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陶庵先生集
卷二十一
作者:李縡
1803年
卷二十二

十三

答或人问目

心是气耶理耶。

心固气也。而合性与气言之。其义乃备。朱子答形而上下之问。不曾专属一边。

圣人众人之心。同乎异乎。

其本心则同。而其拘于气质之心。有不齐。

圣人之心。何其无气质之累。而众人之心。何独有气质之累耶。

圣人气质清明。心体炯然。固无内外之殊。众人气质浊驳。心为之掩蔽矣。

明德有圣凡优劣之分数耶。

明德是本心。固无分数。

人物皆得五行之气耶。

五气不备。不能成造化。人物虽有偏正多寡之不同。而岂有人得五行而物不得五行之理耶。朱子曰一物各具五行之理。

人固有五常之德。而物亦有五常之理耶。

人物同得健顺五常之理。而由其气之偏塞。故物不得全耳。

心与性。其本体皆善。则似无心性之别。奈何。

灵底是心。实底是性。自有貌状之不同。

性与气合而为心。则性虽本善。而气似有别。何其圣凡之同善耶。

对理而言则气固二也。而其本则湛一而已。湛一时节。有何不善。是气翻动之后。始有善恶耳。

自尧舜相传之统。只是心法。而尧舜时节。何其无圣凡心同不同之论耶。

人心道心说时。已有此论。道心是圣凡所同之本心。原于性命者也。人心是圣凡不同之心。生于形气者也。原于性命之心。是心之本体。而程子所谓心本善之心。生于形气者则是兼气质之心。而朱子所谓气质有蔽之心。心固本善者。有似天命之性而流而为善。不善者。有似于气质之性。气质之性。君子有不性者焉。则心之掩蔽于气而为不善者。君子亦当不谓之心也。是则气固变化。而可复其本体之明故也。

或谓心之未发时。亦有不善底苗脉。是说如何。

心之未发即性。性中安有不善。不善自动时言。才动便可谓之情。未可谓之心。凡动者气也。气若用事则是为兼气质之心。而非本然之心也。

气则一也。而何其善于未发。而不善于已发耶。

是气也神妙不测。变动不穷。试看天地之气。倏然而清。倏然而阴。此即妙处。知道者默而识之可也。

下教所谓若单指气言则圣人众人之心。容有不齐者。是何意耶。若不分明说破则恐有后学之弊。

心合性与气言之。而从古圣贤。不曾专属气一边。则单指气言。固不得成心。然而理一也气二也。设使就其中只指一个气言之则圣人众人所禀之心。必无一齐之理。此所谓心。即彼所称单言气之心。而非吾所谓心。心字不得活看则似有生弊。此不可不审也。

或谓圣凡心本不同。则其弊将使后学废学而后已。未知如何。

本然之心。若有不同。则众人虽欲为圣人。所谓乃复其初者。不过复其众人区区心地。安能至于光明灿烂无一点之累耶。乃复其初之初字。本不分圣人众人而为言。则初即明德。明德是本心。本心既有优劣分数。则虽使众人极其澄治之功。而圣人自圣人。众人自众人。众人奈何得圣人。

或谓明德虽无分数。而心则有分数。

以兼气质之心则有分数。而其本然之心无分数。明德既无分数。则本心之有分数者。不成义理。若欲谓心有分数。则明德亦谓有分数然后。其说不穷矣。

然则心可谓之全善耶。

泛曰心而谓之全善则不可。莫如曰指其本然之心则固无圣凡之殊。指其兼气质而发用底心则容有不同。不同。故可以做变化之功。而其本本善。故终复其初也。然而兼气质三字其意深奥。可精思而不置也。

顷年下教于门人曰。众人以圣人自期者。有可验处。初学虽未得有光明灿烂底气象。而清朝未接物之间。此心或有洒落时节。此圣人之心也。应事之际。虽未得如圣人之合理。而或有一事之中节则是亦圣人事也。若涵养此心。习熟此事。则是亦圣人而已矣。圣人无间断而习熟。初学于此处。可以立作圣之基本矣。以此推之则众人之心与圣人同处。盖可想矣。

