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78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85号决议
1992年10月30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786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2年10月30日
    第785(199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91年5月30日第696(1991)号决议和1992年3月24日第747(1992)号决议

    还回顾1992年10月27日主席以安理会名义发表的声明,

    注意到秘书长1992年10月29日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其中秘书长建议暂时延长联合国安哥拉第二期核查团目前的任务期限,

    深切关注安哥拉政治局势的恶化和紧张局势的升高,

    并深切关注关于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最近在罗安达和万博重燃战火的报道,

    重申不遵守《安哥拉和平协定》中的所有承诺的任何一方均将受到国际社会的排斥,通过使用武力造成的结果也不会得到接受,

    1.核可秘书长的建议,将联合国安哥拉第二期核查团目前的任务期限暂时延长到1992年11月30日;

    2.秘书长在该日期之前,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关于安哥拉局势的详细报告,以及关于该核查团的任务规定和人员实力的长期建议,并连同所涉经费问题;

    3.强烈谴责重燃战火,并紧急要求立即停止这种行动;

    4.呼吁所有国家不要采取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安哥拉和平协定》的执行和增加该国局势紧张的行动;

    5.重申充分支持秘书长安哥拉问题特别代表和该核查团,并强烈谴责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的伏尔甘电台对特别代表和该核查团所作的攻击和毫无根据的指责;

    6.支持特别代表的声明,其中证实1992年9月29日和30日举行的选举大体上自由、公正,并呼吁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及安哥拉选举进程中其他各方尊重这次选举的结果;

    7.呼吁《协定》当事各方遵守《协定》中的一切承诺,特别是关于把军队集中于营地、收缴武器、解散部队和组编统一的国家武装部队的承诺,以及不采取任何可能增加紧张局势、妨害选举进程的继续进行和威胁安哥拉领土完整的行动;

    8.促请双方领导人立即展开对话,以期迅速举行第二轮总统选举;

    9.重申任何一方如拒绝参加此种对话,因而危害到整个进程,安理会将要求其为此承担责任,并重申安理会随时准备根据《联合国宪章》审议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执行《协定》;

    10.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3130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