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423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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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424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1年11月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106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2 条 ( 24.01.01 ) |
某连长奉军事学校派往某处接收学兵,因副食费告罄,校方汇款未到,经开会决议后变卖学兵请假剩馀之米以补充副食,并非出于不法所有之意图,自不构成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之罪,亦不应负其他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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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424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1年11月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106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2 条 ( 24.01.01 ) |
某连长奉军事学校派往某处接收学兵,因副食费告罄,校方汇款未到,经开会决议后变卖学兵请假剩馀之米以补充副食,并非出于不法所有之意图,自不构成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之罪,亦不应负其他刑责。