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第226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二十六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二十六卷目录
宗庙祀典部总论一
易经〈萃卦 涣卦〉
书经〈咸有一德〉
春秋四传〈桓公八年 闵公二年 僖公八年 文公二年 成公三年〉
礼记〈曲礼 祭义 祭统 坊记〉
孔子家语〈庙制〉
孔丛子〈论书〉
春秋繁露〈四祭〉
礼仪典第二百二十六卷
宗庙祀典部总论一
易经
《萃卦》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 往。
〈程传〉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于“有庙”,极也。群生至众也,而可一其归仰;人心莫知其乡也,而能致其诚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来格;天下萃合人心、总摄众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过于宗庙。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萃道之至也。祭祀之报,本于人心,圣人制礼以成其德耳。故豺獭能祭,其性然也。〈本义〉“萃”,聚也。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则可以至于庙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则必见大人而后可以得亨,然又必利于正,所聚不正,则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后有聚,则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辞。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 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顺天命也。
〈大全〉临川吴氏曰:“致者,至其极也。”极尽孝享之道,乃能萃已散之精神也。 朱子曰:“《萃》之时,若不用大牲,则便是与以天下俭其亲相似。这时节比不得那‘利用禴之事’。”
《涣卦》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本义〉涣,散也。为卦下坎上巽,风行水上,离披解散之象,故为“涣。”祖考之精神既散,故王者当至于庙以聚之。又以巽木坎水,舟楫之象,故“利涉大川。”其曰“利贞”,则占者之深戒也。〈大全〉云峰胡氏曰:《萃》与《涣》皆互《艮》,艮为门阙。一阳在上为屋,二阴在下为阙,高巍之象,故曰“有庙。”《萃》言“假庙”,是言聚己之精神,以聚祖考之精神。《涣》言“假庙”,是祖考之精神既散,至于庙所以聚之。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 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本义〉皆所以合其散。〈大全〉平庵项氏曰:“享帝于郊,象《巽》之高;立庙于宫,象《坎》之隐。” 汉上朱氏曰:“享于上帝,使人知天无二王;立庙则人知反本,鬼有所归,所以一天下之心,合天下之涣。” 建安丘氏曰:“鬼神之道,幽深渺邈,不可度,思惟至诚贯彻,潜孚冥感,如水之遇风,涣然相受,则阴阳交通,有合无间,郊焉而天神假,庙焉而鬼神享矣。”
书经
《咸有一德》
七世之庙,可以观德。
〈孔传〉天子立七庙,有德之王则为祖宗,其庙不毁,故可“观德。”
春秋四传
桓公八年
《春秋》:“春正月己卯,烝。”
〈注〉此夏之仲月,非为过而书者,为下“五月复烝,见渎”也。
《公羊传》:“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 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
〈注〉亟,数也。属十二月已烝,今复烝也。不异烝祭名而言烝者,冬祭所属众多,可以包四时之物,
亟则黩,黩则不敬。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疏则怠,怠 则忘。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
《穀梁传》:“烝,冬事也,春兴之志,不时也。”
胡传:“‘‘‘按《周官大司马》烝以中冬’,今鲁烝以春正月’,其 不同何也?《周书》有周月以纪政,而其言曰‘夏数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沿,至于敬授 民时,巡狩烝享,犹自夏焉。然则《司马》中冬教大阅,献 禽以享烝’,所谓自夏而鲁之烝祭在春正月,见《春秋》 用周正纪鲁事也。而《穀梁子》乃曰:‘烝,冬事也,春兴之’” 志,不时也。是以闭蛰而烝为,是与周制异矣。《春秋》非 以不时志也,为再烝见渎书也。
《春秋》夏,五月丁丑,烝。
《公羊传》“何以书?”讥亟也。
〈注〉与上“祀”同为“亟”也。〈疏〉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礼。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犹与上祠同在一时,而复为烝,故曰“与上祀同为亟也。”
《穀梁传》:“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 《胡传》:“《春秋》之文,有一句而包数义者,有再书而一贬 者。春正月己卯烝,夏五月丁丑烝,再书而一贬。”
闵公二年
《春秋》:“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
〈注〉三年丧毕,致新死者之主于庙。庙之远主当迁入祧,因是大祭以审昭穆,谓之“禘。”庄公丧制未阕,时别立庙,庙成而言祭,又不于太庙,故详书以示讥。
《左传》:“夏吉禘于庄公,速也。”
《公羊传》“其言吉者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 以吉?未三年也。其言于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曷 为未可以称宫庙?在三年之中矣。吉禘于庄公。何以 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
《穀梁传》:“吉禘者,不吉者也。丧事未毕而举吉祭,故非 之也。”
胡传程子曰:“天子曰禘,诸侯曰祫,其礼皆合祭也。天 子禘其所自出之帝为东向之尊,其馀皆合食于前, 此之谓禘;诸侯无所出之帝则止于太祖之庙,合群 庙之主以食,此之谓祫。天子禘、诸侯祫,大夫享、庶人 荐,上下之杀也。鲁,诸侯尔,何以有禘?成王追念周公 有大勋劳于天下,赐鲁公以天子礼乐,使用诸太庙”, 以上祀周公。鲁于是乎有禘祭。《春秋》之中,所以言禘 不言祫也,然则可乎?孔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 其衰矣。禘言吉者,丧未三年,行之太早也。于庄公者, 方祀于寝,非宫庙也,一举而三失礼焉,《春秋》之所谨 也。”
僖公八年
《春秋》:“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注〉《禘》三年,大祭之名。太庙,周公庙。致者,致新死者之主于庙,而列之昭穆。夫人淫而与杀,不薨于寝,于礼不应致,故僖公疑其礼,历三禘,今果行之,嫌异常,故书之。
