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第027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十七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
第二十七卷目录
官制部汇考五
后汉一〈总〉
铨衡典第二十七卷
官制部汇考五
后汉一
后汉详定百官之制。
按《后汉书百官志》:“汉之初兴,承继大乱,兵不及戢,法 度草创,略依秦制,后嗣因循。至景帝感吴楚之难,始 抑损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广,民用匮 乏。世祖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所以补 复残缺,及身未改,而四海从风,中国安乐者也。昔周 公作《周官》,分职著明,法度相持。王室虽微,犹能久存。” 今其遗书,所以观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来 事之范,殆未有所穷也。故新汲令王隆作《小学汉官 篇》,诸文倜说,较略不究。
〈注〉案胡广注隆此篇,其论之注曰:“前安帝时,越骑校尉刘千秋校书东观,好事者樊长孙与书曰:‘汉家礼仪,叔孙通等所草创,皆随律令,在理官,藏于几阁,无纪录者,久令二代之业,暗而不彰。诚宜撰次,依拟《周礼》,定位分职,各有条序,令人无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刘君甚然其言,与邑子通人郎中张平子参议未定,而刘君迁为宗正卫尉,平子为尚书郎、太史令,各务其职,未暇恤也。至顺帝时,平子为侍郎,典校书,方作《周官解说》,乃欲以汉次述汉事,会复迁河间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独不易矣。既感斯言,顾见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学》为《汉官篇》,略道公卿内外之职,旁及四裔,博物条畅,多所发明,足以知旧制仪品。盖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为作诂解,各随其下,缀续后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广前后愤盈之念,增助来哲多闻之览焉。”
唯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记》汉承秦置官本末,讫于王 莽,差有条贯,然皆孝武奢广之事。又职分未悉,世祖 节约之制,宜为常宪。故依其官簿,粗注职分,以为《百 官志》。
臣昭曰:本志既久,是注曰《百官簿》,今昭又采异同,俱为细字,如或相冒,兼应注本注,尤须分显。故凡是旧注,通为大书,称本注“曰” ,以表其异。
凡置官之本及中兴所省,无因复见者,既在《汉书》,《百 官表》,不复悉载。
太傅上公一人。
《大戴记》曰:傅,傅之德义也。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 贾生曰:“天子不喻于先圣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诗》《书》无宗,学业不法。此太师之责也。” 古者,齐太公职之天子,不惠于庶民,不礼于大臣,不中于折狱,无经于百官,不哀于丧,不敬于祭,不戒于斋,不信于事。此太傅之责也。古者,周公职之天子,处位不“端,受业不敬,言语不叙,音声不中,进退升降不以礼,俯仰周旋无节,此太保之责也。” 古者燕,召公职之“天子燕业,反其学,左右之习,诡其师答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辞,言语之道,简闻少诵,不博不习,此少师之责也。天子居处出入不以礼,衣服冠带不以制,御器列侧不以度,采服从好不以章,忿说不以义,与夺不以节” ,此少傅之责也。“天子居处燕私,安而易,乐而耽,饮食不时,醉饱不节,寝起早晏无常,玩好器弄无制” ,此少保之责也。此古天子有辅弼之礼也。“自为天子,而贤智维之,故能虑无失计,举无过事,终身得中。”
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 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胡广注曰:“犹古冢宰总己之义也。” 案灵帝初,以陈蕃为太傅,蕃诛,以胡广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长安,又自尊为太师,位在太傅上。应劭《汉官仪》曰:“太师,古官也。” 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见授,诏太师无朝,十日一赐餐,赐灵寿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阙。又《汉官》云:“太傅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 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太傅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长史。” 与汉异。
太尉公一人。
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前书》曰“秦官。” 郑元注《月令》亦曰“秦官。” 《尚书中候》云“舜为太尉” ,束皙据非秦官,以此追难元焉。臣昭曰:纬候众书,宗贵神诡,出没隐显,动挟诞怪,该核阴阳,徼迎起。
伏。或有先征,时能后验。故守寄构思,杂称晓辅。通儒,达好时略,文滞公输,益州具于张衡之诘,无口汉辅炳乎尹敏之讽,图谶纷伪,其俗多矣。太尉官实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赋政,将是据后位以书前,非唐官之实号乎?太尉所职,即舜所掌,遂以“同掌” 追称太尉,乃中候之妄,盖非官之为谬。康成渊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礼,而忘舜位,岂其实哉?此是不发讥于中候,而正之于《月令》也。广微之诮,未探硕意。《说苑》曰:“当尧之时,舜为司徒。” 《新论》曰:“昔尧试于大麓者,领录天子事,如今尚书官矣。” 《古史考》曰:“舜居百揆,总领百事。” 说者以百揆,尧初别置于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冣而行赏 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 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 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
《汉官仪》曰: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 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
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
蔡质《汉仪》曰:“府开阙,王莽初起大司马,后篡盗神器,故遂贬去其阙。” 《汉官仪》曰:“张衡云:‘明帝更司马、司空府,欲复更太尉府’。” 时公赵憙也。西曹掾安众、郑均,素好名节,以为“朝廷新造北宫,整饬官寺,旱魃为虐,民不堪命,曾无殷、汤六事,周宣云汉之辞。今府本馆陶公主第舍,员职既少,自足相容。” 憙表陈之,即听许。其冬,临辟雍,历二府,见皆壮丽,而太尉府独卑陋。显宗东顾叹息曰:“椎牛纵酒,勿令乞儿为宰!” 时憙子世为侍中,骖乘归,具白之。憙以为恨,频谴责均。均自劾去,道发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空司徒府开阳城门内。” 与此不同。臣昭案:刘虞为大司马,而与太尉并置焉。
长史一人,千石。
卢植《礼注》曰:“如周小宰。”
