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1年第8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1年第9号
S/PRST/2021/9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1年第10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21年主席声明

2021年4月19日,依照因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所致特殊情况而商定并在S/2020/372号文件中所列程序,安全理事会主席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合作”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以往的相关决议和主席声明,其中强调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相关规约建立有效伙伴关系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会重申其根据《宪章》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并回顾在涉及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事项上按照《联合国宪章》第八章的规定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可以加强集体安全。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熟悉本区域的情况,因此能够很好地了解武装冲突的根源,这有助于它们努力对预防或解决这些冲突发挥影响力。安理会强调,有必要利用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这方面的现有和潜在能力,包括鼓励区域各国通过对话、和解、协商、谈判、斡旋、调解和司法解决争端,和平解决分歧。
“安全理事会重申致力于根据《联合国宪章》,特别是第六章,和平解决争端。安理会还确认,需要进一步努力支持预防和解决冲突,包括与有关各方充分接触,以促进建立信任措施和政治对话。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动员国际社会,特别是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作出努力,以建立可持续和平,促进有关各方之间的和平与信任。安全理事会还认识到,鉴于保持和平工作所面临挑战的规模和性质,各国政府、联合国、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包括民间社会组织、妇女团体和青年组织,需要建立密切的战略和业务伙伴关系。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有能力促进各自区域内有关各方之间的信任、信赖和对话。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确认,应酌情促进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冲突预警、预防冲突、建立和平、维持和平和建设和平等领域开展更密切和更多的业务合作,加强它们工作的一致性、协同作用和集体效力。安全理事会还确认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可在冲突后重建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并重申它们与建设和平委员会进行互动合作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会强调,必须持续促进建立信任和对话,这是预防和解决冲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强调各国、区域和次区域组织、联合国和相关利益攸关方可发挥作用,促进各级建立信任措施和对话,同时确保这些努力协同增效、一致互补,并确保妇女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
“安全理事会确认为加强联合国与可在预防冲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之间的战略合作与协调而开展的坚定工作,并在这方面鼓励审议是否需要继续加强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预防冲突、危机管理、冲突后稳定和保持和平方面的能力建设,包括酌情为此提供人力、技术和财政援助。
“安全理事会赞扬秘书处为巩固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伙伴关系持续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包括与区域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进行高级别互动对话。安全理事会鼓励秘书处及区域和次区域组织酌情进一步探讨如何分享关于各自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能力、最佳做法和经验教训的信息,并继续汇编最佳做法,特别是调解、斡旋和维持和平领域的最佳做法。
“安全理事会确认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包括来自不同大陆的组织之间建立的现有伙伴关系。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鼓励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充分利用地域邻近的比较优势和现有机制,促进建立信任和对话,加强合作、对话和能力,以更好地做好准备,根据《联合国宪章》以及每个区域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相关安排,向其成员国提供必要援助,努力预防冲突,和平解决冲突。
“安全理事会赞扬秘书长作出努力,在提交安全理事会的定期报告中评估联合国与有关区域组织合作的进展情况,并要求继续这一努力。安全理事会还请秘书长酌情在现有资源范围内,在其提交安全理事会和大会的关于联合国与区域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合作的两年期报告中列入资料,说明联合国系统及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为促进建立信任措施和对话所作的努力,包括确定这方面的挑战和最佳做法,并提出相关意见。
“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在就安理会处理中的事项提交定期书面报告的同时,酌情就进一步加强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促进建立信任和对话方面的合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