《左传》:“秋,禘而致哀姜,非礼也。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 于庙,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
《公羊传》:“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 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
文公二年
《春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
〈注〉大事,禘也。跻,升也。僖公,闵公庶兄,继闵而立庙坐宜次闵下,今升在闵上,故书而讥之。时未应吉禘,而于太庙行之,其讥已明,徒以逆祀,故特大其事,异其文。
《左传》: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逆祀也。于是 夏父弗忌为宗伯,尊僖公,且明见,曰:吾见新鬼大,故 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理也。君子以 为失礼。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 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 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是以《鲁 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㮨。”君子 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诗》曰:“问我诸姑,遂及伯 姊。”君子曰:礼谓其姊亲而先姑也。
《公羊传》:“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 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 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 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
〈注〉“升”谓西上。《礼》,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下。文公缘僖公于闵公为庶兄,置僖公于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传曰“后祖”者,僖公以臣继闵公,犹子继父,故闵公于文公亦犹祖也。自先君言之,隐、桓及闵、僖各当为兄弟,顾有贵贱耳。自继代言之,有父子君臣之道,此恩义顺逆,各有所施也。不言吉祫者,就不二年不复讥。
《穀梁传》:“跻,升也,先亲而后祖也,逆祀也。逆祀则是无 昭穆也。无昭穆则是无祖也,无祖则无天也。故曰:‘文 无天’。”无天者,是无天而行也。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 此《春秋》之义也。
《胡传》:夫有天下者事七世,诸侯五世。说礼者曰:“世指 父子,非兄弟也。”然三《传》同以闵公为祖,而臣子一例是以僖公父视闵公为礼,而父死子继,兄亡弟及,名 号虽不同,其为世一矣。
成公三年
《春秋》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
〈注〉三年丧毕,宣公新主入庙,故谓之“新宫。”《书》“三日哭”,善得礼。宗庙,亲之神灵所冯居,而遇灾,故哀而哭之。
礼记
《曲礼》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 可以为父尸。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 以为尸者,则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陈注〉《曾子问》曰:“孙幼则使人抱之。”抱孙之为言,生于孙幼且明。尸必以孙,以昭穆之同也。古之祭祀必有尸,尸,神象也。主人之事尸,以子事父也。尸必筮求诸神而不敢专也。在散斋之日,或道遇之,故有为尸下之礼。大夫士言见,君言“知”者,盖君或不能尽识,有以告,则下之致其敬也。“尸不下君而式之”者,庙门之外,尸尊未全,不敢亢礼而答之,故式之而已。亢礼而答,则下之矣。如在庙中,主人拜,无不答也。几尊者所冯以养安也,故尸之乘车用之。
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 妣,夫曰皇辟。”
〈集说〉蓝田吕氏曰:“宗庙祭祀,尊而神之,有君道焉,故皆曰皇也。君亦曰辟,则臣之所取法也。” 长乐陈氏曰:“《诗》曰‘皇皇后帝’,又曰‘皇王维辟’。天王祔而臣子加之以帝,尊之与天同故也;祖父死而子孙加之以皇,夫死而妻加之以辟,尊之与君同故也。《周官大祝》所谓鬼号此也。”〈陈注〉曰“皇”、曰“王”,皆以君之称,尊之也。考、成、妣、媲、辟,法也。妻所法式也。为之宗庙,以鬼飨之,不得不异其称谓也。
《祭义》
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 忘。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霜露既降,君子履 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 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乐以迎来,哀以送往, 故禘有乐而尝无乐。
〈集说〉郑氏曰:“忘与不敬,违礼莫大焉。合于天道,因四时之变化。孝子感时念亲,则以此祭之也。”春禘,夏、殷礼也。周以禘为殷祭,更名春祭曰“祠。”非其寒之谓,谓凄怆及怵惕皆为感时念亲也。霜露既降,脱“秋”字。“迎来而乐,乐亲之将来也;送去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小言之,则为一祭之间,孝子不知鬼神之期。推而广之”,放其去来于阴阳。 孔氏曰:“此节明孝子感时念亲,四时设祭之意。禘,阳之盛也。尝,阴之盛也。阴阳气盛,孝子感而思念其亲,故君子制礼,合于天道。”案《王制》云:“春礿夏禘。”《周礼·大宗伯》:“春祠夏礿。”今云“春禘”,故郑曰“夏殷礼。”然《王制》“‘春曰礿’,此云‘春禘’,禘当为礿,于《郊特牲》已注,故此不言也。孝子不知鬼神来去期节,故祭初似若来,故乐;祭末似去,故哀。”推此一祭,而广论一年,放神之去来,似于阴阳二气。阳主生长,春夏阳似神之来,故祭有乐;秋冬阴似神之去,故无乐。然《周礼》四时祭皆有乐,殷则烝、尝之祭亦有乐。故那《诗》云:“庸鼓有绎,万舞有奕。”下云“顾予烝尝”,则殷秋、冬亦有乐。义具《郊特牲》疏。 延平周氏曰:“数与疏皆非中也。唯中可以合之于天道,故禘于春,尝于秋。疏,数之中也。一岁之内,天时有四,而宗庙之祭亦有四,故举春以见夏,举秋以见冬。殷人有大禘,则小禘为春祭之名。周人一禘而已,则祠为春祭之名。履霜露而有凄怆之心,此秋所以有尝;而履雨露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此春所以有《禘》。” 严陵方氏曰:“数《疏》言其时烦怠,言其事不敬,与忘,言其心。君子之于祭,自外入者,因时以举事,因事以生心;由中出者,因心以行事,因事以从时。凡以顺中外之理,合天人之道,一归宿于大中而己,由是合诸天道,春禘而秋尝也。夫天道之大在阴阳,春为阳中,我则禘于春;秋为阴中,我则”尝于秋,故能时不失乎数疏,事不失乎烦怠,心不失乎敬与忘也。祭有四时,凡以此耳,以时对月,则时不为近;以时对岁,则时不为远。然“朔月有告”者,以于礼为小而不嫌于数也。“三年有祫”者,以于礼为大而不嫌于疏也。止言“禘”,则以怵惕之心感于阳之中而适当之故也;止言“尝”,则以凄怆之心感于阴之中而适当之故也。禘非不送往而哀也,然顺阳出之义,故以阳来为主而有乐。尝非不迎来而乐也,然顺阴入之义,故以送往为主而无乐。然则四时之祭,一祭之间,神未尝不来也,亦未尝不往也;人未尝不乐也,亦未尝不哀也。经之所言,特各有所主耳。亦见《郊特牲解》。 马氏曰:“先王制祭祀,要之不黩不忘而已。及其失中,则黩之害于诚,反有甚于忘,故先言数