本注曰:“署诸曹事。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 东西曹掾比四百石,馀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 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 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 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
《汉书音义》曰:“正曰掾,副曰属。”
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史迁除及军吏。 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 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 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 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录省众事。
应劭《汉官仪》曰: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 又旧河堤谒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迁超御史中丞、刺史,或为小郡。监察黎阳谒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骑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兵骑千人,复除甚重。谒者任轻,多放情态。顺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迁超牧守焉。《汉官目录》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书,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 举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本注曰:“汉旧注公令史百石, 自中兴以后,注不说石数,御属主为公御。”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御属如录事也。”
阁下令史,主阁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表章报书。 记门令史,主府门。其馀令史,各典曹文书。
应劭《汉官仪》“有官骑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
《孔安国》曰:“主徒众,教以礼义。”
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弟,逊顺谦俭,养生送死 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 其殿冣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 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 为大司徒。
《汉官仪》曰: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于尊者,不敢号府。” 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
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于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国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岁州郡听采长吏臧否,民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云何” ,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衔枚大较,皆取无名势,其中或有爱憎微裁黜陟之暗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践周、召之列,当轴处中,忘謇愕之节,惮首尾之讥,悬囊捉撮,无能清澄,其与申屠嘉责邓通、王嘉封还诏书邈矣乎?《周礼》有外朝,干宝注曰:“礼,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殿,天子与丞相决大事。” 是外朝之存者。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汉旧仪》曰: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天音读敕毕,遣敕曰:“诏书殿下禁吏无苛暴,丞史归告二千石,顺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挠夺民时。今日公卿以下务�“俭恪奢侈,过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帅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谕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诏书:“无饰厨养,至今未变,又更过度,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寺乡亭漏败,墙垣阤坏,不治无办。护者不胜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十年,更名相国。案献帝初,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丞相府门无阑,不设铃,不警鼓,言其深大阔远,无节限也。”
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三十一人。
《汉官目录》曰:“三十人。”
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 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二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
《马融》曰:“掌营城郭,主司空土以居民。”
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 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 冣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 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
《韩诗外传》曰:“三公之职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谷不植,草木不茂,则责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民怨其上,则责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职,忧其分,举其辨,明其隐,此之谓三公之事。”
世祖即位,为大司空。
应劭《汉官仪》曰: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复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汉旧仪》曰:御史大夫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殿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 方察不称者,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群辈大贼对上。臣昭案: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虑免不得补。荀绰《晋百官表注》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
