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927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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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928(2010)号决议 |
安全理事会,
- 重申其以往关于海地的各项决议,尤其是第1908(2010)号、第1892(2009)号、第1840(2008)号、第1780(2007)号、第1743(2007)号、第1702(2006)号、第1658(2006)号、第1608(2005)号、第1576(2004)号和第1542(2004)号决议,
- 重申对海地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
- 确认海地政府和人民遭受重大打击,对2010年1月12日地震带来的新的挑战和威胁表示关切,并强调联海稳定团需要根据安全理事会目前为其规定的任务,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确保海地的安全与稳定上,
- 同意秘书长对这次地震影响的评估,地震没有摧毁过去几年来在稳定方面取得的进展,但造成了新的障碍,同时也带来新的机会,
- 确认国际社会需要向海地政府提供更多的援助,使国家机构能够继续运作,提供基本服务和建立国家能力,并确认联海稳定团可在这方面发挥重大协助作用,
- 欣见海地政府在提交给海地国际捐助者会议的《国家恢复与发展行动计划》中确立了优先事项,鼓励国际社会使其活动与该《行动计划》保持一致,
- 欣见国际社会提供大量捐助,特别是在2010年3月31日举行的题为“海地走向新未来”的国际捐助者会议上提供捐助,并敦促捐助者及时兑现认捐,
- 赞扬联合国为应对地震作出非同寻常的努力,确认联海稳定团在确保海地的安全与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确认联海稳定团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迄今为止在协助海地开展恢复工作过程中起辅助作用,并重申秘书长特别代表负责协调和开展联合国机构、基金和方案在海地的所有活动的授权,
- 强调海地政府在其灾后恢复和重建进程中的主导作用,并着重指出,联合国所有行为体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在为此协助海地政府时必须加强协调和努力配合,
- 重申海地当局需要继续努力促进和保护人权,包括加强国家人权机构以及结束有罪不罚现象和确保法治与安全,
- 强调及时举行城镇、议会和总统选举的重要性,欣见海地当局打算这样做;鼓励所有政党和相关利益攸关方齐心协力实现上述目标并推动妇女参与选举,
- 欣见秘书长2010年4月22日报告(S/2010/200)和报告的建议,
-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按第1542(2004)号决议执行部分第7段第一节所述,采取行动,
- 1. 除了第1908(2010)号决议批准的警力以外,批准再部署680名警察,作为有明确目标的临时快速增援能力,尤其注重建立海地国家警察的能力;
- 2. 为此决定,联海稳定团将由一个最多有8 940名各级官兵的军事部门和一个最多有4 391名警察的警察部门组成,安理会将认真定期审查联海稳定团新的兵力和警力,包括在整个选举期间和其后按照宪法移交权力期间,并请秘书长在预定提交安理会的报告中评估第1908(2010)号决议和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 3. 重申海地政府和人民对实现稳定与发展有自主权并负有主要责任,确认联海稳定团在这方面的协助作用;
- 4. 确认联海稳定团需要协助海地当局为人民提供足够的保护,尤其关注境内流离失所者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需要,包括更多地在营地内开展社区联合治安活动,同时加强各种处理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的机制;消除团伙暴力、有组织犯罪和贩卖儿童活动卷土重来的风险;
- 5. 请联海稳定团根据其目前任务规定,继续与人道协调厅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协作,为人道主义及恢复工作提供支助,并进一步鼓励所有行为体继续参与国家及地方各级的联合规划和协调;
- 6. 强调必须酌情定期更新有关军事和警察部门的规划文件,例如行动构想和接战规则,必须使这些文件与所有安理会相关决议的规定相符,请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和部队和警察派遣国通报这些文件的情况;
- 7. 鼓励联海稳定团在现有手段范围内提供后勤支助和技术专门知识,以便应海地政府请求协助它继续运作,加强国家及地方各级法治机构的能力,以及加速执行政府关于流离失所人员的重新安置战略,确认这种措施是临时的并将随着海地国家能力的加强而逐步取消;
- 8. 请联海稳定团在接获请求时继续为海地政府和临时选举委员会筹备及进行选举提供支助,并与包括美洲国家组织在内的其他国际利益攸关方合作,协调国际社会为海地选举提供的援助;
- 9.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6330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