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1年第16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1年第17号
S/PRST/2001/17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1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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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9日安全理事会第4341次会议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1年6月29日安全理事会第434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布隆迪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要求立即停止布隆迪境内的敌对行动。

      “安全理事会呼吁武装团伙参加谈判。

      “安全理事会重申深切关注布隆迪的冲突持续不断,使平民百姓蒙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再次强调支持阿鲁沙进程和调解人纳尔逊·曼德拉的努力。

      “安全理事会大力强调,2000年8月《阿鲁沙和平与和解协定》(《阿鲁沙协定》)各方必须执行该协定所有立即适用的规定,包括建立新机构的规定。

      “安全理事会吁请《阿鲁沙协定》各方继续同有关各方一起寻求该协定中未决问题的解决办法。

      “安全理事会严重关注不断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法的情事,强调各方必须确保人权和人道主义法得到尊重。它特别敦促交战各方立即承诺保护平民、尤其是平民的生命、人身安全和必要生存手段。它还重申要求让人道主义援助安全、无阻地运交所有需要援助的人。

      “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长通过他的代表继续与武装团伙接触,协助协调一致地努力促成冲突的政治解决。

      “安全理事会再次呼吁捐助界按照2000年12月11日至12日在巴黎捐助者会议上作出的认捐,增加给予布隆迪人民的人道主义和发展援助。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积极处理布隆迪的局势,在这方面并将继续从秘书处收到关于布隆迪和周围地区事态发展的定期报告。安理会随时准备根据上述地区的进展情况,考虑为和平进程和《阿鲁沙协定》的执行作出进一步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