而后言《疏》,傅说之告高宗,止以黩于祭祀为戒,盖因时之弊而言之也。夫君子之言,有为一人而言者,有为天下而言者,有为当年而言者,有为来世而言者。其为天下来世而言者,则与夫为一人当年而言者为详矣。禘者阳之盛;尝者阴之盛。春者阳之中,秋者阴之中。礼以盛为备,气以中为和,故于时举春、秋,而于祭举禘尝 。毗陵慕容氏曰:“祭之义,爱敬而已。敬则慎其独而不欺,爱则存诸中而不忘。不敬不爱,虽备物尽礼,诬于祭也。数而烦,为无敬也;怠而忘,为无爱也。爱敬忘于中,动而伪为,无所不至矣。先王以敬爱出于诚心,非可以伪为也。故因天道之自然,而行禘尝之礼,通疏数之宜,非出于人为。故”能尽祭之义。虽天子之孝,所以刑于四海者,不过此也。霜露既降,雨露既濡,时至气化,凄怆怵惕,生于中,不知其所以然而然,非有所期而为之也。情之感,敬爱之深矣。凡天地之间,莫不丽乎阴阳,虽鬼神之幽,亦顺阴阳以往来。圣人明阴阳之理,故能知鬼神之情状,可得而享也。夫与阳偕来,与阴“偕往,非特寒暑万物然也,鬼神亦从之。禘者,阳之盛,然其祭主饮以求诸阳,故以迎来为主。尝者,阴之盛,然其祭主食以求诸阴,故以送往为主。为其迎来而乐也,故有乐;为其送往而哀也,故无乐。”此礼以饰情也,圣人因《春秋》以深探阴阳之情,而为二端之报也。《郊特牲》曰“春享孤子,秋食耆老”,而曰“其义一也。盖人生自幼而壮为来,自老而死为送,亦有迎送之义焉。故享与禘同有乐,食与尝同无乐也 。”长乐陈氏曰:“‘先王之于祖宗,迎来则乐作,情在于乐也;送往则乐阕,情在于哀也。舜之作乐,祖考来格;周之作乐,先祖是听。乐以迎来,如此则送往可知矣。盖一阴一阳,天之道也;一哀一乐,人之情也。君子合诸天道,岂他求哉?反吾情而已矣’。此主祭祀而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郊特牲》兼飨食而言,故飨禘有乐,而食尝无乐 。”新安朱氏曰:“春阳气发来,人之魂魄亦动,故禘有乐以迎来。如《楚辞大招》中亦有‘魂来之语。秋阳气退去,乃鬼之屈,故尝不用乐以送往 ’。”庆源辅氏曰:“敬则自简,然所谓”简,非略也,适得其宜耳。至于烦,则不敬者之所为也。矫其数而失于疏,则又将流于怠而至于忘矣。不数不疏,自有中道,唯敬而无失者得之。天一岁有四时,人一岁有四祭,此则不数不疏,天理人情之至也。君子之于亲也,终身弗敢忘,故气序迁改。目有所见,则心有所感,自然而然,不知其所以然,岂曰“寒将至而后思之哉?秋阴中,万物衰惫,故君子履霜露而其心凄怆以悲哀。春阳中,万物发生,故君子履雨露而其心怵惕如将见其亲也。以一祭言之,则始为来而终为往;以一岁言之,则阳为来而阴为往。”〈陈注:〉《王制》言“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礿、夏禘、秋尝、冬烝。”注云:“夏,殷之祭名。周则春祠、夏禴、秋尝、冬烝也。”《郊特牲》:“飨禘有乐,而食尝无乐,禘读为禴。”然则此章二“禘”字,亦皆当读为“禴”也。但《祭统》言“大尝禘,升歌清庙,下管象与那。”《诗》言“庸鼓有绎,万舞有奕”,下云“顾予烝尝”,是殷、周秋冬之祭,不可言无乐也。此与《郊特牲》皆云无乐,未详。
“致齐于内,散齐于外。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 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 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 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 之声。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 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 心,夫安得不敬乎?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 勿辱也。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不用,非 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尽其私也。
〈陈注〉“夫日”,犹“此日”也。志有所至者,此心极于念亲,不敢尽心于已之私事。
“唯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飨者乡也,乡之然 后能飨焉。是故孝子临尸而不怍。君牵牲,夫人奠盎; 君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齐齐乎 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诸其欲其飨之也。
〈集说〉孔氏曰:“‘‘此明孝子祭祀欲亲歆飨之意。飨帝为难,故圣人能之;飨亲不易,故孝子能之’。此本为飨亲而发,欲与飨帝同也。孝子归乡,然后能使神灵歆飨。《曲礼》云:‘容无怍怍’,谓颜色变,即不和之意。绎祭,故先献后荐’。郑引‘傧尸’”至“‘菹醢’,是《有司彻》文。上大夫傧尸,即天子诸侯之绎也。” 延平周氏曰:“《书》曰:‘鬼神无尝飨,飨于’”克诚,盖乡之以至诚,然后能飨之也。君奉牲而夫人奠斝角之盎齐,君献尸而夫人荐朝事之豆,一阴一阳之义也。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者,事死如事生也。 庆源辅氏曰:“德与天同,然后能飨帝;心与亲一,然后能飨亲。”鬼神之德其诚矣,我以诚乡,则彼以诚飨矣,祭祀之物
牲酒为上,故君牵牲,敬以致其力也。夫人奠盎,敬以致其职也。君献尸,祭,以献为主也。夫人荐豆,以副君也。君牵之而夫人荐之,夫人奠之而君献之,以见夫妇相须,以共成其事也。愉者,顺也。“勿勿” 者,戒止之辞。戒止其他,而专心一志,以乡乎亲,而冀其飨也。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 必哀,称讳如见亲,祀之忠也,如见亲之所爱,如欲色 然。其文王与?《诗》云:“明发不寐,有怀二人”,文王之诗也。 祭之明日,明发不寐,飨而致之,又从而思之。祭之日, 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已至必哀。
〈集说〉严陵方氏曰:“‘事死如事生,所谓祭如在也;思死如不欲生,所谓至痛极也;忌日必哀’,所谓有终身之丧也;称讳如见亲,所谓闻名心瞿也。明发者,发夕至明也。祭之明日犹且如此,而况祭之正日乎?于将祭而齐焉,则逆思其所以去,故曰‘飨而致之,又从而思之。祭之日乐与哀半者,以其飨之必乐,已至必哀故也。飨’”之必乐,则乐致其来;已至必哀,则哀思其去。前经言“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正谓是矣。 《讲义》曰:“欲色盖人情之真也。其思如此,非出于中心之诚者,其能之乎?”古之人无非孝也,何独取于文王?百圣一心,举文王,则他圣人可知矣。飨之则乐,已至则宜亦乐而哀之,何也?盖已至则必去,安得而不哀?乐以“亲。哀以亲。”然则孝子之于亲。果何时而忘耶。〈陈注〉《如欲色然》,言其想像亲平生所爱之物,如见亲有欲之之色也。“飨之必乐”,迎其来也已至而礼毕,则往矣,故哀也。