属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二十九人。
《汉官目录》云:“二十四人。”
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 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 左右将军。”
蔡质《汉仪》曰:“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师兵卫,四裔屯警。”
初,武帝以卫青数征伐有功,以为大将军,欲尊宠之, 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将军,始自秦、晋以为卿号,故 置大司马官号以冠之。其后霍光、王凤等皆然。成帝 绥和元年,赐大司马印绶,罢将军官。世祖中兴,吴、汉 以大将军为大司马,景丹为骠骑大将军,位在公下及前、后、左、右杂号。将军众多,皆主征伐,事讫皆罢。
《魏略》曰:“曹公置都护军中尉,置护军将军,亦皆比二千石。旋军,并止罢。”
明帝初即位,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才,以为骠骑将军, 以王故,位在公上,数年后罢。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 舅马防行车骑将军征之,还,后罢。和帝即位,以舅窦 宪为车骑将军,征匈奴,位在公下。还复有功,迁大将 军,位在公上。复征西羌,还,免官罢。安帝即位,西羌寇 乱,复以舅邓骘为车骑将军征之,还迁大将军,位如 宪。数年复罢。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宝为大 将军,常在京都。顺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 大将军,如三公焉。
《梁冀别传》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礼仪大将军,朝到端门若龙门,谒者将引,增掾属,舍人令史、官骑鼓吹各十人。”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
《东观书》曰:“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
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 注曰:“职参谋议。”
《东观书》曰:“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
掾属二十九人:
案:《本传》,“东平王作骠骑掾史四十人。”
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员职也。”又赐 官骑三十人及鼓吹。
应劭《汉官仪》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员。舍人十人。”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 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 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 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 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 门候。其馀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 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 主兵事器械。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 主罪法。明帝初,置度辽将军,以卫南单于众。新降有 二心者,后数有不安,遂为常守。
应劭《汉官仪》曰:度辽将军,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十八年行度辽将军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银印青绶,秩二千石,长史、司马,六百石。《东观书》云:“司马二人。”
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
卢植《礼注》曰:“如《大乐》正。”
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常 赞天子。”
《汉旧仪》曰:“赞飨一人,秩六百石,掌赞天子。”
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 每月前晦,察行陵庙。
《汉官》曰:“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 臣昭曰:凡汉官所载列职人数,今悉以注,虽颇为繁,盖《周礼》列官,陈人役于前,以为民极,实观国制,此则宏模不可阙者也。
丞一人,比千石。
卢植《礼注》曰:“如小乐正。”
本《注》曰:“掌凡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
《汉旧仪》曰:“丞举庙中非法者。”
其署曹掾史,随事为员,诸卿皆然。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 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 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
《汉官仪》曰:“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二人。”
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 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
《汉官》曰:“灵台待诏四十二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锺律,一人舍人。”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
《胡广》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示有先也。”
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 《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 戴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 问对。”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本纪》:“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 送神。”
《汉旧仪》曰:“庙祭,太祝令主席酒。” 《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
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丞一人,《本注》曰:“掌祝小神事。”
太宰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 凡国祭祀,掌陈馔具。”丞一人。
《汉官》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太子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 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
