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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生明申商论
作者:姚鼐 清朝
本作品收录于《惜抱轩文集/卷01

    太史公曰:“贾生、晁错明申、商,公孙弘用儒术显。”世多疑之。果若是,则公孙弘贤于贾生邪?宋儒者以为生上书谓“髋髀之所,非斤则斧”,以此待诸侯,为申、韩之意,吾谓不然。生欲立法制以约诸侯王,使受地有定,不致入于罪,而抗刭之,所以为安全也。斤斧以取譬耳,岂刑戮谓哉?此不足为生病。然遂谓太史公为诬贾生,则亦非也。

    夫战国以来,百家并兴,虽或纯或驳,或陋且谬悖,推本之,彼亦各原于圣人之一端,未尝不可相为用也,顾用之何如耳。冬必裘而夏必绤者,时也。齐甘苦酸辛咸而御之者,和也。诸葛武侯当先主之时,宽法孝直,救李邈、张裕,其用意一出于慈仁,乃以申、韩之书教后主,知其所不能也。且贾生、诸葛,皆所谓天下之才,识时务之要者矣!申、商明君臣之分,审名实,使吏奉法令而度数可循守;虽圣人作,岂能废其说哉?然使述此于景、武之时,则与处烈风而进翣者何以异?良医不能使锺乳、乌头之无毒,而使其毒不为患也。惟文帝仁厚,而所不足者,在于法制。故贾生劝之立君臣,等上下,法制定则天下安,此皆申、商之长也。申、商之短,在于刻薄。贾生之知,足以知文帝必不如申、商之刻,特患不能用其长耳。景帝之天资固薄矣,提杀吴太子于嬉戏,疏张释之而诛周亚夫,其资如此,而晁错又以申、商进之,何怪有吴、楚之难。贤者视其君之资而矫正之,不肖者则顺其欲。顺其欲,则言虽正而实与邪妄者等尔。

    贾生当文帝而明申、商,汲长孺为武帝言黄、老,彼皆救世主之弊,和而不同,岂如公孙弘、匡衡之流,虽号为儒者,诵说之辞,洋洋盈耳,而适以文其奸说者邪?周公之告成王曰:“诘尔戎兵,方行天下。”召公、芮伯之告康王曰:“张皇六师。”若以此言施之好武之主,其害岂不更重于申、商哉?惟于成、康之时,则无以复易矣。

    吾尝谓观人之真伪与书之真伪,其道一而已。世所谓“古文尚书”者,何其言之漫然泛博也!彼以为使人诵其书,莫可指摘者,必以为圣贤之言如是其当于理也,而不知言之不切者,皆不当于理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