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法律
制定机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5年法律
日期 名称 会议
1954年0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0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0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0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0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0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09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09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无记名方式投票办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10月1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外国缔结条约的批准手续的决定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1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954年12月20日 一九五五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954年12月31日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954年12月31日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954年12月31日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