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1年第5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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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1年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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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1年2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6492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强调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享受人权和所有会员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严重威胁之一,破坏全球稳定与繁荣,并强调,制裁基地组织和塔利班制度十分重要,因为它是消除恐怖活动造成的威胁的必要手段。
“安全理事会回顾,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并回顾《宪章》第一百零三条。
“安全理事会强调,需要全面执行安理会关于恐怖主义的所有决议和声明,包括第1904(200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回顾,根据第1904(2009)号决议设立了监察员办公室,以协助审议根据第1267(1999)号和第1333(2000)号决议编制的名单(“综合名单”)上的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提出的或代表他们提出的除名请求,强调决心确保监察员办公室能够继续根据任务规定切实发挥作用,并就此承诺于2011年6月延长办公室的任务期限。
“安全理事会欣见监察员依照第1904(2009)号决议附件二提交的第一次报告(S/2011/29)以及监察员迄今为止开展的工作。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报告中的意见,并将在2011年6月延长监察员任务期限时予以回应,以确保对监察员程序做出的必要改进得到落实。
“安全理事会强调指出,第1267(1999)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委员会”)的程序以及综合名单得到改进,委员会认真执行定期深入审查综合名单的列名的任务,并表示安理会打算继续努力,确保程序是公正和明确的。
“安全理事会强调,监察员在确保对依照第1267(1999)号决议指定的个人采用公正和明确的程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鼓励要在综合名单上除名的人通过监察员提出申诉。
“安全理事会欣见监察员表示各国在答复提出的要求和提供案件资料方面都给予合作,并期待会员国继续与监察员办公室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