《汉官》曰: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卢植《礼注》曰:“太子令如古大胥。《汉大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取适子高五尺已上、年十二到三十,颜色和、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
丞一人。
卢植《礼注》曰:“大乐丞,如古小胥。”
高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
《汉官》曰:“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庙。”
《汉官》曰:“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园, 案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 贼事。”
应劭《汉官名秩》曰:“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
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 时节祭祀。”
《汉官》曰:“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案食监,即是食官令号。右属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后转属少府。有太卜令,六百石,后省并太史。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案前书十官者,太宰、均官、都水雍太祝,五畤各一尉也。《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光元年省。” 〉
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 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
胡广曰:“勋犹阍也,《易》曰:‘为阍寺宦寺,主殿宫门户之职’。”
《郊祀之事》:“掌三献。”
《汉官》曰:“员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二人斗食,二人佐,六人骑吏,八人学事,十三人守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八十一人。”
丞一人,比千石。
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
蔡质《汉仪》曰:“中郎解,其府对太学。”
五官中郎,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
郎年五十以属五官,故曰“六百石。”
五官侍郎,比四百石。本注曰:“无员。”五官郎中,比三百 石。本注曰:“无员。”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 出充车骑。唯议郎不在直中。
蔡质《汉仪》曰:三署郎见光禄勋,执板拜;见五官左右将,执板不拜。于三公诸卿,无敬。
左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左署郎。”
蔡质《汉仪》曰:“中郎解其府,府次五官。”
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三郎。 本注曰:“皆无员。”
右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中郎,比六百 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皆无员。”
三郎并无员
虎贲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虎贲宿卫。”
《前书》:“武帝置期门,平帝更名虎贲。” 蔡质《汉仪》曰:“主虎贲千五百人,无常员,多至千人,戴鹖冠,次右将府。” 又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也。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贲,故名焉。孔安国曰:“若虎贲兽,言其甚猛。”
左右仆射,左右陛长各一人,比六百石。本注曰:“仆射 主虎贲郎习射。陛长主直虎贲,朝会在殿中。”
《汉官》曰:“陛长,墨绶铜印。”
虎贲中郎,比六百石。虎贲侍郎,比四百石。虎贲郎中, 比三百石。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 ,汉制。
也。
节从虎贲,《比二百石》。〈四郎〉《本注》曰:“皆无员。掌宿卫侍从, 自节从虎贲,久者转迁,才能差高,至中郎。”
羽林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羽林郎。”
案汉末又有“四中郎将” ,皆帅师征伐,不知何时置。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献帝以曹操为南中郎将。
羽林郎,比三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宿卫侍从,常选汉 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补本。武帝以便马从猎,还宿殿陛岩下室中,故号岩郎。”
《前书》曰:“初置为建章营骑,后更名,出补三百石丞尉。”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言其严厉整锐也。” 案此则为岩郎,与《志》不同。蔡质《汉仪》曰:“羽林郎百二十八人,无常员。府次虎贲府。”
羽林左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左骑。”
《汉官》曰:“孝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监官属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丞一人。
羽林右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右骑。”丞一人, 奉车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
《汉官》曰:“三人。”
掌御乘舆车。
驸马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
汉官曰五人
掌驸马。
骑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
汉官曰一十人
本监,羽林骑。
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
《汉官》曰:“三人。”
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命所使。凡 诸国嗣之丧,则光禄大夫掌吊。
大中大夫,千石。本注曰“无员。”
《汉官》曰:“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无员。”
《汉官》曰:“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谏议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无员。”
胡广曰:“光禄大夫本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谏大夫为光禄大夫,世祖中兴以为谏议大夫,又有大中、中散大夫,此四等于古皆为天子之下大夫,视列国之上卿,《汉官》曰三十人。”
议郎,六百石。本注曰:“无员。”
《汉官》曰:“五十人,无常员。”
谒者仆射一人,比千石。本注曰:“为谒者台,率主谒者, 天子出奉引。古重习武,有主射,以督录之,故曰仆射。”
蔡质《汉仪》曰:见尚书令,对揖无敬。谒者见,执板拜之。
常侍谒者五人,比六百石。本注曰:“主殿上时节威仪。”
《汉官》曰:“谒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
