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2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12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130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0年2月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819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惩戒法 第 4 条 ( 2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公务员惩戒法第四条所称之停止任用,不以停止其原职之任用为限,其他委任职以上公务员之任用,亦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