仲尼尝,奉荐而进,其亲也悫,其行也趋趋以数。已祭, 子贡问曰:“子之言祭,济济漆漆,然今子之祭,无济济 漆漆,何也?”子曰:“济济者,容也远也;漆漆者,容也自反 也。容以远,若容以自反也,夫何神明之及交?夫何济 济漆漆之有乎?反馈,乐成,荐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 百官。君子致其济济漆漆,夫何恍惚之有乎?夫言岂” 一端而已,夫各有所当也。
〈集说〉郑氏曰:“尝,秋祭也。亲,谓身亲执事时也。悫与趋趋,言少威仪也。容以远言,非所以接亲亲也。容以自反言,非孝子所以事亲也。此皆非与神明交之道也。天子诸侯之祭,或从血腥始至反馈,是进熟也。荐,俎豆与俎也。恍惚思念益深之时也。岂一端?言不可以一概也。礼各有所当行。祭宗庙者,宾客济济漆漆,主人悫”而趋。趋。〈陈注〉奉荐而进,进于尸也。趋趋,行步迫狭也。数,举足频也。皆不事威仪之貌。济济者,众盛之容远也,言非所以接亲亲也。漆漆者,专致之容。自反,犹言自修整也。天子诸侯之祭,尸初在室,后出在堂,更反入而设馈,作乐既成,主人荐其馈食之豆与牲体之俎。先时则致敬以交于神明,至此则序礼乐备,百官献酬往复。凡助祭之君子,各以威仪相尚,而致其“济济漆漆”之容。当此之际,何能有思念恍惚交神之心乎?“济济漆漆”,乃宗庙中宾客之容,非主人之容。主人之事亲,宜悫而趋数也。
孝子将祭,虑事不可以不豫,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 虚中以治之。
〈注〉“虚中”清明在躬,心无杂念也。
“宫室既修,墙屋既设,百物既备,夫妇齐戒沐浴,奉承 而进之,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其孝敬之 心至也与?荐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奉承而进 之,于是谕其志意,以其恍惚以与神明交。庶或飨之, 庶或飨之,孝子之志也。孝子之祭也,尽其悫而悫焉, 尽其信而信焉,尽其敬而敬焉,尽其礼而不过失焉”, 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孝子之祭可知也。 其立之也敬以诎,其进之也敬以愉,其荐之也敬以 欲。退而立,如将受命,已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绝于面。 孝子之祭也,立而不诎,固也;进而不愉,疏也;荐而不 欲,不爱也;退立而不如受命,敖也;已彻而退,无敬齐 之色而忘本也。如是而祭,失之矣。
祭之日,君牵牲,穆答君,卿大夫序从。既入庙门,丽于 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乃退。爓 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
〈集说〉严陵方氏曰:“祭之日,谓祭宗庙之日也。父为昭,子为穆,故曰穆。必以穆言之者,以有事于宗庙故也。答君者,对君而牵牲也,答君必以穆者,以示父子合敬而致其力也。卿、大夫从君而在穆后,故曰‘序从’,言不失先后之序也。袒则示其用力之劳也,毛牛则告全故也,《尚耳》则欲神听之。《杂记》《周官》谓之衈者,正此之意。”《郊特牲》言“肉袒亲割”,此则言卿大夫者,盖卿大夫相君故也。“鸾刀以刲”者,取声和而后断也。取膟膋,将以染萧而焫之也。爓则向乎熟矣,腥则全乎生而已。夫祭之日,内之父子,外之君臣,周旋反复,从事至于如此,故曰“敬之至也。”〈陈注〉“祭之日”,谓祭宗庙之日也。父为昭,子为穆。穆答君
言君牵牲之时,子姓对君共牵也。卿大夫佐币,士奉刍,以次序在牲之后,故云“序从”也。丽牲之碑,在庙之中庭。丽犹系也,谓以牵牲之纼系于碑孔也。袒衣,示有事也。将杀牲,则先取耳旁毛以荐神,毛以告全,耳以主听,欲神听之也。以耳毛为上,故云“尚耳”也。“乃退”,谓荐毛血膟,膋毕而暂退也。爓祭,祭汤中所爓之肉也。“祭腥”,祭生肉也。爓腥之祭毕,则礼终而退矣。此皆敬心之极至也。〈《大全》。〉石林叶氏曰:“牵牲而入庙门,丽于碑,所谓纳牲诏于庭也。毛牛尚耳者,所谓升首于室也。刲取膟膋以合膻芗,所谓臭阳达于墙屋也。祭爓腥而退,所谓至敬而不享味也。”
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 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 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 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 著也。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 众以畏,万民以服。圣人以是为未足也,筑为宫室,设 为宗祧,以别亲疏远迩,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 生也。”众之服自此,故听且速也。二端既立,报以二礼, 建设朝事,燔燎膻芗,见以萧光,以报气也。此教众反 始也。“荐黍稷,羞肝肺首心,见间以侠甒,加以郁鬯,以 报魄也。教民相爱,上下用情,礼之至也。”
〈集说〉孔氏曰:“《此经》明圣人为鬼神立宗庙之事。圣人以尊名鬼神,为未足称其意,故为宫室、宗祧,以别亲疏、远迩,教民反古复始也。古,谓先祖追而祭之,是反古也。始,谓初始父母始生于己,今追祭祀,是复始也;追远报祭,是不忘其所由生也。” 长乐刘氏曰:“所以别其亲疏者,立祖祢之名也;所以辨其远迩者,定宗祧之数也。教民尊祖,以时祭之,故曰反古也;教民亲祢,以礼敬之,故曰复始也。”“不忘其所由生者,其谓此乎?” 毗陵慕容氏曰:“亲而迩者为宗,疏而远者为祧,此宗祧所以别亲疏远迩也。庙有寝祧,无寝庙则修除,祧则黝垩,此宫室所以别亲疏远迩也。祧则以教,反本之道也。祖则以教,反始之道也。祢则以教”,不忘其所由生也。民德齐厚而不忘其本,其服也,出其中心之诚,非有强之而为也。〈陈注〉二端,谓气者神之盛,魄者鬼之盛也。二礼谓朝践之礼与馈熟之礼也。朝事谓祭之日早朝所行之事也。“燔燎膻芗”,谓取膟膋燎于炉炭,使膻芗之气上腾也。见读为瞷,杂也,以萧蒿杂膟膋而烧之,故曰“瞷以萧光。”光者,烟上则有照映之光彩也。此是报气之礼,所以教民反古复始也。至馈熟之时,则以黍稷为荐,而羞进肝、肺、首、心四者之馔焉。见间,即“瞷”字误分也。侠甒,两甒也。当此荐与羞而杂以两甒醴酒,故曰“瞷以侠甒”也。“加以郁鬯”者,魄降在地,用郁鬯之酒以灌地,本在祭初,而言于荐羞之下者,谓非独荐羞,二者为报魄,初加郁鬯,亦是报魄也。此言报魄之礼,教民相爱,上下用情者,馈熟之时,以酬酢为礼。祭之酒食,遍及上下。情义无间,所以为礼之极至也。
“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 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
〈集说〉严陵方氏曰:“致敬发情于内,故能竭力从事于外,凡此则所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如上所言,报气、报魄,皆报亲之事也。尽谓内尽志、外尽物也。
是故昔者天子为籍千亩,冕而朱纮,躬秉耒;诸侯为 籍百亩,冕而青纮,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 以为醴酪齐盛,于是乎取之,敬之至也。”
〈集说〉“《籍》,籍田也。纮,冠冕之系,所以为固也。先,古先祖也,于是乎取之”,言皆于籍田中取之也。
“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养兽之官。及岁时,斋戒沐浴而 躬朝之,牺牷祭牲,必于是取之”,敬之至也。“君召牛,纳 而视之,择其毛而卜之,吉,然后养之。”君皮弁素积,朔 月月半君巡牲,所以致力,孝之至也。
