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选举典 第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三卷
经济汇编 选举典 第四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三卷目录

     选举总部总论二

      叶时礼经会元选举

      章俊卿群书考索续集汉唐制度 唐选举之弊 贡举 流品

      性理会通求贤

      金史选举志序

      元史选举志序

      大学衍义补清入仕之路

    选举典第三卷

    选举总部总论二

    叶时礼经会元

    《选举》

    论成周选举之法,孰不知乡举里选之为公;论三年 大比之法,孰不知德行道艺之重?然亦思周之选举 不属之他官,而属之教官者,夫岂无意欤?盖必有以 教之于平时,斯可以兴之于异日;既有以书之于每 岁,斯可以考之于三年。且以乡大夫宾兴之制视之, 三年大比,则合六乡之民而考其德行道艺,有德行 者为贤,则兴其贤;有道艺者为能,则兴其能。既有贤 能之可兴,则乡老以三公之尊,乡大夫以六卿之贵, 与夫六乡之吏以士大夫之贤,以《乡饮酒》之礼,礼而 宾之。夫以六乡之民,得与士大夫相酬酢,以贤能之 可尊而尊其人也。宾之明日,公卿群吏乃以其书献 之于王,王乃拜而受之,登于天府。内史掌诏王治,乃 书其贰将以诏王用之。夫以六乡之士,而可以当天 子之拜,可以联祖庙之藏,是又以贤能之可敬而敬 其书也。所谓“贤能”者,曰德行道艺而已。六乡之民,果 何修而臻此?盖将自乡大夫以正月颁法教民之时, 而其考察者即德行道艺也;党正以正岁属民读法 之时,而所书者亦德行道艺也。族师所书,虽曰“孝友 睦姻有学”,闾胥所书,虽曰“敬敏任恤”,无非德行道艺 中物。特于二十五家之闾,百家之族,凡有一行一艺 皆书之,而未遽责其德行道艺之全备尔。不惟是尔, 《大司徒》掌教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所谓六德、 六行、六艺者,即此物也。以至司谏虽非六乡之吏,而 掌纠万民之德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巡 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德行道艺,皆此物也。平日之 教者以此,则今日之兴者亦以此,平日之书者以此, 则今日之考者亦以此。教之之初已为宾兴之地,兴 之之日尚何负于宾礼之隆哉!大哉成周之教,不独 六乡为然也。宫正之纠宫卫,必曰“纠其德行,教之道 艺”;师氏、保氏之教国子,必曰:“教以德行,养以道艺。”是 无往而不为德行道艺也,而况于三年宾兴之选乎? 然乡大夫既以大比而宾兴矣,又曰“退而以乡射五 物询众庶”者,盖将以是而示人之激昂,而为宾兴之 继也。射特六艺之一物尔,而有五物之分:一曰和,是 其内志正也;二曰容,是其外体直也;三曰主皮,是其 持弓矢审固也;四曰和容,则知容止比于礼;五曰兴 舞,则知其节奏比于乐。郑氏曰:“和载六德,容包六行。” 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乐欤。盖射可以观 德,州长春秋会民,则以礼而射于党序,是以射择士 也。乡大夫以射礼而询众庶,则六乡之民又将因射 而知自勉矣。故又曰:“《比》谓使民兴贤”,是民自知其贤 而兴之矣。出而使为之事,则民岂有不服者哉!使民 兴能,是民自知其能而兴之矣。入而使治其事,则事 岂有不理者哉?贤能之兴,皆出于民,此乡举里选所 以为公也。以所兴之人而还以治之,必能趋事赴功 而与民相劝助,故入而在官府治事者,此人也;出而 在比闾为长者,此人也。则是在官临民者,孰非德行 道艺之人哉?后世选举之法,坏人自科目始。吁!科目 岂能坏人?亦教之者有以坏人也。郑司农谓“兴贤若 汉举孝廉,兴能若举茂才”,不知汉之平时所教者果 孝廉、茂才否?夫教之以利禄之学则所举者皆利禄, 教之以词章之学则所举者皆“词章,所教在此,所学 在此,则所举在此。”科目未足坏人才,而教化已先坏 人心术矣。后世言者,非不知乡举里选之为可复,然 平时无德行道艺之教,而一旦欲行德行道艺之选, 岂不迂哉?虽然,成周以德行道艺教民,而《司徒》三物 之教,惟六德六行六艺尔,道不知为何物,然则道之 为教,非可一端名也。先王以教职而属之司徒,乡官 不过“画乡遂、理兵农、征财贿、掌山泽、联关畿,与夫师 田、行役、冠、昏、饮射、丧、祭之法”而已。成周以道教民之 意,固隐然在此矣。《孟子》以“五谷鱼鳖不可胜食,材木 不可胜用,使民养生送死无憾,而为王道之始。”《韩子》 以士农工贾之民,父母兄弟夫妇朋友之位,推而至 于宫室、桑麻、粟米、蔬果、鱼肉之物而归之道化之原, 皆此意也。周人六乡之教,无非吾道中物,而六德、六 行、六艺之物,实自吾道中来。异时宾兴贤能,出长入 治,亦无非吾道之教。先王以道设教盖如此,后人不 能以道化吾民,而区区欲以科目取士,尚何怪人才不如古欤?