谒者三十人。其给事谒者,四百石。其灌谒者郎中,比 三百石。本注曰:“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将大夫以 下之丧,掌使吊。”本员七十人,中兴但三十人。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皆用孝廉,年五十威容严恪能宾者为之。明帝诏曰:“谒者乃尧之尊官,所以试舜,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者也。昔燕太子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之间,其后谒者持匕首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板。”
初为灌谒者,满岁为“给事谒者。”
蔡质《汉仪》曰:“出府丞长史陵令,皆选仪容端正,任奉使者。”
右属光禄勋。本注曰:“职属光禄者,自五官将至羽林右监,凡七署。自奉车都尉至谒者,以文属焉。旧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书奏事,平省之。世祖省,使小黄门郎受事。车驾出,给黄门郎兼,有《请室令》,车驾出,在前请所幸,徼车迎白,示重慎。中兴但以郎兼,事讫罢,又省车、户、骑凡三将。”〈如淳曰:“主车曰‘车郎’” ,主户卫曰“户郎。” 〉及《羽林令》:
卫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宫门卫士,宫中徼 循事。”
《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六十人。”
丞一人,比千石。
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 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
《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议郎卫林为公车司马令,位随将大夫。” 旧公车令与都官长史位从将大夫自林始。
丞、尉各一人。《本注》曰:“丞选晓讳,掌知非法。尉主阙门 兵禁,戒非常。”
《胡广》曰:“诸门部各陈屯夹道,其旁当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
南宫卫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南宫卫士。”
《汉官》曰:“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
丞一人。
北宫卫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北宫卫士。”
《汉官》曰:“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二人。”
丞一人。
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
《周礼》司寤氏有夜士。干宝注曰:“今都候之属。”
本《注》曰:“主剑戟士徼循宫,及天子有所收考。”
《汉官》曰:“右都候员吏二十二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候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 蔡质《汉仪》曰:“宫中诸有劾奏罪,左都候执戟戏车,缚送付诏狱,在候大小各付所属,以马被覆,见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皆执板拜,见丞郎,皆揖。”
丞各一人。
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比千石。本注曰:“南宫南屯司 马,主平城门。”
《汉官》曰:“员吏九人,卫士百二人。” 《古今注》曰:“建武十三年九月,初开此门。”
“北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
案雒阳宫门名为苍龙阙门,《汉官》曰:“员吏六人,卫士四十人。”
元武司马,主元武门。
《汉官》曰:“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北屯司马,主北门。
《汉官》曰:“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北宫朱爵司马,主南掖门。
《汉官》曰:“员吏四人,卫士百二十四人。” 《古今注》曰:“永平二年十一月,初作北宫朱爵南司马门。”
东明司马,主东门。
《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卫士百八十人。”
朔平司马,主北门。
《汉官》曰:“员吏五人,卫士百一十七人。”
凡七门。
《汉官》曰:“凡员吏皆队长佐。”
凡居宫中者,皆有口籍,于门之所属宫名两字为铁 印文符。案省符乃内之。
《胡广》曰:“符用木,长尺二寸,铁印以符之。”
若外人以事当入本宫,长史为《封棨传》。其有官位出 入,令御者言其官。
右属卫尉。本注曰:“中兴省旅贲令,卫士一人丞。”〈《汉官目录》曰:“右三卿,太尉所部。” 〉
太仆,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车马。天子每出奏 驾上卤簿,用大驾,则执驭。”
《汉官》曰:“员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骑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学事,一人官医。”
丞一人,比千石。
《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 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
《汉官》曰:“员吏百九人。”
左右丞各一人。
车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舆诸车。”
《汉官》曰:“员吏二十四人。”
丞一人。
未央厩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舆及厩中诸马。”
《汉官》曰:“员吏七十人,卒驺三十人。”
“长乐厩。”丞一人。
《汉官》曰:“员吏十五人,卒驺二十人,苜蓿苑官田所一人守之。”
右属太仆。本注曰:“旧有六厩,皆六百石令。”〈《前书》曰:“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𫐉、骑马、骏马四令丞。” 晋灼曰:“六厩名也,主马万匹。” 〉中兴省约但置一厩,后置“左骏令”,厩别主乘舆御马。后或并省。又有“牧师苑”,皆令官主养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兴皆省。唯汉阳有“流马苑”,但以羽林郎监领。〈古今注曰汉安元年七月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
应劭曰:“兵狱同制,故称廷尉。”
《本注》曰:“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 报。”
胡广曰:“谳,质也。《汉官》曰:‘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正左监各一人。
前汉有左右监平,世祖省“右” ,而犹曰“左。”
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决诏狱。”
右“属廷尉。”本注曰:“孝武帝以下,置中都官狱二十六所,各令长名。世祖中兴皆省,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蔡质《汉仪》曰:正月旦,百官朝贺。光禄勋刘嘉、廷尉赵世各辞不能朝。高赐举奏,“皆以被病笃困,空文武之位,阙上卿之赞,既无忠信断金之用,而有败礼伤化之尤,不谨不敬。请廷尉治嘉罪,河南尹治世罪。” 议以世掌廷尉故转属他官。〉
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
《周礼》象胥。干宝注曰:“今鸿胪。”
本注曰:“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裔。其郊庙行礼,赞导 请行事既可,以命群司。诸王入庙,当郊迎,典其礼仪, 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
