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40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41号
S/PRST/1996/41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6年第42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6年主席声明
1996年10月10日安全理事会第3701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6年10月10日安全理事会第370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根据其1995年12月21日第1034(1995)号决议,审议了对斯雷布雷尼察、泽帕、巴尼亚卢卡和桑斯基莫斯特地区以及格拉莫奇和欧兹伦地区和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领土内其他地方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情事的调查现况。
    “安全理事会回顾秘书长1995年11月27日的报告(S/1995/988)。
    “安全理事会对这些调查工作迄今进展很少深表关注,并强烈呼吁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当事各方为人道主义和法律目的尽力查明失踪人士的下落。
    “安全理事会关切的是,各有关国际当局为查明失踪人士的下落而作出努力,特别是进行掘尸,但主要由于斯普斯卡共和国的阻挠以致成果有限。安理会关切地注意到,迄今为止只确定了几百名失踪人士的下落。
    “安全理事会欢迎斯普斯卡共和国代表团最近到海牙访问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希望这次访问是斯普斯卡共和国同国际法庭之间关系的转折点,并将促进它同国际法庭人员所进行的调查合作。
    “安全理事会谴责一切企图阻挠调查工作或销毁、窜改、隐瞒或破坏任何有关证据的行径。安理会再次强调当事各方均有义务就这些调查同有关国际当局无条件地充分合作和彼此合作,并提醒当事各方注意其在《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和平总框架协定》及其各项《附件》(统称为《和平协定》,S/1995/999,附件)中所作的承诺。
    “安全理事会重申,必须全面和适当地调查第1034(1995)号决议所述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全境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情事。安理会重申所有国家和有关各方,根据1993年5月25日第827(1993)号决议、其他有关决议和《和平协定》,均有义务同国际法庭充分合作,毫无例外地遵从审判分庭提出的协助要求或发布的命令。安理会再次表示支持参与调查的国际机构和当局所作的努力,并请它们继续加紧努力。安理会鼓励会员国继续提供必要的财政和其他支助。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密切注意这个问题。安理会请秘书长将调查上述报告所述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情事所取得的进展定期通知安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