〈陈注〉色纯曰“牺”,体完曰《牷》。
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 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积,卜 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于蚕室,奉种浴于 川,桑于公桑,风戾以食之。岁既单矣,世妇卒蚕,奉茧 以示于君,遂献茧于夫人。夫人曰:“此所以为君服与?” 遂副袆而受之,因《少牢》以礼之。古之献茧者,其率用 此。与?及良日,夫人缫,三盆手,遂布于三宫夫人世妇 之吉者,使缫遂朱绿之,元黄之,以为黼黻文章。服既 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至也。
《祭统》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 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心怵而奉之 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贤者之祭也,必受其 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 不顺者之谓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上则顺于鬼神,外 “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如此之谓备。唯贤者能 备,能备然后能祭。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 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礼,安之以乐,参之以时,明荐 之而已矣,不求其为,此孝子之心也。祭者所以追养 继孝也。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是故 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 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 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既内自尽,又外求助,《昏礼》 是也。故国君取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 有敝邑,事宗庙社稷。”此求助之本也。夫祭也者,必夫 妇亲之,所以备外内之官也。官备则具备水草之菹, 陆产之醢,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 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凡天之所生,地 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外则尽物,内 则尽志,此祭之心也。是故天子亲耕于南郊,以共齐 盛;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诸侯耕于东郊,亦以共 齐盛;夫人蚕于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诸侯非莫耕也, 王后、夫人非莫蚕也。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 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及时将祭, 君子乃齐。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是故 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则不齐,不齐则于物 无防也,嗜欲无止也。及其将齐也,防其邪物,讫其嗜 欲,耳不听乐。故《记》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心 不苟虑,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动,必依于礼。是故君子 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 齐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然后 可以交于神明也。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 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君致齐于外,夫人致齐 于内,然后会于太庙,君纯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 东房。君执圭瓒祼尸,大宗执璋瓒亚祼。及迎牲,君执 纼,卿大夫从,士执刍,宗妇执盎,从,夫人荐涗水,君执 鸾刀羞哜,夫人荐豆。此之谓“夫妇亲之。”
〈集说〉孔氏曰:“言孝子祭亲,非假他物,从外至于身,使己为之,从孝子身中出,生于孝子之心也。孝子感时,心中怵惕,故奉亲以祭祀之礼,若非贤者,不能尽怵惕之义也。” 严陵方氏曰:“既内自尽于己也,又外求助于人,求助之道,莫大乎夫妇之际。以夫妇而行祭祀之道,则足以尽阴阳之义,以夫妇而共祭祀之事,则足以”备外内之官,故国君取夫人之辞,以事宗庙社稷为言也。东南阳地,而耕为阳事,故于之以耕。北者阴地,而蚕为阴事,故于之以蚕。而南又盛阳之地,故天子耕于南郊。夫有天下者,四海之内皆臣妾耳;有一国者,百里之内皆臣妾耳。则天子诸侯非莫与之耕,王后、夫人非莫与之蚕,然且亲耕亲蚕“焉,则以身致其诚信而已。以神明之所享者,在诚不在物故也。所谓神明,则与事天地之神明所称同,而与交于神明所称异。若所谓神位、神号者,神之也;若所谓明齍、明烛者,明之也。” 延平周氏曰:“《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故先王以孝子自尽为不足,而又有求助之礼也。内尽志而外不尽物者,所谓”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者也;外尽物而内不尽志者,所谓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者也。内则尽志,外则尽物,其祭之心也。故《萃》之卦曰:“用大牲,吉,顺天命也。”《祭义》曰:“散齐于外,致齐于内。”以庙之内外言之也。此君致齐于外,夫人致齐于内者,以宫为内,以庙为外,盖夫人虽致齐,亦不离于宫也。此亦在《中馈》之义。〈陈注〉“宿”读为肃,犹戒也。 郑氏曰:“太庙,始祖庙也。圭瓒、璋瓒,祼器也,以圭璋为柄。酌郁鬯曰祼。大宗亚祼,君夫人有故摄焉。纼所以牵牲。刍,槁也,杀牲用以荐藉。”疏曰:“宗妇执盎从”者,谓同宗之妇执盎齐以从夫人也。夫人荐涗水者,涗即盎齐,以浊用清酒以涗泲之,涗水是明水。宗妇执盎齐从夫人而来,奠盎齐于位,夫人乃就盎齐之尊,酌此涗齐而荐之,因盎齐有明水,连言水耳。“君执鸾刀,羞哜”者,哜,肝肺也。哜有二时:一是朝践之时,取肝以膋贯之,入室燎于炉炭而出,荐之主前;二是馈熟之时,君以鸾刀割制所羞哜肺,横切之不使绝,亦奠于俎上,尸并哜之,故云“羞哜。”一云:“羞,进也。夫人荐豆”者,君羞哜时,夫人荐此馈食之豆也。《郊特牲》云:“祭齐,加明水。”天子诸侯祭礼,先有祼尸之事。〈大全〉严陵方氏曰:“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则及祭凡十日矣,故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而诏之齐也。宗妇止执盎者,据君牵牲之时也。《祭义》言‘夫人奠盎’,此言‘宗妇执盎’者,宗妇执之,夫人奠之也。哜者,尸所哜之肺也,哜则尝之也。以尸之所哜,故君执鸾刀而羞之也。尸必哜之,君必羞之者,以周人所贵故也。”