《汉官》曰:“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
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士,五人官医。永元十年,大匠应顺上言:“百郡计吏,观国之光,而舍逆旅崎岖,私馆直装,衣物敝朽暴露,朝会邈远,事不肃给。昔霸国盟主耳,舍诸侯于隶人,子产以为大讥。况今四海之大,而可无乎?” 和帝嘉纳其言,即创业焉。
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番 裔封者。台下鸿胪召拜之。王薨,则使吊之,及拜王嗣。 丞一人,比千石。
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诸郎。”
《汉官》曰:员吏四十人。
丞一人,治礼郎四十七人。
《汉官》曰: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东观书》曰:“主斋祠傧,赞九宾。” 又有公室主稠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补。案卢植《礼注》曰:“大行郎亦如谒者,兼举形貌。”
右属大鸿胪。本注曰:“承秦有典属国别主,四方番裔朝贡侍子。成帝时省并大鸿胪。中兴省驿官、别火二令、丞。”〈如淳曰:“《汉仪注》: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事。” 〉及郡邸长、丞,但令郎治郡邸。〈汉官目录曰右三官司徒所部〉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录王国嫡庶之 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 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
胡广曰:“又岁一治诸王世谱,差序秩第。” 《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骑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学事,一人官医。”
丞一人,比千石。
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 曰:“其馀属吏增减无常。”
《汉官》曰: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从官二人。《东观书》曰:“其主薨无子,置傅一人守其家。”
右属宗正,本注曰:“中兴省都司空令丞。”〈《如淳》曰:“主罪人。” 〉
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诸钱谷金帛诸 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 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 足。”
《汉官》曰:“员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学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学事,一人官医。”
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 藏。”
《古今注》曰:“建初七年七月,为大司农,置丞一人,秩千石,别主帑藏。” 则部丞应是而秩不同。应劭《汉官秩》亦云“二千石。”
太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受郡国传漕谷。”
《汉官》曰:“吏员九十九人。”
丞一人。
平准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价,主练染作采 色。”
《汉官》曰:“员吏百九十人。”
丞一人。
导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干糒。导, 择也。”
《汉官》曰:“员吏百一十二人。”
丞一人。
右属大司农。本注曰:“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皆属郡县。”〈《魏志》曰:“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所主如中郎部分别,而少为校尉丞。” 〉又有《廪牺令》,六百石,掌祭祀牺牲、雁骛之属。〈汉官曰丞一人三百石员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学事五人守学事皆河南属县给吏者〉及雒阳市长。〈汉官曰市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补员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啬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楫棹丞三百石别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马市东有员吏六人〉荥阳敖仓官,中兴皆属河南尹,馀均输等皆省。〈均输者前书孟康注曰谓诸当所有输于官者皆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贾官更于他处货之输者既便而官有利盐铁论大夫曰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开委府于京师以笼货物贱则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利故曰平准平准则民不失职均输则民不劬劳故平准均输所以平万物而便百姓也文学曰古之赋税于民也因其所工不求所拙农人纳其获工女效其织今释其所有责其所无百姓贱买货物以便上求间者郡国或令民作布絮吏留难与之为市吏之所入非独齐陶之缣蜀汉之布也亦民间之所为耳行奸卖平农民重苦必苦女工茧税未见输之均也县官猥发阖门擅市即万民并收并收则物腾跃腾跃则商贾利自市则吏容奸豪吏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收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盖古之均输所以齐劳逸而便贡输非以为利而贾万物也王隆小学汉官篇曰调均报度输漕委输胡广注曰边郡诸官请调者皆为调均报给之也以水通输曰漕委积也郡国所积聚金帛货贿随时输送诸司农曰委输以供国用前书又有都内籍田令丞干官铁市两长丞郡国诸仓农监六十五官长丞皆属之〉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诸物,衣服 宝货珍膳之属
《汉官》曰:员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骑吏,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少者小也,小故称少府。王者以租税为公用,山泽陂池之税,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汉官仪》曰:“田租刍槁,以给经用。凶年,山泽鱼盐市税,少府以给私用也。”
丞一人,比千石。
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
《汉官》曰:“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
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
《汉官》曰:“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制,太官令秩千石,丞四人,秩四百石。” 不与志同。
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 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荀绰》云:“甘丞掌诸甘肥;果丞别在外诸果菜茹。”
守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 用诸物及封泥。”
