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00号法律 中华文库
第8/2000号法律 修改四月三日第24/89/M号法令 2000年5月8日 |
《第8/2000号法律》经立法会于2000年5月4日通过,行政长官何厚铧于2000年5月4日签罯并发布,并于2000年5月8日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修改四月三日第24/89/M号法令
四月三日第24/89/M号法令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如下:
第十九条
(强制性假日)一、强制性假日如下:
- 一月一日
- 农历新年(三天)
- 清明节
- 五月一日
- 中秋节翌日
- 十月一日
- 重阳节
- 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条 生效
本法律由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