及入舞,君执干戚就舞位。君为东上,冕而总干,率其 群臣以乐《皇尸》。是故天子之祭也,与天下乐之;诸侯 之祭也,与竟内乐之,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此与竟内乐之之义也。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 于祼,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凡 三道者,所以假于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 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 虽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 以明重也。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 之道也。
〈集说〉孔氏曰:“此一经明祭时天子、诸侯亲在舞位,以乐《皇尸》也。” 长乐陈氏曰:“天子诸侯之于尸,非特备礼物以荐之,抑又就舞位以乐之。盖庙中在天子则天下之象也,在诸侯则竟内之象也。故天子冕而总干,以乐《皇尸》,非徒乐之,所以与天下乐之也;诸侯冕而总干,亦与竟内乐之。古者人君之于庙,飨籍则亲耕,牲则亲杀,酒则亲献,尸则亲迎,然则乐则亲舞,不为过矣。” 延平周氏曰:“芬芳之气足以下达,莫如祼,自然之声足以发德音,莫如升歌,武功之所自成者莫如武。《宿夜》此三重者,君子假之于外而增之于内者也。盖君子之于祭也,内则尽志,外则尽物。物虽可以增其志,然其轻重亦在志而已矣。故君子以”自尽为主。 严陵方氏曰:“三者盖周庙所重,故始言三重,而终言周道也。祼所以求阴而贵气臭,周人则先求诸阴而尚臭也,故《重祼》。经言‘升歌《清庙》,《清庙》者,文王之诗,故重升歌;《大武》者,武王之舞也,故《重武》;宿夜象成而为乐,故谓之《大武》。献有九而祼其一也,故以属言之。于献言属,则声与舞可知矣’。”君子之祭也,内则尽志,外则尽物,然其轻重亦在志而已。必自尽者,所以明重也。三重之本在志,礼则达之于外,以承其志于内,故曰:“道之以礼,以奉三重。”内既尽志,外又尽礼,则圣人所以事皇尸之道如斯而已,故曰:“此圣人之道也。”〈陈注〉祼以降神,于礼为重。歌者在上贵人声也。《武宿》,夜武舞之曲名也。其义未闻。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 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 亦馂,鬼神之馀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是故尸谡,君 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馀也;大夫 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馀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 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馀也。凡馂之道,每变 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 簋黍”见其修于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
〈陈注〉谡,起也。天子之祭八簋,诸侯六簋。此言四簋者,留二簋为阳厌之祭,故以四簋馂也。簋以盛黍稷,举黍则稷可知矣。
祭者,泽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 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 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馂》见 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夫祭之为物大矣,其兴物备 矣,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则 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是故明君 在上,则诸臣服从;崇事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尽其 道,端其义,而教生焉。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 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所恶于下,则不以事上;非 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 本,顺之至也,祭其是与?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夫祭 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 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 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 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诏 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
〈集说〉长乐陈氏曰:“人道则贵别,神道则贵亲,故葬则同穴,而祭则同几也。同几所以依神,然此依神而已,而未至乎交也。故诏祝于室,所以交神于阴;而出乎祊,所以交明乎阳。故曰‘交神明之道’。” 严陵方氏曰:“生则出乎一而辨,故生则异室;死则反乎一而安,故死则同几。铺筵设同几,使神有所依,且神无方,无方则无体。”所谓依者,人依之而已。主阴阳之道言之,则曰鬼神;主幽显之分言之,则曰神明。合而言之,其实一也。 庆源辅氏曰:“铺筵设同几,无所不备,为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祊,无所不尽,为求神也。依之备其物,求之尽其诚,所以为交神明之道也。”〈陈注〉几,所冯以为安者,人生则形体异,故夫妇之伦在于有别,死则精气无间,共设一几,故《祝辞》云“以某妃配”也。诏,告也。祝,祝也,谓祝以事告尸于室中也。“出于祊”者,谓明日绎祭,出在庙门之外之旁也。
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 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 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夫祭之道, 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 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尸饮五, 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