    章俊卿群书考索续集

    《汉唐制度》

    选举之法,一变而为辟举,再变而为限年,三变而为 中正,四变而为停年,五变而为科目。自隋始置进士 科,而唐因之,其科目之不一,而明经、进士尤贵,其得 人已盛,可为后世之良法也。古之所谓乡举里选者, 犹曰“乡里之选举”云尔。唐则不然,举以礼部,谓之贡 举;选以吏部,谓之铨选。其名同,其事异,而其意于古 有合。苟循其制而善用之,虽古所以取士之方,何以 加是哉?汉初为辟举之法,限以四科:一曰德行,二曰 经学,三曰明法,四曰任事。要知本末具举,此其意又 与《周官》“考其德行道艺而宾兴之”,岂遽相远?然而举 之于郡国,而任之于王朝。其初天下畏法,莫敢缪举, 而不举者有罚;其后举者猥滥,而妄举者有罚,则循 私忘公之弊已形矣。左雄为限年之法,但使诸生试 学文,史试章奏,一切责之以课试,而贡举之渐兴也。 当是时,胡广、张衡已议其非,以为诏举孝廉,一以能 诵章句节奏按为限,是为捐本而忘末。而魏氏之兴, 遂立九品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其取士之 意,本欲合之于古,以德行为先,而其弊乃至于纯任 阀阅,不论贤愚。故刘毅云:“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晋宋循袭,莫之革弊。夫以名求之,则中正之选,岂不 合古?然流弊之甚,历代厌苦,反不若左雄课试之法, 行之十年,号称得人。然则善法古者,又何必徇其区 区之名也?九品之弊,权归吏部。刘毅云:一吏部两郎 中而欲究竟人物,何异以管窥天而求其博?于是崔 亮为停年格,士无贤否,专以解日月为断,谓之“年劳 甄陞”,踵而行之。史谓魏之失才自亮始,然其法亦因 时制尔,夫岂得已哉!崔亮停年之法,即裴光庭之《循 资格》也,于时为讥,于今为用,是亦乌可少哉!观亮《与 甥刘景安书》,亦以激于中正之弊而为此尔。故格法 创于魏,科目兴于唐,皆所以救中正之弊也。陈黯曰: “进士科目自汉至唐为擢贤。”真知言哉。

    《唐选举之弊》

    当唐之时,言其选举之弊,一曰不求德行,而第考文 章之末艺,以为非古。薛登曰:“古之取士,必考素行之 原,询乡曲之誉。汉世求士,亦观其行硕文效,试官武 阅。”守御刘峣曰:“国家以礼部为考试之门,考文章于 甲乙,故天下驱驰于才艺,不务德行。”杨绾请因古制, 县令举孝廉于刺史,刺史升之礼部。柳冕言:文章之 “士,不根教化。进士以诗赋,取不先道理,明经以墨义, 考试不举儒术,选人以书考,殿最不专拟人物。各有 旨义,著于史集,以此知本者。然而不考其所以变之 之由,则亦不足以为义也。”古者天子自治者,王畿千 里之外,即为封建,其王城二百里之外,又责之都鄙 之长,则天子所治者,六乡、六遂、二百里之间尔。当此 之时,四民皆世其业,无越乎分守其比闾之民,修其 德行而书之乡大夫者,又非有后世骤贵峻拔之势, 固亦无所觊觎,而其心术纯一,毁誉自不相冒。乡遂 之官,下视所隶,伍伍相联,朝夕相习,可以指数而心 喻,又不难乎考察。下而汉郡国杂置,然其僚佐皆自 辟除,常岁所贡,率二万口贡一人,不过贡一二百人 而止。以天子之朝,公卿之重,一岁之久,按郡国所推 荐,一二百人之贤否进退,虽在数千里之外,亦无难 者。自汉武稍稍裁抑,侯国秩二千石,不许擅授。魏晋 而降,权益内移,故有敕用州簿郡功曹者。至于隋制, 则一命以上之官,皆由朝授。由是朝授岁选,动以万 计。而“后世爵禄益贵,奔竞成习,欲以无形之德行,不 可凭之毁誉,人人察之,而冀其所得,岂不难哉!魏之 中正,曷尝不以德行为本,而流弊之甚,后代苦之。”要 知封建不立,世禄不行,郡县之权悉归朝廷,而欲效 古贡士之常制,不可得已。故科目肇于汉,兴于隋,著 于唐,而备于宋朝,此诚擢贤之路也。诚使收之以贡 举,格之以法律,而分置之朝廷与州县,严为考绩之 法,而徐考其后,岂不合于唐、虞所谓“敷奏以言、明试 以功”之良法哉?而奚遽不足以得其德行之实也哉? 又奚至于舍本而徇末也哉?

    《贡举》

    高宗时,刘祥道言“岁入流千五百,经学时务,比杂色 人三分不及一。”元宗时,杨玚言:“流外及诸色仕者岁 二千,过明经、进士十倍。”是唐科目取人,不及杂色入 流之众也。然唐取士之途又有二焉:由学馆曰生徒, 由州县曰乡贡。而杨玚言:明经、进士百人,二监生千 百数,当选者十之二,而得第者无几。是言生徒不及 乡贡也。进士科不过三十人,故杜祐言“进士得第者 百一二,明经者十一二”,是进士又不及明经多也。生 徒不及乡贡,进士不及明经,明经、进士又皆不及杂 色入流,此其选数之大凡也。唐初贡举属之考功,至 开元移之礼部,所谓主司皆有常人,则既预知之矣。 不惟预知也,亦可预谒之;不惟预谒也,亦可预托之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者以情托,此岂复有 真贡举哉?故有因权势以相倾夺,如牛、李之党,由于 钱徽典举之日,至于互相磨轧者四十馀年。于是又 有畏嫌自私,而矫时以为公者。则有嫌于贵而不得 举者矣,如韩退之之《序齐皞》是也;有嫌于富而不得 举者矣,如柳子厚《与王参元书》是也。幸而不出于私, 则又不幸而入于矫。夫其娇者,必有所惩也。故观其 矫而思其所惩之由,则通榜取士,弊且如此。此唐名 臣,多由此出,彼果何以致之耶?岂其有徇私之弊,而 犹不失其收时望之利耶?若夫崔群之第缘梁肃,杜 牧之第缘吴武陵,李商隐之第缘令狐绹,卢肇之第 缘李德裕,每每类此,亦何恶于请托哉!

