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403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404号决议
1977年2月7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405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一九七七年二月八日
    第404(1977)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一九七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贝宁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临时代办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

    听取了贝宁人民共和国常驻代表的声明,

    考虑到联合国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为侵害任何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目的,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1.确认贝宁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必须受到尊重;

    2.决定向贝宁人民共和国派出由安全理事会三个成员国组成的一个特派团以便调查一九七七年一月十六日在科托努发生的事件,并至迟于一九七七年二月底提出报告;

    3.决定这个特派团的成员由主席同安全理事会各成员国进行协商后予以任命;

    4.秘书长对特派团提供必要协助;

    5.决定继续处理这个问题。


    第一九八七次会议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