是说最得。

鬼神与心。有何分别耶。

心之灵处。便是鬼神。以统性情言则谓之心。以妙用言则谓之神也。

鬼神。是理是气。

鬼神。是理气之妙合。而终是理之用也。

答或人

大心死四十日而葬。或曰礼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注报读为赴。急疾之义。大心之葬。亦恐为赴葬之归。卒哭可迟待三月否。曰近俗无贵贱。皆三月而葬。而古礼惟大夫三月。士则逾月。大心士也。逾月未为失礼。岂可以报葬论也。假令人死于晦间而葬于来旬前。则谓之逾月者苟也。若此者。三月而后当行卒哭。大抵所谓逾月者。必过三十日可也。

答或人问目

妾子之承重者。为其所生母只服缌矣。承重者之子则当无服耶。抑长子无服。而众子则有服耶。

其父既承重则于其子为庶祖母矣。庶祖母无服。恐非可疑。且礼有嫡子无嫡孙。则有服无服。岂有长子众子之别耶。

妾子为其母。古礼则期。而家礼则三年。开元礼则无嫡母得申。今有一庶人遭母丧。而嫡母生存。疑其服。愿赐明教。

虽有古礼及开元礼。而朱子于家礼既系之齐衰三年条。其下仍言为父后则降。而不言嫡母在则降。愚意以为当以家礼为正。

外孙奉祀。大违礼意。实有不歆之惧。况可传至二代三代乎。士夫家祧庙。长房身故则或迁或瘗。亡者之妇虽存。无与焉。况于此事乎。

一虞之三献辞神。幷不举哀者。杀于丧虞之意。而三年内改葬则其礼恐当与丧虞同。尹尔和之问。似为三年之内改葬。而尤翁之答。若以不哭为是。未知如何。

既是三年内迁葬。则一用丧虞礼。恐亦无害。

为人后者之为本宗降服则礼既详著。而为人后者之子为其父本宗服则无所论。岂以自当用为人后者为本宗降服之例故耶。甲者曰父出后与己出后同。何必别论。此则当用为人后者为本宗降服之例之说也。乙者曰父之出后与己之出后异。父既为人后。不问所后远近。以伯叔之服服其父。父之伯叔父。己之从祖也。当依此降服。丙者曰父之为人后也。虽以本生之恩只降一等。而至于其子则不可以本生论。只当以父所后之属而服之。若如丙说则假令父为族父后。便于父之生父无服。此则必不然也。如甲乙二说则所主差殊。而其服无甚异同。从甲则为大功。从乙则为小功而已。此则将何所适从耶。尤庵先生答骊阳府院君书。引或人言为说者。即乙说也。以此一言遵行为宜耶。

所示甲乙两说。愚之所主则谓当从本服降一等而已。此则与甲说同。尤翁书中谓其所生祖为从祖一段。虽似乙说。究其归宿则即甲说也。以是自幸贱见之不甚悖于理也。

小功注曰女为兄弟侄之妻。已适人而亦不降。为兄弟之妻则在室为小功。适人亦为小功。固为不降。而侄之妻则在室时固当为大功。适人之后若服小功则是便降也。恶在其不降也。

女为兄弟侄之妻。在室则为大功一段。考之家礼。本不见于大功条。故备要五服图。亦属之小功矣。来示似欲以大功条兄弟子之妇也。通看男女。若然则小功条又何故而别为拈出一女字耶。此为可疑。幸更思之。

人之有前后妻者。取人子为后。在前妻死后妻存之时。则母其后妻而服其党。若在前后妻皆死后。则当母其前妻而服其属。尤翁之论如此矣。近有人以为当以后母家为外氏。未知其言有明证而然耶。

出继者之于所后父前后妻俱亡后为后。则外家当从元配。事理似然。愚见亦如此。而但吾家归乐堂仲父于所后外氏。从同福之吴。此则继配也。不敢知其时所考据者如何。而家中所行如此。故虽疑而未敢质言也。

