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二百二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二十五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二百二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二十五卷目录

     宗庙祀典部汇考十九

      礼记曲礼 王制 月令 曾子问 礼器 郊特牲 明堂位 丧服小记 大传

      杂记 祭法

      大戴礼迁庙 衅庙

      释名释宫室

    礼仪典第二百二十五卷

    宗庙祀典部汇考十九

    《礼记》

    《曲礼》

    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

    陈注毛色纯而不杂曰牺,养于涤者曰肥,求得而用之曰索。 疏曰:“此谓天子大夫士也。若诸侯大夫即用少牢,士则用特牲。其丧祭,则大夫亦得用牛,士亦用羊豕。故《杂记》云:‘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祔皆太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祔皆少牢’”是也。

    凡祭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鬣,豚曰腯肥, 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 脯曰《尹祭》,槁鱼曰商祭,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 清酌,黍曰芗合,粱曰芗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 丰本,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

    陈注元,头也。武,足迹也。牛肥则迹大,豕肥则鬣刚。腯者,充满之貌。羊肥则毛细而柔弱。翰,长也。鸡肥则鸣声长,犬肥则可为羹以献,雉肥则两足开张,兔肥则目开而视明。尹,正也。脯,欲旉割方正。槁,干也。商,度也,商度其燥湿之宜。脡,直也。鱼之鲜者不馁败则挺然而直。水,元,酒也,水可溉濯,故曰清涤。古之酒醴皆有清有糟,未泲者为糟,既泲者为清也。黍熟则粘聚不散,其气又香,故曰芗合。粱谷之强者,其茎叶亦香,故曰芗萁,稷粟也。明则足以交神。祭祀之饭谓之粢盛。蔬,与“疏”同,立苗疏则茂盛嘉美也。“丰本”,根本丰盛也。咸鹾,盐味之厚也。“嘉玉”,无瑕之玉,量币中广狭长短之度也。

    《王制》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 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 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

    陈注“诸侯太祖”,始封之君也。“大夫太祖,始爵者也。士一庙,侯国中、下士也,上士二庙。天子诸侯正寝,谓之路寝;卿大夫士曰适室,亦谓之适寝。庶人无庙,故祭先于寝也。”

    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

    陈注郑氏曰:“此盖夏、殷之祭名。”周则春曰祠,夏曰礿,以禘为殷祭。 《疏》曰:“礿,薄也。春物未成,祭品鲜薄也。禘者,次第也。夏时物虽未成,宜依时次第而祭之。尝者,新谷熟而尝也。烝者,众也,冬时物成者众也。郑疑为夏、殷祭名者,以其与周不同,其夏、殷之祭又无文,故称‘盖’以疑之。”

    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

    陈注祫也也。其礼有二:时祭之祫,则群庙之主皆升而合食于太祖之庙,而毁庙之主不与。三年大祫,则毁庙之主亦与焉。天子之礼,春礿则特祭者,各于其庙也。禘、尝、烝皆合食。 石梁王氏曰:“特礿者,春物全未成,止一时祭而已,于此时不祫也。夏物稍成,可于此时而祫;秋物大成,冬物毕成,皆可祫。故曰祫、禘、祫、尝、祫、烝”而礿,则特也。

    诸侯,“礿则不禘,禘则不尝,尝则不烝,烝则不礿。”

    陈注南方诸侯,春祭毕则夏来朝,故阙禘祭。西方诸侯,夏祭毕而秋来朝,故阙尝祭。四方皆然。 石梁王氏曰:“诸侯岁朝,为废一时之祭,王事重也。

    诸侯礿犆禘,一犆一祫,尝、祫烝祫。”

    陈注犆礿礿犆,非有异也,变文而已。祫尝祫烝与尝祫烝祫亦然。诸侯所以降于天子者,禘一犆、一祫而已。言夏祭之禘,今岁犆,则来岁祫;祫之明年又犆,不如天子每岁三时皆祫也。 石梁王氏曰:“物稍成未若大成,其成亦未可必,故夏禘之时,可祫、可犆,不可尝也。秋冬物成可必,故此二时必可祫,故不云犆而云尝祫、烝、祫”,此一节专为祫祭发也。

    愚按:此章先儒以为“夏、殷之制,然禘王者之大。”

    祭也。今以为四时常祭之名,何欤?岂周更时祭之名,而后禘专为大祭欤?又《周官制度》云:“先王制礼,必象天道,故月祭象月,时享象时,三年之祫,五年之禘象闰。” 又云:“《王制》之言祫,非三年之制也。”

    《月令》

    仲春之月,“天子乃鲜羔开冰,先荐寝庙。”

    陈注“献羔以祭司寒之神。开冰先荐寝庙”者,不敢以人之馀奉神也

    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荐鲔于寝庙,乃为麦祈实。

    陈注因荐鲔,并祈麦实。大全方氏曰:“必乘舟而后《荐鲔》者,所以示亲渔也。”

    孟夏之月,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 仲夏之月,农乃登黍,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 荐寝庙。

    孟秋之月,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

    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尝稻”,先荐寝庙。

    季冬之月,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 乃命同姓之邦,供寝庙之刍豢。

    《曾子问》

    《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与?”孔子曰:“天无二 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未知其为礼也?”

