如初。尚仪跪奏“请哭,后哭。”从临 者皆哭,十五举声。尚仪跪奏:“请哭止”,抚慰皇子等。后 止。女侍者引皇子就后前跪哭,后抚慰皇子,兴,再拜, 仍立哭。又引皇女进抚慰,如抚慰皇子之礼。尚仪跪 奏:“请还后升舆”,引降还侍卫如初。于后之降也,侍者 启引皇子降,拜,引升复位,哭。女侍者启引皇女降,拜 引升复位,哭并如初。

    后除父母、祖父母丧服,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 办。《尚服》先制后及六宫以下素服。内谒者监先于宫 别殿阁外,整设六宫以下便次如初。又于便殿前整 设障幔,为六宫以下拜哭次如初。以十三月而除服, 于除服前之夕,后晡临已,有司除其故位次,而设新 下床席焉。其日平明后而除服,于除服前三刻,尚仪 版奏“请中严。”

    六宫以下,各其司《启严》。

    女侍临者升列于别殿上,哭临如初。除服前二刻,司 赞于别殿前幔下,整设六宫以下位次如初。又于堂 上后位前设席,为跪奉慰位如初。六宫以下仍缞服 集列于阁外便次,女侍者以箧奉素服进授,仍赞“变 除”焉。司赞一人升立于堂上东楹之南,掌赞二人立 于堂下,并西面。尚服以箧奉素服升东间,北面立。前 一刻,尚仪版奏:“外办”后仍服缞服出,升即位次,侍卫 如初。后哭,从临者皆哭,十五举声。尚仪跪奏:“请哭止。” 从礼制,除服后止。尚服以箧奉素服进,跪授,兴,仍赞 “变除”焉。

    于变服则权设步障,已而去之。其侍临者,亦从变除。

    变除已,尚仪又跪奏:“请哭后哭。”司宾引六宫以下入 即班位。司赞称“拜。”掌赞唱:“可拜。”

    凡司赞有词,掌赞皆承传。

    六宫以下在位者皆拜。司赞称“哭”,六宫以下在位者 皆哭,十五举声。司赞称:“止”,六宫以下在位者皆止。司 宾引六宫行首一人升进后前席位,跪奉慰,兴,司宾 引降还本位。司赞称:“拜”,六宫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司 宾引六宫以下出,各还宫寝如常。尚仪跪奏:“请哭止, 还后。”哭止。从临者皆止。后降还内寝,侍卫如初。

    《除外祖父母服》,与祖父母同。其异者,公除之礼,则五日而除。

    皇太子为外祖父母举哀,并成服《除服》。

    妃父母附

    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斋师先于东宫别殿 北壁下,散设素下床席,为皇太子举哀成服位,南向。 有司先制皇太子小功五月之服,其为妃父母,则制 缌麻三月之服。所司先于重明门外之左右,量设宫 臣以下次。其日举哀前三刻。

    馀与“《为诸王妃主》举哀” 同。

    又设一品以下、九品以上哭位于举哀殿门外亦如 之。又于阶下当举哀位,北向,设奉慰位。宫臣应陪临 者,并赴集便次服素服。斋师以箧奉缞服升,立于殿 东间,北面立。典谒引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俱就门外 位,文武侍卫之官诣阁奉迎。举哀前一刻,左庶子版 奏:“外办。”至时,皇太子服素服,升舆出升别殿,降即哭 位坐侍卫如常。左庶子跪奏“请为故某官

    若某郡君

    举哀,俛伏,兴。皇太子哭。十五举声,左庶子跪奏:“请哭 止成服。”俛伏,兴。皇太子止哭。斋师以箧奉缞服进,跪 授,兴,仍赞“变服”焉。

    于变服则权设步障,已而去之。

    成服。左庶子跪奏:“请哭。”俛伏,兴。以下至成服讫,请哭 止,如诸王妃、主仪。皇太子止升舆,降还,侍卫从至阁 如常。其日晡哭,则晡前二刻奏严,一刻奏办。皇太子 服缞服出即位,次哭如初,宫官不集。自后朝晡,凡三 日而止。

    将除服,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守宫先于重 明门外之左右,设宫臣次如初。于除服前之夕,有司 于别殿设下床席焉。其日平明而除服。

    “外祖父母则五月,后父母则三月” ,并先下旬之吉。其从朝制,公除则外祖父母五日,后父母三日而除之。

    于除服前三刻,左庶子版奏“请中严。”