适人而无夫与子者。本亲还服本服。以其无受我而厚之者。故服重不降。此所以只称姑姊妹女也。愚意以为不必推看于轻服也。

答或人问目

问一新人崔柱八曾祖遇贞。丧室得妾。后追成婚书。及为老职同知。受夫人帖给之。但于子女分衿文书中。有此母死不为服丧云云。其后遇贞之亡。柱八父云溥以长孙承重。则或者谓他日庶祖母之死。亦当服三年。云溥遂遍问于知礼家。遂庵权先生及同乡李谘议。援经引礼。斥之甚严。及其死。不为服丧。故妾之子载汉至于击鼓以起大讼。御史监司据法决定。退斥载汉矣。今又欲祔其母于宗家庙云云。

父命子不敢不从者。经也。然有治命焉有乱命焉。从乱命者。成父之过。不孝大矣。夫以妾为妻。追作婚书。固为悖理之甚者。而此母死勿为服丧之说。犹出于迷复之良心。此则治命之当从者也。其妾子只当从其治命。不当以乱命为可从。且受夫人帖。尤所以彰其欺罔国家之罪。为其子者以此藉重。可谓无严矣。况此是先生长者之所论定。御史监司之所退斥。则是非既判矣。渠虽无识。何敢复出祔庙二字于其口耶。其宗孙若或挠夺于彼言。则便非其子孙矣。

答或人问目

无极而太极。朱子曰无极而太极。若曰无所为而为。又曰而字轻。此一句无次序。以此观之则而字只是接连上下句语脉者。而非有补于训释之义也。退溪先生答人问。有虽无其极。而还有较极之极云云。栗谷之意亦如此。然则而字须作然字看。恐与朱子之旨不同也。

而字退,栗之释煞分明。朱子说则较轻。尤无痕迹。虽略似不同。而大旨则固未尝不同也。

精粗本末。熊氏以精与本为太极。粗与末为阴阳。而栗谷先生非之曰精粗本末。以气言也。一理通于精粗本末之间也。仍以朱子所谓不论气之精粗。而莫不有是理者证之。此说窃恐未然。图解此句对上五殊二实无馀欠一句。言上一句谓五行之殊不为馀而二气之实不为欠也。所以释五行一阴阳者也。此一句谓太极精本之理不在彼而阴阳粗末之道不在此也。所以释阴阳一太极也。若以精粗本末皆为气。则不但文义例与上句殊不相称。且无彼此三字上终欠说一理字。而文字义理并未免阙亏矣。熊氏注说固多穿凿。而此说则未必有病。若朱子所云当自别为一义。恐非可以证此者也。如何。

精粗本末无彼此。愚亦尝从栗翁之说矣。近岁温绎。不免生疑。欲改从熊氏而犹未敢自信矣。来示与鄙意略同。而不在彼不在此一句语。无或有病否。

两仪立焉云者。指天地之成形而言也。生水火木金土云者。以五行成质而言也。读者多以两仪只作阴阳看。以为未成形之天地。生水火木金土。谓是五气之生出者。殊不知濂溪所谓天地五行。就造化见成之后而论。非指五气生出之始而言也。

图说盖极本穷源。而此两段分说两仪之所以立五行之所以生。非可以判作先后看也。或人之以两仪为未成形之天地者。固非是。而来示中非指五气生出之始而言云云。亦恐有病。

五行之生。各一其性。此性字读者多以气质之性看之。而细考濂溪及朱子之意。恐不可作气质论也。未知如何。

气质已寓于各字中。性恐当以太极全体看。

上既曰五常之性感物而动。而其下乃曰五性之殊。散为万事。则恐是指五性发动之后面貌各异而言也。未发时。非无条理之粲然意思之不同。而此之所言。非是之谓也。或者以是属之未发。恐非朱子之意也。如何。

