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79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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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480(2003)号决议 |
安全理事会,
- 重申其2003年2月4日第1464(2003)号决议、2002年12月20日的主席声明(S/PRST/2002/42),以及2003年1月30日第1460(2003)号和2003年3月18日第1467(2003)号决议,
- 又重申对科特迪瓦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并重申反对以违宪手段夺权的任何企图,
- 回顾睦邻关系、互不干涉和区域合作等原则的重要性,
- 还回顾安理会完全支持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和法国为推动和平解决冲突所作的努力,并重申赞赏非洲联盟为达成解决所作的努力,
- 重申赞同2003年1月24日科特迪瓦各派政治力量在利纳-马库锡签署、并由1月25日和26日在巴黎举行的科特迪瓦问题国家元首会议批准的协定(S/2003/99)(“《利纳-马库锡协定》”),
- 满意地注意到2003年3月6日至8日在阿克拉由西非经共体现任主席加纳总统主持的会议所达成的结论,
- 满意地注意到民族和解政府的任命以及2003年4月3日在加纳、尼日利亚和多哥总统在场的情况下所有参与组阁的政治团体出席内阁会议,
- 欢迎秘书长2003年3月26日的报告(S/2003/374)及其中所载建议,
- 注意到对科特迪瓦的稳定存在各种挑战,并断定科特迪瓦局势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 1. 重申坚决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并批准他全权协调和主持联合国系统在科特迪瓦的一切活动;
- 2. 决定设立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联科特派团),最初为期六个月,任务为促进科特迪瓦各方执行《利纳-马库锡协定》,并根据秘书长报告提出的备选办法(b),在特派团中包括一个军事部分,配合法国和西非经共体部队的行动;
- 3. 赞同配备一小批工作人员,在政治、法律、民事、民警、选举、媒体和公共关系以及人道和人权问题方面向秘书长特别代表提供支助,并建立一个军事联络组,其任务应包括:
- - 就军事问题向特别代表提供意见;
- - 监测军事形势,包括利比里亚难民的安全状况,并向特别代表报告;
- - 与法国和西非经共体的部队建立联络,以便就军事及有关事态发展向特别代表提供意见;
- - 并与科特迪瓦国民军和各派新军建立联络,以便在武装集团之间建立信心和信任,为此将同法国和西非经共体的部队合作,特别是在直升机和战斗机方面;
- - 为脱离接触、解除武装和复员工作的先期规划提供投入,并确定未来的任务,以便向科特迪瓦政府提供咨询和支持法国和西非经共体的部队;
- - 向秘书长特别代表汇报上述问题;
- 4. 强调军事联络组起初由26名军官组成,在秘书长确定有需要而且安全条件许可时可以逐步增加,至多增加50名军官;
- 5. 要求除了秘书长报告中关于联科特派团的组织结构,特别是涉及特派团的人权部分的建议之外,还应依照第1325(2000)号决议的规定,特别注意特派团人员内处理妇女问题的部分以及妇女及女孩的处境;
- 6. 再次呼吁科特迪瓦所有政治力量毫不拖延地充分执行《利纳-马库锡协定》,请民族和解政府为此拟订执行《利纳-马库锡协定》的时间表,并将该时间表告知监测委员会;
- 7. 回顾根据《利纳-马库锡协定》的精神,必须不遗余力地使民族和解政府能在过渡时期充分行使职权;
- 8. 再次强调必须将应对2002年9月19日以来在科特迪瓦发生的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事件负责者绳之以法,再次要求科特迪瓦所有各方采取一切必要步骤防止新的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事件,特别是侵害不论原籍何地的平民的事件;
- 9. 强调必须及早开始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进程;
- 10. 请科特迪瓦所有各方在联科特派团执行任务时给予合作,以确保特派团人员在该国全境的行动自由,以及人道主义机构人员的行动不受阻碍和安全,并支持为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寻找安全、持久解决办法的努力;
- 11. 请西非经共体部队和法国部队在根据第1464(2003)号决议执行任务时,继续同特别代表和监测委员会密切协商,继续定期向安理会报告各自任务执行情况的所有方面;
- 12. 欢迎科特迪瓦国民军与各派新军于5月3日达成在科特迪瓦全境、特别是西部的全面停火,并欢迎西非经共体部队和法国部队打算全力支持执行停火;
- 13. 再次呼吁该区域所有国家支持和平进程,不采取可能破坏科特迪瓦安全和领土完整的任何行动,特别是武装团伙和雇佣军的越境活动和在该区域非法贩运及扩散军火,尤其是小武器和轻武器;
- 14. 敦促科特迪瓦所有各方不要招募或使用雇佣军或外国军事部队,并表示打算考虑可采取哪些行动解决该问题;
- 15. 根据第1460(2003)号决议,要求违反对其适用的国际义务而招募或利用儿童的冲突各方立即停止招募或利用儿童;
- 16. 再次强调亟需为西非经共体部队提供后勤和财务支助,包括通过西非经共体为此设立的适当信托基金提供,并吁请会员国为满足紧急人道主义需要和开展该国的重建提供大量国际援助,在这方面强调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回返,尤其是返回该国北部,对重建进程的重要性;
- 17. 强调这场冲突在区域层面的重要性及其对邻国造成的后果,并请捐助界协助邻国应付该危机的人道和经济后果;
- 18. 请秘书长每三个月向安理会报告本决议执行情况,并提供每月最新情况;
- 19.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754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