    除,与“为外祖父母举哀” 礼同。

    宫官文武应陪临者,并赴集便次,各改服素服。掌仪 引就门外位。斋师以箧奉素服吉屦,升殿东间北面 立,腰舆诣寝庭。侍卫之官诣阁奉迎如常式。除服前 一刻,左庶子版奏:“外办。”皇太子仍缞服御舆出,升堂, 降舆即位,其近侍之官从升,侍卫夹引如常仪。左庶 子跪奏:“请哭。”俛伏,兴。皇太子哭十五举声,左庶子跪 奏:“请哭止除服。”俛伏,兴,皇太子止。斋师奉衣履进,跪 授,兴,仍赞“变服”焉。

    “于《变服》权设步障” ,已而去之。

    于变除已,左庶子跪奏:“请哭。”俛伏,兴,还本位。

    除与为诸王妃主举哀同。

    皇太子于师傅保奉慰。再拜,则左庶子奏“兴受”,答再 拜。乃坐哭。皇太子为外祖父母,除服,则皇子等位于 太子之下,差退,即哭。次哭,变服,素服,又哭,引退如皇 太子之仪。其皇孙等服素服,侍者引即庭拜,引升位 于东阁之南,北面,与皇太子俱哭。于皇太子变服已, 重哭,则引进皇太子前,跪奉慰,俛伏,兴,再拜,复位,哭, 于宫官等退。赞“哭止。”引复阶下位拜退。

    临。诸王妃主丧,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守宫 先于重明门外之左,设三师等次;又于主人第大门 外之右,设皇太子便次,南向。又于大门之左右,随便 设陪从之官次。其所临者五属之亲,先集列于主人 之第。其执事先于寝北设障幔,为主人五属妇人拜 哭次。其日出宫前四刻,左庶子版奏:“请中严。”出宫前 “三刻,捶一鼓为一严。”

    《三严时节》前一日左庶子奏裁

    二卫率等备列常行仗卫卤簿所。出宫门外内如常 仪。出宫前二刻,又捶二鼓为再严。奉礼于重明门外 之左右,设宫官从者位,文东武西,重行相向,皆以北 为上。斋师先于主人大门外次内设皇太子座,南向。 又于主人堂上中间近北设素下床席,为皇太子哭 位,南向。掌仪于主人庭设从官之位,文东武西,重行 北面,相对为首。又“于皇太子座前阶下设奉慰位。主 人执事于堂下。设五属之亲”位于东阶之东,重行西 面北上。

    “以服《精粗》为序,而尊者差。” 前下皆准此。

    又设五属妇女位于堂北幔下,主女位于东厢,西面 南上;妻妾位于西厢,东面南上;众妇人位北厢南面。 诸妇在西,诸亲在东,相对为首。

    其五属内外,并陪临于此所。

    其陪从宫官以下,皆常服,赴集其位。有司整列皇太 子四望车及副车、仗卫之属应列卤簿者于外内如 常仪。出宫前一刻,又捶三鼓为三严,诸侍卫之官俱 诣阁奉迎。左庶子版奏:“外办。”皇太子服常服,升舆以 出,扇盖及侍从如常仪。皇太子降舆升车。中允进跪 奏称:“中允臣某言,请车发。”俛伏,兴,退复位。

    凡中允奏请。皆进跪奏称“某官臣某言” 讫。俛伏、兴

    车动,中允兴,赞者夹引以出。至侍臣上马所,中允奏 称:“请车权停,令侍臣上马。”左庶子承令,退称:“令曰:诺。” 中允退称:“侍臣上马。”赞者承传,文武侍臣皆退。上马 毕,中允奏:请车发,退复位。皇太子车动,鼓吹不作。三 师乘车训导,三少乘车训从,宫臣文武应陪从者,皆 乘马以从如常。至主人大门次前,左庶子进,跪奏:“请 降车。”俛伏,兴,还侍位。皇太子降车,升舆入次。其车舆 以下,卤簿仗卫之属列于次前之左右。皇太子变服、 素服,其陪从之官各就次变服、素服,侍臣及文武官 不变服。相者引主人内外五属之亲各服衰服,就堂 下位次哭。掌仪一人立于堂下东阶东南,赞者二人 立于其南,差退,俱西面。皇太子变服讫,升舆出,侍卫 左右如初。主人免绖,去杖,相者引出门外。遥见舆,止 哭,再拜迎。仍引主人先入门左,西面立,不哭。

    若未殡,则通拜迎,拜送于大门之内。

    相者赞众主人以下皆止哭。皇太子至堂左。庶子跪奏“请降舆升俛伏。兴。”