五性万事。或者之说非是。

定之以中正仁义。定是圣人自定。抑定人云耶。考之注说。似可以自定看。而定人之意亦在其中。窃意圣人所以自定而立人极者。实所以定人也。未知如何。

定是圣人自定矣。自定而后可以定人。然如来示实所以定人云云。语意伤急。

与华阳院儒癸卯

伏惟春寒。佥斋履万毖。縡酷爱巴谷岩泉之胜。且以老先生杖屦之地。风流弘远。庶为后学依归之所。昨年募僧缚得数间屋子于岩间。以寓高山之思。结构几完。而不幸遭罹祸衅。走伏雪岳下。此计左矣。窃念朱子武夷诗有居然我泉石之句。旋又曰一我字生出无限病败。愚尝服膺于此。不敢看作平泉之草木矣。况南北渺然。无力看护。窃愿以此屋归之书院。以自见其微诚。区区此意。庶不获罪于朱子法门耶。仍记先祖在岭臬时。有周急于老先生者。社仓之设。实由是始。今以小筑为书院补欠缺。得与一乡诸君子同此仁智之乐。则亦或无忝于先美耶。他日获偿未了之缘。则抱得朱子遗书。徜徉于其中。不妨容作主人否。惟佥尊之财谅也。

答石潭院儒丙辰

便至辱书。伏闻秋享利成。此士林之幸也。即日秋晴。佥斋履万珍。縡衰劣日甚。四方之志已倦矣。思欲一拜院宇。仍与佥贤讲得旧书。而终未能自力。恨叹如何。膰仪又蒙远致。悚怍深矣。诗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仆之素餐亦已久矣。窃愿因此而有所献焉。惟我文成老先生继往开来。蔚为吾东理学之宗。凡在士林。均被大惠。而西土则有甚焉。亲近其光。沐浴其泽。是宜家弦诵而户诗书。与邹鲁幷。而奈之何蔑蔑无闻。以至于今也。不惟吾道之不幸。实亦佥君子之所当羞者。然而尚幸先生俎豆之有所。遗风如昨。况其所谓学校模范。隐屏约束者。无非先生所以嘉惠百世者。苦心血诚。炯然可见。皆可以举而措之。传曰其人亡则其政息。其人存则其政举。此非佥君子之责而何。切望亟以此谋诸乡中父老曁厥有志之士。悉取先生旧法而申明之。以洗俗陋。以新风化。则岂独一州之幸也。此其大略如斯。如可行之。仆虽愚浅。犹可继此而有所奉助。或以斯言为迂甚而不可行。则诚不敢久縻匪分之任。徒坐辱盛礼于累舍之外。佥贤虽未欲遽已。仆则知所以自处矣。幸深谅而进退之。

别纸

读书已以小学为始。勿论居斋与在家。每讲会必先定一望所当读之章数。起某章止某章。后次讲会。就其中抽一章讲诵。斋任出栍定其高下。每讲辄列书案中人姓名。名下录其起止与通略粗不之属。一件置之院中。一件送示此间。使各得以考其勤慢。而一就文义上。斋任与诸生反复讨论。如有起疑而可质者。录出而示之亦好。此段中如有窒碍难便之端。亦须回示。

答石潭院儒丁巳

膰仪又此拜领。素餐之愧。久而益深。承已行会讲之仪。士气颓靡之馀。不谓其振作如此。亦幸鄙言之不见弃也。居斋时所当服行者。既有模范约束诸训。只可一一尊信。无或违越而已。固不待他说。而惟供士一节。最为难处。今闻院隶之言则自春以后。数十多士。一例供馈。此岂不好。而所忧院力之不给耳。诸君子瞻依先生香火。共读圣贤遗书。斯为至荣至幸。苟各以为己为心则不患无粮。不必全靠院中供亿之力。况读书于他处。未易得此者耶。然而以书院事体言之则供士为当畜力之厚虑后之远。方可行之而无弊。此当徐议而不可亟也。为书院惜财力。亦岂非佥贤之责耶。幸与之相确而善处也。仍别有所告。夫院中职任。各有攸主。主张士论。倡明学政。掌议之责也。财谷之出入者节慎之。堂宇之伤圮者修葺之者。有司之职也。要皆以得人久任为主。佥贤先以此事自勉于己。日后限满或有故递免之际。必审择好善向学及有识虑练事务者。各授其任。勿以细事互相訾摘。勿以微嫌遽自引去。积以岁月。以责成效。如何如何。大抵凡事以专一悠久为功。二三间断为败。此不可不慎。而必先此二者而后他事可议也。仆老矣。四方之志固已倦。而或能一拜院庭。与睹弦诵之洋洋则亦有荣焉。佥贤其能之否乎。前月左右之见枉也。不知方带斋任。未能详细面讲。此可恨也。然而大指都不出此。惟愿谋于长老。稽诸公论。以之有成而无坏也。