《汉官》曰:“员吏六十九人。”
丞一人。
《汉官》曰:“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苑中禽兽,颇有民 居,皆主之。捕得其兽,送太官。”
《汉官》曰:员吏五十八人。案桓帝又置鸿德苑令。
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
《汉官》秩云千石,《周礼》太仆干宝注曰:“若汉侍中。”
本注曰:“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法驾出, 则多识者一人参乘,馀皆骑在乘舆车后。本有仆射 一人,中兴转为祭酒,或置或否。”
蔡质《汉仪》曰:“侍中常伯选旧儒高德,博学渊懿,仰占俯视,切问近对,喻旨,公卿上殿称制,参乘佩玺秉剑,员本八人陪见。” 旧有尚书令仆射下尚书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书下。司隶校尉见侍中,执板揖。河南尹亦如之。又侍中旧与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时,侍中莽河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毕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上,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
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秩比二千石。掌 侍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给事 黄门侍郎,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侍从左右,给事中, 关通中外。及诸王朝见,于殿中引王就坐。
《汉旧仪》曰:黄门郎属黄门令,日暮入对青琐门拜,名曰夕郎。宫阁簿,青琐门在南宫。卫瓘注《吴都赋》曰:青琐,户边青镂也。一曰:天子门内有眉格再重,里青画,曰琐。《献帝起居注》曰: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改给事黄门侍郎为侍中侍郎,去“给事黄门” 之号,旋复复故。旧侍中、黄门侍郎,以在中宫者不与近密交。政诛黄门后,侍中、侍郎出入禁闱,机事颇露。由是王允乃奏“比尚书不得出入,不通宾客” ,自此始也。又曰:“诸奄人官悉以议郎、郎中称秩如故。诸署令两梁冠陛,殿上得召都官从事以下。”
小黄门,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掌侍左右,受《尚书》 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宫已下众事。诸公主及 王太妃等有疾苦,则使问之。”
黄门令一人,六百石。
《董巴》曰:禁门曰黄闼,以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
本注曰:“宦者,主省中诸宦者。”
《汉官》曰:员吏十九人。
丞、从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从丞,主出入从。”
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丙署长七人。 皆四百石,黄绶。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宫别处。
中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黄 门冗从。居则宿卫,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 中黄门,比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比三百石。掌 给事禁中。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掌后宫贵人采女 事。”
《汉官》曰:“吏,从官百六十七人,待诏五人,员吏十人。”
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暴室丞主中。妇 人疾病者,就此室治。其皇后、贵人有罪,亦就此室。” 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宫婢侍使。”
《汉官》曰:“员吏六人,吏从官三十四人。”
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汉官》曰:“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御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宫婢,作中衣服 及补浣之属。”
《汉官》曰:“员吏七人,吏从官三十人。”
丞、织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汉官》曰:“右丞一人。”
祠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典中诸小祠祀。”
《汉官》曰:“从官吏八人,驺仆射一人,家巫八人。”
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苑囿游 观之处。”
《汉官》曰:“吏,从官四十人,员吏四十八人。”
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宫东 北别小宫名,有园观。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 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离宫。果丞,主果 园。鸿池,池名,在雒阳东二十里。南园,在雒水南。
《汉官》曰:“又有署一人,胡熟监一人。” 案:《本纪》,桓帝又置显阳苑丞。
濯龙监。
应劭《汉官秩》曰:“秩六百石。”
直里、监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濯龙,亦园名。近北宫 直里,亦园名也。在雒阳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币帛金银诸货 物。”
《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丞一人。
内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布张诸衣服。”
《汉官》曰:“从官禄士一人,员吏十九人。”
左右丞各一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 好器物。”
《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丞一人。
尚书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唐、虞官也。《诗》云:“仲山甫,王之喉舌。” 盖谓此人。
武帝用宦者,更为中书谒者令。成帝用士人,复故掌, 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
蔡质《汉仪》曰:“故公为之者,朝会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故自佩铜印墨绶。”
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书事,令不在,则 奏下众事。”
蔡质《汉仪》曰:仆射主封门,掌授廪假钱谷。凡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仆射、左右丞、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车,豫相回避。卫士传不得迕台官,台官过后乃得去。臣昭案:献帝分置左右仆射,建安四年,以荣邵为尚书左仆射是也。《献帝起居注》曰:“邵卒官,赠执金吾。”
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置尚书四人。”