    于所临之丧,非尊者则乘舆升堂。

    皇太子降舆、升自东阶、即哭位。

    应拜者则奉引拜灵次

    侍臣夹升,列于户内外及阶下之左右。其仗卫卤簿, 止列于门内外之左右,并如常仪。司仪引主人进中 庭,北面。掌仪称“拜。”主人以下应拜者皆再拜。令引主 人升。司仪引主人升,立于户内之东,西面左庶子跪 奏:“请哭。”俛伏,兴。皇太子哭。掌仪称:“哭。”赞者承传唱:“可 哭。”

    凡掌仪有词。赞者皆承传。

    主人以下及在位者皆哭。通事舍人引诸从官应陪 位者入即班位,立定。掌仪称“拜”,从官在位者皆再拜。 掌仪称“哭”,从官在位者皆哭,十五举声。掌仪称“止”,从 官在位者皆止。通事舍人引从官行首一人进诣奉 慰位,跪奉慰,俛伏,兴。引退还本位。掌仪称“拜”,从官在 位者皆再拜。讫,舍人引从官出。左庶子跪奏:“请哭止, 抚慰。”主人俛伏,兴。皇太子止兴,就主人前执手讫,主 人再拜。皇太子复位,哭,又尽一哀。

    凡所临非本服五属之亲,则一哭而止。

    左庶子跪奏:“请哭止。”俛伏,兴,皇太子止。掌仪称:“止!”主 人以下在位者皆止。司仪引主人降立于庭中之东, 北面。掌仪称:“拜。”主人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左庶子奏: “请还。”皇太子降,升舆出,侍卫如初。司仪引主人先出, 俟于大门外,拜送皇太子至次,降舆即座,服常服。司 仪引主人哭还庐次。皇太子停大次。未发前三刻,左 庶子版奏:“请严。”有司依式先奏三严,捶鼓如初。二卫 率等整列仗卫卤簿,还途如来仪。奉礼设宫官陪从 者位于皇太子次前道左,文武皆重行向道。陪从之 官各于次变服讫,谒者各引就班位。三严已,左庶子 又奏“请外办。”皇太子升舆出,升车还宫。左庶子奏请 及宫官陪从,不鸣鼓吹,皆如来仪。到重明门外,宫官 文武皆下马,三师、三少各还。皇太子至殿前,回车南 向。左庶子跪奏:“请降车。”俛伏,兴。皇太子降车,乘舆入, 侍臣从至阁,左庶子奏:“请解严。”将士各还其所,宫官 皆退。

    临外祖父母丧。

    妃父母、师傅保、宗戚、宫臣,并与诸王妃、主礼同。

    其临诸妃主以下内丧,则并位于前寝次。

    其尊亲应就丧殡寝者,则临殡可。

    凡所临诸王妃主以下丧,若未殡,若已殡,或临启引, 或练禫,皆以本服亲疏及恩赐深浅而为疏数之异。 其亲临之仪及主人迎待之式,其礼如初。其所临者, 若邻宫阙,率尔往还,则容不备。常行仗卫与严鼓,皆 禀当时别旨而为仪注。其宫臣陪从文武之官,亦准 临时备略。

    “备” 之言警,卫备也,“略” 之言不备。

    皇太子每过太庙,则左庶子奏式,过乃复常。

    皇太子妃为父母、祖父母成服,三日成服。本司散下 其礼,所司随职供办。掌筵先于妃举哀别殿东壁设 素下床席,为妃成服位,西向。为祖父母则北壁下,南 向。所司先制妃齐衰周之服,又制良娣以下服亦如 之。其日成服前三刻,司则版启“中严”,女侍临者升列 于别殿上,哭不绝声。前二刻,司则于别殿前幔下整 设良娣以下哭位如初。又于殿上妃位前设席,为奉 慰位。良娣以下仍初服,集列于阁外次。女侍者各以 箧奉其衰服进授,仍赞变服焉。司则一人升立于殿 上东楹之南,女史二人立于阶下,并西面。掌严以箧 奉衰服升东间,北面立。成服前一刻,司则版启:“外办”, 妃仍初服即位,侍卫如初。司则跪启:“请哭。”妃哭。从临 者皆哭、十五举声。司则跪启“请止成服。”妃止。掌严以 箧奉衰服进,跪授,兴。仍赞“变服”焉。

