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人民政府_废除六法全书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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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情势未见缓和 康滇边境防务紧张 |
按重庆《大公报》第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五号(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一张第二版报道录入。另参照华北人民政府训令原文、新华社相关报道、香港大公报同日刊登报道《废除六法全书 华北人民政府颁令》以及内容相似的报道,如来自“北平新华电台九日广播”,同日刊登于上海《和平日报》的《共党废除六法全书》或次日刊登于江阴《正气日报》的《共党废除六法全书》,或同样来自九日“旧金山广播”引用的北平电台广播,同日刊登于上海《金融日报》的《中共废除六法全书》等,指明被×号替换的文字。 |
【旧金山九日广播】北平广播称:华北人民政府在四月一日发出训令,决定废除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及其一切反动法令,今后各级人民政府的司法审判,不得再援用其条文。训令指出:国民党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封建地主、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以镇压广大人民的反抗,是国民党××派套在广大劳动人民颈上的枷锁,因此,要澈底的全部废止。人民的法律,已有解放区的相当长期的经验,有的已经硏究好,写在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条例、命令、决议等规定上,有的正在创造,各级司法机关办案,有纲领、法律、条例、命令、决议的,依从规定;没有规定的,照新民主主义的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