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1年第16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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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1年6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4339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安全理事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责任:艾滋病毒/艾滋病与国际维持和平行动”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大会第二十六届特别会议圆满召开,并鼓励采取进一步行动,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2000年7月17日第1308(2000)号决议,其中安理会铭记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强调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处理导致艾滋病毒/艾滋病蔓延的社会和经济因素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认识到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流行还会因暴力和不稳定的条件而加剧,并强调如不遏制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会对稳定和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安全理事会欢迎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大会第二十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宣言中触及受冲突和灾害影响的区域的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并载有国家和国际两级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要采取的若干实际措施,以减少冲突和灾害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蔓延的影响,包括提高联合国各机构和其他有关组织雇用人员的认识并提供训练,视需要制订国家战略处理艾滋病毒在国家军警部门的蔓延,并将有关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认识和训练纳入为参与国际维持和平行动人员拟订的准则中。
“安全理事会还回顾其2001年1月19日举行的公开辩论,评估自第1308(2000)号决议通过以来所取得的进展。安理会注意到在执行该决议方面取得的进展,并赞赏维持和平行动部(维和部)和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方案(艾滋病方案)于2001年1月签署《谅解备忘录》加强它们在这方面的合作。此外,安理会欢迎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例如计划派遣联合国实地联合评估团前往各主要维持和平行动,以及制作维持和平行动艾滋病毒/艾滋病认识卡,在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试点后分发给所有维持和平行动。安理会还欢迎艾滋病方案和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于今年5月签署了合作框架,表明两组织打算在第1308(2000)号决议以及2000年10月31日有关妇女、和平与安全问题的第1325(2000)号决议的后续行动方面进行合作。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有必要进一步努力,减少冲突和灾害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蔓延的消极影响,并培养维和人员的能力,使之成为认识和防止艾滋病毒传播的倡导者和行动者。安理会鼓励继续努力,为维持和平提供有关训练、提供部署前情况介绍、有关会员国在诸如预防、自愿秘密化验和咨询、为人员提供治疗以及交流这方面的最佳做法和国家政策等领域加强国际合作。安理会鼓励艾滋病方案和维和部进一步落实第1308(2000)号决议,包括考虑进一步努力加强合作,例如在维持和平行动中设立艾滋病毒/艾滋病顾问,和视需要修订有关的行为守则。
“安全理事会表示打算在进行安理会的工作时,特别是在第1308(2000)号决议的后续行动方面,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实现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大会第二十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宣言中的有关目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