答石潭院儒

多少示谕备悉。此时猝行此事。固知其甚难。愚亦自笑其迂矣。然既与闻院事。不能不深有望于佥贤。仆固不足言。尚庶几先正遗范。有以启牖而作成之矣。到今周岁之间。汔未有一事见施而相报者。其无实效可知也。仆何颜复以山长自居乎。膰仪良切素餐之愧。不敢虚当盛礼。谨以还付来使。幸改授当世名德之重者。以重斯文也。然而来书愧讼之意甚切。苟或因是而推扩之则犹可冀也。及仆未死。得复见邹鲁之俗则幸孰大焉。都惟恕谅。作书后更思之。奉还膰仪。诚有亵慢神惠之惧。不得不领留。此后则既不敢以山长自居。更无可受之义矣。谅之。

答石潭院儒戊午

示谕奉悉勤意。玆事发端。非不知迂且愚。而盖庶几凭借老先生遗灵。有以启牖而兴作之矣。数年之间。了无头緖之可论。此实诚意不足以感发。力量不足以担荷。自顾惭䩄。无以见仁乡士友。昨秋所云廉义之不容已者。乃蒙佥贤不欲遐弃。愿与相入于舍旧图新之域。仆虽迂愚。亦安敢因而自疏。不思所以仰助其万一耶。惟父诏其子。兄诏其弟。一循我先生遗教。是所望于乡党父老耳。自馀细微曲折。都在两友口悉。

答石潭院儒庚申

本院之设。专为我老先生崇奉之地。如有叛背诬毁我老先生之道者。宜不容厕迹于院中明矣。今以斋任书报观之。极可骇叹。崔活之徒。乃敢抗颜出入于老先生庙庭耶。其冒参享事。猥玷斋列者。固无严之甚。而其时斋任不思鸣鼓之义。数十年斥绝之馀。猝与澜漫而同归。恶在其崇奉我老先生之意也。其时斋任及其徒之来参享事者及为斋任者。幷削去院籍。以正士趋为宜。

答石潭院儒

近日院祠见毁。实为斯文之厄。惋叹何言。然而改建陈请数事。揆以时义。恐当姑徐以俟之也。因此而窃有说焉。传曰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今玆朝家不复区别。绳以一切之法。此固大关世运。而苟究其故则士林亦均有其责矣。夫书院之名。即为读书而设。处乎院而不读书。已自丧其实矣。侮毁之来。谁得以禁之。深愿就此反省而自励也。向年讲学之议。愚亦自知其迂阔难行于斯世。而亦不料其不见信于老先生杖屦之乡也。适会院中有事。未能决去。至今苟蹲。而此事终不可但已。如不可为则仆何得以山长自居。佥贤亦何颜以山长待之乎。学政节目。已具在老先生集中。自可按而行之。然亦不无随时通变之道矣。读书次第。小学为首先。取院藏青衿录。抄出年四十以下人员。其中有自愿读是书者。就其名下悬录。虽四十以上。如有自愿则听。虽不入籍者。自愿则听。至于童蒙之未及参籍者。亦随其所愿而同为入录。从近以报则当续有指挥也。院力弊甚。道里且遥。不必专人。付诸官便。又或士友往来时为可。自馀姑不备悉。切冀协力尽诚。以为振作教学之地。

答石潭院儒壬戌

回示领悉。节目即为草上。每月二次焚香后。仍即设讲。岂不甚当。但恐事势多有不便。难可永久遵行。不可不审之于始。故以朔日一次为定。此外如有不可行。又或有疏漏之端。幸详确而细教之为望。不知院力果能供士。不至于各自赍粮耶。亦欲知之。讲案追到者又留之。以资参考。此后能有续续愿入者否。斋任数易之弊。不可不严杜。已前递代者。今不可追。而节目既成之后则当一依此施行矣。佥贤咸以此事为己任。倡率兴感。必期至于丕变乡俗。以不负我老先生嘉惠之盛德也。