    陈注二孤、二主,当时有之。曾子疑其非礼,故问夫子。尝、禘、郊、社,祭之重者,各有所尊,不可混拜而祭之。丧可得有二孤,庙可得有二主乎?

    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主以行。及反,藏诸祖庙。庙 有二主,自桓公始也。

    陈注《师》行而载迁庙之主于齐车,示有所尊奉也。既作伪主,又藏于庙,是二失矣。

    《丧之二孤》,则昔者卫灵公适鲁,遭季桓子之丧,卫君 请吊,哀公辞,不得命,公为主。客入吊,康子立于门右, 北面。公揖让升自东阶,西乡;客升自西阶,吊。公拜,兴 哭,康子拜稽颡于位,有司弗辩也。今之二孤,自季康 子之过也。

    《曾子问》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乎?”孔子曰:“天子 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 庙之主以行,则失之矣。”

    陈注迁庙主,谓新祧庙之主,齐车金路也,又名公祢,

    当七庙。五庙无虚主。虚主者,惟天子崩,诸侯薨,与去 其国,与祫祭于祖,为无主耳。吾闻诸老聃曰:“天子崩, 国君薨,则祝取群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卒哭成 事,而后主各反其庙。”

    陈注崩薨而群主皆聚祖庙,以丧“三年不祭”,且象生者为凶事而聚集也。

    “君去其国”,太宰取群庙之主以从,礼也。

    陈注去国而群庙之主皆行,不敢弃其先祖也。

    祫祭于祖,则祝迎四庙之主。主出庙入庙必跸。

    陈注诸侯五庙,祫祭则迎高曾祖祢入太祖之庙。主出入而跸止,行人不欲其渎也。

    《曾子问》曰:“古者师行无迁主,则何主?”孔子曰:“主命。”问 曰:“何谓也?”孔子曰:“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 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齐车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 舍。反必告。设奠卒,敛币玉,藏诸两阶之间乃出,盖贵 命也。”

    陈注既以币玉告于祖庙,则奉此币玉犹奉祖宗之命也,故曰:“主命每舍,必奠神之也,反则设奠以告而埋藏之,不敢亵也。”大全临川吴氏曰:“无迁主,谓诸侯受封,传继未六世者,未有当毁之庙,故无已迁之主也。庙无虚主,有庙者不可以其主行主命,谓虽无木主,但所受于神之命即是主也。”

    《礼器》

    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周坐 尸诏侑武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夏立尸而卒祭,殷 坐尸,周旅酬六尸。曾子曰:“周礼其犹醵与!”

    陈注周之礼,尸即位而坐。诏者,告尸以威仪之节。侑者,劝尸为饮食之进。诏与侑皆祝官之职。祝不止一人,无方,谓无常人也。宗庙中可告之事,皆得告之也。亦然,亦如殷之礼也。礼同本于道之同,故云“其道一也。”夏之礼,尸当饮食则暂坐,若不饮食则惟立,以俟祭事之终也。殷则尸虽无事亦坐。周家祫祭之时,群庙之祖皆聚于后稷庙中。后稷尸尊,不与子孙为酬酢,毁庙之祖又无尸,故惟六尸而已。此六尸自为昭穆次序,行旅酬之礼。故《曾子》言“周家此礼,其犹世俗之醵与?”醵,敛钱共饮酒也。钱之所敛者均,则酒之所饮必均,此六尸之旅酬,如醵之均平也。

    天道至教,圣人至德。庙堂之上,罍尊在阼,牺尊在西。 庙堂之下,县鼓在西,应鼓在东,君在阼,夫人在房。大 明生于东,月生于西,此阴阳之分,夫妇之位也。君西 酌牺象,夫人东酌罍尊,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和 之至也。