〈集说〉郑氏曰:“不迎尸者,欲全其尊也。尸,神象也。鬼神之尊在庙中,人君之尊出庙门则伸。” 严陵方氏曰:“尸者神之象,君者人之主。庙门之外,以人道为尚;庙门之内,以神道为尚。凡迎之礼必出门焉。君迎牲而不迎尸者,非重牲而轻尸也,为其有君臣之疑,所以别其嫌也。既曰嫌,又曰疑,疑固未至于嫌,而嫌亦疑之所积”也。 延平周氏曰:“昭穆之不可乱,天理也。故为尸者必顺昭穆之列。然以己之子而为父之尸,则己北面以事,而忘己之为父者,以其为父之尸也,亦所谓斯须之敬矣。” 石林叶氏曰:“尸所以象神,取于异姓则嫌于不亲;取于己子则疑于无别。故为尸者,子行也,虽以父事之不疑于父,不疑则人伦明矣。”〈陈注〉此据备九献之礼者,至主人酳尸,故尸饮五也。凡祭二献,祼用郁鬯,尸祭奠而不饮。朝践二献,馈食二献,及食毕,主人酳尸,此皆尸饮之,故云“尸饮五。”于此时以献卿,献卿之后,主妇酳尸,酳尸毕,宾长献尸,是尸饮七也。乃以瑶爵献大夫,是正九献礼毕,但初二祼不饮,故云“饮七。”自此之后,长宾、长兄弟更为加爵,尸“又饮二”,是并前尸饮九,主人乃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也。此谓上公九献,故以酳尸之一献,为尸饮五也。若侯伯七献,朝践馈食时各一献,食讫,酳尸但饮三也。子男五献,食讫酳尸,尸饮一。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 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太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 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古者明君爵有德而 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太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 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 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 之施也。
〈陈注〉《疏》曰:酳尸之前,皆承奉鬼神,未暇策命。此一献,则上文“尸饮五君献卿”之时也。若天子命群臣,则不因常祭之日,特假于庙释奠,告以受君之命也。〈大全〉长乐陈氏曰:“施爵赏者必于太庙,示其不敢专,所以明父祖之尊也;受爵禄者舍奠于庙,示其有归美,所以明父子之贤也。” 严陵方氏曰:“史掌书也,策则书其所命之事也。上言执策,下言受书,互相备也。夫命有所禀,则非君命也,祖命而已,故史命之也,由君右焉,非重史也,重命而已。” 金华应氏曰:“一献始命者,以祭”为先也。“不俟献终而命”者,以赏为重也。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 执醴授之,执镫。尸酢夫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夫妇 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
〈陈注〉“校豆中央直”者,执醴,执醴齐之人也。此人兼掌授豆镫,豆之下跗也。爵形如雀,柄则尾也。袭处,谓因其处。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 凡前贵于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 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 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 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为政者如 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
〈陈注〉疏曰:“殷质贵髀之厚,贱肩之薄。周文贵肩之显,贱髀之隐。前贵于后。”据《周》言之。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 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
〈陈注〉爵,行酒之器也。疏曰:此旅酬时赐助祭者酒,众兄弟子孙等,在昭列者自为一色,在穆列者自为一色,各自相旅,长者在前,少者在后,是昭与昭齿,穆与穆齿也。 《方氏》曰:“宗庙之中,授事则以爵,至于赐爵则以齿,何也?盖授事主义,而行于旅酬之前,赐爵主恩,而行于旅酬之后,以其主恩,故皆以齿也。”
夫祭有𢌿、辉、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 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𢌿之为言与也,能 以其馀𢌿其下者也。辉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 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尸又 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馀𢌿之。 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 下之际。”
〈陈注〉“不使刑人守门”,恐是周以前如此,周则墨者使守门也。
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 烝。
〈陈注〉《周礼》:“春祠、夏禴,秋尝,冬烝。”郑氏谓:“此夏殷之礼。
礿禘,阳义也;尝烝,阴义也。禘者,阳之盛也,尝者,阴之 盛也。故曰莫重于禘尝。”
〈陈注〉方氏曰:“阳道常饶,阴道常乏,饶故及于夏始为
盛焉乏,故及于秋,已为盛矣;
古者,于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发 秋政,顺阴义也。故《记》曰:“尝之日,发公室,示赏也。”草艾 则墨未,发秋政则民弗敢草也。
〈陈注〉方氏曰:“爵命之者也,服胜于阴者也,故为顺阳义;禄食之者也;田邑,制于地者也,故为顺阴义。尝之日,发公室,因物之成而用之以行赏也,故曰示赏。草刈则墨者,因其枯槁之时刈之以给爨。刈草谓之草,犹采桑谓之桑。欤、墨,五刑之轻者。《左氏》言赏以春夏,刑以秋冬,而此言尝之日,发公室,何也?盖赏虽以春夏为”主。而亦未始不用刑,《月令》孟夏断薄刑,决小罪是也。刑虽以秋冬为主。亦未始不行赏,此所言是也。
故曰:“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 义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义,君人不全;不能 其事,为臣不全。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德之发也。是 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义章,其义章者其 祭也敬,祭敬则竟内之子孙莫敢不敬矣。是故君子 之祭也,必身亲莅之,有故则使人可也。虽使人也,君 “不失其义”者,君明其义故也。其德薄者,其志轻,疑于 其义,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 为民父母矣?