    《流品》

    汉之用人,不分流品,视其材能勋绩,等而上之,无有 限格。周勃以木强,申屠以蹶张,薛宣以书佐,魏相以 卒史,皆致位丞相。然其入仕之始,等级次第,亦自有 品节存乎其间。其以明经进者,则多除博士或大夫、 侍中,如严助、朱买臣、疏广、平当之徒是也。其以材武 勇猛进者,则多除太仆或中郎将骖乘,如夏侯英、公 孙贺、卫绾之徒是也。张汤以法律进身,则先以法官 处之,始为内史,后为廷尉,皆法官也。黄霸以入粟补 官,则先以财赋处之,故始为卒吏,后为均输长,皆掌 财也。虽其始有所分别,而积功累勋,无不可任者,此 《汉官》所以未免乎杂也。武帝始用儒者为宰相,革去 军功刀笔之选,诚可为一代之良法,而其后惟意所 用,亦不专用儒生。汲黯谓“刀笔吏不可为公卿”,盖有 激而云。终汉之世,清浊混殽,上下无别,以宦官典领 尚书,以儒术直秘阁,尚书郎掌代王言,而以令史久 次补之,宜乎丁邯耻以孝廉而为郎也。诚使汉之用 人,上至公卿而有限法,则虽流品之不分,何害哉?

    性理会通

    《求贤》

    龟山杨氏曰:“三代、两汉人才之盛,风俗之美,后世莫 能及者,取士以行,不专以言故也。今虽诏内外官与 经明行修之士,中第之日,优其恩典,不独取之以言, 又本其行,庶乎近古。然徒使举之而不由乡里之选, 又无考察之实,与斯举者随众牒试于有司,糊名誊 录,校一日之长,不惟士失自重之义,且于课试之际”, 无以别异于众人,则所谓“本其行”者,亦徒虚文而已。 谓宜别立一科,稍仿三代、两汉取士官人之法,因今 之宜,斟酌损益,要之无失古意而已。至于投牒乞试、 糊名誊录之类,非古制者,一切罢之,待遇恩数,尽居 词赋经义等科之上。庶使学者尊经术,惇行义,人人 笃于自修,则人才不盛,风俗不美,未之有也。

    五峰胡氏曰:“人君联属天下以成其身者也。内选于 九族之亲,礼其贤者,表而用之,以联属其亲;外选于 五方之人,礼其英杰,引而进之,以联属其民。是故贤 者众之表,君之辅也。不进其亲之贤者,是自贼其心 腹也;不进其人之贤者,是自残其四肢也。 古者举 士于乡,自十年出就外傅,学于家塾,州序其学者,何 事也?”曰:“六礼也,七教也,八政也,书其资性近道,才行 合理,乡老乡吏会合乡人于《春秋》之祭祀鬼神而书 之者也。”“三岁大比,乡老、乡吏及乡大夫审其性之不 悖于道也,行之不反于理也,质其书之先后无变也, 乃入其书于司徒,谓之选士。选士学于乡,校其书之 如州序。三岁大比,乡大夫及司徒审之”如初,乃入其 书于乐正,谓之“俊士。”俊士入国学,《春秋》教以《礼》《乐》,冬 夏教以《诗》《书》,以上观古道。乐正官属,以时校其业之 精否而勉励之。三岁大比,乐正升其精者于王,谓之 “进士。”王命冢宰会天下之进士,论其资性、才行、学业, 某可以为卿与某可以为大夫,与某可以为士与卿 阙,则以可以为卿者补“之;大夫阙,则以可以为大夫 者补之;士有阙,则以可以为士者补之。三年一考,其 绩三考黜其不职,陟其有功者。”是故朝无幸位,野无 遗贤,毁誉不行,善恶不眩,德之大小当其位,才之高 下当其职。人务自修而不侥幸于上,人知自守而不 冒昧求进,人知自重而不轻用其身,人能有耻而不 苟役于利,此所以“仕路清”、政事治、风俗美、天下安宁, 四方慕义而疆场不耸也。

    朱子曰:“德行之于人大矣,然其实则皆人性所固有, 人道所当为。以其得之于心,故谓之德,以其行之于 身,故谓之行,非故有所作为增益,而欲为观听之美 也。士诚知用力于此,则不惟可以修身,而推之可以 治人,又可以及夫天下国家,故古之教者莫不以是 为先。若舜之命司徒以敷五教,命典乐以教胄子,皆” 此意也。至于成周而法始大备,故其人才之盛,风俗 之美,后世莫能及之。汉室之初,尚有遗法,其选举之 目,必以敬长上、顺乡里、肃政教、出入不悖所闻为称 首。魏晋以来,虽不及古,然其九品中正之法犹为近 之。及至隋、唐,遂专以文词取士,而尚德之举不复见 矣。 夫古之人教民以德行道艺,而兴“其贤者能者其法备而意深矣。今之为法不然,其教之之详,取之 之审,反复澄汰,至于再三,而其具不越乎无用之空 言而已。”深求其意,虽或亦将有赖于其用,然彼知但 为无用之空言,而便足以要吾之爵禄,则又何暇复 思吾之所以取彼者,其意为何如哉? 朝廷设官求 贤,故在上者不当以请托而荐人。士人当有礼义廉 耻,故在下者不当自炫鬻而求荐。