    陈注天道阴阳之运,极至之教也。圣人礼乐之作,极至之德也,无以复加,故以“至”言。罍尊,夏后氏之尊也;牺尊,周尊也。县鼓大,应鼓小,设礼乐之器,一以西为上,故牺尊、县鼓皆在西,而罍尊与应鼓皆在东也。天子诸侯皆有左右房,此夫人在西房也。君在东而西酌牺象,夫人在西而东酌罍尊,此礼交动乎堂上也。县鼓、应鼓,相应于堂下,是乐交应乎下也。罍尊画为山云之形,牺尊画凤羽而象骨饰

    之,故亦曰“牺象。”此章言诸侯时祭之礼。《大全》。延平周氏曰:“天道无非教,凡有象者皆至教也;圣人无非德,凡在于动作之间者皆至德也。自罍在阼而下,皆所谓至教、至德者也。雷,阳也;牛,阴也,故罍尊在左而牺尊在右者,阴阳之位也。以县鼓而对应鼓,则应鼓非县,乃提之者也;以应鼓而对县鼓,则悬鼓非应乃倡之者也。倡者为阳,和者为阴,故县鼓在右而”应鼓在左者,阴阳之配也。君在东阼,所以祖日之生于东,夫人在西房,所以祖月之生于西,此阴阳之位也。君在东阶,而西酌牺象,所以祖日之西行,夫人在西房,而东酌罍尊,所以祖月之东行,此阴阳之配也。君阳也,夫人阴也,君与夫人之礼,交举于上,此阴阳之体见于礼者也。六律阳声也,六吕阴声也。律吕之声交应于下,此阴阳之声发于乐者也。一阴一阳之谓道,而道者德教之所自出也。

    “《太庙之内》,敬矣。君亲牵牲,大夫赞币而从;君亲制祭, 夫人荐盎;君亲割牲,夫人荐酒。卿大夫从,君命妇从 夫人”,洞洞乎其敬也,属属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 飨之也。

    陈注君出庙门迎牲,亲牵以入,然必先告神而后杀,故大夫赞佐执币而从君,君乃用币以告神也。杀牲毕而进血与腥,则君亲割制牲肝,以祭神于室。此时君不亲献酒,惟夫人以盎齐荐献。及荐熟之时,君又亲割牲体,然亦不献,故惟夫人荐酒也。“洞洞,敬之”,表里无间也。“属属”,诚实无伪也。“勿勿”,勉勉不已也。

    纳牲诏于庭,血毛诏于室,羹定诏于堂,三诏皆不同 位,盖道求而未之得也。设祭于堂,为祊乎外,故曰:“于 彼乎,于此乎。”

    陈注诏,告也。牲入在庭,以币告神,故云“纳牲诏于庭。”杀牲取血及毛入,以告神于室,故云“血毛诏于室。”羹,肉汁也。定,熟肉也。煮之既熟,将迎尸入室,乃先以俎盛羹,及定而告神于堂,此是荐熟未食之前也。道,言也。此三诏者,各有其位,盖言求神而未得也。“设祭于堂”者,谓荐腥爓之时,设馔在堂也。祊,祭之明日,绎祭也。庙门谓之祊,设祭在庙门外之西旁,故因名为祊也。记者又引古语云:“于彼乎,于此乎”,言不知神于彼飨之乎?于此飨之乎?

    大飨,其王事与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笾豆 之荐,四时之和气也。内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也。 龟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见情也。丹漆、丝纩、竹箭,与 众共财也。其馀无常货,各以其国之所有,则致远物 也。其出也,《肆夏》而送之,盖重礼也。

    陈注大飨,祫,祭也。言王事者,明此章所陈,非诸侯所有之事也。三牲,牛羊豕也。腊,兽也。《少牢礼》云:“腊用麋笾豆。”所荐品味,皆四时和气之生成。“内金”,纳侯邦所贡之金也。示和,示诸侯之亲附也。一说金性,或从或革,随人,故言和也。君子于玉比德,诸侯来朝,璧加于束帛之上,尊德也。陈列之序,龟独在前,以其知吉凶,故先之也。金在其次,以人情所同欲,故云“见情也。”自“三牲”以下至丹漆等物,皆侯邦所供贡,并以之陈列,或备器用,与众共财,言天下公共所有之物也。“‘其馀无常货”,谓九州之外蛮夷之国,或各以其国所有之物来贡,亦必陈之,示其能致远方之物也,但不以为常耳。诸侯为助祭之宾,礼毕而出,在《无算》爵之后,乐工歌《陔夏》之乐章以送之,设施如此,盖重大之礼也。注读“肆’为陔”者,《周礼》“锺师掌《九夏》,尸出入,奏《肆夏》,客醉而出,则奏《陔夏》”,故知此当为“陔”也。

