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织经/10 中华文库 目录 罗织经 ◀上一巻 巻十 问罪 下一巻▶ 法之善恶,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罚罪也,乃明罪焉。 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昭,密而举之则显。上不容罪,无谕则待,有谕则逮。人辩乃常,审之勿悯,刑之勿轻,无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释耳。人无不党,罪一人可举其众;供必无缺,善修之毋违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 身同而惧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怜不可存,怜人者无证其忠。友宜重惩,援友者惟其害。 罪人或免人罪,难为亦为也。 上一巻 ◄ ↑返回顶部 ► 下一巻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