〈陈注〉济志成其所欲为也,发德显其所当为也。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 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 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 者能之。《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 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 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 世教也。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 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为之者,明足 以见之,仁足以与之,智足以利之,可谓贤矣;贤而勿 伐,可谓恭矣。故卫孔悝之《鼎铭》曰:“六月丁亥,公假于 太庙。”公曰:“叔舅乃祖庄叔,左右成公。成公乃命”庄叔, 随难于汉阳,即宫于宗周,奔走无射,启右献公。献公 乃命成叔,纂乃祖,服乃考文叔,兴旧耆,欲作率庆士, 躬恤卫国。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公曰:“叔 舅,予女铭,若纂乃考。”服悝拜稽首曰:“对扬以辟之,勤 大命,施于烝彝鼎。”此卫孔悝之《鼎铭》也。古之君子,论 撰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 其国家,如此,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 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 此三者,君子之所耻也。”昔者,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 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 尊鲁,故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 禘是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 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周公,故以 赐鲁也。子孙纂之,至于今不废,所以明周公之德,而 又以重其国也。
〈大全〉严陵方氏曰:“郊社所以祭天地,故曰外;尝禘所以祭祖宗,故曰内。禘为五年之祭故谓之大尝,为四时之祭亦谓之大者,以天子所赐礼乐比诸侯尢隆也。四时之祭特以尝言者,物成可尝,礼为尢盛也。故《閟宫》之诗言‘秋而载尝’,《曲礼》曰‘外事用刚日’,然不谓郊;内事用柔日,然不谓社。而此以郊、社为外祭,何也?以天”地为大,故“郊”对“社”,不可以内外言其事;以神人为别,故“尝”、“禘”对“郊”、“社”,或可以内外言其祭焉。
《坊记》
子云:“七日戒,三日齐,承一人焉以为尸,过之者趋走, 以教敬也。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 也。尸饮三,众宾饮一,示民有上下也。因其酒肉,聚其 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观乎室,堂下观乎上。《诗》云: ‘礼仪卒度,笑语卒获’。”
孔子家语
《庙制》
卫将军。文子将立三军之庙于其家,使子羔访于孔 子。子曰:“公庙设于私家,非古礼之所及,吾弗知。”子羔 曰:“敢问尊卑上下,立庙之制,可得而闻乎?”孔子曰:“天 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𫮃而祭之,乃 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天子立七庙,三昭三穆,与太 祖之庙七,曰太庙,有一坛,有一𫮃,曰考庙,曰王考庙, 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 有二祧,飨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𫮃,坛𫮃有祷焉 祭之,无祷乃止。去𫮃为鬼。诸侯立五庙,二昭二穆,与 太祖之庙五,曰祖考庙,有一坛一𫮃。曰考庙,曰王考 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飨尝乃止。去 祖为坛,去坛为𫮃,坛𫮃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𫮃 为鬼。《大夫》立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三,曰皇考 庙,有一坛,考庙,月祭王考庙,皇考庙为始祖庙,飨尝 乃止。显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适士二庙,曰王考庙,有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飨尝乃止。皇 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官师一庙,曰考 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去王考为鬼,庶人无庙,四时祭 于寝。此自有虞以至于周之所不变也。凡四代帝王 之所谓郊者,皆以配天;其所谓禘者,皆五年大祭之 所及也。应为太祖者,则其庙不毁。不及太祖,虽在禘 郊,其庙则毁矣。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谓之祖、宗者, 其庙皆不毁。”子羔问曰:“《祭典》云:‘昔有虞氏祖颛顼而 宗尧,夏后氏亦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汤,周 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此曰祖曰宗,或乃异代?或其祖 宗之有功德,其庙可也。若有虞宗尧,夏祖颛顼,皆异 代之有功德者也,亦可以存其庙乎’?”孔子曰:“善,如汝 所问也。”如殷周之祖宗,其庙可以不毁。其他祖宗者, 功德不殊,虽在殊代,亦可以无疑矣。《诗》云:“蔽芾甘棠, 勿翦勿伐,召伯所憩。”周人之于召公也,爱其人,犹敬 其所舍之树,况祖宗其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庙焉。
孔丛子
《论书》
《书》曰:“维高宗报上甲。”微定公问曰:“此何谓也?”孔子对 曰:“此谓亲尽庙毁,有功而不及祖,有德而不及宗,故 于每岁之大尝而报祭焉,所以昭其功德也。”公曰:“先 君僖公,功德前行,可以与于报乎?”孔子曰:“丘闻昔虞 夏商周以帝王行此礼者,则有矣。”自此以下,未之知 也。
春秋繁露
《四祭》
“古者岁四祭,四祭者,因四时之所生熟而祭其先祖 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此言不失 其时以奉祀先祖也。过时不祭则失为天子之道也。 祠者以正月始食韭也,礿者以四月食麦也,尝者以 七月尝黍稷也,烝者以十月进初和也,此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