    《郊特牲》

    飨禘。音禴“有乐而食尝无乐”,阴阳之义也。凡饮,养阳气 也;凡食,养阴气也,故春禘而秋尝,春飨孤子,秋食耆 老,其义一也。而食尝无乐,饮养阳气也,故有乐;食,养 阴气也,故无声。凡声,阳也。

    陈注飨,春飨孤子也。禴,春祭宗庙也。孤子死事者之子孙。食,秋食耆老也。尝,秋祭宗庙也。周之礼,春祠、夏禴、秋尝、冬烝、春禴,夏,殷之礼也。飨礼主于酒,食礼主于饭。周制则四时之祭皆有乐。

    “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笾豆之实,水土之品 也。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旦明之义也。

    陈注自一鼎至九鼎,皆奇数。其十鼎者,陪鼎三,则正鼎亦七也。十二鼎者,陪鼎三,则正鼎亦九也。正鼎,鼎别一俎,故云“鼎俎奇也。”“笾豆偶”者,据《周礼掌客》及前篇所举,皆是偶数。

    孔子曰:“绎之于库门内,祊之于东方,朝市之于西方, 失之矣。”

    陈注绎,祭之明日又祭也。绎是堂上接尸,祊是于室内求神,皆一时之事。绎之礼当于庙门外之西堂,今乃于库门内。祊,当在庙门外西室,今乃于庙门外东方。“朝市”,即《周礼》所谓“朝时而市”也,当于市内

    考证

    近东,今乃于市内西方,此三事皆违于礼,故曰“失之矣。”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血腥爓祭,用气也。

    陈注“尚用气”,以用气为尚也。初以血诏神于室,次荐腥肉于堂爓,次腥亦荐于堂,皆未熟,故云“用气。”

    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 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

    陈注牲未杀则未有臭味,故云“臭味未成。”涤荡宣播之意。鬼神在天地间,与阴阳合散同一理,而声音之感,无间显幽,故殷人之祭,必先作乐三终,然后出而迎牲于庙门之外,此是欲以此乐之声音号呼而诏告于两间,庶几其闻之而来格来享也。殷人先求诸阳,凡声阳也。

    “《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 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

    陈注周人尚气臭,而祭必先求诸阴,故牲之未杀,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以鬯之有芳气也,故曰:“灌用鬯臭。”又捣郁金香草之汁,和合鬯酒,使香气滋甚,故云“郁合鬯”也。以臭而求诸阴,其臭下达于渊泉矣。灌之礼以圭璋为瓒之柄,用玉之气,亦是尚臭也。灌后乃迎牲,是欲先致气于阴以求神,故云“致阴气”也。

    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故既奠然后焫萧合膻芗。 凡祭慎诸此。

    陈注“萧,香蒿也。取此蒿及牲之脂膋,合黍稷而烧之,使其气旁达于墙屋之间,是以臭而求诸阳也。”此是周人先求诸阴之礼。既奠,谓荐孰之时。盖堂上事尸礼毕,延尸于户内而荐之孰,祝先酌酒,奠于铏羹之南,而尸犹未入。萧脂,黍稷之烧,正此时也。馨香,即黍稷也。“既奠”以下,是明上文焫萧之时,非再焫也。此是天子诸侯之礼,非大夫士礼也。

    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 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诏祝于室,坐尸于堂,用 牲于庭,升首于室,直祭祝于主,索祭祝于祊。不知神 之所在,于彼乎,于此乎?或诸远人乎?祭于祊,尚曰求 诸远者与?

    陈注“诏祝于室”,谓天子诸侯之祭。朝事之时,祝取牲之膟膋燎于炉炭,而入告神于室也。“坐尸于堂”者,灌鬯之后,尸坐户西南面也。“用牲于庭”,谓杀牲也。“升首于室”,升牲之首也。直祭,正祭也。祭以荐孰为正,正祭之时,祝官以祝辞告于神主,如云“荐岁事于皇祖伯某甫”是也。索,求也,求索其神灵而祭之,则祝官行祭于祊也。祊有二,一是正祭时,设祭于庙,又求神于庙门之内而祭之。《诗》云:“祝祭于祊。”此则与祭同日,一是明日绎祭,祭于庙门之外也。尚庶几也。祭于祊,庶几可求之于远处乎?

