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奏祥瑞诏_(李世民) 中华文库 禁奏祥瑞诏 (李世民)作者:李世民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04》 昔自帝王受天明命,其有二仪感德,百灵效祉,莫不君臣动色,歌颂相趋。朕恭膺大宝,情深夕惕,每见表奏符瑞,惭恧增怀。且安危在乎人事,吉凶系于政术。若时主肆虐,嘉贶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咎征不能致其恶。以此而言,未为可请。自今已后,麟凤龟龙大瑞之类,依旧表奏。自外诸瑞应奏者,惟显在物色目及出见处,更不得茍陈虚饰,徒事浮词。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