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潮 中华文库
论学潮 作者:胡适 |
6月27日平津国立院校教职员联合会发表了一个解决学潮的提案,其中列举学潮的十种原因,并且提出六项消弭学潮的办法。这提案是教育界中人谈教育界自身的状况,所以颇有亲切中肯的话。他们提出的消弭学潮的办法是:
(1)用人应由考试。
(2)宽筹经费以充实学校内容。
(3)慎选校长。
(4)保持师道之尊严。
(5)实行校章以整饬学校之风纪。
(6)禁止学生作政治活动。
平津院校教职员联合会所举学潮的十种原因,可以归并作这几种:
(1)经费不足,又不按期拨付,故学校不能安定。
(2)校长与教职员不够领导学生,故学校风纪不能整顿。
(3)国家政治不能满人意,故青年倾向政治活动。
(4)国家用人不由考试,故青年不看重学业成绩。
第一项原因,是大家公认的。消弭的办法,今日还谈不到“宽筹经费”,只要政府能依预算按期发足,已可以使学校安定了。经费不能按期发足,甚至于拖欠至半年以上;在这种状况之下,校长简直不能责成教职员上课办公,哪里还谈得上执行纪律和严格考查成绩?经费最困难的学校,如北平的师大,如南京的中大,校长一席几乎无人敢就。师大与中大近来的校长问题,其实背后都是一个经费问题。(师大徐炳昶先生辞职由于经费领不到;中大任鸿隽先生不就,由于经费无办法;青大杨振声先生目前辞职,也由于经费问题。)所以我们说:政府如有诚意收拾学潮,整顿学风,第一件任务应该做到不拖欠教育经费。全国国立学校的经费每月约一百万元,全年一千二百万元,在政府全年收入六万余万元之中不过百分之二。政府无论如何窘迫,不应该连这戋戋之数都不能筹划指定。
学潮的第二个原因是校长不得人,这也是政府的责任。去年1月6日行政院下了一道整饬学风令,其中曾说:“校长经政府慎重选择而后任命,反对校长即无异反对政府!”这道命令颁布以后,各大学反对校长的风潮仍旧继续不绝,所以者何?岂不还是因为校长往往不是“慎重选择而后任命”的吗?政府应该慎重选择官吏,人民反对官吏即无异反对政府。然而政府若任命了一些贪官污吏,难道人民不应该反对吗?政府应该觉悟:一个吴南轩可以造成学潮,而一个翁文灏可以收拾学潮。用大学校长的地位作扩张一党或一派势力的方法,结果必至于使学校的风纪扫地,使政府的威信扫地。此一原则不但限于国立大学,凡用政治势力来抢私立学校的地盘,或抢各省市教育厅长局长的地盘,都是制造风潮,自堕政府的威信而已。
学潮的第三个原因是学生不用功做功课。为什么不用功呢?因为在这个变态的社会里,学业成绩远不如一纸八行荐书的有用。学业最优的学生,拿着分数单子,差不多全无用处:各种职业里能容纳的人很少,在这个百业萧条的年头更没有安插人的机会;即有机会,也得先用亲眷,次用朋友,最后才提得到成绩资格。至于各种党部,衙门,机关,局所,用人的标准也大概是同样的先情面而后学业。即使有留心人才的人,学识资格的标准也只限于几项需用专门人才的职务,那些低薪职务——所谓人人能做的——几乎全是靠荐引来的。学业成绩本不全是为吃饭的;然而有了学业成绩而仍寻不着饭碗,这就难叫一般人看重学问功课了。所以平津教职员会提出“用人应由考试”的办法;自然是不错的。不过考试不是指戴院长所办的考试,应该是考试原则的普遍实行。约略举例,可以说有这几点:
(1)凡政府机关,除专门人才可由学术机关推荐酌量免试之外,一切人人可做之普通职务(从工友门房到科员书记)必须经过考试,并且要把考试成绩和各人在学校的成绩合并平均计算。
(2)凡公家机关的职员必须实行回避亲属之法,有犯者应去职。合资的公司也应该适用回避法。
(3)严格的保持海关邮务等处已有的考试用人制度。
(4)凡考试任用的人,除非有溺职的行为,不得随长官的喜怒而更动;其升迁皆应该有常法。
学潮的第四个原因,诚如平津教职员会所提示,是由于国家政治不能满人意。凡能掀动全国的学潮,都起于外交或政治问题。这是古今中外共同的现象:凡一国的政治没有上轨道,没有和平改换政权的制度,又没有合法的代表民意的机关,那么,鼓动政治改革的责任总落在青年智识分子的肩膀上。汉宋的太学生危言谠议,明末的东林复社,清末的公车上书和革命运动,都是最明显的例。外国也是如此的:欧洲中古的学生运动,1848年的全欧革命潮,土耳其、俄罗斯、波兰,以至印度、朝鲜,哪一次不是上述公式的例子?所以有人责备某党某派利用学生作政治活动,那还是皮相的观察。即使无人利用,青年学生的政治活动也是免不了的。因为青年人容易受剌激,又没有家眷儿女的顾虑,敢于跟着个人的信仰去冒险奋斗,所以他们的政治活动往往是由于很纯洁的冲动,至少我们可以说是由于很自然的冲动。这种冲动既是很自然的,救济的方法决不能依靠平津教职员提议的“禁止学生作政治活动”的方案。禁止是无用的:前清末年禁止革命,有何效果?近年禁止共产党,又何有效果?平津教职员会还是主张由政府禁止呢?还是由学校禁止呢?在我们看来,这两方面都没有禁止学生政治活动的有效方法。我们考虑这个问题,觉得只有因势利导的一条路还不失为教育事业中人值得一试的一条路。所谓因势利导,只是要引导这很自然的政治兴趣,使它走向有教育训练的方向,好养成真能担负政治责任的能力与习惯。说的具体一点,我们提议这几点:
(1)学校对于一切政治派别,应该有同一的公道待遇,不应该特许某一党派公然挂招牌设区分部,而不许别的党派作政治活动;但同时学校也应该教导学生彼此互相尊重异己的主张。彼此尊重异己的主张是政治生活的首要条件,但一党一报特别受特殊优待之下,这种态度和习惯是不会发生的。
(2)学校应该提倡负责任的言论自由:凡用真姓名负责发表言论文字,无论如何激烈,都应该受学校的保障,但不负责任的匿名刊物是应该取缔的。负责任是自由的代价。肯负言论责任的人,方才配争自由,方才配做政治活动。
(3)学校应该研究学生团体的组织法,指出他们的缺陷,引导他们改善组织,使多数学生能参加有组织有训练的团体生活,养成政治生活必需的组织能力。这种能力的养成,应该从小学中学时代训练起。孙中山先生认会议规则为民权初步,真是有见地的话。平日没有团体组织的训练,组织又素不健全,一旦有非常事故,自然极少数的小组织可以操纵全学校的命运。徐旭生先生有一天对我说:“看了中央大学等处的学潮,使我们对于中国民治的前途很怀疑。”我对他说:“此等风潮都不是民治之过,全都是没有民治之过。”凡有真正民治精神的学生组织,我敢保它不会闹风潮;即有风潮,也决不会是无意识的胡闹。
二十一,七,十
(原载1932年7月17日《独立评论》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