    《祊》之为言倞也,肵之为言敬也。富也者,福也。首也者, 直也,相飨之也。嘏,长也,大也。尸,陈也。《毛血》,告幽全之 物也。告幽全之物者,贵纯之道也。

    陈注倞,远也。承上文求诸远者而言,尸有肵俎,是主人敬尸之俎也。人君嘏辞有富,以福言也。牲体首在前,升首而祭,取其与神坐相直也。相,诏侑也,所以诏侑于尸,欲其享此馔也。尸使祝致嘏辞于主人,嘏有长久广大之义也。尸神像,当为主之义,今以训陈,记者误耳。杀牲之时,先以毛及血告神者,血在内是告其幽,毛;在外,是告其全也。“贵纯”者,贵其表里皆善也。

    《血祭》,盛气也。祭肺肝心,贵气主也。祭黍稷,加肺;祭齐, 加明水,报阴也。取膟膋燔燎升首,报阳也。明水涗齐, 贵新也。凡涗,新之也。其谓之明水也,由主人之洁著 此水也。

    陈注有血有气乃为生物。血由气以滋死,则气尽而血亦枯矣。故血祭者,所以表其气之盛也。肺、肝心皆气之所舍,故云气主。周祭肺,殷祭肝,夏祭心也。“祭黍稷加肺”者,谓尸惰祭之时,以黍稷兼肺而祭也。“祭齐加明水”,谓尸正祭之时,陈列五齐之尊,又加明水之尊也。祖考形魄归地属阴,而肺于五行属金,金水阴也,故加肺加明水,是以阴物而报阴灵也。膟膋,肠间脂也。先燔燎于炉,至荐熟,则合萧与黍稷烧之。黍稷阳也,牲首亦阳体,魂气归天为阳,此以阳物报阳灵也。明水,阴鉴所取,月中之水,涗犹清也,泲漉五齐而使之清,故云“涗齐。”所以设明水及涗齐者,贵其新洁也。凡涗,新之也,专主涗齐而言,故下文又释明水之义。“洁著”,洁净而明著也。自月而生,故谓之明。《周礼》“五齐:一泛齐,二醴齐,三盎齐、四缇齐、五沈齐。”

    君再拜稽首,肉袒亲割,敬之至也。敬之至也,服也。拜, 服也。稽首,服之甚也。肉袒,服之尽也。祭称孝孙、孝子, 以其义称也。称“曾孙某”,谓国家也。祭祀之相,主人自 致其敬,尽其嘉,而无与让也。

    陈注《服》者,服顺于亲也。拜,服也,谓再拜是服顺也。《稽

    “首为服顺之甚,肉袒为服顺之尽” ,言服顺之诚在内,今又肉袒,则内外皆服矣,故云“服之尽。祭主于孝。” 士之祭称孝孙孝子,是以祭之义为称也。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不但祭祖与祢而已,其祭自曾祖以上,惟称曾孙,故云“称曾孙某,谓国家也。” 盖大夫三庙,得事曾祖也。上士二庙,事祖祢,中下士一庙,祖祢共之,相诏侑于尸也。相者不告尸以让,盖是主人敬尸,自致其诚敬,尽其嘉善,无所与让也。

    “腥肆爓腍祭”,岂知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 矣。“举斝角,诏妥尸。”古者尸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也。 尸,神象也。祝,将命也。

    陈注祭之为礼,或进腥体,或荐解剔,或进汤沈,或荐煮孰,岂知神果何所享乎?主人不过尽其敬心而已。斝与角,皆爵名。诏告。妥,安也。尸始即席,举斝角之时,祝告主人拜尸以妥安其坐。前篇言“夏立尸而卒祭”,此言“古”者,盖指夏时也。

    缩酌,用茅明酌也。盏酒,涗于清汁。献涗于盏酒。

    陈注缩酌,谓醴齐浊泲而后可斟酌,故云“缩酌”也。用茅者,以茅覆藉而泲之也。《周礼》三酒,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事酒,为事而新作者,其色清明,谓之明酌。言欲泲醴齐,则先用此明酌和之,然后用茅以泲之也。盏酒,盎齐也;涗,泲也。清谓清酒也。清酒冬酿,接夏而成,盎齐差清,先和以清酒,而后泲之,故云“盏酒涗于清”,以其差清,故不用茅也。“汁献”谓摩挲秬鬯及郁金之汁也。秬鬯中有煮郁,又和以盎齐,摩挲而泲之,出其香汁,故云“汁献涗于盏酒”也。

    犹明清与盏酒于《旧泽》之酒也。

    陈注上文所泲三者之酒,皆天子诸侯之礼。作《记》之时,此礼已废,人不能知其法,故言此以晓之。曰:“泲醴齐以明酌,泲盏酒,以清酒泲汁献以盏酒”者,即如今时明清盏酒泲于旧醳之酒也,犹,若也。旧谓陈久也。泽,读为醳。醳者,和醳醴酿之名,后世谓之醳酒。

    《明堂位》

    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牲用“白牡。”