    于变服则权设步障,已而去之。

    变服已,司则又跪启:“请哭。”妃哭,女侍者引良娣以下 入即位。司则称“拜”,良娣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司则称 “哭”,良娣以下在位者皆哭,十五举声。司则称:“止”,良娣 以下在位者皆止。女侍者引良娣行首一人升,诣妃 前席位,跪奉慰,兴,女侍者引降还本位。司则称“拜”,良 娣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女侍者引良娣以下退。司则 跪启,“哭止,妃止”,从临者皆止。妃退舍别室如常礼,侍 从者侍卫如初,于阁哭临如初。其日晡临,前二刻启 严,良娣以下赴集,一刻启办,引即位,哭临如初。其有 妃女应成服者,则制小功五月之服,引升即位如初。 与妃俱成服哭临,先拜慰如良娣之仪。于是良娣以 下退,赞止,引退。自后朝晡哭临如初,以至卒哭。

    若公除,则如《别礼》。

    其为曾祖、高祖父母,则与良娣以下,俱成齐衰三月 之服,如常礼。

    为外祖父母诸王妃主良娣宗戚等举哀,并与祖父母《闻丧礼》同。其异者,于别宫次。其日晡临后,三朝哭临而止。诸王妃主以下,一举哀而止。

    奔父母、祖父母丧,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守

    宫先设行宫便殿之后及左右厢,设良娣以下及诸 陪从者便次如式。又于丧寝前设障幔,为良娣以下 拜哭。次。主人五属之亲,于妃未至之前,集列于主人 第。其日出宫前四刻,司则版启“请中严。”出宫前三刻, 诸率等备列常行仗卫卤簿于所出宫门外,内如常 仪。出宫前二刻。导客舍人于主人第丧寝户西

    若殡西

    设荐席为妃哭位,东向。

    其奔祖父母丧,则户内之西南厢,北面。

    导客舍人又于丧寝庭幔下,北面重行,设良娣以下 哭位。陪从者各服素服,集列以俟,陪从如常。

    已成服则服衰服

    内厩尉进垩车,其仗卫卤簿,并以次整列,出宫门外 内如常仪。出宫前一刻,司闺以下应陪从者,并以次 进迎如常。小舆进于内庭。至时,司则又版启:“外办”,妃 仍举哀之服,升舆出。

    已成服则服衰服

    三面,周以白布行帷。至阁外,妃降舆,升垩车,内厩尉 执御,典内以下前导夹引,与司闺以下乘车陪从如 常仪。良娣以下应陪从者,乘车以次序从如常。仗卫 夹引。妃哭,从临者随哭不绝声。于妃未到之前,司仪 赞“主人内外五属之亲,并出就前堂哭”,其位如殡堂 之仪。导客舍人一人升立于丧寝东楹之南,内给使 二人立于阶下,并西面。妃至主人第,降车,所司则启 请“降入。”妃降车,仍哭。入自闱门,三面周以行帷,从临 者仍哭从不绝声,司闺以下哭从如初。侍者夹扶主 人降诣东阶之南,仍立哭。

    其奔祖父母丧,则主人乃立哭以待。

    众主人并降,立于主人之后,西面北上立哭。

    以服精粗为序

    妃至丧寝庭,主人哭止,再拜,仍立哭。女侍者扶引妃 哭,升自西侧阶,进尸西,跪,凭尸抚心哭,从临者仍哭。 于妃之升也,导客舍人引良娣以下从奔者,各权舍 于便次。其仗卫卤簿屯列于外内如常。主人以下应 升者升,各就位哭。妃哭尽一哀,仍扶引即位哭,从临 者仍哭。

    若已殡,则先引进灵前,跪凭灵哭,尽哀,启引退,西面再拜,乃即位哭。

    导客舍人引良娣以下入即班位。导客舍人称拜。给 使承传唱“再拜。”

    凡舍人有词,给使皆承传。

    良娣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导客舍人称“哭。”良娣以下 在位者皆哭,十五举声,导客舍人称“止。”良娣以下在 位者皆止。

    若已成服,则引行首奉慰,皆如常礼。

    导客舍人称“拜”,良娣以下在位者皆再拜。讫,导客舍 人引良娣以下退还便次。司则跪启:“妃哭止。”妃止哭, 从临者皆止。妃退降即便次。典内版启:“解严。”

    将士仍不得辄离部位

    其成服已,则宫官等应奉慰者,并赴奉慰如常礼。自 后妃依时哭临如常礼。

    “其为父母,若祖父母丧” ,则自后启引,哭于后寝次。

    其未成服而奔,则至成服日即与主人俱成服。其奔 父母之丧,则成服而还宫。其有别敕令还宫,则随旨 期。其未即还宫也,其良娣以下,及卤簿仗卫应还者, 先还,留者与依时哭临。及成服,则如妃之礼。于妃还 宫日之朝也,诸应奉迎之官及仗卫卤簿等,并赴主 人第奉迎如式。于还宫日,车发前三刻,司则版启:“请 中严”,诸率等整列仗卫卤簿于还涂,如来仪。至时,司 则版启:“外办。”妃哭拜讫,主人以下各列本次,拜辞如 初。