韦昭曰:“尚,奉也。”
分为四曹。
《汉旧仪》曰:“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断狱。” 蔡质《汉仪》曰:“典天下,岁尽集课事。三公尚书二人,典三公文书,吏曹尚书典选举,斋祀属三公曹。灵帝末,梁鹄为选部尚书。”
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
蔡质《汉仪》曰:主常侍黄门御史事,世祖改曰“吏曹。”
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
《汉旧仪》曰:“亦云主刺史。” 蔡质《汉仪》曰:“掌中郎官水火盗贼,辞讼罪眚。”
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
蔡质《汉旧仪》曰:“典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
客曹尚书,主外国边裔事。
《尚书》龙作纳言,出入帝命。应劭曰:“今尚书官,王之喉舌。”
世祖承遵后,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 主客曹。”
蔡质《汉仪》曰:“天子出猎,驾御,府曹郎属之。”
凡六曹。
《周礼天官》有司会。郑元曰:“若今《尚书》。”
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录文书期会。左丞 主吏民章报及驺伯史。”
蔡质《汉仪》曰:“总典台中纲纪无所不统。”
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
蔡质《汉仪》曰:右丞与仆射对掌,授廪假钱谷,与左丞无所不统。凡中宫漏夜尽,鼓鸣则起,钟鸣则息。卫士甲乙徼相传,甲夜毕传,乙夜相传尽五更,卫士传言五更未明三刻后鸡鸣,卫士踵丞郎趋严上台,不畜宫中鸡。汝南出,鸡鸣,卫士候朱雀门外,专传鸡鸣于宫中。应劭曰:“《楚歌》,今《鸡鸣歌》也。” 《晋太康地道记》曰:“后汉固始、鲖阳、公安、细阳四县卫士习此曲,于阙下歌之。” 今《鸡鸣》是也。
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 书起草。”
蔡质《汉仪》曰:“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初上台称。”
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客曹郎主治羌裔,事剧,迁二千石或刺史。其公迁为县令,秩满自占县去。诏书赐钱三万,与三台祖饯,馀官则否。治严一月,准谒公卿陵庙,乃发。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避车执板住揖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车过远乃去。《尚书》言“左右丞敢告知,如诏书律令。” 郎见左、右丞,对揖无敬,称曰“左右君丞郎。” 见尚书,执板对揖,称曰“明时。” 见令仆射,执板拜。朝贺,对揖。
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书。”后增剧曹 三人,合二十一人。
《古今注》曰:永元三年七月,增尚书令史员,功满未尝犯禁者,以补小县墨绶。蔡质曰:“皆选兰台符节上,称简精练有吏能,为之。” 《决录注》曰: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始改用孝廉为郎,以孝廉丁邯补焉,邯称疾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 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 世祖怒曰:“虎贲灭头。” 杖之数十。诏问欲为郎不,邯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 中。诏遣出,竟不为郎。邯字叔春,京兆阳陵人也。有高节,正直不挠。后拜汾阴令,治有名迹。迁汉中太守。妻弟为公孙述将,收妻送南郑狱,免冠跣足自陈。诏曰:“汉中太守妻乃系南郑狱,谁当搔其背垢者?悬牛头,卖马脯,盗跖行,孔子语,以邯服罪。且” 邯一妻,冠履勿谢。治有异,卒于官。
符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为符节台率,主符节事。” 凡遣使,掌授节尚符玺。郎中四人。本注曰:“旧二人在 中,主玺及虎符、竹符之半者。”
《汉官》曰:“当得明法律郎。” 《周礼》掌节,有虎节、龙节,皆金也。干宝注曰:“汉之铜虎符,则其制也。” 《周礼》又曰:“以英荡辅之。” 干宝曰:“英,刻书也。荡,竹箭也。刻而书其所使之事,以助三节之信。” 则汉之竹使符者,亦取则于故事也。
符节令史,二百石。本注曰:“掌书。”
《魏氏春秋》曰:“中平六年,始复节,上赤葆。”
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旧别 监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
《周礼》:“掌建邦之宫刑,以主治王宫之政令。” 干宝注曰:“若御史中丞。”
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别留中》为御史台率。
《风俗通》曰:尚书御史台,皆以官仓头为吏,主赋舍,凡守其门户。蔡质《汉仪》曰:“丞,故二千石为之,或迁侍御史,高第执宪中司,朝会独坐,内掌兰台,督诸州刺史,纠察百僚,出为二千石。” 《魏志》曰:“建安置御史大夫,不领中丞,置长史一人。”
后又属少府。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选 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 非。”
蔡质《汉仪》曰:“选御史高第补之。” 胡广曰:“孝宣感路温舒言,秋季后请谳。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御史起此,后因别置冠法。冠秩百石,有印绶,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惠帝以后,无所平治,备位而已。”
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举非法,受公卿 郡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 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
蔡质《汉仪》曰:“其二人者,更直执法,省中者皆纠察百官,督州郡公法,府掾属高第补之,初称守,满岁拜真,出治剧为刺史,二千石平,迁补令,见中丞,执板揖。”
兰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书。”
右属少府。本注曰:“职属少府者,自太医、上林凡四官。自侍中至御史,皆以文属焉。承秦,凡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属少府。世祖改属司农,考工转属太仆,都水属郡国。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别主上林苑,有离宫燕休之处。世祖省之,并其职于少府。每立秋䝙刘之日,辄暂置水衡都尉,事讫乃罢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汤官、织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监、胞人长丞、“宦者昆台。”〈《昆台》本名《甘泉居室》,武帝改。〉《佽飞》。〈佽飞本名左弋武帝改〉三令二十一丞,又省水衡属官令、长、丞、尉二十馀人。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转为兼副,或省,故录本官。”〈蔡质汉仪曰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持板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持板汉官目录曰古三卿司空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