    陈注《白牲》,殷牲也。 方氏曰:“止用时王之礼者,诸侯之事。通用先王之礼者,天子之事。”

    尊用牺象、山罍郁尊用黄目,灌用玉瓒大圭,荐用玉 豆、雕爵用玉,盏仍雕,加以璧散璧角。俎用梡嶡,升 歌《清庙》,下管《象》,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积,裼 而舞《大夏》,昧东夷之乐也,任南蛮之乐也。纳夷蛮之 乐于太庙,言广鲁于天下也。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 袆立于房中。君肉袒迎牲于门,夫人荐豆笾,卿大夫 赞,君命妇赞,夫人各扬其职,百官废职,服大刑,而天 下大服。

    陈注尊,酒器也。牺,牺尊也。象,象尊也。山罍,刻画山云之状于罍也。郁尊,盛郁鬯酒之尊也。黄目,黄彝也。卣罍之类,以黄金镂其外为目,因名也。灌酌,郁鬯以献尸也。以玉饰瓒,故曰“玉瓒。”以大圭为瓒柄,故言“玉瓒大圭”也。荐,祭时所荐葅醢之属。玉豆,以玉饰豆也。笾也。雕饰其柄,故曰“雕。”夏世爵名。盏以玉饰之。仍,因也,因爵形而雕饰之,故曰仍雕。加者,夫人亚献于尸也。璧角,瑶爵也。夫人献后,宾用璧,散献尸散角,皆以璧饰其口。虞俎名梡,夏俎名嶡,梡形四足如案,嶡则加横木于足中央,为横距之形也。《清庙》,《周颂》升乐工于庙之堂上,而歌此诗也。下,堂下也。管,匏竹也,象《象武》诗也。堂下以管吹,象《武》之诗,故云“下管象”也。朱干,赤盾也。玉戚,玉饰斧柄也。著衮冕而执此干戚,以舞武王伐纣之乐。又服皮弁,见裼衣,而舞夏后氏《大夏》之乐。五冕皆周制,故用以舞周乐。皮弁,三王之服,故用以舞夏乐也。昧、任,皆乐名。广鲁于天下,言周公勋业之盛,广及于四夷,故广大其国礼乐之事,以示天下也。副,首饰也。袆,袆衣也。本王后之服,亦以尊周公,故得服之也。房,太庙之东南室。赞,助也。命妇,内则世妇,外则卿大夫之妻也。扬,举也。废,不举也。大服敬服,周公之德也。

    “是故,夏礿、秋尝、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大蜡”,天子之祭 也。

    陈注鲁在东方,或有朝于方岳之岁,则废春祠,故此略之。秋省,省敛也。年不顺成,则八蜡不通,必视年之上下,以为蜡之丰啬。

    “大庙,天子明堂。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振木 铎于朝”,天子之政也。

    陈注鲁无明堂,而大庙如明堂之制。天子五门:路、应、雉、库、皋,由内而外。路门亦曰“毕门。”今鲁库门之制,如天子皋门,雉门之制,如天子应门。

    “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 疏屏”,天子之庙饰也。

    陈注《复》庙上下重屋也。重檐者,檐下复有板檐,免风

    雨之坏壁,以密石摩柱,使其精泽,故云“刮楹达通” 也。乡,窗牖也。每室四户八窗,窗户相对,故云“达乡。” 两君好会,反爵之坫,筑土为之,在两楹间而近南,盖献酬毕则反爵于其上也。凡物在内为入,在外为出,以坫在尊之外,故云“反坫出尊” ,言坫出在尊之外也。崇,高也。康,安也。凡物措之得所,则无危坠之失。圭,礼器之重者,不可不谨,故为此高坫以康圭也。《疏屏》者,刻镂于屏,使之文理疏通也。

    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

    陈注鲁公伯禽也。武公,伯禽之元孙。其室世世不毁,故言世室。 方氏曰:“周以祖文王为不毁之庙,而鲁以伯禽之庙比之,故曰‘文世室。宗武王为不毁之庙,而鲁以武公之庙比之,故曰‘武世室’’。”

    《丧服小记》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 王,亦如之。

    陈注四庙,谓高、曾、祖、祢四亲庙也。始祖居中为五,并高祖之父祖为七。或世子有废疾不可立,而庶子立为王者,其礼亦然。 赵氏曰:“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也。”大全方氏曰:“王立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此言王者止立四庙者,据月祭之亲庙言之也。盖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既言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则祭及其二祧可知矣,此所以不言之也。” 陆氏曰:“此言王者后世或更衰乱,统序既绝,其子孙有特起者。若汉光武复有天下,既复七庙,则其曾祖祢当”别立庙祀之,故曰“庶子王亦如之”也。若孝文继孝惠,虽非适子,其承祭祀不言可知。今经言此者,正为庶子不祭,庶子王然后祭耳。

