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案二一七(一九六五)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安全理事会,

  对于南罗德西亚之情势深为关切,

  鉴于南罗德西亚之非法当局已宣告独立,惟管理国大不列顚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视此为叛乱行为,

  鉴悉联合王国政府已采取应付此情势之若干措施,但此等措施应与情势之严重性相称方可奏效,

  一.确定南罗德西亚非法当局宣告独立所造成情势极为严重,大不列顚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应予制止,且情势之继续终将构成对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威胁;

  二.重申其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决议案二一六(一九六五)及大会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决议案一五一四(十五)

  三.谴责南罗德西亚之种族主义移民少数篡夺政权并认为其宣告独立无法律效力;

  四.促请联合王国政府弭平此种族主义少数之叛乱;

  五.复促请联合王国政府采取消灭篡夺者权力并立刻结束南罗德西亚少数政权确可有效之一切其他适当措施;

  六.促请所有各国勿承认此非法权力并勿考虑与之建立任何外交或其他关系;

  七.促请联合王国政府,一九六一年宪法既已停止实施,立即采取措施以使南罗德西亚人民得依大会决议案一五一四(十五)之目标自行决定其前途;

  八.促请所有各国勿作协助及鼓励非法政权之任何行动,尤勿供给武器、设备及军事器材,并竭力断绝与南罗德西亚之一切经济关系,包括石油及石油产品之禁运;

  九.促请联合王国政府火速竭力施行其所宣布以及上文第八段内所述之一切措施;

  一〇.促请非洲圑结组织,依照联合国宪章第八章,竭力协助实施本决议案;

  一一.决定继续检讨此问题以便研究可能认为必须采取之其他措施。


第一二六五次会议以十票对零通过,弃权者一(法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