    东莱吕氏曰:“井田之制,士与兵国之重事,皆取于农, 工商不与。古者取士于田野,取其民之秀者,以其质 朴故也。”

    临川吴氏曰:“古之为士者,苟可以仕,则选于里,举于 乡,而长治其乡里之民,在公得以行己志,在私得以 资禄养,此古之士所以自安于内,而无愿外之想也。 后世取士之法不一,虽存选举之名,而实与古不同。 何也?所取不于其可用之实能,而于其不可用之虚 技。可以仕者或不得仕,而不可以仕者乃或得仕。时” 之多失人,士之多失志,往往由是。

    金史

    《选举志序》

    自三代乡举里选之法废,秦汉以来,各因一代之宜, 以尽一时之才,苟足于用即已,故法度之不一,其来 远矣。在汉之世,虽有贤良方正诸科以取士,而推择 为吏,由是以致公卿。公卿子弟入备宿卫,因被宠遇, 以位通显。魏、晋而下,互有因革,至于唐、宋,进士盛焉。 当时士君子之进,不由是涂,则自以为歉。此由时君 “之好尚,故人心之趣向然也。”辽起唐季,颇用唐进士 法取人,然仕于其国者,考其致身之所自,进士才十 之二三耳。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 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 法亦密焉。若夫以策论进士取其国人,而用女直文 字以为程文,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用,又欲行其国 字,使人通习而不废耳。”终金之代,科目得人为盛,诸 宫护卫及省台部译史、令史、通事、仕进皆列于正班, 斯则唐、宋以来之所无者,岂非因时制宜,而以汉法 为依据者乎?金治纯驳,议者于是每有别焉。宣宗南 渡,吏习日盛,苛刻成风,殆亦多故之秋,急于事功不 免尔。欤?自时厥后,仕进之岐既广,侥幸之俗益炽。军 伍劳效,杂置令录,门荫右职,迭居朝着。科举取士,亦 复汎滥,而金治衰矣。原其立经陈纪之初,所为升转 之格,考察之方,井井然有条而不紊。百有馀年,才具 不乏,岂非其效乎?奉诏作《金史》,志其选举,因得而详 论之。

    元史

    《选举志序》

    选举之法尚矣。成周庠序学校,以“乡三物教万民,而 宾兴之,举于乡,升于司徒,司马,论定而后官之。”两汉 有贤良方正、孝弟、力田等科,或奏对诏策,事犹近古。 隋、唐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科,或兼用诗赋, 士始有弃本而逐末者。宋大兴文治,专尚科目,虽当 时得人为盛,而其弊遂至。文体卑弱,士习委靡,识者 “病焉。”辽、金居北方,俗尚弓马。辽景宗、道宗亦行贡试。 金太宗、世宗屡辟科场,亦粗称得士。元初,“太宗始得 中原,辄用耶律楚材言,以科举选士。世祖既定天下, 王鹗献计,许衡立法,事未果行。”至仁宗、延祐间,始斟 酌旧制而行之。取士以德行为本,试艺以经术为先, 士褎然举首应上,所求者,皆彬彬辈出矣。然当时仕 进有多岐,铨衡无定制。其出身于学校者,有国子监 学,有蒙古字学、回回国学,有医学,有阴阳学。其策名 于荐举者,有遗逸,有茂异,有求言,有进书,有童子。其 出于宿卫、勋臣之家者,待以不次。其用于宣徽、中政 之属者,重为内官文荫叙有循常之格,而超擢有选 用之科。由直省侍仪等入官者,亦名“清望。”以仓庾赋 税任事者,例视冗职,捕盗者以功叙,入粟者以赀进。 至工匠皆入班资,而舆隶亦跻流品。诸王、公主宠以 投下,俾之保任;远夷、外徼授以长官,俾之世袭。凡若 此类,殆所谓吏道杂而多端者欤矧?夫儒有岁贡之 名,吏有补用之法,曰“掾史令史”,曰书写铨写,曰“书吏。” 典吏所设之名,未易枚举,曰“省、台、院、部”,曰“路、府、州、县”, 所入之途,难以指计。虽名卿大夫,亦往往由是跻要 官,受显爵,而刀笔下吏,遂致窃权势,舞文法矣。故其 铨选之备,考核之精,曰“随朝外任”,曰“省选、部选”,曰“文 官、武官”,曰“考数”,曰资格,一毫不可越。而或援例,或借 资,或优陞,或回降,其纵情破律,以公济私,非至明者 不能察焉。是皆文繁吏弊之所致也。今采摭旧编,载 于简牍,或详或略,条分类聚,殆有不胜其纪述者。姑 存一代之制,作《选举志》。

    大学衍义补

    《清入仕之路》

    《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 知、仁、圣、义、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 礼、乐、射、御、书、数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 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 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拜受之,登 于天府,内史贰之。

    臣按:成周盛时,用乡举里选之法以取士,然所以取士之法则奉《大司徒》之教而兴举之也。其教云何?所谓六德、六行、六艺是也,德存于心不可见,故考其行艺而书之。二十五家为闾,闾有胥,闾胥则书其敬敏任恤者。百家为族,族有师,族师则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五百家为党,党有正,党正则书其德行道艺。二“千五百家为州,州有长。州长则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乡有大夫,则于三年大比,考其果有六德六行而为贤,通夫六艺之道而为能,则是能遵《大司徒》之所教而成材矣。” 于是乡老及乡大夫帅胥、师、正长之属,合闾、族、州、党之人,行乡饮之礼,用宾客之仪以兴举之,书其氏名于简册之中,献其所书于天府之上。谓之宾者,以宾礼敬之,而不敢忽也。虽然,岂但宾于乡而已哉?《易》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则在天子亦宾之矣。然不特此耳,及其登名天府之时,贤能之书一上,九重之君,至尊至贵,亦且屈万乘之尊以拜而受之。所以然者,岂非贤才之生,乃上天所遗,以培植国家元气者乎。

