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60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2259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260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2261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0年12月3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953 页 | |
来文所述沦陷区域智识份子甘受敌伪利用,担任实施奴化教育,该项教育,如系以反抗本国为主旨,即属通敌而图谋反抗本国,应成立修正惩治汉奸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之罪。
←司法院院字第2259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260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2261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0年12月3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953 页 | |
来文所述沦陷区域智识份子甘受敌伪利用,担任实施奴化教育,该项教育,如系以反抗本国为主旨,即属通敌而图谋反抗本国,应成立修正惩治汉奸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