答象贤院儒戊午

承讲会已始。士林之幸也。近间争端。始不过乡邻之斗。而此非可以推上学宫者。则又举了讨罪一事看来。终是起闹之意为主。是以顷日儒生之来。禀目通文等文字。都不取见。一例挥斥矣。大抵此事是非。不难知。学宫之设。为讲学乎。为争哄乎。讲学与争哄。于身心孰得孰失。于乡俗孰好孰否。若以争哄为不可已而讲学为不可为则已。苟非然者。必欲舍此而取彼者何哉。向所谓侮长之失。丑正之罪。亦是乡中不讲学之致。如有深恶痛绝之意。尤当汲汲讲学。以变乡俗。而今乃不正其本。欲治其末。毕竟相率而陷于争哄之场。何其不思之甚耶。至于训长呈单。殊非所料。安行健禀目。尚能省记。金道明之外。未尝混驱诸人于辛壬凶党。于此益可见其乖阻之极也。老成之人平心熟量。自当开悟。苟得此回头。则年少矫激之论。自可妥帖。愿更以此意劝谕。同心讲学也。节目一条录送。

讲时。长幼皆整冠。拱手危坐。无敢回顾。无敢喧笑。无敢频数出入。一以专心致志为事。文义论确之外。其或搀以闲是非杂话说者。即为严责黜座。虽院中士论之当可否者。亦多闲日。讲学之日则一切舍置。其间或显有沮戏讲事之端。摘发其人。痛施重罚。

答兴贤院儒戊午

伏蒙佥贤。不以仆卑鄙。属以山长之任。自知陋劣。万万不堪。而重违千里勤意。亦未敢自疏于先贤崇奉之地。谨已幷盛币拜承。不胜惶愧之至。仍念书院之设。不徒为先贤春秋俎豆之飨而已。盖将肄习于斯。藏修于斯。以之阐明儒教。丕变俗习。况我两先正先生。实东方理学之宗。仁乡崇奉之意。其亦以此乎。苟佥贤不徒区区于科学。而有意于两先生之道。则仆虽孤陋。亦将乐与之同事。至于虚縻院任。坐辱膰仪。非私义之所敢出者。窃愿佥贤。更存商量而进退之也。

答兴贤院儒甲子

膰仪已具状上谢矣。便中又辱书问。何慰如之。至如朱讲长。虽未有一日之雅。而闻名则盖久。不面而先书。此古道也。荷意诚厚。愧无以堪之。生一疾经年。转益沉痼。旧业全荒。虽有朝闻之愿而恐莫之遂也。昨冬谕文。谅出相爱。而终是未信而言。不谓一言相契。讲事之行。若是其神速也。尝谓贵道风气刚劲。类汉之关中。其勇于为善。果如此也。况六十六讲员。此外似无。而下于此者亦多四五十人。此岂他路之所能及者哉。感叹不能自已。书中非知之难行之难一语诚切至。循此而交相勉焉。则岂无实效耶。尤可幸也。讲堂之役。闻未完毕。新倅略有面分。故作书以付。试传之也。

答莘巷院儒庚申

位次重正。士林之幸。其间虽有歧贰之议。劝出斋任。如期行事。谅为得体。通文中位次移奉。必待有事而后始敢变改云云。非所可论于此举者。此则所重在于厘正位次。事之重大。莫过于此。岂待有他事而后始可行哉。况趁春享举行。既有鄙人之言。则前期移奉。岂斋任之失哉。隔板二字。屡见于尤庵先生集中。不待摸来星院制度而后可知。长短广狭。设或差殊。元是小节。不必更论也。大抵此事只当付之士林公议。非子孙所可与。然其所歧贰。既以商确为辞。而亦在于未改奉之前。则亦何必深责也。今此厘正。一遵庙碑征信之文。而士论既定。大礼已成之后。岂复有纷纭之端也。

答莘巷院儒禀目辛酉

本院位次。先生实遵老先生之意。使之一依庭碑所载。如旧厘正。而或以为禀于丈岩而东西分首云。则先生以以尤庵改丈岩。似无未安之端为教。自是更无是非矣。今见华阳儒生通文。则先生向过华阳时。谕之以本院隔板之制。终未免苟且。实不如别立祠宇。以示栗谷先生专享之意云。不审下教果若是明的耶。然则近百年醊享之所。一朝移奉之举。安知无士林间是非耶。玆以其通文呈览。敢又仰禀。