    《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 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 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 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 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 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臣按:三代盛时仕进有二道,有由乡学而进者、有由国学而进者,乡学则掌于乡大夫而用之,在《大司徒》,国学则掌于大乐正而用之,在《大司马》,乡学所教之士大夫论其秀者升之司徒则谓之选士,选者择而用之也,升之司徒既选而用之则不给徭役于乡矣,选士之中有不安于小成者,司徒又论而升之国学,则虽《司徒》之徭役亦不给矣。此二等皆谓之造士。造者,成也。由选士而为造士,是乡学所进者,则用之为乡遂吏。由俊士而为造士,是国学所进者,则进之于大乐正,大乐正于是乎论其秀颖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大司马焉,是之谓进士也。既为进士,则大司马辨论其材之大小高下,而官使之举其贤者以告于王,既有一定之论,然后授之以官,或以为司士,或以为内史之类,所谓“官之” 也。既任其官,然后予之以爵,或以为士,为大夫而进至于卿,所谓“爵之” 也。有爵斯有位矣,其位既定,然后颁之以禄,或食九人,或食八人,所谓禄之也。此三代乡里选用之法,而所谓进士者,盖以其成材将进于朝以用之故耳。后世取士,不复此制,而亦以“进士” 名,其原盖出于此。其名虽同,而其所以进之之实则不同也。

    汉高祖诏曰:“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 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呼,患 在人主不交故也。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 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 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 文帝十五年,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 谏者。

    臣按:《贤良极谏》科始此。

    孝武初,董仲舒《对策》曰:“臣愚以为使列侯郡守、二千 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且以观大臣之 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 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后 遂令州郡举茂才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臣按:乡举里选之法,后世所以不可行者,盖人情日伪,敢于为私以相欺,公于为党以相蔽,苟无试验之方、防察之政、纠举之法,而徒任人而不疑、信言而不惑,则情伪日滋而贤否不复可辨矣。仲舒所谓“岁贡之法,贡其吏民之贤者尔” ,今所贡者则学校之士也,今贡者试不中,有罚俸之比而无赏,然亦姑应故事“而已。诚能振举祖宗之法,而加严于学校之教,提调之罚,考试之方,亦足以得人致用也。”

    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臣按:《孝廉》科始此。

    元光五年,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 次续食,令与计偕。”

    臣按:今世科举初场试士以《五经》《四书》,即此习先圣之术,终场策士以时务,即此明当世之务,乡贡举人赴礼部者给脚力廪给即此“续食计偕。”

    元朔元年,诏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 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 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烝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 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 博士议,不举孝廉者罪。”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 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迺加 九锡。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削地毕 矣。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 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 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臣按:汉世去古未远,而贤能之士“皆知自重而不肯自炫以求售,而上之所以待之者既厚而求之者亦切,出而仕者,有司既躬为之驾而县次续食俾与计偕,其不肯出者,既悬赏以招人之荐,又严法以罪人之不荐,虽无宾兴拜受之礼,犹存好贤敬士之心。” 后世严缪举之罚而限其途辙者则有之矣,未闻有不举之罚而责其荐扬者也。

    元朔五年,诏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 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二 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令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 弟子。

    臣按:汉制,郡国举士,其目大概有三,曰贤良方正也、孝廉也、博士弟子也。贤良、孝廉举以任用似今之科目,博士弟子入补国学似今之岁贡,其察举、考试之实不同,而其取士大略则相类也。

    孝武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

    臣按: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何武、萧望之、翟方进等皆以射策甲科为郎。

    孝宣本始元年,地震,诏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

    臣按:此因灾异举士之始,其后日食星陨辄行之。

    元康四年,“诏遣大中大夫循行天下,举茂材异伦之 士。”

    臣按:此遣使行天下举士之始,其后或遣谏议大夫,或遣博士,或遣光禄大夫,举茂材特立、淳厚直言,其名目不一。

    光武始诏“三公、光禄勋、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材。”

    臣按:前此举士无常时,至此始岁一举。

    汉召信臣以明经甲科为郎。

    臣按:《明经》之科始见于此。

    后汉顺帝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法,限年四十 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

    臣按:限年之法始于此。

    魏陈群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

    臣按:魏始置中正,州郡县皆有之,而以本处人充,俾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吏部凭之授受。及其弊也,惟据阀阅,不辨贤愚,所以刘毅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 历晋南北朝至隋,选举之法皆用之,至开皇中方罢。

    晋武帝诏州郡“举秀异之才。”

    刘宋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试。

    隋始置《进士科》。

    臣按:此后世进士之科之始,盖始专以文辞试士也。夫三代以前乡举、里选之法行,取士专以德行为本,汉制孝廉茂材等科皆命公卿大夫、州郡举有经术德行之士,试以治道然后官之。魏晋以降,所举秀孝犹取经术,州郡皆置中正以品其才行,虽其立法未必尽善,然清谨之士犹知有所畏忌,不敢放恣,恐有“言行之疵,以为终身之累。” 至是隋有进士之举,始专试士以文辞,士皆投牒自进,州里无复察举之制矣。