    《礼》:“不王不禘。”

    陈注《禘》,王者之大祭,诸侯不得行之。

    《大传》

    《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陈注方氏曰:“此禘也,以其非四时之常祀,故谓之间祀;以其及祖之所自出,故谓之追享;以其比常祭为特大,故谓之大祭;以其犹事生之有享焉,故谓之肆献。祼名虽不同,通谓之禘也。”

    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 高祖。

    陈注上文言“诸侯不得行禘礼”,此言诸侯以下有祫祭之礼。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者,诸侯之庙也。诸侯之祫,固及其太祖矣。大事,谓祫祭也。大夫三庙,士二庙一庙,不敢私自举行,必省问于君而君赐之,乃得行焉。而其祫也,亦上及于高祖。“干”者,自下干上之义,以卑者而行尊者之礼,故谓之“干。”祫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 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太 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

    陈注石梁王氏曰:“《周颂》作‘骏’。以此章参之《书》,《武成》及《中庸》,有不同者。先儒言文王已备礼亶父,季历克商后,但尊称其号,若王者礼制,至周公相成王而后备也。”

    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 以食,序以昭穆,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

    陈注“治,理而正之也”,谓以礼义理正其恩之隆杀,属之戚疏也。合会族人以饮食之礼,次序族人以昭穆之位,上治、下治、旁治之道,皆有礼义之别,则人伦之道竭尽于此矣。

    《杂记》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 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

    陈注正月,周正建子之月也。日至,冬至也,有事上帝,郊祭也。七月,建午之月也。日至,夏至也,有事于祖,禘祭也。《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盖夏正建巳之月,郊用冬至,礼之当然。此言献子变礼,用七月禘祭,盖一时之事耳。

    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雍 人拭羊,宗人祝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雍人举羊 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 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衈,皆于屋下割鸡。门当门,夹 室、中室,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 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 “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反命,乃退。”

    陈注宗庙初成,以牲血涂衅之,尊神明之居也。爵弁,士服也。纯衣,元衣,𫄸裳也。拭羊,拭之使净洁也。宗人祝之,其辞未闻。碑,丽牲之碑也。在庙之中庭。“升屋自中”,谓由屋东西之中而上也。门,庙门也。夹室,东西厢也。门与夹室各一鸡,凡三鸡也,亦升屋而割之。衈者,未刲羊,割鸡之时,先灭耳旁毛以荐神,耳主聪,欲神听之也。庙则在庙之屋下,门与夹室

    则亦在门与夹室之屋下也。门则当门屋之中,夹室则当夹室屋之中,故云“门当门。” 夹室,中室也。有司,宰夫祝宗人也。宗人告事毕,告于宰夫也。宰夫为摄主,反命于寝,其时君在路寝也。

    “《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

    陈注《疏》曰:“考之”者,谓盛馔以落之。

    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

    陈注“名”者,有名之器,若尊彝之属也。

    《祭法》

    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𫮃而祭之, 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𫮃:曰考 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 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𫮃。 坛𫮃,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𫮃曰“鬼。”

    陈注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为七也。“一坛一𫮃”者,七庙之外,又立坛𫮃各一,起土为坛,除地曰𫮃也。考庙,父庙也。王考,祖也。皇考,曾祖也。显考,高祖也。祖考,始祖也。始祖百世不迁,而高曾祖祢以亲,故此五庙皆每月一祭也。“远庙为祧”,言三昭三穆之当递迁者,其主藏于二祧也。古者,祧主藏于太祖庙之东西夹室,至周则昭之迁主皆藏文王之庙,穆之迁主皆藏武王之庙也。此不在月祭之例,但得四时祭之耳,故云“享尝乃止。”“去祧为坛”者,言世数远,不得于祧处受祭,故云“去祧”也。祭之则为坛,其又远者,亦不得于坛受祭,故云“去坛也,祭之则为𫮃。”然此坛𫮃者,必须有祈祷之事则行此祭,无祈祷则止,终不祭之也,去𫮃则又远矣。虽有祈祷,亦不及之,故泛然名之曰鬼而已。 今按此章曰:“王立七庙,而以文武不迁之庙为二祧,以足其数”,则其实五庙而已。若商有三宗,则为四庙乎?坛𫮃之主藏于祧而祭于坛𫮃,犹之可也。直谓有祷则祭,无祷则止,则大祫升,毁庙之文何用乎?又宗庙之制,先儒讲之甚详,未有举坛𫮃为言者。周公三坛同𫮃,非此义也。又诸儒以周之七庙始于共王之时。夫以周公制作如此其盛,而宗庙之制顾乃下同列国,吾知其必不然矣。然则朱子然刘歆之说,岂无见乎?《郑注》此章,谓“祫乃祭之”,盖亦觉记者之失矣。