华阳酬酢。盖以为栗翁之别庙尊奉。岂非正当道理。而既不能然。而与诸贤幷享。则隔板之制虽似未安。而不如是则无以见专尊之义。昨年如旧厘正。有不得不已云尔。儒生之据此上段句语。至登通文。实是虑外。愚见岂有前后之异哉。大抵玆院之设。始于乡贤。而牧隐与栗谷跻享于其后。当其时也。建别庙以奉栗谷。则岂不恰当。而今则合享宣额。几至七八十年之久。且诸老先生之所裁定者。悉载于庭碑。则后学只当仍旧遵守而已。别建一节。决不可更议。不独今日时象为然也。虽有此等议论。切勿较絜其是否。惟相勉以讲学。俾有藏修之实功。是所望也。

答莘巷院儒丙寅

本院隔板之䂓。实仿迎凤。而二先生之所议定者。中间谬改。心所慨惋。顷年一依庭碑所载而厘正者。此也。然而隔板终涉苟𥳑。双庙之说。遂翁既云亲闻于尤翁。则变通改制。亦或为尽善之道。更欲悉访公议而处之矣。元非前后所见有异而然也。卞生则云一州公论。皆以双庙为善。而今此多士之言则如此。不知孰为公论。且今日则厘正之后。位次得正。大异于前日矣。况物力不给。改建非时。徐待乡论归一而处之不晩也。

答楼岩院儒禀目庚申

书院春秋享礼。多与国忌相值。先辈议论。多有异同。或谓醊享诸贤。例多我朝臣子。幽显虽殊。荐享于举国同讳之日。终有所未安。不如退行之为宜。或谓院享异于䜩飮之礼。且系国家祀典。既有一定之日子。何可每每退行乎。本院每以中辛行礼。而今秋享日乃神德王后讳辰。自前所行。未尝一定。合有禀议定䂓之道。以为将来遵行之地。敢此仰禀。

享礼退行与否。鄙见盖与所示后说同。国忌日行事。虽若有未安者。而神道既别。祀典至重。变改无常。亦所当戒。恐只当用元定日行之也。如何如何。

答临江院儒壬戌

院宇之岁久颓废如此。则修葺固宜。而顾今时义。只可牵补架漏。不使至于圮坏。不当轻举巨役。自取狼狈也。发𥳑求请。朝禁甚严。缙绅有司。虽或新定。只增其颦蹙之端。夫岂有出力之望也。始初请山长于鄙人也。谓以院力扶补。须仗在朝诸公。如欲于此得力则不必来请于野外之踪。请讲一事之外。非愚所敢闻。佥贤知其如此而强之不已。故黾勉承膺矣。今者讲学既无实。院役当前。而无由相助。不惟鄙人自悔。佥贤亦或悔之矣。其将奈何。

答黔潭院儒癸亥

愚意本谓有书院皆可读书。不读书之书院。谓之祠宇则可也。而书院则未也。贵院即我文正先生所甚爱好处。而仍为妥灵之地也。佥贤熏沐馀风。异于寻常院宇。而不肯读先生之书行先生之道。惟以春秋享祀之节。为院任之职。愚亦伈伈坐受山长之名。每年徒辱致膰之盛礼。诗人素餐之咏。固宜自讼。而栗翁所谓大有负于先生。何面目能入庙门一句语。试为佥贤诵之。自今革然改图。以讲学为事。则节目之详。自可渐次讲定。不然则愚不敢复以山长自处矣。久欲相勉。而泯默至今。临纸不免吐露至此。可谅之也。

答灆溪院儒癸亥

窃以文献先生懿德正学。实为百世宗师。后生颛蒙。夙所钦仰。而岭峤修绝。无由一访遗躅于灆溪岳城之间。乃蒙佥尊不鄙。远辱章甫。请以山长之名。自顾菲劣。无以堪此。而亦未敢仰孤多士之勤意。谨以奉许。而抑又有可复于斋中者。夫书院之设。正为藏修读书之所。而今则有其名而无其实。此为远近公患。佥尊居先生之院。苟不读其书而明其道。则其将何颜拜先生于芬苾如在之际耶。往虽不谏。来犹可追。果能从事于斯学否。如其不然。鄙人不敢以山长自居矣。金生之回。已及此意。而犹虑其不详。更凭邸便付谢。愿明示尊意。俾决其辞受也。