    唐制,取士之科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 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 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 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此岁举之常选 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臣按:唐科目虽曰多端,而其行之最久者,进士、明经而已,然进士以声韵为学,不本经术,明经以帖诵为能,不穷义理,所谓德行者不复问矣。

    武后天授元年,策问贡士于洛阳殿,殿前试士自此 始。

    臣按:此后世临轩策士之始。

    元宗开元中,令“诸州贡举,省试不第,愿入学者听。”

    臣按:此下第举人入学之始。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明经。诸科常选之外又有“制科”, 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 取士。

    宋太宗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 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

    太平兴国九年,进士始分三甲,自是锡宴琼林苑,上 因谓近臣曰:“朕亲选多士,殆忘饥渴,召见临问,观其 才拔而用之,庶使田野无遗贤,而朝廷多君子耳

    臣按:历代科目得人惟宋为盛,盖以太宗留意科目,自是以后天下士子争趋向之故也。

    仁宗时,张方平知贡举,言:“文章之变与政通,今设科 选才,专取辞艺。士惟道义积于中,英华发于外,以文 取士,所以叩诸外而质其中之蕴也。言而不度,则何 以观焉?迩来文格日失其旧,各出新意,相胜为奇,朝 廷屡下诏书戒饬,学者乐于放逸,罕能自还。”

    嘉祐二年,亲试举人,凡与殿试者始免黜落。时进士 习为奇僻,钩章棘句,寖失浑厚,欧阳修知贡举,痛裁 抑之,浇薄之士不预选者多毁修,然自是文体亦少 变。

    臣按:文章关气运之盛衰,而科场之文为甚。盖科场之文乃一世所尚者,上以此取人以为一代辅治之具,下以此为业以为一生进用之阶,非徒取其能文而已,盖将因其文以叩其人心之所蕴、才之所能、识之所及,由是用之,将藉之以辅君泽民、修政立事,不苟然也。昔朱熹尝与其门人言及科举文字之弊,熹叹曰:“最可忧者,不是说文字不好,这事大关世变。东晋之末,其文一切含胡,是非都没理会。夫东晋末以文取士,所谓文者,出于众人之私作,未必人人同也,其祸且至于不可支持。况科举之文乃国之所以取士、士之所以为业者,其所关系岂不益大哉?苟非在上屡颁戒饬之诏,慎择主试之人,示” 之以趋向之方,付之以斡旋之柄,则文辞日流于卑弱,而国势随之矣。呜呼,可不念哉!

    英宗以间岁贡士法不便,诏礼部三岁一贡举。

    臣按:此即成周“三年一大比” 之制,自是遂为常制,至今行之。

    神宗时,王安石告其君曰:“今人才乏少,且其学术不 一,异论纷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则修学校,欲 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若谓此科常多得人,自 缘仕进别无他路,其间不容无贤尔。今以少壮时正 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 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既而言者又 谓:“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 人才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 宜除去声韵对偶之文,使学者专意经术。”于是改法, 罢诗赋,帖经墨义,士各占《易》《诗》《书》《周礼》《礼记》,兼《论语》 《孟子》《中庸》,撰大义式颁行。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 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

    臣按:此后世经义之始。前此所谓明经者,试其墨书帖义,但取其记诵而已,未尝考其义理、求其文采也。王安石为人固无足取,及其自作《三经》,专用己说,欲以此一天下士子,使之遵己,固无是理,然其所制经义之式,至今用之以取士,有百世不可改者,是固不可以人废言也。及其所谓士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切中今世学者习科举之弊。今世举子所习者,虽是《五经》、濂、洛之言,然多不本之义理,发以文采,徒缀缉敷演,以应主司之试焉耳。名虽正理,其实与前代所习之诗赋无大相远也。欲革其弊,在“择师儒之官,必得人如胡瑗者以教国学,慎主司之” 选,必得人如欧阳修者以主文柄,则士皆务实用以为学,本义理以为文,而不为无益之空言矣。他日出而为国家用,其为补益盖亦不小。

    熙宁三年,亲试进士,始专以“《策定》著”,限以千字。

    臣按:殿廷试士始于唐武后时,宋初沿之,然皆试以诗赋,至是神宗始试以策,至今用之。方是时,苏轼为编排官,见一时举人所试策多阿谀顺旨,乃拟一道以进,大略谓:“科场之文,风俗所系,所收者天下莫不以为法,所弃者天下莫不以为戒。今始以策取士,而士之在甲科者多以谄谀得之,天下观望,谁敢不然?风俗一变,不可复返,正人衰微,则国随之。” 噫观轼兹言,则知朝廷以言试士,虽若虚文,而一时人心之邪正,国势之兴衰,实关于此。识治体者不可不加之意。

    理宗御笔付知举杜范曰:“朕爰简儒彦,俾典文衡,凡 尔攸司,宜鉴旧弊,一取一舍,惟公惟明。经学欲其深 纯,词章欲其典则。言惟合理,策必济时。毋以穿凿缀 缉为能,毋以浮薄险怪为尚,参稽互考,优劣自分,庶 使贤俊毕登,以副朕新美治功之意。”

    臣按:宋朝文弊,至理宗时极矣,每遇大比,帝辄下诏,崇雅黜浮,盖有以见夫士习之美恶,形于文辞之浮雅,文辞之浮雅而实有关于气化之盛衰也。苏轼告神宗曰:“愿陛下明诏有司试之以实学,博通经史者虽朴不废,稍涉浮诞者虽工必黜,则风俗稍厚,学术近正,庶几得忠实之士,不至蹈衰季之风。” 臣于今日亦然。