    诸侯立五庙,一坛一𫮃,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 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去祖为坛,去坛 为𫮃。坛𫮃,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𫮃为鬼。

    陈注诸侯太祖之庙,始封之君也。“月祭三庙”,下于天子也。显考,祖考,四时之祭而已。“去祖为坛”者,高祖之父虽迁主寄太祖之庙,而不得于此受祭。若有祈祷,则去太祖之庙而受祭于坛也。去坛而受祭于𫮃,则高祖之祖也。

    大夫立三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 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

    陈注大夫三庙,有庙而无主,其当迁者亦无可迁之庙,故有祷则祭于坛而已。然𫮃轻于坛,今一坛而无𫮃者,以太祖虽无庙,犹重之也。“去坛为鬼”,谓高祖若在迁去之数,则亦不得受祭于坛,祈祷亦不得及也。

    适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皇考无 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

    陈注“适士”,上士也。天子上、中、下之士及诸侯之上士,皆得立庙。

    《官师》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去“王考”为“鬼。”

    陈注《官师》者,诸侯之中士、下士,为一官之长者,得立一庙,祖祢共之。曾祖以上若有所祷,则就庙荐之而已,以其无坛也。

    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

    陈注庶士府史之属。“死曰鬼”者,谓虽无庙,亦得荐之于寝也。《王制》云:“庶人祭于寝。”

    王下祭殇五,适子、适孙、适曾孙、适元孙、适来孙,诸侯 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适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陈注方氏曰:“元孙之子为来者,以其世数虽远方来而未已也。” 石梁王氏曰:“庶殇全不祭,恐非。”

    《大戴礼》

    《迁庙》

    成庙,将迁之新庙,君前徙三日斋,祝、宗人及从者皆 斋。徙之日,君元服,从者皆元服从至于庙,群臣如朝 位。君入立于阼阶下,西向。有司如朝位。宗人摈,举手 曰:“有司某请升。”君升。祝奉币从在左,北向再拜,兴,祝 声三曰:“孝嗣侯某,敢以嘉币告于皇考某侯。成庙将 徙,敢言。”君及祝再拜,兴。祝曰:“请导”君降立于阶下。奉 衣服者皆奉以从,祝奉衣服者降堂,君及在位者皆 辟也。奉衣服者至碑,君从,有司皆以次从,出庙门,奉 衣服者升车,乃步。君升车,从者皆就车也。凡出入门 及大沟渠,祝下摈,至于新庙,筵于户牖间,樽于西序 下,脯醢陈于房中,设洗当东荣,南北堂深。有司皆先入,如朝位。祝导奉衣服者乃入,君从奉衣服者入门 左,在位者皆辟也。奉衣服者升堂,皆反位。君从升,奠 衣服于席上,祝奠币于几东,君北向,祝在左。赞者盥, 升,适房,荐脯醢。君盥酌,奠于荐西,反位。君及祝再拜, 兴,祝声三,曰:“孝嗣侯某,敢用嘉币,告于皇考某侯,今 月吉日,可以徙于新庙,敢告。”再拜。君就东厢西面,祝 就西厢东面,在位者皆反,走辟如食间。摈者举手曰: “请反位。”君反位,祝从在左,卿大夫及众有司诸在位 者皆反位。祝声三,曰:“孝嗣侯某,洁为而明荐之享。”君 及祝再拜,君反位,祝彻,反位。摈者曰:“迁庙事毕,请就 燕。”君出庙门,卿大夫有司执事者皆出庙门,告事毕。 乃曰:“择日而祭焉。”

    《衅庙》

    成庙,衅之以羊。君元服立于寝门内,南向。祝、宗人、宰 夫、雍人皆元服。宗人曰:“请令以衅某庙。”君曰:“诺。”遂入。 雍人拭羊。宰夫入庙门碑南,北面东上。雍人举羊升 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以鸡,有司 当门北面。雍人割鸡屋下,当门郏室。割鸡于室中,有 司亦北面也。既事,宗人告事毕。皆退,反命于君。君寝 门中南面。宗人曰:“衅某庙事毕。”君曰:“诺。”宗人请就宴, 君揖之,乃退。

    《释名》

    《释宫室》

    庙,貌也。先祖形貌所在也。

    寝,寝也,所寝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