答灆溪院儒乙丑

六德如书之言九德。就其目而论先后之次。则分别是非。在所当先。故以知为首。与四德全体。本自不同。且此知字。视中庸三达之知。大学格致之知。浅深自别。不可一例看。

答牛渚院儒乙丑

示谕领悉。曾闻先辈之言。国朝为从祀之请而不克跻享者。惟重峰与慕斋两贤云。可知其中间累疏而中撤矣。今者年代浸邈。后承衰败之时。此论重发。公议之不泯可验。但尤,春请享之疏。亦涉非时并发。只为两妨而俱难成。徐待先举者之准许。相时继请未晩也。愚见与来示相符。幸存深量也。

与沂川院儒乙丑

即问秋暑。佥斋履安迪。窃以书院之设。本为读书藏修。有院便可读书。况盛院年来多有骇怪听闻之事。其言未必尽然。而士习之乖则可知。究其弊源。坐不读书耳。劝以讲学。虽迂而实切。然而亦欲佥贤存心于此事。收拾同志。兴起善心。思雪一乡之耻。非迫令行之于目下也。即见都有司书报。则谓诸生之意。方欲勉强行之者。只以院长之教督令速行。不得不尔乃备陈不可行之端。审如是则一张禀目。可以细及事势。如以欠详为虑。则一鞭驰来。亦足面悉。以此观之。下情之难于上达固也。至如裹粮赴讲之说。万万决知其不成道理。可谓失商量矣。从今不复相迫。但愿以诚心讲学为己任。倡率乡中知名之士。如都有司亦既身自赴会。使子侄充讲员。则他名家亦岂不奋起耶。如是劝谕。自可渐知趋向。撙节财用。使院力足以供朝晡而后。行之永久而无缺为幸。

答沧洲院儒丙寅

穷巷远辱缝掖。仍承长牍。以审肇暑。佥斋履珍胜。仰慰不浅。山长责重。殊非庸陋可堪。而既枉盛礼。不敢孤多士之望。冒昧承膺。可胜愧汗。向者吴命世等数儒来陈别庙事。果有题辞。而今番所送示事实。亦所详闻。不告君私自建立之云。从何而出。盖仆于往年拜院也。亲见别庙岿然幷峙。问而知为郭祠。不拜而出。诸郭大骇矣。白鹿之䂓。虽是遂翁所引。与此差别。当时之教。岂欲其一一如此也。愚见则终觉不安。不可不亟加厘正。而诸议若不以为不可。则依前题辞。蓄力而举行宜当。更思之。其时该曹许施之启。既曰一院之内。则墙内亦无不可。但不当幷峙。量处为幸。

答考岩院儒

讲学事。昨年略有所发端。而即蒙佥贤不以为迂。有意勇行。此实今世所不易得者。但其通告一路。恐涉轻遽。大非先实后声之义。故答李君正相书。微及此意矣。今此细询。允合事理。仆虽浅陋。亦安敢自隐耶。大抵书院之名。本为多士藏修而设。其中奉安先贤位版或影子者。盖欲瞻依尊尚若严师之在上。庶或因此禁邪而长善矣。近世此义全丧。出入书院者。都不读书。只以春秋享祀为事。是则名虽书院。而实则祠宇也。是以书院殆遍一国。而学术则不明。士风则愈坏。只为流俗嗤笑之资耳。此仆所常痛慨于心者。既猥忝院任。不敢不奉告于同志矣。至于节目之详。未暇相报。小纸所录。亦其大略也。但愿佥尊博议于乡中长老与有识之士。以身倡率而鼓作之。如或继此而有问。则敢不竭其愚虑。以裨其万一耶。

答坡州院儒

节孝之于休庵。既是同门。齿居先则使坐其上。所以安休庵之心也。向来纷纭。不知云何。而鄙见则何异于前也。然未复享之前。不必径先议定。其时更禀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