    朱熹作《贡举私议》曰:“古者学校选举之法,始于乡党而达于国都,教之以德行道艺而兴其贤者、能者。盖 其所以居之者无异处,所以官之者无异术,所以取 之者无异路。是以士有定志而无他慕,早夜孜孜,惟 惧德业之不修,而不忧爵禄之未至。”又曰:“古者《大学》 之教,以格物致知为先,而其考校之法,又以九年知 类通达,强立不反为大成。”盖天下之事,皆学者所当 知,而其理之载于《经》者,则各有所主也。今治《经》者类 皆舍其所难而就其所易,仅穷其一而不及其馀。若 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诸史则该古今兴亡治乱得 失之变,皆不可阙者,而学者岂能一旦尽通?若合所 当读之书而分之以年试,义各二道,诸经皆兼《大学》 《论语》《中庸》《孟子》义各一道,论则分诸子为四科,而分 年以附焉,诸史及时务以次分年,如经、子之法。试策 各二道,使治经者必守家法,答义者必通贯经文,条 举众说而断以己意,有司命题,必依章句。如是则士 无不通之经,无不习之史,而皆可用于世矣。

    臣按:朱熹之议虽未上闻,而天下莫不称诵,以为后世贡举之法未有过焉者也。我太祖皇帝于开国之初即诏天下曰:“自洪武三年为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德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其学识,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 至十七年,又命礼部颁行《科举程式》。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秋乡试,辰、戌、丑、未年春会试。士各专一经,皆兼《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四书》。《四书》义主朱氏集注、《章句》,《易》主程朱传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氏《集传》,《春秋》主三传及胡氏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肆我太宗皇帝修《五经》《四书大全》,《易》《诗》《书》如旧,惟《春秋》则宗胡氏,《礼记》则又加以陈澔《集说》焉。初场以初九日,试《四书》义三道,本经四道;次场用十二日,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终场以十五日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初场及终场未能者,许减其二道。呜呼!本朝试士之制,虽不尽用朱氏分年之议,然士各专一经,经必兼《四书》;一惟主于濂、洛、关、闽之说,以端其本。又必使之兼明子史百家之言,古今政务之要,而以论策试之。考其识见,本末兼该,文质得中,虽不尽如朱氏之说,实得朱氏之意于数百年之后矣。凡前代之科目,如制科、秀才之类,一切废绝;前代之制度,如诗赋墨义之类,一切不用。可谓简而要,明而切,真可以行之于千万年而无弊矣。本朝科举,参酌前代之制而取厥中,凡所谓明经宏辞诸科,一切革罢,惟有进士一科。洪武三年,诏天下行省以是年秋八月开乡试,明年春二月礼部会试,其解额以五百人为率,会试取百人,而所试之文,尚仍元制。至十七年,始定今科试格式。十八年会试,止录士子姓名乡贯,而未刻程文,录文自二十一年始也。自是三年一开科,取人无额,惟善是取。宣德改元,始镌定额。两京十二藩,各随地产以差多寡而会试,如洪武初取士之数。又以“北方学者文采不能自见,分南、北中三数取人。正统壬戌,于各布政司旧额上量增之,而会试则加以半。景泰初,诏除科额,以复洪武、永乐之旧。寻复镌定,比旧额稍增,礼部试则临期取旨,自是遂为定制。” 夫自洪武甲子定为三岁一开科,至是三十馀试矣。科场条贯,日增日密,一切病弊,尽革无馀。惟程试之文气,进用之人才,似乎有愧于前者。虽或气运之使然,习俗之流弊,“然不可不知其故也。祖宗时,其所试题目,皆摘取经书中大道理、大制度、关系人伦治道者,然后出以为题。当时题目无甚多,故士子专用心于其大且要者” ,其用功有伦序,又得以馀力旁及于他经及诸子史,主司亦易于考校,非三场匀称者不取。近年以来,典文者设心欲窘举子以所不知,用显己能。其初场出经书题,往往深求隐僻,强截句读,破碎经文,于所不当连而连,不当断而断,遂使学者无所据依,施功于所不必施之地。顾其纲领体要处反忽略焉。以此科场题目数倍于前,学者竭精神,穷目力,有所不能给。故于策场所谓“《古今制度》《前代治迹》” 、《当世要务》,有不暇致力焉者,甚至登名前列者,亦或有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前后,字书偏旁者,可叹也已!然以科额有定数,不得不取以足之。以此士子仿效成风,策学殆废。间有一二有策学者,又以前场不称,略不经目,人才所以不及前者,岂不以是哉?其《录》出以为程文者,又多萎薾粗浅,拘泥𦆑绕,不厌士心。《录》一出,议论纷然,其所谓“主意” 之说,尤为乖缪。凡其所命之题,专主一说,谓之“主意。” 殊不知《圣经》深远,非一人之见所能尽理,苟通焉,斯在所取矣,何必惟己之同哉?士子志于必得,谓非合主司之意,不可以取中,往往将圣经贤传之旨旁求曲说,牵缀迁就。

