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ion:马来西亚联邦宪法/175/1957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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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条 |
修正版本:总览 · 1957 |
第一百七十五条:稽查主任为首任总稽查司
- 在独立日之前担任稽查主任者,应在该日起在不低于独立日前原有待遇的合约条款下担任总稽查司。
- (以下注释文字并非宪法正文的一部分)
修正案记录
- (此为最初版本)——1957年联邦宪法条例,1957年8月2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