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郎草序
作者:锺惺 
本作品收录于《锺惺集

    《陪郎草》者,同年魏定如自题其作陪郎时草也。锺子序之曰:夫诗,道性情者也。发而为言,言其心之所不能不有,非谓其事之所不可无,而必欲有言也。以为事之所不可无,而必欲有言者,声誉之言也。不得已而有言,言其心之所不能不有者,性情之言也。今天下无人不诗矣。即自予有知以来,郡邑中不为诗者几人哉?定如于其时,退然不与人争,默然若有所待。及向之为诗者兴尽而返,属厌而自止,定如且成进士、作令,而陪都仪部郎。予适止其地。山水之清丽,花月之绰约,宾朋之婉娈,幽独之闲适,予鲜不与定如俱,而诗随之。始予言诗,定如虚心相听。及定如一语之获,一境之会,而予自愧其言之无当也。

    夫诗,以静好柔厚为教者也。今以为气不豪、语不俊,不可以为诗。予虽勉为豪、学为俊,而性不可化,以故诗终不能工。定如,恬朴人也。于世所谓豪与俊之义,皆不相近,而定如诗独工。世固有不必豪、不必俊,而能工诗者,吾请以定如实之。非独如此而已,豪则喧,俊则薄;喧不如静,薄不如厚。定如之诗,所以合于静与厚者,正以其不豪不俊也。

    今之言诗者,始以为事之所不可无,无故而诗以之兴;终诎于心之所未必有,无故而诗以之自废。其兴其废,不出于性情而出于声誉,于诗何与哉!定如之退然默然也,其诗固久已足于中;其出而为诗,言其心之所不能不有者而已。言其心之所不能不有者,固未有尽而返、属厌而自止之时也。予与定如同里,矢相与以诗老,肯听定如之尽而返、属厌而止哉!然则定如之诗,未可以《陪郎草》量也。其曰《陪郎草》者,自题其作陪郎时草也。

    (沈刻《隐秀轩集·文昃集·序又二》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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