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22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321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322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323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4年10月9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37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69 条 ( 24.01.01 ) |
直系血亲尊亲属诬告卑幼,当然包括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项之内,不能谓其行为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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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4年10月9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37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69 条 ( 24.01.01 ) |
直系血亲尊亲属诬告卑幼,当然包括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项之内,不能谓其行为不成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