    以合主司所主之意。此非独坏士习,其为圣经之蠹也甚矣!有司主此以出题,士子主此以为文。今日为士子,既以此进身,异日为主司又以此取士。《宋史》所谓“缪种流传”,今日时文之弊,殆类之也。然此又不但科试为然,而提学宪臣之小试,殆又有甚焉者也。其所至出题,尤为琐碎。用是经书题目愈多,学者资禀“有限,工夫不能遍及,此策学所以几废,而科举所得,罕博古通今之士也。正统、景泰以前所刻程文,皆士子亲笔,有司稍加润色耳。近日多是考官代作,甚至举子无一言于其间,殊非设科之本意。若夫考试之官,两京及会试皆出自朝命,乡试则方面官先期访请。洪武以来,惟有学者是用,不问是”何官职,虽儒士亦在所聘。后乃有建言专用教官者,其所礼聘,无非方面之亲私,率多新进士,少能持守,一惟监临官是听,内外之权,悉归御史。凡科场中出题刻文,阅卷取人,皆一人专之。所谓弥封誊录,殆成虚设。谨按科场旧例,分帘内外,以隔绝交通之弊。自帘以内,考试官主之;自帘以外,监试官主之,而提调官则兼总内外焉。然惟莅其事尔,而取人刻文,皆不得预。所以用巡按御史为监临官者,特以纠察其不如法者尔。今宜敕有司,凡科场条贯,必复祖宗之旧,所命题必光明正大,切于人情物理,关于彝伦治道者。小录所刻之文,谓之《程文》,特录出为士子程式也,非用是以献上也。文有可为程式者则刻,无则否。或多或寡,不必齐同,不许代举子作。如有欠阙繁冗,稍加笔削可也。经书题目,无甚凶恶字面,不必回避。初场经义四条以通三条,书义三条以通二条为合格,否则不取。《五策问目》,通以十事为率,非通五以上,不在取数。会试则本数不足,取别数足之。乡试则此经不足,“足以他经。凡解额,惟限之不许过数,苟无足取者,宁欠无足。通场全无,然后短中求长,取以备数。如此,则科目所得者,皆通经学古之士,而适于世用矣。更乞申明旧制,在外乡试,俱照会试及两京例,不设监临官,其巡按御史止于科场外严加纠察,士子欲入场者,专委提学宪臣考验,而亦不许他官小试。凡百执事,不许用进士、举人出身人员,恐有夤缘作弊,临晚给烛,虽唐、宋故事,然今科场代笔、换卷,多在昏暮,宜革去给烛而取减场。先期聘考试官,必详加询访,不许徇私滥举,许御史纠治,惟有学行誉望者是取,不分有司,教职见任致事。仍乞申严帘内、帘外之限,不许通融出入。三日一”宴之礼,惟送酒殽,不必宴会。考试官阅卷,去取既定,先将所取中卷,用其字号编定名第,一样三本,封号印记,其一留以自备,其二以授提调、监试官。至期比朱墨卷相同,然后拆号,各照所编定字号填榜,不许更易。又于各经各存备卷三五卷,如所取卷有参错,即随经用所备卷依次补之。如此,庶几科场少弊,可以得人,而复祖宗之旧矣。又考会试举人,往时入场者,极多不过二千人,今则积多已逾四千矣。切恐数科之后,日累日多,又不止此数。窃考宋欧阳修作《礼部唱和诗序》,谓宋制考校五十日。今制自初八日入场,至二十日以后,揭晓不过十馀日。卷多日少,恐不能无遗才。请下礼部议,宽其日限,而移殿试于三月望日,庶几考试者日力有馀,得以尽其心力,精详文理,以为国家求才以上科举。

    汉武帝时,太常孔臧等议请“太常博士置弟子,复其 身,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 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 所闻者,令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 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 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 辄以名闻。”

    臣按:此太学生入仕之始。夫自汉置博士弟子试,通一艺者补以官,其后唐人有学馆生徒之设,宋人有三舍之制,今世岁贡生员,礼部奏于奉天门下,试中送国子监肄业,循资送吏部选用。本朝入仕之途,科目之外惟此为重,亦多得人。此学校岁贡。

    《周礼》:“宰夫掌百官府之征令,五曰府,六曰史,七曰胥, 八曰徒。”

    臣按:《周官》之府史、胥徒即今之吏员也,所谓“庶人之在官者与下士同禄”是已,是时未有进试之阶,至秦弃儒崇吏,汉因之始有试吏入仕之途。考之史,若路温舒为县狱吏,丙吉为鲁狱吏、龚胜为郡吏、赵禹为佐史之类,吏员入官,其来久矣。本朝入仕之途,科目、监生外有吏员,凡在外藩宪、卫、府、州县任自辟举,以六年或三年为满,限至部分拨,在内诸司以三年为考,依资格叙用。此《吏员出身》。以上清入仕之路。臣按我朝选举之制,比汉、唐、宋为省,科举之外,止有监学历仕吏员资次二途,以

    “为常选,其他如经明行修、贤良方正、材识兼茂、楷书、秀才、童子之类,皆兴废不常,惟任子,祖宗虽有定数,然皆出自恩典,或与或否。” 近年三品以上子孙入监,方有定例,故臣于入仕之路,独详进士之科,而兼及监生吏员者,以当世之所重者在进士科,而此二途次之。窃惟本朝虽大封拜,百官亦未尝具服拜贺,惟于策士传胪之后,群臣致辞庆贺曰:“天开文运,贤俊登庸。” 由是观之,则祖宗所恃以求贤辅治之具,诚莫先于进士一科。是以百年以来,凡明治体、建功业者,皆自此途以出。《唐史》言:方其取以辞章,类若浮文而少实。及其临事施设,奋其事业,隐然为国名臣者,不可胜数。宋人亦言豪杰之士由之而进。夫唐、宋取士,以诗赋多文而少实,尚足以得一时之豪杰以为名臣。况本朝取士之制,本《六经》《语》《孟》之文,用濂、洛、关、闽之说,即汉人所谓经术,宋人所谓道学者也。为士者诚专心于此而有所得焉。上之人精择而谨取之,必名实相符,文质相称,然后得预斯选焉。其所得之人才,当不止于唐宋而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