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2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3号
S/PRST/1997/3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7年1月30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7年第4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7年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7年1月30日安全理事会第373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安哥拉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深表关切,由于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安盟)没有遵守联合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卢萨卡议定书》(S/1994/1441,附件)的时间表,致使民族团结与和解政府迟迟不能成立。
    “安全理事会还关切地注意到,和平进程军事方面余下的工作,特别是安盟士兵复员和编入安哥拉武装部队的工作执行缓慢。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联合委员会1997年1月23日会议的结果,其中安哥拉政府和安盟同意将民族团结与和解政府的成立推迟到1997年1月25日以后,安盟同意确保其所有国民议会代表及安盟指定的未来民族团结与和解政府的成员都在1997年2月12日到达罗安达,和安哥拉政府同意在安盟代表抵达之后立即确定民族团结与和解政府成立的日期。
    “安全理事会吁请双方严格履行这项协议,不做任何挂钩和不再拖延地组成民族团结与和解政府。不履行这项协议可能会危及和平进程,并导致安全理事会,如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所述,考虑对应对拖延负责者采取适当措施。
    “安全理事会强调恢复和平的最终责任在安哥拉人自己。安理会提醒安盟和安哥拉政府,只有和平进程取得进展,国际社会才会提供援助,而且安理会将根据这种进展考虑在第三期联安核查团任务届满后联合国驻留安哥拉的问题。
    “安全理事会感谢秘书长的特别代表和三个观察国努力协助安哥拉当事各方推进和平进程。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密切监测联合委员会协议的执行情况。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