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757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58号决议
1992年6月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759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2年6月8日
    第758(199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1年9月25日第713(1991)、1991年11月27日第721(1991)、1991年12月15日第724(1991)、1992年1月8日第727(1992)、1992年2月7日第740(1992)、1992年2月21日第743(1992)、1992年4月7日第749(1992)、l992年5月15日第752(1992)和1992年5月30日第757(1992)号决议,

    注意到秘书长已促成萨拉热窝铁托营房的撤离,

    又注意到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境内所有各方同意,在联合国全权管理及联合国保护部队的协助下,为人道主义目的重新开放萨拉热窝机场,

    并注意到为人道主义目的重新开放萨拉热窝机场是建立一个包括萨拉热窝及其机场在内的安全区的第一个步骤,

    痛惜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境内继续发生战斗,以至不可能在萨拉热窝及其周围分发人道主义援助,

    强调有必要为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局势寻求紧急谈判的政治解决办法,

    1.核可1992年6月6日秘书长按照安全理事会第757(1992)号决议提出的报告;

    2.决定按照秘书长的报告,扩大联合国保护部队的任务规定和编制,该部队系按第743(1992)号决议建立的;

    3.授权秘书长在认为适当时,部署其报告第5段所述活动所需要的军事观察员和有关人员及装备;

    4.秘书长在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已具备部署该部队额外人员执行安理会核可的任务规定所需的一切必要条件、包括切实和持久的停火之后,寻求安理会核准部署这些额外人员;

    5.强烈谴责对违反秘书长的关于为人道主义目的重新开放萨拉热窝机场报告内所附1992年6月5日协议第1段重申的停火事件应负责任的所有当事各方和其他有关各方;

    6.要求所有当事各方和其他有关各方充分遵守上述协议,特别是严格遵守协议第1段所重申的停火;

    7.要求所有当事各方和其他有关各方同该部队和国际人道主义机构充分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其人员的安全;

    8.又要求所有各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立即创造必要条件,以便向波斯尼亚与黑塞哥维那境内的萨拉热窝及其他地方顺利提供人道主义用品,建立一个包括萨拉热窝及其机场在内的安全区,并遵守1992年5月22日在日内瓦签署的各项协议;

    9.秘书长继续进行斡旋以求达到上述第8段所载的目的,并请他继续审查任何可能必要的进一步措施,以确保顺利提供人道主义用品;

    10.又请秘书长在本决议通过后七天之内向安全理事会就其所作努力提出报告;

    11.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083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