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884(200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885(2009)号决议
2009年9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6188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886(200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关于利比里亚局势和该次区域局势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尤其是第1836(2008)号第1626(2005)号第1509(2003)号决议,
    欢迎秘书长2009年8月10日的报告(S/2009/411)及其2009年6月10日的特别报告(S/2009/299),并注意到两份报告中的建议,
    欢迎利比里亚政府努力推动民族和解和经济复原,打击腐败并促进效率和善治,尤其是采取步骤加强政府对自然资源的控制,并解决土地改革的重要问题,
    注意到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工作已经结束,为利比里亚人民提供了一个重要机会,借以推动民族和解议程,并就利比里亚的冲突根源进行建设性的全国对话,
    确认利比里亚和该次区域的持久稳定将需要运作良好、可持续的安全及法治部门,注意到在利比里亚武装部队和利比里亚国家警察的发展和专业化方面继续取得进展,
    回顾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缩编阶段的各项基准,包括关于利比里亚国家警察和国家安全战略的核心基准,并关切地注意到进展依然缓慢的一些领域,
    确认所有部门依然存在重大挑战,包括继续存在暴力犯罪问题,
    欢迎秘书长为密切审视包括联利特派团在内的所有维持和平行动所作的努力,强调安理会有必要按照2009年8月5日安理会主席关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声明(S/PRST/2009/24),对维持和平行动的部署采取严格的战略性办法,
    表示感谢国际社会、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和非洲联盟(非盟)继续提供支助,
    关切地注意到贩毒、有组织犯罪和非法武器尤其对次区域稳定、包括对利比里亚构成的威胁,
    赞扬联利特派团在秘书长特别代表领导下开展工作,继续为维持利比里亚和平与稳定作出重大贡献,欢迎联利特派团与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以及与邻国政府密切合作,协调该次区域边界地区的安全活动,
    注意到评价利比里亚全国选举委员会为筹备和举行2011年10月的总统和议会普选所需条件的需求评估团的结论,强调利比里亚当局应在国际社会的支助下承担起筹备和举行选举的责任,
    欢迎在达到秘书长2006年9月12日、2007年8月9日和2008年3月19日的报告中所列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
    回顾其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2000)号第1820(2008)号决议并谴责任何性暴力行为,还欢迎联利特派团与利比里亚政府密切合作,继续努力促进和保护平民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权利,赞赏地注意到该国政府已制定了执行第1325(2000)号决议的战略,认识到在解决基于性别的暴力、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等严重问题方面仍然存在挑战,呼吁各会员国为该国政府的努力提供更多支助,
    鼓励利比里亚当局加快努力,设立国家人权问题独立委员会,
    重申仍然需要联利特派团提供支助,以保障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的安全,但须视根据法庭工作的进展而进行的定期审查情况而定,
    认定利比里亚局势继续对该区域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将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10年9月30日;
    2. 授权联利特派团以各种方式协助利比里亚政府举行2011年的总统和议会普选,包括提供后勤支助,特别是为便利前往偏远地区提供后勤支助,协调国际选举援助,并为利比里亚机构和政治党派营造有利于举行和平选举的气氛提供支助;
    3. 呼吁利比里亚当局确保最终解决选举法律框架方面各项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选区的划定以及拟议的宪法修正,以促进充分的选举筹备工作;
    4. 还赞同秘书长关于将举行自由公正、没有冲突的选举作为联利特派团今后缩编的一项核心基准的建议;
    5. 重申打算授权秘书长按照第1609(2005)号决议的规定,视需要在联利特派团与联科行动之间临时调动部队,并吁请部队派遣国支持秘书长在这方面做出的努力;
    6. 赞同秘书长在其2009年6月10日的特别报告(S/2009/299)中提出的建议,即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实施联利特派团缩编的第三阶段,2 029名部队官兵将任满回国,3架攻击直升机和72辆装甲运兵车将运回本国,缩编后,联利特派团的兵力将为8 202人,其中7 952人驻扎在利比里亚,250人驻守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联利特派团警察部分保持现有核定兵力;
    7. 秘书长与利比里亚政府磋商之后,制定并向安理会提交一项综合战略计划,协调为实现各项基准而开展的活动,并回顾安理会主席2009年7月22日的声明(PRST/2009/23)和2009年8月5日的声明(PRST/2009/24),其中强调必须促进建立和平、维持和平、建设和平及发展之间的统筹一致,以有效应对冲突后局势,请秘书长在报告中指明为在利比里亚采取一种联合国协调统一的做法而取得的进展,尤其是指明在实现建设和平目标方面存在的重大差距;
    8. 强调务必定期更新军事行动概念和接战规则,使其完全符合本决议各项规定,并请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和部队派遣国报告这方面的情况;
    9. 还请秘书长继续监测核心基准方面的进展,尤其是2011年选举筹备工作的进展,以及利比里亚国家警察能力建设方面的进展,并定期向安全理事会报告;
    10. 呼吁利比里亚政府与联利特派团、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和国际伙伴协调,加倍努力,发展充分独立运行的国家安全和法治机构,并为此鼓励在执行所有安全和司法发展计划(包括秘书长2009年8月10日的报告(S/2009/411)第29段提到的利比里亚国家警察战略计划)方面取得协调一致的进展;
    11. 还请秘书长定期向安理会通报实地情况,并至迟于2010年8月15日就第2和第9段所述问题提交一份报告;
    12.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6188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