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311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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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31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1年4月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000 页 | |
相关法条:民事诉讼费用法 第 22、24 条 ( 30.04.08 ) |
民事诉讼费用法固无送达费由当事人支出之明文,但同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执达员送达传票文书之食宿舟车费,系以由当事人支出为前题,定其数额,执达员为送达时所需之费用,既由当事人支出,邮务送达所需邮费,即属事同一律,同法第二十二条所称邮费,自系包含此种邮费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