    其尊及长则不降拜

    司闺扶引妃降出,侍从者如初。妃至中门,启,哭止,升 车,从临者皆止,三面周以行帷。良娣以下乘车序从 如初。妃至阁,外司则跪启:“请降入。”妃降车,升舆入,典 内以下陪从,至阁如初。典内版启:“请解严。”诸列卤簿 者各还其所。自后赴葬及练祥,则出入如初礼。皇太 子妃于祖父母,若父母之丧不赴葬,则于启日之朝 也,与良娣以下服衰服,启引各即上下位次,哭临拜 慰如初。若父在若祖父在为母若祖母之丧,十一月 而小祥,则与良娣以下,于位次行变除之礼,易以练 总,除腰绖,哭临受慰如常礼。其禀旨行公除之礼,则 十三日而除。其行除礼如别条。

    妃临外祖父母丧,与奔祖父母丧礼同。其异者,乘常 行之车。其仗卫羽仪之属,则如平常,而位于丧寝中 间之西北壁下,南面即位乃哭。其主人内外五属之 亲,并哭于丧寝前后庭。应升者,如太子临外祖父母 丧主人以下待之礼。皇太子妃每出临,若须严鼓,并 须准临远近及仗卫备略,禀旨在于当时。

    备如常略不备

    妃临良娣以下丧,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降

    临前二刻,司则版启:“请中严。”掌筵先于丧寝中北厢 设素下床席,为妃哭位,南向,腰舆进于内庭。降临前 一刻,司则版启:“外办。”妃服素服,升舆出,常侍从者侍 卫如常。至丧寝所,降舆升丧寝,即位坐哭,侍从者侍 卫如常。于妃之将至也,女侍者启引亡者之子,降东 “阶之南,西面再拜”

    已成服则去杖

    又女侍者启引亡者之女,出北户,降寝,北面再拜,引 并升,复位,哭如初。司则跪启:“请哭,妃哭。”从临者皆哭, 十五举声,跪启:“止,抚慰。”妃止。女侍者引亡者之子诣 妃前,跪哭,抚慰之子兴,再拜,引退复位。又引亡者之 女如上礼。司则跪启:“请还妃升舆”,引降还侍卫如初。 于妃之降也,侍者启引亡者之子降拜,引升,复位哭。 女侍者启引亡者之女,降,拜引升,复位,哭并如初。 妃除父母、祖父母丧。

    除外祖父母丧附

    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所司先制妃及良娣 以下素服。导客舍人先于别殿阁外,整设良娣以下 便次如初。又于别殿前整设障幔,为良娣以下拜哭 次。以十二月而除服。于除服前之夕,妃晡临已,有司 除其故位次,而设新下床席焉。其日平明后而除服。 于除服前三刻,司则版启“中严”,女侍临者升列于别 殿上,哭临如初。除服前二刻,司则于便殿前幔下,整 设良娣以下位次,又于殿上妃位前设席,为跪奉慰 位。良娣以下仍衰服,集列于阁外便次。女侍者以箧 奉其素服进授,仍赞变除焉。司则一人升立于堂上 东楹之南;女史二人立于堂下,并西面。掌严以箧奉 素服升东间,北面立。前一刻,司则版启:“外办。”妃仍服 衰服,引出升即位次。常侍、从者侍如初。妃哭,从临者 皆哭,十五举声。司则跪启:“哭止。”从礼制除服。妃止。掌 严以箧奉素服进,跪授,兴,仍赞变除焉。

    于变服则权设步障,已而去之。其侍临者,亦从变除。

    变除已,司则又跪启:“请哭妃哭。”女侍者引良娣以下 入即班位。司则称“拜。”女史承传,唱“可拜。”

    凡司则有词,女史皆承传。

    良娣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司则称:“哭”,良娣以下在位 者皆哭,十五举声。司则称:“止”,良娣以下在位者皆止。 女侍者引良娣行首一人升,进妃前席位,跪奉慰,兴, 女侍者引降还本位。司则称:“拜”,良娣以下在位者皆 再拜。女侍者引良娣以下出,各还宫寝如常礼。司则 跪启:“请哭止。”还妃哭止,从临者皆止。妃降,还内寝,侍 卫如初。

    除外祖父母服,与祖父母服同。其行公除之礼,则五日而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