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主客司郎中兼鸿胪寺少卿高公墓志铭
作者:袁枚 清朝
本作品收录于《小仓山房文集

    呜呼!此我朝卓行君子高怡园先生之墓也。先生姓高,名景蕃,字嵩瞻,一字怡园。先世为宋勋戚,从高宗南渡,先居山阴,后居杭州。高祖咸临,知福建永安县,死土寇之难。世祖章皇帝赠按察司佥事,谥忠节。祖凤盘,父组绶,俱郡文学,以先生贵赠中宪大夫。先生行二,中雍正二年乡会试,选山西乐平县知县。莅任六年,内迁刑部湖广司主事,再迁山东道监察御史。出为福建兴泉永道,内补礼部主客司郎中,提督四译馆,兼鸿胪寺少卿。以老乞休,家居数年,年七十八卒。

    先生生有至性,七岁丧母,哀毁如礼。事伯兄甚敬。少授生徒,贫,有贾人持金丐为立传,坚拒不可。兴泉永道驻厦门,海商聚泊,多奇服怪民。以故前官来,荷校列戟甚威。先生一切屏撤,正己以临,庄从萧然,不市外洋一物。宵小之因缘为奸者,望风遁矣。

    虽柔和,不妄笞督,而摘伏如神。乐平县有杀人于郊者,主名不立。先生诊尸,旁顾一氓曰:“杀人者,汝也!”讯之果然。或问故,曰:“众人瞠视,渠独斜睨而远探,必有内怯于心者,是以知之。”众皆慑服。刑部吏或受赇舞文,持决事比来试先生。先生笑曰:“某事当引某例,不得以疑似者相溷。”吏张目不能对。

    先生短身而臒。与下僚言若恐伤之,独龂龂于大府前。福建总督陈文肃公将劾某令赃,先生廉其诬,争之。陈不听,公不画诺。陈不得已,事竟寝,而心不悦,奏先生不宜外任。赖天子知其贤,虽内用,眷注愈隆。庚午,命典云南乡试。庚申、甲戌,命提调会试。十六年,命送暹罗国使者。二十年,命送琉球国使者。先生随事尽职。在滇,以得人称。行海外万里,酋夷钦其清严。

    今天子元年冬,余试鸿词科,报罢,落魄无归,饭先生家三月有馀,至今常涕泣追思。长安米贵,今古同然。以素不识面一男子,又不任典签记室,而许其虚糜雁骛之馀食,栖依宇下,此何如恩德耶!虽客邸清贫,除脱粟外绝无一豆一觞,而先生每食必偕。明日将有早朝会鞫诸大事,裁瀹二鸡子以自供,而犹必推盘让客,至于再四。呜呼,仁哉!

    所著《六经疑义录》十六卷,《秋水堂古文》十六卷,《征集》十二卷,《爱日轩诗馀》十二卷。娶恭人黄氏,生五子三女。以某年月日葬某。铭曰:

    轮方不行,瑟古难声。吁嗟乎先生,而竟以亨!我为之铭,先濯笔于沧浪之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