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355(200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356(2001)号决议
2001年6月19日安全理事会第4332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357(200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号和1992年4月24日第751(1992)号决议,
    表示渴望看到索马里恢复和平与安全,
    认识到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各人道主义组织正在努力向索马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重申所有国家有义务遵守第733(1992)号决议规定的措施,并促请每个国家采取必要步骤,确保充分实施和执行军火禁运;
    2. 决定第733(1992)号决议第5段规定的措施不适用于联合国人员、媒体代表、人道和发展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临时运入索马里供其个人使用的保护性服装,包括防弹茄克和军用头盔;
    3. 又决定第733(1992)号决议第5段规定的措施不适用于经第751(1992)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委员会)事先核准的专供人道主义或保护用途的非致命性军事设备;
    4. 委员会审议关于上文第3段规定的免除管制的申请,并作出决定;
    5.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4332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