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61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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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6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3年5月2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919 页 | |
(一)发行杂志如专为研究学术,与出版业不同,公务员自可兼为发行人。(院字第九六三号解释参照)
(二)服务于国营事业机关之人员,亦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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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3年5月2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919 页 | |
(一)发行杂志如专为研究学术,与出版业不同,公务员自可兼为发行人。(院字第九六三号解释参照)
(二)服务于国营事业机关之人员,亦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